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火灾危险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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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危险分类一览表(必须掌握)

火灾危险分类一览表(必须掌握)
2.乙炔站,氢气站,石油气体分馏(或分离)厂房,氯乙烯厂房,乙烯聚合厂房,天然气、 石油伴生气、矿井气、水煤气或焦炉煤气的净化(如脱硫)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液化石 油气罐瓶间,丁二烯及其聚合厂房,醋酸乙烯厂房,电解水或电解食盐厂房,环己酮厂房,乙 基苯和苯乙烯厂房,化肥厂的氢氮气压缩厂房,半导体材料厂使用氢气的拉晶间,硅烷热分解 室
制砖车间,石棉加工车间,卷扬机室,不燃液体的泵房和阀门室,不燃液体的净化处理工 段,金属(镁合金除外)冷加工车间,电动车库,钙镁磷肥车间(焙烧炉除外),造纸厂或化学 纤维厂的浆粕蒸煮工段,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氟里昂厂房,水泥厂的轮窑厂房,加气 混凝土厂的材料准备、构件制作厂房
生产 类别 甲
乙 丙 丁 戊
火灾危险性特征
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 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 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 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 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 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 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 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 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 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 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 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 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 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 点的生产 1. 闪 点 ≥ 28 ℃ 至 < 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 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 剂 4. 不属于甲类的易燃 固体 5.助燃气体 6. 能与空气 形成爆炸 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 尘、纤维、闪点≥60℃的液 体雾滴
3.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三乙基铝厂房,染 化厂某些能自行分解的重氮化合物生产,甲胺厂房,丙烯腈厂房
4.金属钠、钾加工房及其应用部位,聚乙烯厂房的一氯二乙基铝部位、三氯化磷厂房,多晶 硅车间三氯氢硅部位,五氧化二磷厂房

实验室建筑火灾危险等级划分

实验室建筑火灾危险等级划分

实验室建筑火灾危险等级划分分为5类。

1、甲类: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2、乙类: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3、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可燃固体。

4、丁类: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5、戊类: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火灾危险等级可以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

1、轻危险级:老年人建筑,幼儿建筑,建筑高度为24m及以下的旅馆、办公楼。

仅在走道设置闭式系统的建筑等。

2、中危险级:高层民用建筑:旅馆、办公楼、综合楼、邮政楼、金融电信楼、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塔)等。

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影剧院、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和飞机场及码头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地下商场等。

文化遗产建筑:木结构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等。

工业建筑:食品、家用电器、玻璃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冷藏库、钢屋架等建筑构件。

民用建筑:书库、舞台(葡萄架除外)、汽车停车场、总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商场、总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的地下商场等。

工业建筑:棉毛麻丝及化纤的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及胶合板、谷物加工、烟草及制品、饮用酒(啤酒除外)、皮革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制药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

3、严重危险级: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等。

易燃液体喷雾操作区域、固体易燃物品、可燃的气溶胶制品、溶剂、油漆、沥青制品等工厂的备料及生产车间、摄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

4、仓库危险级:食品、烟酒、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仓储式商场的货架区等。

木材、纸、皮革、谷物及制品、棉毛麻丝化纤及制品、家用电器、电缆、B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钢塑混合材料制品、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仓库等。

6火灾分为几类-火灾6大类

6火灾分为几类-火灾6大类

一、根据国家《火灾分类》标准(GB/T 4968)分为A、B、C、D、E、F六大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

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

如木材、干草、煤炭、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塑料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火灾。

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指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二、等级划分
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范本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范本

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范本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是根据物质的特性和火灾的危险性程度,将物质分为不同类别,以便安全管理人员根据物质的分类,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下面是一个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范本,共分为五个类别。

