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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知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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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 的禁药止品在、大医众疗传器播械媒和介或治者疗公方共法场不所得发做布广声告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 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 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 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 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 不得发布。
CONTENTS
广告法培训
培 广告的定义、形式和
训
主体 法律对广告的监管内
大
容
纲
广告违规处理
2019
-
1
定
义
形
式
主
体
2019
-
2
《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 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 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2019
-
3
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
2019
-
28
商标
知
识
专利
产
权
版权
2019
第十二条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 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 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 谎称取得专利权。
Copy right 著作权
-
29
商标局官网 / 商标查询 标库网 /
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 形象作推荐、证明。
2019
-
23
《广告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 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 的禁药止品在、大医众疗传器播械媒和介或治者疗公方共法场不所得发做布广声告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 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 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 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 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 不得发布。
CONTENTS
广告法培训
培 广告的定义、形式和
训
主体 法律对广告的监管内
大
容
纲
广告违规处理
2019
-
1
定
义
形
式
主
体
2019
-
2
《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 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 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2019
-
3
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
2019
-
28
商标
知
识
专利
产
权
版权
2019
第十二条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 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 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 谎称取得专利权。
Copy right 著作权
-
29
商标局官网 / 商标查询 标库网 /
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 形象作推荐、证明。
2019
-
23
《广告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 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
新《广告法》培训

第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份、标志性成分及含
5 拓展内容
相关广告应当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产品,广告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和内 容:
(一)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某产品疗效好(相当有效、效果不错、早用早好、用了就好、真管用、效果值得信赖、效果咣咣的等)”,“ 某产品帮你解决某病症”,“有了某产品,某病症不用烦”,“某产品信得过”等等
新广告法修订后,
势必出现大量职业打假人 进行互联网广告打假。
明确有关部门监管权和加强处罚力度
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大众传播媒介在2015版广告法修订案中也被做了严 格规定,被承担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并且也加大了处罚力度。 对工商机关要求,接到投诉以后七天以内应予处理。对工商机关发现违法广告查处不利的,使违法广 告长久发布没有得到处罚的,要对行政执法机关问责。情节严重的,在里面有收受好处、渎职失职的要 追究刑事责任。
《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要注意的几个要点
第六条 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广告中如需使用汉语拼音时,应当正确、规范,并与规范汉字同时使 用。
第八条 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广告中如因特殊需要配合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时,应当采用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外国语言文字为辅的
形式,不得在同一广告语句中夹杂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广告中的外国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思,与中文意思不一 致的,以中文意思为准。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 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要注意的几个要点
第八条 广播电视广告禁止含有下列内容: (八)使用绝对化语言,欺骗、误导公众,故意使用错别字或者篡改成语的; (九)商业广告中使用、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使用、变相使用国家领导人、领袖人 物的名义、形象、声音、名言、字体或者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形象的; (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 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5 拓展内容
相关广告应当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产品,广告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和内 容:
(一)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某产品疗效好(相当有效、效果不错、早用早好、用了就好、真管用、效果值得信赖、效果咣咣的等)”,“ 某产品帮你解决某病症”,“有了某产品,某病症不用烦”,“某产品信得过”等等
新广告法修订后,
势必出现大量职业打假人 进行互联网广告打假。
明确有关部门监管权和加强处罚力度
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大众传播媒介在2015版广告法修订案中也被做了严 格规定,被承担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并且也加大了处罚力度。 对工商机关要求,接到投诉以后七天以内应予处理。对工商机关发现违法广告查处不利的,使违法广 告长久发布没有得到处罚的,要对行政执法机关问责。情节严重的,在里面有收受好处、渎职失职的要 追究刑事责任。
《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要注意的几个要点
第六条 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广告中如需使用汉语拼音时,应当正确、规范,并与规范汉字同时使 用。
第八条 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广告中如因特殊需要配合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时,应当采用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外国语言文字为辅的
形式,不得在同一广告语句中夹杂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广告中的外国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思,与中文意思不一 致的,以中文意思为准。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 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要注意的几个要点
