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367-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 与开题报告的差异说明.........................................................................................................17
8 参考文献.................................................................................................................................17
4 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7 4.1 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7 4.2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8 4.3 标准制修订的技术路线...................................................................................................9
固定源废气检测规范(有组织)

6.3.3 电化学法测定O2 a) 原理---被测气体中的氧气,通过传感器半透膜充分 扩散进入铅镍合金-空气电池内。经电化学反应产生电 能,其电流大小遵循法拉第定律与参加反应的氧原子 摩尔数成正比,放电形成的电流经过负载形成电压, 测量负载上的电压大小得到氧含量数值。 6.3.4 热磁式氧分仪法测定O2 a) 原理---氧受磁场吸引的顺磁性比其他气体强许多, 当顺磁性气体在不均匀磁场中,且具有温度梯度时, 就会形成气体对流,这种现象称为热磁对流,或称为 磁风。磁风的强弱取决于混合气体中含氧量多少。通 过把混合气体中氧含量的变化转换成热磁对流的变化, 再转换成电阻的变化,测量电阻的变化,就可得到氧 的百分含量。
b) 对符合5.1.2 要求的烟道。可只选预期浓度变化最大的一条直径线上的测点。 c) 对直径小于0.3m、流速分布比较均匀、对称并符合5.1.2 要求的小烟道,可取烟 道中心作为测点。 d) 不同直径的圆形烟道的等面积环数、测量直径数及测点数见表2,原则上测点不 超过20 个。
e) 测点距烟道内壁的距离见图 7,按表3 确定。当测点距烟道内壁的距离小于 25mm 时,取25mm。
3.7 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 dry flue gas of standard conditions温度为273K,压力 为101325Pa 条件下不含水分的排气。 3.8 过量空气系数 excess air coefficient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供给量与理论空气需 要量之比值。 -----过剩系数: 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过剩系数:燃煤锅炉α =1.8(烟尘初始排放α =1.7,注意SO2和NOX前后都是 1.8);燃油、燃气锅炉α =1.2。 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过剩系数:燃煤α =1.4 燃油α =1.2 燃气α =3.5燃α =3.5 GB4915-200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过剩系数: O2含量为10% ( 折合α =1.91 ) 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过剩系数:α =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

HJ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为均为0.4mg/m3,测定下限均为1.6mg/m3。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73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1012环境空气和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总烃total hydrocarbons;THC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另有说明,结果以甲烷计)。
3.2非甲烷总烃nonmethane hydrocarbons;NMHC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另有说明,结果以碳计)。
4方法原理连续抽取样品导入仪器,同时或交替通过总烃检测单元和甲烷检测单元(甲烷检测单元通过催化剂将除甲烷以外的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全部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分别测定总烃1HJ1331—2023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
5干扰和消除5.1样品中的颗粒物易堵塞管路或污染仪器,可通过安装符合HJ1012要求的过滤器,消除或减少影响。
5.2样品中水分的冷凝会造成部分挥发性有机物的溶解损失,可通过全程120℃±5℃加热和伴热采样并直接测试的方式消除影响。
2016年环境方法总结

气 2016
土
标准名
标准号
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84-2016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 谱法
HJ810-2016
水质 可溶性阳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812-2016
水质 二氧化氯和亚氯酸盐得测定 连续滴定碘 量法
HJ551-2016
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法
HJ805-2016
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王水提取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803-2016
土壤和沉积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 法
HJ784-2016
固体废物 2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 子体发射光谱法
HJ781-2016
固体废物 铅、锌和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 光光度法
HJ807-2016
水质 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 色谱法
HJ806-2016
水质 乙腈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789-2016
