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_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监督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二)统一领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档案管理责任。
(三)集中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分类管理:按照档案的种类、内容、形式和载体进行分类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卫生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三)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四)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分析工作。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和移交档案。
(二)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鉴定、销毁和统计分析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卫生监督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案件卷宗、调查取证材料。
(三)卫生监督信息、通报、通知、报告等。
(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等。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内容、形式和载体进行分类整理。
(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连续性。
(三)对破损、褪色的档案进行修复、复制。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等级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
(二)保证档案库房安全,防止火灾、水灾、虫蛀、霉变等灾害。
(三)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的原则。
(二)档案查阅、复制应办理相关手续,登记备案。
(三)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篡改。
卫生部门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部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部门内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管理原则;(三)科学管理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五)便于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卫生部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科技档案;(三)会计档案;(四)声像档案;(五)实物档案;(六)电子档案。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形成的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六条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一)卫生行政文件;(二)卫生业务文件;(三)卫生监督执法文件;(四)卫生统计报表;(五)卫生宣传教育材料;(六)其他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
第七条科技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一)卫生科研项目文件;(二)卫生技术标准文件;(三)卫生科技成果文件;(四)卫生设备购置文件;(五)卫生安全评价文件;(六)其他具有查考价值的科技文件。
第三章档案整理与保管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二)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状态,不得随意删改、拼接;(三)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保护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二)档案柜架应保持整洁、有序,档案存放应规范;(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利用规定进行;(二)档案利用应填写借阅登记表,登记借阅档案的名称、数量、借阅人等信息;(三)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安全,不得随意涂改、损毁、丢失。
第十一条档案保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秘密;(二)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档案秘密;(三)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秘密不被泄露。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引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以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二、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管理原则(1)真实性: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不得伪造、篡改。
(2)完整性:档案资料应包括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检查结果、整改措施等。
(3)保密性:档案资料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4)规范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销毁等环节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2. 档案分类与归档(1)按档案内容分类:可分为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类别。
(2)按档案性质分类:可分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检查记录、整改通知、投诉处理等类别。
(3)按档案来源分类:可分为内部文件、外部文件、电子文件、纸质文件等类别。
(4)按档案保存期限分类:可分为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临时保存等类别。
3. 档案保管与查询(1)档案保管:档案应放置在安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虫蛀、霉变、火灾等风险。
(2)档案查询:工作人员需凭工作证、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档案查询,严禁私自翻阅、外借档案。
4. 档案利用与销毁(1)档案利用:档案资料应充分发挥其价值,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档案销毁:对已达到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在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如检查记录、整改通知、投诉处理等。
(2)定期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1)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排序、编号,确保档案资料的有序性。
(2)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封装,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卫生行政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行政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卫生行政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卫生行政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档案;2. 卫生行政部门与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档案;3. 卫生行政部门收集、整理、归档的国内外卫生行业信息、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卫生行政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2. 卫生行政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形成的档案负有管理责任,应按照规定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3.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档案;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和整理结果,将档案及时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3. 档案保密: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内容不泄露。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2.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
七、档案信息化管理1. 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2.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完整。
八、档案工作考核与奖惩1. 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考核,对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卫生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保管和归档工作,确保卫生执法工作的合法、规范、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卫生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保管和归档工作。
第三条卫生执法文书是卫生执法工作的法定载体,是执法依据、证据和凭证,对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文书种类及要求第四条卫生执法文书主要包括以下种类:1. 行政处罚决定书;2.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3. 行政检查通知书;4. 行政处罚告知书;5.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6. 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记录;7. 行政处罚案件审查记录;8.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9. 其他卫生执法相关文书。
第五条卫生执法文书应具备以下要求:1. 文书格式规范,使用统一的文书模板;2. 文书内容完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3. 文书语言准确、简洁、严谨,无错别字、语法错误;4. 文书填写齐全,不得空白或涂改;5. 文书制作时间、地点、执法人员等信息准确无误。
