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实行的税收制度以直接税为主体的
港台经济专题3:香港的财政

收入是疲软的)
二、财政结构与收支管理
• 香港的财政年度: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 (大陆:历年制,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预算编制时间开始于每年9月,至翌年3月前后送
立法会审议,通过后于4月1日开始执行 • (一)财政收入 • 1、一般收入 • 关税(仅对酒精、烟草、碳氢油、甲醛征收)、
(三)政府收支管理
• 1、管理机构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 2、预算编制 • 各部门提出,经财经事务局综合平衡,最
终由财政司长提交立法会审议的预算方案 必须经财政司长批准,并报行政长官同意 • 3、财政监督和审核 • 财政部门的监督和审核 • 立法机构的监督和审核 • 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核(核数署)
• 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00601亿元
• 全国财政收入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
1.国内增值税26416亿元
•
2.国内消费税78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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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税157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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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所得税196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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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所得税5820亿元
•
6.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4796亿元
•
7、关税2783亿元
•
8、车辆购置税2228亿元
劳工) • 公共服务(道路、食水、市政) • 一般服务(行政、法律、治安等) • 经济服务(农业、机场、港口、工商、邮
政、铁路) • 其他开支 • 1994年后,政府开支所占比重逐渐下降 • (部分原行政部门转成营运基金管理,自
收自支)
香港政府的六个营运基金
• 公司注册处营运基金 • 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 • 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 • 电讯管理局营运基金 • 邮政署营运基金 • 机电工程营运基金 • (准公共产品)
最新全国税收执法资格完整考试题库588题(含标准答案)

2020年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题库588题[含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2.我国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3.增值税实行凭国家印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的制度。
目前正在推进的“金税工程”,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管好增值税发票。
4.消费税是价内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
5.车辆购置税是对有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税率。
6.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内外资企业统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7.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8.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规定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简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9.烟叶税是取代原烟叶特产农业税。
10.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11.根据抵扣范围不同,增值税通常可分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和“收入型增值税”三种。
我国自2009年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12.当前的税收征管模式是: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
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车辆税。
其中,所称车船,是指依法应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
14.(税款征收)是税收征管的核心。
15.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16.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3,5)年。
香港特区财政税收体制特点简介

入征 税; 在税 基设计 方面 ,以公 司 、个人 所得直接税 ( 利 得 税 、薪俸 税 )为主 ,再 加 上物 业 税 ,构成 了三大 主体 税 种 ,共 占到 全部税 收的 6 % 以 上。税种设 i-分 简单 。 0 ft 一
香港 持 f的 I政 制度 颇 具持 包.财政 储 备是 财 政盈 = 4 = 才 ( = 余 减 去 赤 之 的 累秘 结余 。 由 于实行 量 人 为 出原 则 ,
香港 历年 只彳 丁4个财 政 年度 出现 赤字 .因此 ,财 政 储 备
丰 厚 , 高时达 40 亿港 兀 , 最 50 目前 累汁达 到 30 亿 港元 。 00
到 20 年这 个 比例 上升 到 4 %,公 屋 制 度的 成功 实 施 , 06 0
基本 』解决 丫香港 市 民的曙住 问题 _ 、
二是 全 力保 障公 共 教育 支 } 香港 政府 始终 把 教育 _ l _ ;
作 为公 共 财 政 保 障 的 主要 领 域 ,无 沦是 在殖 民地 时 期 ,
巾小学 普 及 了九年 强 制性 义务教 育 ,每学 期 的费 用 仪 为 70 元 ,大 学牛 住 本 地 就 读 费 用 为 4~ 5 港 元 。 另 0港 万 外 政 府还 为没 有 就读 高 等学 校 的 毕业 生 及失 业 人员 提 供
了多种 多样 的职业教 育,正是这 种小 断加 大的教 育支 出 , 成 就 _ 港 市 民整体 教 育水平非 常 高 ,提升 香 港 的 全 r香 球 竞争 力。
入 的 1%,香港 没有 增值 税 、营业税 及消 费税 等流 转税 , 6
20 0 6年 2月取 消 了遗 产税 .在税 基设计 上 “ ”表现 在 宽 与内地 的税 基 相 比,香港 税基 比较 窄 ,且 以收入 来 源的 征 税 ,即仅 对 来源 于 香港 辖 区 内的 经济 活 动所 产生 的 收
两岸四地税制比较与协调机制安排

