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项目管理办法
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外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保障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承接委外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委外施工单位在承接委外施工任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规定。
第四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力和责任。
第六条委外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七条委外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和控制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
第八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九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第十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发生的安全事故,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力和责任。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安全操作规程;(三)应急救援预案;(四)安全检查制度;(五)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定了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了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定,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五条应急救援预案规定了突发安全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制度规定了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程序和频次,明确安全检查的责任人。
第十七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规定了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八条委外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九条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二)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三)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能够持续提高。
委外工程管理办法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维修、改造、修缮等业务逐年增加,零星工程的数量也越来越大,但由于零星工程种类繁多,项目大小不一,因素复杂,存在现场签证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为规范零星工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1、本办法适用于造价在5万元以下无法自行承担的零星土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技改工程、维修工程、临时安排工程。
2、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合同内工程的变更、增加部分不列为零星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第二章、零星工程立项、签证程序3、零星工程统一由工程部对外发包,并出具工程任务通知单,结算时必须附工程任务通知单,无工程任务通知单的零星工程不予结算。
4、各部门有零星工程需要进行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委外工程申请,经公司生技部、工程部、计划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对外发包。
5、单项零星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在三天内办理签证单(格式附后),签证单必须注明开工时间、完工时间、签证内容、完成情况等内容,逾期不办的,不得补办,不予结算。
6、签证的工作程序:承包人提交签证报告---责任部门初核后---甲方专工审核---工程部预决算审核---计划经营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总经理审批---签证报告返还给承包人。
7、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审查签证内容的真实性。
如施工单位恶意虚报工程量的,一旦发现,该工程不予结算。
8、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申报零星工程结算,同时提供有关工程资料,包括工程任务通知单、签证、图纸、验收证明、结算书等。
单项零星工程完工后,超过三个月未申报结算的,不予结算。
第三章、零星工程结算标准9、零星工程的结算方式:(1)签注已完工程量的,套用定额结算(2)无法核定工程量的,签注完成工程所用人、机、材数量,根据台班价格结算10、零星工程执行《山东省消耗量定额》(土建、安装、市政)及《材料价目表》。
11、零星用工,1个工日为8小时,零星用工单价,普工按60元/工日结算;一般焊工、钳工、电气调试工等技术工种,经项目负责人特别注明工种、人数,按120元/工日结算;高压焊工,单价200元/工日。
委外试验项目管理办法

委外试验项目管理办法1 目的确保建立外部实验室控制管理规定,以此来指导本公司对外部实验室的选择、评价与管理控制,确保外部实验室的试验及校准能力符合本公司的相关要求。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对委外实验室进行的所有检测和试验。
3 术语及定义无4 职责4.1 外部实验室负责实施检测、试验并提供相应的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4.2 试制试验部负责收集、搜索外部实验室的信息,并主导负责外部实验室的评价、审核及对委外实验室在试验时的实时跟踪工作。
4.3 过程质量管理部负责原材料成分第三方分析,物质分析,环境检测等的外部试验的委托和管理,并保管外部实验室检测、试验结果或检测报告。
4.4 法务部负责在委外试验的过程中对委外试验合同的审核。
4.5 采购部负责在委外试验的过程中与委外实验室进行商务洽谈和签订商务合同。
4.6生管物流部负责在委外试验的过程中进行试样的运送和对试样运输过程中的维护。
4.7 工艺技术部、产品技术部、过程质量管理部、各生产厂、发动机项目组、汽车研发项目组等部门根据生产制造的需要向试制试验部提出委外试验的需求。
5 工作内容5.1 委外试验5.1.1 试制试验部根据公司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外部试验的委外和管理,并保存外部实验室检测、试验结果原始记录。
