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类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基建类项目工程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更好地规范、完善和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特编写了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并执行。
二、项目立项阶段管理1. 项目前期调研在项目立项前,项目部需对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包括项目可行性分析、市场调研、土地情况等方面的工作,制定调研报告并提交给公司审批。
2.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需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并成立项目组织机构。
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等重要职位,并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3. 编制项目概预算项目立项后,项目部需立即开始编制项目概预算,包括项目总投资、工程量清单、工程验收标准等,并进行评审。
4. 编制项目施工方案项目施工方案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包括工程进度计划、人员配置、安全措施等,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5.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立项后,项目部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投资回收期、风险评估等,确保项目经济效益。
6. 签订合同项目立项后,项目部需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供货合同等,明确各方责任与权利,并履行约定。
三、项目实施阶段管理1. 施工管理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经理应负责组织实施项目,保证项目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
具体管理包括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管理、质量控制等。
2. 质量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需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各项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安全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部需重视安全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4. 进度管理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定期开展进度分析、调整计划。
5. 资金管理项目部需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包括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费用控制、资金结算等。
6. 环境保护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关注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保护周边环境。
7. 文档管理项目实施阶段需建立完善的文档管理制度,包括合同文件、工程图纸、报批文件等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决策科学合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我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特点和基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基建工程项目,系指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其他自有资金和贷款等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等工程项目及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其他工程项目。
包括工程项目中涉及的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审计、原材料采购等项目。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坚持集体领导。
新建、改建、扩建、装饰等工程项目须集体研究决定,少数服从多数,不得个人独断。
坚持科学决策。
重大事项须广泛征求有关专家、专门机构、使用单位和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坚持程序规范。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必经程序不得简化。
坚持运行公开。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任何人不得暗箱操作。
第四条成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审领导小组。
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是基建工作执行机构,对主任办公会负责;监审领导小组是基建工作监督机构,独立行使基建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职责,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总经理、主任办公会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基建工作情况汇报,负责审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建规划、投资规划、设计委托书、初步设计方案、重大变更调整等事项。
总经理、主任办公会对审议情况形成会议纪要。
第五条基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严格实行公示制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立项审批第六条基建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发展规划,提出拟建项目的有关意见,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功能、标准、环境影响、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等充分论证,形成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设方案。
方案提交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经主任办公会、总经理审议、研究决定。
重大投资项目,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常设主席团)审议通过。
资金准备不充分的、未经专家评议论证的项目严禁提交主任办公会、总经理审议。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一、前言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桥梁、铁路、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项目。
2. 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3. 项目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各职能部门协助项目部门,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4.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和移交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三、项目立项阶段管理1. 项目启动(1)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确定项目经费,编制项目预算计划和投资方案。
2. 项目规划(1)组织编制项目规划书,包括项目范围、工期、质量、成本等内容。
(2)明确项目分工和责任,确定项目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
四、设计阶段管理1. 设计编制(1)综合各方面需求,组织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提交审批。
(2)设计负责人负责设计过程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
2. 设计审查(1)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评审,明确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设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五、施工阶段管理(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的控制。
(2)每日召开施工例会,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2. 安全生产(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
(2)严格遵守现场作业规程,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
六、验收阶段管理1. 竣工验收(1)项目部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2)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2. 完工移交(1)工程竣工后,项目部门组织移交工程资料和设施。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办法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质量,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基建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基建项目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安全高效、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的原则。
第四条基建项目管理应遵循诚实守信、重视品质、严格执行、监督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管理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六条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确定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八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监理、质量检测等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确保其独立公正、科学准确、有效高效。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确保项目安全、高效实施。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项目审批和备案制度,规范各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项目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参与方提高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第十四条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立项、招标选址、可行性研究等工作,项目管理部门应依法组织开展。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项目立项程序,详细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计划和工程设计等内容。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确定项目招标选址方式,确保招标过程公正公平。
