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技术档案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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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事故处理、教育培训、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煤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由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五条矿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煤矿安全生产档案收集范围:1.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2. 安全检查记录;3. 事故处理报告;4. 安全教育培训资料;5. 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情况;6.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七条档案收集要求:1. 收集的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完整;2. 档案收集要及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3. 档案收集要规范,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整理。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将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2. 对整理后的档案,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3. 对整理好的档案,编制目录,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保管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鼠、防盗;2. 档案保管应采用专用档案柜,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3. 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利用需经矿安全管理部门批准;2. 查阅档案时,需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3. 查阅档案时,不得损坏、丢失、涂改档案;4. 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

第五章事故处理档案管理第十一条事故处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报告;2. 事故调查报告;3. 事故处理意见;4. 事故处理结果;5. 事故责任追究。

某煤矿图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3篇)

某煤矿图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3篇)

某煤矿图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为建立健全机运系统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完整的保存和科学地管理机运系统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我矿建设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我矿个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要把图纸、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技术业务工作中,保证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

2、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图纸、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设立技术资料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

3、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归档。

4、技术文件材料在一项工程专题项目完成后或设备到矿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整理归档。

凡需归档的上几乎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际、部表和企业标准的规定;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像清晰;书写一律使用碳素墨水盒统一的材料用纸,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5、为保证图纸、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性,便于为今后和将来的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和凭证,各单位所交文件材料、资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系统、准确有始有末,不得出现前后不符,实物与图纸不符,结果与设计不符等现象。

6、资料管理人员要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性,并及时地提供利用;资料管理人员承担图纸、技术档案的接受、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提供技术资料为全矿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

7、资料管理人员要科学地管理矿机运系统图纸和技术档案,承办技术资料的接受、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等工作,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

8、外来图纸、技术档案一律以原件归档,严格执行技术资料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凡借阅的重要资料,要有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借阅。

珍贵资料若需借阅,只能借阅复制件;防止借阅部门或个人不珍惜技术资料,借阅时需交纳一定抵押金(不少于____元);借还双方应共同清点份数、页数,并检查完整情况,做到认真负责。

煤矿档案管理制度

煤矿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做到档案管理系统化、科学化,理顺管理程序,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一、档案管理1、专人负责档案管理,设立档案专柜,实行微机管理,建立微机档案库分年度、分类别存放,对档案进行科学管理。

2、分年度存放对档案分年度存放、非本年度及长期档案进行标号存放。

3、分类别存放对档案分类分区域存放;严格执行档案登记及借阅制度;二、档案日常管理(一)资料存档程序经审阅后由档案管理员依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分类、编号、存档、输入微机;对本年度档案按照档案类别进行登记后,编号分类存档;对有实用价值的进行编号存放,对无使用价值的资料列出详表后经资料部长同意后销毁;年终时,对非本年度档案经审阅同意后对有价值的资料重新编号管理,同时对无存档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销毁要有详细登记;(二)档案借阅1、一般档案需借阅时,经档案管理员同意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后方可借阅;2、重要档案借阅时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档案管理员进行登记后方可借阅;3、对公司及上级检查时所需资料,由借阅部门制定出资料清单后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档案管理员负责准备,核对后,档案管理员进行借阅登记,杜绝资料的流失。

4、资料每半月进行一次整理,对超时效无须保存的资料经分管领导审阅后进行销毁。

5、档案管理员要严格档案日常管理,分管领导组织月底档案检查,档案管理工作优劣情况与管理员效益工资挂钩。

三、档案内容(一)规程措施、图纸及文件制度1、作业规程、通知及补充措施编号分时间、分煤层、分类别进行存放;2、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责任制、应急救援预案等经编审、初审合格后进行编号存放(如:1#-1-2,注:1#为1号柜,1为第一档,2为第一档内2号资料);3、施工地点安全技术措施及其他临时措施经内部传达后按下发日期进行编号存放。

