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IPO和科创板的对比总结
关于科创板和创业板什么区别?

关于科创板和创业板什么区别?科创板和创业板存在以下区别:1、交易场所不同创业板个股是在深圳交易所交易,而科创板个股是在上海市场上交易。
2、投资门槛不同开通科创板权限要求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且参与证券交易2年以上,而开通创业板权限要求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并且参与证券交易2年以上。
3、股票代码不同创业板的股票代码是30开头,而科创板的股票代码是68开头。
4、交易规则不同科创板的个股单笔买入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而创业板的个股,单笔买入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
不管投资者是交易科创板个股还是交易创业板个股,都应该遵循以下方法:1、设置好止损止盈位置科创板、创业板个股涨跌幅限制为20%,其风险性、收益性较高,投资者在进行操作时,应设置好止盈止损的位置,这样可以确保投资者的收益,或者避免更大的损失。
2、合理的控制其仓位投资者在买入时,切莫进行全仓操作,最好轻仓操作,留有足够的资金来应对个股后期下跌带来的风险,即在个股下跌的时候,还有资金进行补仓,来平摊持仓成本,分散风险。
3、分散投资投资者在买入时,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分散投资者,可以考虑买两到三只股票,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在分散买股票时,其买的个股相关性不要太强,否则起不到分散风险的作用。
4、顺势而为投资者在买入股票时,应该顺势而为,即买入处于上涨走势的个股,不要逆势而为,买入哪些处于下跌趋势的个股。
5、不盲目跟风投资者在买入时,应该严格按照其自身的投资策略来买卖个股,不要盲目的跟风,特别是,盲目的听从市场上所谓的专家消息买卖个股。
抓连续涨停的股票中线选股技巧中,要想做中长的布局,得看当前的大盘情况,可以参考大盘指数的年线(250天线)和半年线(120天线),若走势在年线和半年线之上,那说明目前不是熊市。
注册制下,公司IPO如何选择上市板块——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精选层)对比分析

注册制下,公司IPO如何选择上市板块——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精选层)对比分析如何选择上市板块?近年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IPO注册制逐渐成为了趋势。
在这种背景下,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精选层)成为了市场上备受关注的三个上市板块。
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如何选择最适合的上市板块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1.创业板注册制下,上市门槛是否降低?创业板注册制的推出,让许多企业看到了上市的机会。
然而,上市门槛的高低并不是唯一的问题。
尽管财务指标已经降低到了5000万元净利润,但实际执行的隐性标准仍然是一年5000万元净利润。
因此,规模较大的企业更容易通过监管审核和投行评估,获得上市资格。
此外,IPO数量有限,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也会优先选择规模较大的企业。
因此,对于一般中小企业而言,除非特殊行业,4000万元以下的企业IPO上市之路依然漫长。
2.IPO审核速度将加快?虽然科创板注册制的推出加快了审核速度,但并没有增加IPO数量。
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数量仅有100家,而且证监会基本上控制在每周两次批文,每周一般4-6家。
因此,即使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大概率仍要控制上市节奏。
未来两年,IPO数量也许能扩容到每年300-400家,加上精选层100家。
但是,如果再大扩容,A股又会重蹈扩容-大跌-减速甚至停发的覆辙。
综上所述,拟上市公司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选择最适合的上市板块。
同时,要充分认识到,上市并不是唯一的发展途径,企业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融资和发展机会。
根据公开数据分析,从2019年1月至今,创业板从申报到上市的平均时间为600天。
相比之下,科创板审核周期明显较快,首批25家企业从申报到注册的时间平均为109天,之后为平均228天。
但随着科创板申报企业数量的增多,审核周期从最初的80天增加到了现在的304天。
此外,目前有197家企业在创业板排队等待上市,___可能需要先消化存量企业。
虽然有消息称或许可以同时接受新企业申报,但是否有机会后来者居上、弯道超车尚不确定。
科创板与创业板的比较研究

科创板与创业板的比较研究作者:李锋来源:《启迪·下旬刊》2019年第04期摘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相比创业板存在着上市交易场所、股票代码、审核制度、发行定价机制、上市门槛、上市企业主营业务要求、券商跟投、交易机制、涨跌幅限制、每手股数、减持制度、退市机制、投资门槛等方面的差别。
关键词:科创板;创业板;比较2019年7月22日首批25家科创企业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科创板和创业板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下面对二者进行对比分析。
一、上市交易场所不同科创板股票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而创业板股票则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股票代码不同科创板股票代码为688xxx,即以688开头,外加另外三位数,而创业板则是300xxx,即以300开头,外加另外三位数。
三、审核制度不同科创板试行注册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而创业板实行核准制,由证监会发审委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发行定价机制不同科创板全面采用市场化询价的定价方式。
在新股发行上,除了保留与创业板的网上+网下配售机制之外,网下配售对象从原来6类增至7类,引入私募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而创业板目前的定价机制,都是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原则上以静态市盈率23倍为发行价。
五、上市门槛不同发行人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发行人申请在创业板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区别

