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管理制度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板(四篇)

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单位内部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委单位指由本单位委托执行某项任务的单位,外来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学习、参观等活动中不属于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相关制度,服从本单位的安排和管理。
第四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行为。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工作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本单位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
第八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配合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演练。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之前,必须办理相应的身份认证手续,并领取有效的工作证件。
第十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后,必须按照规定的通行程序进行登记、查验和记录,并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
第十一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进入限制区域或进行危险操作。
第十二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并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工作之前,必须接受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四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后,应当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及时了解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的变化。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不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监控第十六条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工作之前和工作期间,应当接受本单位的安全检查。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确保外委队伍在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有效防控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责任与义务1. 外委队伍的负责人应对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要保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有效执行。
2. 外委队伍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做到安全第一。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外委队伍成员入职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学习,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
2. 外委队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队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行为规范1. 外委队伍成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定,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做到安全操作。
2. 外委队伍成员应当遵守作业规程,不得擅自停工或停电,确保工作连续进行。
3. 外委队伍成员应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不得进行违规操作或私自更改设备设置。
五、安全设备维护1. 外委队伍成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使用的安全设备,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并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
2. 外委队伍负责人要做好安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记录,及时更换和维修老旧设备。
六、应急预案1. 外委队伍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各类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等。
2. 外委队伍成员要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演练,熟悉各项应急措施,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外委队伍成员要及时上报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原因、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2. 外委队伍负责人要及时组织处理事故,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外委队伍成员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如实反映事故发生过程,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八、安全督导与检查1. 外委队伍的负责人要定期对成员的安全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2. 外委队伍成员应积极配合安全督导和检查工作,主动整改自己存在的安全问题。
九、奖惩制度1. 外委队伍要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表现出色的成员给予奖励和表彰,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4篇)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保障外委队伍成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中的外委队伍成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外委队伍是指本单位雇佣的非本单位员工参与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人员、外包人员、临时工等。
第四条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五条外委队伍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六条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完成。
第七条外委队伍所属的外包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应对其所派遣人员的安全工作负责,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委员会保持密切沟通。
第八条外委队伍成员对自己在工作中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应严守本单位的安全规定,积极参与各项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九条外委队伍成员应接受本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2. 外委队伍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3. 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等基本常识;4. 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外委队伍成员在参与工作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确保能够熟悉和掌握所需工作的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外委队伍成员在工作期间应及时向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委员会反映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接受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二条外委队伍成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应接受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总结,对自身在工作中的安全表现进行评估和提升。
第四章安全保障措施第十三条外委队伍成员在工作中应按照本单位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违反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外委队伍成员在工作期间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必要时,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设备,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五条外委队伍成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操作、修理或改动设备,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向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外委管理制度

外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委管理工作,提高外委管理水平,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委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外委管理工作应秉持诚实守信、执法公正、服务至上、运作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外委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有利于发展外委经济的政策措施。
第六条国家支持外委管理单位依法开展外委业务,保护合法权益,稳步推进与外委管理单位在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第七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对外委经营主体的约束和引导职责。
第八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保证依法准入的外委经营主体平等享有市场准入权。
第九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外委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外委经营主体的监管和服务。
第十一条加强与外委管理单位的合作平台建设,完善外委管理服务,提高外委管理能力。
第二章外委管理条件第十二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有专业的外委管理团队,熟悉外委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三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外委管理案例。
第十四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资源,包括经验丰富的外委管理人员、先进的外委管理技术和设备。
第十五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服务意识,可以为外委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管理服务。
第十六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外委管理安全保障措施,可以有效保障外委经营主体的安全和利益。
第十七条外委经营主体应当具备较好的市场信誉和声誉,遵纪守法,具备经营能力。
第十八条外委经营主体应当具备较好的管理素质,有较强的自我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章外委管理流程第十九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外委管理流程,包括咨询、培训、合作、监管等环节。
第二十条外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快捷、高效的外委管理服务网络,为外委经营主体提供全天候的管理服务。
外委业务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外委业务的安全、有序进行,保障公司及外委单位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业务的安排、实施、监督和管理。
三、职责分工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外委业务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
2. 业务部门:负责对外委业务的安排、协调和监督。
3. 外委单位:负责外委业务的具体实施,确保安全生产。
四、外委业务安全管理要求1. 事前审批(1)外委业务实施前,业务部门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外委业务审批表》,详细说明外委业务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设备等情况。
(2)安全管理部门对《外委业务审批表》进行审核,确保外委业务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 安全培训(1)外委单位人员进入公司前,应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了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培训结束后,外委单位人员应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外委业务。
3. 安全防护措施(1)外委业务实施过程中,外委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2)外委单位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4. 作业现场管理(1)外委业务实施过程中,业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2)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注意事项。
5. 应急处理(1)外委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外委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外委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业务部门应加强对外委业务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外委单位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奖惩1. 对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为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外委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外委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物业服务外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外委管理工作,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外委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物业服务外委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合法、合规、合理原则;(三)保障业主权益原则;(四)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原则。
第二章外委项目管理第四条物业服务外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绿化养护;(二)清洁保洁;(三)维修保养;(四)安保巡逻;(五)设施设备维护;(六)其他物业服务外委事项。
第五条物业服务外委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二)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三)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经验;(五)具备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第六条物业服务外委项目的招标与选择:(一)物业服务外委项目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投标;(二)招标过程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招标结束后,招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投标企业的综合实力、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确定中标企业。
第七条物业服务外委项目的合同签订:(一)物业服务外委合同应当由招标委员会与中标企业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收费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三)合同签订后,招标委员会应当将合同文本报送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外委项目实施与监督第八条物业服务外委项目的实施:(一)中标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服务外委项目;(二)中标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确保服务质量;(三)中标企业应当定期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接受物业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物业服务外委项目的监督:(一)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物业服务外委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物业服务外委项目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三)物业服务外委项目发生安全事故或者服务质量问题,中标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
外委工作管理制度

