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奖金的节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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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与全年一次性收入节税设计

月薪与全年一次性收入节税设计

月薪与全年一次性收入节税设计个人所得税是工薪阶层是一笔不小的纳税支出,公司领导和职工越来越关心自己的纳税支出,因此,如何利用现有的税收政策做好税收筹划成为公司领导和职工共同关注的问题。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对全年一次性奖金,分一下两种情况计算个人所得税。

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查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月工资未超过3500元,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在一个年度内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自2011年1月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表:三、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盲区:由于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为七档累进税率,相应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存在6个临界点和6个平衡点。

在个税临界点和个税平衡点间形成6个盲区,这6个盲区内会出现多发少得的现象。

6个盲区分别为[18000.01-19283.33]、[54000.01-60187.50]、[108000.01-114600]、[420000.01-447500]、[660000.01-706538.46]、[960000.01-1120000]。

年终奖个税临界点四、月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节税设计:我公司的薪资发放中存在月薪偏高,全年一次性奖金偏低,月薪偏低,全年一次性奖金偏高,导致个人税负加重的情况。

在全年总收入,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一定的情况下,经过反复测算验证,得出下表中月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分配方案。

月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分配节税设计表人力资源部在制定薪酬发放方案,职工的年收入一定时,三险一金扣除数是一定的(按照上年收入为基数,以国家规定的代扣比例计算),年收入减去三险一金扣除数在上表中查找在哪一区间,就按照哪一区间的分配方案在进行分配,可以达到最佳的节税效果。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分月发放奖金可以节税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分月发放奖金可以节税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分月发放奖金可以节税春节前,小张指望着用年终奖金过个好年。

小张每月工资不高,只有600元,但他工作勤奋,业绩突出,根据单位奖金发放办法,可领取9600元的奖金。

当他去领奖金的时候,只领到8695元,会计告诉他代扣了1505元的个人所得税,他感到不理解。

虽说自己年终奖金较多,但平时工资不高,平均每月也只有1400元,有些朋友每月也拿这么多工资,他们并没有缴这么多税。

这是由于奖金集中发放与分月发放适用税率不同引起的。

为了让职工过好春节,很多单位喜欢把奖金集中在年终发放,这样其实会加重职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

如果把奖金分月发放,可节约职工个人所得税支出,增加职工的实际收入。

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税目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8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有些省市的扣除额已超过800元,外籍人员为4000元),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如: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元的税率为5%;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2000元-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5%;超过5000元-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可见,收入越高,适用税率也就越高,同是500元的所得,在不同的级距中,税率不一样,低的只有5%,高的可达4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文件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如果纳税人取得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可将奖金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应纳税额。

个税筹划and工资薪金和年终奖个税筹划

个税筹划and工资薪金和年终奖个税筹划

个税纳税筹划个税纳税筹划?1、合理调整工资和年终奖的比例我们的年终奖是要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所得计算纳税的,也就是要把年终奖除以12个月,其商数去对照相应的税率档进行纳税。

很多单位不注意,导致员工工资和年终奖比例失调,其中一方过高,从而拉高了全年的综合个税税率。

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税收临界点。

2、了解扣减政策在认清收入构成后,就要了解自己所能适用的个税扣减政策,包括中央政策和地方政策。

除了住房公积金外,保险也是实现个人税务筹划的重要手段。

允许个人在规定范围内把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的支出,在当月或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个税税率采取是的超额累进制,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时,增加的工资薪金能带给个人可支配收入会越来越少。

3、税收优惠政策(1)核定征收目前我国的特殊经济园区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低税区。

高收入者可以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签立合同,把工资以合作费形式公对公打款,在税收洼地成立的个独企业可以核定征收所得税。

(2)自然人代征自然人代征发票主要是服务于没有开票能力的个人或者经营团体,为了方便自由职业者或者经营者开-票,在各个地方税务是可以申请自然人代征发票的。

自然人代征的税种:增值税:1%(增值税普通发票)+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且附有对应的完税凭证,自然人代征政策后无需再缴纳个税。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望采纳!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常用方法有哪些?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常用方法有哪些?自然人代开:适合解决已经发生缺票的业务,企业根据相应合同,在园区申请自然人代开,代开税率在2.5%-3%,不过只能代开普票,1-3个工作日就可以代开出来。

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要根据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来进行税务筹划,不过,企业必须在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税务筹划!合理分配年终奖与工资薪金: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去计税的,所以当超过其中一级数时,就需要按高一档的税率去计税缴纳,所以企业可以合理的分配年终奖和工资薪金比例,达到综合低税率最佳。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筹划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筹划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筹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自2019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纳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应税收入最小化、费用扣除数最大化、适用税率最低化。

