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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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毁形、回收制度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毁形、回收制度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毁形、回收制度
一、凡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输血袋、分装袋,用后剪下针头,放入黄色塑料袋内,针头放入锐气盒内,由专职人员回收处理。

二、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将针头分离后放入医疗废物桶内,针头放入锐器盒内,由专职人员回收处理。

三、一次性使用针头,用后放入锐气盒内,由专职人员回收处理。

四、一次性使用窥阴器用后放入黄色医疗废物袋内,由专职人员回收处理。

五、医疗废物转运专职人员每日到科室回收1—2次,并做好记录签字。

相关科室必须认真做好登记记录,医院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公司集中处理,各科不得自行处理,不得随意出售,禁止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六、回收物品时,应将物品分类放置,及时运送,防止移失和污染环境。

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规范化管理

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规范化管理

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规范化管理【关键词】注射器输液器规范化国内已有使用不合格的注射器引起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事件和大量未经消毒毁形的输液器流入社会引起公害的报道[1]。

供应室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规范管理已不容忽视,作者就此规范化管理发表如下浅见。

1 把好采购关一是要规范采购环节。

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采购是医院对其进行质量监督的首要环节,医院应专门成立招投标中心,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招投标中心要严格掌握国家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生产、装配、包装、灭菌等过程制定的卫生标准、生产环境标准、质量控制标准等要求,指导供应室对一次性注输器的质量控制及管理。

二是要订货索证。

采购人员每购入一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前,必须验证生产企业的各种证照,凡证照不齐企业生产的产品一律不准进入医院。

2 把好进货验收关开箱验收,检查产品名称、厂家地址、灭菌方法、灭菌日期、有效期、型号、规格、生产批号、日期、数量、产品商标、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等,且包装密封性好。

对一次性注射器的验收:注射器应清洁、无微粒和异物,刻度清晰,注射器的内表面不得有明显可见的润滑剂汇聚,空针活塞与芯杆连接好,抽吸时有良好的密封性,外套与活塞接触的部位不得有漏液现象,注射针头不带钩、锐利、针腔通畅,针面符合国家标准[2]。

对一次性输液器验收:输液管柔软有韧性,透明、光洁、无杂物,针头质硬光滑、尖部无钩、配有药物过滤器、保护套,滴针要便于观察滴液、弹性适中,流量及各部分尺寸符合规定标准[2]。

3 供应室储存室的规范化管理供应室应有一次性无菌物品专用储存室,储存室内要求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空气细菌数≤500cfu/m3,保持室内洁净度和温湿度。

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应放在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离天花板≥50cm 的储物架上,光线充足,防止过期,防止霉变。

供应室无菌发放室规范化管理:无菌室存放灭菌后的医疗器械及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并负责向全院发放。

无菌物品及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安全管理规定

无菌物品及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安全管理规定

无菌物品及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安全管理规定(一)无菌物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无菌物品有效期规定:
2、无菌物品无过期、无污染,使用时应注明使用时间。

3、使用无菌液体要现配现用,各种无菌液体开启后要注明开启时间。

已打开的无菌液体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24小时内有效。

肝素盐水配置后4小时内有效。

4、一次性物品应放置在清洁干燥处,并在包装外标明的有效期内使用。

5、对有创性操作使用的所有器械,都要经过高压灭菌后方可使用。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使用期限规定
求或按医嘱执行。

(三)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及用后处理规定
1、一次性物品使用规定
(1)应放置在清洁、阴凉、干燥处,与非无菌物品分开。

(2)、使用前检查包装的完好性。

(3)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2、一次性无菌物品的处理规定
(1)注射器:用后取下针头放入利器盒,针筒放入黄色垃圾袋统一处理。

(2)输液器(输血器):用后取下针头放入利器盒,其余部分放入黄色垃圾袋统一处理。

(3)一次性引流袋、引流管等塑料类医用废弃物:如尿袋、一次性引流袋、一次性吸
痰管、引流管、手套、肛袋、窥具等塑料类废弃物,需倒掉引流液,放入黄色垃圾袋内统一回收处理。