第八条 广播电视广告禁止含有下列内容: (八)使用绝对化语言,欺骗、误导公众,故意使用错别字或者篡改成语的; (九)商业广告中使用、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使用、变相使用国家领导人、领袖人 物的名义、形象、声音、名言、字体或者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形象的; (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 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广告法》培训PPT课件

重点条款解读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关于广告中使用“观世音菩萨”像是否属于“迷信”内容的答 复》:“观世音菩萨”是佛教专有的形象,具有特定的宗教意义, 其用于商业广告活动,超出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的范畴,并带有一定 的迷信色彩,属于<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六项禁止的广告行为。
2 重要条款解读
法律责任
重点条款解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 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 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 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 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 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7. 完善了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规范 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因为传媒是广告主体的最 后一道把关主体,传媒在发布广告当中也承担重要责任。因此,这次对发布 广告的媒体和平台也做了严格规定,并且也加大了处罚力度。
8. 明确和强化广告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如工商机关接到投诉以后七天以内应予处理。对工商机关发现违法广告查处 不利的,使违法广告长久发布没有得到处罚的,要对行政执法机关问责。
重点条款解读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你泡了吗?泡了。你漂了吗?漂了。”雕牌天然皂粉的这一广告播出后,引发了诸多 消费者的不满。有人认为这则广告打了情色广告的擦边球,让人联想到的内容很不不健康。 随后雕牌新的产品形象广告代替了这一争议广告。
《广告法》培训课件

禁止发布广告的情形
涉及敏感话题
虚假宣传
广告内容不得涉及政治、宗教、种族等敏 感话题。
广告内容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
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低俗、淫秽内容
不得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广告内容不得含有低俗、淫秽等不良信息 。
特殊领域的广告要求
01
02
03
医疗保健品
医疗保健品广告应当依法 取得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并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 布。
02
广告内容规范与要求
广告内容的一般规范
合法性
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 得含有违法违规信息。
健康性
广告内容应当符合社会公德和道德标准,不 得含有不良或有害信息。
真实性
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宣传或 误导消费者。
公正性
广告内容应当公平竞争,不得诋毁竞争对手 或进行不正当竞争。
互联网广告
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 别性,显著标明“广告” ,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
电视、广播广告
电视、广播广告应当符合 广播电视管理的相关规定 。
03
广告发布与传播规范
广告发布的一般要求
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公正,不作 虚假宣传。
广告发布者应当审查广告内容,确保广 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社会责任原则
广告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传递 积极的社会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发 展。
广告法规的适用范围
广告主
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个体工商户等从事广告活
动的主体。
广告媒介
包括各种传统媒体(如报纸、杂志 、电视、广播等)和新媒体(如互 联网、移动端、社交媒体等)。
广告受众
广告法培训课程(ppt 41页)2021实用资料

说明:无线电通讯设备区分销售和生产,生产商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商提 供销售许可证。
0
4
资质证书审核要求
4.资质证书审核要求
审核规范细则
审核项
项目分类
证书上传规范
审核要求 1、所有证书及营业执照需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
2、所有证书需保证内容完整,清晰,不模糊
1、客户提交的行业证书需符合相应行业的证书提交要求
全行业资质审核实操对应行业
5.交通运输 Ø 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办公、文教
Ø 从事“音像制品、图书”等出版物,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7.化工 Ø 生产普通化工品,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Ø 危险化学品不开放
说明:销售商无需提供 可参考:危险化学品目录/whp.htm
全行业资质审核实操对应行业
17 个 特 殊 行 业 类 目 及 所 需 资 质
全行业资质审核实操对应行业
1.眼镜及配件
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 需提供 1、《营业执照》、 2、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含《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等)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三证 4、《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
第1步:将创意标题&创意图片&详情页中涉及绝对化用语 删除掉,如上图。
第2步:将修改好的创意图片重新上传即可。
2.)创意信息
A、创意标题&创 意图片&详情页中 删除涉嫌侵权内 容
第1步:将 创意标题&创意图 片&详情页中涉嫌 侵权内容删除掉, 如上图。
第2步:将 修改好的创意图 片重新上传即可。
创意资质&信息优化实操指南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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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审核要求
4.资质证书审核要求
审核规范细则
审核项
项目分类
证书上传规范
审核要求 1、所有证书及营业执照需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
2、所有证书需保证内容完整,清晰,不模糊
1、客户提交的行业证书需符合相应行业的证书提交要求
全行业资质审核实操对应行业
5.交通运输 Ø 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办公、文教
Ø 从事“音像制品、图书”等出版物,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7.化工 Ø 生产普通化工品,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Ø 危险化学品不开放
说明:销售商无需提供 可参考:危险化学品目录/whp.htm
全行业资质审核实操对应行业
17 个 特 殊 行 业 类 目 及 所 需 资 质
全行业资质审核实操对应行业
1.眼镜及配件
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 需提供 1、《营业执照》、 2、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含《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等)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三证 4、《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
第1步:将创意标题&创意图片&详情页中涉及绝对化用语 删除掉,如上图。
第2步:将修改好的创意图片重新上传即可。
2.)创意信息
A、创意标题&创 意图片&详情页中 删除涉嫌侵权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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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资质&信息优化实操指南
《广告法基本培训》课件

需运动、无需节食,月瘦30斤”,但实际 上该产品并没有相应的功效,甚至可能对消 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这种行为已经构
成了虚假宣传,属于违法行为。
违法广告案例分析
总结词
违法广告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给品牌带来了巨 大的法律风险。
详细描述