两岸四地税制比较与协调机制安排税收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根据自己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具体情况,以法律、法规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
我国的税收制度是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与经济体制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税收制度也不断进行着调整和改革。
一.两岸四地税收制度概述及其特点1、大陆大陆税制的发展,经历了1953年、1958年、1973年及1994年的改革。
总体趋势上可以1978年和1994年作为两个分水岭。
总体而言,呈现一种倒葫芦状的两层次由大而小的税制演变形式。
在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流转税类税收是主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仅这4项税收的收入就占我国税收总额的70%以上;所得税类税收次之,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3项税收的收入约占我国税收总额的15%。
此外,还有资源税、财产税和其他一些类型的税收。
2、香港香港税率低,税基窄,是国际上少数低税负的国家和地区中较有代表性的典型,国外有人将它划分到“避税港”范围。
香港税收的主要特点是:(1)税种简单,便于实际操作,有利于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2)税率低,吸引了大量投资者,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3)税法严,每个公民都要依法纳税,有效地保障税收收入及时入库。
(4)税制稳定。
3、澳门澳门税收制度某些方面与香港有相似之外,但也有许多不同的特点。
尽管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后,其税收制度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维系不变。
但为了使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趋于完善,以便日后能与港澳地区的税制减少摩擦,更好地衔接和协调,分析和研究澳门现行税收制度,把握和了解其特点,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其税收制度的特点是:(1)税收较少,税负较轻。
(2)直接税成为主体税。
(3)娱乐业成为主要税源。
4、台湾台湾和大陆同属一个中国,但因社会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模式等方面的不同,使两岸在税收制度上也有着较大的差异。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00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00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大体上可分为三种基本模式:(一)分类所得税制(二)综合所得税制(三)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所得税的利与弊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最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因为它既实行差别课税,又采用累进税率全面课征,综合了前两种税制的优点,得以实行从源扣缴、防止漏税,全部所得又要合并申报,等于对所得的课税加上了“双保险”,符合量能负担的要求。
因此,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是一种适用性较强的所得税类型。
综合所得税制的优点表现在:税基较宽,能够反映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考虑到个人经济情况和家庭负担等,给予纳税人一定的减免照顾;就其总的净所得采取累进税率,这又可以达到调节纳税人所得税负担的目的,实现一定程度上的纵向再分配。
但这种税制的课征手续较繁,征收费用较多,且容易出现偷漏税,要求纳税人有较高的纳税意识、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先进的税收管理制度。
分类所得税制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可以借助差别税率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区别对待,以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其二,可以广泛地采用源泉课税法,课征简便,节省征收费用。
然而,这种税收制度不能按纳税人全面的、真正的纳税能力征税,不能真正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
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来源的渠道和形式呈多样化的趋势,这对所得的分类分项无疑会带来一定的困难。
因此,分类所得税制并不是一种理想的税制模式。
当今世界纯粹采用这种税收制度的国家并不多。
美国的税制特点1、个人和公司所得税为主体。
它们占了政府全部收入(包括来自社会保险税收入)的42%,而在联邦总收入中占55%。
2、社会保险税处于重要地位。
这种税目前在美国已经跃居联邦收入的第二位。
3.税收制度的联邦制属性。
国家和州政府拥有独立的征税权,同时地方政府从州政府中获得它们的征税权。
在这三个政府层次上有一部分税源是重复的,特别是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但是其税收结构显著不同,各有其主体税种。
4、税务管理及税务审计制度比较严格。
香港税制简介

