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规定
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管理规定模版(3篇)

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与正常运行,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的相关管理事宜。
第三条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应遵循安全、务实、高效的原则,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二章中学基建维修的管理第五条中学基建维修以保证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与正常运行为目标,建立专门的维修管理制度,负责日常维修及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第六条中学基建维修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建筑、设备维修、道路维护等。
第七条中学基建维修负责人应将中学基建维修工程计划提前报批,并明确工程项目、时间安排、费用预算等。
第八条中学基建维修工程需经过维修负责人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
第九条中学基建维修工程应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工程内容或超出预算。
第十条中学基建维修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第十一条中学基建维修工程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中学基建维修负责人应及时上报维修工程的实施情况和维修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维修工作进展。
第三章中学零工使用的管理第十三条中学零工使用应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零工的数量和工作时间。
第十四条中学零工使用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有相应的技能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岗位。
第十五条中学零工使用需经过校方批准,签订零工使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费用标准等。
第十六条中学零工使用期间,应严格执行工作台帐,做好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零工的安全。
第十七条中学零工使用结束后,应进行工作总结和结算,专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支付工资。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相关负责人应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停工整顿、暂停使用等。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等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维修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科学管理,合理使用;3. 及时维护,确保设施完好;4. 严格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学校基建维修计划;3. 监督检查维修工程质量和进度;4. 协调解决维修工作中的问题;5. 收集、整理维修资料,建立维修档案。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基建维修项目及流程第七条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分为以下几类:1. 重大基建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2. 一般维修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3. 零星维修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八条基建维修项目流程:1. 事前论证:由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论证,编制项目预算;2. 立项审批:根据项目投资额,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项审批;3. 招标投标: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组织招标;4. 施工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5.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组织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整改;6. 竣工决算:对工程进行决算,审计。
第九条零星维修工程可由学校直接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
第四章维修资金及结算第十条学校基建维修资金由学校财政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维修资金结算流程:1. 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报告;2. 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审核结算报告;3. 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并支付工程款。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学校对基建维修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基建维修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参与人员的安全。
适用于所有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及相关人员。
二、责任和义务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
2. 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项目经理的安全工作。
3. 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4. 计划、设计、施工等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安全风险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安全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的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参与人员应按照安全管理计划执行工作,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4.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要求,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相关培训。
四、安全培训和考核1. 参与人员在进入工程现场前,应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 根据工程需要,定期组织相关安全培训和考核。
3.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且经教育不改的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包括罚款、暂停工作等。
五、工程现场安全管理1. 工程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示,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辨认。
2. 临时设施的搭建、使用和拆除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
3. 空间有限的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4.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并有专人负责卫生和垃圾清理。
5. 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六、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伤者及时获得救治。
2. 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负责人,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3. 根据事故性质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危险源及风险控制1. 参与人员应清楚了解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和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安全人员应对危险源进行严格的管控,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确保所用设备的安全性能良好,并保证设备的正确使用。
