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诉知识框架图
行政、刑诉、民诉、商经思维导图(1)

吻i正、书证、视昕资料、电子数据、证人iiEf;、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助垃笔录等和民诉几于-致,一般不会在行政法中寺E要附身份证明,否则无娘由执法λ蛊+当事λ签各{双万签各),当事λ炬签的注明颐囡(不需屡见证λ},有翼他λ在场可自翼签吕-股!£i其书面现场笔录即可,但当事人奇异议时,可以要求锢关行政执法λ员出庭说明的,i圭院可以准许(此处是出庭说明,而不是证人道b')|锢对λ行为一行政机关烟阳一倒行政行为一副一起诉卜L旦旦旦锻音乐组证明行政行为古洼的举证货侄[证据、依据、结论古法}\ \、、涉及国凉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λ古法权益[利益]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Jl: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侬职眼睛跟的证据军匮旺,可由啤瞌道行说陌芥昕颐当事人霞见//由国家高关部门保存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I 涉E国家秘密、商业秘岳、个人隐私的证据[秘密]\\掖告不可申谴法院洞殴证据\\法院不予惆取的,可以申请司怯2议-次、、~一侬申遭酒踵的证据自当事λ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将为定票根据ι但当事λ在庭前证据川←O j -般原谊规则交换过程中没再争议并记录,a嚣的证摇除外』1对第-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1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踉λ因同-行政行为;;Ji因罔类行政行为起诉的案件,法院认为可以古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回g I法院同窟+当$λ罔);;]不仅E于诉讼代表λ,也E于奠他当事λ榄告纠正违法行为莺茜依法履行职壁而使检察院的话讼浦求主部实现,检察院应当恨诉,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不懂1位察院变更诲讼晴求,ill 求确认原行为连藩,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法院可以将判决结果告知但耐班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富真他相关的职能部门I注m不是检察院密切,而是法院告知①,去律规定该民币争议邵耍行政机关先行处理②行政立案违反民!J J 诉讼昔日岱姐或协议TI细③约定仲裁或者已经提起民事诉讼对行政诉讼础诉,对已经挺起的一并审理相关民币争议不1世诉的1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殊程序国家赔偿一细It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赔偿'fj式与计�标准附带性(不可单独起诉)规范性文件必须与辙诉行政行为主闯贝菁英联性非正式立法,即规!;!以下(不吉规章}的真他组范性宜件(固务院的除外}田间忖应当在第-审开庭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E 中提出|1法院发现立件可能环合法,应当昕取立件制定机关的忽见2制定机关申洒出庭陈述怠见的,法院应当佳许3来陈述意见或者来呢供证明材料的,不能阻止法院对规范性文种进行审E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古洼的依据[但法院无仅噩撞处理)不适用叫在翩翩申予以阐明备黑间向制定机提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司法回议多部门联合制定。
法考刑法思维导图(前命题人团队制作)

犯罪客观要
犯罪行 犯罪结果
不作
刑法上的因果
犯罪主 自然人 单位
直接故 犯罪故 间接
犯罪成立要
犯罪主观要 犯罪过
过于自信的过 疏忽大意的
具体的事实错 事实认识 抽象的事实错误
正当防
违法排除 紧急避
犯
犯罪排除
被害人承诺与推定的被害
罪
责任年
论
犯罪未完成 犯罪中
责任排除 责任能 违法性认识
犯罪
一般原 单犯与共 共同犯 共同犯罪人的
图
⑪保险诈骗罪 ⑫逃税罪 ⑬非法经营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①故意杀人罪 ②非法拘禁罪 ③绑架罪 ④遗弃罪 ⑤拐卖妇女、儿童罪
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分则
①抢劫罪 ②抢夺罪 ③盗窃罪 ④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
侵犯财产权利罪 ⑤诈骗罪 ⑥敲诈勒索罪 ⑦故意毁坏财物罪
①赌博罪 ②伪证罪 ③窝藏、包庇罪 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⑤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⑥盗伐林木罪 ⑦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⑧非法持有毒品罪
①贪污罪 ②挪用公款罪 ③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贪污贿赂罪
④行贿罪 ⑤介绍贿赂罪
渎职罪 ①滥用职权罪 ②玩忽职守罪 ③徇私枉法罪
说明:由于本书体例的原因,本图并未涵盖所有的的刑法学知识点,但尽量兼顾了刑法学知识体系。
特殊问题(共犯中止、过
区分罪数的
罪数论 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
牵连犯与不可罚的事前、事
说明:由于本书体例的原因,本图并未涵盖所有的的刑法学知识点,但尽量兼顾了刑法
导论 ①刑法与犯罪概说 ②罪刑法定③原刑则法的适用范围
2020年法考左宁刑诉思维导图高清A4打印版法考冲刺高效复习框架图

刑罚执行期,若认为判决有误或罪犯提出申诉 有权转交检察院或法院处理
监狱监管人员利用职权虐待被监管人或暴力取证等,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监狱监管人员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渎职等,由监察机关立案侦查
不属于监狱管辖职权
发现漏罪 发生在监狱内归监狱管辖 中国海警局 发生在公海上的犯罪
检察院独立是检察系统整体对外独立 上下级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刑诉概述
渊源
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
宪法 刑事诉讼法典 有关法律规定和立法解释 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
刑诉与刑法的关系
工具价值 独立价值
程序(刑诉)有利于实体(刑法)实现 程序(刑诉)制约实体(刑法)事项
程序本身就体现民族、法制、人权精神 程序公正有序→无论结果何几→可接受 弥补实体法(刑法)的不足并创制 (通过诉讼实践累积,创新刑法内容)
职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
含义 各机关明确职权分工
专门机关须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
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其他法律:所有与刑事诉讼程序有关的法律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违反法律程序严重中的,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审发现一审违反程序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死刑复核发现原审判法院违反程序 非法取得;获取的不符合法定程序,且不能补正
刑诉的基本范畴
社会秩序
秩序 本身有序
法定程序
刑诉价值
公正
公正价值处于诸价值的核心地位
比例原则
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程 序
该三个价值与工具价值、 独立价值是融合关系
价
刑诉目的
效率 效益