⾹港税制简介⽬录⼀、⾹港税制的沿⾰: (2)⼆、⾹港的税种结构: (2)(⼀)直接税: (2)(⼆)间接税: (3)(三)间接税和直接税的⽐重的演变: (4)三、现⾏⾹港税制的特点: (5)(⼀)税制以收⼊为基础: (5)(⼆)征税⾯窄,税种少,税负轻: (5)(三)⼀贯坚持属地制原则: (5)(四)稽征简便,灵活性⼤: (5)四、⾹港的税务法制和征管制度: (6)(⼀)⾹港的税务法制: (6)(⼆)纳税申报: (6)(三)评税和税款征收: (7)(四)税务⾏政救济: (7)五、⾹港税制改⾰: (9)(⼀)⾹港税制存在问题: (9)(⼆)改⾰趋势展望: (10)六、⾹港主要税种介绍: (10)(⼀)薪俸税,利得税 (10)1、薪俸税(Salaries Tax) (10)2、利得税(Profits Tax) (13)(⼆)差饷,物业税 (14)1、差饷(Rates) (14)2、物业税(Property Tax) (14)3、差饷和物业税的异同: (15)(三)个⼈⼊息课税(Personal Assessment) (15)(四)印花税,应课税品税和其他税种 (16)1、印花税(Stamp Duty) (16)2、应课税品税(Dutiable Commodities Tax) (16)3、遗产税(Estate Duty) (17)4、博彩税 (17)七、⾹港的避税港情况简介 (17)(⼀)世界主要避税港类型 (17)(⼆)⾹港的避税港特征: (17)1、⾃由港政策,⽆关税和⼀般商品劳务税 (17)2、单⼀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税基窄,税率低 (18)⼀、⾹港税制的沿⾰:⾹港(包括⾹港岛、九龙、新界地区)位于亚洲⼤陆的东南边缘,是南中国海上的出海⼝。
回归以前的⾹港,财政、税收政策长期受英国殖民地规则的指导和限制。
⾹港现⾏的税制是由1947年制定的《税务条例》经过不断修订和发展起来的。
任何制度的形成和发展,都离不开历史原因,⾹港税制的形成发展⼤体经历了以下⼏个阶段:(1)1841年,英国侵占⾹港,为保障英在港的殖民利益,把港建成远东贸易中⼼,英国在⾹港实⾏⾃由港政策,允许商品⾃由进出,免收关税。
香港税收制度

香港税收制度香港税收制度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民众和企业征收的各项税费的规定和管理。
作为一个自由经济体,香港税收制度以简单、透明、低税率和宽松的原则为基础,为吸引国内外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香港税收制度的主要特点之一是简单和透明。
香港的税法相对简单明了,税收计算方法也相对简便,计算容易,对纳税人来说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税务部门也会定期发布简明易懂的税法解释和操作指南,便于纳税人遵守和了解税收规定。
其次,香港税收制度的税率相对较低。
香港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2级,最高为17%,且只对香港境内收入征税。
对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
此外,香港还免征增值税、商品和服务税,减轻了企业和消费者的税收负担,有利于提高投资和消费的吸引力。
再次,香港税收制度采取的是简单低税制度,减少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同时也增强了香港的竞争力。
这种低税制度吸引了大量的国际和本地企业在香港注册和运营,并且吸引了大量的跨国公司将其区域总部设在香港。
这些企业的纳税和就业带动了香港的经济发展。
此外,香港税收制度还强调税收征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税务部门会定期进行税收规章的修订,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正地对待纳税人。
税收额度和税收政策也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进行灵活调整,保证税收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然而,香港税收制度也存在一定的挑战和问题。
例如,由于税率较低,香港政府的财政收入相对有限,这可能会对公共服务的发展和改善产生一定的影响。
此外,由于特区内有大量的外来劳动力,税收规则也需要在处理非居民的税务问题上进行适度的调整。
总的来说,香港税收制度是一个简单、透明、低税率和宽松的制度,为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香港税收制度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的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支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福祉。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制度比较

