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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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0•【字号】毕府发〔2021〕25号•【施行日期】202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已经毕节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178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毕节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0日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投资项目库及年度投资计划第三章政府投资决策第四章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第五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六章项目资金管理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类型的项目。

装饰装修、维护维修、单纯设备购置类及信息化类项目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政府投资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

凡是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实施的产业化等经营性项目,应当主要通过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撬动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建设。

第四条政府投资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按照本细则规定履行决策评估程序,实行审批制。

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毕府发〔2019〕4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毕府发〔2019〕4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在市级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科学化、使用精细化,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通过出台“一办法四细则”系列制度和搭建“毕节市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平台,实行对全市预算部门及用款单位从事前绩效目标申报、事中绩效跟踪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应用的全面绩效管理,建立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意识,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类管理。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资金类别、项目性质及预算绩效管理环节分类推进,分工负责预算绩效管理。

(二)统筹规划,全面推进。

各预算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规划,以项目支出的绩效管理为突破口,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跟踪,开展绩效评价,科学运用评价结果。

(三)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建立科学规范、切合实际、便于实施、注重效率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按照“真实、客观、高效、公正、公平、公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做到绩效目标清晰、基础数据准确、评价指标科学、评价方法合理、评价结果依法公开。

预算绩效具体实施方案

预算绩效具体实施方案

预算绩效具体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对于预算绩效管理的需求日益增长。

预算绩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控制成本、提高效益、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因此,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实施方案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目标设定。

1.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提高企业绩效、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2.明确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和对象,全面涵盖企业各个部门和岗位,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有效地执行预算绩效管理。

三、实施步骤。

1.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包括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和考核等方面的规定,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确保预算绩效管理的顺利实施。

2.制定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制定具体的预算绩效目标,包括财务目标、市场目标、技术目标等,确保目标的可衡量性和可达性。

3.编制预算计划。

根据预算绩效目标,各部门制定相应的预算计划,包括资金预算、成本预算、收入预算等,确保预算计划与目标保持一致。

4.执行预算计划。

各部门按照预算计划进行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最大化,同时及时调整预算计划,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需求。

5.监控预算执行情况。

建立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机制,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6.考核预算绩效。

根据预算绩效目标和实际执行情况,对各部门和岗位进行绩效考核,激励优秀表现,促进绩效提升,同时对不达标的部门和岗位进行改进和整改。

四、实施保障。

1.建立信息系统支持。

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的信息系统,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和考核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2.加强员工培训。

对各部门和岗位的员工进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确保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效实施。

3.加强沟通和协调。

建立跨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共同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的顺利实施。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引言预算考核是指对组织机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绩效和效益进行评估和监控的一种管理方法。

为了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预算考核的目的、原则、方法和流程,以及相关的指标和评估体系。

二、目的预算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和监控组织机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绩效和效益,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预算考核,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促进组织机构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三、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预算考核应公平、公正、透明,不偏袒任何一方。

2. 客观公正原则:预算考核应基于客观的事实和数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偏见。

3. 绩效导向原则:预算考核应以绩效为导向,注重结果和效益的评估。

4. 风险管理原则:预算考核应关注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四、方法1. 定量评估:通过设定合理的指标和评分体系,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量评估。

指标可以包括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效率、预算执行质量等。

2. 定性评估:除了定量评估,还可以进行定性评估,通过专家评审、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 对照分析:通过与历史数据、同行业数据或者其他组织机构数据进行对照分析,评估预算执行情况的优劣和差距。

4. 反馈机制:建立预算考核的反馈机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反馈评估结果,促使其改进和提升。

五、流程1. 制定考核计划:根据组织机构的具体情况,制定预算考核的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评估的范围和内容。

2. 采集数据和信息:采集与预算执行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指标等。

3. 进行评估和分析:根据采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评估和分析,得出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估结果。

4. 反馈评估结果: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让其了解自己的表现和改进的方向。

5. 改进和提升:根据评估结果,相关责任人应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和提升预算执行情况,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预算考核是指对组织机构、部门或者个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的一项管理工作。

通过制定预算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可以确保预算的合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绩效的提升。

二、预算考核的目的1. 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质量:通过考核,激励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按照预算计划执行,并提高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2.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考核,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3. 促进绩效提升:通过考核,激励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提高绩效,推动整体绩效的提升。

三、预算考核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预算考核应公平、公正,遵循权责一致、绩效导向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2. 简明扼要原则:预算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应简明扼要,方便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理解和操作。

3. 激励约束原则:预算考核应既有激励机制,又有约束机制,既奖励出色绩效,又惩罚低效绩效。

四、预算考核的内容1. 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对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包括预算的支出、收入、资金使用情况等。

2. 绩效目标考核:对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的绩效目标进行考核,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