收益(社会效果) 根本目的 维护社会秩序 直接目的 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基本理念: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概说诉讼职能:控诉、辩护、审判职能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等诉讼主体: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人民检察院(4类)立案管辖人民法院(纯自诉,可公诉可自诉,公诉转自诉)管辖公安机关总论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一般、特殊);特殊情况管辖回避:适用人员;理由和种类;程序等诉讼制度辩护与代理:辩护人;辩护的种类;刑事代理证据制度:法定种类;证据分类;证据规则;证明对象、责任、标准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其他制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赔偿范围;成立条件;当事人;审理程序期间、送达1、立案程序:材料来源;立案条件;立案程序;立案监督(控告人,检察院)2、侦查程序:基本原则;侦查行为(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技术侦查;辨认;通缉);侦查终结;补充侦查;侦查羁押期限3、起诉程序:对案件的受理;审查起诉;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3种)概述:审判原则;审级制度;审判组织(1)第一审程序:a.种类:普通程序(包括被告人认罪程序)+简易程序分论 b.进程:庭前审查;开庭前准备;法庭审判(5环节)4、审判程序 c.辅助制度: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法庭秩序(2)第二审程序:上诉、抗诉主体;理由与途径;审判原则;审理方式;审判结果(3)死刑复核程序:核准权;报请程序;复核结果;全面审查(4)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主体;申诉与受理;审判程序;5、执行程序:执行主体;各种判决的执行;执行变更程序;6、其他程序:未成年人诉讼程序;和解程序;没收违法所得程序;强制医疗程序;涉外诉讼程序by导学狮小武。
法考刑事诉讼法全部重难点知识思维导图

1.刑事诉讼法概述
2.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3.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4.管辖
5.回避
6.辩护与代理
7.刑事证据
8.强制措施
9.附带民事诉讼
10.期间、送达
11.立案
12.侦查
13.起诉
14.审判概述
15.第一审程序
16.第二审程序
17.死刑复核程序
18.审判监督程序
19.执行
20.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21.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22.缺席审判程序
2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24.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25.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
司考刑诉知识框架图

刑事诉讼法知识框架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概念狭义与广义宪法概念刑事诉讼法渊源有关法律有关法律解释有关行政法规、规定有关国际条约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基本理念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刑事诉讼目的基本范畴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阶段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概述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享有侦查权的六大机关及其分工专门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明确的职权分工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人民检擦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各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委托辩护法律援助辩护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最高、地方各级、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最高、地方(高级、中级、基层)、专门人民法院(除公安司法机关以外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公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自诉案: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证、鉴、翻近亲属的范围: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民诉、刑诉、行政法各不相同)近亲属近亲属不属于诉讼参与人,但不是完全不能参与诉讼,享有非独立的上诉权、申诉权等。
第四章管辖公安机关:一般的刑事案件,均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诽、暴、虐、侵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重婚、遗弃等又称自诉案件立案管辖公诉转自诉案件①贪污贿赂案件。
人民检察院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破坏选举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国家司法考试刑法思维导图(打印版)(可编辑)

主体、行为、结果违法构成要件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典型的犯罪构成罪刑法定原则故意、过失、目的、动机刑法概论责任要件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责任阻却事由(责任能力、认识错误、期待可能性)刑法适用范围罪刑相适应原则预备未遂未完成形态特别的犯罪构成犯罪论刑法总则概述中止共犯形态刑种主刑、附加刑继续犯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单纯一罪法条竞合从重、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连续犯量刑制度数罪并罚刑罚论集合犯概括一罪缓刑制度罪数论事后不可罚刑罚执行制度减刑、假释想象竞合犯刑罚消灭制度赦免、时效结合犯定刑一罪吸收犯牵连犯1国境内,包括船舶和航空器国内犯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犯罪地的认定属人管辖空间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无条件追究中国公民国外犯罪其他人最高刑3年以下,可不追究基本含义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国外犯保护管辖刑法适用范围思想渊源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侵犯我国或公民利益外国人危害中国及公民犯罪思想基础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预测可能性)最低刑3年以上条件刑法的溯及力成文的罪刑法定排斥习惯法时间效力犯罪地法律认为是犯罪从旧兼从轻原则原则事前的罪刑法定溯及既往的禁止基本内容严格的罪刑法定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解释罪刑法定原则明确性确定的罪刑法定刑法法规的适当禁止处罚不当罚即法益侵犯性社会危害性禁止绝对不定期刑文理解释刑事违法性立法解释不是刑法法律渊源应受刑罚处罚性刑罚概说分类司法解释违法性法益侵犯性伦理解释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有责性非难可能性基本原则刑法解释目的与态度采取客观解释论明显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传统犯罪刑事犯自然犯犯罪概说文理解释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反对与补正解释未明显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现代犯罪行政犯法定犯解释理由伦理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比较与目的解释危害国家安全国事犯罪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危害国家安全之外的犯罪普通犯罪制刑重视罪质,兼顾犯罪情节与人身危险性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相对亲告重在犯罪情节,兼及人身危险性,亲告罪罪行相适应原则量刑侵占罪绝对亲告罪质个别情况下决定宣告刑犯罪分类非亲告罪行刑重在人身危险程度的消长变化,兼及罪质和犯罪情节基本犯结果加重犯杀人罪法益侵害结果发生,犯罪行为完成即成犯盗窃罪法益侵害发生,行为终了但侵害状态继续状态犯非法拘禁罪法益侵害和犯罪行为都持续存在继续犯2行为、行为对象、结果、构成身份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要素(客观)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事实判断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