外委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外委工作,提高外委工作效率,保障外委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委工作管理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公司内部的外委工作人员,所有外委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外委工作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原则,保障生产、营运和管理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的部门或者岗位,负责外委工作的管理和落实。
第五条外委工作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禁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处罚。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颁发外委工作证书的制度,对外委工作人员进行资格认定,确保外委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技术水平。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的考核和评价机制,对外委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价,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的奖励制度,对优秀的外委工作人员进行奖励,激励外委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定期对外委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外委工作人员的技能和水平。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外委工作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外委工作的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外委工作的组织架构,明确外委工作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外委工作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和流程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三条外委工作应当按照公司的安排和调度进行,不得擅自脱岗或者旷工。
第十四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不得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五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十八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公司进行外出工作或者加班工作。
第十九条外委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休假制度,不得擅自请假或者违规迟到早退。
基层班组外委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基层班组外委人员的管理,确保班组生产、安全、质量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基层班组所有外委人员的管理。
三、外委人员管理要求1.外委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操作技能;(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3)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外委人员进入班组前,应向班组负责人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班组工作。
3.外委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班组各项规定,服从班组管理。
4.外委人员应积极参加班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5.外委人员应自觉维护班组形象,不得损害班组利益。
四、外委人员工作职责1.外委人员应按照班组负责人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2.外委人员应积极配合班组内部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共同提高班组整体技术水平。
3.外委人员应协助班组负责人做好班组日常管理工作。
4.外委人员应主动向班组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五、外委人员考核与奖惩1.班组对外委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业务水平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外委人员续签合同、晋升等级的依据。
3.对表现优秀的外委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给予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由基层班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层班组外委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外委人员的管理,提高班组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班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班组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外委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管理,为班组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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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采购管理制度一、外委流程
二、外委制作管理规定
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等作业管理有章可循,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特制定本条例。
外委的范围界定:1、规定完成某业务的部门,对该业务完成不了,而需要外面人员或外面企业来完成的业务被称为外委。
以下要完成业务的部门被称为被委托部门。
举例说明:①如事业部要完成的业务中涉及到产品化、宣传、设计时需要委托品牌中心来完成。
这时品牌中心就称为被委托部门,当品牌中心对要完成业务需要外面人员或企业来完成,那么该业务被称为外委业务。
2、还有一种就是事业部既是委托部门又是被委托部门,(像制作造价师vcd) 造价事业部如要完成这业务就是委托部门。
但需要外面人员或老师协助,这时造价事业部就变成被委托部门了,那么该业务同样被称为外委业务。
1、委托部门提交委托业务需求,被委托部门判断能否完成该委托业务。
如果完成不了由被委托部门提交《外委申请单》。
2、外委业务由总经理批复同意后,委托部门须填写《外委制作委托单》并详细说明需求报告提交基础部。
如没有批准该业务终止。
3、由基础部采购专员询价并报采购主管选择供应商。
4、选择的供应商由被委托部门、委托部门和基础部共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评估过程记录在《评估表》。
5、根据评估结果基础部确认供应商和业务费用定位。
6、基础部与供应商签署外委业务合同时,被委托部门审阅并确认外委需求的条款。
7、外委业务完成后,由委托部门、基础部共同验收。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基础部负责解释并予以补充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