一、减少名义工资的税收筹划(一)提高福利以减少名义工资在现实生活中,个人所取得的工资、薪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用于与工作相关的支出,或者有一部分个人支出可以由所在单位支付,如交通费、午餐费。

个人的收入中用这些方面的部分只是从个人手中流通了一次,实质上是名义收入。

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的这部分支出是已经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收入,也就是说,个人的这些支付是收入纳税后的支付,因此,其支付的数额如果换算为税前的数额,是高于实际支付的税额的,这无疑是个人的税负。

如果能将这些名义收入从个人领取的工资、薪金中扣除,以企业的名义对个人的这些支出进行支付,那么名义上工资、薪金减少了,但个人的实际收入并没有减少,从而可以降低所适用的税率,减轻税负。

其常用的方法有:①企业为员工提供上下班交通设施免费接送;②企业为员工购置专用的办公设施;③企业为员工提供免费的工作餐;④企业为员工租房解决住宿问题等。

【案例一】王经理2019年1月工资收入15000元,每月的交通费用1000元,吃饭2000元,除去交通费和吃饭,王经理可用的收入12000元。

王经理1月预扣预缴税额=(15000-5000)×3%=300(元)如果公司为王经理提供上班接送的福利和免费食堂吃饭,当月工资下调为12000元,则王经理应纳个人所得税为:预扣预缴税额=(12000-5000)×3%=210(元)经过此筹划后,王经理可节省所得税税额70(300-210);而对于公司来说,没有增加任何支出。

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与奖金收入

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与奖金收入

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与奖金收入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根据所得项目按照规定计算并缴纳的税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成为了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过程中,税务筹划的合理运用可以有效降低纳税负担,提高纳税人的收入。

一、奖金收入概述奖金收入是个人在工作或者其他经营活动中取得的非固定收入。

奖金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提成等。

由于奖金收入本身的不确定性,使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变得复杂,进而需要运用税务筹划的手段来进行合理规避税费。

二、税务筹划的意义税务筹划是指通过合理的税务安排和利用税收政策的特点,以降低个人所得税负为目的,合理规避税款。

通过税务筹划,个人可以合法地减少纳税金额,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

在奖金收入方面,税务筹划可以帮助个人降低纳税负担,实现合理的财务规划。

三、税务筹划的具体措施1. 分散收入渠道:通过合理规划收入渠道,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例如,将奖金分散到多个月份或年度,可以避免一次性高额奖金导致税率的提升。

2. 合理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应当充分了解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规则,合理计算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合理的收入分配和支出计算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额。

3. 合法避税工具的使用:个人可以合法使用各种合法的避税工具,如公积金、商业保险等。

这些工具的使用不仅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税额,还可以提供额外的保障和福利。

4. 合理选择优惠政策: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特定行业或地区的奖金收入,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额。

5. 合理规避“附加税”:在奖金收入中,还需要注意是否存在“附加税”的情况。

例如,个别地区在奖金发放的同时还需要缴纳社保费等附加税费。

对于这些费用,可以通过与雇主进行合理协商或者寻求专业税务咨询来规避。

四、遵守法律法规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个人应当时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非法手段规避税款。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通过合法手段减少税费是合理的,但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工资与年终奖个税筹划—合理节税,刻不容缓!

工资与年终奖个税筹划—合理节税,刻不容缓!

⼯资与年终奖个税筹划—合理节税,刻不容缓!按照现⾏政策纳税⼈可以⾃主选择并⼊年度综合所得还是单独计算纳税,这是给纳税⼈普惠性的福利;但最新版年终奖计税可是有“纳税临界点”的,如何发放年终奖,可是要讲究策略、⽅法,有筹划的空间。

共享会计师平台专家在为企业咨询过程中发现很多⼈对年终奖及⼯资收⼊个税如何进⾏筹划等问题还存在⼀些疑虑,下⾯以⼀个具体案例来解析如何对⼯资与年终奖进⾏筹划。

许先⽣被⼴州市的⼀家餐饮公司聘为副总,谈好了收⼊约为税前年薪⼈民币108万元。

现在餐饮公司给许先⽣的⽅案是:每⽉发1.8万的⼯资,剩下的86.40万作为年终⼀次性奖⾦发给许先⽣,也可以接受许先⽣其它年薪⽅案。

许先⽣在2020年1⽉向【共享会计师】专家陈⽼师进⾏了⼀对⼀咨询,咨询现在这个⽅案,他到底能拿到多少税后年薪,以及如何能拿到最多的税后年薪。

许先⽣符合条件附加扣除数为:每⽉2000元。

01原⽅案每⽉发放1.8万,年终发⼀次性奖⾦86.40万元,共交个税256,365.60元,税负23.74%。

02所交个税如下:项⽬⾦额每⽉发1.8万216,000.00年终奖864,000.00⼯资和年终奖个税合计256,365.60实到⼿823,634.4003计算过程如下:注:这⾥直接⽤表格计算。