5.2 委外试验的程序图5.1 委外试验流程图5.2.1 委外试验需求提出当部门有工作任务需要委外完成时,需求部门提出委外工作需要,经部门相关领导批准后开展委外相关工作。
5.2.2 初选委外实验室5.2.2.1 试制试验部从《合格外部实验室一览表》中初选满足要求的委外实验室。
委外实验室选择要求:所有委外实验室必须从《合格外部实验室一览表》中选择。
5.2.2.2 如从《合格外部实验室一览表》中无适合委外实验室,委外需求部门进行委外公司推荐,委外公司考察合格后方可选用。
5.2.3 技术交流为保证技术交流过程中与委外公司传递信息的准确性及交流质量,用于技术交流的资料需经过部门部长批准签字,技术交流参加人员必须包含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
委外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委外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委外项目质量,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委外项目的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委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质量优先、成本控制原则;3. 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原则;4. 信息化管理、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委外项目立项第四条委外项目立项应遵循以下程序:1. 部门提出委外需求,填写《委外项目立项申请表》;2. 主管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3. 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正式立项。
第五条委外项目立项应明确以下内容:1. 项目名称、项目内容;2. 委外范围、委外方式;3. 项目预算、项目周期;4. 质量要求、交付标准;5. 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
第三章委外供应商选择第六条委外供应商选择应遵循以下程序:1. 部门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委外供应商选择标准;2. 采购部门组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3.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4. 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委外合同。
第七条委外供应商选择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1. 供应商资质、业绩;2. 产品质量、售后服务;3. 价格竞争力;4. 信誉度、合作经验。
第四章委外合同管理第八条委外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同内容完整、明确;2. 合同条款合法、合规;3. 合同签订程序规范;4. 合同履行监督到位。
第九条委外合同签订前,应进行以下工作:1. 审核合同内容,确保合法合规;2. 评估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应对措施;3. 确定合同签订主体;4. 签订合同。
第十条委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进行以下工作:1. 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 定期检查项目进度、质量、成本;3. 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4. 完成项目验收。
第五章风险控制第十一条委外风险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2. 分类管理、分级控制原则;3. 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原则。
外委项目管理制度

2023-11-03CATALOGUE目录•制度概述•项目管理•任务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案例分析与应用•总结与展望01制度概述定义外委项目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将部分项目任务委托给外部专业机构或个人执行,并对其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一系列规范和流程。
目的提高项目执行效率,降低成本,增强质量,同时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或组织的战略目标。
定义与目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外部委托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
适用对象企业或组织内部的部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外部合作伙伴及相关利益方。
适用范围与对象外委项目管理制度最早起源于欧美国家的企业管理实践,随着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企业和组织开始采用这一制度来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竞争力。
历史随着技术进步和专业化分工的加深,许多项目任务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企业或组织往往无法自行满足这些需求。
通过外部委托,可以充分利用外部的专业资源,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质量。
背景制度的历史与背景02项目管理项目申请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如项目范围、预算、时间等。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项目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预算报告等。
审批流程应包括初审、复审、终审等环节,确保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和政策要求。
03项目申请与审批0201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如制定项目计划、组织团队、监控进度等。
负责人职责项目团队的组建,包括人员选择、角色分配等。
团队组建团队成员的管理,包括培训、激励、考核等。
团队管理项目负责人与团队项目的实施周期,包括项目启动、实施、收尾等阶段。
项目周期与结项项目周期项目的阶段划分,如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上线等。
阶段划分结项流程应包括项目验收、总结、评估等环节,同时要对项目成果进行推广和应用。
结项流程03任务管理分配任务根据团队成员的能力和经验,将任务分配给合适的责任人。
明确任务根据项目需求,明确任务内容、要求和目标。