(4)病房里废弃的医用垃圾:如敷料、绷带、棉球、纱条、压舌板、中单、棉签等,放入黄色垃圾袋,统一回收处理。

(5)特殊感染性物品:如气性坏疽、绿脓、破伤风、艾滋病等患者用过的废弃物,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后结扎开口处,袋外予以注明,统一回收处理。

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 管理制度

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    管理制度

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管理制度
一、进入医院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

二、每批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进入医院必须做好质量验收,检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有效期,并做好登记。

三、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存放于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50cm,拆开外包装后方能进入无菌室,发放时严禁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使用科室。

四、科室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及时采样做热原检查,停发该批号产品,追踪该产品去向。

五、医院感染管理科要经常深入到各病房了解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使用情况,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发放该产品,并报告设备科、护理部。

六、每天下送到科室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要做好登记。

医院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医院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医院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购进、存放、使用要求、处置等各环节,确保患者安全。

2.范围:全院。

3.定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用品。

如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头、无菌输液器、无菌输血器和无菌纱布等。

4.权责4.1医学工程与信息部:审核供应商资质并进行计划订购。

4.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实行二级库房管理,消毒供应中心为二级库房,负责一次性无菌医用耗材的进货验收、出入库管理工作。

4.3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工作。

4.4临床科室:使用前必须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是否在灭菌期内,包装是否破损等。

5.制度内容5.1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招标采购5.1.1从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验明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必要证件(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直接或间接)合法销售授权书、企业法人给具体业务人员的授权书、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证明;必要的证件须加盖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公章并存档。

5.1.2采购人员应根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日常用量及时进行订货,以保障临床的使用。

5.1.3做好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采购、验收记录,保存产品批次检测报告。

采购验收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

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医用耗材的进货来源及领用部门。

5.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保存5.2.1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注意存储条件、有效期管理。

根据日常用量计算合理库存、发放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超过有效期的产品必须进行换货或报废,不得进入临床使用环节。

5.2.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贮存应避光、通风、无污染,要求温度为10—24C,湿度为30%—70%,并做好记录。

5.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使用5.3.1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在临床使用前若发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医学工程与信息部联系。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和器具的管理制度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和器具的管理制度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和器具的管理制度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准入要求,由医院采购部门统一集中采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

科室开展新项目所需引进的设备、材料等,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申报,提交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核,经分管院长或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后由采购部门集中办理。

2、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有关证件的单位购进,购买前必须索取相关证件.3、采购部门必须对每次购置的产品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账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产品的同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有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4、采购部门有专人负责建立登记账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资料,以备查验。

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统一存放,专人保管。

物品存放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距屋顶≥50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科室。

6、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对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由采购部门报告当地药监管理部门,不得作自行退货、换货处理。

7、使用中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采购部门及时处理。

8、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输液针、静脉留置针等,应由供应室从消毒药械管理部门领取后全院统一发放与管理,各科室使用后按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9、一次性血液透析器、介入导管等不得重复使用。

使用后按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理.10、医院感染管理部门须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使用、储存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每季度检查至少一次.加强对临床、医技科室等使用中的消毒药械和器具的监督检查,确保消毒产品使用安全。

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医疗机构内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使用,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的提高。

同时,本制度也旨在减少资源浪费和成本支出,达到节约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采购、库存、分发和使用的管理。

三、定义1. 一次性医疗用品:指在医疗过程中使用一次后即废弃的物品,如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手套、一次性敷料等。

2. 采购:指医疗机构根据需求,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购买一次性医疗用品。

3. 储存:指医疗机构对采购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储存和保管的过程。

4. 分发:指医疗机构把储存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根据需要分发给各科室和医务人员的过程。

