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记住的中国历史上不平等条约签订时间及内容
你猜我猜:中国近代史上的那些不平等条约,这些就是你要的知识点

你猜我猜:中国近代史上的那些不平等条约,这些就是你要的知识点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是指那些在近代中国与外国列强签订的具有不平等性质的条约。
这些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的领土、主权和利益受到严重侵犯,丧失了国家的独立和尊严。
以下是关于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的相关参考内容。
1.《南京条约》(1842年):作为鸦片战争的结果,清朝政府与英国签订了这个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规定中国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开放五个通商口岸,赔付巨额赔款,并对英国人在华特权地位进行了确立。
2.《天津条约》(1856年):签订于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清朝政府被迫签署。
条约规定中国对外商开放更多通商口岸,承认英法两国在华特权,赔偿巨额赔款,并将中国领土香港岛的割让扩大到九龙半岛。
3.《马关条约》(1895年):签订于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中国清朝政府被迫签署。
条约规定中国割让台湾和澎湖群岛予日本,赔偿巨额赔款,并将中国对外通商关税自主权削弱。
4.《辛丑条约》(1901年):签订于八国联军侵华后,清朝政府被迫签署。
条约规定中国赔偿巨额赔款,并将北京等地开放给八国联军成员国的驻军,丧失了中国的主权和独立。
5.《辛丑和约》(1901年):签订于八国联军侵华之后,清朝政府被迫签署。
和约规定中国赔款,并将外国使馆掌握的管辖权扩大到中国内地,给外国使馆和驻军以更大权力。
6.《九国公约》(1922年):签订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凡尔赛和约》会议上。
条约规定中国重新承认前述不平等条约,并丧失了对外交和安全事务的主权。
以上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些不平等条约的相关参考内容。
这些条约对中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使中国的国家利益受到了严重侵犯,并导致中国陷入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状态。
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也成为了中国近代民族觉醒和反侵略斗争的导火索,激发了中国人民对于民族独立和国家尊严的追求。
公务员考试-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一、《南京条约》1.1842年中英签订。
又称“万年和约”、“白门条约”、“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2.影响《南京条约》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其与作为附约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产生重大历史影响。
从社会性质上看,《南京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政治上,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完整遭到破坏,开始丧失了政治上的独立地位。
经济上,中国的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由于战后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入侵而逐渐解体,中国经济也逐渐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附庸。
依据革命史观,随着社会性质的改变,阶级斗争的形势也发生了变化。
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开始转变为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
社会革命任务(革命对象)也发生变化,中国人民肩负起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和反对本国封建统治的双重革命任务。
对英国来说,《南京条约》将其军事侵略的结果确定下来。
而《南京条约》及其附约赋予的各项特权,有利于其进一步扩大对中国的商品倾销和资本输出,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同时,也便利了其对华政治控制、文化渗透。
二、《虎门条约》1.1843年中英签订。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双方达成海关税则,22日,英方在香港首先公布了《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10月8日,清朝钦差大臣耆英、英国驻华全权公使璞鼎查各自代表两国政府在广东虎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又称《虎门条约》。
先前公布的《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作为《虎门条约》的附件,也正式成立。
2.作为《南京条约》的附约,其中满足了英国的协定关税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的要求。
《虎门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的主权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进一步损害了中国的权益,给中国的社会与经济发展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
中国历史中的五大条约

中国历史中的五大条约介绍---------------------------------------------------------------------- 中国历史中的五大条约是指中国在面对外国势力侵略和压迫时签订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五个条约。
以下是对这五个条约的简要介绍:1、南京条约(1842年):南京条约是中国与英国签订的第一份不平等条约,结束了第一次鸦片战争。
根据该条约,中国割让香港给英国,开放五个通商口岸,赔偿战争损失,并接受一系列不平等条款。
2、天津条约(1858年、1860年):天津条约是中国与英国、法国、俄罗斯等签订的一系列条约。
根据这些条约,中国进一步开放了许多港口供外国贸易使用,赔偿了战争损失,并允许外国驻军在中国境内,使中国进一步失去主权。
3、辛丑条约(1898年):辛丑条约是中国与列强签订的一系列条约,被称为《辛丑和约》,也被称为“九国公约”。
根据该条约,中国割让大片领土给俄罗斯、德国、法国、英国等国,赔偿巨额赔款,限制中国的军事力量,并使中国深陷于列强的控制之中。
4、马关条约(1895年):马关条约是中国与日本签订的,结束了中日甲午战争。
根据该条约,中国割让台湾和澎湖群岛给日本,支付巨额赔款,以及开放若干港口供日本贸易使用,标志着中国沦为殖民地列强之一。
5、五四运动后的《凡尔赛条约》:凡尔赛条约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法国凡尔赛签订的和约,影响了全球各地。
中国作为战胜国的一员,但由于凡尔赛和约中将德国在山东的既得权益转让给日本,引发了中国群众的强烈抗议,使中国更加意识到自身的弱势和民族危机,促进了五四运动的爆发。
这些条约的签订和其所造成的不平等对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激起了中国人民的爱国热情和反帝斗争的火焰。
同时也成为中国历史上的耻辱和教训,推动了中国的近代化和民族复兴的进程。
中国近代史上三大不平等条约简表