工程外委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外委施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外委施工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施工单位资质要求1. 本单位必须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并且具备相关工程施工从业经验。
2. 施工单位须具有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
3.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
三、施工单位管理责任1.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图纸,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应当合理组织施工队伍,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3.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
4.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5.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四、施工管理流程1. 施工前期: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期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材料准备、人员培训等。
2.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施工后期: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施工验收,并做好施工记录和资料整理。
五、施工管理措施1. 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2.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3. 细化施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利,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4.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工程施工的整体利益。
六、施工管理考核1. 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的考核,评定其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2. 对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和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情况,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以上为工程外委施工管理制度,希望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质量。
委外项目管理办法

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管理办法目录1 目的 (3)2 范围 (3)3 引用标准 (3)4 定义 (4)5 职责 (4)6 立项及进度管理 (6)7 实施管理 (7)8 验收管理 (8)9 费用支付 (15)10成果管理 (16)11奖惩 (16)12附录 (16)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的项目立项、进度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运营总部管理、实施的委外项目,本办法所指的委外项目包括运营成本、试运营成本、建设费用等列支的,运营自身无法实施需要委托承包实施的工程类或服务类项目。
3引用标准3.1《运营总部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3.2《运营总部国产化、科研管理办法》3.3《运营总部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3.4《施工管理办法》3.5《运营总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3.6《运营总部内部层级管理办法》3.7《运营总部技术资料管理细则》4定义4.1委外项目按预算科目分类是指包括安全设施改进、更新改造、国产化科研、委外维保、委外维修、其它技术性项目、咨询、培训、综合类等运营自身无法实施的项目,需要委托承包实施的工程类或服务类项目。
委外项目不包括物资类采购项目。
4.2安全设施改进:为解决设备存在一般性、局部性安全问题,提高设备性能或技术水平,采取相应措施对既有设备设施进行的局部的整改、改进等项目。
4.3更新改造:为解决设备存在较大或全局性问题,提高设备性能或技术水平,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对原有设备进行的全部更新、改选、升级换代,以及增加新设备或翻新翻修工程等项目。
4.4国产化科研:国产化项目及技术研发项目列为国产化科研类项目。
4.5委外维保:一般是指AFC、屏蔽门、电扶梯三大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4.6委外维修:委外维修包括设备故障委外维修和其它委外维保项目。
设备故障委外维修是对故障设施或设备部件进行修复的委外维修项目;其它委外维修保养项目是指除三大系统委外维保项目之外的其它委外维修保养项目。
委外项目管理规定

委外项目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管理办法目录1目的 (3)2范围 (3)3引用标准 (3)4定义 (4)5职责 (4)6立项及进度管理 (6)7实施管理 (7)8验收管理 (8)9费用支付 (15)10成果管理 (16)11奖惩 (16)12附录 (16)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的项目立项、进度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运营总部管理、实施的委外项目,本办法所指的委外项目包括运营成本、试运营成本、建设费用等列支的,运营自身无法实施需要委托承包实施的工程类或服务类项目。
3引用标准3.1《运营总部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3.2《运营总部国产化、科研管理办法》3.3《运营总部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3.4《施工管理办法》3.5《运营总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3.6《运营总部内部层级管理办法》3.7《运营总部技术资料管理细则》4定义4.1委外项目按预算科目分类是指包括安全设施改进、更新改造、国产化科研、委外维保、委外维修、其它技术性项目、咨询、培训、综合类等运营自身无法实施的项目,需要委托承包实施的工程类或服务类项目。
委外项目不包括物资类采购项目。
4.2安全设施改进:为解决设备存在一般性、局部性安全问题,提高设备性能或技术水平,采取相应措施对既有设备设施进行的局部的整改、改进等项目。
