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综合体容积率算地下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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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建筑面积算不算容积率

地下室建筑面积算不算容积率

地下室建筑面积是否计入容积率计算
地下室在建筑设计中常被用来扩展建筑面积,提供额外的空间。

然而,地下室建筑面积是否应该计入容积率计算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容积率是衡量建筑密度的指标,一般是指建筑物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那么,究竟地下室建筑面积应不应该计算在容积率中呢?
观点一:计入容积率
一些人认为地下室建筑面积应当计入容积率。

他们认为地下室作为建筑的一部分,也具有独特的使用功能,具有占用地面部分的实际效果,因此应当与地上建筑一并计入容积率。

这样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出建筑物对土地的利用情况,有助于控制建筑密度。

观点二:不计入容积率
另一些人则认为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应被计入容积率。

他们指出地下室通常用于存储、设备安装等功能,不具有与地上建筑相同的使用性质,且地下室建筑通常无法直接影响周围环境。

将地下室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可能会使建筑密度计算过于严格,限制了建筑物的合理设计。

观点平衡
在实际应用中,地下室建筑面积是否应计入容积率取决于当地的规划政策和具体情况。

一些地区的规划条例中规定地下室应计入容积率,而另一些地区则允许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因此,在设计建筑时,建筑师和规划者需仔细遵循当地政策法规,确保建筑设计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地下室建筑面积是否计入容积率计算并无一定答案,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规定来决定。

在建筑设计中,需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确保设计合理、符合法规,以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利用。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

- -容积率计算规则一、容积率是指一定用地围,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即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建设用地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

建设用地面积以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红线图的面积为准(不包括城市道路用地、河道用地、绿地)。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以下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执行。

二、建筑底层架空作为通道、公共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配套设施等公共用途的,架空层层高宜在2.8米至3.6米之间,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三、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四、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五、半地下室凡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0米以上的建筑部分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不足1.0米的,不计入容积率。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六、建筑设计单位应在建筑方案总平面图上分别注明建筑面积和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计算值详细清单。

七、该规则仅限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建筑设计单位计算容积率指标时使用。

- -关于实施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建设单位、各设计单位:为贯彻执行《省容积率计算规则》(闽建规[2008]14号)和《省住宅建筑层高和面积等有关设计问题的暂行规定》(闽建设[2007]18号),参照《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实施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结合长乐的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1、下列功能用房建筑面积单列,计入总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1)仅作为人防、设备用房和车库用途的,且地下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0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建设项目容积率及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建设项目容积率及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建设项目容积率及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容积率及建筑面积计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及相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除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外,以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应按下列规则计算并计入容积率。

(一)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报审方案文本中应明确标注底板结构层标高,不得按照垫层标注标高。

当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标高高出室外地坪标高1.50米及以上时,其建筑面积应计入容积率;当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标高高出室外地坪标高不足1.50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当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周边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其建筑面积应按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50米及以上部分的结构外围长度占结构外围周长的比例计入容积率。

其中地下室功能为单一性的(如地下车库、地下商场)应整体计算,有明确功能分区的,按照功能分区实际情况计算。

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周边利用通风采光井或下沉空间以改善地下室室内环境的,围护结构外围至地下室主墙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不应超过4.50米,并应南侧设置(附图一)。

通风采光井或下沉空间双向设置的,地下室面积计入容积率(附图二)。

(二)住宅住宅结构层高宜为2.80米不应超过3.30米。

当住宅结构层高大于等于3.30米且小于4.5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当住宅建筑结构层高大于等于4.5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应按层高与2.2的整数倍数与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乘积计算。

当住宅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不计入超高范围,但该部分面积不得超出本层建筑面积的20%,超过20%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住宅公共门厅、大堂等不计入超高范围。

(三)办公建筑1、办公建筑的公共用房、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可根据需要进行设置,但应满足《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建筑密度、容积率中建筑面积按照下列规则计算

建筑密度、容积率中建筑面积按照下列规则计算

一、建筑密度、容积率中建筑面积按照下列规则计算:(一)居住建筑层高大于3.6米,小于或者等于5.8米(即3.6+2.2)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不含阳台部分)的2倍计算;当层高大于5.8米,小于或者等于8.0米(即5.8+2.2)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不含阳台部分)的3倍计算,以此类推;(二)普通商业建筑,当层高大于6.0米,小于或者等于8.2米(即6+2.2)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层高大于8.2米,小于或者等于10.4米(即8.2+2.2)时,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三)大型商业建筑,当层高大于6.6米,小于或者等于8.8米(即6.6+2.2)时,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层高大于8.8米,小于或者等于11米(即8.8+2.2)时,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以此类推,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应当专题论证;(四)办公、酒店建筑层高大于5.5米、小于或者等于7.7米(即5.5+2.2)时,不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层高大于7.7米小于或者等于9.9米(即7.7+2.2)时,不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 其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以此类推;(五)本计算规则第(一)、(二)、(三)项所列各类建筑物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有特殊功能需要的建筑通高部分按一层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六)跃层式居住建筑起居室(厅)的户内通高部分不超过该层套内面积的35%且高度不大于7.2米的,该通高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倍计算;通高部分超过该层套内面积的35%或者高度大于7.2米的,按照本计算规则第(一)项计算;(七)起居室(厅)之外的其他部分(不含阳台)出现通高情况时,按照本计算规则第(一)项计算;(八)居住建筑底层或者商业、办公裙房上的架空部分净高大于或者等于3.6米,小于或者等于4.8米,且用于绿化、公共休闲活动空间的,其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但需计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

