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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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现状及对策探讨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现状及对策探讨

囤A l Z H E N q A N D U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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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情 况 看 , 社会 抚 养费 征收 率 的高 低与 当地经 济条 件 的好 坏 、群 众 思想 认 识 的深 浅 和 干部 工 作 作 风 的优 劣 是 分 不 开 的, 同时也 受 到人 口居住 密 度 和流 动性 的影 响。一 是 明确 社 会 抚养 费征 收 主体 , 主 管部 门执 法监 察 大 队负责 全 市 范 围内 社 会抚 养 费的征 收 , 每个 镇 ( 处) 要 明确 具备 执法 资格 的专 人 ( 计 生专 干 ) 负 责社 会抚 养费 征 收有 关事 项 : 二 是 明确 社会 抚
【 关键词 】 社会 抚 养 费 征 管 政 策
看 ,征 收 面 最高 与最 低 相 差 4 0个 百 分 点, 征 收率 也 相差 2 0个 百 分 点 , 镇 处 之
不惜 躲 生 、 偷生 、 买生 等 , 加 之 对 违 法生
育要 向国 家缴 纳社 会 抚 养费 认 识不 够 ,
间、 村组 之 间 , 或 受 经 济条 件 限 制 , 或 受

识 也 有一 定 的传 承 性 . 某 种 程 度上 能保 持 社 会抚 养 费征 收的 良好 态 势 .反 之 , 则 是年 年拖 后腿 , 次 次得 黄牌 。
( 二) 协 调 配 合 机 制 不 健 全 。一 是 没
半 , 基层办 、 站 基 础 建 设 和政 策 导 向
支 出 比例 相对 较低 。
财务认识 , 记 账 的没 有 控 制 计 划 , 也 管 不 了资 金 。 报来就算数 : 用 钱 的 不 管 用 多 用少 , 能 不能 用 , 用 完才报 账 。
会 事业 公共 投入 . 对 不符 合 法定 条件 生 育子 女 的公 民征 收的 费 用。 具 有补

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汝城县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年级:2009秋专业:农村行政班姓名:杨昭云一、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 控制违法生育的任务仍然艰巨。

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通过座谈了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到现在,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一定变化,但“一个孩子嫌少、两个孩子正好、生个男孩养老”的旧传统生育观念仍未彻底改变。

据反映,农村中多数群众仍希望生育2个及以上的孩子,而且有男孩。

二是一男孩户、双女户、未婚青年、不符合省《条例》照顾二胎条件人员违法生育欲望强烈。

首先,一男孩户和双女户是违法生育的主要人群。

由于传统旧生育观念的影响,多数一男孩户想要2个孩子,双女户想生男孩,如果管理措施稍一弱化,这部分人便想方设法超生,达到自己的生育目的。

其次,不符合省《条例》照顾二胎条件的人员想方设法超生。

主要是一方初婚、另一方再婚,一方农业、另一方非农业的家庭。

特别是再婚家庭一般把再生育一个孩子作为维系新组建家庭的纽带,为了达到稳定新组建家庭的目的,想方设法超生。

另外,农村出现了达到法定婚龄不登记先生育、不登记先举行婚礼、不够法定婚龄违法生育的三种苗头性问题,且呈蔓延趋势。

三是违法生育手段多样。

主要表现在,有的通过假离婚、假迁户口、假出国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一方农业、另一方非农业的家庭,通过迁移户口、弄虚作假办理非转农骗取二胎生育计划;有的以外出打工为由,在流动中违法生育;有的通过冒名顶替进站,逃避管理违法生育;个别村干部包庇亲属违法生育。

(二) 个别村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

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村干部普遍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

不想抓,是由于受村委会三年换届的影响,个别村干部怕落选、丢位子。

不愿抓,是由于世代均在一个村子里居住,撕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怕得罪人,得罪一个超生户,便得罪一个家族,怕形成世仇,对自己和后代不好。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法一例两个办法”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当前,随着社会的进步,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也发生了转变。

