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吉县晓墅至南林场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意见-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吉县晓墅至南林场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吉县晓墅至南林场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意见湖州市交通局:《湖州市交通局关于要求组织晓墅至南林场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湖交〔2010〕124号)悉。
2010年6月8日至9日,我厅委托省公路局主持召开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议。
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提出如下意见,请据此继续推进前期工作,抓紧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一、路线走向和工程规模同意本项目起点为晓于线与11省道交叉口处(K0+000),路线跨过梅溪镇晓墅港,经姜家大村、梅溪大桥、月亮山工业园区、甲子村,从梅溪镇草荡水库库尾接晓南线老路,经红庙村、宗址,并在古苑村下穿杭长高速公路,经高禹镇张芝村、天子湖工业园区、吴址村,终点为12省道K32+000处(K17+921),路线全长约17.922公里,梅溪大桥段已立项建设,实际建设里程16.722公里。
其中大桥802米/2座,中小桥335米/10座。
其初步设计所确定的路线走向和工程规模基本符合“工可”批复意见。
二、工程技术标准同意本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5米,其中行车道宽7.5米。
桥涵净空应满足公路建筑界限要求,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1/50。
其余技术指标须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要求。
三、路线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路线起终点位置及推荐的线位走向方案。
四、路基、路面同意本项目采用沥青砼路面,即上面层采用4厘米厚AC-13C型沥青砼,下面层采用6厘米厚AC-20C 型沥青砼。
浙江省公路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省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总体评价 (3)第三章总体设计 (4)第四章路线 (7)第五章路基、路面 (8)第六章桥梁、涵洞 (10)第七章隧道 (11)第八章路线交叉 (13)第九章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14)第十章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15)第十一章其他容 (16)第十二章设计概算 (17)第十三章基础资料 (18)附录一:初审报告格式 (20)附录二:专家审查意见格式 (22)附录三:核查意见书要求 (23)附录四:符合性审查一览表 (24)省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规设计审查工作,提高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审查要点。
第2条本审查要点适用于省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省审批的其他公路项目等可参照执行。
第3条审查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必要的现场踏勘,与设计人员和业主沟通,对全套初设文件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和优化建议方案。
第4条初步设计审查的重点是建设规模、标准、路线走向、路基路面和主要构造物方案,互通、服务区的位置和方案,设计概算及涉及经济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方案等。
第5条初步设计审查实行“双审制”,即先由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交书面初审报告,再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第6条根据初审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应由初审单位进行核查,并提交书面核查意见书供主管部门决策。
如确有必要,主管部门也可确定相应资质的单位做进一步复核。
第7条初步设计审查分为符合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第8条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容是:1. 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了勘察设计招投标,设计合同是否有效;2. 设计单位承担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围;3. 设计文件是否齐全;设计文件的有效签署是否符合规定;4. 是否取得“工可批复”或“项目核准批复”文件;5. 是否取得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用地预审等前置性专题批复或审查意见;初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上述专题报告容及批复(或审查意见)的要求。
浙交[2011]290号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浙交[2011]290号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006cfee81c758f5f61f67dd.png)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浙交〔2011〕29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为切实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45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审查管理,提高设计文件的审查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现随文发布。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1-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审查管理,提高设计文件的审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文件审查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交通建设项目控制和保证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设计文件审查,保证设计符合前期批复或核准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和投资控制等要求,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工程建设。
