正确处理纪律与自由的关系

正确处理纪律与自由的关系
正确处理纪律与自由的关系

正确对待法律与自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金绍龙

各位同学,早上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是社会的人,人生活在社会中,总是属于一定社会团体的,所以免不了受到法纪的约束。由此,可以说,遵守法纪是一个人的社会性的表现。遵守法纪既是对集体荣誉的维护,也是对自己成员身份的明确,更是对自己自由与利益的维护。因此,没有法纪等规范,就没有人及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

然而,一提到法纪,人们就当然想起了自由。特别是青年人,他们正处在朝气蓬勃的成长时期,就像破土的雨后春笋,非常喜欢自由,向往自由,追求自由。因而有的年轻人把匈牙利诗人裴多芬“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为了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诗写在纸上,贴在床头,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到处解释说:生命,人生只有一次,是很可贵的;爱情是人生的大事,当然更有价值;但是,为了自由,两者都可抛弃。当人们一讲法纪、宣传法纪、要求遵守法纪时,他们反感了,甚至抵触了。殊不知,法纪跟自由有着密切关系,他们片面的曲解了自由与法纪关系。

其实,这些现象也就是我们许多人需要对自由与纪律及其关系的正确理解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是“什么是纪律?什么是自由?纪律与自由是什么关系?怎样处理好纪律和自由的关系?怎样很好遵守纪律?”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就是我今天要同学们一起探讨、交流的问题。

一、对自由与纪律的认识

(一)什么是自由?

自由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哲学意义上的自由。在哲学上,自由是对必然而言的,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利用。必然就是规律。自由也就是对规律的认识和遵循。恩格斯说:“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这就是说,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依人们的意志而转移。自由不是摆脱规律,而是认识规律,并能顺应客观规律去改造世界,达到人的一定目的。例如一个没有电学知识的人,望电而生畏,电灯不亮了,也不敢动它。这种没有认识电的规律的人,在电的面前就没有自由。而电工认识了电的规律,顺应电的规律进行操作,几下子就解决了问题,这就是自由。

自由的另一种含义是社会意义上的自由。自由是相对纪律、法律而言的。自由就是在社会生活中受到保障或得到认可,按照自己的意志举行活动。例如,人身自由、言论自由、通信自由等等。有人认为,自由就是“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愿怎么做,就怎么做;不受任何约束,不受任何限制,不要任何权威。”这是极端自由主义的表现,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

其实,自由是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利用,“自由”是人们热切向往和努力追求的目标。

(二)什么是法律?什么是纪律?

法纪是法律与纪律的简称,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纪律是对客观规律的遵循和服从,纪律是一个集体的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例的总和,是一个集体的成员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履行职责的行为规范,它也具有强制性。

(三)自由与纪律的关系

自由与法纪是人们言行的两个方面。自由是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利用;法纪是对客观规律的遵循和服从。一个是利用,一个是服从。缺一不可。

1、自由离不开法纪

自由行动不能不遵守法纪,要自由必须要法纪。对待自然界,人们有改造自然、利用自然规律的自由。比如,人们可以从地下抽水,灌溉庄稼。抽水机安好了,庄稼种上了。想什么时候抽水浇庄稼,就什么时候抽水浇,很自由。但是,对待自然界的自由不能不要规律。违背自然规律,滥用地下水,地下水位下降,抽不上来了,就不自由了;不顾庄稼的生长规律,胡乱浇水,庄稼涝死了,再也不自由了。自由和法纪的关系也就这样。在社会生活中,自由更离不开法纪。谁要行使自己的人身自由,就必须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谁要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就必须遵守不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的法律;在马路上骑车,你要潇洒自由,你就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果你骑车逆行,撞了别人,你走不了;别人撞了你,你也走不了,都不会自由。

2、法纪离不开自由

法纪是对客观规律的遵循和服从,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遵循和服从客观规律,是为了更好地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是为了自由。遵守法律的目的是获得更好、更多的自由。人们只有遵守法纪,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正确地利用客观规律,有效地改造客观世界,获得自由。

遵守法纪又是为了保障自由不被破坏,法纪是自由的保障。遵守法纪,顺应客观规律办事,才能保证他人的自由,保证自己以后的长远自由。否则,违反法纪,破坏了他人的自由,自己受到了法纪的惩罚,就失去了自由。

自由与法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法国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英国的洛克说:“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不能有这种自由。但是自由,正如人们告诉我们的,并非人人爱怎样,就可以怎样的哪种自由。”

3、法纪与自由是辩证统一的:

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只有在遵守法律、制度等纪律的约束才能实现最大的自由,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也就无从谈自由了。当然如果世上没有了法律等纪律的约束,人们就会为所欲为,自然就会受到破坏、疾病到处蔓延,人类就会走向毁灭的。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虎豹只能活跃于崇山峻岭,鱼儿只可遨游于江河,如果一旦离开这些范围,就只能是走向灭亡。现实生活中,总有

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寻求绝对的自由:党纪明文规定,领导干部不能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有的人却“暗箱操作”;国法明明正告,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危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的人却为了不劳而获而一次次盗窃抢劫。正如哲人所言,绝对的自由,就是将你变成行尸走肉的另一种地狱。

法国思想家卢梭说,“世界上,没有人不热爱自由。因为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做人的资格,放弃人类的权利”。但人是社会中的人,总是受着党纪国法、规章制度、社会关系和他人的限制,因而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拥有充分的人生自由,但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拥有爱人的自由,但绝不能胡爱乱来;拥有言论自由,但不能无原则的瞎说乱议。自由,是知道该干什么干什么而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自由。所以,人生要正确处理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真正的自由,是在法律和纪律许可范围内行使权利的自由,只有意志与品德都经得起考验的人,才有资格享有。

有的人总认为自由是别人给的,总希望组织、领导、老师对自己少管一点。其实,自由是内心的感受,不在于随心所欲,而在于能够时时顺心尽意;不仅要做好愿意做的,而且要做好自己不愿意做的,这就要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遵守的越自觉,自由也才会越多。“不自由”,有一个从不习惯到习惯的过程,成为一种素质,一种境界,一种修养,一种享受了,也就自由了。所以,要坚持学习党纪国法,持之以恒地养成在党纪国法下言行的习惯。只有这样,才能任何时候都不会有受约束的感觉,才能永远享受自由幸福的生活。风筝得有根线牵住才能飞得又高又远。我们也一样,只有在我们身上系上一根纪律的线才能让我们得到真正的自由。

自由和法纪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自由是在法纪约束下的自由,法纪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没有这种强制性,自由也就无法实现。试想如果每个人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么学习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就失去了正常的秩序,个人的自由保障还能得到保障吗?当然,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自由只有在纪律的框架内,遵守相应的游戏规则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另外从另一个角度讲,法纪只是约束违反纪律的人和行为,只要不违反纪律每个人都会有充分的自由。英国哲学家、教育家怀特海曾经精辟地说过:“通往智慧的唯一的道路是在知识面前享有自由,但通往知识的唯一途径是在获取有条理的事实时保持纪律。自由和纪律是教育的两个要素。”在自由和法纪之间,自由是终极的目的,而法纪只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的必由的途径和必需的措施。作为法纪,它始终不能忘记最终的自由,不能忘记它不是为了树立权威,不是为了把孩子培养成唯唯诺诺的纪律束缚下的可怜虫。所以,怀特海紧跟着又补充道:“居于次要地位的严格纪律必须以保证某种长远的利益为目的。”

法纪和自由是对立又统一的,我们不能抛弃法纪讲自由,就像不能让列车脱离轨道飞驰一样。因此,制定和遵守法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遵守法纪的必要性和意义

1、遵守纪律是很好的行使自由和利益的保障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次,明太祖朱元璋召见从各县选拔准备重用的官员,向他们