即:由过去的条例制度到现在的法治;由过去的粗放管理到现在的全方位服务;计划生育的对象不再是被管理者,而是计划生育的主人。

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要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任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

从战略的高度思考和谋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人才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本文就如何在新形势下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做一粗浅探讨。

一、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不到位近几年来给广大群众的感觉是计划生育工作不紧了,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宣传不够,没有很好的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在计划生育转变管理方式上没有引起重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安排,人员配备等方面,都不是按照首位工作的考虑。

而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任不动摇,再次明确了计生工作的重要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对象面广、文化素质差异较大、层次复杂、年龄跨度大、由于至今没有一个全民性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协调的明确的政策与文件规定,计划生育部门很难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尤其是文艺团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单位收费较高,大大限制宣传力度。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中的困境及应对措施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中的困境及应对措施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中的困境及应对措施2023年,中国已经实施了近50年的计划生育政策。

这个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中国人口的增长,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困境。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中的困境,以及应对措施。

一、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困境1. 人口老龄化问题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中国的生育率不断下降,导致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据统计,到2023年,中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3.8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27%。

这样高的老龄化率将严重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2. 明显的男女性别失衡计划生育政策中限制生育次数和男女比例是非常严格的,导致出现明显的男女性别失衡问题。

尤其是在农村地区,这种情况更加突出。

同时,这种不同性别比例的差异还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

3. 人口聚集问题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给年轻人的选择带来了一定的限制,他们不得不在有限的资源和环境下生存和发展。

这就导致了大量的人口聚集在城市或者沿海地区,这种情况还可能会导致就业压力和社会安全问题的出现。

二、应对措施1. 调整计划生育政策针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和男女性别失衡问题,可以考虑适当放宽计划生育政策。

这一政策调整应该结合实际情况,不同地区的政策要适当区分,实现灵活的层级管理。

2. 推广晚婚晚育针对人口聚集问题和生育率下降的问题,可以适当推广晚婚晚育的理念。

这一方面可以提高人口的素质,提高就业率和人均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缓解城市化带来的压力。

3. 鼓励多元化生育在政策调整的基础上,可以适当鼓励多元化生育,包括家庭的或者个人的子女数目。

这样可以更加灵活地适应社会和个人的需求。

4. 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针对社会老年化问题,需要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包括保险、养老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

这些制度可以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从而平衡社会的结构。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中确实存在一系列的困境。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需要完全放弃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难问题的深层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难问题的深层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难问题的深层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乍洋乡计生办许瑞平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特别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难、流动人口管理难、胎儿性别非法鉴定查处难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难问题十分突出。

认真分析原因,积极寻求应对之策,对于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构建计划生育和谐法制环境极为重要而迫切。

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难的原因形成执法难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和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等。

(一)思想方法不科学。

不少基层干部已经形成了较强的思维惯性。

表现之一是不重全局重局部。

所谓不重全局,是指不看重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需要,是国家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是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转变的迫切需要。

所谓重局部,就是只看重依法行政对部门工作的约束和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带来的局部困难。

在这种思想方法之下,怀念计划生育工作地位“至高无上”的年代,留恋过去“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的做法,发出了计划生育工作“没有法有办法、有了法没办法”的感叹表现之二是不看主流看支流。

看不到经过三十多年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口控制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人口再生产已进入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类型,计划生育已成为绝大多数群众的自觉行动。

更看不到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民群众传统生育观念必将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历史潮流。

所谓只看支流,是只看到眼前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低下,少数群众生育愿望强烈,行政执法具体困难众多。

不善于用事物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把执法难当成是事物本质的和固有的现象,对克服困难缺乏足够的信心和勇气,在思想上存在着严重的畏难情绪。

表现之三是只讲绝对不讲相对。

受长期而严格的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制度的影响,对工作形成了绝对化的思想方法和理想化的要求。

如在计划外出生控制上,追求过高的计划生育率;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上,追求过高的征收面和征收率。

