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宪政与民主的悖论

合集下载

浅议民主与宪政的关系

浅议民主与宪政的关系
作者 简介 : , 武鹏 冠捷科 技有 限公 司
的, 理论 的道德基 础 同样也是 尊重人 的价值 和尊严, 民主 宪政 这与 理 论 的道 德基 础正好 相同 , 这正好 可 以作为宪政 和 民主这两者 而 概 念相 互融 合 的一个 契机 点。 民主和 宪政 各 自都 具有 各 自的功 能和 多重价 值 。 中, 其 民主 确 立 了主权 在 民的政 治理念 , 这种 理念摈 弃 了神统 治 的说法 , 也 确 定 了个 人 专政 的违 法性 。民主选 举 是 民主 这一 概念 在现 实实 践 中演变 而来 的政 治权利 , 使权 力 的追 逐者 不得 不关注 普通 它迫 选 民的偏 好和 利益, 出现 了 民主 的概 念 。 次, 概念有 力 从而 其 民主 地促 进 了平等 的 发展 其 中、 等 是民主 的重 要价 值取 向, 是 平 也 民主 运 作 的结果 。 第三 , 民主可 以有效 的培 养公 民 的政 治意 识和 技能, 使公 民成 为 了政 治 选举 和参 与公共 事务 的主 体 , 从而 使公 民在 参与 的过 程 中得到培 养 和发展 。 四 , 第 体现 在 民主 对于宪 政 的支持作用, 而这一作用重点体现了实现宪政, 抑制个人专制上。 仅仅 依靠 宪政 来抑 制个 人 的专制 或者 是专 制 的扩 大是远 远不 够 的 。我们 不可 能 脱离 民主 的概念 在 宪政 的基 础上 实现对 专制 的
L g l y t m d S ce y e a se An o it s
{占 I 缸会 } I J
己1年 月 中 D口 3 ( )
浅议 民主与宪 政 的关 系

摘 要

近些年来, 民主与宪政的基本关系再一次成为学者与专家探讨的对象, 形成 了很多不同的学说流派 , 本文作者在

浅谈宪政、民主及宪政民主制度

浅谈宪政、民主及宪政民主制度

浅谈宪政、民主及宪政民主制度近代意义的“宪政”也称“民主宪政”、“立宪政体”。

在中外学者、政治家中,对它的含义概括也不尽相同。

尽管如此,在宪政与宪法紧密相联,以及宪政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也就是实行民主政治等方面则认识一致。

即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显然,宪政是以法律的形式界定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活动范围,限制政治权力、特别是政府权力,维护和发展人的尊严和权利。

在宪政的发展过程中,其与民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宪政民主与专制独裁历来都是对立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反对专制和独裁,追求自由和解放的奋斗史。

“民主”最初的含义是指“人民的权力”或“多数人的统治”,指的是一种国家制度,政治制度。

列宁说:“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

”古代民主的特点强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直接参与政权、政事取决于民众。

近代意义的民主,是针对封建君主专制而言的,在这种民主制度下,承认公民在政治上享有自由和平等权利,国家的主要机关主要公职人员由选举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和法律至上的原则等等。

宪政离不开民主,但纯粹的宪政主义(或称立宪主义)不同于民主主义。

一般说来,民主主义强调一个制度如何选择决策者以及决策者在形成公共政策时必须遵循的程序。

宪政主义同样关注程序问题,同时宪政奉行的是以确定的,良好的宪法为最高准则来管理国家,任何其他法律或政策均不得违反宪法的规定。

但是,宪政主义并不相信公开的政治程序能够保护人类尊严与其他价值。

宪政主义者认为,一个法律,即使是一个由自由选举和公开辩论而产生的立法机关根据严格程序一致通过的法律,而且法律通过后由一个严格认真的执行机关根据相关的程序规则实施,但只要这一法律侵犯了人类尊严,它仍然不具有合法性。

概括地说,民主注重权力的来源,强调权力的合法性。

宪政与民主的关系

宪政与民主的关系

宪政与民主的关系姓名:陈叶学号:0930******* 现有的文献在宪政与民主的关系的一些基本问题上并未取得共识,即使在民主与宪政是否是同一个概念、同一种理论这样的问题上都没有达成一致。

