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压机房规范(终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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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压机房规章制度(修改)

空压机房规章制度(修改)

空压机房管理规章制度一、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要害场所出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机房一律进行登记,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矿安监科批准后带领方可参观,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2、门口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牌,非工作人员禁止入。

3、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

4、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入,必须的润滑油要妥善保管,距电器设备要有一定的距离。

加强防火器材的管理,定期检验灭火器,做到有备无患。

5、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设备包机制,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干部上岗检查制度1、所有机电管理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对大型固定设备不低于每月二次的上岗检查,移动设备不低于每月一次的上岗检查。

班组长对所用设备不低于每周一次的上岗检查,无特殊情况不得脱岗。

2、上岗人员必须作到“详查、详问”即详细检查岗位记录,详细询问值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3、对查到的不安全因素即时汇报处理,属科室、班组解决的应限期解决。

4、对查出严重影响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应立即停机处理。

5、认真填写干部上岗记录,凡不填写记录者以缺岗论处。

三、空压机司机岗位责任制1、司机必须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严禁睡岗、脱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司机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机电队及矿领导同意,一律绝参观。

4、熟悉设备性能,做到“三知”、“四会”(三知:知设备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巡检工作,填写好各项原始记录,严禁违章操作。

6、上岗期间要妥善保管好机房的材料、备件及工具,不得随便转借他人。

7、要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完好和机房文明,做到清洁整齐。

8、参与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大修工作。

四、空压机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司机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后方可上岗作业。

空压机房管理规定范本(2篇)

空压机房管理规定范本(2篇)

空压机房管理规定范本一、安全管理1. 制定并执行空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2.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 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空压机房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4. 定期进行空压机房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记录。

5. 加强对安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二、火灾防控1. 空压机房内禁止存放易燃物品,确保机房内的环境清洁,保持良好的通风。

2. 安装可燃气体和烟雾报警设备,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发现并采取应急措施。

3. 定期对火灾防控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 安排专人对空压机房进行巡查,发现火源或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电气安全1. 空压机房内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2. 确保电气设备的可靠接地,防止静电和漏电现象的发生。

3.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擅自改动电气线路和设备。

4. 合理安排室内电线布局,确保电线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四、机器设备维护1. 定期维护空压机设备,包括清洁、润滑、更换易损件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加强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设备故障导致生产事故。

3. 建立机器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故障情况,以便进行管理分析和改进。

五、应急准备1.建立空压机房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的分类和处理方式。

2.配备应急设施和器材,包括灭火器、安全出口指示牌、急救箱等。

3.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及时报告和处理空压机房发生的各类应急事件,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六、环境保护1. 严格执行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禁止污染环境。

2. 定期进行空压机房环境检测,确保环境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 加强对废物的分类和处理,防止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空压机房管理规定范文(3篇)

空压机房管理规定范文(3篇)

空压机房管理规定范文一、空压机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保证正确无误地操作空压机。

2、看管好室内资料、图板,做到文明生产。

3、对工具备件及防水、火用品要做到清楚、明确。

4、爱护设备,精心保养,保持设备和机身清洁卫生。

5、班中不喝酒,不擅离职守,入室要严格执行登记手续。

6、岗位司机必须做到认真巡回检查,防止发生一切事故。

7、掌握设备动态。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处理。

8、熟悉设备构造、性能,掌握空压机和供电系统的基本原理,做好基础工作,做到“三知”、“四会”,并持证上岗。

9、值班员必须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持设备正常运转;当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值班员不能及时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如遇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可根据操作规程的规定,使设备停止运转,并报告上级处理。

10、值班员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安全运转,遵守劳动纪律,不睡岗、不打闹、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并填写好各项记录。

二、空压机操作规程开机前确认1.开机前检查电源与电压是否正常,确保所有接头附件都已牢靠坚固。

2.检查润滑油面位置,以油镜内液面在两条红线3/____处为正常。

3.检查机房内管路系统各阀门处于正常开启状态。

4.每次空压机运行时先将冷冻式干燥机开关打开,使其正常运行____分钟后再开空压机。

设备启动1.开机前以上____条检查无误后,合上设备电源,观察各仪表是否正常,有无报警提示。

2.开空压机时按下ON(开)键开始启动,开机后约____秒钟空压机运行至加载状态,气压表压力逐渐上升至设定压力,此时应观察仪表及指示灯是否正常,压力、温度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常声音,是否有漏油情况,如有立即停机检查。