项目业主可通过咨询评估的方式对技术方案等进行论证优化,提高工程方案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
第三条凡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行业意见或审批的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适用本办法,水运建设项目和由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审批的公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设计文件审查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范等,对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和技术性的审查,包括初步设计文件(含技术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第五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省级公路主管部门负责其他公路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
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审查要点1.项目目标和要求:审查项目的整体目标和具体要求,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其目标并满足需求。
2.功能和性能:审查设计方案的功能和性能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检查设计是否具备必要的功能,并能够在预期条件下正常运行。
3.技术可行性:评估设计方案的技术实施性。
查看所需的技术是否可行,并考虑所需的资源、工具和技能。
4.可靠性和安全性:审查设计方案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评估产品或项目在使用中的可靠性,以及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特性和保护措施。
5.成本效益:评估设计方案的成本效益。
确定方案的实施成本,以及所带来的效益和回报。
6.可持续性:审查设计方案的可持续性。
考虑方案对环境的影响、资源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7.可操作性:评估设计方案的可操作性。
检查方案是否容易实施,并且是否需要额外的培训和支持。
8.项目进度和风险:审查设计方案的项目进度和风险。
评估项目的实施计划和所承担的风险,并提出风险管理措施。
9.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审查设计方案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考虑到日后的维护和更新需求,以及系统的可扩展性。
10.用户体验和满意度:评估设计方案的用户体验和满意度。
考虑到用户的需求和期望,并确保设计方案能够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
11.法规和标准符合性:审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确保产品或项目的合法性和质量。
12.反馈和改进:审查方案的反馈机制和改进计划。
通过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及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优化设计方案。
13.市场竞争力:评估设计方案的市场竞争力。
考虑方案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和差异化,以确定其市场前景和可行性。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讲解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讲解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是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审查初步设计文件有助于发现和纠正设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在后续开发过程中能够按计划进行。
本文将从文件内容、格式、可行性、风险等方面对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要点进行讲解。
一、文件内容审查要点1.项目目标与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应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要求,包括项目的范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进度计划等。
审查时需验证设计是否清晰地表达了这些要求,并且所有设计都能够满足项目目标。
2.功能需求: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对功能需求的详细描述,各个功能模块之间的关系和交互方式要清晰明确。
审查时需核对设计中是否覆盖了所有的功能需求,并且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3.接口需求:初步设计文件应明确各个模块之间的接口要求,包括输入输出接口、数据交互接口、硬件接口等。
审查时需验证设计中是否满足了这些接口需求,并且能够实现良好的集成。
4.性能需求:初步设计文件应明确项目的性能要求,包括响应时间、处理能力、可靠性等。
审查时需验证设计是否满足了这些性能需求,并且能够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安全性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应考虑到项目的安全性要求,包括数据保护、身份验证、访问控制等。
审查时需核对设计中是否充分考虑了这些安全性要求,并且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文件格式审查要点1.结构清晰:初步设计文件应按照规定的结构进行组织,包括文档的标题、目录、章节等。
审查时需验证设计文件的结构清晰,信息排版合理,方便查阅和理解。
2.逻辑严谨:初步设计文件中所提供的信息应按照严谨的逻辑进行呈现,避免信息的重复或者遗漏。
审查时需核对设计文件的逻辑是否严谨,信息的衔接是否流畅,能否形成完整的整体。
三、可行性审查要点1.技术可行性:初步设计文件应评估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否可行,包括技术方案的可靠性、现有技术的成熟度等。
审查时需验证设计中对技术可行性的评估是否合理,并且是否考虑到技术风险。