其次,现有的专门研究文献多因限于篇幅而未能深入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

上述研究状态导致宪政和民主的关系依然没有学术上很好的阐释,以致这一问题至今混淆不清。

1对宪政与民主关系的不同认识甚至成为当代西方种种政治思潮的分水岭。

无论是居于主流地位的自由主义还是保守主义,抑或是异军突起的共和主义、社群主义等等,都以宪政民主作为理论体系的拱顶石,其他如民主社会主义、新左派、西方马克思主义等政治思潮亦在处理宪政民主关系的问题上形成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

中国语境下的宪政与民主的关系常常表现为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角度出发,我国学术界存在民主与法治“和谐共生”和“冲突均衡”两种不同的观点,并有“民主为本”和“法治优先”两种不同的认识,一些学者还提出了“法治民主”的政治体制改革思路。

2霍姆斯指出:“对相当多的严肃的思想家来说,立宪民主制在概念上即使不自相矛盾,也仍然是一个悖论。

”3西方学者更容易认同民主与法治之间存在紧张的关系,并从冲突的意义上使用法治与民主两个概念。

与此相反,国内学术界普遍对民主与法治的和谐关系持乐观态度。

4这篇综述,对宪政与民主的关系作简单的归纳。

一概念之辨1民主概念18世纪末19世纪初之前民主是被当作一种政体来看待的,此后该词开始泛化。

虽然如此,大部分学者在探讨这种概念时仍基本上把它局限在政治范畴。

这就意味着,民主从它在古希腊出现开始,基本上一直是政治概念,而且作为一个政治概念,民主主要指的是国家制度或政体形式。

亚里士多德民主政体的破解:“应该是自由而贫穷,同时又为多数的人们所控制的政体”5马克思:“民主制是作为概念的国家制度。

”6列宁“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

”718、19世纪民主理念张扬,民主一词泛化,出现非国家意义上甚至非政治意义上的民主概念。

高中复习宪政与民主制度

高中复习宪政与民主制度

高中复习宪政与民主制度宪政与民主制度是现代社会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高中政治学科的学习来说,它们也是必不可少的内容。

本文将通过介绍宪政的含义和原则、民主制度的概念和特点、以及二者在现代社会中的关系和作用等方面,帮助高中生复习和加深对宪政与民主制度的理解。

一、宪政的含义和原则1. 宪政的含义宪政,指的是一个国家的政权掌握和运行受到一部宪法的制约和限制。

宪政体现了一种合法权力和合法管理的方式,通过明确规定政府权力的来源与范围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政府的行为合法、公正和有效。

2. 宪政的原则(1)权力分立原则:宪政要求政府的权力在行使上实现相对的独立与互制。

(2)法治原则:宪政强调依法治国,法律与法治是实现政府权力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基础。

(3)公民权利原则:宪政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对政府行为进行限制,确保政府服从于公民。

二、民主制度的概念和特点1. 民主制度的概念民主制度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国家政治制度,强调人民的主权和平等参与,通过选举和公民参与等方式来决策建设国家。

2. 民主制度的特点(1)政府选举制度:民主制度通过选举产生政府,实现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2)多党竞争制度:民主制度允许多个政党参与选举和政治竞争,保证政府的多样性和代表性。

(3)言论自由和多样性:民主制度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允许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

(4)权力制约和监督:民主制度通过司法独立、媒体监督、公民投票等方式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三、宪政与民主制度的关系和作用1. 宪政与民主制度的关系宪政和民主制度是相辅相成的概念。

宪政为民主制度提供了基本的规范框架和制度保障,确保政府依法行使权力、维护公众利益。

而民主制度则是宪政的实现方式,通过选举和公众参与等方式来实现宪政原则和价值。

2. 宪政与民主制度的作用(1)保障公民权利:宪政和民主制度共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确保政府行为合法、公正和有效。

(2)限制政府权力:宪政和民主制度有效限制政府的权力,确保政府行使权力不滥用、不腐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