如果有需要了解个税及年终奖具体的计算⽅法,可以参考下⾯这篇⽂章:个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你将如何应对?01⽅案⼀1-12⽉每⽉发放6.5万,年终奖30万,共交个税208,558.80元,税负19.31%。

02所交个税如下:项⽬⾦额1-12⽉每⽉发6.5万780,000.00年终奖30万300,000.00每⽉个税合计149,968.80年终奖个税58,590.00个税合计208,558.80实到⼿871,441.2003计算过程如下:04为什么年终奖要发30万?这⾥解析⼀下:▲新的年终奖有“临界点”如年终奖采⽤单独计税⽅式,可能会在税率换档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

工资奖金的节税筹划

工资奖金的节税筹划

工资奖金的节税筹划企业熟练地掌握工资、奖金的涉税处理方法和节税筹划策略,恰当地发放工资、奖金,不但可以合理合法地减轻税收负担,而且有利于企业薪酬管理目标的实现。

一、均衡发放月m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因此如果职工的月工资不均衡,每月工资忽高忽低则其税负较重,因为工资高的月份可能适用相对较高的税率,而工资低的月份适用的税率也较低,甚至连法定免征额都没有达到,无需纳税。

目前,法定免征额为2000元,所以,如果职工年工资收入在24000(2000×12)元及以下,企业应使这名职工不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

如果企业确实因受季节、产量等因素的影响,职工的月工资呈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可以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使职工按照均衡的计税方法纳税。

实际生活中,有些企业对职工实行基本工资(或底薪)加提成工资的做法,很容易使职工的月工资大幅波动。

企业可以将职工年工资收入平均分摊,按月均衡发放,使职工少缴税。

例如,莫丽是一家公司的促销员,该公司实行绩效工资制,每月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加提成的方式发放。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莫丽各月工资收入如下:1000、1000、1500、3700745007790079000.82007 4000、3000、1300、1100元。

假设不考虑“三险一金”,每月费用扣除额为2000元,计算莫丽一年的应纳税额为3340元。

如果公司根据莫丽以往年度的业绩,估计其年工资收入,按月均衡发放,到年底再根据其实际业绩结算工资,可以使莫丽节约一定的税款。

比如,公司平时每月向莫丽支付3800元,12月份再支付4400元,莫丽一年收入不变但只需缴税1910元,比未筹划前少缴税1430元。

如果平时工资少发了,到年底要发放的工资较多,可以比照下文年终奖的计税方法进行筹划。

新个税下年终奖税务筹划举例

新个税下年终奖税务筹划举例

新个税下年终奖税务筹划举例随着新个税政策的实施,年终奖的税务筹划成为了许多企业和个人关注的焦点。

合理的筹划能够帮助企业和个人更有效地节约税费,提高收入。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以具体的例子来说明新个税下年终奖税务筹划的方法和技巧。

某公司在年终奖发放前,需要对员工的年终奖进行税务筹划,以确保员工能够获得合理的收入,并且企业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费支出。

根据新个税政策,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超过5000元部分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计算。

企业在发放年终奖时可以采取以下筹划方法:1. 分批发放:将年终奖分批发放给员工,确保每位员工的年终奖收入不超过5000元。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员工的个税支出。

2. 考虑个税优惠政策:根据新个税政策,个人可以享受一些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

企业在计算年终奖时可以考虑这些优惠政策,帮助员工减少个税支出。

3. 考虑调整工资结构:企业可以通过调整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福利待遇的比例,来减少员工的个税支出。

将一部分年终奖转变为员工的基本工资,这样可以降低员工年终奖部分的税率。

通过以上的税务筹划方法,企业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员工的个税支出,提高员工的实际收入,并且为企业节约税费。

