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检察监督的内容和方式
监督学问答题

第一章监督学问答题四.简述题1.简述腐败的主要特征。
1)腐败的主体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2)腐败的方式是滥用公共权力。
3)腐败的结果是公权力最终成为摄取私人利益的工具,以权谋私,以至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简述监督的基本原则。
监督的基本原则是蕴藏于各种具体监督制度中的普遍的、更高层次的监督规则,对各种具体监督制度起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监督的基本原则对监督主体实施的所有监督活动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即使在监督缺乏具体法律依据时,监督的基本原则也可以为监督主体提供适当的行为准则。
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依法监督原则;公开监督原则;公正监督原则;全面监督原则;全程监督原则。
3.简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以监督过程为标准,监督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事前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为了预防腐败的发生,防范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而对监督对象拟进行的活动所作的前置审查。
根据审查的情况,监督主体可以准予或者不准予监督对象进行相应活动。
事前监督对应的是监督的“预防功能”,事中管理是指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在得到法律授权或者某种准予之后的活动所作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事中监督对应的是监督的“校正功能”,事后监督是指在监督对象完成某项活动或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之后,对该活动进行检查、调查、核实和鉴定,对该行为进行查处、惩戒,以纠正失误,惩戒违法。
事后监督是对权力运用的阶段性监督,也是对违法违纪行为所造成的消极后果的补救性监督,既有校正和制约功能,也有惩戒、教育和警示功能。
五.论述题1.试述监督的特征。
1)监督主体的多样性。
一个完整、健全的监督体系,意味着各种监督主体并存,且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督功能。
在我国,执政党各级组织、各级国家立法机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各级国家审判机关、各级国家检察机关、全国各级政协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都是监督的主体,都有权对公共权力的活动实施监督。
浅谈刑事和解检察监督的内容和实施方式

该 将 不 起 诉 决 定 送 达 公 安 机 义 。 公 安 机 天 } 以 蛰求 柃 察 机 J J 灭 复 议 , 向 . 一 检 察机 父 要 求 复 核 。 公 安 机 父 如 果 不 服 , 卜 级 呵 以要 求 检 察机 关 复 议 , { 上 一 枪 察 机 关 要 求 复 核 。但 法 级
明 标准 ,并 符 合 刑 法 上 的 犯 罪 构 成 要 件 ” 否 则 就 不 能 适 用 。 。
( 三)和解 后检 查和 监督 履行 协议情况
由于现行法 律对 履行刑事和解协 议的保障不足 ,真 实 自 愿的和解协议 因时间、现实情况 的变 化,在履行 中可 能会 出 现没有能力履行 、消极履行 、恶意 不履行等情况 ,因此 对刑 事案件和解案件 决不能仅仅满足 于协 议一签就 了事 。对 于被 害人 、加害人履 行协议后又反悔 的,经审查 ,除非 出现 新的 事实 、证据 ,且 新情况足 以支持 重新启动诉讼进程 ,应该认 定和解协议有效 ,否则将 有损 于刑 事和解协议 的严肃 和权威 。
制 作刑 事和解报 告书 ,连 同案卷材料一 并移送 检察机关审查 。
检 察机关审 查后对 刑事 和解 报告书予 以认可 的,向公安机 关 发 出支持和解意 见书 。如检 察机关认 为和解条件 不符合规 定 或对 和解协议不予 认可 的,应及 时通 知公安机关 终止 和解 , 恢 复刑事诉讼程序 ,将 案件 移送审 查起诉。如公安机 关仍坚
关键 词 :刑事和解 :检察监督; 内容 ;方式
一
、
刑 事和解检察监督的 内容
检察机关均应加 强监督和调控 ,以消除后患,保证和解 协议 的履行 。
既然刑事和 解应 当接受检察机 关的法律监 督,那么 ,检
2022年1月国开(中央电大)行管专科《监督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2年1月国开(中央电大)行管专科《监督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20XX年1月国开(中央电大)行管专科《监督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1.试卷号:2528;2.适用专业及层次:行政管理、专科;3.该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形考手段纸质(30%)、终考手段为纸质(70%)。
一、多项选择题 1.监督的主要特征是(ABCD)。
A.监督主体的多样性B.监督对象的特定性C.监督内容的广泛性D.监督依据的法定性 2.人民代表大会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执法监督包括以下方面(ABCD)。
A.对审判机关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B.对检察机关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C.对司法程序进行监督D.对具体案件进行监督 3.党内监备的对象包括(ABCD)。
A.党的各级领导机关B.党的领导干部C.党员D.党的领导机关之外的其他组织 4.二审法院审理后,对上诉、抗诉案件,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ACD)。
A.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B.上诉不加刑C.依法直接改判D.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5.社团监督的意义体现在以下方面(ABC)。
A.社团监督是公权力机关外部监督的组成部分B.社团监督是公民监督的组织化,能更有效地维护公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强有力地制约公共权力的行使C.社团监督中的参与机制可以弥补公权力机关内部监督的局限D.社团监督可以优化立法二、填空题 6.腐败是一种______异化的社会现象。
公权力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______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宪法 8.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______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同级 9.______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审查决定的诉讼活动。
审查起诉 10.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行为过程中的犯罪行为予以定罪量刑,从而实现监督______权的目的的一种司法监督形式。
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途径和方式