民主的悖论

民主的悖论


设 设产 设 设 产 设侦 侦
制民主时,在把选举作为选择领导人的方式上达成了某种

备 备品 备 备 品 备察 察

( (( ( ( ( (、 、
共识。虽然自由选举使每个人都能幻欢想迎有用选户择定领制导,人的产权品应用于欢卫迎星用户通定信制,、产测品应控用、于卫遥星感通信、、侦测控察、、遥感无、线侦察电各 、监无线测电各 系监测统遥为一谈,好像只有自 (地面站、船载、车(载地、 面站机、载 船载)、。 车载、机载)。
由选举才意味着民主。其实,在古希腊的民主体制里,人
们并不投票选举行政官员,而是微通波过抽矩签阵。抽开签关看起设来备很 国内微波第矩一阵开品关牌设备,1国2内年第一工品程牌,实1矩阵 2 践年工微波,程品实矩阵 微波质践微波,值品数字 微波质得值数字信卫星 得信卫星赖赖!!
那么,什么是民主? 今天的民主只是一种决策形式,一种投票制度。人们 根据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但是,多数人总是对的吗? 所以,当我们说“民主是个好东西”时,我们被困在 一个二分法的思维框架里,面对的是民主和专制的冲突。 人们只有选择民主,因为没有人会支持专制。但是如果你 被告知这两件事情之间并不矛盾,你会怎么想?在古代, 民主就曾经是多数暴政的同义词,是一种多数专制。 即使在古希腊的政治学中,政治制度分类也是根据掌 权人数的多少,而不是根据专制和民主的二分法。柏拉图 认为,如果权力由一个人行使,它可以是君主制也可以是 暴君制;如果权力由少数人行使,它可以是贵族制也可以 是寡头制;如果权力由大多数人行使,它可以是共和国制 也可以是民主制。换句话说,无论是多少人掌权,政治制 度有可能是好的,也有可能是坏的。在君主制下,如果国 王很体贴他的臣民,人们可能会感到很舒服;但如果权力 由暴君夺取,他只关心自己的个人利益,那么这个权力可 能变成独裁暴政,成为非常糟糕的政权。在贵族制下,如 果那些掌权的人坚持自己的承诺,以保持荣耀为出发点, 人们可以享受他们的生活并喜欢这种政权;如果那些掌权 的少数人只利用自己的职位谋取个人利益,那么它就会

宪政民主的逻辑关系

宪政民主的逻辑关系

宪政民主的逻辑关系在这样一个实用成熟的领域,需要大量的文字和精力去区分概念,我相信这是不正常的。

我可以想象为什么区分这个概念的任务这么重:xx是一个巨大的领域。

在这样一个缺乏系统理论的领域中,任何概念都需要在各种对立关系中表明自己的位置,任何概念都需要与这个领域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相关联。

简单来说,xx哲学缺乏规范、系统的理论结构,理论只能以概念为xx来发展,所以即使沿着分析的方向走得更远,也只能让概念背后的尾巴越来越长,而不能让理论更清晰。

我觉得xx哲学需要方法论上的突破。

在xx领域,我们不仅需要精细的分析,还需要分解问题,使理论更加细致。

我们还需要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看到不同问题之间的关系,有全局的认识。

你是如何了解全局的?第一,不要把xx放在概念上,要着重分析概念之间的关系,以理清理论的脉络;第二,需要把关系连接成一个结构,使理论结构化、模型化,这就需要引入建模方法。

总而言之,分析加深了我们的理解。

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有一个全面的过程才能得到完整的理解。

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希望尝试将xx中X的几个重要概念联系起来。

一个根据共识,专制和宪政是一对对立的概念,宪政是专制的对立面。

当然,大多数人关心的是宪政。

对他们来说,理解这种关系只是为了理解宪政的概念,并没有其他意义。

现在,让我们把注意力转移到关系上,审视一下对立关系本身。

(1)这种对立关系的本质是什么?先说专制的概念。

指任意的权力,具有无条件的绝对性。

这里,专制指的是一种xx形式的概括。

这种概括并不是针对xx 的全部,而主要是针对xx作为一种权力,xx的其他内涵并不被它所重视。

专制作为xx权力的一种,是指被垄断的xx权力,它只属于一个人或一个小团体,其他社会成员只是权力的被动接受者。

在实际应用中,宪政概念的内涵要比专制概念丰富得多,但我认为这与以概念为核心的理论结构以及宪政概念在这一理论中的重要地位有关,它实际上是通过宪政概念发展而来的。

我们先忽略这一点,只在反对专制的意义上理解宪政。

——结合所学内容,谈谈你对西方国家宪政民主的理解?