3. 投资理财规避税费:个人可以考虑将部分年终奖用于投资理财,通过合理的投资规划来规避税费。

选择定期存款、购买国债等低税收产品来存储部分年终奖。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年终奖发放前都需要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以确保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费支出,提高收入。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可以看到,针对不同的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税务筹划方法,帮助企业和个人实现最大化税收优惠。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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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奖金的节税筹划企业熟练地掌握工资、奖金的涉税处理方法和节税筹划策略,恰当地发放工资、奖金,不但可以合理合法地减轻税收负担,而且有利于企业薪酬管理目标的实现。

一、均衡发放月m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 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因此如果职工的月工资不均衡,每月工资忽高忽低则其税负较重,因为工资高的月份可能适用相对较高的税率,而工资低的月份适用的税率也较低,甚至连法定免征额都没有达到,无需纳税。

目前,法定免征额为2000元,所以,如果职工年工资收入在24000(2000×12)元及以下,企业应使这名职工不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

如果企业确实因受季节、产量等因素的影响,职工的月工资呈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可以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使职工按照均衡的计税方法纳税。

实际生活中,有些企业对职工实行基本工资(或底薪)加提成工资的做法,很容易使职工的月工资大幅波动。

企业可以将职工年工资收入平均分摊,按月均衡发放,使职工少缴税。

例如,莫丽是一家公司的促销员,该公司实行绩效工资制,每月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加提成的方式发放。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莫丽各月工资收入如下:1000、1000、1500、3700 7 4500 7 7900 7 9000.8200 7 4000、3000、1300、1100元。

假设不考虑“三险一金”,每月费用扣除额为2000元,计算莫丽一年的应纳税额为3340元。

如果公司根据莫丽以往年度的业绩,估计其年工资收入,按月均衡发放,到年底再根据其实际业绩结算工资,可以使莫丽节约一定的税款。

比如,公司平时每月向莫丽支付3800元,12月份再支付4400元,莫丽一年收入不变但只需缴税1910元,比未筹划前少缴税1430元。

如果平时工资少发了,到年底要发放的工资较多,可以比照下文年终奖的计税方法进行筹划。

二、合理分配T资和年终奖((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详细规定了全年一次性奖金,即年终奖的计税方法(本文略)。

据此,分配工资和年终奖的节税筹划策略为:1.低收入者的节税对于低收入者,企业每月为其发放工资时,应尽量用足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少发年终奖。

假设小王2008年4月份取得公司代扣“三险一金”200元后的工资为1500元,当月拿到公司兑现的上一年度的年终奖24500元,则其当月工资无需纳税,年终奖的适用税率按照24000=24500一(2000—1500)除以12后的商数确定为10%,则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24500—500)×10%一25=2375元。

如果小王不仅是拿到年终奖当月、而是每月工资均为1700元(含“三险一金”200元),那么小王只是在拿到年终奖的当月充分享受了税收优惠,其余11个月均浪费了500元的费用扣除额。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增加小王每月工资,用足费用扣除额,少发年终奖(因为年终奖没有免征额均需纳税),一定能使小王少缴税。

企业有时为了绩效考核的需要,每月只给职工发放基本工资或底薪(有时低于2000元),到年底再发放年终奖或绩效工资。

此时,企业可以事先估计职工一年的全部收入,然后按月均摊做到工资表中,但还是平时只发基本工资(或底薪)、年底再发年终奖(或绩效工资),这样节税的根据是税务局要求企业按照工资表中的应付工资代扣代缴个税,而不管应付工资是否实际发放。

如果事先的估计和职工一年最终的收入有差距,年底或下一年发放工资或奖金时再进行相应地调整。

2.中高收入者的节税对于中高收入者,企业应在制定工资计划时,将其全年收入在工资和年终奖之间进行合理地分配。

中高收入者一年从企业获得的收入较多,如果企业单一地均以工资的形式发放,即使按月均衡发放,其适用税率也会较高。

如果企业在设计薪酬体系时,估计其全年的总收入,大致一半放到工资里按月均衡发放、另一半放到年终奖里发放,其全年的收入就被分解为工资和年终奖两大部分单独纳税,且每部分收入都可以除以12个月,按照月工资或月奖金水平确定适用税率,能降低中高收入者的适用税率。

所不同的是,工资每月计税时均能扣除速算扣除数,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税负轻;而年终奖虽然按照平均每月奖金确定适用税率,但计税时只能扣除一个速算扣除数,相当于采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税负重,所以,将职工一年的收入在工资和年终奖之间进行分配时,从少缴税的角度出发,应使年终奖适用的税率低于或等于月工资适用的税率。

简单的节税方法是,先将预计的职工年收入除以2,作为年工资和年终奖的额度,然后测试月工资(年工资按月均衡发放)和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如果年终奖适用税率高于月工资适用税率,则应适度少安排年终奖、多发工资。