关于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的思考和建议作者:王超峰来源:《新农村》2012年第05期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它属于行政性收费;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对社会相应增加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不足给予的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其目的是运用经济制约手段,达到抑制人口过快增长,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通过限制少数人的违法生育行为,体现了对响应计划生育的公民在生育领域的社会公平和公正,从而维护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实行计划生育三十多年来,我国已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但由于我国农村生产力不发达,公共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群众生育意愿尚未根本转变,稳定低生育水平压力大,任务重,违法生育行为依法存在。

特别是流动人口居住分散,流动性大,使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很难到位。

给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带来了极大的阻力和困难,可以这样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瓶颈。

仅以宿豫区仰化镇为例,近年来每年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人口达8000余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500余人,主要流向广东、上海、北京、浙江、广西、海南等地区,女性外出规模和频率逐年提高,女性流动的主动性在加强。

在农民工中,女性占42.6%,20~34岁人群占流出劳动力总量的54%,40岁以上的人群则呈递减的趋势。

外出流动人口文化程度越来越高。

外出劳动力中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6.7%,外出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占劳动力流动总量的97%,其中第三产业占52.5%,外出务工已成为我国农民就业和增收的主渠道。

流动人口的流动性、隐蔽性、复杂性带来了一系列管理问题。

相当一部分从业和居所变动频繁、无有效证件、无固定住所、无固定职业。

管理难度非常大。

加之缺乏及时、准确的信息交流,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计划外生育暴露的问题显得日益严重。

计划生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及解决对策

计划生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及解决对策

计划生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及解决对策计划生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及解决对策2023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更加重要。

虽然在过去几十年中,中国已经实施了许多重要的计划生育政策,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本文将探讨这些挑战,并提供一些解决方案。

一、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尽管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自1979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控制人口数量,但执行的效果却存在某些弱点。

例如,在某些农村中,长期男性至上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妇女的生育权利得不到充分保护。

同时,在城市地区,中产阶级家庭越来越普遍,他们倾向于拥有更多的子女。

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政府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推广正确的生育观念,增强执法力度,加强妇女权益保护以及财政激励等。

此外,还需要向群众提供更多的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人们了解计划生育政策,促进各地的协调和统一。

二、养育孩子的经济压力随着社会进步,标准的生活水平已经不断提高,给人们养育孩子的经济压力也越来越大。

许多人认为,他们无法承担增加孩子所要支付的额外费用。

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需要推出各种政策,如育儿津贴、免费医疗和公立幼儿园等,以支持贫困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养育。

同时,政府还应支持家庭组成的小型公司和个体企业,提供各种财政扶持,以减轻买房、买车等常见家庭经济负担。

接下来,政府需要大力推广相关政策,鼓励家庭安排得当、生育适量。

三、健康保障和教育的提高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剧,保障男女平等、保证儿童健康成长变得越来越重要。

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城镇和贫困地区,妇女和儿童的健康状况普遍下滑。

在这种情况下,幸存儿童患病、或者失学,成为了迫在眉睫的问题。

政府应首先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提供免费或者低价的医疗服务。

医疗体系应该包括基层诊所、县、市及自治区两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网络。

国家应该投入资金和人力,实现视频会诊、纪录分享和医生在线问询等服务。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成因与对策探讨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成因与对策探讨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成因与对策探讨刘雪萍莆田市涵江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得到科学、完善的管理,将直接关系着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针对其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其做如下论述。

【关键词】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存在问题完善对策社会抚养费是根据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向违法生育子女、非婚生育子女以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公民强制征收的一项社会补偿性费用。

目前部分地市乡镇政府和计生部门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比较严重,应引起足够重视。

结合当前我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有人为因素,也包括社会制度因素,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线着我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质量,需要相关部门予以加强。

在此,本文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途径两个方面出发,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

做以下简要分析:一、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为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做铺垫,主要针对违法生育子女及、婚生育子女以及非法收养子女等公民进行的费用征收。

从本质上来看,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我国社会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

