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人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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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健康财富一生条款

和谐健康财富一生条款

和谐健康财富一生条款和谐健康财富一生:助您实现健康财富平衡现代社会的快节奏、高压力让人们越来越关注健康和财富的平衡。

如何保持健康,如何积累财富,成为每个人必须面对的问题。

基于此,和谐健康财富一生诞生了,作为一个系统的解决方案,为您提供了全面、科学的指导,帮助您实现健康财富平衡,开启美好人生。

一、什么是和谐健康财富一生?和谐健康财富一生是一种系统的健康管理方案,旨在帮助您平衡健康和财富两个方面,为您提供大量健康方面、财富方面的信息资讯,并结合具体的实践,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财富管理建议。

二、和谐健康财富一生为您提供了什么?1. 健康方面的资源:和谐健康财富一生将为您提供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康复性的健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饮食、运动、保健、医疗、健康咨询等方面。

2. 财富方面的资源:和谐健康财富一生将为您提供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风险可控性的财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理财、投资、风险管理、税务规划、资产配置等方面。

3. 数据化管理:和谐健康财富一生将对您的健康和财富信息进行数据化管理,为您提供更加准确的服务和信息,做到真正个性化服务。

4. 专家团队:和谐健康财富一生拥有一支海量专家团队,来自国内外知名医院、理财机构,区别于常规的服务,从专业度、综合性、协调性等方面,让您享受高水平健康财富管理服务。

三、和谐健康财富一生如何帮助您实现健康财富平衡?1.帮您确立具体目标:和谐健康财富一生将帮助您确立具体的健康和财富目标,例如,每周完成几次运动;实现财务自由等,为您带来长期的指导和监督。

2. 提供个性化建议:和谐健康财富一生将为您提供个性化的健康、财富管理建议,同时,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帮助您实现更加精准、个性化的管理。

3. 数据化管理:和谐健康财富一生将对您的健康和财富信息进行数据化管理,通过大数据技术,对您的信息进行分析,为您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健康财富建议。

4. 专家指导:和谐健康财富一生拥有一支海量专家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综合的健康、财富、医疗、理财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在您需要帮助时随时给您支持和指导。

保险法健康告知条款

保险法健康告知条款

保险法健康告知条款一、告知主体健康告知是指在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主动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和患病情况的过程。

告知主体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

二、告知内容告知内容主要包括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患病情况、家族病史等与保险合同健康条款相关的情况。

被保险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如实告知。

三、告知范围告知范围是指需要进行健康告知的保险种类。

一般情况下,健康保险需要被保险人进行健康告知,而财产保险则不需要。

另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虽然不涉及健康条款,但如果被保险人有隐瞒健康状况的情况,也应当如实告知。

四、告知时间告知时间一般是指在购买保险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需要进行健康告知的时间点。

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应当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和患病情况等信息,如有隐瞒或遗漏,可能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五、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如果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或患病情况,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做出正确的核保决定,可能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虚假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拒赔,同时被保险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询问告知如果保险公司在投保单中明确询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患病情况,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回答。

如果被保险人认为这些问题与购买保险无关,可以选择不回答或忽略。

七、有限告知有限告知是指被保险人只需告知保险公司询问的内容,无需主动提供更多个人信息。

如果被保险人没有被告知需要告知某项内容,则无需主动告知。

八、重要事实重要事实是指与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和患病情况密切相关的事实。

如果被保险人知道有关自己或家族成员的重要事实,应当如实告知。

这些事实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核保决定和保险合同的效力。

九、隐瞒告知隐瞒告知是指被保险人明知自身存在健康问题或患病情况,但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

隐瞒告知可能会严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导致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或拒赔。

十、不实告知不实告知是指被保险人提供了虚假或错误的健康状况和患病情况等信息。

个人身体健康免责协议书(3篇)

个人身体健康免责协议书(3篇)

第1篇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为保障自身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在参与乙方提供的各项健康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标的1. 本协议标的为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健康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身体健康风险和责任。

2. 健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健康讲座、健康体检、运动指导、营养指导等。

二、免责条款1. 甲方在参与乙方提供的健康服务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疾病、药物反应、个人体质等)导致身体健康出现异常,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甲方在参与乙方提供的健康服务过程中,如因甲方违反乙方规定的服务流程、操作规范或未按照乙方指导进行健康活动,导致身体健康出现异常,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甲方在参与乙方提供的健康服务过程中,如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身体健康出现异常,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甲方在参与乙方提供的健康服务过程中,如因乙方提供的健康服务存在瑕疵或不足,导致甲方身体健康出现异常,乙方在采取必要补救措施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甲方在参与乙方提供的健康服务过程中,如因甲方自身心理因素导致身体健康出现异常,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 甲方在参与乙方提供的健康服务过程中,如因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进行健康评估、未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导致身体健康出现异常,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 甲方在参与乙方提供的健康服务过程中,如因甲方自行购买或使用第三方产品导致身体健康出现异常,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 甲方在参与乙方提供的健康服务过程中,如因甲方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导致身体健康出现异常,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责任划分1. 甲方应对自身身体健康负责,在参与乙方提供的健康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乙方规定的服务流程、操作规范,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协议书