4、上级来文、来电、来函及公司文件、制度经内部传阅后交由档案管理员按下发日期进行编号存档;5、工作面图纸由生技科绘制出后经审阅后交于档案管理员装盒后进行存放;(二)、临时性的措施、文件1、对现阶段正使用的文件有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放入表示为《临时档案》的文件盒进行存放;2、使用时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执行,进行借阅登记;3、无使用价值后,对需存档的进行编号存档,无使用价值的由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三)上报资料1、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情况表每月进行排查一次,排查完毕后把原表交于档案管理员进行存档;2、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整改报告等上报完毕后,把复印件交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存档;3、安全例会材料、员工出勤表、领导干部入井情况、三违罚款情况、个人安全技能账户及考核、群监员考核情况、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机电设备事故月度分析统计情况等每月汇总、上报后,把复印件交于档案管理员进行存档(标明存放日期);(四)事故登记台帐及附属相关资料分析完毕后将正稿交于档案管理员进行存放;(五)安全隐患排查五定表1、上级安全检查五定表及整改报告经汇总后交于档案管理员进行存档,不得有遗漏;2、公司安全检查表及整改报告经公司各类检查完毕汇总后交于档案管理员进行存放;(六)各类台帐(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工作面交接台帐、跟踪落实台帐、班前会记录台帐、井下安全员现场管理台帐、科室人员日常考核情况及检身上下班签到表、安全活动记录情况等)经每月汇总后交于档案管理员进行存放;(七)质量标准化评分表及考核的相关资料每月考核完毕汇总后装文件袋,由质标办交于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存放;(八)员工个人档案存档,包括入矿时间、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九)劳保发放情况、办公用品计划报表等每月将领取数、存放数、发放情况等复印后统一交于档案管理员进行存档;(十)每月工作总结;(十一)部门工作总结及其他。

煤矿人员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人员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煤矿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人员档案的管理,包括职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人员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和规范性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煤矿档案室负责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档案资料进行初审,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档案的审核、备案和归档。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人员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职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入矿证明等。

(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工作简历、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等。

(三)各类培训、考核、奖惩等记录。

第八条人员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等规范进行。

(一)档案分类应按照人员类型、档案内容等进行分类。

(二)档案编目应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数、起止日期等。

(三)档案装订应采用线装或活页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和美观。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人员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档案柜、档案架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存放安全。

(二)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三)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破损、遗失等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条人员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查阅应填写查阅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档案时,应保持档案的整洁和完好,不得随意涂改、撕毁、损坏档案。

(三)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带走档案。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一条人员档案的销毁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一)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室负责人审批。

(二)档案销毁时,应派专人监督,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销毁。

(三)档案销毁后,应填写销毁登记表,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煤矿档案室负责解释。

煤矿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煤矿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技术资料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1. 煤矿证照(三证一照);2. 开采设计方案及批复;3. 安全专篇及批复,开工报告;4. 从业人员资料(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材料);5. 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6.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科室设置文件、聘任文件及聘书);7.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记录;8. 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记录;9. 安全办公会议记录;10.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11. 出入井登记记录;12. 矿灯、自救器管理记录;13. 班前会议记录;14. 各种交接班记录;15. 火工品管理;16. 文件管理(按部门、单位分类);17. 重要文件的培训学习、贯彻落实记录;18. 上级检查执法文书;19. 隐患整改方案;20.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度;21. 隐患排查治理记录;22. 隐患排查治理台帐;23. “一通三防”部分相关资料;24. 地质专业图纸、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室负责煤矿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2. 各部门、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形成的煤矿技术资料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移交档案室;3. 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档案收集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准确;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有序排列;3. 档案归档: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归档时间、类别、项目等进行,确保档案归档的及时性和准确性;4. 档案保管:档案保管应遵循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尘等原则,确保档案安全;5. 档案鉴定:档案鉴定应按照档案鉴定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6. 档案统计:档案统计应按照档案统计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统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7. 档案利用:档案利用应遵循档案利用规定,确保档案资料的合理利用。