3.空压机最大排气压力不能大于空压机的标准压力,最小压力差不得小于1kg,以免空压机频繁加卸载影响使用寿命。

切记:机组的参数设定值在出厂之前已设好,如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须与本公司联系,否则产生严重后果自负!停机1.需停空压机时按下OFF(关机)键,经延时卸载后机组才会停车。

空压机房规章制度范本

空压机房规章制度范本

空压机房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空压机房的安全、高效运行,规范空压机操作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空压机房的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

二、空压机房运行管理1. 空压机房应保持清洁、通风,室内温度不宜过高。

2. 空压机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操作经验,熟悉空压机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3. 空压机启动前,应进行各项检查,确保空压机及配套设施安全可靠。

检查内容包括:(1)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是否完好;(2)各处润滑油面是否符合标准;(3)压力表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期内;(4)安全阀是否灵敏,是否在有效期内;(5)冷却水系统是否正常;(6)电气设备是否正常,接地是否良好。

4. 空压机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观察空压机的工作状况,包括:(1)压力表指针的变化,禁止超过规定的工作压力;(2)机油的温度和油位,确保在正常范围内;(3)空压机是否有异常声响、气味或振动;(4)冷却水系统是否正常。

5. 空压机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进行任何维修工作,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6. 空压机运行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关闭电源,将贮气罐内余气放出,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空压机房维护检修管理1. 空压机及配套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其安全、高效运行。

2. 维护检修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遵守维护检修规程。

3. 维护检修内容包括:(1)检查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2)检查各处润滑油面,更换润滑油;(3)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期内;(4)检查冷却水系统;(5)检查电气设备,确保接地良好;(6)清理空压机及配套设施的积灰、污物。

4. 检修过程中,发现重大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四、空压机房应急预案1. 应急预案应根据空压机房实际情况制定,主要包括:(1)简介,介绍应急预案的目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2)危险性,分析空压机房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危害程度;(3)应急组织及职责,明确应急组织架构、各岗位职责;(4)应急措施,包括报警、疏散、救援、灭火、设备停机等;(5)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空压机房管理规定范本

空压机房管理规定范本

空压机房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空压机房的管理,确保工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空压机房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空压机房是指存放和操作空压机设备的专用场所。

第四条空压机房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空压机房管理责任第五条空压机房主管单位应当明确责任,设立专门岗位负责空压机房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空压机房主管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进行定期评估、修订。

第七条空压机房主管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八条空压机房主管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安全监管、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九条空压机房主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巡查和检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条空压机房主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三章空压机房设备管理第十一条空压机房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具备合格的检测报告和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空压机房设备的维保工作应当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空压机房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岗位培训证书,熟知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手册。

第十四条空压机房设备的故障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维修。

第十五条空压机房设备周边应当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保证人员的安全进出。

第十六条空压机房设备应当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测,记录检查结果并妥善保存。

第十七条空压机房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设备操作,并严禁私自进行改动和调整。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八条空压机房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全员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

第十九条空压机房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全面负责空压机房的安全工作。

第二十条空压机房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预案的训练,提升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空压机房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确保在火灾事故中能够及时进行扑灭。

空压机房规范

空压机房规范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J29—9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3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226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通知的要求,由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J29—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原《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TJ29—7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电子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电子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5月10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机械电子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TJ29—78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在设计和使用方面的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测试工作。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九章和一个附录。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增加了有关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新增了压缩空气的干燥、净化条文。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我部第八设计研究院,并抄送我部建设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机械电子工业部1990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压缩空气站的布置第三章工艺系统第四章压缩空气站的组成和设备布置第五章建筑第六章电气、热工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第七章给水和排水第八章采暖和通风第九章压缩空气管道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压缩空气站设计,能够保证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做到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装有电力传动、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表压为0.8MPa,单机排气量小于或等于100/min的活塞空气压缩机和螺杆空气压缩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压缩空气站和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