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途径和方式作者:郑洁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01期摘要民事执行是民事审判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监督工作更是民事执行能够有效实施的保障。
本文通过分析制约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主要原因,以期提出几点关于检察机关如何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建议,从而为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民诉法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1-158-01一、当前制约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原因(一)缺乏监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但是该条款规定过于笼统,所以产生了不同的理解。
法院认为,审判活动不包括执行,对于执行程序,检察机关没有权利介入监督。
此观点也成为目前法院排斥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主要理由。
另外,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进行抗诉的监督方式,即使执行活动包含在法院审判活动当中,但对与执行中除裁定以外的其他一般违法行为,检察机关仍然不能进行监督。
(二)人民法院对监督持排斥态度从民事检察监督的实践来看,由于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而导致的检法冲突时有发生,并且其公开化趋势日益明显。
最高人民法院自1995年开始就多次采用批复的方式对包括执行程序,先予执行裁定等检查监督进行限制,将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程序的监督权力排除在了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范围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依照宪法的规定,审判权和监督权是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体制下独立并行的两大国家权力,而负责审判权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达到限制检察院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的目的,这种行为是越权的违宪的。
二、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途径和方式(一)立法上对民事检察监督权进行明确规定要完善民事执行检查监督,就要在立法上对民事检查监督权进行明确规定,明确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活动依法享有监督权,对此行为做到有法可依,使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同步习题及答案(高教版)2

单选题:1.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A.陪审员丁某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B.证人马某接受当事人礼金2000元并提出了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C.法官周某就某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红星公司有利的咨询意见,红星公司以咨询费名义付给周法官6000元D.法官陈某长期为某公司免费做法律顾问2.某省甲市检察院根据某当事人的申诉,发现甲市中级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在此情况下,甲市检察院应如何处理?A.只能告知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B.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C.向一审法院提出抗诉D.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提出抗诉3.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郑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
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A.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解决B.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解决C.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通过调解解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D.只对离婚事项做出判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发回重审4.陈国忠在安定庄有五间瓦房,陈国忠的儿子陈良在外地工作。
1998年陈国忠去世,陈国忠的五间瓦房由其侄子陈治一家暂住。
1999年陈治未经陈良同意,将房子卖给了同村的胡双龙。
陈良听说后立即将陈治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治将卖房所得款项全部返还陈良,陈治不服提起上诉。
在上诉审理过程中,陈治提出反诉,要求陈良返还其对房屋的修缮金。
问: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陈治的反诉?A.应当将反诉与本诉一并审理、判决B.直接将案件发回重审C.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D.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陈治另行起诉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进行哪方面的监督?()A.只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B.既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也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C.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进行全面监督D.只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6.有关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正确的是:()A.民事诉讼中的处分,是指当事人对实体权利的支配B.我国处分原则是建立在“私法自治”基础上的诉讼原则,当事人完全可以自由处分C.当事人处分应该受人民法院依法监督D.不同当事人的处分权是完全相同的7.任何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都能获得国民待遇,是基于:()A.对等原则B.同等原则C.国家主权原则D.最惠国待遇原则8.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指的是:()。
行政监督学模拟试题和答案

行政监督学模拟试题和答案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1、从一定意义上说,对行政监督对象的监督,重点是对其________________的监督。
2、美国实行______________的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相互平衡制约。
3、我国《宪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______________”。
4、新闻舆论监督有公开报道和___________两种基本方式。
5、行政复议法的立法目的是: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6、 ____________把行政管理的过程公诸于社会,是搞好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前提。
7、检察监督具有专门性、_______、_________和内容的特定性四个特点。
8、听取和_______同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其他方面的工作报告,是权力机关监督行政的基本方式。
9、在信访举报中,提倡鼓励__________举报。
二、选择题:(每题1分,共6分)1、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包括() A. 政党 B. 国家权力机关 C.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D. 国家司法机关 E 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2、我国行政监督以监督主体为标准可分为内部行政监督和外部行政监督。
内部行政监督包括()A. 政党监督B. 人大监督C. 审计监督 . D审判监督 E. 行政监察。
3、()是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的前提。
A. 行政权 B. 司法权 C. 审判权 D. 立法监督权 E. 检察权。
4、()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对政府组成人员的罢免权,是对行政机关最有力的监督形式。
A. 立法机关 B. 司法机关 C. 行政机关 D. 人民政协。
5、()是美国国会最重要的权力,也是国会制约和监督政府最重要的手段。
A.人事任免权 B.财权 C.调查权 D.司法权6、英国议会监督制度中的议会由( )组成。
浅议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基本原则、范围及方式