水质 乙腈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HJ788-2016
水质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809-2016
水质总硒的测定3,3'-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 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 HJ548-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DB13/T2375-2016
环境空气 颗粒种水溶性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 谱法
HJ799-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 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HJ540-2016
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 谱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2020版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现场测定。
本标准中非甲烷总烃的方法检出限为0.1 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4 mg/m3(以碳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1012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总烃 total hydrocarbon;THC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在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结果以碳计)。
注:改写HJ 38—2017,定义3.1。
3.2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NMHC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从总烃中扣除甲烷以后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结果以碳计)。
注:改写HJ 38—2017,定义3.2。
3.3校准量程 calibration span仪器的校准上限,为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浓度值(进行多点校准时,为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最高质量浓度值),校准量程(以下用C.S.表示)应小于或等于仪器的满量程。
[HJ 57—2017,定义3.2]3.4示值误差 calibration error标准气体直接导入分析仪的测量结果与标准气体浓度值之间的误差。
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2 工作过程
(1) 成立标准编制小组 2013 年 3 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接到国家环境保护部编制《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 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任务,于 2013 年 4 月成立标准编制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对组内 成员进行分工。小组成员为从事多年环境监测的高级工程师及工程师,具有从事甲烷、 非甲烷总烃及有机污染物分析的相关工作经验及完成该课题的能力。 (2) 查询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检索、查询和收集国 内外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对现有各种方法和监测工作需求开展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 究,对比、筛选后初步提出工作方案和标准研究技术路线,编写开题论证报告,同时参 考 ISO 标准方法《固定源排放 采用气相色谱法测定甲烷浓度的手动方法》(ISO 251392011: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 - Manual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methane concentration using gas chromatography)、《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 色谱法》(HJ/T 38-1999)、《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的“总烃和非 甲烷烃测定方法一(B)”,并结合我国的实验室仪器水平和分析研究试验条件等,初 步编写标准草案。 (3) 开题论证,确定标准制订的技术路线 2013 年 12 月,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本标准的开题论证会, 与会专家通过质询、讨论,认为本标准定位准确,适用范围合理,主要内容及编制标准 的技术路线可行,同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论证意见主要有: ①按照《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和《国家环境 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暂行要求》(环科函〔2009〕10 号)的要求开展实验、 验证和标准草案的编制工作。 ②标准名称更改为《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 法》。 ③检测指标扩展为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 ④编制的标准方法作为对《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8-1999)的修订。 (4) 开展实验研究工作,组织方法验证 2014 年 1-5 月标准编制组根据开题论证会确定的技术方案和论证意见,开展课题实
高温催化氧化非甲烷总烃催化剂原理

脱除非甲烷总烃催化剂原理我们使用PLUEZ-C系列催化剂,在高温催化氧化法FID的甲烷切割器做测试。
美国PLUEZ-C系列为脱除非甲烷总烃(脱除NMHC)催化剂。
相对于传统的催化剂,具有活性更高、抗毒性更好,热稳定性更好、脱除效率更高、使用寿命更长等特点。
PLUEZ-C系列是由三种铂族金属与石墨烯经过纳米工艺复合而成的催化剂,是美国PLUEZ公司生产的,专为脱除非甲烷总烃而设计。
根据客户应用不同,铂族金属分别从0.1%-5%不等,常规型号PLUEZ-C40。
