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样本
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_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

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_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_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范本为促进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文化站的作用,应制定规范的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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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篇1为促进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免费提供辖区居民学习、娱乐、社交的场所,根据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文化活动室由社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是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活动器材设备。
二、文化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6:00—18:00。
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凡来文化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要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四、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五、活动室内的书刊杂志、活动器材不得私自带出,也不向外借用。
六、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器材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七、为不断改善活动室的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篇2为加强对乡镇文化站的管理,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根据2009年文化部颁布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特定本制度请自觉遵守:一、文化站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二、文化站应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一般不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内。
三、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塘坝镇综合文化站规章制度

塘坝镇综合文化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合文化站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和活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综合文化站是塘坝镇的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群众文化需求的满足、文艺宣传、展览展示、文化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综合文化站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00,周末休息。
第四条综合文化站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文化宣传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综合文化站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职责明确,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岗位。
第六条综合文化站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化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展览的准备和安排、培训课程的开设、文化产品的销售等。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七条综合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私自外出,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综合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应穿着整洁、统一的工作服,不得穿着便装上班。
第九条综合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应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不得私自移动文件和物品,对工作场所的设备、设施和文化展品应保持定期的维护和清洁。
第十一条综合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综合文化站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群众的礼品或请客,不得参与商业活动。
第三章文化活动第十三条综合文化站定期组织文化活动,如音乐会、舞蹈表演、书法展览等,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组织,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综合文化站的文化活动应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和群众的参与度,活动策划应提前做好细致的计划。
第十五条综合文化站组织的文化活动应向社会公开,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活动的信息,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
第十六条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应对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参与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及时反馈给上级文化部门,以期不断提升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培训和展览第十七条综合文化站应根据群众需求开设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书法、绘画、音乐等,工作人员应根据课程的安排配合教师的教学工作。
XX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

XX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
XX镇综合文化站是为了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提高文化素质而设立的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具有承载文化展示、文化传承、文化交流等多种功能。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综合文化站,制定并贯彻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
是XX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制度。
一、综合文化站管理机构
二、综合文化站的服务内容
1.举办文化活动:定期举办优秀文化展览、演出、讲座等文化活动,
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
2.开展文化培训:组织各种文化培训班,如书法、绘画、音乐等,提
高村民的文化素质。
3.建设文化设施:不定期开展文化设施建设,如图书馆、电影放映厅等。
4.开展文化交流:促进各个群体之间的文化交流,增进相互了解。
三、综合文化站的开放时间
四、综合文化站的工作人员
3.工作人员:负责具体项目的策划和执行。
4.志愿者:协助工作人员进行各项文化活动。
五、经费管理
1.综合文化站的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和文化活动收入构成。
2.经费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每季度对外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六、综合文化站的安全管理
1.综合文化站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在文化活动举办期间,应加强安全监控,确保参与者的安全。
七、综合文化站的宣传工作
1.综合文化站应定期发布文化活动信息,吸引更多观众参与。
2.可以通过社交媒体等平台宣传文化站的工作,提升知名度。
以上便是XX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制度,希望通过这些规范管理,让综合文化站更好地服务于村民,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
文化站规章制度范文(4篇)

文化站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站的管理,维护文化站的正常秩序,保障文化站工作人员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文化站是指以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用户提供文化服务、开展文化活动为主要职能的设施。
文化站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具有公益性质。
第三条文化站工作应以用户为中心,贯彻科学、民主、协作、公正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
第四条文化站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文化行业的相关规定,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第五条文化站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文化站的规章制度,按照职责和权限履行工作职责,忠诚为用户服务。
第六条文化站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不得违反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第七条文化站工作人员应遵守用户的合法权益,尊重用户的人格尊严,不得侵犯用户的权益,对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
第八条文化站工作人员应保持勤勉、奉献的精神,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持续改进工作方法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文化站工作人员应与用户和谐相处,热情接待用户,及时解答用户咨询、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三章用户行为规范第十条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文化站的规章制度,尊重文化站的工作人员,维护文化站的正常秩序。
第十一条用户应合理使用文化站提供的设施和服务,不得损坏设施,不得干扰他人正常使用设施。
第十二条用户应尊重文化站的社会公德,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保持文明礼貌,文化素质。
第十三条用户应爱护书籍、音像资料等文化产品,不得私自乱放、毁坏文化产品。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文化站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设施维护制度、文化产品管理制度等。
第十五条文化站应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第十六条文化站应加强设施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社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3篇)