如果企业想最大限度地帮助职工节税,下表的测算结果为企业提供了精确的工资和年终奖分配方案。

对该表的使用有如下说明:①表中最低税负分配方案的测算是以月工资均衡发放为前提的,目的是使每月工资纳税时税负均衡。

②预测个人全年收入,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年收入扣除一年的费用扣除额就是年应纳税所得额。

目前,职工可以扣除一年免征额24000和企业一年扣缴的“三险一金”。

因为每个人的“三险一金”不同,表中由预测的年收入求出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未考虑“三险一金”。

今后,当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提高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各栏的数字不变,只是提高全年收入各栏的数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加上一年的免征额就是全年收入),即个人所得税趋于向高收入者征收。

③计算出年应纳税所得额后,首先确定年终奖的数额,其余部分以工资形式发放。

例如,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元,从少纳税的角度出发,没有必要安排年终奖,均以工资形式按月均衡发放,则月应纳税所得额为500元,适用最低税率5%纳税;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元,应安排年终奖6000元,另外6000元作为工资部分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按月均衡发放,此时,月工资和年终奖均按最低税率5%纳税;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元,可安排年终奖4000 6000之间的任何一个数额,其中4000=0+(10000—6000),其余作为工资部分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可使月工资与年终奖均按5%的税率纳税;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应安排年终奖6000元,适用5%的税率纳税,工资部分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元,月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适用10%的税率纳税;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0元,可安排年终奖16000 24000之间的任何一个数额,其中16000=11500+(40000—35500),其余作为工资部分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这样,月工资和年终奖均适用10%的税率纳税。

依此类推使用本表,计算出的税额均是最少的。

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处于临界点12000、48000、120000、480000、960000时,应各按其半数安排工资额和年终奖,即工资额和年终奖分别等额地确定为6000、24000、60000、240000、480000元,这样分配可使工资和年终奖均按最低税率纳税。

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处于临界点35500,106000、355000、940000,1640000时,年终奖的安排有多种选择。

例如,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5500时,既可安排年终奖6000元,也可安排年终奖为11500 24000 元之间(包括上下限)的任意一个数额,个人所得税均为3225元。

3.税后奖金的涉税处理有时,企业给职工尤其是高管发放的是税后的奖金,即职工的奖金收入为不含税的税后奖金,职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承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规定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含税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法(本文略)。

国税函【2005]715号同时强调: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为了少缴企业所得税,当企业替职工承担年终奖的个税时,应将税后奖金换算为税前奖金,做到工资奖金分配表中,然后由企业代扣代缴个税,这样,职工的名义奖金是税前的,但其税后奖金并没有发生变化。

这种做法把企业计入营业外支出中的替职工承担的个税(不能税前扣除)转换成工资薪金支出(一般均能税前扣除)。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准予扣除;企业的奖金支出只要属于合理的工资薪金,均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三、恰当掌控奖金最佳发放期间和发放额度由于季度奖和半年奖需要与当月工资加起来纳税,一定会使发放季度奖和半年奖当月适用的税率大大提高,职工税负加重,所以,企业应考虑将绩效考核与节税相结合,延长考核期,改季度奖和半年奖为年终奖。

由于年终奖适用的税率相当于是全额累进税率,有时就会出现奖金多了而税后收入反而少了的现象,所以,企业发放年终奖时一定要把握好发放额度,保证职工年终奖增加、税后收入也随之增加。

企业可不在刚超过以下数额的基础上发奖金:6000、24000、60000、240000、480000、720000、960000、1200000,这些数字均是九级累进税率表中每一等级月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与12的乘积。

纳税人可求出不适合发放奖金的额度:如果年终奖恰好为6000元,需缴个税=6000×5%=300,税后收入为5700元;超过6000元发奖金,就会适用10%的税率,假设用B表示超过6000元年终奖的税后收入等于5700元时的奖金额,则B一(B×10%一25)=5700,解得B=6306元,即企业在6001 6306之间发放年终奖时,税后收入少于5700元,还不如发放6000元奖金。

企业可以把多出来的钱以加班费的名义计人工资,或者给职工报销电话费、交通费这些与企业经营有关的发票,或者干脆不发而给职工提供带薪休假等补偿。

如果不适合发放的奖金额度较大,企业需要重新设计薪酬体系,比如少发工资和奖金、采取股权激励这种递延支付报酬的长期激励措施。

四、灵活转换工资和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纳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法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 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适用税率为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即每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含)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含)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超过50000元的部分适用4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分别为0、20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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