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方案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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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高新文教发[2011]239号

宝鸡高新区文化教育局

转发宝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镇教育组、局直各学校:

现将宝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宝市语办【2011】5号)转发你们,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并于11月25日前将本单位参与人数及活动组织基本情况(附表3)报局邮箱。联系人:贺玉玲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语言文字标准征文通知

抄送:档(二)

宝鸡高新区文化教育局2011年11月22日印发

共印25份

宝市语办〔2011〕5号

各县(区)语委办(教育局)、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希望各系统(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积极参加。于11月25日(星期五)前将本系统(单位)参与人数及活动组织基本情况报送宝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表样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邓秀娟电话:3260326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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