则 。之所 以要 引入 效率 的原 则 ,主要理 由在 于 ,民 事执 行作 为一 项带 有行 政权 力 的司法 权 ( 特 别 是执
应 该说 ,赋予 检察 机关 民事执 行监 督 权 ,一 方 面 从权 力配 置 一 L 确 实可 以体 现一 切权 力均 应该 受 到 监 督 制约 的法 治原 则 ,另一 方 面 ,也 可 以遏 制 “ 执 行 乱 ” ,有 效 防止 法 院执行 人员 违法 犯罪 行 为 的发 生 ,适 应 社 会 现实 的需 要 。 但 是 ,赋 予 检 察机 关
主动地 履行 监督 职 责 。 0
( 三 )保 障公 平 、兼顾 效率的原 则
事 强 制 执 行 活 动 进 行 监 督 过 程 中应 当遵 循 的 、具
有 普遍 性 的指 导准 则 ,这一 准则 ,对 于监 督者 检察
机 关与 被监 督者 人 民法 院均具 有 约束 力 ,两者 均不
括 “ 被动 监督 原则 ” 、 “ 同级 监督 原则 ” 、 “ 监 督
民事 执 行检 察监 督制 度设 立 的 目的在 于通 过监 督 ,规 范 法 院 的执 行 行 为 ( 包 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执 行 实 施 行 为 与 执 行 审 查 行 为 ),保 障 民事 执 行 中 申请 执 行 人 、 被 执 行 人 、案 外 人 及 第 人 的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公 正 执 行 。从 这 个 角 度 讲 ,民事 执 行 检 察 监 督 主要
目的在 于 制 止 “ 执 行 乱 ” ,防 止 执 行 机 关 的乱 作 为 、违法 不 作 为等 。 但 是 ,民事 执 行 检 察监 督 在 ■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范围概览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范围概览作者:祁菲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2017年第03期摘要: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范围包括监督领域、行为类型、监督内容、监督深度、时间范围等五个方面。
从实践来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范围广泛,涉及环境保护、道路安全、医药管理等。
仅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抽象行政行为,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既监督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监督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但对合理性的监督较少,既存在事后监督,也存在事中监督与阶段性监督相结合。
关键词:监督领域行为类型监督内容监督深度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范围应该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领域,即检察机关在哪些领域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
二是行为类型,即检察机关针对哪些行政行为开展了监督,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
三是监督内容,即检察机关针对行政行为的哪些方面进行监督。
四是监督深度,即检察机关监督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等问题。
五是时间范围,即检察机关监督行政行为的时间。
领域、行为类型、监督内容、监督深度、时间范围是了解实务中行政执法检察范围的运行样态的五个指标。
一、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监督领域(一)规范性文件关于监督领域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监督领域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六种方式。
1.采取仅作“原则性规定”的方式。
例如,山东省德州《德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
该决议第2条仅原则性规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领域,即“坚持执法为民的原则,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着力监督纠正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该种规定方式也体现在《乐陵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齐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等文件中。
2.采取“原则性规定+若干种案源规定”的方式。
例如,山东省《乐陵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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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检察监督的内容和方式
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司法活动和公检法机关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一项职能。
它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法治建设、加强政府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
本文将从内容和方式两个方面进行简述。
一、监督内容
1. 执行程序监督:检察机关对司法机关的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程序进行监督,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程序的合法性。
2. 案件办理监督: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办案工作进行监督,包括对犯罪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和审查起诉的正确与否进行审查和指导。
3. 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侦查活动合法、公正、效果好。
4. 合议庭审判监督:对法院的庭审活动进行监督,包括对法官的执法活动、证据的合法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进行审查和指导。
5. 执行活动监督:对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执行结果的公正。
6. 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对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包括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程序的合法性和行政执法效果的评估。
二、监督方式
1. 司法审查:通过对案卷材料的审查,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并提出审判意见和建议。
2. 现场检查:检察机关对公检法机关的工作进行实地检查,观察和了解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3. 会议督办:检察机关通过召开会议,督促公检法机关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解决办案中的问题。
4.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领域或重大案件,检察机关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 信访接待:对来访群众的诉求进行接待和处理,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同时也是了解基层办案情况的一个重要途径。
6. 抽查抽评:通过对案件和执行活动的抽查,检察机关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评估和考核,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7. 网络监督:通过检察机关设立的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接受公众举报和监督,及时回应和处理相关问题。
检察监督的内容包括执行程序监督、案件办理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合议庭审判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和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而监督方式则主要包括司法审查、现场检查、会议督办、专项检查、信访接待、抽查抽评和网络监督等方式。
这些内容和方式的运用,有助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法治建设和加强政府监督,提高公检法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