4.3更新改造:为解决设备存在较大或全局性问题,提高设备性能或技术水平,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对原有设备进行的全部更新、改选、升级换代,以及增加新设备或翻新翻修工程等项目。
4.4国产化科研:国产化项目及技术研发项目列为国产化科研类项目。
4.5委外维保:一般是指AFC、屏蔽门、电扶梯三大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4.6委外维修:委外维修包括设备故障委外维修和其它委外维保项目。
设备故障委外维修是对故障设施或设备部件进行修复的委外维修项目;其它委外维修保养项目是指除三大系统委外维保项目之外的其它委外维修保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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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管理办法批准:部门:日期:审定:审核:日期:编制:匡继承部门:计划经营部日期:2007.6.18版次:E 修订人:刘红波、魏武忠等修订日期:2014.11.10受控状态:内控发放号:发放日期:实施日期: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管理办法Q/SZDY 0272-2014 第 1 页共29页目录1 目的 (3)2 范围 (3)3 引用标准 (3)4 定义 (4)5 职责 (4)6 立项及进度管理 (6)7 实施管理 (7)8 验收管理 (8)9 费用支付 (15)10成果管理 (16)11奖惩 (16)12附录 (16)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管理办法Q/SZDY 0272-2014 第 2 页共29页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的项目立项、进度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运营总部管理、实施的委外项目,本办法所指的委外项目包括运营成本、试运营成本、建设费用等列支的,运营自身无法实施需要委托承包实施的工程类或服务类项目。
3引用标准3.1《运营总部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3.2《运营总部国产化、科研管理办法》3.3《运营总部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3.4《施工管理办法》3.5《运营总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3.6《运营总部内部层级管理办法》3.7《运营总部技术资料管理细则》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管理办法Q/SZDY 0272-2014 第 3 页共29页4定义4.1委外项目按预算科目分类是指包括安全设施改进、更新改造、国产化科研、委外维保、委外维修、其它技术性项目、咨询、培训、综合类等运营自身无法实施的项目,需要委托承包实施的工程类或服务类项目。
委外项目不包括物资类采购项目。
4.2安全设施改进:为解决设备存在一般性、局部性安全问题,提高设备性能或技术水平,采取相应措施对既有设备设施进行的局部的整改、改进等项目。
4.3更新改造:为解决设备存在较大或全局性问题,提高设备性能或技术水平,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对原有设备进行的全部更新、改选、升级换代,以及增加新设备或翻新翻修工程等项目。
4.4国产化科研:国产化项目及技术研发项目列为国产化科研类项目。
4.5委外维保:一般是指AFC、屏蔽门、电扶梯三大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4.6委外维修:委外维修包括设备故障委外维修和其它委外维保项目。
设备故障委外维修是对故障设施或设备部件进行修复的委外维修项目;其它委外维修保养项目是指除三大系统委外维保项目之外的其它委外维修保养项目。
4.7其它技术性项目:主要指软件开发、监理等与工程密切相关的技术性及服务项目。
5职责5.1计划经营部是运营总部委外项目计划的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职责包括:5.1.1负责委外项目的年度计划及预算管理。
5.1.2负责委外项目进度管理。
5.2合约法律部是委外项目合约管理单位,主要职责包括:5.2.1负责履行合同(协议)的管理。
5.2.2负责运营总部审批的委外项目立项审核、造价咨询。
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管理办法Q/SZDY 0272-2014 第 4 页共29页5.2.3推进委外项目的合约管理进度。
5.2.4参与总工办组织的委外项目的竣工验收。
5.3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主办单位)主要职责包括:5.3.1负责委外项目立项申请、组织委外项目询价、谈判、合同签订等工作,编写招标、询价、合同等文件,按计划实施项目,是委外项目的实施主体。
5.3.2负责组织对委外项目的技术方案(涉及到运营安全或服务质量)进行可行性论证。
5.3.3负责项目施工管理,对委外委外项目承包商进行管理,并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考核,做好委外项目质保期的质量管理工作。
5.3.4负责按规定组织委外项目初验、进度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参与总工程师办工室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
5.3.5负责规定项目的委外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
5.3.6负责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工作,将资料原件装订成册提交总工办存档。
5.3.7负责委外项目的最终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负责最终验收资料的存档工作。
5.4总工程师办工室(以下简称总工办)主要职责包括:5.4.1总工办是运营总部国产化科研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运营总部国产化科研立项的计划汇总、审核、编制、上报,并负责组织、督促、跟踪、参与项目的实施。
5.4.2负责组织国产化科研项目的评审论证、参与招标、成果鉴定与奖励申报、知识产权处理、技术保密等事项。
5.4.3负责委外项目的立项审核和技术规格书审核。
5.4.4归口管理安全设施改进、更新改造、国产化科研委外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
5.4.5负责审核、接收和归档委外项目的竣工资料。
5.5安全监察部主要职责包括:5.5.1负责涉及安全项目的委外项目立项审核。
5.5.2负责委外项目的安全质量指导与监管。
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管理办法Q/SZDY 0272-2014 第 5 页共29页5.5.3参与涉及重大安全委外项目的竣工验收。
5.6财务部主要职责包括:5.6.1负责委外项目的立项审核。
5.6.2按财务相关规定审核委外项目费用的支付。
5.7其它单位主要职责包括:5.7.1二级预算单位负责管理责任范围项目的立项审核。
5.7.2参与管理项目的技术方案、图纸的审核及施工管理配合工作。
5.7.3按组织竣工验收单位的要求,参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委外项目的竣工验收。