身体健康协议书

身体健康协议书身体健康协议书为了确保个人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我特订立以下身体健康协议。

一、饮食健康1. 合理搭配饮食,保证膳食平衡,控制饮食热量,增加蔬果和谷物摄入。

2. 少吃油腻、辛辣、高盐、高糖、高脂肪食物,减少饮酒和烟草的摄入。

3. 每天喝足够的水,保持水分平衡,尽量避免喝含糖饮料,不过度饮咖啡和茶。

二、适度锻炼1. 每天保持适量的体育锻炼,可选择散步、慢跑、骑自行车等有氧运动。

2. 定期参加游泳、瑜伽、健身操等锻炼,增加体力和柔韧性。

3. 注意力量训练,增加肌肉强度,提高身体代谢水平。

三、规律作息1. 确保每天良好的休息时间,保证7-8小时的睡眠。

2. 建立规律的作息习惯,保持早睡早起的生活习惯。

3. 避免过度疲劳和积劳成疾,及时休息、放松身心。

四、保护眼睛1. 长时间使用电子设备时,定时间隔休息,适当眺望远处,做眼部放松运动。

2. 减少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时间,合理利用眼睛。

3. 注意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频繁揉搓眼睛。

五、定期体检1.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及时了解自身身体状况。

2. 定期进行口腔、视力、听力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疗。

六、心理健康1. 学会自我调节,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避免过度紧张和压力。

2. 积极参与社交、文娱活动,增加社交联系,缓解心理压力。

3. 学习一些减压放松的方法,如音乐欣赏、读书、手工制作等。

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1. 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出行,不驾驶车辆时要系好安全带。

2. 不酗酒、吸烟,不使用毒品,不滥用药物。

3. 依法参加各种健康检查和免疫程序,遵守医生的指导和治疗方案。

八、定期总结评估1. 每月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的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保养方案。

2. 参加相关健康讲座、培训等,增加健康知识和保健技巧。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为期一年。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其他需要共同补充的事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明确写入协议。

健康人生

健康人生

健康人生、健康一生的十大要素
1.首先要有人生目标,有一个好的志向。

每天朝着目标去做,就有希望,有了好的希望就会生活的快乐又充实。

2.生活起居饮食有规律,早睡早起,按时饮食。

有相对良好的居住环境,每天保持7至8个小时的良好睡眠。

3.合理饮食。

切忌暴饮暴食,饮食宜清淡,营养均衡。

少吃过咸的食品和甜食,不吃过硬、发霉、变质,少吃油炸、腌制和烟熏的食品。

4.戒烟,尽量少喝酒。

5.保持良好的心态,笑口常开,每天保持心情愉快,尽量克制不良情绪。

要有乐观开朗的精神,心胸宽广豁达。

遇到困难挫折或不开心的事要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切忌过于忧虑和悲伤。

戒骄戒躁。

6.平时工作要安排得当,注意劳逸结合。

尽量避免过长时间工作,避免过度紧张的工作和生活。

7.要有勤劳勤奋的良好品德。

每天要有正常的工作去做,生活要充实而不忙乱紧张。

8.生命在于运动,根据能力每天保持适当运动。

【最好是全身运动】每天坚持运动20分钟以上。

运动可以加强脏器功能,坚骨丰肌,通畅血脉,增加人体免疫力,延缓机能衰退。

【运动包括:慢跑、做操、敲打身体、揉搓按摩身体、打太极拳等等】
9.至少要有一至二种兴趣和爱好。

10.家庭和睦,家人相互关心帮助,对待家人亲人要宽容理解。

俗话
说:家和万事兴,有一个温馨快乐和睦的家庭对人的一生非常重要。

身体健康免责协议书范本(3篇)

身体健康免责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协议编号: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身体健康风险及免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1. 甲方为_______(活动名称),乙方自愿报名参加。

2. 乙方已充分了解参加本次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免责声明1. 乙方在参加活动过程中,如因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疾病、残疾或死亡,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乙方在活动期间,若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乙方在活动期间,若因违反活动规则、擅自离队、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导致自身或他人受到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乙方在活动期间,若因第三方原因(如车辆、交通工具、场地设施等)导致自身或他人受到伤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乙方在活动期间,若因自身饮食、休息、锻炼等原因导致身体不适,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 乙方在活动期间,若因自身情绪波动、心理压力等原因导致身体不适,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 乙方在活动期间,若因自身健康问题导致无法继续参加活动,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责任划分1. 甲方责任:(1)提供活动相关信息,确保活动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2)确保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等符合安全标准。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和帮助。

(4)在活动期间,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

2. 乙方责任:(1)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确保自身符合参加活动的条件。

(2)遵守活动规则,服从组织者安排。

(3)在活动期间,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4)在活动期间,保持良好的团队精神,尊重他人。

四、协议履行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女15

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女15

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
保险利益演示表
投保年龄:30岁 性别:女 交费方式:年交 交费期间:15年 保险期间:终身 保费:3,000元 单位:元
注:
1、 红利水平,采用低、中、高档进行描述,该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
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红利仅针对主险《泰康健康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3、现金价值给付条件以《泰康健康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及《泰康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约定为准。