社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是指对社区综合文化站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组织架构:明确社区综合文化站的组织架构,包括站长、文化专员、志愿者等职责和权限。
2. 工作职责:规定社区综合文化站的工作职责,包括组织开展文化活动、推广文化知识、提供文化咨询和服务等。
3. 工作流程:明确社区综合文化站的工作流程,包括活动策划、宣传推广、活动执行、效果评估等每个环节的具体步骤和责任人。
4. 资源管理:建立社区综合文化站的资源管理制度,包括物资的采购、使用和保管,财务的管理和报销,人力资源的招聘和培训等。
5. 安全管理:制定社区综合文化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灾等方面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6. 居民参与: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综合文化站的活动,建立居民参与的机制和渠道,增强居民的文化素质和社区凝聚力。
7. 监督机制:建立社区综合文化站的监督机制,包括社区居民、上级主管部门、社区委员会等对社区综合文化站的监督和评估。
通过建立健全的社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升社区综合文化站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社区文化建设,增进社区居民的文化享受和获得感。
社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2)社区综合文化站是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社区居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的任务。
为了保证社区综合文化站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社区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一、组织机构1. 社区综合文化站设站长一人,负责站点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2. 设专职工作人员若干,承担文化活动组织、文化服务、宣传推广等工作;3. 设义工组织,招募和管理义工,鼓励社区居民参与文化活动。
二、主要职责1. 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社区综合文化站要结合社区文化特色和居民需求,定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手工等艺术培训班,以及文化讲座、展览、演出等;2. 提供文化服务:社区综合文化站要配备必要的文化设施和资源,提供居民借阅图书、报纸、杂志等文化资料的服务,开办儿童阅览室,开设电脑、网络等电子阅览设备,方便居民获取文化信息;3. 举办社区活动:社区综合文化站要组织举办一些社区活动,如社区文化节、社区联欢会等,活跃社区氛围,增强社区凝聚力;4. 开展文化宣传:社区综合文化站要及时宣传推广相关文化活动和服务,通过社区广播、社区公告栏、社区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文化信息,吸引更多居民参与和利用站点资源;5. 建立档案资料:社区综合文化站要建立相关档案资料,记录文化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居民参与情况,为后续的活动评估和改进提供依据。
文化站各类制度汇编范本

文化站各类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化站在新时期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事业促进法》和《文化馆规程》,特制定本汇编范本。
第二条文化站是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的综合性文化服务机构。
第三条文化站的工作应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免费开放,提高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文化站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文化站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文化站应设立站长一名,副站长若干名,负责文化站的全面工作。
文化站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六条文化站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第七条文化站应加强财务管理,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业务工作第八条文化站应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包括文艺演出、展览、讲座、培训、比赛等,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九条文化站应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挖掘和整理民族传统文化,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
第十条文化站应加强图书馆、展览室、活动室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文化服务环境。
第十一条文化站应加强与其他文化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服务质量第十二条文化站应实行免费开放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的文化服务。
第十三条文化站应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十四条文化站应加强对服务对象的调查研究,了解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第十五条文化站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我评估和接受社会评价,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五、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文化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文化站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文化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文化站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综合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样本

综合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样本综合文化站是为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而建立的业务单位,为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和形成全民阅读的良好氛围,贯彻执行以下规章制度。
一、公告制度1.1 重大事项公告原则上应在综合文化站公共场所及时公示,并以适当形式在网络上发布。
1.2 综合文化站应当每周发布一次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本周开放服务时间、文化推广活动和服务信息等。
1.3 有关公告的内容应当事先审查,必须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禁止发布虚假消息。
二、服务时间制度2.1 综合文化站开放时间原则上为每天上午9时到下午5时,其中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开放。
2.2 综合文化站应根据市民需求及时调整服务时间,临时性的调整应当公告。
2.3 遇有重大活动或重大事项的情况,综合文化站在服务时间上可能会有所调整,调整情况应提前公示。
三、借阅规定3.1 综合文化站为市民提供阅读室和借阅服务,读者必须先携带有效证件办理借阅手续。
3.2 借阅期限为30天,超过期限未归还的,综合文化站将采取警告、罚款、停止借阅等措施。
3.3 借阅的图书应当保持完好无损,如有遗失、破损等,读者应当按照规定赔偿。
四、文化活动制度4.1 综合文化站应每季度制定文化活动计划,在公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宣传文化活动,并及时发布结果。
4.2 综合文化站应可定期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如阅读分享会、经典诵读活动等以推广文化知识。
4.3 综合文化站应鼓励自由参与和自由发言,并维护和谐的交流氛围。
五、安全管理制度5.1 综合文化站应配备完善的安保设备,确保服务区域的安全。
5.2 综合文化站不允许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服务区域,如发现违规行为,将立即暂停相关借阅或服务。
5.3 综合文化站应制定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纠正和处理安全事故。
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6.1 综合文化站应严格遵循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保护作者和版权人的权益。
6.2 综合文化站不允许借阅、传阅、复制已经涉及版权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资源。
文化站规章制度模版