襄阳市容积率计算规则下沉式广场

襄阳市容积率计算规则下沉式广场

襄阳市容积率计算规则下沉式广场
根据襄阳市容积率计算规则,下沉式广场的容积率计算公式如下:
容积率 = (地下总建筑面积 + 地上总建筑面积)/ 地块总面积
在计算下沉式广场的容积率时,需要考虑地下部分和地上部分的建筑面积。

通常情况下,下沉式广场的地下部分会用于停车场、地下商业、设备房等功能性建筑,而地上部分主要用于开放式的广场空地。

在计算容积率时,需要将地下部分和地上部分的建筑面积分别累加,然后再除以地块的总面积。

计算出的结果即为下沉式广场的容积率。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城市可能在容积率计算上存在细微的差异,建议您在实际操作中参考相关的城市规划法规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建筑层高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建筑层高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余杭区除外)内的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1、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2米(大户型因特殊技术等需要的,可适当增加其标准层高度),低层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6米。

住宅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5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大户型跃层式、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2米;办公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因功能需要的建筑空间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指零售商业等)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酒店类或以小开间单元式设计为主的商业建筑的标准层层高参照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控制。

4、办公、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2倍计算。

当层高大于等于8.2米(即6+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3倍计算。

电影院、展示厅、大型会议厅、大型商业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功能集中布置的单一空间)等确因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加大层高的,可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5、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含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建筑)。

满足以下条件的底层架空层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层高3米(净高2.8米)以上,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提供相对集中公共空间,一般不应少于主体建筑占地面积的1/3;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容积率案例

容积率案例

容积率案例某城市即将建设一个商业综合体项目,通过提供相关数据分析来计算其容积率,并评估该项目的规模和效益。

该商业综合体项目选址在市中心的一个繁华地段,总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其中包括商业用房、办公空间和公共设施等。

为了评估该项目的规模和效益,我们首先需要计算该综合体项目的容积率。

容积率是指用地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反映了建筑物在用地规模上的利用程度。

通常情况下,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容积率一般较高,因为商业综合体通常会采用高层建筑,以提高经济效益。

我们可以使用以下公式来计算容积率:容积率 = 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根据提供的数据,该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可以得出:容积率 = 15000 / 5000 = 3因此,该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容积率为3。

通常情况下,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容积率在2到4之间是比较合适的。

如果容积率过低,意味着建筑物的利用程度较低,可能会导致浪费用地资源;如果容积率过高,可能会导致建筑物过于拥挤,降低商业空间的舒适性和用户体验。

对于该项目的规模和效益评估,可以通过容积率来进行初步评估。

由于该项目的容积率为3,处于合理范围内,可初步判断该综合体项目的规模适中,适合在该地段进行建设。

此外,容积率还可以用来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

较高的容积率通常意味着更大的建筑面积,可以提供更多商业用房和办公空间,进而带来更多的租金收益和经济效益。

总之,容积率是评估商业综合体项目规模和效益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过计算容积率,可以初步判断项目的建筑利用程度和经济效益水平,并提供相应的参考依据和决策支持。

经营性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及建筑层高控制规定

经营性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及建筑层高控制规定

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及建筑层高控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的计算及建筑层高的规划管理,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金华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结合金华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商务、商业类建设项目。

二、建筑密度计算1、建筑密度系指在规划建设用地内,建筑基底面积的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2、建筑基底面积按接触地面的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计算。

3、建筑物底层的走廊、门廊、门厅、架空层按围护结构外围或结构底板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4、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阳台按围护结构外围或结构底板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5、有顶盖(包括可开启式顶盖)的中庭、采光厅、采光井、内廊等设施按水平投影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6、室外楼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但与室外地坪高差小于1.5米且无顶盖的室外楼梯不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三、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计算容积率系指在规划建设用地内,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住宅建筑多层、高层住宅建筑层高控制在3.4米(含)以内(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大户型层高可适当增加,但不得大于3.6米),低层住宅层高控制在3.9米(含)以内。

跃层式或低层住宅允许起居室(厅)单一空间在户内通高,当起居室(厅)单一空间在户内通高部分的投影面积不超过该户该层建筑面积的20%时,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当户内通高部分投影面积超过该户该层建筑面积的20%,超出部分按1.5倍计入容积率。

2、商务建筑商务建筑首层层高控制在4.8米(含)以内,二层及以上层高控制在4.2米(含)以内。

二层及以上层高超出以上标准,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大于4.2米小于7.2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大于等于7.2米时,按该层建筑面积的3倍计入容积率。

3、商业建筑商业建筑层高控制在5米(含)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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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综合体容积率算地下层
商业用地容积率怎么计算?
1、商业用地容积率=总计商业用地建筑面积÷总商业用地面积、总计商业用地面积=商业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商业用地地上不计
容建筑面积+特殊多倍计容面积、当商业建筑物超过8米时、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商业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2、计算地下空间时,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5米以上的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不足1.5米的,建筑面积则不计入容积率、标准楼层大概高大于5.5米、无论有无隔层,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大于8.8米则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商业用地容积率计算公式?
1、容积率 = 地上总建筑面积÷规划用地面积,已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应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的净容积率执行、尚无经批准的控制详细规划,且小于等于3万平方米的建筑基地、在核定净容积率时、首先应根据本规定所述建筑基地划分的规定,细分建筑基地。

2、再根据《技术规定》表二规定的指标,核定净容积率、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商住综合楼建设项目中,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合成后的容积率,不得大于所在建筑基地核定的综合净容积率、核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核定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核定建筑面积=建筑基地面积×净容积率。

3、实施道路奖励面积:由建设单位负责拆迁并无偿提供作城市道路用地的,该段道路用地面积的50%乘以净容积率的值,计为实施道路奖励面积,但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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