第一节 财产税制概述
一、财产税的概念 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或属其支配的财
产课征的税收。 财产税制是一个古老的税系,历史上最
早的税收形式就是土地税与人头税。 二、财产课税的性质和特点 (一)性质 1.与所得课税的区别:
(1)财产课税的纳税人不一定是财产的 主人(如遗产税),而所得课税的纳税 人一般来说是所得的拥有者;
2.综合所得税:最早形成于19世纪中叶的 德国,是对纳税人全年各种不同来源的 所得,综合计算征收的税。
优点:能较好地体现纳税人的实际负担 水平,符合纳税能力原则。
缺点:征管复杂,征管成本高。
3.分类综合所得税:又称混合所得税,即 按分类所得税课征以后,再对个人全年 所得额超过一定限度的部分按累进税率 进行综合课征。
(二)缺点 1、具有累退性。 2、影响生产流通的发展。
优点:既能体现纳税能力原则,又能体 现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实行区别对待的原 则。
三、所得税制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 (一)特点 1.课税普遍; 2.负担公平; 3.富有弹性; 4.收入稳定可靠; 5.调节经济。对消费、储蓄、投资、就业都有
影响。
(二)规律 1.从临时税发展为固定税。 2.从比例税发展为累进税。 3.从分类所得税发展为综合所得税。
(2)财产课税中的财产多数不参与流通,不 发生交换或交易,课征方法一般实行定期课征, 商品课税的商品都加入流通,发生一次或多次 交易行为,课征方法一般实行一次征收。
(二)特点 1.收入比较稳定 2.利于均衡财富分配 3.便于征收管理 4.弹性较小 5.课税不普遍
第二节 遗产税和赠与税
具有规则性,也就是要有循环性、反复性和周 期性。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不列入课税所得之 内。 2.净值说:由德国学者夏恩兹提出。该观点认 为,所得是指某人的经济力量在两个时点之间 的净增货币价值。它不分来源是否具有规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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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实行的税收制度以直接税为主体的“避税港”税收制度,具有税种少、税率低、税负轻、征管简便的特点。
香港税制由税务法例和税收政策两部分构成:
税务法例主要是指香港法例第112章的《税务条例》,它于1947年颁布,规定了物业税、薪俸税、利得税、利息税4类主要税种的征收。
税务法例还包括香港法例第20章授权港督颁布的临时税务法例,以及其他法例中涉及到的税收部分,如根据香港法例第111章遗产条例而制订的《遗产税条例》。
香港税务局负责执行的税务法例主要有8个,即:《税务条例》、《遗产税条例》、《印花税条例》、《博彩税条例》、《娱乐税条例》、《商业登记条例》、《酒店房租条例》和《储税券条例》。
税务法例规定了税收征收原理、原则和方法,一经产生,长久不变。
税收政策由财政司负责制订,就各税种的税率、征免标准等作出规定。
税务政策需要根据每年经济状况和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进行调整,由财政司在每个财政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预算案中提出,经立法局通过后执行。
多年来,香港的经济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低税的基本方针未变。
目前香港共课征15个税种。
其中,直接税4种,即物业税、薪俸税、利得税、遗产税4种直接税。
且11种间接税中较重要的有差饷、印花税、消费税、博彩税、娱乐税等。
在很长时间内,香港间接税占主要地位。
70年代以后,间接税的比重才逐渐被直接税超过。
香港当局只行使单一的地域管辖权,不行使居民管辖权。
对于香港居民和非居民,都只就其来自香港的所得征税,而且税率很低,比国际一般税负低一半以上。
香港居民不会因税收管辖权重迭而引起双重征税,但对于非居民则可能造成双重征税。
对此,香港当局除与美国签订《航运公约》涉及有关税收事项外,还对英联邦成员国公司做出了宽减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其财政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也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
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
特区政府参照原在香港实行的低税政策,自行立法规定税种、税率、税收宽免和其他税收事务。
香港税制属于分类税制,以所得税为主,辅之征收行为税和财产税等,具体有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税,包括物业税、利得税、薪俸税;一类是间接税,包括印花税、博彩税、差饷、汽车首次登记税、机场旅客离境税、商业登记费、酒店房租税、应课税品税。
香港的利得税税务年度为需评税公司的财政年度,或一个农历年。
政府的财政年度则为4月1日到翌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