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最快活?”众人回答各异,唯有万钢奏道:“畏法度的人最快活。”朱元璋闻言,拍案称妙,还不停地夸奖:“说得好!说得好!”当下任命他为广平府佐官。畏法度的人最快活,揭示了一个真理,也极富哲理。畏者,畏惧也,是害怕的意思。为什么在法律面前担心受怕的人反而活得更潇洒自在呢?法律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看起来对个人的“自由”、“快乐”起着束缚限制作用,但如果一个人缺乏对法律的畏惧感,往往意味着对法律的藐视或漠视,正是由于这种对法律惩戒性质的无知,一旦触犯刑律,甭说“自由”、“快乐”无从谈起,就是坐班房掉脑袋也未可知。那些视“斑马线”为羁绊的人,为了追求没有束缚的自由,却常常落得个车轮之下亡命致残的结局。那些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人为了得到不受任何约束的快乐,最后却泪洒铁窗,身陷囹圄。只有那些在法律的约束下行走在“斑马线”上的人,才可能做到逍遥自在,安享太平。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集团,为了从整体上获得胜利,对个人的自由限制比一般人更多一些。如果谁以为冲破这些限制是自由,那么后果必然是丧失自由。

法律是一个国家社会所有人的行为规范,纪律是一个集体的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例的总和,是一个集体的成员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履行职责的行为规范。纪律是多种多样的。每一个集体都有自己的纪律。如:党的纪律、团的纪律、军队的纪律、学校的纪律等等。法纪总是要约束人的。它规定人们必须怎样做、不准怎样做。用来限制人们的言论和行动。为什么制定法纪,限制人们的言论和行动呢?制定法纪是客观规律的要求,是人的利益的需要。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有规律的变化和运动的。例如,水和大地是相互联系的,水的流动总是从高处到低处。事物的相互联系和有规律的变化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依人的意志而变化的。客观规律不可违背,人们必须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否则,就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为了不违背自然界事物的客观规律,不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人们就根据客观规律制定了法纪,按照纪律办事,也就是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人类社会也是一样,人与人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一个人骑自行车在马路上行走,就与其他人相互联系。如果目无他人的随便乱骑。不是撞了别人,就是被别人撞了。大家住在一座楼里,晚上睡觉也相互联系,不能相互干扰。如果一个人在楼道了大声喊叫,别人就会不能安静的睡觉。人类社会的变化发展是有规律的。一个人的生活也是有规律的。比如,早起晚睡,就是每个人生活的规律。循序渐进就是每个人学习的规律。这些规律是不依人的意志而变化的,不可违背的。违背了就要受到惩罚。火车的运行是有规律的。

人们有各种各样的需要,有各种各样的利益。为了保证人们的需要得到满足,保障人们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就必须遵循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制定法纪。外出需要乘火车,乘火车需要保证安全。每天都要喝水,需要抽水机正常运转,保证水的供应。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保证人们的利益。就必须制定铁路扳道工人纪律、抽水机操作工人纪律。我国解放后,第一次火车相撞的事故,发生在“文化大革命”中,在北京火车站两辆火车相撞,造成几百人伤亡,那情景惨不忍睹。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就是

没有按时发出信号。1982年,193次快车发生了重大颠覆事故,有3人死亡,140多人受伤,造成损失140多万。而造成事故的原因,就是养路工人违反劳动纪律,把修路的工具放在了铁轨上。

人们有时讨厌法律,有时喜欢法纪。其实人人都喜欢纪律。谁都反对在自己睡觉的时候,别人大声喊叫。谁都反对在自己看书的时候,别人在大声说话。谁都不愿意在自己做火车的时候,扳道工人坚守岗位。谁都不愿意别人骑车撞了自己。但是,当要求自己遵守纪律的时候,就不喜欢纪律了。那么,为什么有时候喜欢纪律、有时候讨厌纪律呢?主要是没有了解和认识遵守纪律的重要意义。

2、遵守法纪是我国当代青年学生应有的思想品德和成才的保证

大家都愿意成才,那么,人才应当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呢?人才应当具备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其中思想道德素质是最首要的素质。一个人才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思想品德包括思想素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法纪素质。遵守纪律属于法纪素质,是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内容。青年学生要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就必须具有良好的法纪素质,也就必须遵守纪律。

遵守纪律不仅是人才的重要内容,而且还是成才的重要保证。青年学生要向着一个合格人才的目标成长,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就要靠人人遵守纪律来创造、来维持。一个学校,如果校门随便出入,小偷、流氓畅行无阻;借书没有手续,什么人都随便拿书;食堂打饭没有秩序,人们互相拥挤;宿舍出入没有制度,什么人都可以随便进入宿舍。这个学校将会混乱成什么样子。这样的学校的学生还怎么上学。所以说,纪律是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的根本保证,是青年学生成才的根本保证。

3、纪律是力量发挥、事业成功的保证

干什么事情都要有力量。力量有人力、财力和物力。只有发挥巨大的力量,干事才能成功。举例来看: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书中,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两种骑兵打仗,一边是法国兵,一边是马木留克兵。从单兵的骑术和剑术来看,马木留克兵要比法国兵好得多。两个马木留克兵绝对能够打败三个法国兵。也就是说,一个马木留克兵可以打败一个半法国兵。那么,1000个马木留克兵能不能打败1500个法国兵?不能!事实是这样的:100个马木留克兵与100个法国兵,势均力敌。300个法国兵能够战胜300个马木留克兵。而1000个法国兵却能打败1500个马木留克兵。这是为什么呢?马木留克兵的单兵战斗力是超过法国兵的。但是,马木留克兵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组织涣散,纪律松懈。法国兵虽然单兵战斗力差。但是,组织纪律性强。所以1000个法国兵却能打败1500个马木留克兵。由此可以看出,没有纪律,缺乏组织,就是一盘散沙,拧不成一股绳,就没有力量。

物的力量很大,但是,它的力量是靠人来发挥的。炸药的力量很大,可以开山。在运送炸药的过程中,严禁烟火就是一条纪律。如果运送炸药的人随便吸烟,就会引起事故,不能使炸药的力量很好地发挥出来,还会造成巨大的损失。一台拖拉机有50个马力,一天能耕多少亩地,就要看驾驶员遵守纪律如何。一个纪律很差的驾驶员,

上班晚来,下班早走。一天耕不了几亩地。一个遵守纪律的驾驶员,按时上班下班,按要求耕作,一天就能耕很多的地。

大家都知道邱少云的故事吧。1952年10月,为打击盘踞在上甘岭的美国和南朝鲜军队,邱少云所在的排,奉命于晚上潜伏在距离敌人只有60米的山脚下,准备配合进攻。12日上午,敌机向其所在的潜伏区进行低空扫射,并投掷燃烧弹,飞迸的燃烧液燃遍全身。为了不暴露潜伏目标,邱少云严守潜伏纪律任凭烈火烧焦身体却纹丝不动。他双手深深地插进泥土里,身体紧紧地贴着地面,直至大火吞噬,壮烈牺牲。邱少云为什么能烈火烧身而不动摇呢?就在于它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性。为了不暴露目标,宁可牺牲自己。这是何等崇高的精神!他的英雄事迹也告诉我们:严明的纪律,是成功的保证,是胜利的保证!