一、易燃物质1.易燃液体:易燃液体是指燃点低于摄氏37.8度(华氏100度)的液体。

它们在常温下能够释放出易燃蒸气,与空气中的氧气形成可燃气体混合物,一旦接触到火源,就会发生火灾。

例如汽油、酒精、煤油等。

2.易燃固体:易燃固体是指易燃性质的固体物质,其自然状态下可以点燃或者在短时间内发生自燃反应。

例如火柴、花生壳、木屑等。

3.易燃气体:易燃气体是指在常温下以气态形式存在的,具有易燃性质的物质。

易燃气体具有很高的蒸汽压,能与空气中的氧气形成可燃混合物,一旦遇到火源就会引发火灾。

例如天然气、甲烷、乙炔等。

二、氧化剂氧化剂是指能够促进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

它们能够释放氧气,与其他物质发生剧烈反应,使其燃烧变得强烈和迅速。

氧化剂能够支持燃烧过程,使火势扩大,是火灾蔓延速度加快的重要原因。

三、易燃液体易燃液体是指燃点低于摄氏37.8度(华氏100度)的液体。

它们在常温下能够释放出易燃蒸气,与空气中的氧气形成可燃气体混合物,一旦接触到火源,就会发生火灾。

易燃液体的火灾具有迅猛发展的特点,火势猛烈,蔓延速度快。

四、易燃气体易燃气体是指在常温下以气态形式存在的,具有易燃性质的物质。

易燃气体具有很高的蒸汽压,能与空气中的氧气形成可燃混合物,一旦遇到火源就会引发火灾。

易燃气体的火灾燃烧速度快,火势猛烈,并且易蔓延。

五、易爆物质易爆物质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发生爆炸性反应的物质。

它们的燃烧速度非常快,能够产生剧烈的冲击力和压力波,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易爆物质的火灾危险性最高,一旦发生火灾,需要采取极其严格的措施进行安全疏散和处置。

综上所述,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可以根据其特性进行分类,以便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火灾危险性分类3.0.1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分类。

表3.0.1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表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2.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A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3.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B类液体;操作温度超过其沸点的丙B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0.3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设备的火灾危险类别应按其处理、储存或输送介质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

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房间内设备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确定。

当同一房间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设备时,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类别最高的设备确定。

但当火灾危险类别最高的设备所占面积比例小于5%,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类别较低的设备确定。

防爆等级划分可以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第二节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第2.2.1条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应根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划分为三类八级,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引起爆炸或火灾的事故。

三类八级划分如下:一、第一类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分为三级。

1、Q-1级场所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2、Q-2级场所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3、Q-3级场所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可能性较小的场所。

如:该场所内爆炸危险物质的量较少,爆炸性危险物质的比重很小且难以积聚,爆炸下限较高并有强烈气味等。

二、第二类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分为二级:1、G-1级场所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2、G-2级场所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三、第三类火灾危险场所分为三级:l、H-1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贮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

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范本(2篇)

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范本(2篇)

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范本1. 一级危险性类别:高度危险,极易引发火灾,需采取高强度、全面的防火措施。

2. 二级危险性类别:较高危险,易引发火灾,需采取适当的防火措施。

3. 三级危险性类别:一般危险,可能引发火灾,需加强监管和防火意识。

4. 四级危险性类别:较低危险,潜在的火灾风险较小,但仍需保持警觉。

5. 五级危险性类别:低危险,极少引发火灾,但仍需保持基本的防火措施。

以下为具体分类:一级危险性类别:1. 石油化工厂:包括炼油厂、化工厂等,由于涉及危险化学品和高温高压设备,存在极高的火灾危险性。

2. 高层建筑:由于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火势扩大迅速,易造成大面积火灾和人员伤亡。

3. 电力设施:包括发电厂、变电站、配电室等,由于存在大量电力设备和高电压,一旦发生故障,容易引发火灾。

二级危险性类别:1. 机械制造企业:机械设备冲压、焊接、涂装等操作,易产生火星和高温物体,导致火灾风险增加。

2. 商业综合体:包括购物中心、超市、百货商场等,人员多、设备复杂,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困难,火势扩大迅速。

3. 化学品仓储:储存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存在危险物质泄漏、气体爆炸等危险因素,易导致火灾发生。

三级危险性类别:1. 餐饮企业:由于涉及明火操作和大量烹饪设备,火灾风险较高。

2. 娱乐场所:如酒吧、夜总会、KTV等,由于疏散困难、人员多、设备复杂,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