三种以上的铂族金属的共同作用,增强了低温下铂族金属裂解烃类的性能,同时与石墨烯纳米高温下复合,增大了比表面积,在先进的工艺下,相对于传统的催化剂制作方法,将比表面积至少增加数倍以上,也增加了催化能力。
具体原理为:催化氧化裂解,利用特定的催化剂在高温转换炉利用NMHC物质不稳定的特性在温度为300℃左右将非甲烷总烃NMHC催化氧化裂解成无机化合物(CO2、H2O等形式),从而选择性的将稳定性较强的CH4保留下来,再通过分析仪主机对剩余的有机气体(即:CH4 )进行检测。
PLUEZ系列,以PLUEZ-C40为例:1、技术标准:颗粒:1-2(mm)颗粒,或依客户要求定制;比表面积:≈300000 (m2/g),按照平均粒径1.5mm计算;2、使用条件:入口温度100-250℃,催化炉温度250-350℃,压力<14.0Mpa,空气流量<1L/min。
脱除非甲烷总烃效率:95%以上,甲烷保留率:95%以上。
3、应用案例:根据多个客户反馈的数据,使用PRUEZ-C40制作的在线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催化效率>96%;符合《HJ1013-2018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使用PRUEZ-C40制作的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催化效率>96%,符合:《DB 11/T 1367—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DB37/T 3922-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等。
(固定污染源)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方法验证报告目录开展新检测项目申请表修改记录:第0次HJ 38-2017 气相色谱法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验证报告1.方法依据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2.方法原理将气体样品直接注入具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别在总烃柱和甲烷柱上测定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
同时以除烃空气代替样品,测定氧在总烃柱上的响应值,以扣除样品中的氧对总烃测定的干扰。
3.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当进样体积为1.0ml时,本方法测定总烃、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06mg/m3(以甲烷计),测定下限均为0.24mg/m3(以甲烷计);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07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28mg/m3(以碳计)。
4.主要仪器4.1、气相色谱仪。
5.主要试剂5.1、除烃空气:总烃含量(含氧峰)≤0.40mg/m3(以甲烷计);或在甲烷柱上测定,除氧峰外无其他峰。
5.2、甲烷标准气:16.0µmol/mol、800µmol/mol,平衡气为氮气。
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具资质生产商定制合适浓度标准气体。
5.3、氮气:纯度≥99.999%。
5.4、氢气:纯度≥99.99%。
5.5、空气:用净化管净化。
5.6、标准气体稀释气:高纯氮气或除烃氮气,纯度≥99.999%,按样品测定步骤测试,总烃测定结果应低于本标准方法检出限。
6.本方法样品的采集、处置和保存6.1、气袋采集按照图1所示连接采样装置。
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位置与采样点、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的确定、排气参数的测定和采样操作执行GB/T 16157、HJ/T 397和HJ 732的相关规定。
开启加热采样管电源,采样时将采样管加热并保持在120℃±5℃(有防爆安全要求的除外),气袋须用样品气清洗至少3次,结束采样后样品应立即放入样品保存箱内保存,直至样品分析时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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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40.40Z 30 DB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T 1367—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methane/total hydrocarbons/non-methane hydrocarbons-Portable hydrogen flameionization detector method2016-12-22发布2017-01-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1367—2016目次前言... ................................................................................................................................ (II)1 范围 ... ...............................................................................................................................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3 术语和定义 ... .................................................................................................................... . 14 方法原理 ... .................................................................................................................... (2)5 干扰和消除 ... .................................................................................................................... . 26 标气和材料 ... .................................................................................................................... . 27 仪器和设备 ... .................................................................................................................... . 