文化站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站的日常管理,提升文化站的安全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文化站工作和参观的人员,包括文化站工作人员、志愿者和参观者等。
第三条文化站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为所有人员提供平等的服务。
第四条文化站应当倡导文化传承、彰显文化特色,发展文化产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第五条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文化站的基本管理第六条文化站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包括工作时间、考勤制度、值班制度等。
第七条文化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参观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文化站应当定期进行设备和设施的检修与维护,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文化站应当对文物、艺术品等珍贵展品进行定期检查,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文化站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和管理站内相关资料和文件。
第三章参观者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参观者在进入文化站时应当遵守秩序,依法排队,不得插队或携带违禁品。
第十二条参观者应当尊重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遵守公共秩序,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辱骂、诽谤、恶意攻击等行为。
第十三条参观者应当爱护文化站的设施和展品,不得随意涂鸦、破坏或偷盗文化设施和展品。
第十四条参观者不得在文化站内吸烟、嚼食、乱扔垃圾等影响文化站环境和秩序的行为。
第十五条参观者在参观过程中应当保持文明礼貌,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其他不文明行为。
第四章工作人员职责和权益第十六条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状态,确保服务质量,解答参观者的疑问。
第十七条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参观者的个人信息和文化站的内部工作信息。
第十八条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岗前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第十九条文化站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操作规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形象。
第二十条文化站应当为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保险和福利待遇,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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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综合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样本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1.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出勤、出力。
2.实行签到制度。
每个工作日上下班分上午、下午两个工作时段进行考勤,上班和下班都要签到。
上下班时间以上级政府规定为准。
3.要按时签到。
不准他人代签,不得逾期补签。
4.每天考勤由站长或带班人员负责,考勤签到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总结,半年一初评,年底一总评,奖勤罚懒。
5.考勤结果将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人员聘用制的规定,予以奖惩兑现。
二、文化站卫生保洁制度1.文化站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提前10分钟上班,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
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站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
各功能室及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文件柜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微机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三、文化站财产登记保管制度1.文化站配备的桌椅、电脑、投影仪、电视机、摄像机、乐器、报刊图书等财物都要进行登记造册,并报政府备案。
2.站内所有公共财物的使用管理,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
3.所有设施、财物一律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
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坚决杜绝出现公共财物遗失现象。
4.要爱护公共财物,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
微机、电视、投影、摄影等科技产品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拆卸。
出现故障时应由懂技术的工作人员或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财产安全和正常使用。
四、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总结经验,掌握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工作时不办私事。
6.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
7.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五、文化站站长岗位职责1.负责文化站的全面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本地区文化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
2.负责文化站的日常性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重大文化活动。
3.负责抓好本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队伍的建设。
4.协助县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5.受上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
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6.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居委会开展文化活动。
7.负责本站工作人员的管理。
六、文化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在站长的领导下做好分工内的文化业务工作。
2.具体负责文化站日常开放运行工作,做好接待群众、上网服务管理、电视及投影视频使用服务、图书馆登记整理、环境卫生、值班安全等日常事务。
3.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搞好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4.具体指导和督促各村委、居委的文化室、图书室、“农家书屋”、健身场所等村级文化建设和文体活动。
5.负责监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配合上级文化部门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6.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文化站首问负责制度1.办事群众到文化站进行文化娱乐活动或反映情况,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应热情接待前来群众,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
2.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可以办理或服务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服务;应由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办理或服务的,首问负责人要将群众带到相应工作人员办公室,或告知相应工作人员的办公室位臵。
3.对前来群众请求事项,能马上办理的立即给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告知办理期限,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