从汉刘邦的“约法三章”、曹操的“割发代首”到中共的革命与建设的胜利等事例,无不说明:纪律是集体发挥力量、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法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三、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律的人

第一,充分认识制定法纪的必要性和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为什么制定法纪,为什么必须遵守法纪,结合自己学习和生活的实际,深刻认识这其中的道理。只有认识提高,才能行动自觉。

第二,全面了解法纪的内容。法纪的内容很多。每个集体都有自己的纪律。我们每个人都同时生活在几个集体里。所以要主动地学习各种纪律的内容。党的纪律、团的纪律、宿舍纪律、教室纪律、学习纪律等等。只有知道了应该怎样做,才能自觉的做好。

第三,改掉不守法纪的坏习惯。奥斯特洛夫斯基说:“人应该支配习惯,而决不是习惯支配人,一个人不能去掉他的坏习惯那简直一文不值。”能自制的人,就是最强有力的人。

第四,敢于批评和制止违法乱纪行为。不遵守纪律的人的违纪行为,破坏他自己的自由,也破坏别人的自由。批评和制止违纪行为,是爱护违纪的人,是维护他的利益。批评和制止违纪行为,也是维护大家包括自己的利益。如集体行动中,个别人违纪,影响大家的活动。批评和制止违纪行为,与人与自己都有利,何乐而不为。

总之,法律和纪律是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法治是当代文明社会发展标志和保障,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我们作为当代青年学生,为了我们的自由与利益,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学校和国家的发展,我们要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新公民。

谢谢大家!

2013年8月26日

格言——自由与纪律

1、不要过分的醉心放任自由,一点也不加以限制的自由,它的害处与危险实在不少。——克雷洛夫

2、如果你敢于宣称自己是受限制的,你就会感到自己是自由的。——歌德

3、没有纪律,就既不会有平心静气的信念,也不能有服从,也不会有保护健康和预防危险的方法了。——赫尔岑

4、要有必要的清规戒律。——毛泽东

5、挣断线的风筝不仅不会得自由,反而会一头栽向大地。——佚名

6、、秩序是自由的第一条件。——德.黑格尔

7、无道德则不能存在。——法.卢梭

8、自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做任何事的权利。——法.孟德斯鸠

9、纪律是胜利之母。——俄.苏沃洛夫

10、节制是一种秩序,一种对于快乐与欲望的控制。——古希腊.柏拉图

11、不应把纪律仅仅看成教育的手段。纪律是教育过程的结果,首先是学生集体表现在一切生活领域——生产、日常生活、学校、文化等领域中努力的结果。——马卡连柯

12、学校没有纪律便如磨房里没有水。——夸美纽斯

纪律与自由

有纪律的自由 人类发展的历史,可以说是一步自由的发展史,恩格斯说:“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自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提出“人本自由”思想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诗人但丁、启蒙时期的卢梭、康德、黑格尔将此观点得以继承和深化。在教育领域,促进人的自由发展是教育的重要目的。但是教育秩序的正常进行也离不开纪律的约束。在愈来愈强调教育的人文关怀的今天,教育如何有效地处理自由与纪律这一关系却使人面临诸多困惑。若处理不好二者的关系,轻则导致师生尊严的丧失,教育冲突事件的出现,重则影响到我们的人才培养模式问题。 纪律与自由的关系一直是教育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儿童教学中“纪律”维护的是学校及其他儿童集体的利益,而“自由”则是维护了每个儿童个人的利益,二者有着很微妙的关系。作为学校和教师,我们有权利把握好纪律与自由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个孩子在最好的校园环境中学习成长,保证每个孩子的身心及智力成长。 要把握好纪律与自由二者的关系,首先我们需要认识一下,什么才是自由。引用一个思想家的概念,自由就是一个人不受制于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不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状态,即被称为个人自由或人生自由的状态。在这里,我们所说的自由,仅指涉及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

一个孩子在校成长,需要的不仅是一位老师的教导,而是由教师构建维护的一个环境。儿童的成长是一个生命内在发生的事情,他们会影响周围每个儿童的成长环境。所以这个环境是在老师给儿童提供的环境的基础上由儿童自己来建构的,这个非常的重要。这就是要给孩子自由的原因。 在新的教育体制之下,作为教师,更要加强师德师风修养,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规范文明行为,关爱每位同学,用师爱的温情去融化他们“心中的坚冰”让他们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自由与规范

自由与规范 ——五1主题班会 一、畅谈自由 十八大提出的24字核心价值观中提到了“自由”,同学们, 如果老师让你们一天到晚写作业,不让你们出去玩,你们愿意吗?(不愿意)为什么?(徐娜)是呀,自由是一个美好的,是令人向往的,习近平爷爷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也提到了这一点。但是,有些孩子却丧失了自由。下面请看小品《成长变奏曲》。 1、看小品 2、同学们,看了这个小品,你有什么想说的? 冯宁:蕾蕾真可怜呀,一点都不自由。 张琦:蕾蕾什么都要听妈妈的,一点都不快乐。 你们认为你们自己自由吗?(动作) 老师看到有的同学在点头,有的同学在摇头,我想请摇头的人来说说你们哪里不自由? 徐耀阳:每天都要上学,我想自由自在地玩一玩; 戴逢磊:我星期天想多玩电脑,妈妈不同意。 徐瑞克:我喜欢唱歌,有时写作业也忍不住唱起来,可每次都会挨妈妈的批评。我多么希望能自由自在的歌唱啊。 王欣:周末在家,我也要上各种各样的兴趣班,我想拥有自己的自由时间。 那你们想得到自由吗?(希望) 师总结:是呀,“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人人都渴望自由,呼唤自由,都想凭自己的意愿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在我们身边,就有这么一群孩子,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下面请看系列小品《校园风波》。 3、小品表演 看了这个小品,你们有什么感受? 陈天琪:我觉得小明太没规矩了,即使别人不在,我们也不能随意地拿别人的东西; 郑涵:小品乱改诗,把古人写的很经典的诗句乱改一气,不尊重诗人,要是那些诗人听到了,还会被气死呢! 李康:俗话说,食不言寝不语,小品中的小华与小明不仅自己大声喧哗,还影响了公共秩序,让食堂乱成一团。 仇书涵:下课时,不能只顾着自己玩,而影响了他人,妨碍同学,甚至产生了安全事故,根本没有把班规校规当回事。

专题13遵守社会规则一、自由和规则的关系

1:我省为什么要在大学生、中学生及幼儿园儿童中广发开展诚信教育?9分 ①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②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 ③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④学生中存在诚信缺失的现象,诚信缺失引发信任危机; ⑤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等。 2:中学生如何擦亮自己的诚信名片,请你建言献策。 6分 ①树立诚信意识,不轻易许诺,许诺的事情就要做到;勇于承担责任,争取他人的谅解。 ②运用诚信智慧,尊重他人隐私与对人诚实发生冲突时,我们要遵循道德与法律要求,既诚实守信,又尊重他人隐私。 ③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④从身边小事做起,如考试不作弊等。 3:请你为诚信建设出谋划策? ①国家:要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奖惩制度,对失信行为严惩; ②社会:诚信就是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③企业:诚信就是要树立品牌意识,诚信经营; ④青少年:学生来说,诚信就是要遵守承诺,考试不作弊,作业不抄袭。

1:如何认识高铁霸座事件?6分 3方面 ①霸座者破坏社会规则和公共秩序,挑战法律尊严; ②霸座者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要受到道德的谴责;霸座者的行为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③霸座者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公共秩序,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2:请从多角度分析犯罪行为的危害? ①犯罪会断送自己前途,受到法律的制裁,影响今后的成长和发展。

②犯罪会给亲人带来伤痛,造成巨大的经济与精神伤害。 ③犯罪会给他人造成伤害,危及他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④犯罪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败坏社会风气。 自国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淮安市某中学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并进行大力宣传。以下是该校宣传栏中的部分图片,请仔细阅读并回答下列问题 图一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有何启示? 【答案】在面对违法犯罪时,我们不仅要勇于斗争,而且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1.【以案说法学以致用】 小凡对《道德与法治》课程特别感兴趣,经常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生活案例。请你和小凡一起阅读案例呈现,完成案例分析。 案例呈现:小陈参加某市公务员考试,在面试时私换抽签序号,尽管面试成绩不错,但因违反《面试考生须知》和《承诺书》相关规定,被该市人社局认定成绩无效。(注:人社局属于政府部门) 小陈对此不服,向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省人社厅受理了小陈的复议申请,作出维持原处理决定的复议决定。小陈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将省人社厅起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相关情况,审理认定小陈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小陈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小陈面试成绩不错却被认定成绩无效,应吸取的教训是什么? 【答案】自觉遵守规则(或自觉遵纪守法)。 2.小阳是一个老实听话、从不说谎的女孩。班里转来一名新同学,同学们纷纷与新同学交谈,小阳对新同学说:“你长得太胖了。”新同学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同学们都认为说话太直了,小阳很委屈,她认为诚信就是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要说实话小阳。 你赞同小阳的观点吗?并说明理由。