空压机房设计规范

空压机房设计规范

空压机房设计规范空压机房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空压机房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

以下是空压机房设计规范的一些建议和要求,具体内容如下:一、空压机房选址1. 空压机房应选在避免污染源、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体周围,并且远离办公区和住宅区。

2. 空压机房应位于建筑物或独立的低矮、坚固的建筑物内,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二、空压机房布局设计1. 空压机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保证空气流通和散热。

2. 空压机房内应具备足够的空间,以便进行检修、维护和清洁。

3. 空压机房的布局应根据设备的功率、数量和连接方式合理安排,避免设备之间的干扰。

三、电气设备设计1. 空压机房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可靠。

2. 水和空气管道应与电缆线路分开布置,防止互相干扰。

四、通风与散热设计1. 空压机房内应安装足够的通风设备,以保证空气流通和换气。

2. 空压机房应具备良好的散热条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散热设备,如风扇、空调等。

五、噪音控制设计1. 空压机房内应采用隔音措施,以控制噪音的传播和影响范围。

2. 空压机房内的机器设备应选择低噪音、低振动的产品,以减少噪音影响。

六、应急处理与安全措施1. 空压机房应设有应急报警和灭火设施,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火灾。

2. 空压机房内的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3. 空压机房内应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七、环境保护设计1. 空压机房应合理利用资源,减少能源消耗和废弃物的产生。

2. 空压机房内的设备应选择低能耗、高效率的产品,以节约能源。

八、制度规范与管理措施1. 空压机房应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

2. 空压机房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设备维护和故障排除。

以上是空压机房设计规范的一些基本要求和建议,通过遵守这些规范,可以保证空压机房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空压机房规章制度内容

空压机房规章制度内容

空压机房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空压机房的管理,保障设备和人员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空压机房是工厂生产中重要的设备之一,是提供气体能源的重要设施。

所有使用空压机房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该规章制度。

第三条空压机房的负责人是空压机房的管理者,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空压机房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空压机房的人员,包括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二章空压机房设备管理第五条空压机房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在使用空压机房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指南和安全手册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改动设备结构和参数。

第七条空压机房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节点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私自维修、操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空压机房是高压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条进入空压机房工作区域的人员必须穿戴好护目镜、工作服和防护手套,严禁穿戴过于宽松的衣物,梳洗时禁止进入机房。

第十一条使用空压机房设备时,必须保持设备周围清洁整洁,禁止乱堆、乱放物品。

第十二条空压机房内禁止吸烟、打火机、火柴等易燃物品进入,严禁在设备旁边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

第四章紧急处理第十三条空压机房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空压机房设备周围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以备紧急情况使用。

第十五条空压机房内应设置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

第五章备品备件管理第十六条空压机房设备的备品备件必须及时更新、储备,确保设备维护时能够及时更换。

第十七条备品备件的管理由设备负责人负责,必须做到清晰标识、分类存放,方便使用。

第十八条备品备件的采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备件质量可靠,与设备配套。

第十九条使用备品备件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更换,严禁私自更改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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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压机房规范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J29—9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3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226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通知的要求,由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J29—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原《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TJ29—7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电子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电子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5月10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机械电子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TJ29—78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在设计和使用方面的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测试工作。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九章和一个附录。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增加了有关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新增了压缩空气的干燥、净化条文。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我部第八设计研究院,并抄送我部建设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机械电子工业部1990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压缩空气站的布置第三章工艺系统第四章压缩空气站的组成和设备布置第五章建筑第六章电气、热工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第七章给水和排水第八章采暖和通风第九章压缩空气管道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压缩空气站设计,能够保证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做到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特制订本规范。

第本规范适用于装有电力传动、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表压为0.8MPa,单机排气量小于或等于100/min的活塞空气压缩机和螺杆空气压缩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压缩空气站和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

对改建、扩建的压缩空气站和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本规范不适用于井下、洞内等特殊场所的压缩空气站和压缩空气管道。

第压缩空气站和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压缩空气站按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丁类。

全部由气缸无油润滑或不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组成的压缩空气站,其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戊类。