——结合所学内容,谈谈你对西方国家宪政民主的理解?西方国家宪政民主在西方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已经实行了几百年,现有的文献在宪政与民主的关系的一些基本问题上并未取得共识,即使在民主与宪政是否是同一个概念、同一种理论这样的问题上都没有达成一致。

现有的专门研究文献多因限于篇幅而未能深入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

以下是我对宪政与民主二者之间关系的粗浅认识。

一、宪政与民主的关系相对传统民主而言,现代民主的含义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发展。

首先,传统民主的核心内涵,强调公民的政治参与,包括选举投票、公共决策、表达自由和人民陪审等领域和方式。

尽管也强调公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但是不注重公民参与的力度和效度。

如果公民参与了选举投票和公共事务决策,可是公民在参与的全过程中没有表达意见的机会或者自说自话,公民参与徒具形式,公民只是被动的接收器,有参与的行为,没有参与的意志。

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协商民主理论,强调公民参与的协商性,即公民在参与的过程中,通过对话、辩论和沟通等方式,表达意见,增进理解,融合意志,协调利益,促进和谐。

其次,现代民主更强调公民参与的经常性、过程性和动态性。

英国学者赫尔德称“自由民主制的‘动态和谐平衡’。

”美国学者科恩则认为:民主是一种过程,“民主过程就是某一种行为。

”“我们不能只是占有它,树立它,而是要继续不断地在行动中实现它,体验它。

”再次,现代民主理论更强调民主的受益功能。

自利动机是人的本质属性,任何人不管是“性善”还是“性恶”,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无不受自我利益的驱动,如果无利可图,他们要么放弃参与,要么玩世不恭,这无疑是对政治参与的亵渎。

公共选择论者认为,选民是理性的经纪人,是不无道理的。

所以,萨托利更直白地说:在自由民主的两个组成要素(对民众的保护和民众的权力)中,“民众的保护便是必要的和决定性要素。

”二、民主与宪政的关系在政治制度史上,古希腊和中世纪意大利城市共和国是人类民主体制的试验场,是纯粹民主体制的典型代表。

宪法司法化的悖论——兼论法学家在推动宪政中的困境

宪法司法化的悖论Ξ———兼论法学家在推动宪政中的困境强世功本文对围绕齐玉苓案形成的宪法司法化讨论进行分析,展现了法律人就“宪法司法化”问题所形成的两个话语悖论:其一,宪法司法化究竟是将宪法作为法律渊源的司法判断过程,还是对成文法进行违宪审查的过程;其二,“认真对待宪法”究竟是对待抽象的宪法理念还是具体的宪法文本。

由于多数论者采用了法律政策学的话语策略,宪法司法化的讨论中真正的宪法缺场了。

这些悖论暴露出法学家在推进宪政时所面临的困境:一方面,变法心态和文人政治与宪政本身要求的宪政神圣权威之间存在着冲突,另一方面,宪法的司法化与宪法的政治化存在着紧张。

为了克服上述悖论与困境,应采用法律解释学的方法来取代法律政策学的方法。

因为法律解释学不仅展现了法律的智慧,而且由于它坚持遵从权威、审慎节制而成为宪政改革应当遵循的政治美德。

关键词 宪法司法化 宪政 法律政策学 法律解释学 公共知识分子作者强世功,1967年生,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北京 100871)。

200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齐玉苓诉陈晓琪等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案(以下称“齐玉苓案”)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直接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以下简称“宪法”)中公民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判决原告胜诉,由此引发“宪法司法化”的讨论。

尽管这样的讨论集中在话语层面,但是,如果不是将话语理解为一个反应性的社会表达,而是理解为一种建构性的实践,一种与“非话语实践”相对应的“话语实践”,那么,这个案件的讨论不仅有助于深化我们对宪法的理解,培养整个社会的宪法意识,而且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宪法时代的到来,这样的讨论有助于我们思考宪法确立的国家权力结构,尤其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最高人民法院之间在宪法解释和违宪审查问题上复杂的关系①。

一句话,该Ξ 作者感谢匿名审稿人对本文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

当然,本文的可能错误由作者承担。

① 随着法治的进展,中国的改革将会迎来一个“宪政的时代”。

从常识开始--关于民主和宪政的基本知识

从常识开始--关于民主和宪政的基本知识
谢泳
【期刊名称】《民主与科学》
【年(卷),期】2003(000)004
【摘要】@@ "民主"一词形成于公元前5世纪,此后它一直是个政治概念.关于民主,如果要给一个定义的话,那就是: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这个体制中,所有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生活的决策.大家要清楚,在中国提到民主通常是指政治民主.关于宪政,只要记住一句话即可:宪政就是限制政府.民主和宪政是近百年来中国人的追求,可谓任重道远.民主和宪政是人类目前在政治智慧方面的结晶之一,也可以说,民主和宪政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之一.
【总页数】5页(P5-9)
【作者】谢泳
【作者单位】<黄河>杂志社副主编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
【相关文献】
1.宪政民主还是民主宪政?——试论美国最高法院与民主 [J], 胡晓进
2.民主也必须宪政--对民主与宪政关系的重新解读 [J], 陈志英
3.宪政与民主的调和与共容——杰斐逊的宪政民主理论体系初探 [J], 佟德志
4.宪政民主:一种理想的政制——一种基于宪政与民主关系的分析视角 [J], 陈仁涛
5.宪政民主的悖论连接?——兼及宪政自由民主与非自由民主的分野 [J], 李新廷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浅议民主与宪政