第十七条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评估,确保项目方案合理可行。
第十八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项目经济效益评估制度,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确保项目投资安全。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部机关及部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由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工作。
驻部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总投资估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单纯购置等国家规定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第五条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3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由部规划财务司组织审批,其初步设计(概算)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部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其次章项目申报审批第六条依据相关规划,我部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有基本建设任务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申报纳入我部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托付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询问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和初步设计,与申报文件一并报送我部。
(一)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划、行业政策和自身进展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
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二)可行性讨论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编制可行性讨论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平安卫生和能源节省评价、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支配等。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基建、监察、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建设计划的制定(一)行政后勤处根据科教研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编制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作为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依据。
(二)行政后勤处根据院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和基建工程的轻重缓急,并视专项资金情况编制院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基本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工程设计(一)总体规划应本着既符合教科院的长远发展需要,又能够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由行政后勤处提出初步设想方案,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二)单体工程设计,由使用单位提出对建筑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由行政后勤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基本建设工程的招标工程招标应本着优质、低价、高效的原则,按照市建委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审计部门会同市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标,从信誉高、有能力的施工企业中选拨施工队伍。
(二)由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审计部门以施工图纸和预算定额为依据,共同编制标的。
(三)组织有关部门与市建委招标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评标,选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四)经市建委批准以议标的形式进行工程招标的工程项目,由主管院长组织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审计部门按照质优低价的原则(按间接费用定额下限取费的方式确定工程造价),从质量、信誉好的施工企业中筛选施工单位。
四、基本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院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基本确定后,应立即着手完成下述各项审批程序,以确保年度计划的落实。
(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年度基本建设施工计划;(二)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基建项目报建手续;(三)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完成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四)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并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五)向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保统筹手续;(六)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七)会同市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确定施工单位;(八)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办理施工许可证。
(最终版)基建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属公司在疆新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线路工程项目、装饰工程、防腐工程、技改及安措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基建工程项目)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职责划分(一)总经理是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基建项目的全面领导工作.(二)各基建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工程计划的编制、设计图纸的会审评审、工程材料和设备验收、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验收和评定、各类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三)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各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抽检、验收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协调工作。
(四)项目监理依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等代表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对被监理工程的质量担负监理责任.(五)各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对所承包基建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负责.(六)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监督和认证管理。
(七)基建工程项目审批权限:投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审批;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在3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必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第四条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项目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实行经济合同制,明确各自经济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建设工期,争取早日达产见效.第五条在项目基建期间,各项目部负责妥善保管本项目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竣工后统一转公司综合部归档。
第六条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监督、跟踪合同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和细节,并做好各分包合同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要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公司基建部工程制度管理

公司基建部工程制度管理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基建部的工程制度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工程制度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工程制度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部所有工程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环境保护、安全防护等工作。
三、责任分工1. 基建部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程制度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工程部主管:负责具体的工程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
3. 工程质量监督员: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 安全管理员: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安全措施,并监督全面实施。
5. 环保专员:负责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工程设计1. 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设计方案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工程设计中应考虑相关安全和环保因素,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3. 工程设计文件应详细完整,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工程概况等内容,并应妥善保存。
五、工程施工1. 工程施工应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2. 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措施,保障工人和施工环境的安全。