自由作文之自由与规则作文素材

自由与规则作文素材 【篇一:规则与人情材料作文附范文】 材料作文“规则与人情”立意参考及标杆例文范文 2012年6月9日上海发生的一件事引发了一场关于规则与人情的争议。一名参加高考的学生,因为自行车坏了,结果迟到了2分钟。 考场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拒绝考生进入考场。考生的妈妈先求情,后下跪,工作人员仍不允许考生进场。这名考生因为心急,想 要翻墙入场,后被工作人员制止,最终未能参加考试。 上面的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自己的体验与感悟,写一 篇文章。 要求:(1)自选角度,自拟标题,自选文体。(2)不少于800字。(3)不得套作,不得抄袭。 【题解】 材料是一个新闻事件,先点出事件引发了一场争论,然后简单叙述 事件。写作要求中没有“全面理解材料”的字样,可以从材料中自选 角度立意,即可从工作人员、妈妈、考生中任选一人,也可以综合 其中一个、两个或三个人的看法和做法;对人物观点和做法可以赞成,也可以反对,言之有理即可。但在立意判断时应该研究本则材 料的特殊性,本则材料由概括句和事例组成,而且关系紧密。概括 句暗示了(其实也指明了)出题人的意图,本次作文的基本立意范围——规则与人情,事例中也隐含了一个重要信息“考生违规,考场 工作人员坚守规则,不为人情所动”。 【附】“规则”,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人情”, 人的感情;人之常情(通常的心情或情理)。 【立意方向参考】 切题:(依据是既符合范围,又切合材料) 1.规则至上,人情不能动摇规则 2.人情可以完善或改变不合理的规则 3.规则中应该蕴含人情味 4.不违规则,不失人情 5.严守规则,彰显公平是最大的人情 合题:(依据是切合材料内涵即可,可以脱离概括句的范围) 1.为人处事应未雨绸缪或早作准备(考生因自行车坏了只迟到两分钟)

班队会说课稿《规则之上的自由》

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和老师给我这此学习和提高的机会,今天我说课的题目是小学主题班会——《规则之上的自由》面 ,下我将从设计背景、活动目标、活动重难点、活动方法、活动过程、活动反思七个方面进行说课。 一、说活动设计背景(理念)现在的小学生个性比较鲜明,在独生子女的家庭里,孩子们把“自由”发挥得淋漓尽致,思想自由,说话自由,行为自由,然而,无限制的自由只是无意义的放任,只有建立在规则上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为了孩子们能感受到真正的自由,我设计了此次班会《规则之上的自由》。 二、说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的开展与交流,让学生明白到底为何自由要有规则来局限。 2、通过活动的参与,学生能够懂得什么是真正的自由。 3、逐步养成即懂规则又懂自由的好习惯(性格、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三、说活动准备为了使本课的活动目标顺利完成,课前需要做一定的活动准备。教师准备:搜集大量的和自由有关的资料,视频、图片、案例等。学生准备:1、课前搜集有关自由的故事;2、排演情景剧、诗朗诵、小品等。 四、说活动重难点重点:让学生理解(感受)到规则之上的自由的重要性。难点:让学生学以致用,自由观念深入人 心。 五、说活动方法根据本节课的具体内容,结合小学生具有的心理特点,我采用了讲述法、课堂讨论法、学生互动交流、表演节目、举例子等方法。 学生主要采用“自主、合作、探究”的探究方法,充分地调动小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达到预期的教育目的。 六、说活动过程根据本次班会的活动目标,结合小学生的心理特点,我设计了“情境导入” 、“互动平台” 、“拓展延伸”三个环节。 (一)情境导入由视频引入,播放视频《无处不在的规矩》,视频虽然简单,却富含教育意义,通过故事引导学生说出“自由”二字,但什么是自由,怎样做才是真正的自由呢,以此导入班会主题。 (二)互动平台 1、学生表演情景剧《德国的男女电话亭》 2、学生表演相声《自由与规则》 3、学生诗朗诵《关于自由》为了更好进行自由思想教育,我设计了以上三个表演,让学生在表演娱乐中明白在规则基础上的自由的可贵。 (三)拓展延伸 1、设计小品《回家后的限制》,让我们看到生活中的不自由,同时安排孩子们对小品“议一议”。让同学们各抒己见,以此过渡讨论在学校和社会生活中还有哪些不自由的行为,这些不自由的行为对我们的社会和生活到底是好还是坏?通过讨论引导学生看到规则中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2、让学生们结合自己的日常生活,演一演常见的学习生活中不自由的故事,如不能大声喧哗、禁止吸烟等。通过典型事 例充分感受自由体现在平时点滴小事中,引导学生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做一个懂得在规则中寻找自由的人。 3、在《自由》的音乐声中结束本次班会。 七、说活动反思本次以自由为主题的班会,不仅给同学们增添了一次锻炼自我的机会,也给有才华的同学提供了一个展示的舞台,更让同学们更加深刻的理解了在规则中寻找自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经过这次班会,同学们更加了解如何能更好的做到成为一个即懂规则又懂自由的人,这也是我们开展自由教育主题班会的最大初衷。

正确处理纪律与自由的关系

正确对待法律与自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金绍龙 各位同学,早上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是社会的人,人生活在社会中,总是属于一定社会团体的,所以免不了受到法纪的约束。由此,可以说,遵守法纪是一个人的社会性的表现。遵守法纪既是对集体荣誉的维护,也是对自己成员身份的明确,更是对自己自由与利益的维护。因此,没有法纪等规范,就没有人及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 然而,一提到法纪,人们就当然想起了自由。特别是青年人,他们正处在朝气蓬勃的成长时期,就像破土的雨后春笋,非常喜欢自由,向往自由,追求自由。因而有的年轻人把匈牙利诗人裴多芬“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为了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诗写在纸上,贴在床头,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到处解释说:生命,人生只有一次,是很可贵的;爱情是人生的大事,当然更有价值;但是,为了自由,两者都可抛弃。当人们一讲法纪、宣传法纪、要求遵守法纪时,他们反感了,甚至抵触了。殊不知,法纪跟自由有着密切关系,他们片面的曲解了自由与法纪关系。 其实,这些现象也就是我们许多人需要对自由与纪律及其关系的正确理解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是“什么是纪律?什么是自由?纪律与自由是什么关系?怎样处理好纪律和自由的关系?怎样很好遵守纪律?”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就是我今天要同学们一起探讨、交流的问题。 一、对自由与纪律的认识 (一)什么是自由? 自由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哲学意义上的自由。在哲学上,自由是对必然而言的,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利用。必然就是规律。自由也就是对规律的认识和遵循。恩格斯说:“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这就是说,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依人们的意志而转移。自由不是摆脱规律,而是认识规律,并能顺应客观规律去改造世界,达到人的一定目的。例如一个没有电学知识的人,望电而生畏,电灯不亮了,也不敢动它。这种没有认识电的规律的人,在电的面前就没有自由。而电工认识了电的规律,顺应电的规律进行操作,几下子就解决了问题,这就是自由。 自由的另一种含义是社会意义上的自由。自由是相对纪律、法律而言的。自由就是在社会生活中受到保障或得到认可,按照自己的意志举行活动。例如,人身自由、言论自由、通信自由等等。有人认为,自由就是“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愿怎么做,就怎么做;不受任何约束,不受任何限制,不要任何权威。”这是极端自由主义的表现,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 其实,自由是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利用,“自由”是人们热切向往和努力追求的目标。