违法广告往往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仅会让消费者 产生信任危机,还可能让品牌面临法律制裁和经济损失 的风险。品牌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的 真实性和合法性。
04 广告行业的自律和监管
广告行业的自律
广告行业自律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 和广告发布者通过自我规范、自我约束 和自我管理,维护广告行业的良好形象
和声誉,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广告行业自律组织通常由广告主、广告 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自愿组成,通过制 定行业自律规则和标准,对成员进行监 督和约束,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和纠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隧道、桥梁等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路法》划定的收费公路和桥梁上发布路牌广告。
广告经营的规定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 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配备熟 悉有关广告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负 责本单位的广告审核工作。
详细描述
近年来,虚假广告案例屡见不鲜,如某品牌 洗发水宣称“三天止脱,五天生发”,但消 费者使用后发现效果并不明显,甚至出现头 皮过敏现象。经调查发现,该洗发水并未取 得相应的生发功效证明,属于虚假宣传。
虚假广告案例分析
总结词
虚假广告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
详细描述
虚假广告往往夸大其词,甚至无中生有,以达到吸引消费者购买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 让消费者产生信任危机,还可能导致同行业的良性竞争被破坏,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
成了虚假宣传,属于违法行为。
违法广告案例分析
总结词
违法广告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给品牌带来了巨 大的法律风险。
详细描述
违法广告往往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仅会让消费者 产生信任危机,还可能让品牌面临法律制裁和经济损失 的风险。品牌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的 真实性和合法性。
04 广告行业的自律和监管
广告行业的自律
广告行业自律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 和广告发布者通过自我规范、自我约束 和自我管理,维护广告行业的良好形象
和声誉,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广告行业自律组织通常由广告主、广告 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自愿组成,通过制 定行业自律规则和标准,对成员进行监 督和约束,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和纠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隧道、桥梁等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路法》划定的收费公路和桥梁上发布路牌广告。
广告经营的规定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 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配备熟 悉有关广告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负 责本单位的广告审核工作。
详细描述
近年来,虚假广告案例屡见不鲜,如某品牌 洗发水宣称“三天止脱,五天生发”,但消 费者使用后发现效果并不明显,甚至出现头 皮过敏现象。经调查发现,该洗发水并未取 得相应的生发功效证明,属于虚假宣传。
虚假广告案例分析
总结词
虚假广告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
详细描述
虚假广告往往夸大其词,甚至无中生有,以达到吸引消费者购买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 让消费者产生信任危机,还可能导致同行业的良性竞争被破坏,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
新《广告法》培训XXXX91.pptx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 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 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三条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 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七十九条 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第八十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 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 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 新修订第一百五十四条
一.新广告法背景 二.代言人 三.新旧法规对比 四.相关法律 五.拓展内容
1 新广告法背景
背景
1. 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1994年广告法颁布以来的首次修
订,经过大量调研和反复论证,修订幅度大、涉及范围广,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2. 新广告法修订后,势必出现大量职业打假人进行互联网广告打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 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明确有关部门监管权和加强处罚力度
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大众传播媒介在2015版广告 法修订案中也被做了严格规定,被承担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并且也加大了处罚力 度。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 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 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三条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 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七十九条 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第八十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 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 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 新修订第一百五十四条
一.新广告法背景 二.代言人 三.新旧法规对比 四.相关法律 五.拓展内容
1 新广告法背景
背景
1. 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1994年广告法颁布以来的首次修
订,经过大量调研和反复论证,修订幅度大、涉及范围广,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2. 新广告法修订后,势必出现大量职业打假人进行互联网广告打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 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明确有关部门监管权和加强处罚力度
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大众传播媒介在2015版广告 法修订案中也被做了严格规定,被承担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并且也加大了处罚力 度。
新《广告法》专题培训课件

(4)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从该条规定看出:诸如“药到病除,包治百病” 或者“百分百有效、治愈率达到90%”或者利用代言 人推荐药品的广告都将判定为违法广告。
2、药品广告的新要求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 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 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 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在市场宣传上一掷千金,拿下“中国好声音”王牌节目的冠名权,并在其他 广告宣传中称“国家权威机构发布: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 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宣传语。 后王老吉公司将加多宝公司诉上法庭,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北京高院最 终维持原判。即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上构成虚假宣传,判令其停止侵权行 为,并赔偿王老吉公司人民币300万元。 那么加多宝公司的此类广告宣传是否违法,如何违法的呢?