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4.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后方可移交使用。
六、工程验收1. 工程验收应由工程部门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方面。
2. 工程验收后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直至符合相关标准才能移交使用。
七、工程管理记载1. 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2. 工程管理记录应妥善保存,方便查阅和追溯。
八、违规处理1. 如有违反工程制度管理办法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整改,并接受公司的处理。
2. 严重违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纪律处分、追究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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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企业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为健全本集团内部管理机制,针对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对土建工程管理的要求,本着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宗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土建工程项目报批制度
1、企业新建、扩建、技改的所有土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0元以上)由待建单位做好项目概算计划报告书,报送集团总部审批。
2、经总部审核批复后,企业才能依据批复报告内容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并报送总部存档。
3、企业必须做好土建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充分人力、物力保证。
二、建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根据土建工程项目的规模及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成立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在企业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由有关业务骨干,技术人员组成,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对集团董事长直接负责。
项目组设置:(4~6人)
组长:项目负责人一名(企业副总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一名(企业技术骨干担任)
其他组员:
质量监督员:一名以上(工程技术骨干组成)
安全监督员:一名以上(业务骨干组成)
核算员:一名(负责资料整理存档,签证核准)
项目验收特派员:一名(项目改建所在单位负责人)
项目组内部管理实行以组长为中心,在组长的带领下, 制定各小组成员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职责,协调相互之间的协作关系。
小组成员按照所制定目标
开展工作,各负其责,互相配合。
企业总经理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并每两周向集团公司作书面汇报。
三、项目工程发包制度管理
1、建筑工程发包形式:工程项目有两种发包形式,一、包工包料;二、包工不包料。
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合以第一种形式,即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工程。
对工程项目已做好施工图设计的,可选择总价包干的形式进行发包;对未进行图纸设计的工程,可选择以实施现场签证,以总价下浮方式最终确认工程造价的形式发包。
2、招标方式:在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详细预算的基础上,都应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工程发包,参加投标的工程单位应具备有相关资质及施工经验;公开招标的应聘请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招标;邀请招标的,公司成立评标小组,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参加进行招标。
采取什么招标方式发包工程,由建改企业提出意见,报集团公司同意,并在集团公司的成员指导下进行招标。
3、合同签定:发包后项目组要以合同或协议形式确定发包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由律师审核后签订.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合同签订建立逐级审批程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律师企业负责人。
4、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包括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合同资料归档制度。
5、项目发包过程中的进展情况须及时向董事长口头汇报,发包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汇报,由集团存档。
四、土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这是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投资额在100万元
以上单项工程,应聘请专业的监理公司,项目部设置专职的工程质量监督员,负责项目的现场监督及指导,实行三级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施工队自检,质量员(监理工程师)常检及项目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抽检等工作;以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还要将工程质量管理的过程分为:(1)、事前控制:必须做到施工前组织施工图纸审核及技术交底工作。
核实和补充对现场调整及收集的技术资料,应确保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建立保证工程质量的必要试验设施。
(2)、事中控制:即对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所有与施工有关方面的质量控制,也包括施工过程中的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
(3)、事后控制: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建设项目)及其有关方面(质量档案)的质量进行控制。
2、项目进度管理制度
为能使项目顺利按计划完成,必经严格按合同工作要求计划用工及材料调配工作,制定进度计划表,加强对施工队的协调工作,采取灵活,紧奏的穿扦交叉施工方法,做到有预见性,及时性随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项目能按时保质完成。
还必须进行目标进度管理:
(1)、对于能分解建设工程项目,应根据尽早提供可动用单元的原则,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建设,以尽早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2)、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参考同类建设工程的经验来制定施工进度目标,避免只按主观愿望盲目确定进度目标,从而在实施过程中造成进度失控。
(3)、合理安排土建与设备的综合施工。
(4)、做好资金供应能力,施工力量配备、物资供应能力与施工进度的平衡工作,确保工程进度目标的要求。
(5)、对外部协作条件的配合情况要有预见性。
(6)、充分考虑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限制条件。
3、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尽可能地按计划,按图纸预算的投资额进行控制管理。
实施监控管理步骤有:
(1)、现场工程项目签证管理;由项目组成员组成(三人以上)工程量签证组,对在施工过程中的超深、超出预算部分的基础及稳蔽工程量进行认真核测,由施工方、监理方及项目组成员共同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原始认证依据;否则不予结算。
(2)、进场材料验收管理
对包工包料形式工程项目,项目组在施工方进场的主要原料(水泥、钢材)都必须由质量监督员审核材料的质量,产品规格,确认为合格品后方可使用。
对包工不包料方式的进场建筑材料应由项目组成员负责采购验收材料数量、质量。
严格按采购验收制度执行;施工队要有项目组成员签字的领料手续才能使用。
(3)、对于一般市场浮动的包干工程项目材料价格按预算价格执行;浮动指标超过原定价格的10%以上时(不含10%)才能追加到工程造价内,审核手续也要按原始签证制度执行。
(4)、工程款支付管理
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控制;不主张开工备料款支付;工程预付款要按施工队已完成的工程量80%支付进度款,每笔进度款必须经过项目组成员逐级审核签字后才能支付,不能超支。
留5%质保金,剩余工程款在最后完工通过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造价结算书一次付清。
(5)、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对项目组各种管理费用或间接费用开支建立逐级审批制度;项目组经费开支由企业总经理审批。
4、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以人为本,安全生产是项目管理顺利进行的保证,除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范操作及管理以外,还必须设置专职的安全监督员,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全程检查监督每个生产环节及有安全隐患的部位,以防为主, 进行必要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五、项目验收制度
1、每完成一分项工程(如土方开挖、装模、钢筋绑扎、混泥土捣制等)都应由施工队申请项目组成员参加并组织有关设计、监理等有关技术员现场验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每完成一分部工程(如主体工程、扶灰工程、安装工程)都应由监理或项目组提出并组织设计、监理、质检等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
3、每单位工程项目竣工后(如厂房、车间、仓库、宿舍等)都要由项目组提出由企业负责人、集团总部组织有关设计、监理、质检等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结算程序及设备安装工作。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
(1)、建设项目按照工程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已全部施工完毕,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能够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
(2)、交工工程达到窗明地净,水通灯亮及采暖通风备正常运转。
(3)、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构成生产线,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4)、职工公寓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能适应生产的需要。
(5)、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6)、建筑物周围2.m以内的场地清理完毕。
(7)、竣工决算已完成。
(8)、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交工要求。
建筑工程项目总验收由项目组提交有关资料给集团总部决定并组织有关专家及部门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