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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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民办高校档案管理办法
XXXX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学校档案建设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工作是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工作,也是衡量、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学校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主要工作之一。
第三条学校档案是指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招生、外事、基础建设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学生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学校档案由学校档案室按照国家档案工作管理标准统一管理。
第二章管理人员职责
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指定一
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第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六条档案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档案整理、编目、鉴定、统计、排列和检索工具编制等工作。
(二)负责库房档案的收进和移出工作,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准确掌握室内档案全宗、案卷数量及档案的保管期限。
(三)负责库房内部整理。案卷排放整齐、科学、有序,保证库内整洁、无灰尘。
(
四)及时检查档案安全保管情况,发现对档案有害因素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做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正确处理好利用和保密的关系,增强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严格执行借阅、查阅登记制度。
(六)积极主动地做好使用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提供准确、及时主动。用后及时清退,按时入库归位。
(七)应用电子计算机编目检索、贮存及调用档案;利用
裱糊及复印技术,对纸张破损、字迹褪变、扩散的现行档案进行抢救。
(八)依法依规销毁无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第三章档案归档
第七条各部门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及时、完整的办理
归档手续。重大、重要档案要及时归档。
第八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DQ 党群
主要包括学校党群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二)XZ 行政
主要包括行政职能部门(教务、科研、基建、外事、财务等部门除外)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JX 教学
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四)KY 科研
主要包括科研管理和科研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五)CP 产品生产与科技研发
主要包括产品生产、科技开发管理及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六)JJ 基建
主要包括基本建设管理和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七)SB 仪器设备
主要包括在仪器设备工作管理和仪器设备申购、开箱验收、安装调试、管理使用、维修改造、申请报废等环节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八)CB 出版
主要包括出版工作管理和出版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九)WS 外事
主要包括外事工作管理和外事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CK 财会
主要包括财务工作管理和会计核算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一)RW 人物主要包括在学校或曾在本学校学习、工作过的党政领导及著名专家学者,在从事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历史记录。
第九条归档要求
(一)能正确反映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各项活动中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二)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三)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
标准的要求。
(四)移交存档的文件材料,不能采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纯蓝墨水、
圆珠笔、复写纸、热敏纸、铅笔等)书写绘制,应符合耐久性要求(一般为碳素墨水或黑色水笔)。
(五)移交材料格式要求:打印文件统一采用A4纸,标题要求为黑体三号居中,正文字体为小四号仿宋_GB2312。行间距20—26磅值,装订线设置为左(或
上)30mm。
(六)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移交原件(学籍审批材料除外)。
(七)各部门按自然年度归档的应在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归档工作。重要档案材料应随时归档。
(八)科研类档案应在项目结项后两个月内归档,基建类档案应在工程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
(九)会计档案在财务部门保管三年,期满后次年六月底前转交档案室。
(十)职代会,党代会文件材料,应在会议结束后15天内归档。
(十一)归档材料移交应履行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名确认无误后方可移交。纸质版归档材料移交时应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印章(附带电子版),不履行移交手续的,档案管理员有权拒收。
第十条对学校规定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要求向档案室移交,实行集中统
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凡是不按规定要求移交的,档案室应及时报告校领导按本办法规定处理。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档案室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和《河南省档案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在充分反映档案的形成规律和内容特点的前提下,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对档案进行分类、组合、排列、编号、编制目录、组织室藏。
第十二条档案鉴定和销毁
(一)根据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
篇二:档案管理制度
泰州市歌德电商职业培训学校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各培训机构都必须建立健全各类培训档案,如:培训教师档案、教学档案、培训学员考勤、成绩、培训合格证、操作证等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二、培训教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目录、培训教师聘用“协议书”、基本情况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培训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个人教研成果资料及论文、教
学工作鉴定等,并按规定装订成册,每人一档一袋,妥善保管。
三、各培训中心按照《泰州市民办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教学档案,并以班(期)次为单位进行立卷。
(一)教学档案的内容材料:
1、卷宗目录
2、教学工作总结
3、开办培训班的有关文件(计划、报告、批文等)
4、教学大纲
5、教学计划表
6、教学计划执行表
7、学员登记表
8、学员考勤
9、监考表
10、考试成绩登记表11、考试试卷12、学员学籍登记表13、证书发放审核备案表14、参加培训学员相应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材料。
(二)所有立卷材料应该按照《泰州市民办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提供的样表及填写说明规范填写。表内所列内容、责任人签名、单位印章等不得随意漏填和缺项,没有内容的在卷宗目录栏内予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