第二章压缩空气站的布置第2.0.1条压缩空气站在厂(矿)内的布置,应根据下列因素,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

一、靠近负荷中心;二、供电、供水合理;三、有扩建的可能性;四、避免靠近散发爆炸性、腐蚀性和有毒气体以及粉尘等有害物的场所,并位于上述场所全年风向最小频率的下风侧;五、压缩空气站对有噪声、振动防护要求场所的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压缩空气站的朝向,宜使机器间有良好的穿堂风,并宜减少西晒。

第压缩空气站宜为独立建筑物。

当与其它建筑物毗连或设在其内时,宜用墙隔开。

第三章工艺系统第3.0.1条空气压缩机的型号、台数和不同空气品质、压力的供气系统,应根据供气要求、压缩空气负荷,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

压缩空气站内,空气压缩机的台数宜为3~6台;对同一品质、压力的供气系统,空气压缩机的型号不宜超过两种。

第压缩空气站的备用容量,根据负荷及系统情况,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当最大机组检修时,其余机组的排气量,除通过调配措施可允许减少供气外,应保证全厂(矿)生产所需气量;二、当经调配仍不能保证生产所需气量而需设备用机组时,等于或少于5台空气压缩机组的供气系统,可增加一台作为备用;三、对于具有联通管网的分散压缩空气站,其备用容量,应统一设置;四、两个压力的供气系统,宜用较高压力系统的机组作为低压系统的备用机组;五、对有油、无油两种机型的站房,宜采用无油空气压缩机组作为备用。

第根据压缩空气站所在环境的尘埃条件,空气压缩机的吸气系统,必须设置相应有效的过滤器或过滤装置。

第空气压缩机吸气系统的吸气口,宜装设在室外,并应有防雨措施。

炎热地区,螺杆空气压缩机和小于或等于10/min的活塞空气压缩机的吸气口可设在室内。

第活塞空气压缩机的排气口与储气罐之间,应设后冷却器。

各空气压缩机,不宜共用后冷却器和储气罐。

第冷冻式、无热再生和加热再生吸附式等空气干燥装置的选择,应根据供气系统和用户对空气干燥程度及处理空气量的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当用户要求干燥压缩空气不能中断时,应选用不少于两套空气干燥装置,其中一套为备用。

第当采用无热再生吸附式空气干燥装置时,宜选用无油润滑空气压缩机;当采用有油润滑空气压缩机时,在进入吸附式空气干燥装置前,必须对压缩空气采取有效的除油措施。

第当用户对压缩空气含尘粒径有要求时应在空气干燥装置后,或无空气干燥装置的应在储气罐后,设置相应精度的过滤器;当用气点要求供应尘粒小于0.5μm的压缩空气时,应在用气设备处设高精度过滤器。

除要求不能中断供气的用户外,可不设备用压缩空气过滤器。

第加热再生吸附式空气干燥装置的热源的选择,应确保再生效果,方便维护管理,节约能源。

当以蒸汽为热源时,其温度应满足吸附剂再生温度要求。

第空气干燃装置宜设在储气罐之后。

进入吸附式空气干燥装置的压缩空气温度,不得超过40℃。

第活塞空气压缩机与储气罐之间,宜装止回阀。

在压缩机与止回阀之间,应设置放散管。

放散管上宜设消声器。

活塞空气压缩机与储气罐之间,不宜装切断阀门。

如装设时,在压缩机与切断阀门之间,必须装设安全阀。

储气罐上必须装设安全阀。

安全阀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储气罐与供气总管之间,应装设切断阀门。

第成套组装的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组,其最小压力阀出口与供气总管之间,宜装后冷却器,且应装设切断阀;在最小压力阀与切断阀门之间宜装设放散管。

非成套组装的无油螺杆空气压缩机的机壳出口处,必须装止回阀。

止回阀与供气总管之间,应装设切断阀门。

止回阀与切断闸门之间,必须装设安全阀,并宜装设放散管。

第空气干燥装置和过滤器的出口,应设分析取样阀。

第空气压缩机的吸气、排气管道布置,应减少管道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

空气压缩机至后冷却器之间的管道,应方便拆卸,清除积炭。

排气管道应考虑热补偿。

在寒冷地区,室外地面上的排油水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条压缩空气站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要求,在空气压缩机组、管道及其建筑物上采取隔声、消声和吸声等降低噪声的措施,可设置隔声值班室、吸气消声器等。

