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劳务队管理办法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例(四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工地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建筑工地劳务队管理第二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
第三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工地施工总进度和需要,组织合理的人员配置,并确保工人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培训。
第四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工地施工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和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五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人技能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第六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工器具,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配备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管理人员,负责全面、持续地管理。
第八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汇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等情况。
第三章农民工管理第九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确保农民工了解相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条建筑工地劳务队与农民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工时、保险、福利等待遇。
第十一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障制度,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第十三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开展农民工劳动条件检查,确保劳动环境安全卫生。
第十四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严禁使用童工,保障未成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安排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整改等。
第十七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也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处理结果反馈。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由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责任人员负责解释。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管理(3篇)

第1篇一、明确劳务施工管理目标建筑工程劳务施工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保障施工安全、维护施工秩序、节约施工成本等。
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项目特点、施工条件等因素,明确具体的管理目标,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的放矢。
二、加强劳务施工人员管理1. 人员选拔:严格按照岗位需求,选拔具备相应资质、技能和经验的施工人员。
对劳务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确保施工质量。
2. 考核与激励:建立劳务施工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进行处罚,激发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 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劳务施工流程1. 施工方案: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顺序、施工工艺、施工时间等。
2. 施工图纸: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 施工工艺: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提高施工效率。
4. 施工进度:加强施工进度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四、强化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布置: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区域、材料堆场、生活区等分区明确。
2. 施工材料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材料的质量,确保施工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施工设备管理:加强施工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施工现场安全: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签订劳务施工合同。
2. 合同履行: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确保合同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 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总之,建筑工程劳务施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人员、流程、现场、合同等多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只有加强劳务施工管理,才能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施工成本,实现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工程项目劳务队管理(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项目劳务队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务队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本文从劳务队的组织架构、人员管理、培训与考核、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对工程项目劳务队管理进行探讨。
二、劳务队的组织架构1. 组织结构工程项目劳务队组织结构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劳务队长:负责劳务队的整体管理,对工程项目劳务队的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2)副队长:协助劳务队长工作,负责劳务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3)班组长: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工人:负责具体施工操作。
2. 职责分工(1)劳务队长:负责制定劳务队的管理制度,组织施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副队长:协助劳务队长工作,负责劳务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如人员调配、物资采购等。
(3)班组长: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工人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4)工人:按照班组长安排,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人员管理1. 招聘与选拔(1)招聘:根据工程项目的需求,招聘具备相应技能和经验的工人。
(2)选拔:对招聘的工人进行面试、考核,选拔出符合要求的劳务队成员。
2. 培训与考核(1)培训:对劳务队成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
(2)考核:定期对劳务队成员进行考核,检验其技能水平和工作表现。
3. 薪酬与福利(1)薪酬:根据劳务队成员的技能、经验和工作表现,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
(2)福利:为劳务队成员提供住宿、餐饮、交通等福利,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四、培训与考核1. 培训(1)技术培训:对劳务队成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
(2)安全培训:对劳务队成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 考核(1)技能考核:定期对劳务队成员进行技能考核,检验其技能水平。
(2)工作考核:对劳务队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
五、现场管理1. 施工方案(1)制定施工方案: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5篇)

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为了搞好施工现场,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达到双赢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希共同遵守。