3. 绩效评价考核:对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的绩效评价进行考核,包括绩效评价指标的制定和评价方法的确定。

五、预算考核的指标体系1. 预算执行情况指标:包括预算支出完成率、预算收入完成率、预算执行进度等。

2. 绩效目标指标:根据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指标。

3. 绩效评价指标:根据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如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

六、预算考核的流程1. 制定考核计划:根据年度预算计划,制定相应的预算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的对象、内容、指标和时间节点。

2. 采集数据信息: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按照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的数据信息。

毕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施细则

毕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施细则

毕节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毕节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财政部门对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后产生的结果进行应用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每年年初市财政部门应制定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年度工作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预算绩效评价的范围和方式。

第四条绩效评价结果是指财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形成的、全面反映绩效评价对象绩效管理情况的结论,以绩效评价报告为主要载体。

评价结论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评价计分90分(含)~100分对应的评价结果级别为优;75分(含)~90分对应的评价结果级别为良;60分(含)~75分对应的评价结果级别为中;60分以下对应的评价结果级别为差。

第五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指财政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转化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具体行为。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主要包括:结果反馈与整改、结果公开、预算安排与调整、结果报告与问责等。

1第二章结果反馈与整改第六条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以评价结果意见函的形式,将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给被评价单位。

被评价单位根据结果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财政部门。

第七条被评价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落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核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加以整改,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的效能,提升整改成果。

第三章结果公开第八条绩效评价结果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逐步公开。

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

第九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绩效评价基本情况、评价结论、整改情况等,涉及保密事项和工作秘密的,应遵守相关规定。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引言概述:预算考核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用于评估和监督组织在财务方面的绩效。

为了确保预算的有效实施和资源的合理分配,制定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预算考核的基本原则和步骤,并详细阐述预算考核办法的五个部份。

一、预算编制1.1 预算目标的设定:预算编制的第一步是设定明确的预算目标。

这些目标应该与组织的战略目标相一致,并且能够量化和衡量。

1.2 预算数据的采集:在编制预算之前,需要采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这些数据可以包括历史财务数据、市场趋势、竞争对手的情况等。

1.3 预算编制的程序:预算编制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预算编制的时间表、责任人的分工和预算编制的流程等。

同时,需要确保预算的透明度和参预度,以便获得各个部门和员工的支持和合作。

二、预算审核2.1 预算审核的目的:预算审核是为了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通过审核,可以发现和纠正预算中的错误和偏差,从而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预算审核的内容:预算审核应该包括对预算目标、预算数据和预算编制过程的审查。

同时,还应该对预算的合理性、可行性和风险进行评估。

2.3 预算审核的程序:预算审核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审核的时间表、审核的责任人和审核的流程等。

同时,需要确保审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以便提高审核的效果和结果的可信度。

三、预算执行3.1 预算执行的目标:预算执行的目标是确保预算按照计划进行,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并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绩效。

3.2 预算执行的控制:预算执行需要进行有效的控制,包括对预算的支出和收入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和风险。

3.3 预算执行的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浮现一些变化和调整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及时对预算进行调整,并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四、预算评估4.1 预算评估的目的:预算评估是为了评估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绩效,发现和解决问题,并为下一期的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和依据。

毕节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毕节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毕节市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毕节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在财政性资金使用后,对其产出和效果依据原定绩效目标进行评价的管理活动。

第二条预算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绩效评价工作原则:(一)科学规范。

(二)公正公开。

(三)分级分类原则。

(四)绩效相关原则。

第四条绩效评价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中央、省、市制订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预算部门制定的绩效目标;(四)预算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部门(单位)预算;地方申请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资料;(七)预算部门(单位)年度收支决算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第五条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用款单位分级实施。

第六条财政部门是绩效评价的主体,负责确定评价对象、研究制订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标准、评价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统一规划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部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等。

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负责本部门、本项目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第七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聘请专家或委托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参与。

第八条绩效评价结果实施百分制和四级分类。

四个级别分别是:优(90分(含)一100分)、良(75分(含)一90 分)、中(60分(含)一75分)、差(60分(不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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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毕节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财政部门指导和规范预算部门(单位)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预算绩效目标(以下简称“绩效目标”)是指预算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四条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批复和应用、绩效目标公开等过程。

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第五条绩效目标的分类。

(一)按照财政支出范围和内容分为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二)按照时效性分为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第二章管理主体与职责第六条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目标管理的责任主体。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组织和指导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政部门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绩效目标管理有关制度、建立完善与绩效目标管理相匹配的绩效指标库;(二)组织和指导预算部门(单位)编制绩效目标,并负责审核及批复等;(三)组织和指导预算部门(单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等绩效目标应用工作;(四)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第八条预算部门(单位)主要职责:(一)组织本单位绩效目标的编制、填报及修改调整等工作,对绩效目标的编制质量负责,并负责部门审核和报送;(二)负责本单位绩效目标的实施和完成,配合财政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部门预算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本部门的绩效目标;第三章绩效目标的编制第九条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进行,具体编制范围由财政部门在布置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予以明确。