浙江省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浙江省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审查要点附件2浙江省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确保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质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审查要点。
第2条本审查要点适用于浙江省内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文件的咨询审查。
第3条初步设计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技术性审查实行“双审制”~即先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交书面初审报告~再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第4条政策性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了勘察设计招投标,2(设计单位承担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内,3(设计文件的有效签署是否符合规定,4(有无出卖或出借图签、图章和印章等扰乱设计市场秩序的行为,5(设计文件是否齐全,6(设计合同是否有效,7(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1-减灾防灾、土地使用等规定,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图纸~一律不予受理~退回上报单位。
第5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要求:1(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应符合“工可”批复精神,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应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以下简称《编制办法》,,3(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应符合安全、耐久、环保、经济、美观、节约资源的原则~并处理好相互关系,5(工程勘察报告须达到规范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并能满足设计需要,6(设计方案应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保证公众安全。
7(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6条提交初步设计审查的资料必须包括:测设合同、政府主管部门对“工可”的批准文件、完整的工程勘察报告、全套设计文件,含必要的计算资料,、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其它专题报告~如:安全性分析报告、通航论证报告、行洪分析报告等及审查需要提供的相关附件、协议等资料。
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1. 引言大家好,今天咱们聊聊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哦!在咱们的生活中,公路就像是城市的血脉,流动着人们的梦想和希望。
但想要公路建设得好,审查环节可不能马虎。
这就像是做一道菜,选好食材、调好味道,才能让人吃得心满意足。
今天,我们就来细说说在审查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关键要点,听起来是不是挺有趣的呢?2. 设计文件的完整性2.1 文件齐全首先,咱们得看看设计文件是不是齐全,像是什么设计说明、技术标准、地质勘探报告等等。
缺了哪个文件,就像是盖房子没地基,没法儿住人!在这方面,审查人员得像个侦探,仔细检查每个细节,确保一切都到位。
2.2 数据准确接下来,数据的准确性也是重中之重。
试想一下,如果你要开车上路,导航系统给你错误的方向,那可就麻烦了!所以,设计图纸上的数据必须精准,不能出现半点差错。
这可不是说说而已,得实际去验证,不能靠嘴皮子功夫。
3. 技术标准与规范3.1 符合标准然后,咱们得检查设计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这个就像是上学时的考试,老师出题有标准,咱们得按照要求来做。
道路的宽度、坡度、材料等等,都得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
不然,后期的安全隐患可就会像苍蝇一样,烦人得很。
3.2 创新设计不过,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在遵循标准的同时,设计人员也可以有一些创新,毕竟现在是个追求个性化的时代嘛。
比如说,环保材料的使用,或者是在路面设计上采用新技术,都是值得鼓励的。
但记得,创新得在安全和实用的基础上进行,不能冒失哦!4. 交通流量与安全4.1 交通流量分析再来,交通流量的分析也是个大问题。
设计前得先做调查,看看这条路上每天有多少车来往,这就好比我们要开个聚会,得先了解一下客人数量。
过多的流量可能造成拥堵,太少又显得冷清,这个平衡得把握好。
合理的交通流量设计,不仅能提高通行效率,还能提升行车安全。
4.2 安全隐患评估当然,安全隐患的评估也是不能少的。
毕竟,安全第一嘛!在设计过程中,要提前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情况,比如交叉口的设计、标志标线的设置等等。
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word资料16页

附件3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技术性审查实行“双审制”,即先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交书面初审报告,再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第3条政策性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了勘察设计招投标;2.设计单位承担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内;3.设计文件的有效签署是否符合规定;4.有无出卖或出借图签、图章和印章等扰乱设计市场秩序的行为;5.设计文件是否齐全;6.设计合同是否有效;7.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减灾防灾、土地使用等规定;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图纸,一律不予受理,退回上报单位。