蒙氏理论:自由与纪律

自由与纪律 自由是蒙台梭利教育方法的基本原理。蒙台梭利称她的教育方法是“以自由为基础的教育法”,又被称为“自由研究的教育。”因此,把握“自由”的内涵,是了解蒙氏教育法本质的前提。 (1)、关于自由。蒙台梭利认为,自由是儿童可以不受任何人约束,不接受任何自上而下的命令或强制与压抑的情况,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爱的活动。生命力的自发性受到压抑的孩子绝不会展现他们的原来本性,就像被大头针钉住了翅膀的蝴蝶标本,已失去生命的本质。这样教师就无法观察到孩子的实际情形。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孩子,先要给孩子自由,促进他们自发性地表现自己,然后加以观察、研究。 这里所谓的给孩子自由,不同于放纵或无限制的自由。蒙台梭利说:“让孩子学会辨别是非,知道什么是不应当的行为。如任性、无理、暴力、不守秩序及妨碍团体的活动,都要受到严厉的禁止,逐渐加以根绝。必须耐心地辅导他们,这是维持纪律的基本原则。”事实上,放纵孩子绝对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2)、关于纪律。蒙台梭利认为纪律是一种积极的状态,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之上的。一个人如像哑巴那样的安静,像瘫痪的人那样的一动不动,不能算是有纪律的。积极的纪律包括一种高尚的教育原则,它和由强制而产生的“不动”是完全不同的。 她说:纪律的培养不能靠宣传和说教,也不能靠指责错误,而是在自然的活动中发展起来。重要的是使儿童在活动中理解纪律,由理解而接受和遵守集体的规则,区别对和错。因此,真正的自由也包括思考和理解能力。一个有纪律的人应当是主动的,在需要遵守规则时能自己控制自己,而不是靠屈服于别人。在蒙台梭利早教之家的活动室内,允许儿童自由地活动、交谈、交换位置,甚至也可以按自己的意愿移动桌椅。在教室里的儿童有目的、自愿的活动,每个人忙于做自己的工作,安静地走来走去,有秩序地取放物品,并不会造成混乱。因为他们懂得安静和有秩序是必要的,并且知道有些活动是被禁止的。儿童在这种环境中逐渐成长,自然会

浅论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之间的关系

研究生论文 浅论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之间的关系

论文摘要:本文首先在对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进行简要概述的基础上,分析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之间存在的区别与联系;再次,通过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之间紧密的联系总结与归纳出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之间面临的主要问题;最后,针对其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可处理二者之间关系的可操作性的意见,即明确相对稳定的法律原则;正确权衡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冲突和恰如其分地处理法律原则与规则的关系,寻求最佳结合点三,这对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具有指导性意义。 论文关键词:法律规则、法律原则、自由裁量权 在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及其之间的关系中,存在法律规则中心主义和法律原则中心主义两种理论,而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现有法律规则很难跟上社会日益的变化,如过分依赖规则而一味地限制原则适用难以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因而,寻求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合理结合之路,才是解决当前诸多法律问题的较好方法。 一、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基本内涵 (一)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批示、规定。法律规则具有三大特点:(1)微观的指导性,即在规则所覆盖的相对有限的事实范围内,可以指导人们的行为;(2)可操作性较

强。只要一个具体案件符合规则设定的事实状态,执法人员可直接适用该规则,一般公民也能较容易地依据规则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3)确定性程度较高。 (二)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指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为其规则提供基础性或本源的综合性规则或原理,是法律行为、法律程序、法律决定的决定性规则。原则是规则的灵魂,是规则的根本出发点,它为规则规定了适用的目的和方向以及应考虑的相关因素;而规则就是原则的具体化、形式化和外在化。 (三)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同为法律规范,但它们在内容的明确性、适用范围、适用逻辑、适用方式以及形式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1、在内容上的差异。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但并不直接告诉指明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故在适用时具有较大的余地供法官选择和灵活应用。 2、在适用范围上差异。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

蒙台梭利教育的自由与规则

自由与规则 蒙特梭利教育里的“自由与规则”,很多人都不陌生,然而对其中包括的具体内容并不一定很清楚。自由指的是孩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吗?这样孩子会不会很散漫?蒙台梭利教室里的规则又有哪些?这些规定背后的教育理念是什么? 一、必要的自由 1、选择工作的自由 对工作的选择需要孩子建立在自己知识的基础上。帮助孩子做明智的和有意义的选择,而不是完全出于好奇。同时,选择一项工作了,孩子就需要对他的选择负责,无论结果如何,都是他自己选择的。在做选择的同时,孩子们也在更多更好的了解自己。 2、选择在哪儿工作的自由 作为成人不会告诉孩子,你应该在哪里工作,或者你的毯子应该放在哪儿。他们有选择的自由。但是限制是,他们不可以在已经被使用的桌子前工作,或选择一个会打扰到他人的地方工作。 3、选择工作时长的自由 孩子们可以决定自己想工作多长时间,他们重复做同样的工作多少次都可以。同样,他们也可以以自己舒服的频率做工作。 4、拒绝邀请的自由

孩子可以拒绝一个教学演示的邀请,或者一项集体活动的邀请。他们拥有选择做某事或者不做某事的权利。家长及老师们需要相信他们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他们有能力遵从自己内心的引导。同时,他们也需要为自己“拒绝”的决定承担结果,一旦已经拒绝了,他们就不可以再改变主意重新接受之前的邀请。5、行动的自由 孩子可以在教室自由的行走。他们不可以打扰其他孩子的工作,或者破坏教室里的教具和设施。通常在两个工作之间,孩子需要一些转换的时间来自我调整。我们会为他们提供充分的空间来调整和移动。 6、交流的自由 孩子在这个年龄段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他们不希望被孤立。随着他们慢慢长大,他们会更希望表达自己。关键的一点是他们社交能力的发展。但是自由交流其中的限制是,他们需要用恰当的方式交流,并且不要打扰到教室里的其他人和秩序,我们会向孩子展示如何恰当的交流。 7、思考和回顾的自由 孩子们不需要无时无刻地在工作。他们可以安静的坐着,在教室无目的地走动,或者休息。我们会给他们时间来思考他们下一步要做什么。其中的限制是:不要打扰教室里的环境。 二、必要的规则

自由与纪律的文章:自由与纪律3篇

自由与纪律的文章:自由与纪律3篇 自由与纪律的文章:自由与纪律每个人都有自由,自由像一只小鸟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我们班的同学个个都期盼自由,都想摆脱纪律的约束。梦想能够成为一只在天空中自由自在飞翔的小鸟,永远都拥有自由权,不想让自由权被剥夺了。 我上课有时候会情不自禁的转过头去和同学聊天,有时,我觉得太无聊了,我会侧着身子,另一只手靠在后面同学的桌上,侧对着老师,眼睛望着门,看着窗外同学快乐的身影,还拿一只脚垫在屁股下,像半个活佛似的,可是,每次都被好视力的茅老师逮个正着,我有时真怀疑茅老师长了三只眼睛----二郎神,结果,我被罚站几分钟在我罚站的几分钟时我在思考一个问题,自由与纪律有什么密切的关系?我终于知道了它们之间密切的关系了,其实,有时你遵守了纪律,你就会很自由。上课时,你可以抄抄课堂笔记,也可以读读背背课文,和同学们一起探讨课后问题,或者是认认真真的听老师讲话。可是如果,你违反了纪律,你反而会很受约束,你的自由权将被没收,你要笔直的站着,一动不动。所以,有时候,你遵守纪律也摆脱了约束,那样你将会很自由,拥有了自由权,成为一只凌空翱翔的小鸟,而不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不能在空中翱翔。 自由与纪律的文章:自由与纪律共存我在小学的时候,在班上数一数二的调皮鬼,上课交头接耳,早自习的时候,经常