中国近代史上三大不平等条约简表中国近代史上的三大不平等条约是《南京条约》、《辛丑条约》和《马关条约》。
这些条约对中国的领土主权和国家独立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也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的耻辱。
1.《南京条约》(1842年):《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由清朝与英国签订。
该条约是由鸦片战争结束后签订的,对中国的开放程度和领土割让程度造成深远影响。
主要内容包括:(1)割让香港岛给英国;(2)赔偿二千五百万元白银;(3)开放五个通商口岸;(4)赔偿英国战争损失;(5)给予英国在华教士的特权等。
《南京条约》使中国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境地,对中国的独立和主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2.《辛丑条约》(1898年):《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二个不平等条约,由清朝与俄国签订。
该条约是在甲午战争后签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割让外东北三个省给俄国;(2)赔偿两亿两白银;(3)允许俄国在中国境内修筑铁路等。
《辛丑条约》进一步削弱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主权,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状态。
3.《马关条约》(1895年):《马关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三个不平等条约,由清朝与日本签订。
该条约是在甲午战争后签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割让台湾和澎湖群岛给日本;(2)赔偿两亿两白银;(3)开放多个通商口岸;(4)允许日本在中国开展商业活动等。
《马关条约》使中国的领土主权进一步遭受了削弱,中国陷入更加半殖民地化的状态。
这三个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对中国的近代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们使中国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态,削弱了中国的主权和独立,导致了中国国力的衰落和社会的动荡。
这些条约的签订,也使中国人民对外国侵略者和不平等条约感到极大的屈辱和愤怒,催生了中国人民反抗外国侵略的民族觉醒运动。
这些条约的签订,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和国家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一页。
中考历史专题复习《不平等条约》专题

中考历史专题复习
《不平等条约》专题
1.中英《南京条约》(1842年)——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内容:①割香港岛给英国;②赔款2100万元;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④协定关税(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
2.《南京条约》附件(1843年)
内容: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地建房的权利。
3.《天津条约》(1858年)
内容:①外国公使进驻北京;②增开10处通商口岸;③外国商船和军舰可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④赔款。
4.《北京条约》(1860年)
内容:①增开天津为商埠;②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③增加赔款。
5.俄国侵占我国北方领土及不平等条约
6.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
内容:①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②赔款白银2亿两;③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④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7.《辛丑条约》
内容:①赔款白银4.5亿两,以海关等税收作担保;②严禁人民参加反帝活动;③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驻兵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④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由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居住。
中国签订过的不平等条约及内容

中国签订过的不平等条约及内容1、1842.8.中英《南京条约》∶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税税率,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2、1943.中英签定《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条约.英国从中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的特权。
3、1944.美国强迫中国签定《望厦条约》。
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同时还扩大了侵略权益。
如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各通商港口“巡查贸易”;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等。
4、1944.冬,中法《黄埔条约》,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
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5、1858.分别与俄、美、英、法签定《天津条约》∶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增开牛庄、淡水、南京、汉口等十处为通商口岸;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外国人可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传教;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6、1960年,与英法分别签定《北京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条约内容:·请政府承认《天津条约》继续有效;·增开天津为商埠;·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准许华工出国;·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7、1885年《中法新约》规定: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在中越边界开辟商埠;中国日后在广西、云南修筑铁路应与法国商办;法国从基隆和澎湖撤军。
这样,法国不仅达到了侵略越南的目的,还最先取得了在中国修筑铁路的特权。
法国侵略势力从此伸入我国云南、广西,中国西南的门户被打开了。
8、1895.4.中日《马关条约》的主要内容:·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到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中国不平等条约的顺序及内容