第压缩空气站应装设废油收集装置。

废水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五章建筑第5.0.1条压缩空气站机器间的高度,应符合设备拆装起吊和通风的要求,其净高不宜低于4m。

在炎热地区,机器间跨度大于9m时,应设天窗。

第机器间通向室外的门,应保证安全疏散、便于设备出入和操作管理。

第机器间宜采用混凝土地面,其表面应抹平压光。

墙的内表面应抹灰刷白。

第有扩建可能的机器间的发展端,宜预先设置屋架。

第隔声值班室应设观察窗,其窗台标高不宜高于0.8m。

第六章电气、热工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第6.0.1条压缩空气站的用电负荷等级,应根据压缩空气用户用气重要程度,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负荷分级规定执行。

除中断压缩空气会造成较大损失者外,宜为三级负荷。

第压缩空气站内,一般使用的手提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V;但在储气罐内或在空气压缩机的金属平台上使用的手提灯,其电压不得超过12V。

第在设有电话总机的工业企业,其压缩空气站的隔声值班室内应装设电话分机。

第压缩空气站内应装设压缩空气流量计。

可按供气系统装设,也可每台机组装设。

第压缩空气站内的热工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应按表压缩空气站的热工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表 6.0.5续表6.0.5续表6.0.5注:①当压缩空气站设有隔声值班室时,除小于10/min机组外,表中“应装”的热工测量仪表宜接至值班室内;保护装置的声光信号应装在值班室内;机组紧急停车按钮在值班室也同样应装设。

②沿值班室观察窗布置的仪表柜,其柜顶不应超出窗台。

③本表适用于活塞空气压缩机的站;螺杆空气压缩机的站应按产品情况确定。

④空气压缩机传动机构的润滑为飞溅式时,可不装设油压表和油压保护装置。

第七章给水和排水第7.0.1条压缩空气站的生产用水,除中断压缩空气供应会造成较大损失者外,宜采用一路供水。

第压缩空气站的冷却水,除当地水资源丰富,允许采用直流给水系统外,应采用循环水或重复使用水系统。

循环水宜采用开式高位冷却塔或闭式系统。

第活塞空气压缩机冷却水入口处的给水压力(表压),不得大于0.3MPa,不宜小于0.07MPa。

注:当空气压缩机进、出水温差小于10℃或采用闭式循环系统时,上述0.07MPa水压值应适当加大。

第空气压缩机及后冷却器的冷却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悬浮物含量不宜大于100mg/L;二、pH值不得小于6.5,不宜大于9;三、具有热稳定性。

第冷却水的热稳定性,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当采用循环系统供水时,水质的热稳定性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执行。

当企业内部有软水可以利用,且系统经济合理时,循环系统的供水,可采用软水复用。

二、当采用直流系统供水时,根据冷却水的碳酸盐硬度,控制其排水温度不宜超过表第空气压缩机组的排水管上,必须装设排水漏斗或水流观察装置。

第压缩空气站的给水和排水系统,应保证能放尽存水。

碳酸盐硬度与排水温度的关系表7.0.5第八章采暖和通风第8.0.1条设置集中采暖的压缩空气站,机器间的采暖温度,不宜低于15℃;非工作时间的值班采暖温度,不宜低于5℃。

第整个机器间地面以上2m内空间的夏季空气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关于车间内工作地点的要求。

隔声值班室内应设有通风或降温装置。

第九章压缩空气管道第9.0.1条压缩空气管道应满足用户对压缩空气流量、压力及品质的要求。

其敷设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当地的地形、地质、水文及气象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炎热地区和温暖地区的厂(矿)区压缩空气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

严寒地区的厂(矿)区压缩空气管道,宜与热力管道共沟或埋地敷设。

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的压缩空气管道架空敷设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输送饱和压缩空气的管道,应设置能排放管道系统内积存油水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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