与同学发出冲突,还动不动就打开了架,与老师顶嘴,经常地不完成作业…… 以上种种的恶行,可以说我过去是十分的自由散漫,可是当我现在再回首过去,我会就不由得一惊:这是我吗?我怎么会是这种自由散漫的人呢?说到这儿我就想起了我的小学启蒙老师对我的一次谈话。 “孩子你告诉老师,你是觉得一个杀过无数人的罪犯好呢?还是一个遵纪守法,完成上级对自己布置的任务的警察好呢?”老师的语气带着几分严肃。“当然是警察了!他是维持社会安全的人。”我不假思索的迅速回答了老师。“不光是这一点,警察是因为遵守纪律才使得大家所赞扬;”老师为我慢慢的解释,“杀人犯是因为没人管他,他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使得他被人们所唾骂。但也不能太过于拘束自己,使自己没了青春的活力。知道了么”“知道了!”…… 我经过了老师的教导,已经变得不再这么的散漫,也不是和个“书呆子”似的,没有活力。所以我认为自由太过了是一种放纵,纪律太过了是一种拘束,自由两者并存才能构成一个平衡的社会。 我在小学的时候,在班上数一数二的调皮鬼,上课交头接耳,早自习的时候,经常与同学发出冲突,还动不动就打开了架,与老师顶嘴,经常地不完成作业…… 以上种种的恶行,可以说我过去是十分的自由散漫,可是当我现在再回首过去,我会就不由得一惊:这是我吗?我怎么会是这种自由散漫的人呢?说到这儿我就想起了我的小学启蒙老师对我

法与自由的关系

自由,即主体只服从于自己的意志,一种主体不受外在压制和束缚的消极自由,一种主体有依自己独立意志行事的能力的积极自由。法律,指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包括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还包括权力机关认可的判例、习惯等。 一、哈耶克的《法律、立法和自由》中自由和法律的关系 他提出的法律是规则的语言化表述的理论是其自发性理论的扩展,是一种从经济自发性到法律自发性的转移。他的这一跨越是通过论述自由——自发性——法律三者关系来实现的。在这三者中,“自发性”是理论根基,“法律”是论题,“自由”是探讨的主旨。哈耶克以法律与自由的关系问题做为视角,重新划分了法律流派,即法律建构主义和法律进化主义,其界限在于是否承认法律的自发性,凡是承认的,就是进化主义,否则是建构主义。他坚持法律的进化理论,提出法律不能作为理性主义的滥用,不能以牺牲个人自由来达到不合理的社会目标。在哈耶克看来,法律是对已有规则的语言化表述,而不是超越这些已有的规则。而规则是指自发性的秩序的规则,不是人为的规则,只要实现了自发性那么法律就得到了其应得之意,那么自由也在情理之中了,法律对于自由的保证问题便成为实现法律自发性的问题,只要是保证了法律的自发性就是保证了个人自由本身。 哈耶克对于法律两种流派的划分的价值在于他认识到了在法律的发展中出现的人们对于理性的一种不加分析地信任,而导致了忽视理性可能在立法中给人类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的可能性。因为失去制约的理性,就会产生任意的不合适当前社会需要的法律形式。但哈耶克也以消极理性作为理性缺点的克服,导致对理性的否定,在立法中就表现为片面承认自发性,排斥理性立法的作用。虽然哈耶克提倡的是法制下的自由,看到了个人自由与遵循法则的一致性,但他仅仅把法制限于对已有规则的明述,这样导致了他把法律的作用能缩小到了最小的范围,企图以消极的法律管理来实现个人最大化的自由,否认法律在社会所可能承担积极的功能。 二、伯林《两种自由的概念》中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与法律的关系 伯林将“消极自由”定义为:“别人是否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地,使我的希望不得实现。在此意义下,若我是自由的,意思就是我不受别人干涉。”公式表示为:“免于……的自由”(liberty from…),不被强迫。这一公式所包含的内容是有限定的范围。政府或法律的干涉在这一范围,而“免于饥饿或贫困的自由”尽管完全符合这一公式,但“饥饿或贫困”却不在柏林的“消极自由”共识的范围内。即“经济自由”不属于伯林所述的消极自由。他说“如果我的穷困是由于疾病——因为我生病了,所以我无法去买面包、或无法去为环游世界之行付款……因为我坡了脚,所以无法去跑步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我无法做到某些事,基本上不能被指为缺乏自由,更谈不到缺乏政治自由。”只有当贫困是由不公正的制度安排所造成时,才能称之为受到压迫或奴役。所以在柏林的思想中,由市场本身或自身能力造成的贫困状况,即“经济不自由”,并不属于“消极自由”的范畴。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中也持相似的看法。他表述“自由并不意味着一切善物,甚或亦不意味着一切弊端或恶行之不存在。”消极自由是绝对主体,不需要借助于他人行为,义务主体为除他以外的所有其他主体(包括自然人和组织机构)。立法上,法律应该原则上为他排除所有干涉。所以法律应该保护“消极自由”,为消极自由排除阻碍。 伯林认为“积极自由”很可能会假以各种理由摧毁许多神圣不可侵犯的“消极自由”,伯林分析数种“积极自由”的自由观念有一个共同点,“以做自己主人为要旨的自由”,要想成为自由的人,就必须摆脱非理性的控制,达到那个“真实的”自我。认为自由即是“自主”的”积极自由”观,是建立在一个蛊惑人心的比喻的基础上。伯林对“积极自由”也有个公式,那就是“去做……的自由“(liberty to…)。在某些情况下用“去做……的自由”公式表示的积极自由,甚至比用“免于……的自由”表示的消极自由还要“消极”。比如我们就此可以分析一下“去做绝食这件事的自由”与“免于饥饿的自由”这两个到底哪一个更加消极。哈耶克坚持这

自由和纪律

自由和纪律 古人云:“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也就是说在规矩之外想拥有一个良好的秩序,是不可能的,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而在法律之外想求得公平,亦是不可能的,所谓“公平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由此,我们很清晰地看到“纪律”的重要地位。然而,人人都希望拥有自由,拥有至高无上的自由自主权。有谁愿意一生活在束缚中,有谁愿意一生蜷缩在禁锢里。因此,“自由”这个名词在很早以前便诞生了,并且因为“自由”,历史上留下了无数的运动事迹。在十七世纪左右,"自由“运动便是历史的高潮阶段,美国有美国独立战争,英国有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法国有法国大革命,就连拉丁美洲也奋力追求”自由“的权力。这一桩桩,一件件历史重大事件我想是每个当过学生的人都知道的。不难看出,自由着实让人向往。 席勤曾这样说过:”法律永远不会产生伟大人物,只有自由才能造就巨人和英雄。“是的,对此我们不可否认。只有在自由的天地间我们才有更多更大更好的机会去探索,去发现,去创造,只有在自由的知识中我们才有更广更深更博的思维去学习,去理解去领悟。当你的领先脚步受到了约束,受到了阻挡时,你的成果或许永远达不到最佳。所以”自由“的价值显而易见。当今社会正因如此,才将”自由“的旗帜高举,才将”自由“的口号高呼,正因如此,法律中才有