煤矿档案管理规定

煤矿档案管理规定

煤矿档案管理规定煤矿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分公司设档案室和专职档案员(简称档案员),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催促和日常管理工作。

档案员对档案资料必须按年度立卷,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坚持部门收集保管,定期归档制度。

各部门均应指定专人(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催促其及时归档。

兼职档案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报档案室备案;如有变动须及时通知档案室,因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将经办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四条各部门兼职档案员的职责:(一)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收集保管文件资料。

(二)认真执行定期归档制度。

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资料平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资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员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三)承办人员借用文件资料时,应积极地做好效劳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资料登记手续。

(四)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日常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资料,由兼职档案员集中统一保管,并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资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

“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二章归档第五条分公司档案主要包括四个局部:文书档案、技术档案、人事档案及音像资料档案。

日常重要资料在归档前由各部门兼职管理员负责管理和保存,归档后由档案室专职档案员负责管理和保存。

第六条档案归档前的日常管理(一)文书档案的日常保存和管理由发起部门负责:分公司印发的公文一律由行政办公室统一收集保管;一项工作如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主办部门收集保管;会议文件由会议组织部门收集保管;分公司员工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及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后,必须将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交本部门兼职档案员保管。

煤矿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煤矿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矿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公司党群工作类档案;2. 行政管理类档案;3. 经营管理类档案;4. 生产技术管理类档案;5. 地质勘测类档案;6. 基本建设类档案;7. 科学技术研究类档案;8. 设备仪器类档案;9. 产品类档案;10. 会计类档案;11. 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鉴定、保管和统计工作;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负责;3. 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归档1. 各部门在文件产生过程中,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文件材料;2.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一式一份,重要文件材料应归档两份;3. 照片档案应归档照片和电子档案各一套;4. 荣誉、实物档案应如数归档;5. 公司接收和下发的各类文件,由党政办公室文书收集于次年3月底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6. 工程项目结束或告一段落,由各单位有关人员将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经系统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归档;7. 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参观形成或带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该项活动结束时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8. 年度单位工作总结、各种年报、党员、干部名册,会议纪要记录应于次年3月底前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完整;2. 档案借阅需经档案管理员同意,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登记;3. 重要档案借阅时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档案管理员进行登记后方可借阅;4. 公司及上级检查时所需资料,由借阅部门制定出借阅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档案管理员登记借阅。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无保存价值的档案;3. 档案销毁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销毁手续。

煤矿技术资料管理档案

煤矿技术资料管理档案

煤矿技术资料管理档案煤矿技术资料管理档案是指对煤矿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保存和利用的一套管理措施。

煤矿技术资料广泛,包括了煤矿所用的各类设备、工艺、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科研成果、安全防护等方面的信息,涉及煤炭生产的方方面面,是整个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

因此,如何有效地管理这些技术资料,对于煤矿生产的安全、高效、低耗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煤矿技术资料收集收集是对技术资料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环。

煤矿技术资料的来源包括煤矿本身、设备厂家、供应商、科研机构等。

对于煤矿本身而言,需要在生产过程中对相关的技术资料或操作规程进行梳理,明确哪些资料需要收集保存。

在其他来源方面,需要与合作的各方进行有效的合作和沟通,及时获取最新、最全的技术资料并加以整合。

同时,在日常的生产中也需对生产数据进行整理储存,为管理后续的数据、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分析奠定了基础。

所有这些工作都需要完善的人员配备和严格的管理规定,以确保技术资料的全面获取。

二、煤矿技术资料分类将收集的技术资料进行分类,是维护煤矿技术资料管理档案的另一个关键环节。

不同类型的技术资料应该有不同的分类方式,以便日后的检索和利用。

常见的分类方式有:1. 按主题:将技术资料按照主题分类,如生产规程、工艺流程、设备清单、科研成果等。

2. 按类型:将技术资料按照形式分类,如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

3. 按部门:将技术资料按照部门分类,如生产部门、维修部门、科研部门、财务部门等。

不同的分类方式针对不同的需求,因此在确定分类方式时,需要考虑实际管理需求以及后续的使用目的。

三、煤矿技术资料整理整理是将收集的技术资料按照分类方式进行整理,对于煤矿技术资料管理档案的建设至关重要。

整理要求准确、系统。

一方面,要按照规定格式,将技术资料进行清晰的描述,以便于其他人员查阅;另一方面,还要对技术资料的更新和完善进行监管和落实,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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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技术档案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建立、健全煤矿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煤矿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煤矿安全和生产中的作用,更好地为矿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

