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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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

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

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9.02•【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8月30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昆林2023年9月2日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活动,提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建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对政府投资工程进行集中建设的活动及其相应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包括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等非经营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集中建设,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专业单位(以下称实施单位)对政府投资工程按照项目管理层级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单位的组织建设方式。

第三条集中建设活动应当落实改革创新要求,遵循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互分离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机统一,推广智能建造、绿色建筑,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品质,争创优质工程,为全社会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示范引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确定实施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集中建设监督管理职责,研究解决集中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管集中建设工作,负责拟订集中建设管理制度,监督管理集中建设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集中建设工作有关事项。

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集中建设相关工作。

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一、投资计划和预算控制1.明确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及时调整投资计划,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时完成。

2.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预算,包括设备、工程、人员、土地以及其他相关的费用,确保投资预算与实际情况相符。

3.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和预算进行项目投资的控制和管理,确保项目的资金使用在合理范围内。

二、合同管理控制1.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合同的审批程序和管理责任,确保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法规。

2.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必须要有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合同的履约和资金的流转能够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3.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做好合同变更、索赔和结算等工作,确保工程投资的合理性和项目经济效益的达成。

三、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1.制定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避免进度延误导致投资效益的损失。

2.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防止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进行管理和调整,确保按照计划实施工程。

四、资金管理控制1.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的筹措、使用、监督和审计等环节,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安全。

2.编制定期的资金计划和报表,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投入符合实际需要。

3.建立项目的资金监督机制和内部审计机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避免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五、风险管理控制1.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2.建立风险管理控制机制,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确保风险的最小化。

3.对于风险较高的工程建设项目,要进行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减少风险的影响。

六、责任追究机制1.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工程投资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履责不到位的人员进行相应的追责。

2.对于因违规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要及时追究责任,并依法追缴相关资金。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方案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方案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方案一、项目概况1.1 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加大投入,建设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地成为了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方案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本项目是某市政府在城市中心区域规划的一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涉及道路、桥梁、给排水、绿化等方面。

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0亿元,工期为3年,由某建设集团承建。

1.2 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按照规定工期和预算,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当地的道路交通条件,提高城市环境品质,满足居民对城市环境的美好追求,推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1.3 项目特点- 项目规模较大,涉及多个建设领域,对投资控制、进度管控和质量管理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

- 项目地处城市中心,施工难度较大,需要与市政管理、交通局等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各方资源。

- 项目对环保、安全方面的要求较高,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要求较高。

二、投资控制管理方案2.1 投资预算编制投资预算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基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保障预算精确、合理的依据。

为了保证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验证工程量清单:对项目中各项工程量进行逐一验证,确保预算的准确性。

- 制定合理的成本计划:根据项目计划和建设周期,制定合理的成本计划,确保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 严格审核预算:成立专门的预算审核小组,对预算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2 投资控制机制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财务预算的控制非常关键,是成功完成项目并保证项目投资的必要条件之一。

因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投资的控制管理:- 制定审批制度:建立投资预算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各项投资的决策和执行程序。

- 确保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及时调整预算,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 建立日常监督机制:成立专业的财务监督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和预算控制的监督。

2.3 风险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过程,对风险的管控将直接影响项目的成功与否。

建设工程总投资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总投资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总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总投资管理工作,提高投资管理水平,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建设工程总投资管理,包括前期工作、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财务管理和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建设工程总投资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决策、规范管理、透明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建设工程总投资管理综合监管机制,确保各个环节的有序运行。

第五条各级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总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各个责任主体和责任分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队伍,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水平提升,提高投资管理能力。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设工程总投资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规投资。

第二章投资计划编制第八条建设单位应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明确项目投资来源和用途,依法合规,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投资计划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项目需求、地区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十条投资计划编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及时获取融资信息,确保项目融资渠道畅通。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各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做好相关台账和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来源,确保项目经济效益和资金使用的高效率。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控机制,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法。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使用中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外部合作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项目合作伙伴的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准确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合同数量和金额,及时制定合同计划。