其他违法性阻却事由构成要件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价值判断故意、过失、目的与动机责任要素责任要素(主观)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表明犯罪成立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责任阻却事由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否定犯罪成立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外在的、客观面的要素自由保障机能、犯罪个别化机能、故意规制机能、违法推断机能机能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内心的、主观面的要素要件要素分类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法明文规定的有体性、有意性、有害性法益侵害的紧迫性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表明无规定,实质上必备要素实行行为分类属于社会生活中被禁止的有法益侵害可能的行为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任何犯罪必备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预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部分犯罪成立要求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危害行为积极的身体举止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作为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为违法性提供证据的要素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纯正不作为犯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不为违法性提供根据,只是为了区分相关犯罪界限不作为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不纯正不作为犯并非所有犯罪都要求有实行行为多作用的人、物与组织行为对象由危害行为引起因果性犯罪构成(上)影响罪数的认定反映法益侵犯性,不等于法益侵犯性侵害性与危险性理论意义影响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判定包括现实的侵害事实和对法益的危险状态现实性特征影响过失犯罪是否成立的判定多样性客观性依据事物之间客观联系判断法定性顺序性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不可颠倒对法益的现实侵害侵害犯危害后果特征相对性原因可能是其他现象的结果,结果可能是其他现象的原因对法益侵害的危险状态危险犯规律性原因与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放火罪以当时具体情况为根据具体的危险犯复杂性存在多因多果现象假药罪以一般生活经验为根据抽象的危险犯区分罪名范围的特定性只有引起危害结果的危害行为才是原因不需因果关系行为终了与结果发生无时间间隔行为犯诈骗罪必须是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使被骗人产生认识错误,特殊性需因果关系行为终了与结果发生之间有间隔结果犯被骗人基于该认识错误处分财产,从而造成财产损失违法性构成要件内容的特定性对加重结果是过失犯罪行为因发生严重结果加重法定刑结果加重犯敲诈勒索罪必须是行为人的恐吓行为使被害人陷入恐惧心理,被害人基于恐惧处分财产,造成财产损失与犯罪行为没有关联的资格等,不属于身份特殊身份与犯罪行为密切联系抢劫罪必须是行为人的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行为压制被害人反抗,强行劫取财产。
刑法体系图 (2)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犯罪客体犯罪主体基本的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化的未完成形态修正的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犯罪一罪与数罪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非犯罪化的其他(自救行为、自损行为等)管制拘役主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刑罚的种类罚金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刑罚累犯自首量刑情节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假释刑罚的具体运用行刑情节减刑时效其它规定知识体系结构分图示例(犯罪主体)不满14周岁:对一切犯罪都不负责1. 周岁的计算2. 对8种犯罪负责3. 仅仅8种4.是指行为,而非罪名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5.转化为8种的也要负责犯罪主体不满16周岁6.盗窃、诈骗、抢夺后实施暴力的:不转化为抢劫自7.不得判处死刑(含死缓)然8.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人16周岁以上:对一切犯罪负责(含过失)犯犯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不负罪罪精神病人主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负,但主体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成年人犯罪主体盲聋哑人:负,但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体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特殊犯罪主体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定罪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单位犯罪主体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
但单罚时只罚个人表1 管辖原则比较名称适用对象★难点突破属地管辖原则(1)在中国境内犯罪and(2)任何人注意: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除外、港澳台地区除外。
(1)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境内,就视为在我国境内;(2)飞机、船舶无论在哪里,均视为在我国境内。
属人管辖原则(1)在中国境外犯罪And(2)中国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外犯罪保护管辖原则(1)在中国境外犯罪And (2)外国人And (3)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还必须(1)依据犯罪地法律和我国法律均构成犯罪;(2)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普遍管辖原则(1)国际罪行And(2)我国签署的国际条约承诺承担管辖义务既是权力,又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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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知识框架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概念狭义与广义宪法概念刑事诉讼法渊源有关法律有关法律解释有关行政法规、规定有关国际条约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基本理念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诉讼效率刑事诉讼目的基本范畴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阶段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概述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享有侦查权的六大机关及其分工专门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明确的职权分工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人民检擦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各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委托辩护法律援助辩护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章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最高、地方各级、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最高、地方(高级、中级、基层)、专门人民法院(除公安司法机关以外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公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自诉案: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证、鉴、翻近亲属的范围: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民诉、刑诉、行政法各不相同)近亲属近亲属不属于诉讼参与人,但不是完全不能参与诉讼,享有非独立的上诉权、申诉权等。