一、分包公司进场要求1、进场将履约保证金交到项目部。
2、人员花名册及内容(姓名、年龄、籍贯、____号码)3、参加工地施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岁之间,否则,不准进场。
4、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5、施工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
6、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现场内禁止吸烟,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系挂好安全带。
7、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脚下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8、发生违章经教育、纠正不整改的将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停工,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9、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外出夜间____点前必须回工地,否则后果自负。
二、____管理1、分包班组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符合规定。
2、经本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____上的分包班组驻本工程的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
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分包班组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班组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____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部批准。
15、分包公司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部要求,否则每缺l人对分包队伍罚款____元/人。
6、分包公司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____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____元/人,累计受到____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
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工程要求。
7、分包公司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____元/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____元/次。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施工项目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更好地整合社会资源,确保所使用的劳务队伍满足施工生产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属各单位承接的所有土建施工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公司及公司属各单位将已承包工程项目的劳务作业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活动(包括将辅助材料、辅助机械等和人工费捆绑的综合计价分包模式)。
通过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层次对劳务队伍实施管理。
每一层次的预算合同部门为劳务队伍的归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财务、工程、质量、安全、材料、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用工单位是劳务队伍的管理主体,负有监督、检查、管理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职责。
第四条公司对劳务队伍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劳务队伍管理办法、对公司属各单位劳务队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
第五条子分公司对劳务队伍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办法制定子分公司劳务队伍管理的实施细则;指导项目经理部对劳务队伍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队伍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劳务队伍的招标工作,在使用过程中对其进行管理和考核,按规定整理上报各类数据信息等。
第三章项目劳务队伍的选定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务队伍需求计划,并上报公司(分公司)预算合同部门。
第八条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采用的劳务队伍。
在公司(分公司)指导下,由项目组织实施招投标。
公司(分公司)可以推荐数家劳务分包队伍参加本项目的劳务投标。
劳务队伍必须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劳务分包任务,自觉接受管理,严格禁止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类别及等级承接劳务分包任务。
施工员对劳务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施工过程中劳务队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提高施工效率,保障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中,由我公司负责施工的劳务队。
三、劳务队管理职责1. 施工员负责对劳务队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调配、技术交底、进度跟踪、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方面。
2. 施工员应定期组织劳务队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劳务队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3. 施工员应与劳务队负责人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劳务队的工作情况和问题,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4. 施工员应定期对劳务队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劳务队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劳务队进行整改。
四、人员管理1. 劳务队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施工员应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需求,合理调配劳务队人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 劳务队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服从施工员的管理和调配。
4. 施工员应定期对劳务队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整改或调整。
五、技术交底1. 施工员应在施工前对劳务队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要求、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
2. 劳务队负责人应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技术交底内容,确保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3. 施工员应定期对劳务队的技术交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整改。
六、进度跟踪1. 施工员应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对劳务队的施工进度进行跟踪,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施工员应定期召开进度协调会,与劳务队负责人共同分析施工进度,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 施工员应加强对劳务队施工进度的监督,对滞后于进度计划的劳务队进行督促和整改。
七、质量监督1. 施工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对劳务队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2. 施工员应定期对劳务队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整改。
3. 施工员应加强与劳务队的沟通,确保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样本一、建筑工地劳务队管理制度范本1. 总则为了规范建筑工地劳务队队伍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组织管理2.1 劳务队长由项目经理指定,负责整个劳务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劳务队长应具备相关岗位资质证书,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业务能力。
3. 人员安全3.1 劳务队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并具备相关证书,才能上岗。