了保护自由权,专家的嘴里才有了呵护孩子们自由选择的权利的呼喊。可是,多年来”自由“的潮水一浪更比一浪高,一风更比一风紧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让人发指的事。例如,法律中严明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在此条例上,有多少不守道德的公民在网上谩骂;有多少不知实情的公民在网上无中生有;有多少不分黑白的公民在网上诋毁他人。难道自由就意味着无根据的去伤害他人,去侵害他人的权利,去摧毁他人的尊严和名誉吗?如果每个公民都如此而行,这个社会还有道德可说,还有文明而言吗?于此,我想说自由应相当相对而论。而要很好地保证良好的”自由“环境,就必须有一个”纪律“来约束。让纪律的约束充当自由的指南。 实际上,我们应当理智地看待自由和纪律。不论是自由还是纪律,都不应是一个无穷的变数,过之则不及的道理我们都应该明白才是。 当自由和纪律都处于一个平衡状态的时候,一切都将在秩序中不断进步。有线的风筝虽然不能飞到他梦寐以求的高度,看似失去了自由,但无线的风筝只会一头栽向大地,相比之下,丝线的束缚是不是反而给了风筝自由的能力,成了风筝自由的指南呢? 相反,当自由的天平处于一个失衡状态的时候,许多事情将在放任中肆意侵袭。假如河水是自由,因为它形式活跃,不拘一格,热烈奔放,永远有使不完的活力;而河堤是纪律,

2019高考模拟考作文题及范文:自由之上,规则守护

2019高考模拟考作文题及范文:自由之上,规则守护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有人说:规则就是用来被打破的,一直墨守成规,这样的生活并不是我们想要的。 有人说:人们遵守规则,生活才会有秩序,否则就会乱成一锅粥。 有人说:没有自由的秩序和没有秩序的自由,同样具有破坏性。 对此你有怎样的体验和思考?结合上述材料,写一篇文章。 注意:1.角度自选,立意自定,题目自拟。2.明确文体,不得写成诗歌。3.不得少于800字。4.不得抄袭、套作。 命题方向 人文底蕴:人文关怀 科学精神:理性思维、批判质疑 学会学习:勤于反思 健康生活:自我管理、健全人格 责任担当:社会责任 实践创新:问题解决 审题

限制性 1.审题立意定位的限制。根据作文题目提供的材料可知,内容涉及“规则”“秩序”“自由”等概念,因此,文章审题立意的定位是需要围绕这三个概念进行解读的,并有必要把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梳理清楚。 2.概念关系理解的限制。作文材料中阐述了三种人的说法,第一种人强调规则要用来打破,第二种人明确要遵守规则才有秩序,第三种人倡导要有自由的秩序和有秩序的自由。这三种人的说法揭示了“规则”“秩序”“自由”三者之间的关系,即积极的好的规则(秩序),需要遵守;消极的差的规则(秩序),需要打破;唯有这样,我们才会得到想要的生活、想要的自由,才能获得自由的秩序和秩序的自由。 3.作文内容指向的限制。“对此你有怎样的体验和思考”明确了文章必须是“结合上述材料”,围绕考生自己的“体验和思考”展开,内容应体现出考生的生活和阅读体验,并在此基础上写出考生的思考。 开放性 1.立意角度的开放。“规则”“秩序”和“自由”是中性词,允许有正反两方面的理解,也可以有不同角度的解读:我们是该遵守规则还是打破规则;我们要遵守什么样的规则,打破什么样的规则;既要遵守积极的规则,也要打破消极的规则

纪律与自由

纪律与自由 李西明 何谓“纪律”,平时,我们经常说要“遵纪守法”,这里说的“纪”就是指纪律。《辞海》中是这样诠释纪律的:“纲纪法律,要求人们遵守业已确立的秩序、执行命令和力行自己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 纪律作为社会及其所属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规范和约束着人们的行动。对于组织而言,一支没有纪律的组织,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就像一堆散落零乱的货物;组织严明的组织,才能彰显其强大的势能和威力。对于一级管理人员而言,遵守纪律,廉洁从政,是一名管理人员必备的思想品格和政治品格。没有纪律就没有严谨、深入的工作作风,工作就会出现推诿、涣散,自由散漫。 对于医院来说,纪律更是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的前提,是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保证。人都是有惰性的,如果没有纪律的约束,本应相互协作的人就会各行其事、各自为政,心不往一处想,力不往一处使,该做的工作不做,该协作的时候不协作,这样是不可能做好任何一项工作的。 有些人认为,纪律是约束,是对人自由的限制,要是遵守纪律就没有自由,要自由就不能遵守纪律,人为的将自由与纪律对立起来。对于两者的关系,毛泽东和邓小平都曾有过深刻的论述,自由和纪律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纪律确实意味着对某些行为的限制、约束,从这一点看,也可以说意味着某些不自由,然而,它又反过来给人们带来自由,归根到底,纪律是对自由的保护、扩大,有了纪律,我们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和快乐,不遵守纪律,就会失去自由。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级管理人员,必须时刻做到心中有道德,脑海有纪律,手脚有约束,为此,我们必须树立三种意识: 一、要树立规则意识。守规则是一种修养、一种品位、一种文明,医务人员作为高素质的人群,更应该时刻以规则为自己行动的准绳,并且做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加强思想教育,时刻树立规则意识并在实践中体现,同时将规则意识纳入到业绩考核中,很多时候,医院很多事情并不是坏在规则上,而是坏在不执行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执行绝不是真正的执行。医疗行业作为廉政管理的重点区域,各项规章制度对医疗行业各级人为都有很明确的职业约束,作为一名医务人员,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必须要有强烈的规则意识,除了日常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更要强化思想理念的学习,来作为自己从医的准则。 二、确立“有所怕”的意识。有所怕才有怕敬,对纪律怀有敬畏之心也是一种信念、一种修养,作为管理人员,必须模范遵守纪律,坚决维护纪律,带头敬畏纪律,绝不能认为纪律只是用来约束别人的。在科室管理上,要始终自觉做到对已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要敢于担当,恪尽职守,把纪律作为言行指南,坚持原则不走样、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坚决维护纪律

法律与自由的关系

结合具体实例分析自由与法律的联系 答题要点提示: 要求自由的欲望是人类根深蒂固的一种欲望,是人的本性使然。没有一种最低限度的自由,人就无法生存,这正如没有最低限度的安全、正义和食物,人便不能生存一样(从这种角度看,认为某种程度的自由是人的一种“自然权利”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人类活动的基本目的之一,便是为了满足自由需要,实现自由欲望,达成自由目的。作为人的行为规则的法律当然得要考虑人的需要,关注人的自由问题。因此,博登海默说:“整个法律和正义哲学就是以自由观念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法律的目的并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确认和保护自由恰恰是法律本身的特性。自由在法律价值中的地位主要表现为: 首先,自由是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其次,追求自由的真谛是法律的价值理想之一。 尽管自由是法律的重要内容和价值追求,但法律本身并不是自由,它是保障自由的社会形式。柏拉图言:“法律是自由的保姆。”在民主的社会中,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保护和扩大人们的自由,使大多数人摆脱不合理的奴役和压迫,能够独立、自主地从事一定的活动,选择自己的行为。正如马克思所说:“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手段,正如重力定律不是停止运动的手段是一样。……恰恰相反,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地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法律是对自由的保障和维护,这种保障和维护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的:首先,在立法上确立自由原则和规定自由权。 其次,法律对国家权力的调整和限制,是法律保障和维护自由的重要方面。然而,自由从来不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一如博登海默所总结的那样:“如果我们从正义的角度出发,决定承认对自由权利的要求乃是根植于人类自然倾向之中的,那么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把权利看做是一种绝对的和无限制的权利。任何自由都容易为肆无忌惮的个人和群体所滥用,因此为了社会福利,自由必须受到某些限制,而这就是自由社会的经验。如果自由不加限制,那么任何人都会成为滥用自由的潜在受害者。”法律对自由的限制,严格说来,就是法律为人们行使自由权确立技术上和程度上的活动方式和活动界限。法律上采取的自由自身限制标准大致有三点: (1)促进自由权利人的利益,禁止其利用自由进行自我伤害。例如,法律禁止赌博、决斗,等等。 (2)禁止在行使自由时侵犯他人相同自由和其他权利。 (3)自由的行使必须体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统一,应当有利于或至少无害于社会、集体和国家。例如,我国现行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在法律与自由关系问题上,孟德斯鸠为我们做了一个经典性的总结:“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同样也会有这个权利。”