建设工程设计阶段投资控制

建设工程设计阶段投资控制

建设工程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建设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是指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通过合理的投资控制手段和措施,确保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成本控制在既定的范围内,以便保证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投资控制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避免过高的投资成本,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最优化。

在进行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时,首先需要对工程设计的目标和要求进行明确,明确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和范围。

根据工程设计的性质和规模,确定投资控制的范围,包括设计费用、设计人力资源和设计材料费用等。

同时,还需确定投资控制的时间节点和关键控制点,以便及时进行投资评估和调整。

其次,在工程设计阶段进行投资控制时,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调研和论证,明确工程设计的关键技术和经济指标,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通过对不同设计方案进行比较和评估,选择经济效益较高的设计方案,并进行相应的投资成本估算。

在进行投资估算时,需要充分考虑设计方案的复杂程度、技术要求、施工难度等因素,确保投资控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三,在工程设计阶段进行投资控制时,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设计效能和精确度。

建立科学的工程设计信息管理系统,对设计进度、成本、质量等信息进行动态监控和跟踪。

通过信息化技术,可以实时获取工程设计的各项指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投资控制的效果和精确度。

第四,在工程设计阶段进行投资控制时,需要做好设计变更的控制和管理。

设计变更是导致投资超支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需要建立科学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对设计变更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批,确保变更具备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同时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的数量和程度,避免因频繁的设计变更导致投资超支。

第五,在工程设计阶段进行投资控制时,需要建立科学的设计审核体系,对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核和评估。

通过设计审核,可以发现设计方案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和潜在的投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同时,还需进行设计效果的评估,对设计方案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分析,以便调整设计方案和投资控制策略。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项目投资,保障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属(管)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秉承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需求的宗旨,坚持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原则,做到以投资计划指导项目概算,项目概算限定工程预算,投资控制保障合理决算,消除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

第四条基建办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审计办负责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参与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管理;财务办负责全过程资金计划和支付的控制.第五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对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中的重要业务以及业务部门履行管理责任的情况实施监督.第二章立项审批阶段第六条建设项目的立项应遵从有关规定,项目建议书阶段应论证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功能定位,初步确定建设标准,并对总计划投资和投资效益分析等内容进行论证分析.第七条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复后,由基建办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方案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应根据项目建议书阶段确定的建设规模、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充分做好前期研究工作,确定设计任务书,完善设计方案并根据设计方案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严格按照国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避免投资估算内容的重复、缺项、漏项,编制质量和深度应达到国家的相关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院务会会批准后,由基建办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第八条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后,由基建办根据批复文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应遵循限额设计的原则,并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初步设计概算一般不得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总投资。

项目的方案深化阶段要征求使用单位意见。

基建办在征求使用单位对初步设计方案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后,在不突破前期论证确定的建设规模、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的前提下,组织设计单位优化调整初步设计文本和概算并形成送审稿。

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

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服务范围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服务内容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二)协助业主方办理上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方案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方案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方案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额不断增加,投资控制成为了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有效的投资控制方案可以保证工程项目的投资不超支,确保项目按照预算进行进行。

本文将从投资控制的目的、原则、方法、措施以及实施步骤等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方案进行探讨,旨在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

二、投资控制的目的1. 控制项目投资额度,在规定范围内保障项目顺利完成。

2. 避免项目的浪费和滥用,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

3. 保证项目投资的合理分配,避免投资分配不均带来的问题。

4. 提高投资资金利用率,减少投资资金的闲置。

三、投资控制的原则1. 合理确定项目的投资预算,确保实现投资控制目标。

2. 建立严格的预算执行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严格控制项目合同金额,避免因变更等原因导致项目投资超支。

4. 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

四、投资控制的方法1. 制定完善的投资控制制度,确保投资管理运作顺畅。

2. 建立投资控制的决策流程和审核程序,严格控制项目经费支出。

3. 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4. 加强项目投资的信息披露,提高投资管理的透明度。