中国不平等条约的顺序及内容近代不平等条约在初高中历史教科书均有提及,但相信大多数同学都已经还给老师了,每个条约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考试方向虽然繁杂,但是记忆难度并不高。
自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5年“满洲国”覆灭,满清集团和外国侵略者共签订不平等条约1100多个,下面只是简要列举一些影响比较大及具有特点的。
1842年-《南京条约》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向英国割让香港岛。
1858-《天津条约》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主要包括《中俄天津条约》、《中美天津条约》、《中英天津条约》和《中法天津条约》。
1858-瑷珲条约1858年5月28日在瑷珲(今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签定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
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只航行;当时清政府拒绝批准该条约。
1860年订立中俄《北京条约》时清政府始予认可。
1860-北京条约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不列颠(英)帝国、法国、俄罗斯帝国(沙俄)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清政府委任钦差大臣奕䜣作为谈判及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在北京礼部衙门,今天安门广场东南角。
1885-中法新约1885年6月9日由清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法国公使巴德诺在天津签订。
为中法订立的即黄埔条约以后的条约,共十款。
1864-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10月7日清廷代表明谊等与沙俄代表巴布科夫等在塔尔哈巴台订立,又称“塔城议定书”或“塔城界约”,是沙皇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割占中国西北地区领土(今称外西北)的不平等条约。
1895-马关条约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
24条不平等条约