5. 使用: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过程。

四、采购管理1. 采购需求的确定a. 需求部门应根据患者人数、病种和运行情况等因素提出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需求。

b. 需求部门确定需求后,将采购计划提交给医疗行政部门。

2. 供应商的选择a. 医疗行政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采购管理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b. 选择供应商时,应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信誉、质量管理体系、售后服务和价格等因素。

3. 采购程序的执行a. 采购程序包括需求确认、询价或招标、评估和比较、合同签订等步骤。

b. 采购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采购管理制度。

4. 采购合同的管理a. 医疗机构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b. 采购合同应包括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内容。

c. 采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执行。

五、储存管理1. 储存场所的要求a. 储存场所应干燥、通风、清洁,防止阳光直射和潮湿。

b. 储存场所应设置合适的温度和湿度控制设备。

2. 入库管理a. 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并与采购合同中的规格和数量进行比对。

b. 入库记录应详细记录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和供应商等信息。

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管理规定

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管理规定

为保证医疗安全,进一步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加强各医疗机构中对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特做如下规定:一、根据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医疗用品是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诊断、治疗用的需要销毁的医疗用品,包括: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手术巾、手术衣、帽子、口罩、一次性口腔镜、一次性手套及其它需要消毒的医疗用品等。

”二、管理组织由院长负责下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院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进行管理。

医院设有医院感染监控组织,保证各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人,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能保证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反馈监督、检查、落实等情况。

三、各部门任务及职责(一)医院感染监控部门1、抽验器械采购部门索取的“三证”及批检报告单,并备案。

2、抽验中、小包装及产品外观质量。

3、应对购入产品有无热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配药典》一九九O年版执行,做批量抽查。

4、将监测结果及时通知器械采购部门确定进货与否,并记录备案。

5、当临床出现反应时,应立即按以下办法逐级上报:⑴、登记:发生时间、病人姓名、年龄、诊断、临床表现、结果或进展。

⑵、留样:反应过程中可疑的物品、药液及相关因素和环节尽可能保持完整,以配合后期的处理。

⑶、记载:一次性医具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批号、供货单位及供货日期。

6、负责监督检查使用后的污染物品的回收处理、执行情况,并记录。

7、及时收集各部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协调好各部门工作。

(二)器械采购部门1、根据本单位需求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负责统一购置。

2、购入产品必须查验“三证”。

(1)“一次性医疗用品卫生许可证”(2)“一次性医疗用品合格证”(3)生产厂当地医药公司和省、直辖市卫生厅(局)联合颁发的“推售员证”3、对一次性输液(血)器、注射器每批号必须附有药品检验新的热原、内毒素等项目检验报告和卫生防疫站无菌项目检验报告。

4、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存放和保管,必须严格按无菌物品的存放要求,并详细登记每次入库产品的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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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管理办法
一、临床各科室、由药剂科药房根据医生处方出具需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数量领条,护士凭领条到供应室领取。

门诊急诊科登记治疗处置人数,治疗人数所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应与供应室回收数量相符。

检验科、胃镜室、康复科、病理科、血透室、换药室、门诊妇产科、肛肠科、口腔科、手术室等科室所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应登记领用数量,阶段流向、毁形数量、库存数量,日清月结。

值班人员在回收专职人员一次性用品消毁登记本上签字,回收人员在值班人员一次性用品消毁登记本上签字。

供应室实行以旧换新。

注射器、输液(血)器等使用后,须进行先浸泡消毒处理,每天定时送到供应室。

三、供应室将各科室回收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集中毁形处理。

毁形后的废品县由卫生监督局定点回收。

四、各科室暂时贮存使用后的一次性别注射器、输液(血)器时间不得超过1天。

贮存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不得污染环境。

五、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操作过程中,应遵照标准预防原则,采取保护措施。

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中。

禁止将一次性头重复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等锐器。

六、严禁各科室私购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

严禁私自买卖和人为流失、严禁乱丢乱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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