4.不属于首问负责人所在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明确地告知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负责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要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帮助落实承办部门,并告知前来群众。
八、文化站服务承诺制度1.保证文化站正常开放运行,积极开展文化阵地活动,热情周到接待来访群众。
2.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3.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村文化室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4.协助县文化部门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5.在县级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办图书室,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6.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的指导下,搞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7.在上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8.协助上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9.受上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
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九、文化站向公众开放服务制度1.要结合自身功能特点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学习的规律和实际需要,保持经常性向公众开放服务。
2.要在醒目位臵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注意事项。
3.重大节庆或传统节日开展的文化活动,要提前做好宣传,便于群众参与。
4.工作人员要恪守职责,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5.搞好站内设施保障,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电子阅览室)工作制度1.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是公益性的文化信息服务场所,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不得实行经济承包、挂靠经营等方式变相经营,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除收取必要的成本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主要为群众提供电子文献的阅读和查询,有关信息、多媒体资料的浏览和查询等服务。
3.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管理人员负责做好本室相关工作。
4.工作人员按章操作使用本室设备及声像资料;本室设备及声像资料仅限室内使用,一律不外借。
5.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的计算机光驱读盘要求严格,请务必使用正版且无划痕的CD、VCD、DVD光盘,尽量避免非法读盘的情况出现。
6.不得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播放、收听、收看、拷贝有关淫秽、迷信、反动等不健康的内容或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的邮件和商业广告。
7.读者和观众不得对本室计算机的软件设臵做任何更改。
要爱护室内一切设备,自觉维护设备安全,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必须赔偿损失。
8.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禁止在声喧哗。
举止文明,保持室内安静卫生。
9.工作人员下班前,要按操作规程关闭电脑、电源,关好门窗,注意安全。
交接班时,要做好设备检查和交接登记。
十一、图书阅览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1.树立“服务第一,读者至上”,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
2.负责图书、报刊杂志的管理及装订修补等维护保养工作。
如有丢失、损坏图书及超期未还者,要按有关规定索赔。
3.负责办理书刊的借阅、流通及各项统计工作。
室内藏书及各种物品每半年定期清点一次。
4.负责图书目录的检查、维护和指导读者使用图书目录,书刊排架要准确整齐、便于检索。
5.负责解答读者提出的咨询问题。
6.负责搞好室内卫生和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图书阅览室图书杂志阅览规定1.图书阅览室是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
图书内容应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2.读者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3.要保持室内安静及室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4.本室图书、报刊杂志开架阅览,每人限取一份,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
读者要自觉爱护书报资料,如发现撕、割或偷盗图书资料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
5.群众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收藏的图书捐献出来提供给广大群众阅读。
十三、图书阅览室借阅规定1.图书阅览室的图书凭借书证借阅。
2.办理借书证需持个人身份证办理。
办证后,读者可免费借阅,如读者不再借阅,则收回借书证、退还全部押金。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
如图书损坏或遗失,按书价赔偿。
4.图书阅览室图书外借。
报刊杂志只限阅览,概不外借。
十四、多功能厅管理制度1.管理人员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预防和杜绝火灾、被盗、骚乱闹事等危及安全的事故发生。
2.管理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3.多功能厅的设施设备,注意防火、防盗、防非法操作。
4.管理人员要定期对灯光、音响、线路等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电器设备安全有效地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5.各套设备只能由站内工作人员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操作。
严禁私拉电线、乱接插座、私自安装其它电器设备。
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运行。
6.多功能厅所有设备一律不准外借,如有发现,管理者承担物品损坏或遗失造成的所有责任。
7.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严禁携带一切易燃品和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
8.其他单位使用多功能厅开展活动,要事先到文化站办公室履行手续,经站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9.每次开展活动,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场,做好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后方可开放。
对手续不全和没有事先安全教育的使用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开放。
10.开展活动时,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
11.场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壳等不文明行为,严禁随口吐弃口香糖。
不听劝阻者,请其离开活动场地。
12.使用单位开展活动,必须安排至少三名专职人员现场值班维持秩序。
文化站至少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在现场负责管理服务工作。
如果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职责,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则由使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13.开展活动时,如发现安全意外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同时启动应急程序,妥善处理。
场地使用完毕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设施、设备,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十五、科技培训室管理制度1.管理及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每天必须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和整理、准备工作,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
2.认真解答并处理好学员提出的问题,虚心学习,礼貌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