24条不平等条约不平等条约是指一些国家在以往历史上签署的对同等地位国家极不公平的条约。
这些不平等条约剥夺了被签约国的主权,限制了其发展和独立性。
以下是24条不平等条约的描述和解析。
1.《南京条约》:签订于1842年,结束了第一次鸦片战争。
该条约割让香港、开放五个通商口岸,赔偿巨额赎款,确立了不平等贸易关系。
2.《天津条约》:签订于1856年,结束了第二次鸦片战争。
条约赋予外国公使在中国的额外权利,扩大了对华洋务运动的影响。
3.《北京条约》:签订于1860年,结束了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全面战争。
条约割让了热河、新疆等地,赔偿巨额赎款,允许外国军舰在北京派驻。
4.《巴塞尔条约》:在1898年美国西班牙战争中,西班牙割让了菲律宾、关岛和波多黎各给美国。
5.《辛丑条约》:签订于1895年,结束了甲午战争。
条约割让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
6.《下关条约》:签订于1895年,结束了中日甲午战争。
条约割让了辽东半岛给俄罗斯。
7.《马关条约》:签订于1895年,结束了中日甲午战争。
条约将台湾彻底割让给了日本。
8.《辛丑和约》:签订于1901年,结束了八国联军侵华时的战争。
条约割让港澳等地,并恢复对外贸易。
9.《塔菲尔条约》:签订于1901年,结束了英国对萨福基斯坦的入侵。
该条约确立了英国对萨福基斯坦的殖民统治。
10.《华盛顿条约》:签订于1900年,结束了义和团运动。
该条约要求中国支付巨额赔款,并将外国军队驻扎在华。
11.《乌得勒支条约》:在1713年,西班牙割让了菲律宾、关岛和波多黎各给美国。
12.《凡尔赛和约》:签订于1919年,结束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条约迫使德国承担大量战争赔款和领土割让。
13.《纽约条约》:于1947年签订,结束了二战后的美日占领。
该条约限制了日本军事力量,确保了美国的军事存在。
14.《塞维尔条约》:签订于1920年,确定了鼠疫疫苗即使世界上供给不足时,也应该向英国供给的规定。
15.《洛桑条约》:在1923年,正式结束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土耳其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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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记住的中国历史上不平等条约签订时间及内容
从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1842)到八国联军战争(1900——1901)的六十多年中,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多达数十个。
这是帝国主义侵华的历史罪证,也是旧中国统治者丧权辱国的记录,中国人民永远不能也永远不会忘记这些历史!当然中国历史上不平等条约签订时间和内容也是各位出题老师的宠儿,中国历史上不平等条约都有哪些你需要了解一下~
『第一次鸦片战争签订』
第一次鸦片战争中除了签订的这些不平等条约需要大家格外了解和以及之外,还有很多常考的知识点也是需要大家需要去了解的,看看第一次鸦片战争的重点考点都有哪些吧~
①中英南京条约
又称《江宁条约》。
1842年8月29日签订。
条约规定:
1.中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港口;
2.割让中国领土香港;
3.中国赔偿二千一百万。
1843年7月22日和10月8日,又签订了两个补充条约:《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
进一步规定了英国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
1.压低中国关税,规定进口税率5%;
2.允许外国兵船停泊在中国通商港口;
3.准许英国在“五口”租界。
②中美《望厦条约》
1844年7月3日签订。
又称《五口通商章程》。
条约使美国取得了英国《南京条约》同样的特权,并又规定:扩大领事裁判权,允许美国兵船自由出入中国通商港口。
③中法《黄浦条约》
1844年10月24日签订。
即《五口贸易章程》,使法国除取得了英、美在中国的同样特权外,还增加:
1.允许和保护在通商港口建造天主教堂和坟地;
2.取消清政府对天主教的禁令,发还教堂。
『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
第二次鸦片战争涉及的考点来说可谓是考生备考的重灾区,光是需要大家重点记忆的条约名称和时间就达到了14个之多,第二次鸦片战争考点讲解也许能帮你更好的理清各考点之间的联系~
①中英《天津条约》
1858年6月26日签订。
主要内容是:
1.英国公使得驻北京,并在通商港口设领事馆;
2.增开南京、台南、汉口、九江等九个通商口岸;
3.英国人可以往内地游历、通商;
4.英国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往来;
5.中国给英国赔偿白银四百万两等。
②中法《天津条约》
1858年6月27日签订。
使法国除取得英国上述特权外,又规定:
1.允许天主教入内地自由传教;
2.法国兵船可以在通商口岸停泊;
3.中国给法国赔款白银二百万两。
③中俄《瑷珲条约》
1858年5月签订。
主要是:
1.中国将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的大片领土割让给俄国;
2.乌苏里江以东至海的中国土地改由中俄共管。
④中俄《天津条约》
1858后6月13日签订。
主要是:
1.允许俄国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南、琼州七口通商;
2.准许在中国设领事,并派兵船在通商口岸停泊;
3.准许俄国教士入内地自由传教;
4.日后中国若给其它国家以通商等特权,俄国得一律享受。
⑤中美《天津条约》
1858年6月18日签订。
主要是:
1.美国公使驻北京;
2.增开潮州(汕头)、台南通商;
3.扩大最惠国待遇等。
⑥中英《北京条约》
1860年10月24日签订。
又增加:
1.开天津为商埠;
2.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
3.割占九龙司地方一区;
4.增加赔款为八百万两。
⑦中法《北京条约》
1860年11月2日签订。
又增加:
1.开天津为商埠;
2.准许法国招募华工出国;
3.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土地,建造自便;
4.增加赔款为八百万两。
⑧中俄《北京条约》
1860年11月2日签订。
增加:
1.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东至海的大片中国领土划给俄国;
2.规定蒙、新西北边界,割占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大片中国领土;
3.开放喀什噶尔为商埠等。
⑨中美《续增条约》
1868年7月28日签订。
1.扩大掠夺华工;
2.美国可在中国设学校;
3.对侨民不得“欺侮凌虐”。
⑩中葡《天津条约》
1887年12月1日签订。
主要是:
1.允许葡萄牙永驻澳门;
2.同样享受英、美等在中国的特权。
⑪中俄《伊犁条约》
1881年2月24日签订。
主要是争夺伊犁河流域的中国领土,并将兵费增为九百万卢布。
⑫中英《烟台条约》
或称《滇案条约》,1876年9月13日签订。
主要是:
1.英国得派员至云南调查;
2.英国可经甘肃、青海、四川等地进入西藏,转赴印度;并可由印度进入西藏;
3.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
4.租界免收洋货厘金;
5.减少进口税;
⑬中法《会议简明条约》
1884年5月11日签订。
1.清政府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不平等条约;
2.允许在中越边境开埠通商;
3.调回在越南的中国军队。
⑭《中法新约》
又称《越南条约》,1885年6月9日签订。
除要中国承认法国在越南的特权外,还降低了中越边界的进出口税率;日后中国修筑铁路应向法国商办;法国退出台湾、澎湖。
『甲午中日战争时订立』
①中日《马关条约》
1895年4月17日签订。
主要是
1.中国承认朝鲜由日本控制;
2.日本强占台湾、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
3.赔偿日本军费二亿两;
4.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5.允许日本人在各通商口岸任便设领事馆和工厂;
6.日军占领威海卫,俟赔款付清后才撤退。
②中日《交收辽南条约》
1895年11月8日签订。
竟要清政府以三千万两“赎回”辽东半岛。
『八国联军战争时订立』
相对于两次鸦片战争来说,甲午中日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涉及到的条约内容对考生来说可是一个大大的福利,只有一个需要重点记忆的内容,但涉及的国家之多也需要大家做详细了解呦
①《辛丑条约》
1901年9月7日,清政府与英、美、俄、德、日、法、意、西班牙、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十一国签订。
主要是:
1.中国赔款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合计达九亿八千多万两;
2.将北京东交民巷划为外国使馆区,中国人不准居住;
3.拆毁大沽炮台及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外国军队驻扎北京和从北京到山海关沿线的十二个重要地区;
4.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与诸国仇敌”的各种组织,违者处死。
5.各地官员如发生“伤害诸国人民”事件,必须立即镇压,否则立即撤职,永不任用;
6.清政府承认附和义和团的错误,向帝国主义“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