五、投资控制的措施1. 加强投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项目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2. 做好项目资金需求的统筹安排,保障项目经费的使用和支出。

3. 建立健全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的资金流转和使用。

4. 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六、投资控制的实施步骤1. 制定项目投资控制方案,明确投资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2. 指定专门的投资控制人员,负责项目投资的监督和管理。

3. 建立投资控制的内部审批程序,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 定期对项目的投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加强项目投资的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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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项目投资,保障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属(管)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秉承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需求的宗旨,坚持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原则,做到以投资计划指导项目概算,项目概算限定工程预算,投资控制保障合理决算,消除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

第四条基建办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审计办负责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参与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管理;财务办负责全过程资金计划和支付的控制。

第五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对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中的重要业务以及业务部门履行管理责任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立项审批阶段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立项应遵从有关规定,项目建议书阶段应论证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功能定位,初步确定建设标准,并对总计划投资和投资效益分析等内容进行论证分析。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复后,由基建办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方案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应根据项目建议书阶段确定的建设规模、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充分做好前期研究工作,确定设计任务书,完善设计方案并根据设计方案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严格按照国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避免投资估算内容的重复、缺项、漏项,编制质量和深度应达到国家的相关规定。

可行性研究报告**院务会会批准后,由基建办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第八条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后,由基建办根据批复文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应遵循限额设计的原则,并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初步设计概算一般不得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总投资。

项目的方案深化阶段要征求使用单位意见。

基建办在征求使用单位对初步设计方案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后,在不突破前期论证确定的建设规模、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的前提下,组织设计单位优化调整初步设计文本和概算并形成送审稿。

初步设计文本和概算送审报批前应报院务会审核。

第九条基建办应根据院务会审核意见,组织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本和概算进一步进行优化调整,并办理报批手续。

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的初步设计概算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原则上不得调整。

第三章项目实施阶段
第十条基建办根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文件,组织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应遵循限额设计的原则,相关指标不得突破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应经过审查。

第十一条施工总承包招标应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规定,遵循“合法、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

招标文件编制应符合相关规定,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含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用款和工程尾款等)应符合**资金使用计划、投资控制目标和审计、财务等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审计办须根据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招标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基建办、审计办共同组织对招标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避免出现重复、缺项、漏项等现象,专业工程、设备材料等暂估价应有明确依据和规则。

第十三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中标价是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签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单价招标的项目,定标后投标单价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下确需变更的,应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基建办应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约定及时调整施工图预算。

基建办、审计办应根据规定共同组织对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

经**审核并取得施工总承包单位认可的施工图预算作为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

基建办应比对招标清单内容与开工后施工图纸的差异,组织设计、监理和投资控制等参建单位对差异部分进行讨论,形成施工图纸交底资料、新增单价报批资料和增减项目造价汇总,与批复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并制定应对方案。

第十五条以暂估价形式纳入总承包范围的专业工程和设备材料,基建办应与施工总承包方依法依规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分包单位与价格。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原则上不得进行设计变更,不得对工程施工中隐蔽工程量随意变更。

当必须变更设计或变更工程量时,应遵照国家、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基建办应针对工程变更和其他风险因素(如工料机价格波动、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结合工程进展情况,组织编制动态投资报告并制定应对措施方案。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及**相关规定审核、支付。

第四章竣工决算阶段
第十九条工程竣工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基建办、审计办应及时组织参建单位进行竣工结算。

特殊情况下,工程可以分阶段、分项进行结算。

第二十条竣工结算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确保各方的合法利益。

竣工结算文件编制应满足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或送审项目的相关要求和档案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基建办审核竣工结算材料后提交审计办,由审计办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审计。

第二十二条竣工结算审定后,由财务处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支付工程余款并组织项目决算。

第五章投资计划管理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后,应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实施,原则上不做重大调整。

第二十四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基建办应组织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总用款计划、分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和分年度用款计划。

计划应充分考虑报批流程、专业工程招标等情况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第二十五条如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总投资等发生重大变化,还应按照国家**的规定重新向**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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