3.2 劳务队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
3.3 劳务队员需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劳动合同4.1 劳务队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双方权益。
4.2 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务队员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时等要求。
4.3 劳务队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劳务公司的信誉和实力。
5. 劳动保护5.1 劳务队员在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工作安全。
5.2 施工现场应设有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劳务队员注意安全。
5.3 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由劳务队员和监理人员共同负责。
6. 工时管理6.1 劳务队员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2 加班工资应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定支付。
6.3 严禁强迫加班,确保劳务队员的合法权益。
7. 薪酬福利7.1 劳务队员在劳务公司工资结算期限内领取工资。
7.2 工资支付应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拖欠或克扣。
7.3 劳务公司应为劳务队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8. 纪律管理8.1 劳务队员应严格遵守建筑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8.2 违反劳动纪律者,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8.3 善于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并改进工作。
二、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本1. 入职管理1.1 企业应按照招聘需求,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1.2 入职前应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农民工身体健康。
1.3 农民工入职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明材料。
2. 工资管理2.1 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劳务队伍管理方案办法

劳务队伍管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劳务队伍的管理,成立规范有序劳务队伍使用查核体制,保证公司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使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招标法》等有关法律法例规定,联合公司实质状况,特拟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劳务队伍包含:管道类施工劳务队伍、综合类建设工程劳务队伍。
第二章劳务队伍使用原则第三条公司承接的市场综合类工程,由公司依据工程状况研究决定劳务队伍选择。
第四条由公司独立达成的各种管道工程由工程施工部负责人依照公司存案的劳务队伍择优采用。
第五条工程施工部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劳务队伍的使用依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第三章劳务队伍的准入与退出制度管理第六条劳务队伍应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施工单位或劳务公司,该公司无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第七条每个劳务队伍一定装备壹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过有关培训并获取资格证书。
第八条每个劳务队伍起码办理 6名专业施工人员的不测损害保险,并保证保险的有效性。
第九条每个劳务队伍一定具备有关的工具机械设施,并保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高效。
第十条劳务队伍负责人应拥有较强的施工现场管理能力和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可以保证工程施工切合标准规范 , 保证工程的质量及安全。
第十一条劳务队伍的准入推行质量安全保证金制度,质量、安全保证金是 5000 元。
第十二条劳务队伍有以下情行之一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退出。
(1)、将工程转包或再次分包的;(2)、安全、技术等人员装备不足,私自进行作业施工的;(3)、对安全事故隐患不采纳举措予以除去的;(4)、施工时期违章作业,且造成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5)、工程质量未限时整顿的;(6)、因为工程质量不切合标准要求或在施工时期发生影响公司名誉行为被用户投诉的。
第十三条劳务队伍负责人应在每年年初与公司签署“不拖欠民工薪资款许诺书”,注明凡民工薪资未所有发放落实,将自觉接受公司处分或清退的决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队伍管理办法
1、劳务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部必须坚决辞退:(1)、不遵守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者:
(2)、不能保证工期者:
(3)、质量不合格者:
(4)、倒卖材料,偷工减料者:
(5)、转包工程从中谋利取利益者:
(6)、不服从管理技术人员指挥且闹事者:
(1)项目施工队伍必须服从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凡不服从以下各条规定,管理者一律按照项目部规定处理,并对施工队伍负责人处以5000~10000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队伍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期间必须配备安全带,同时接受业主方、监理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处以200~2000元罚款;如发生业主、监理对我公司罚款,则此罚款必须由施工队承担。
(3)施工队必须按照项目部规定和业主要求做好项目现场标准化施工工作,并无条件配合业主及监理所安排的各类检查。
(4)施工队必须按照规范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如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施工队承担;同时项目管理人员根据产生的后果对施工队采取适当的处罚,施工队不得有任何异议。
(5)施工队需按照项目管理人员的指令做好材料堆放,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并按照材料类别进行登记、挂牌,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如在业主和监理检查过程中为此所造成的停工或整顿的费用由施工队伍自行负责。
(6)施工队所配备的施工机具、电器产品必须具有相应检测合格证,产品检测合格证必须报项目管理人员留档,所有配电箱需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配电箱执行三级配电、二级漏保,电
缆使用三相五线制,用电机具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对不符合者发现一次罚款5000-10000元,发现第二次进行清场。
(7)施工人员在工地内酗酒打架、斗欧的,肇事人员立即清理出场并罚款5000~50000元。
如施工人员与现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或斗殴,对乙方肇事人员立即进行清场,罚款50000~100000元,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施工队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项目管理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监督管理,如因此造成的停工或罚款自行负责。
(9)施工队必须为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对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保险,管理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提供任何相关的资料,施工方不得拒绝。
(10)如因设计、业主、监理工序安排需要或不可抗力产生而导致项目需进行间隙性暂停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11)施工队对管理方的任何处罚不得有任何异议,且必须无条件接受,施工队不接受管理方的处罚时项目管理人员直接在工程付款中进行扣除且无须征得施工方同意。
(12)严格“先验工、再计价、后拨款”的程序,杜绝超计价、超付款现象,有效规避风险。
(13)在验工计价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验工计价:验工资料未按时上报、上报资料不符合要求;
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发出质量安全通知书后未整改的工程,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
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认或者技术资料不齐全;
成品、半成品、设备(如果有)等缺少应有的试验鉴定资料或合格证,材料未按规定试验并未确认合格;
未按施工图或未办理变更设计手续擅自施工的工程。
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合同约定不予验工计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