第四章管辖公安机关:一般的刑事案件,均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诽、暴、虐、侵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重婚、遗弃等又称自诉案件立案管辖公诉转自诉案件①贪污贿赂案件。
人民检察院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破坏选举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④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审判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直接管辖:①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②可中级人民法院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受理上诉、抗诉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普通案件,由上级管辖的除外地域管辖“刑诉”法24-26条“刑诉解释”2-11条专门管辖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第五章回避回避的概念回避的适用对象: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审判活动中的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回避的理由和种类理由种类: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提出主体提出时间提出方式对申请回避的特殊要求回避的程序有权决定回避的人员或组织:回避要求提出以后产生的法律后果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复议回避前诉讼活动的法律效力第六章辩护和代理辩护人的范围:可以担任与不可以担任的人辩护人的诉讼地位:独立的诉讼参与人辩护人辩护人的责任:(注意他没有控诉的义务)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辩护词的基本格式与写法自行辩护辩护的种类委托辩护法律援助辩护拒绝辩护种类刑事代理诉讼代理人与刑事辩护人的区别诉讼代理人的责任委托律师的权利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第七章刑事证据证据的基本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基本属性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证据裁判原则、自由心证原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证据种类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证据分类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关联性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自白任意规则传闻证据规则刑事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证明对象与免证对象证明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第八章强制措施种类: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概述特征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区别刑事拘留的适用拘留刑事拘留的程序逮捕适用条件逮捕的权限对几种特殊犯罪嫌疑人逮捕的审批程序逮捕的批准和决定程序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的制约逮捕逮捕的执行程序羁押必要性的审查逮捕的变更、撤销或解除强制措施的变更与解除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提起:期间、方式、条件财产保全附带民事诉讼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与审判监督程序第十章期间、送达期间与期日期间期间的计算、耽误、恢复刑诉主要期间规定送达:主体、对象、内容、方式第十一章立案①报案先接受后移送受案机关审查决定是②举报主管机关否立案③控告④犯罪嫌疑人自首属于本机关管辖公安机关或人民检立察院认为有犯罪事案实且需要追责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直接发现作出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立案决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的案件不检察院审查后发现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要求公安机关说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院提出的不立案理由究刑事案件责任且管辖正确的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在收到《要求说明不立案人民检察院认为理由不能理由通知书》后7日内将说明情况书成立的,向公安机关发出答复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应在收到通知书后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对于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第十二章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侦查行为鉴定通缉辨认技术侦查勘验、检查程序条件移送审查起诉侦查终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的处理处理撤销案件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的处理不起诉撤销案件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法庭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侦查羁押期限的起止时间侦查羁押期限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申诉、控告第十三章起诉刑事公诉制度的类型:我国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起诉概述起诉的原则:我国采用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采起诉便宜主义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提起诉讼的程序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不起诉存疑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提起自诉的条件提起自诉的程序提起自诉的程序第十四章刑事审判概述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职权主义审判模式刑事审判的模式混合主义审判模式我国刑事审判模式:审判公开原则刑事审判的原则直接言辞原则辩论原则集中审理原则审级制度:两审终审制独任制审判组织合议制种类审判委员会(注意《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等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第十五章第一审程序审查内容:《刑诉解释》180条审查方法:阅卷庭前审查审查后处理退回检察院不送材料;依法受理;终止审理或者退回审查的期限:7日内①可以召开庭前会议②开庭3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开庭前的准备③公开审理的案件,开庭3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