第4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要求: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应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应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以下简称《编制办法》);3.勘察设计文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各项技术规范的情况;4.设计方案应符合安全、耐久、环保、经济、美观、节约、和谐的原则,并综合处理好相互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须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并能满足设计要求;6.桥梁、隧道及立交工程主要结构物的计算结果执行现行规范要求的情况;7.工程实施方案应最大限度保护社会公众利益;8.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5条提交施工图审查的资料必须包括: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2.完整的工程勘察报告、测量资料等基础资料;3.全套施工图(含主要结构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4.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书即批复文件,其它专题报告,如:安全性分析报告、通航论证报告、行洪分析报告等及审查需要提供的相关附件、协议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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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路初步设计审查要点浙江省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浙江省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规范设计审查工作,提高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审查要点。
第2条本审查要点适用于浙江省内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省审批的其他公路项目等可参照执行。
第3条审查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必要的现场踏勘,与设计人员和业主沟通,对全套初设文件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和优化建议方案。
第4条初步设计审查的重点是建设规模、标准、路线走向、路基路面和主要构造物方案,互通、服务区的位置和方案,设计概算及涉及经济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方案等。
第5条初步设计审查实行“双审制”,即先由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交书面初审报告,再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第6条根据初审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应由初审单位进行核查,并提交书面核查意见书供主管部门决策。
如确有必要,主管部门也可确定相应资质的单位做进一步复核。
第7条初步设计审查分为符合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第8条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 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了勘察设计招投标,设计合同是否有效;2. 设计单位承担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内;3. 设计文件是否齐全;设计文件的有效签署是否符合规定;4. 是否取得“工可批复”或“项目核准批复”文件;5. 是否取得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用地预审等前置性专题批复或审查意见;初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上述专题报告内容及批复(或审查意见)的要求。
6. 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及时告知业主或设计单位补充完善。
第9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要求:1. 审查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工可批复”或“项目核准批复”的要求;2. 审查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以下简称《编制办法》);3. 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4. 审查工程初勘报告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初测、初勘外业是否通过验收,基础资料是否全面、可信;5. 审查设计文件是否贯彻“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耐久、节约、和谐”的原则。
第10条提交初步设计审查的资料应包括:1. 勘察设计招投标备案文件、测设合同、政府主管部门对“工可”或“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2. 全套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初测资料、初勘地质报告、事先指导书、外业验收报告和必要的计算书等);3. 建设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四项专题报告及其批复文件;4. 工程所涉及的其它专题报告及批复文件,如地质灾害评估、矿产压覆、文物、安全性分析、通航论证、行洪分析、地震安全性评价等;5. 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协调意见、协议书及其他审查所需的资料。
第11条初步设计的初审报告分章节编写,其内容与格式参见附录一;专家审查意见的内容与格式参见附录二;核查意见书要求参见附录三;符合性审查一览表参见附录四。
第二章总体评价第12条审查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文件组成、内容、格式应符合《编制办法》及《公路设计图表示例》的要求。
第13条审查“工可批复”或“项目核准批复”的执行情况,以及《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并对符合性审查的内容作出客观评价。
第14条评价设计方案比较的内容、深度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设计方案所采用的地质、水文、气候、地形等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
第15条评价设计文件所体现的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及施工操作性程度。
第16条对设计文件存在的原则性、普遍性以及可能影响方案确定的主要问题进行概括总结,并提出明确的建议意见。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17条审查项目地理位置图、说明书、路线平纵面缩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路线方案比较图、总体设计图、标准横断面图、运行速度图表及相关附件等。