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办法1. 前言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是保障校园建设和维护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校园安全,本文档制定了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2. 监管机构及职责2.1 监管机构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由以下机构负责:•校园建设管理处•各相关学院或部门2.2 监管职责2.2.1 校园建设管理处校园建设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整个校园基建、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制定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监督各学院或部门执行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的要求;•审核和批准各学院或部门的工程计划和预算;•定期检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汇总和分析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数据,为决策提供参考。
2.2.2 学院或部门各学院或部门负责本学院或部门内部的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制定本学院或部门的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制度和流程;•组织制定本学院或部门的工程计划和预算,并报校园建设管理处审批;•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并按照要求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报告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寻求解决方案;•负责与工程施工单位的对接和协调工作。
3. 工程项目立项与审批3.1 立项程序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的立项程序如下:1.学院或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建设或维修项目的申请书,并附上项目的必要材料和数据;2.校园建设管理处对申请进行初步评估;3.校园建设管理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审批意见;4.校园建设管理处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立项,并将决定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3.2 审批程序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的审批程序如下:1.学院或部门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预算;2.学院或部门将设计和预算报送校园建设管理处审批;3.校园建设管理处对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4.学院或部门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报送校园建设管理处审批;5.校园建设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将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预算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6.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将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预算返还校园建设管理处。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范文是指针对基建维修项目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1. 项目立项阶段:- 制定项目方案,明确项目目标、范围、时间、资源等;- 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可行性、风险和收益;- 确定项目的预算和资金来源;- 成立项目管理团队,明确项目各层次的责任和权限;2. 项目计划阶段:- 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任务、工期、资源需求等;- 制定项目的质量控制计划和安全管理措施;- 制定项目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制定项目评审和决策流程;3. 项目执行阶段:- 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工作,并监控工作进展;- 管理项目的团队成员,包括分配任务、跟踪进度等;- 管理项目的资源,包括材料、设备等的采购和管理;- 进行项目的质量控制,包括验收、测试等;- 管理项目的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并保障施工安全;- 进行项目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和冲突;4. 项目收尾阶段:- 进行项目验收,确定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归档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 进行项目的总结和评估,分析项目的成功和不足之处;- 提出改进项目管理的建议和措施;5. 项目监控:- 定期检查项目的进展和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监控项目的预算和成本,确保项目在可控范围内;- 监控项目的安全风险,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监控项目的团队和资源,及时调整和优化;这些是一般情况下的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的规定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范文(二)一、总则1、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行为;加强对房屋的维修维护,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和使用功能,提高房屋的完好率,充分发挥房屋的使用价值,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是实业公司进行房屋维修维护的标准,也是对房屋维修验收的依据。
二、术语1、房屋维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经过一定年限使用后需要进行的大修、中修、小修。
2、房屋维护,是指房屋及其水、电、暖、卫、气等设施设备的常规检修与维护。
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基建维修工程的质量,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省建设工程招标、投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包括以下内容:学校新建扩建基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楼房和水电通讯的维修改造、各种设备(不含教学科研设备)维修、运动场地改建、安全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绿化工程等。
其资金包括上级拨入、学校(校内各单位)自筹、接受捐赠等来源组成的资金。
第三条学校成立基建维修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基建处、后勤处、财务处、招投标管理中心、监察处、审计处的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及专业人员组成,分管副校长任组长。
学校基建维修工程领导小组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和工程预结算进行审定,对工程质量检查、监督。
领导小组向校长负责。
第四条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一)由基建、后勤有关管理部门根据学校批准的基建维修年度计划,按工程项目轻重缓急安排立项手续,同时做出工程项目的概算或预算,书面申请报告及填写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进行分级审批;(二)校内各单位需要进行维修的基建项目必须报基建处、后勤处,按有关程序审批;(三)涉及到学校整体规划的基建、维修工程由校长批准或校长办公会议审批;第五条基建维修工程实行分级管理,工程造价在1万元以下的立项由基建处、后勤处长审批,工程造价在1万元至3万元的立项由分管副校长审批,3万元以上的立项由学校基建维修工程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在出现突发事情时由基建、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处理后补办审批手续。
第六条建筑面积或工程承包价达到规定数额的工程项目由建委职能部门组织招标投标。
第七条基建维修工程在3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投标或议标,招投标工作由学校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
在0.5~3万元的必须经过询价(三家供应商以上),召开询价工作会议(由用户、审计、财务、职能部门、专家参加)讨论决定。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范文(4篇)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范文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对于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教育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校园工程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将就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等工程管理方面的规定进行论述。
一、总则1. 学校基建、维修、装饰、绿化工程管理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环境卫生和教学设施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2. 遵守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基建施工、维修工作、装饰活动、绿化工程等。