④开庭3日前将传票及出庭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⑤开庭10日前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开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审判法庭调查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出示、核实证据公诉人发言法庭辩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进行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秘密评议评议全面评议宣判:一律公开宣判;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审查与受理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特点简易程序与“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量刑证据与量刑活动量刑建议和量刑意见量刑程序量刑中的法律援助量刑的具体程序量刑说理二审、再审案件的量刑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比较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上诉和抗诉的提起第二审程序的提起上诉与抗诉的撤回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审理方式:应当开庭审理;不开庭审理检察院抗诉或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通知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第二审程序的审理二审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后及时通知检察院查阅案件。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审理程序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查阅完毕,阅卷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二审开庭的上诉、抗诉案件可到案件发生地或原审法院所在地进行共犯中,没有商都和没有被抗诉的一审被告人的特殊规定:可以委托辩护、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可以参加法庭辩论、应当准许其出庭、应当不被加刑维持原判处理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对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及违法处理的法律责任实行逐级报请制度任何一个上级法院都有否决权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的处理审理期限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程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符合程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的处理死刑复核中的发回重审程序复核的裁判方式应说明裁判理由核准权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报请程序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流程:高级法院按二审程序提审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不上诉上诉、抗诉期满高级法院撤销原判、发回判处死刑第一检察院不抗诉后10日内报高级高法裁定维持报最审案件人民法院复核高法核准被告人上诉或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检察院抗诉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法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二审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十八章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审判监督程度的提起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再审和提审审理方式再审中的撤诉对原审被告人不出庭的处理重点审查与全面审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再审的审理程序规定中止执行及强制措施中止审理与终止审理重新审判后处理再审的期限第十九章执行执行依据概述执行机关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判决的执行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死刑停止执行程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执行的变更程序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对新罪、漏罪的处理对新罪和申诉的处理发现错判和对申诉的处理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对执行死刑的监督对减刑、假释的监督对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第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教育、感化、挽救原则社会调查原则分案处理原则特有原则不公开审理原则及时原则和缓原则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准确出生日期由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承办诉讼工作的全面性和细致性特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特别的诉讼权利严格限制强制措施的适用区别对待的起诉政策相对和缓的办案和处理方式第二十一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适用条件适用的案件范围适用的阶段达成和解的主体和解的对象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和解协议书的制作和解协议的履行达成和解协议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和解协议的反悔和解协议的无效对和解案件的处理第二十二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法律性质及使用条件侦查机关提出没收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对没收意见的审查和处理法院的管辖和审判组织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的审查和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公告的内容及方式利害关系人的认定及其申请参加诉讼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程序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第二审程序终止没收程序案件的审理审理过程中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没收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救济程序第二十三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特征使用条件启动程序决定程序救济程序交付执行解除程序检察监督第二十四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适用案件范围概述适用的法律适用中国刑事法律和信守国际条约相结合的原则特有的原则外国籍犯罪当事人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原则适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外国籍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辩护或代理的原则管辖将特定事项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特有制度探视、会见在押的外国籍被告人公开审理限制出境和暂缓出境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的运用法律依据刑事司法协助主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