第18条审查说明书的组成内容和深度,“工可批复”或“项目核准批复”的执行情况,建设条件的完整性,总体设计、各专业设计的原则,路线起终点论证,主要技术指标采用情况及不同指标衔接过渡情况,占用土地及设计所采用的标准等内容。
第19条总体方案布置图中审查主要结构物布置是否满足公路安全使用的需要,是否与沿线地形、地质、自然景观相协调。
第20条从设计、施工和养护等全寿命角度,对经过城镇、基本农田、地形复杂及地质较差路段,审查路堤方案和桥梁方案、隧道方案与路堑方案的综合比较,评价设计推荐方案的合理性,提出其他比选方案建议的应说明理由。
第21条审查路线主要控制点及所经过的主要河流、垭口、城镇是否明确;沿线地形、地物、地质、水文、文物、环保等自然条件对本项目建设的影响评价的合理性;不良工程地质地段划分及设计采用对策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
第22条审查技术标准与指标的总体运用情况;沿线大型桥梁、隧道、立体交叉、服务区、管理站以及与本项目相接或相交叉高等级公路、重要管线交叉并行位置,相互之间的距离及其协调性;互通的形式及收费站的车道数对交通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性。
第23条对长大纵坡和平纵指标较低等困难路段,审查设计对设置爬坡车道、避险车道、港湾式停车带、加宽硬路肩等行车安全性措施的采用是否进行充分论证,结合地质地貌、预测交通量及交通组成、设计车道数、模拟运行速度等多方面因素,从行车安全与工程造价角度,审查设计措施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第24条对与“工可批复”或“项目核准批复”的路线走向有重大变化的方案,审查其论证是否充分、合理,不同方案是否作同等深度比较,推荐方案的理由是否充分、合理。
第25条对于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100km/h 的路段,审查是否采用运行速度方法对运营安全模拟进行检验。
第26条审查不良地质路段及特殊路基设计方案的比选论证是否充分合理。
第27条审查桥梁设置是否与沿线水系、水文、水利、地质相适应,桥下净空是否满足泄洪、通航及交叉道路的要求,审查特大桥梁及特殊结构桥梁是否进行可行的多方案比选论证,所推荐的方案是否合理,常规跨径桥梁的墩高和跨径组合的论证是否充分合理。
第28条隧道选址是否充分考虑路线总体走向与地质选线相协调,隧道净空是否满足标准和规范要求,隧道型式的比选论证是否充分合理,选择隧道洞口位置和洞门形式的合理性,特长隧道的排烟、防灾、救援和疏散方案的可靠性,对隧道通风、供配电、照明、监控、通信、消防、救援、标志等交通工程附属设施的设计原则、规模、标准及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规范。
第29条审查路线交叉的位置、标准、规模及方案比选的合理性,互通立交的设置是否执行“工可批复”或“项目核准批复”要求,评价互通立交布设与交通量的适应性。
第30条审查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与本项目几何设计、交通量、服务水平及环境等适应性。
第31条路线方案及相关专业主体工程是否充分考虑了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及地质灾害评估等专项报告的批复意见,审查环境保护和景观设计与工程实际的协调性。
第32条审查建设工期安排、施工方案及工艺要求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特别是对关键性工程施工方案的论证分析。
第33条审查筑路材料内容的合理性和针对性。
第34条审查设计概算执行“工可批复”或“项目核准批复”的情况。
对概算超批复估算限值的,审查超估算的理由。
第35条审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情况,评价科研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36条审查路线平纵面缩图是否清晰表达了主要控制点、主要城镇、主要结构物及沿线设施、特征桩号、省市县界及相关的其他交通线路。
第37条对改扩建工程,审查原有公路等级、标准、使用状况及存在主要问题的完整性的真实性,是否有专项检测评价报告,以及现有公路利用情况。
第38条对改扩建工程或影响现有营运道路的新建项目,审查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对营运路网的安全通行的可控程度,采取的分流、限流或封闭等措施的可行性。
第四章路线第39条审查路线平面图、纵断面图,直线、曲线及转角表,纵坡、竖曲线表,公路用地图表,不良地质地段表,赔偿树木、青苗数量表,拆迁建筑及其他设施表,安全设施设计图表等。
第40条重点审查路线方案比较的客观性、科学性,特别是对山区复杂地形地质路段的路线方案是否充分比选,评价推荐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各项技术指标的运用是否得当。
对工可路线推荐方案作的调整是否进行论证、理由是否充分。
第41条审查各路线方案的起讫点和主要控制点执行“工可批复”或“项目核准批复”情况,如有较大出入,则应审查设计调整理由;对设计推荐方案进行评价,提出不同的建议方案应说明理由。
第42条审查制约路线方案走向的地形地质控制点、已有建筑物、水利设施、高压电线走廊带、重要管线、风景名胜保护点等分布情况的完整性、准确性。
第43条审查各路线方案同等深度比选的情况,比选方案的规模、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第44条审查路线平、纵面技术指标是否执行现行标准、规范,桥梁、隧道及互通立交等主要结构物区段的线形指标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视觉导向与行车安全,并对路线平、纵面技术指标的采用、衔接协调及服务水平进行评价。
第45条对地形条件复杂、路线布设困难、路线平纵组合受限制路段及特殊结构物区段,通过设计提供的营运安全分析、数字地面模型、地质遥感、影象地形图等先进技术,审查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46条逐个审查推荐方案平面指标,提出量化指标建议;提出各路线方案存在的问题及合理化建议。
第47条审查标志、标线、防护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并满足行车安全的需要。
审查结构物间设置距离不足、大型互通立交区、平纵指标低、高填深挖、路侧安全距离不足等特殊路段安全设施设置的完整性、适宜性。
第48条改扩建工程审查原有公路平、纵面指标的采用和利用情况,以及改建公路的平、纵面设计方案对原公路拟合设计是否合理。
第49条对于改扩建工程或影响现有营运道路的新建项目,审查施工期营运道路的临时安全设施设置方案是否合理、完整。
第五章路基、路面第50条审查路基标准横断面图,一般路基、高填深挖路基、低填浅挖路基、桥头路基、陡坡路堤或填挖交界路基等设计图表,特殊路基设计图表,土石方数量表,以及取弃土场、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等设计图表。
第51条重点审查路基标准横断面图执行“工可批复”或“项目核准批复”情况,各组成部分位置及尺寸是否符合标准、规范。
第52条审查不良地质或特殊性岩土路段路基设计及方案比较图表,评价推荐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合理性。
审查软土地基路段是否拟定多方案进行比选,根据软土特性、处理效果、施工难度、地区经验和工程造价等方面,评价推荐方案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