第三章文书制作第六条文书制作应遵循以下程序:1. 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确定文书种类;2. 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3. 根据收集的证据材料,依法作出决定;4. 填写文书,经执法人员审核、签字;5. 制作文书副本,并加盖公章。
第七条文书制作过程中,执法人员应确保以下事项:1. 文书内容真实、客观;2. 文书格式符合规定;3. 文书填写准确、完整;4. 文书制作及时、高效。
第四章文书使用与保管第八条卫生执法文书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使用,不得滥用;2. 严格保密,不得泄露;3. 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毁。
第九条卫生执法文书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文书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2. 文书存放地点应安全、通风、防潮、防火;3. 文书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文书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文书归档后,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及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及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以下简称“文书”)的管理,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部令第34号),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法制稽查科负责对文书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各监督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文书的管理工作,管理的内容包括文书的领发、指导本科室人员进行文书文号编号的编排等。
第三条凡设定“文号”或“编号”的文书都必须加盖卫生局的公章。
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其中各业务科室的执法类别分别是:食品卫生监督为“食”,公共场所卫生为“公”,饮用水卫生为“水”,化妆品卫生监督为“妆”,学校卫生为“学”,医疗与妇幼卫生监督为“医”,传染病防治监督为“传”,消毒产品监督为“消”,职业卫生监督为“职”,放射卫生监督为“放”等。
文号由各业务科室按顺序自行编写。
编号的形式为“年份+序号”。
全所采用流水号,编号顺序由法制稽查科统一掌握。
文书类别和执法性质类别见附表。
第四条每年年终,各业务科室应将本年度的文书制作目录及设有存根的文书交回卫生监督法制稽查科存档;因使用不当而作废的文书,也应随文书制作目录交回。
第五条为保证行政许可文书记载的完整性、规范性、详实性、安全性,规范履行行政许可程序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许可审办科负责对全所行政许可形成的文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要求文件完整、齐全,按时完成。
综合科负责对行政许可档案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各监督科室应建立企业分户档案,负责对本科室行政许可过程中的申办材料进行归档,并将日常性卫生监督文书及时整理归档。
第八条行政许可档案的文书归档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字迹应工整、清晰。
每个许可事项集中立卷,实行一户一卷、一卷一号。
第九条文书归档材料由许可承办人员在许可结束后1个月内归档,并于次年3月前整理立卷,移交所档案室。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规范卫生监督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及相关部门。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1. 卫生监督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音像档案和电子档案四类。
2. 所有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
三、档案收集1. 监督人员在执行卫生监督任务时,应收集完整的监督记录、证据材料等。
2. 收集的档案材料应真实、完整,不得擅自修改或销毁。
四、档案整理1. 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确保信息的有序性和可追溯性。
2. 对于过期或失效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鉴定和销毁。
五、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选择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的环境。
2. 档案保管人员应对档案的安全负责,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态。
六、档案使用1. 档案使用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档案内容。
2. 档案的查阅、借阅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查阅人、时间、目的和归还日期。
七、档案更新与维护1. 档案应及时更新,保证档案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 对于损坏或丢失的档案,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八、档案保密1. 所有档案管理人员和使用者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中的任何信息。
2.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档案,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九、档案审计1. 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审计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作为改进档案管理工作的依据。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卫生监督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具体机构的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卫生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卫生执法文书管理制度卫生执法文书管理制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制度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文书管理,保证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或卫生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实现卫生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针对特定的对象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文书格式按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有关规定统一印制,需加盖印章的文书,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提前加盖。
三、行政执法文书应统一管理,建立文书领取和发放台帐,如实记录领取和发放时间、数量、文书编号、经办人等内容。
各种文书编号、文号必须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规定进行。
四、设有存根的文书,存根应定期送交稽查部门保存。
五、各监督科室(队)使用的执法文书不得混用、改作它用、缺页、丢号,并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完整,防止遗失和损毁。
六、文书丢失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做补救处理,重要文书丢失应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处。
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如归档时间、案卷装订、目录书写、资料编号、登记保管、借阅、移交、销毁等,参照公文类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八、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要求:(一)卫生行政许可审查一户一卷,卫生行政处罚一案一卷;(二)各种执法文书必须使用钢笔(蓝黑墨水)、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三)查处卫生违法案件所形成的案卷材料应按一案一卷形式进行装订,卷内顺序按有关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四)其他不适于装订入卷的资料,如录音录像、实物证据等应妥为保存,并在卷皮底页备考表注明存放地点;(五)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统一使用档案管理部门监制的档案卷盒、封页、目录。
九、稽查部门对各监督科室(队)执法文书的使用情况、书写质量及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提出改正意见。
十、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科室(队)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情节较重的,对有关科室(队)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统一印制和制作文书的;(二)对文书发放和使用管理不善的;(三)不按规定审查文书使用情况的;(四)对文书不按期归档的;(五)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填制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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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执法文书档案应按照资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便于查阅、保证安全的原则进行立卷、归档、保管;
2、制作文书时,必须使用统一的文书,做到准确、规范、符合要求,书写必须使用蓝色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楚,文字精炼、语言通顺,叙述逻辑严密,“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处罚决定书”必须要进行打印;
3、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后,由承办人将全部资料整理、分类、编号、组卷、装订、移交、归档;
4、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材料时,报所长批准后,方可查阅并作好查阅登记;
5、行政处罚案件的档案材料,有关单位查阅时经批准只能提供部分材料;
6、移交司法机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纪委或其他行政机关的案件,必须要进行备份,并按程序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