3. 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基建工程管理1. 学校基建工程必须按照安全、高效、环保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施工。
各项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2. 学校基建工程需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工程造价、工期、施工方案等,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3. 基建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必须齐全,禁止使用伪劣产品。
4. 学校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方案,并配备专职安全监督员。
5. 基建工程竣工后需经过验收合格,取得使用证书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三、维修工程管理1. 学校维修工程包括日常维护、设备维修等。
各项维修工程必须及时处理,确保校园设施正常运行。
2. 学校维修工程需编制计划,明确工程内容、工期、材料需求等,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 维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质量合格。
4. 维修工程过程需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杜绝违规施工行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5. 维修工程竣工后需经过验收合格,取得使用证书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装饰工程管理1. 学校装饰工程需编制详细的装饰设计方案,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2. 装饰工程施工前需进行相关设备设施的检测和维护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3. 装饰工程所使用的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并具备相应的环保证书。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三篇)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维修项目的管理,提高维修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基建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建维修项目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重大设备更换等项目。
第三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应遵循依法、独立、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组织、计划、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维修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应注重科学技术应用,提高管理水平,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机构应成立项目管理小组,由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
第八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制定相关维修项目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按照维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划分工作内容,明确各成员的职责。
第十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加强内部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加强工作协作。
第十一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施,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定期进行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维修能力。
第三章项目策划第十三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按照维修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第十四条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的目标和任务、项目的时间计划、项目的资源需求等内容。
第十五条项目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向项目管理小组报备。
第十六条项目计划应当合理安排工期和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十七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应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二十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材料采购,确保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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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规
定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与更新项目;房屋维修工程(翻修工程、大修工程、中修工程、小修工程、综合维修工程);其他建筑施工项目。
其他公司认定的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
三.管理体制与原则公司实行基建和维护修缮工程的集中与分散管理体制。
公司总务(物业)部门负责常规维修工程;公司技术生产部门负责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
公司对较大预算额的基建施工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生产、技术、总务、计划、工程等部门派员共同组成。
公司对重大基建施工项目,由公司领导亲自任项目负责人,协调各部门和外部关系,调动必要的资源。
公司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规程,制定本公司内部基本建设的申请、设计、发包、监理、验收、移交的管理体系。
对凡国家规定基建项目须申报的,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四.管理任务(一)工程申报与核准中小维修工程,工程费在______万元以下的,经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由各使用单位自行办理。
大中维修工程,工程费在______元以上的,经报总经理批准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办理。
基建和技改工程,工程费在______万元以上的,经公司常务会议或董事会批准后,成立项目组负责执行。
各部门将拟办工程项目,按规定编制项目资料和申请报告,逐级上报,按不同权限审核批准。
(二)根据工程费的高低,确定不同的发包方式。
1).中小维修工程,工程费在_____万元以下的,可采取议价方式。
所议价格以下不超过工程预算时可决标。
2).大中维修工程,工程费在_____万元以上的,可采用比价方式。
邀请3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携估价材料参加比价,以最低标者为得标人。
3).基建成和技改工程费在_____万元以上的,须进行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按国家规定的办法办理。
公司或关联企业内有建筑工程队,维修队的,在与社会建筑施工单位竞争中具有同等优先权利。
在选择建筑施工单位后,公司须与之签订建筑施工服务合同,重大合同尚需律师审阅和主管部门登记鉴证。
公司在建筑施工时,派遣工程监督人员或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敦促施工单位整改或返工。
按照施工进度及时划拨工程款项。
对施工单位供料的须做好原材料质量监测工作,由本公司供料的做好原材料质量采购、质量检测验收工作。
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材料、工程费用变支较大的,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后才能生效,并按不同权限分别报项目经理、主管
副总、总经理,乃至政府主管部门。
工程完工后项目主办单位与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
如发现工程与原设计图、施工图、说明书、建筑施工服务合同等不符的,不予验收。
对重大工程竣工验收,则按国家有关竣工验收规程办理。
对验收不合格的,根据所列质量问题逐一整改,完成后再次验收。
以严重不合格的,可提出索赔。
在验收时,公司或委托注册会计师审核工程决算报告,工程验收合格后且决算报告核准后,支付应付款。
验收合格的或整体验收不合格中的合格部分,及时移交给公司使用部门使用,相应的工程资料整理分类立卷,分别交使用部门和工程档案管理部门。
联系和监促施工单位在验收后的质量保修期内对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处理、修复。
对工程完工后的余材,应盘点登记,退回公司材料库,或退货到供货商处。
残次料可经估价后就地处理或标售。
公司对有关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奖励或处罚。
主动预防有关人员以权谋私、接受贿赂。
五.附则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和实施细则。
本办法经公司会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