28 校准量程 ... .................................................................................................................... (3)9 测试步骤 ... .................................................................................................................... (3)10 计算和结果表示 ... ......................................................................................................... .. 511 精密度和准确度 ... ......................................................................................................... .. 61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 ................................................................................................... . 613 注意事项 ... ................................................................................................................... .. 7IDB11/T 1367—201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云平、马召辉、邬晓东、姜涛、张大伟、石爱军、张战平、胡月琪、颜旭、林安国、陈玉龙、孔川、常淼、宋程、沈秀娥。
IIDB11/T 1367—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现场测定。
本标准中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方法检出限为0.1mg/m3,测定下限为0.4mg/m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DB11/ 1195 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总烃 hydrocarbon对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的气态碳氢化合物及其衍生物的总和,以碳计。
3.2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总烃中除甲烷以外的其他物质的总和,以碳计。
3.3校准量程 span calibration仪器的校准上限,为校准用标准气体浓度值(若多点校准为校准用最高标准气体浓度值)。
3.4系统偏差system deviation1DB11/T 1367—2016标准气体直接导入仪器主机进气口(直接测定模式)得到的测定结果与标准气体由采样管端导入仪器(系统测定模式)得到的测定结果的偏差与标准气体实际浓度的百分比。
4 方法原理废气样品分别进入总烃检测单元和甲烷催化转换单元(甲烷催化转换单元能够将除甲烷以外的其他有机化合物全部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以下简称FID)分别测定总烃及甲烷的含量(以碳计),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以碳计)。
5 干扰和消除5.1 废气中的颗粒物可通过采样管滤尘装置消除或减少。
5.2 以除烃空气测定氧的空白值,在测量时通过自动扣除氧峰干扰。
6 标气和材料6.1 零气除烃空气:总烃含量≤0.2mg/m3(以碳计)。
6.2 标准气体校准仪器可选用甲烷标准气或丙烷标准气,规格如下:——甲烷标准气:有证环境标准气体,不确定度不大于2%,浓度按需要而定,平衡气为合成空气(氧气 21%+氮气 79%);——丙烷标准气:有证环境标准气体,不确定度不大于2%,浓度按需要而定,平衡气为合成空气(氧气 21%+氮气 79%)。
6.3 燃烧气氢气:纯度≥99.999%。
6.4 气袋用于气袋法校准仪器和废气采集。
气袋材质为符合HJ732要求的聚四氟乙烯材质,容积不小于10L。
7 仪器和设备7.1 样品加热箱在测试过程中,能够将10L气袋样品置于其中并加热至不低于120℃的容器,温度控制精度为±5℃。
7.2 便携式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测试仪器7.2.1 仪器组成便携式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器主要由仪器主机和将废气样品引入仪器的采样系统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2DB11/T 1367—2016——仪器主机:包括流量控制装置、FID检测器、氢气及相关功能测试气体与抽气泵等组成。
FID检测器需配备催化转换单元,以氧化除甲烷以外的其他有机化合物,从而测定废气中甲烷的浓度。
催化转换单元通常由填充了催化材料的加热不锈钢管组成;——采样系统:采样系统包括具有滤尘与全程加热及保温装置的采样管线、流量计及其他导气管线等。
采样管内衬及导气管线为惰性材料(如不锈钢、硬质玻璃或聚四氟乙烯材质)。
7.2.2 仪器性能指标基本要求如下:——示值误差绝对值:≤5%(浓度<40mg/m3时,≤10%,以碳计);——系统偏差绝对值:≤5%(浓度<40mg/m3时,≤10%,以碳计);——仪器响应时间不大于 30s;——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0℃~45℃,相对湿度小于 95%。
8 校准量程校准量程的选择应恰当,所测总烃的平均浓度应在校准量程的20%~80%之间,不得超过校准量程。
校准方法分气袋法和钢瓶法,具体如下:——气袋法:用标准气体将洁净的集气袋充满后排空,反复三次,再充满后备用。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校准步骤进行校准;——钢瓶法:将配有减压阀、可调式转子流量计及导气管的标准气体钢瓶与采样管连接,打开钢瓶气阀门,调节转子流量计,以仪器规定的流量,通入仪器的进气口。
注意各连接处不得漏气。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校准步骤进行校准。
9 测试步骤9.1 测试准备具体要求如下:——按照 GB/T 16157和 DB11/ 1195的要求,设置采样位置和采样点;——连接仪器测试系统,接通仪器电源进行预热,并将测试系统加热至 160±5℃;——按照 GB/T 16157的规定检查测试系统气密性,合格后方可进行测试。
9.2 仪器校准9.2.1 零点验证开始测试前,通入零气(除烃空气)校验设备零点是否出现漂移,示值误差绝对值满足7.2.2要求为合格,否则需进行零点校准。
9.2.2 零点校准按照条款 8 规定通入零气(除烃空气),待示数稳定后开始零点校准,校准结束保存零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