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2条本技术档案是指各生产技术部门在管理和生产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等技术资料以及上级下发的图纸、资料等。

第3条矿技术职能部门、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

以保证全矿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4条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矿决定在技术科设立标准化资料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

标准化资料室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全矿的生产资料、科研项目、科技创新、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技术例会等技术档案。

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以达到全矿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第1条每份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编制完成并经过各单位会审,总工程师签字以后,将技术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由防突科技术资料室规整存档。

按照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公司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2条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上交技术资料时,要求签字归档备查。

技术资料应该包括技术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凡不符合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第3条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矿、公司标准要求的规定。

做到材料优良,字迹工整,排版整齐、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

第4条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责任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三章标准化资料室的任务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1条标准化资料室的任务:
⑴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使用。

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⑵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⑶承担技术资料的接收、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提供技术资料为全矿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

第2条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⑴认真贯彻矿技术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技术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

积极主动地为生产、研发提供技术资料。

⑵科学地管理全矿技术档案,承办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定、统计以及检索工具等工作。

⑶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⑷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第四章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1条认真做好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

规程和措施都有一定的使用时效,对于超过使用时效的规程和措施要进行整理,装入档案袋长期存档。

长期存档期限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由总工程师审批。

第2条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

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

第五章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第1条对接收来的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管理,编制《档案查阅目录》,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使用。

第2条认真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周整理现用规程和措施以及图纸等资料的接收和使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时效性检查,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台帐和资料一致。

第3条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

经常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和防盗。

防止档案被虫蛀、鼠咬、霉烂等。

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第4条技术档案的借阅:
⑴凡本矿各单位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因生产需要都可借阅技术档案。

由管理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

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⑵经同意借出之档案,每次最长时间为三天。

如工作需要,到期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

如遇假期,必须将所借技术档案退回。

到期未归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催收,并要求其限期归还。

到期还未归还,报总工程师审查,核实后,对档案借阅人进行处罚。

⑷借阅者应保持档案的完整、安全、整洁,不得转借、拆散、涂改、抽换和丢失。

借、还双方应共同清点份数、页数,并检查完整情况,做到认真负责。

如发现问题或有损坏者,及时向领导汇报。

并根据其完整或损坏的程度及档案的重要性进行处罚,由档案管理员报技术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后,送公司财务部,对档案借阅人进行处罚。

第六章技术档案的复制和技术资料的发放
第1条凡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一般应存档一份。

重要的和使用频繁的应复制备份一份,供日常借阅或发放使用,备份文件发放后,应及时复制补充完整。

第2条需加工制作的工装类图纸文件,应存档一套用于档案室存档,供日常借阅使用。

第3条因工作原因,需要发放各使用场所的技术资料,应在技术档案交接后次日内发放至各使用场所。

未规定发放场所的文件应编制《文件发放清单》,发放清单由文件编制部门填写,文件领取人签字,签字表交档案室存档。

第4条发放各使用场所的文件资料,使用者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

因受条件限制,破坏或污损至无法使用时,可到档案室换取新文件,原破坏或污损文件资料由档案室回收后报废处理。

第七章技术档案资料的更改
第1条当文件编制部门需对技术档案实施更改或补充时应有技术主管或总工程师的签字。

更改人员将新的内容对技术档案实施更改。

修改时统一做好修改标记,坚持技术责任签字,标明日期。

第2条技术档案更改后,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更改文件进行更新,以保证存档文件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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