5.7.4按需要为验收或中间试验工作提供支持和配合,使用单位提供客观真实的试用(验)报告。
6立项及进度管理6.1委外项目委外立项的基本条件。
6.1.1因运营总部现有的技术水平限制,不能自行实施的。
6.1.2运营总部不具备相应维修和施工资质。
6.1.3自行组织实施的成本高于委外成本。
6.1.4工程量较大,配备的维修人力资源在自行维修情况下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
6.1.5建设遗留问题需要使用非运营成本整改的项目。
6.1.6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者,且该项目已列入运营总部年度委外项目计划;或者经运营总部批准的具有紧迫性、特殊性的计划外委外项目。
6.2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立项申请表格按运营总部年度计划制定的统一表格填写,需明确制定各委外项目的立项报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施工完成时间、支付完成时间等关键节点时间,按时间要求控制委外项目进度。
6.3国产化科研项目的立项要求按《运营总部国产化科研管理办法》执行。
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管理办法Q/SZDY 0272-2014 第 6 页共29页6.4涉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项目必须按照《运营总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相关程序执行。
6.5立项及审批。
6.5.1委外项目的立项及招标策划/采购方案报告的内容编制要求按《运营总部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并说明该项目的年度计划来源(计划内或计划外)和预算费用项目列支出处。
6.5.2委外项目的立项审核、审批过程遵照《运营总部采购管理办法》、《运营总部内部层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6.5.3委外项目的进度要求原则上列入年度预算计划内的委外项目,根据年度预算编制的要求进行编制,原则上应提前立项启动,本年的预算支付项目于9月底前完成合同签订,12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7实施管理7.1委外项目合同(协议)签订后,由主办单位负责执行合同(协议),承担对项目承包商施工管理的职责,相关单位协助管理。
7.2委外项目的实施进度需按合同要求及运营总部委外项目进度要求按时开工、做好实施进度管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7.3国产化科研项目的实施要求按《运营总部国产化、科研管理办法》执行。
7.4根据需要召开项目管理例会、对施工材料、进度、完成工程量和施工质量进行确认或验收。
7.5对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变更的项目提出变更申请,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按变更后的项目组织实施。
7.6施工管理的范围7.6.1履行合同(协议)中规定的业主责任和义务。
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管理办法Q/SZDY 0272-2014 第 7 页共29页7.6.2审核施工计划、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实施过程和质量控制。
7.6.3督导承包商文明施工,做好作业现场地铁设备设施及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7.7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按照《运营总部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7.8运营总部对承包商施工作业计划的审批,按照《施工管理办法》规定提报和审批。
7.9主办单位需在材料进场前检查材料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合格证、检验报告是否真实、有效、齐全,进口材料须有报关证明材料,对施工材料不满足合同要求或材料合格证明不满足要求的,要求承包商整改并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场使用。
材料进场须填写材料入场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格式由主办单位根据工程及材料特点编制,承包商施工人员和主办单位监督检查人员双方签名确认。
7.10对于涉及行车安全及关键作业项目,主办单位须派专人在现场配合施工,并检查、监督施工质量、使用材料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对不满足合同要求的须督促承包商立即整改。
承包商施工人员须填写每日施工纪录,施工记录格式由承包商施工人员和主办单位人员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记录须记录每日施工作业内容及进度、使用材料规格数量、进场施工人数、施工中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不合格内容及整改情况、施工质量检查情况等内容。
施工记录须有施工方施工人员和主办单位监督检查人员双方签名确认。
7.11对施工完后检查不到的隐蔽工程,主办单位应派专业人员在现场配合承包商,做好隐蔽工程作业记录和验收。
工程在隐蔽前主办单位须进行检查验收、严格把关,施工质量满足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每个隐蔽工程的检查须有检查验收记录,督促承包商做好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记录格式根据施工特点编制。
对隐蔽工程监管中的质量问题,主办单位应及时上报。
7.12作业完毕督促承包商施工人员做好现场整理、清扫工作。
7.13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违反《运营总部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或《施工管理办法》的行为,将根据行为对运营安全和生产的影响,对承包商进行罚款、责令停工整改、中止合同等处罚,按照9.7条款执行。
运营总部委外项目管理办法Q/SZDY 0272-2014 第 8 页共29页8验收管理8.1委外项目的初验、进度验收由主办单位组织和验收8.2对运营总部授权单位项目的竣工验收8.2.1 总金额为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以下同)和50万元及以下但涉及行车安全的安全设施改进、更新改造、其它技术性项目,由总工办组织竣工验收。
8.2.2 对于10万元以上的科研、国产化项目,或10万元及以下涉及行车安全的科研、国产化项目,由总工办组织竣工验收。
8.2.3 对合同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下且不涉及行车安全的安全设施改进、更新改造、其它技术性项目及全部委外维修、维保类项目的竣工验收由主办单位自行组织。
8.2.4对于10万元及以下不涉及行车安全的科研、国产化项目的竣工验收由主办单位自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