本资料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泰康健康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及《泰康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为准。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本产品利益演示表。

投保人(签名):
年: 月: 日:。

华夏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

华夏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

华夏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
以下是可能出现在华夏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的一些常见条款。

请注意,具体的合同条款可能因合同类型和条款变动而有所不同。

1. 被保险人定义:条款会明确描述被保险人的身份和资格要求,如年龄范围和健康状况。

2. 保险责任:条款会列出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在确诊重大疾病时提供的保险赔偿范围和条件。

3. 重大疾病定义:条款中会明确列举符合保险赔偿条件的重大疾病,例如癌症、心脏病、肾脏疾病等。

4. 保险金额和保费:条款会规定保险金额和保费的计算方式,以及投保人应当支付的保费费率。

5. 保险期限和终止:条款中会说明保险合同的生效日期、终止日期和续保方式。

6. 等待期:条款会规定在购买保险后的一段时间内,保险公司暂不承担赔付责任的等待期。

7. 免赔额:条款中会规定保险公司在赔偿之前,投保人需要承担的免赔额。

8. 保险责任的排除:条款中可能列举被保险人因某些情况发生
重大疾病而不予赔偿的情况,如自缢、酒后驾驶等。

9. 续保和退保:条款中会描述投保人如何续保保险和如何在需要时退保。

10. 理赔流程:条款中会描述投保人在申请理赔时的要求和流程,如提供医疗证明和理赔申请书等。

请注意,以上仅为常见条款示例,实际合同条款可能有所不同。

为了确保了解您购买的具体保险合同条款,请您咨询保险公司或阅读所购买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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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附加健康人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1.3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5.2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3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主合同中的部分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请您仔细阅读............................8.2 本附加合同对重大疾病进行了明确定义,请您仔细阅读. (9)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0)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1.2 合同生效1.3 犹豫期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 保险期间2.3 保险责任2.4 责任免除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申请时效4. 保险费的交纳4.1 保险费的交纳4.2 宽限期5. 现金价值权益5.1 现金价值5.2 保单贷款5.3 保险费自动垫交6.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6.1 效力中止6.2 效力恢复7. 合同解除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8. 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8.1 效力终止8.2 适用主合同条款9. 重大疾病定义10. 释义10.1 保单年度10.2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10.3 有效身份证件10.4 医院10.5 意外伤害10.6 毒品10.7 酒后驾驶10.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9 无有效行驶证10.10 机动车10.11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10.12 遗传性疾病10.13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10.14 手续费10.15 不可抗力10.16 专科医生10.17 利息10.18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10.19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10.20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10.21 永久不可逆10.22 周岁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已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附加健康人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本附加合同由“泰康健康人生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投保人申请,经我们同意,附加于主合同。

本附加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须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与主合同相同,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单年度(见10.1)、保险费约定交纳日(见10.2)均依据生效日进行计算。

1.3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附加合同,如果您认为本附加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将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解除本附加合同时,您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本附加合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见10.3)及您所交保险费的发票。

自我们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即被解除,对于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与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相同,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的保险期间相同,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3 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若曾复效,则自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经医院(见10.4)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见10.5)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您已交的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的保险费之和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2)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若曾复效,则自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本附加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载明于本附加合同“9.重大疾病定义”。

对于本附加合同项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主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我们只给付其中任意一项且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同时终止。

如果主合同项下有借款或其他未还款项,则我们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必须先扣除主合同项下的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然后给付。

2.4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10.6);(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10.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10.8),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10.9)的机动车(见10.10);(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10.11);(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遗传性疾病(见10.12),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10.13)。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本附加合同终止。

如果您已交足2年以上的保险费,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如果您未交足2年的保险费,我们在扣除手续费(见10.14)后向您退还保险费。

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除另有指定外,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请您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因为通知延迟导致勘查、检验等费用增加,增加部分应由您或受益人承担。

但因不可抗力(见10.15)导致的通知延迟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在申请保险金时,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本附加合同;(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由医院专科医生(见10.16)出具的被保险人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以及由医院出具的与该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4)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如果被保险人已向我们提出申领重大疾病保险金书面申请,但在实际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前身故,重大疾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提出申领重大疾病保险金书面申请之前身故,我们仅依主合同承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而不再承担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3.4 保险金申请时效受益人向我们申请领取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4. 保险费的交纳4.1 保险费的交纳本附加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4.2 宽限期如果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内未交纳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但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 现金价值权益5.1 现金价值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单上载明。

5.2 保单贷款在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

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您申请时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扣除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余额的7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80日,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

自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达到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的次日零时起,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效力中止。

经我们审核不同意您的保单贷款申请的,我们不向您贷款。

5.3 保险费自动垫交您可以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功能,即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纳保险费,我们将以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扣除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到期应交的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继续有效。

我们将对自动垫交的保险费计收利息(见10.17)。

如果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扣除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的余额不足以全额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6.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6.1 效力中止在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6.2 效力恢复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您须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我们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我们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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