分析:
在该案件一审中,北京第三中级法院认为,“加多宝”品牌自2012年才开 始被独立投入使用,其品牌历史尚未有7年,2008年至2012年中国行业企业信 息发布中心的中国罐装饮料市场销售额第一名颁给的是“王老吉凉茶”,加多 宝进行上述宣传故意混淆和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认为加多宝凉茶就是王老 吉凉茶,构成了虚假宣传。
2、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 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3、增加了信用惩戒,规定有关违法行为信息要 记入信用档案。
(九)新增关于虚假广告的界定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如案例:产品包装上表明服务电话为免费,实际消费者 拨打时时收费)
从该条规定看出:诸如“药到病除,包治百病” 或者“百分百有效、治愈率达到90%”或者利用代言 人推荐药品的广告都将判定为违法广告。
2、药品广告的新要求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 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 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 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在市场宣传上一掷千金,拿下“中国好声音”王牌节目的冠名权,并在其他 广告宣传中称“国家权威机构发布: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 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宣传语。 后王老吉公司将加多宝公司诉上法庭,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北京高院最 终维持原判。即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上构成虚假宣传,判令其停止侵权行 为,并赔偿王老吉公司人民币300万元。 那么加多宝公司的此类广告宣传是否违法,如何违法的呢?
分析:
在该案件一审中,北京第三中级法院认为,“加多宝”品牌自2012年才开 始被独立投入使用,其品牌历史尚未有7年,2008年至2012年中国行业企业信 息发布中心的中国罐装饮料市场销售额第一名颁给的是“王老吉凉茶”,加多 宝进行上述宣传故意混淆和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认为加多宝凉茶就是王老 吉凉茶,构成了虚假宣传。
2、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 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3、增加了信用惩戒,规定有关违法行为信息要 记入信用档案。
(九)新增关于虚假广告的界定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如案例:产品包装上表明服务电话为免费,实际消费者 拨打时时收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虚假广告的明确定性及各类广告的细化规定,增强了新法相关条款的适用性 和执法办案时可操作性。
直击违法者痛处处罚力度更大“法律责任”章节由旧法的12条(第三十七条 至四十八条)增加至新法的19条(第五十五条至七十三条)。新法增加的不 只是条款,更有多样的处罚方式和严谨的处罚细则。
就处罚方式而言,旧法中仅有没收广告费用、罚款、依法停止违法企业广告 业务、承担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几项内容。新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 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第七十条增加了“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广 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因发布虚假广告,或者 有其他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对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 不得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处罚方式,且可以并 行处罚。
此次新修订的《广告法》(以下称新法)对旧法不是简单的小修小补, 在语言表述、违法行为定义、处罚方式、处罚力度、处罚范围等方面均进 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下面我从广告业最主要的监督管理机关——市场监 管部门的角度,以一个基层执法干部的视角简单谈一下对新法的认识与理 解。
一是细节处见严谨更加注重以人为本
上述新增加的处罚方式直击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痛处,直接 取消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主营业务的经营资格;对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 人、责任人三年内取消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也符合国家构建信用监 管体系的要求,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目标。
新法增加了多种处罚方式。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惩治违法广告的手段 和方式增多了;另一方面,也要求基层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新法的上述规定。 此外,与新法相关的具体实施细则及新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也亟须尽 快出台或进一步明确。
新《广告法》知识讲解
目录 / contents
01《广告法》修订的背景。
02 对新《广告法》的认识与理解。
03 从基层执法角度谈新《广告法》的法律适用。
04 《广告法》修订后的十大变化(新旧法之对比)。 05 新《广告法》主要条款解读。
一、《广告法》修订的背景
一是广告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修订《广告法》提出了迫切要求。
01 广告市场规模迅速扩大。需要进一步引 导和促进广告业创新发展,为经济提质 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02 新的广告媒介和形式层出不穷。需要进 一步完善广告法制,营造统一开放、竞 争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03 广告活动主体和广告经营方式日益多元 化、多样化。需要进一步激发广告市场 主体创 新活动,推动广告业提质升级。
二是广告监管执法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 新问题,有必要修订和完善《广告法》。
01 旧《广告法》广告准则不够完备。旧 《广告法》的规定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广 告市场执法的需要。
02 广告活动规范不够明晰。旧《广告法》 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 广告代言人的义务与责任缺乏清晰界定。