但在实际征收管理中,受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社会抚养费的价值得不到发挥,直接扰乱了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针对其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当前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抚养费的管理中,一些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肆意截留、挪用、挤占社会抚养费。

尤其在一些乡镇地区,缺乏必要的社会抚养费管理人员及管理制度,经常出现坐收及坐支现象;甚至一些乡镇在开展工作时,针对财务管理中出现的亏空,经常使用社会抚养费进行填补,直接影响到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体现出来的主要问题就是依法收征的对象出现逆向功能的演变,一是演变为增收功能,在国家取消农业税以后,有的基层政府依靠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来填补机关运转所需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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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泗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大队冯超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以及各乡镇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力度,但专项治理清理情况看,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仍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

主要表现为:
(一)群众自觉意识偏低。

受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欠缺等影响,群众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意识不强,很少有人把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作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

对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不予配合,甚至是编理由、提条件、讲价钱,有意拖欠逃避,出现了征收工作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等现象。

(二)部门联动配合偏弱。

由于现行计划生育体制和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因素,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上全县还没有形成整体联动的合力。

如在民政部门办理结、离婚手续不需要乡镇、村(居)证明,基层难掌握婚育信息;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在办理房产、财产过户时也不需要乡镇、村(居)证明,致使少数违法生育对象转移财产和房产,逃避社会抚养费征收。

(三)流动人口征收偏难。

由于外出流动人口分布在全国各地,大部分长年不回家,流向不明,有的钻管理上的空子,躲在外地违法生育,而且知情人不愿提供有关线索,即使提供,查找
也相对较难。

有的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就人去楼空或转移财产,造成社会抚养费无法征收。

特别是居无定所的违法生育应征对象,查处更无从谈起。

(四)基层收费程序偏乱。

通过省、市计划生育乱收费专项治理督查中发现,部分乡镇打白条、使用乡、村自制票据和清单问题较为突出;不少乡镇仍存在下任务征收问题,社会抚养费票据也不能及时送达对象户手中,造成了征收秩序紊乱;部分村(居)在对象户违法生育之前即收取追找费、保证金等费用,名目繁多,部分村干部收取时不开任何票据或多收少开;有的社会抚养费已经征收两年之久,也未给对象户开出票据。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县政府、人口计生局和各乡镇、村(居)应高度重视当前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定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信心,积极研究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力度,努力营造良性、务实、文明、和谐的人口计生工作秩序。

(一)健全制度,规范征收程序。

县人口计生局将以县政府[2004]37号文件精神为依据,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收费问题的意见》,进一步确立征收主体,明确征收范围,严格征收标准,履行征收程序,严肃征收纪律,加强经费管理。

(二)加强监督,实行严查重处。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乡镇、村(居)社会抚养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坚决杜绝乡镇下任务征收、巧立名目收取对象户各种费用、私设小金库、把社会抚养费当作奖金福利等问题的发生;将社会抚养费征、管、用列入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考核,每季度考评一次,年度计入总分,作为评先惩劣的重要依据,对问题较大的乡镇将实行一票否决或列入重管乡镇。

(三)部门联动,形成共管合力。

今后,我们将每年请县纪委牵头,协调审计、财政、卫生、公安、法院等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办理、现场解决,努力促进征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对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县人口计生局及各乡镇将主动与法院、工商、住建、国土等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执行效率。

(四)深入宣传,增强公民意识。

深入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明确广大育龄夫妇自身在计划生育中的权利和义务,让违法生育者明白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自身的法定义务,同时,征收社会抚养费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对申请法院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例,我们将制成光碟,在乡村进行巡回播放,营造更加严格,更加有效地依法征收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基础,发挥基层作用。

县人口计生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村(居)的业务指导,健全并发挥村级组织作用,
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采取法规工作分类考核、社会抚养费征收分成比例向村级倾斜的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基层计生干部的工作热情。

把有热心、事业心的中青年女性充实到村级计生队伍中来,进一步加强对育龄妇女动态有效跟踪监管,减少和控制违法生育,最终达到无违法生育、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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