3. 农产品加工企业:如粮食加工厂、油厂等,由于涉及易燃农产品和热处理设备,存在一定的火灾风险。

四级危险性类别:1. 学校和教育机构:学生集中,火灾风险较低,但仍需保持基本的防火措施,如灭火器配置和灭火演练。

2. 住宅小区:由于住宅密集,火灾扩散风险较小,但仍需关注居民使用电器、烟雾报警器等火灾预防设施。

五级危险性类别:1. 写字楼:由于办公场所较为正规和规范,火灾风险较低,但仍需保持基本的防火意识和设施。

2. 公共交通工具:如地铁、公交车等,由于车辆自身防火设施完善,火灾发生的可能性较低。

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表

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表

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表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表是指为了对建筑物进行火灾危险性评估和安全控制,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结构、人员密度、火灾保护措施等因素而制定的具有区别性的类别划分表。

该表的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基本信息、危险性类别、预防控制措施等。

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分为五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Ⅴ级,其中Ⅰ级为最高等级,Ⅴ级为最低等级。

建筑物的危险性等级是根据火灾发生可能性、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难度等因素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使用人员较多、有易燃易爆物质、火源、火势蔓延可能性大的建筑物属于高危险性等级。

下面是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表的详细内容:Ⅰ级建筑物:指使用人员超过2000人、且可能存在大量易燃易爆物质、设有高度危险区、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难度大的建筑物,如大型商场、大型宾馆、会展中心等。

预防控制措施包括:配置完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设有专职消防员,进行定期消防演练和训练。

Ⅱ级建筑物:指使用人员在1000-2000人之间、存在一定数量易燃易爆物质、设有危险区、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难度较大的建筑物,如大型超市、高层住宅、医院等。

预防控制措施包括:配置齐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设有专职消防员,进行定期消防演练和训练。

Ⅲ级建筑物:指使用人员在500-1000人之间、存在一定数量易燃易爆物质、设有危险区、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难度较小的建筑物,如大型实验室、剧院等。

预防控制措施包括:配置齐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消防演练和训练。

Ⅳ级建筑物:指使用人员在50-500人之间、存在少量易燃易爆物质、设有危险区、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难度较小的建筑物,如小型超市、办公楼等。

预防控制措施包括:配置齐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消防演练和训练。

Ⅴ级建筑物:指使用人员在50人以下、不存在易燃易爆物质、不存在危险区、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难度小的建筑物,如别墅、小型商铺等。

预防控制措施包括:配置简单的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消防演练和训练。

火灾危险性物质分类

火灾危险性物质分类

一、物品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方法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按物品本身的可燃性、氧化性和是否兼有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忌水性等危险性的大小,在充分考虑其所处的盛装条件、包装的可燃程度和量的多少的基础上按天干序数将物品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一)甲类甲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以下6种情况:1.闪点<28℃的液体。

如:己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脂、硝酸乙脂、汽油、丙酮、丙烯、乙醛、60度以上的白酒等易燃液体均属此类。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如:乙炔、氢气、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气体均属此类。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既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的气体并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钾、钠、锂、钙、锶等碱金属和碱土金属;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等金属的氢化物;电石、碳化铝等固体物质均属此类。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着火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等强氧化剂均属此类。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着火或爆炸的物质。

如: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易燃固体均属此类。

(二)乙类乙类物品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以下6种情况。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如: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脂、硝酸戊脂、乙酰丙酮、环已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等易燃液体均属此类。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如:氨气、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易燃气体均属此类。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如: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等氧化剂均属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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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危险性分类
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GB50016-2006)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注:1在生产过程中,如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质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以按实际情况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的类别。

2一座厂房内或防火分区内有不同性质的生产时,其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但火灾危险性大的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 (丁、戊类生产厂房
的油漆工段小于10% ),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采取防火设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2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GB50016-2006)
为丙类。

3.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GB50160-2008)
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4•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GB50160-2008)
表3.0.2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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