03 虚假广告的标准尚待明确。虚假广告有 哪些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准,都没有特别的定义条款,在 执法过程中缺乏操作性。
三是社会各界对修改、完善《广告法》的呼声十分强烈。
01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声很高。多年来, 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修改、 完善 广告法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02 广告问题是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之一。 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案件占 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修订工作。
03 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召开意见征求座谈 会、网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全国人 大常委会三次审议通过。
二、对新《广告法》的认识与理解
走进新《广告法》
据统计,2014年我国广告经营额达5600亿元,广告市场总体规模居世 界第二位。为适应形式日益多样、媒介日益丰富、内容日益庞杂的广告业 发展新形势,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 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并于2015年9月1日起取代已施行20年的 旧《广告法》。
新法第十六条及第二十一条,均将旧法中的“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安全 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修改为“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去除了 “含有不科学的”这一修饰语,可以更好地遏制相关广告假借科学名义以绝 对化语言进行违法宣传的情况。
二是新增多个名词定义执法可操作性更强
新法中增加了对“广告代言人”的明确定义,增加了“虚假广告”构成条件 的规定,增加了未成年人保护的专用条款,增加了“医疗机构”的表述,增 加了“保健食品广告”“教育、培训广告”“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 告”“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 告”“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房地产广告”“酒类 广告”“互联网广告”等重要分类广告明确不应包含的内容,且对“烟草广 告”的限制更加严格。
在处罚力度方面,新增加的吊销营业执照这一处罚,直接取消了严重违法企 业的存续资格,配合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负有责任的个人不得担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之规定,其震慑力是旧法中的停止广告业务所不能比 拟的。
在罚款标准方面,发布虚假广告的,由旧法中的一倍至五倍提升为三倍至五 倍,且增加了“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 元以下的罚款”的条款,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且解决了以往案件办 理过程中因当事人不配合而造成的广告经营额无法计算,案件办理难度加大 的问题,基层执法人员办理相关案件的可操作性大大增强。笔者认为,9月1 日新法施行后,类似以往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定性为“虚假宣传”的案件 将可以根据新法予以定性处罚,此类案件将有较大幅度增加。
新法第一条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调到了“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的前面,第五十六条增加了“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 赔偿”的内容。虽然这样的调整相对细微,但凸显出新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 的重视。更加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此次《广告法》修订的一大宗旨。
旧法中关于“个人”的表述,在新法中均被“自然人”这一更加准确的法律 用语替代。新法有多个条款加入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文化遗 产保护”等内容,体现出国家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视,也进一步拓宽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广告的监管范围,有利于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 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
直击违法者痛处处罚力度更大“法律责任”章节由旧法的12条(第三十七条 至四十八条)增加至新法的19条(第五十五条至七十三条)。新法增加的不 只是条款,更有多样的处罚方式和严谨的处罚细则。
就处罚方式而言,旧法中仅有没收广告费用、罚款、依法停止违法企业广告 业务、承担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几项内容。新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 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第七十条增加了“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广 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因发布虚假广告,或者 有其他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对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 不得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处罚方式,且可以并 行处罚。
此次新修订的《广告法》(以下称新法)对旧法不是简单的小修小补, 在语言表述、违法行为定义、处罚方式、处罚力度、处罚范围等方面均进 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下面我从广告业最主要的监督管理机关——市场监 管部门的角度,以一个基层执法干部的视角简单谈一下对新法的认识与理 解。
一是细节处见严谨更加注重以人为本
上述新增加的处罚方式直击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痛处,直接 取消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主营业务的经营资格;对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 人、责任人三年内取消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也符合国家构建信用监 管体系的要求,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目标。