自由与规则的关系(上)

自由与规则的关系(上) 自由与规则的关系(上) 孙瑞雪教育机构作者:王晓燕 谈自由和规则的关系,我必须先简要谈一下我们理解的自由和规则分别是什么。当我们清晰了什么是真正的自由,什么是真正的规则的时候,我们自然就能够知道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 自由是什么?刚开始接触这个概念的时候,许多家长都认为,自由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那么,我们先来看一下自由到底是什么:心理学里讲,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情。由这个概念我们可以得出,人应该都是自由的,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愿,从这个意义上,人是永远自由的。但是从人的行动上来讲,有些行为必须符合公共环境下的要求。比如:乘坐公交车时,你必须排队等待、在十字路口的红灯前你必须等待。在这些公共的环境中,人们必须遵守一些公共的规则,而这些公共的规则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都有自由。 当一个新生命诞生的时候,这个生命的自由就随之而来,一个独立的生命,一个自由的生命,这是大自然的造化。因此,我要说的是,自由不是成人给儿童的,自由是每个生命

生来具有的特质。生命的成长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的成长与发展,都是一个自然展现的过程。 对于儿童,成长是一个自发、自然的过程,我们成人能够给予儿童的只有自由。这个自由指的是自由的环境,在这个环境这中,儿童可以成为他自己。蒙特梭利在她的教育理念中提出一个重要的理论,那就是精神胚胎。她认为,生命在形成的那一瞬间,在拥有生命胚胎的同时,也同时拥有了一个精神胚胎。就像生命的计划自然而然的实现成为一个我们看到的人一样,精神的计划也在一步一步的实现着。生命的胚胎需要一个充满营养的环境,从而使一个受精的细胞逐渐的实体化为一个人的形状,这个过程的发生是自然而然的,这个计划是在事先就已经有了的。人的精神成长也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我们同样需要给孩子一个环境,一个充满营养——爱和自由的环境。在儿童成长过程中,我们首先要保证的就是,他可以按照自己的精神胚胎的计划成长,因此,自由是一个人能够实现自己的前提,只有拥有自由的独立意志,儿童才可能展现自己。 规则是什么呢?规则是人们公共制定的并且共同遵守 的约定。在公共的环境和关系中,才会发生规则的问题。这样的约定,能够让每一个人都拥有自己的权利,能够保证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规则,表明了所有人之间的一种界限。

蒙台梭利自由与纪律的关系

蒙台梭利自由与纪律的 关系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蒙台梭利是着名的儿童教育理论家和实践家。她关于自由和纪律关系的看法,对当今我国的幼儿教育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自由的重要性 蒙台梭利所谓的自由是指人从妨碍其身心和谐发展的障碍中解放出来的自由。她认为,要开展合乎科学的教育,其基本原则必须是使儿童获得自由,这种自由将使儿童的天性得到自然表现。怎样才能使儿童获得自由呢蒙台梭利认为,应该通过研究隐藏在儿童内心的需要,尽可能地消除妨碍儿童所需要的“正常”发展的障碍。 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自由应该包括智能和道德两个方面。智能方面的自由是给儿童以活动的自由,使其智力得到发展;道德方面的自由则要防止儿童为满足自己活动的欲望而出现的对抗性,这种对抗性来自一种不明智的压制。她认为,儿童不用心学习,对学习感到厌倦,那是由于教育方法对儿童心理的自然功能起了不可克服的障碍作用。很多不正常的现象,如对克服障碍表现出畏缩以及懒散、依赖、顽皮、抗拒、对立等,往往是由于教育方法不当、对儿童干扰和压抑过多造成的。因此,对儿童的教育,无论是身体方面的还是智力方面的,都必须以儿童的自由为前提。 二、自由和纪律的关系 1.自由和纪律是同一事物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尽管蒙台梭利强调自由在儿童发展中的重要性,但她所说的自由不是随心所

的。自由不是喜欢怎样就怎样,爱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要服从真理。她指出,自由并不意味着应该支持儿童毫无目的地、放任地。无规则地活动。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并不意味着使人得到了自由,只有做正确事才会得到自由。 要使自由有所约束,就要有纪律,光有自由没有纪律是不行的,因为自由和纪律是同一事物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她说,如果孩子把脚放到桌子上,或者是用手推搡同伴,而未受到教师的干涉和纠正,只是不对的。她认为,教师应该让儿童了解到,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应该做的。 2.在自由的基础上培养纪律 (1)“工作”—自由—纪律 蒙台梭利所说的“工作”,是指儿童从事的各种活动。在她看来,真正的纪律来自“工作”。这是因为,“工作”组织的好,便可以是儿童的“自我”得到自由发展,精力得以发挥;而儿童获得了自由,他们的活动就将更加完善,从而产生良好的纪律。可见,自由来自“工作”,而纪律有来源于自由。 她认为,儿童第一次专心做某事,不论这件事是一种感官训练,还是练习系鞋带、扣纽扣、摆餐具等“工作”,说明儿童已经在遵守纪律的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她说:“假如没有有组织的‘工作’的组织就成为浪费。正像一个新生儿,如果不加抚养,任其自由,他就会死于饥饿。但是,如果不能使儿童自由的运用他的技能,没有充分发挥因积极活动而产生的精力,那种组织也是无效的。”

纪律与自由

纪律与自由 六年级主题班会 【班会主题】 培育“遵守纪律,珍视自由”,具有民主精神与理性品格的现代小公民。【班会目的】 1、每一个人只有遵守纪律,才能追求属于自己的自由。 2、借助辩论、提倡议等活动,使同学们懂得在集体中只有铭记时刻遵守纪律才有权利自由地享受和谐、团结的氛围。 【班会背景】 当今社会人们都在追求自由,在所谓“尊重人权”的思想作用下成长起来的孩子都变得过度自我,只注重个人利益而忽视集体纪律,甚至有人无视纪律,做出严重违纪的事情。鉴于这种情况,针对小学高年级同学召开“纪律与自由”主题班会,指导学生就“绝对自由”与“相对自由”展开讨论,使学生明白只有全社会的人都遵守纪律、尊重法律才能达到实际意义上的“自由”。 【班会流程】 一、故事导入 1.读读《风筝的故事》,说说你有什么感受。 2.风筝因为想要绝对的自由,就挣脱束缚,结果却完全没了自由。对于我们小学生而言,这种束缚就是纪律。我们今天的主题班会内容就是“纪律与自由”。 二、了解自由 (一)想一想:

1.你觉得自由是什么? 2.自由与纪律是什么关系? (二)读有关自由的名言。 三、明辨自由 (一)辩一辩:一些学生抱怨学校班级的纪律以及规章制度太严而不服从老师与班委的管理,并且因此觉得自己不够自由。你觉得班级纪律是严好还是松好,请说出你的理由,并与你的同学辩论一番。 (二)了解各国的校园纪律。 看来,严明的纪律是我们班级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营造自由氛围的重要保障。 (三)欣赏阅兵式的图片。 因为有了这些纪律严明的军人,所以我们才能自由自在地生活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现在,你明白为了保障自己的自由,我们应该怎么做吗? 四、践行自由 (一)判一判 1.小明:说话是我们的自由,我想什么时候说话就什么时候说话。 2.小海:下课了,我们就自由了,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3.小红:这里又不是我们的包干区,我扔垃圾关你什么事。 4.小军:这盘菜是我最喜欢吃的,就拿到我这边来吧。 (二)针对上面几种情况,发出如下倡议: ①课堂有纪律,认真记笔记; ②课间有秩序,不打闹喧哗; ③语言有礼貌,不讲脏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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