第十条预算部门(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或申请项目资金时,将项目申报事由及其绩效目标一并提交,并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由相关业务科室初审(项目的绩效目标表为“一上”时的必备资料)。

在二下之前各业务科室将各项拟安排资金的项目绩效目标在系统内传送绩效评估科审核,绩效科审核完成后,反馈业务科室。

预算批复后,所有项目均能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内体现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并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

第十一条绩效目标编制的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三)财政部门中长期和年度预算管理要求;(四)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五)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数据。

第十二条绩效目标要符合以下要求:(一)指向明确。

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要与年度的工作任务、计划数及发展目标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二)细化量化。

绩效目标要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

不能量化表述的,应当定性表述。

(三)合理可行。

设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在一定期限内能如期实现。

第十三条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预期产出,包括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

(二)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三)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满意程度;(四)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五)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的绩效指标;(六)其他。

第十四条绩效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与绩效目标内容相对应,绩效指标一般包括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

(一)产出指标是反映预算支出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的指标,可细化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所有项目都应编制产出指标。

(二)效果指标是反映预算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和影响的指标,可细化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以及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

第十五条绩效指标的指标值依据参考绩效标准设定,绩效标准包括:(一)历史标准,是指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等;(二)行业标准,是指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等;(三)计划标准,是指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四)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

第十六条绩效目标编制方法。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

1.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其确定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设定具体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明确绩效标准。

3.部门预算中涉及二次分配的预算资金,暂不能细化到具体项目的,预算部门(单位)应先编制绩效目标框架(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二次分配时,项目实施单位或资金使用者向主管部门编制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填报。

4.阶段性项目主要编制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其他项目主要编制年度绩效目标。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

1.部门根据行业中长期规划、市委和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事项、部门职能职责和部门年度事业发展计划,预计部门在本年度内利用现有资源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其确定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措施任务,设定具体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明确绩效标准。

第四章绩效目标的审核第十七条部门预算项目。

绩效目标审核是部门预算审核的有机组成部分。

主要审核绩效目标的适当性和可行及必要性。

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单位)报送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一条执行。

财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对一些社会关注程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关系民生的重大项目的绩效目标实施第三方审核。

第十八条非部门预算项目。

项目用款单位应当在编制项目预算的同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并报财政部门审核,审核结果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一条执行。

第十九条绩效目标审核的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二)国家及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及其规划;(三)部门职能职责及事业发展规划;(四)当年重点工作安排;(五)当年预算支出的结构和重点方向;(六)当年预算资金的预计安排情况等。

第二十条绩效目标审核的要点:(一)规范性审核。

填报的内容是否完整,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是否对申报的绩效目标设定了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

(二)相关性审核。

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本部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项目支出内容是否体现本部门职能定位的要求。

(三)适当性审核。

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

(四)可行及必要性审核。

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为实现绩效目标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审核是否有必要安排财政性资金。

第二十一条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审核结果为“通过”的,直接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相关部门或单位对其绩效目标进行完善后,按程序重新报送审核。

第五章绩效目标的批复、调整、公开及应用第二十二条财政部门在批复部门预算时,一并批复项目绩效目标。

如果项目“一上”的预算金额与人大批复的金额不一致,单位须修改绩效目标,财政部门批复修改后的绩效目标。

第二十三条批复的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

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的,单位应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在提交预算调整申请的同时提交调整后的绩效目标报财政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预算部门(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公开绩效目标,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预算部门(单位)应按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并根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等。

(一)绩效运行监控。

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应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力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

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和预算项目实施结束后30日内,预算部门(单位)要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分别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三)绩效评价。

财政部门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选择部分重大项目和重点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各县(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可参照本细则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3.项目绩效自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5.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附件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年度)附件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权重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选择权重确定得分。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4.请在“未完成原因分析”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 19 -附件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一)本表适用于预算部门(单位)在申请项目支出预算时编报,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和批复、预算资金确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支出是指预算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本表中的相关内容由项目资金申报单位填报。

二、内容说明(一)年度:指编制部门预算所属年份。

如:编报2019年部门预算时,填写“2019年”;20××年预算执行中申请调整预算时,填写“20××年”。

(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指项目的具体名称,与部门预算中的项目名称一致。

2.主管部门及代码:指预算部门(单位)的代码及全称。

3.实施单位:指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与项目文本中的有关内容一致。

4.项目属性:指新增项目或延续项目5.项目期:指项目的具体实施期限,其中,一次性项目,填1年;有确定项目实施期的项目,填确定的年限,如3年等;属于部门经常性业务项目,填“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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