科创板和创业板都是为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推出的,也有一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上市制度不同,科创板试行注册制,参照美国纳斯达克,不需要进行审批,但是企业要定期披露信息。
而创业板实行的是审核制,由证监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批,只有审批通过后才能上市发行。
2.上市条件不同。
科创板培育的是未来新兴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虽然目前可能没有盈利,但是发展前景好,是未来的支柱产业,均可以上市。
创业板对企业限制较多,要求连续几年要有一定的盈利,企业资产规模需要达到标准等。
3.涨跌幅上下限不同。
科创板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后每日涨跌幅设置为正负20%,而创业板设置首日上限44%,其后为正负10%。
4.投资门槛不同。
科创板要求20个交易日账户资金日均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创业板对账户金额没有要求。
科创板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有何区别?(第一篇)

科创板与主板、中⼩板、创业板有何区别?(第⼀篇)⽆论是发⾏条件还是审核权⼒、定价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多个⽅⾯,科创板都与现有的主板、中⼩板、创业板有很多不同。
⼀、发⾏上市条件更包容——财务指标不是唯⼀ 主板、中⼩板和创业板的发⾏上市条件,都只参考财务指标。
主板、中⼩板对盈利的连续性和绝对⾦额要求⽐较⾼,创业板的盈利条件相对宽松,但都是需要企业连续盈利,才可以发⾏上市。
科创板的发⾏上市条件,包容性就强得多,设计了5套标准,包括市值、营收、经营活动现⾦流、研发投⼊和产品的技术优势等综合因素。
虽然也参考财务指标,但强调持续经营能⼒,不强调持续盈利能⼒。
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只要核⼼产品有明显技术优势,就可以在科创板发⾏上市。
⼆、上市审核及注册——审核权⼒转移给上交所 主板、中⼩板和创业板都是核准制,由证监会发审委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审核。
科创板试⾏注册制,由上交所负责发⾏上市审核,证监会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
三、定价机制市场化——定价更准确 主板、中⼩板和创业板,⽬前的定价机制,都是采⽤直接定价⽅式,原则上以静态市盈率23倍为发⾏价。
科创板全⾯采⽤市场化询价的定价⽅式。
科创板的发⾏,除了保留主板、中⼩板和创业板的⽹上+⽹下配售机制之外,⽹下配售对象从原来6类增⾄7类,引⼊私募参与⽹下询价配售。
此外还试⾏保荐机构跟投机制、⿎励⾼管参与战略配售、引⼊绿鞋机制等,保证定价机制市场化。
四、交易机制更灵活——价格波动更⼤ 主板、中⼩板对投资者的资⾦量没要求,创业板要求投资者个⼈证券或资⾦账户在50万以上。
主板、中⼩板和创业板的交易涨跌幅限制都在10%以内,新股上市⾸⽇,有效申报价格限制在发⾏价格的144%。
科创板的交易机制变化很⼤。
⾸先对投资者个⼈证券及资⾦账户的门槛是50万,这⼀点和创业板相同,有别于主板、中⼩板的零门槛。
其次涨跌幅限制放宽到20%,⾸发、增发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科创板和创业板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科创板和创业板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科创板和创业板是中国证券市场上两种不同的板块,都是为了支持和促进创新企业发展而设立的。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它们各自的特点和区别。
科创板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于2019年7月22日正式开市。
科创板着重支持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创新型企业,旨在推动科技创新和资本市场深化改革。
科创板上市公司要求有较高的创新性和成长性,具备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同时,科创板对创业板形成较强的引领作用,为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新动能。
而创业板则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于2009年10月30日正式挂牌交易。
创业板是为了支持和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而设立,是我国最早设立的创业板块之一。
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对规模较小,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和风险性,主要从事高科技、高成长领域的创新业务。
创业板在中国资本市场中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多选择。
从发展历程和功能定位上看,科创板和创业板都是为了支持和促进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但两者在很多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科创板相较于创业板,更加注重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核心竞争力。
科创板上市公司要求具备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等核心竞争优势,且在相关领域有明显的技术壁垒。
而创业板则更关注企业的市场表现和成长潜力,在创新性方面要求相对较低。
其次,科创板在监管机制和退市制度上更加严格。
科创板采用注册制改革,更加注重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投资者保护机制,规范了上市公司的行为,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同时,科创板的退市制度更加完善,对违规公司实行严格的退市标准,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
最后,科创板和创业板在市场地位和规模上也存在明显区别。
科创板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新生板块,定位于服务高新技术行业,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投资者的关注。
而创业板则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早的板块之一,影响力和知名度也较为广泛。
综上所述,科股份创板和创业板都是为了支持和促进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而设立的,两者在功能定位、监管机制、市场地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创业板 科创板