新法增加了多种处罚方式。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惩治违法广告的手段 和方式增多了;另一方面,也要求基层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新法的上述规定。 此外,与新法相关的具体实施细则及新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也亟须尽 快出台或进一步明确。
新《广告法》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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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广告法》修订的背景。
02 对新《广告法》的认识与理解。
03 从基层执法角度谈新《广告法》的法律适用。
04 《广告法》修订后的十大变化(新旧法之对比)。 05 新《广告法》主要条款解读。
一、《广告法》修订的背景
一是广告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修订《广告法》提出了迫切要求。
01 广告市场规模迅速扩大。需要进一步引 导和促进广告业创新发展,为经济提质 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02 新的广告媒介和形式层出不穷。需要进 一步完善广告法制,营造统一开放、竞 争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03 广告活动主体和广告经营方式日益多元 化、多样化。需要进一步激发广告市场 主体创 新活动,推动广告业提质升级。
二是广告监管执法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 新问题,有必要修订和完善《广告法》。
01 旧《广告法》广告准则不够完备。旧 《广告法》的规定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广 告市场执法的需要。
02 广告活动规范不够明晰。旧《广告法》 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 广告代言人的义务与责任缺乏清晰界定。
03 虚假广告的标准尚待明确。虚假广告有 哪些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准,都没有特别的定义条款,在 执法过程中缺乏操作性。
三是社会各界对修改、完善《广告法》的呼声十分强烈。
01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声很高。多年来, 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修改、 完善 广告法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02 广告问题是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之一。 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案件占 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修订工作。
03 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召开意见征求座谈 会、网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全国人 大常委会三次审议通过。
二、对新《广告法》的认识与理解
走进新《广告法》
据统计,2014年我国广告经营额达5600亿元,广告市场总体规模居世 界第二位。为适应形式日益多样、媒介日益丰富、内容日益庞杂的广告业 发展新形势,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 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并于2015年9月1日起取代已施行20年的 旧《广告法》。
新法第十六条及第二十一条,均将旧法中的“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安全 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修改为“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去除了 “含有不科学的”这一修饰语,可以更好地遏制相关广告假借科学名义以绝 对化语言进行违法宣传的情况。
二是新增多个名词定义执法可操作性更强
新法中增加了对“广告代言人”的明确定义,增加了“虚假广告”构成条件 的规定,增加了未成年人保护的专用条款,增加了“医疗机构”的表述,增 加了“保健食品广告”“教育、培训广告”“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 告”“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 告”“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房地产广告”“酒类 广告”“互联网广告”等重要分类广告明确不应包含的内容,且对“烟草广 告”的限制更加严格。
在处罚力度方面,新增加的吊销营业执照这一处罚,直接取消了严重违法企 业的存续资格,配合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负有责任的个人不得担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之规定,其震慑力是旧法中的停止广告业务所不能比 拟的。
在罚款标准方面,发布虚假广告的,由旧法中的一倍至五倍提升为三倍至五 倍,且增加了“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 元以下的罚款”的条款,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且解决了以往案件办 理过程中因当事人不配合而造成的广告经营额无法计算,案件办理难度加大 的问题,基层执法人员办理相关案件的可操作性大大增强。笔者认为,9月1 日新法施行后,类似以往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定性为“虚假宣传”的案件 将可以根据新法予以定性处罚,此类案件将有较大幅度增加。
新法第一条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调到了“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的前面,第五十六条增加了“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 赔偿”的内容。虽然这样的调整相对细微,但凸显出新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 的重视。更加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此次《广告法》修订的一大宗旨。
旧法中关于“个人”的表述,在新法中均被“自然人”这一更加准确的法律 用语替代。新法有多个条款加入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文化遗 产保护”等内容,体现出国家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视,也进一步拓宽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广告的监管范围,有利于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 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