创业板科创板
创业板和科创板是中国证券市场中两个重要的板块,它们分别为有
创新意识和高成长性的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
本文将对创业板和科创
板的背景、特点以及发展前景进行分析。
一、创业板
创业板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个重要市场板块,设立于2009年,
旨在为成长性好、创新力强的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创业板采取注册制,相比主板更加灵活,更适合初创企业。
创业板的特点包括:资金门槛低、审核周期短、更具风险、更具波
动性等。
这些特点吸引了许多初创企业选择在创业板上市,实现快速
发展。
创业板的发展前景值得期待,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能力的
提升,创业板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更多的创新型企业提供成长空间。
二、科创板
科创板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最新板块,于2019年设立,旨在为科
技创新企业提供更加包容的融资环境。
科创板采取注册制,更加注重
创新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商业模式。
科创板的特点包括:设立制度创新、市场监管严格、投资者适当性要求高等。
科创板吸引了众多高科技企业的关注,成为他们融资的首选。
科创板的发展前景广阔,中国政府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未来将有更多的高科技企业选择在科创板上市,带动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
总之,创业板和科创板作为中国证券市场中的两大重要板块,各自有着独特的背景、特点和发展前景。
我们期待更多的优秀企业通过创业板和科创板的平台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为中国经济的进步做出贡献。
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科创板和创业板作为中国资本市场重要的两大创新板块,吸引了众多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关注和入驻。
两者虽然都是为了支持新兴产业和创新企业的发展而设立,但在定位、审核标准、发行规则等方面存在着一些明显的不同。
首先,科创板作为国家层面的资本市场改革试点,定位更偏向于支持科技创新和知识产业发展。
相较于创业板,科创板更注重企业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审核标准更为严格,旨在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
而创业板则更侧重于支持初创和成长型企业,更加注重企业的成长潜力和市场前景。
其次,在审核标准方面,科创板采取了注册制改革,审核流程更加市场化和简化。
企业只需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便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发行价格和数量,更加灵活高效。
而创业板则仍采用审查制度,证监会严格把关,审核流程更为繁琐,审核周期较长。
再者,在发行规则方面,科创板对新股定价方式和发行节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性探索。
比如引入了科创板交易机制,采用“涨停板+打破限制”方式,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大的交易机会;同时,科创板还设立了“注册制+集中竞价”的双向报价机制,强化了定价机制的公开透明性。
而创业板则对发行规则相对保守,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发行模式和定价机制。
综上所述,科创板和创业板在定位、审核标准、发行规则等方面存在着一些显著的差异。
科创板更注重技术创新和知识产业发展,审核标准更为严格,发行规则更加市场化和灵活;而创业板则更侧重于支持初创和成长型企业,审核流程相对保守,发行规则较为稳定。
两者各有侧重,共同构建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多元化生态,为资本市场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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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IPO和科创板的对比总结
一、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结论】创业板IPO的发行条件与科创板IPO的发行条件基本一致,仅有2个地方不同:
1.行业要求不同:科创板强调“科创属性”,且应当属于六大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而创业板实行行业“负面清单”管理,原则上不得是《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规定的十二大行业(有例外);
科创板对行业有要求;而创业板对行业无要求;
2.科创板要求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而创业板只要求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无要求。
二、深交所规定的行业负面清单
第二条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第三条支持和鼓励符合创业板定位的创新创业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保荐人应当顺应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准确把握创业板定位,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推荐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创业企业,以及其他符合创业板定位的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第四条属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有例外)
(1)农林牧渔业;
(2)采矿业;
(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4)纺织业;
(5)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建筑业;
(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住宿和餐饮业;
(10)金融业;
(11)房地产业;
(1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第五条本规定第四条所列行业中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保荐人应当对该发行人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做出专业判断,并在发行保荐书中说明具体核查过程、依据和结论。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将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申报的发行人的业务模式、核心技术、研发优势等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并可根据需要向深交所行业咨询专家库的专家进行咨询。
第六条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可在申报前,就本规定相关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向深交所进行咨询。
三、深交所规定的
发行条件、上市条件的审核
第十八条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十九条发行人应当结合创业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范围,依靠创新、创造、创意开展生产经营,具有成长性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保荐人应当就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进行专业判断,并出具专项说明。
深交所在发行上市审核中,将关注发行人的评估是否客观,保荐人的判断是否合理,并可以根据需要就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向深交所设立的行业咨询专家库专家提出咨询。
第二十条深交所对发行条件的审核,重点关注下列事项:【与科创板的规定一致】
第二十一条重大疑难问题、重大无先例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中国证监会决定的事项,将及时请示中国证监会。
【与科创板的规定一致】
第二十二条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应当满足以下上市条件:(与科创板上市条件的表述一致)
除本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章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深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第二款规定的具体标准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已上市红筹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且最近1年净利润为正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
【尚未上市红筹企业】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前款所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第二十四条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与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的规定一致】
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存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期权激励、整体变更前累计未弥补亏损等事项的处理,由深交所另行规定。
四、信息披露的要求与审核
与科创板IPO中“(四)信息披露的要求与审核”的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