浅议民主与宪政作者:黄颖婷来源:《商情》2015年第43期民主与宪政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对两者关系的不同认识甚至成为当代西方种种政治思潮的分水岭。

近年来,各国的政治实践表明,民主与宪政处于复杂的关系之中,一方面,民主对宪政起着关键性的支持作用,宪政在某种程度上支持和促进了民主,但另一方面,民主与宪政还可能存在潜在的冲突关系。

因此如何实现两者的动态平衡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民主宪政关系一、引言宪政与民主是两个各自独立但又密切相关的概念。

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没有宪政的民主有可能是暴民专政;没有民主的宪政,闻所未闻。

实行宪政本身就意味着实行民主,宪政需要民主才能贯彻;民主需要宪政才能得到保障。

因此,宪政民主或民主宪政这些说法都表明宪政与民主往往是连到一起的。

二、什么是民主所谓民主大体上指的是由全体公民以多数决定的方式行使政治权力。

究其实质是一种关于主权归属及如何行使主权的理论,它拟解决的是权力机构的职位由谁来占有,权力由哪些具体的人物来行使的问题,以及何种监督制度才能更为有效。

民主政治带给人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那些成功建立民主制度的国家,由于作为最重要生产力元素的人得到前所未有的解放,科学技术水平也因而得到极大提高,无数发明创造使得这些国家的经济迅速发展,财富大量积累,社会文明进入更高级阶段。

民主因此成为所有国家摆脱落后挨打困境的不二法门,成为人类的普世价值。

其它国家纷纷开始向西方已经民主化了的国家学习经验,主动或者被动地引进西方式的民主制度。

三、什么是宪政所谓宪政在最简单的意义上,不过是指存在一部规定政治活动原则的宪法,或者类似的宪法性法律、判例、习惯。

就宪法被承认为政治生活方式的权威性安排来说,宪政还要求法治原则。

一部规范意义上的宪法加上法治原则就可以成为最低限度上的宪政。

近代的宪政已经历史性地变成了民主宪政的简称,`所谓宪政,不过就是民主的法治。

因此,简言之宪政是一种基于宪法体制的民主政治,它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宪法的制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主是以多数决定、同时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力。 民主国家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极力保护个人与 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
民主国家决不使中央政府具有至高无上的权 力,而是把政府权力分散到地区和地方。
民主政府其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 等基本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 保护人们组织和充份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 文化生活的机会。
四. 社会变迁中的宪政民主
民主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宪政也是这样,如 果从多元民主角度来理解民主,宪政与民主的 冲突和张力让我们就很难为宪政进行辩护。但 是,这并不意味着二者不可调和,尽管像卢梭、 潘恩等激进民主主义者都强烈反对宪政对民主 的束缚,但西方最终实行的是二者的融合。
当代西方国家都同时采取民主理论和宪政理论,建立了 宪政民主,一方面给予人民广泛的政治参与的政治自由 权利,另一方面又对政府权力及其行使做出限制。 从历史上看,这种宪政民主政治的形成是通过以下途径 慢慢实现的:民主制度的实行,其特征体现为制度不完 善、民主范围不广泛---宪政制度的强化,对权力约束 逐步完善---逐步在宪法框架下扩大民主权利和民主范 围。
■ "司法审查"
司法审查被理解一种旨在保证多元民主恰当运行的措 施,它是在民主过程有缺陷的情况下--或者是因为少 数派被制度性地排除在外,或者是因为某种政治参与 的权利被剥夺--法院对多数民主进行的干预。 一个坚强的司法系统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利集团 的权力,确保对现有的偏好有一定程度的审查。通过" 司法审查"弥补多数决定的缺陷,这是宪政和拿大,9.07,议会民主制,北美洲 爱尔兰,9.01,议会共和制,欧洲 德国, 8.82,议会共和制,欧洲 奥地利,8.49,议会共和制,欧洲 西班牙,8.45,议会民主制,欧洲 马耳他,8.39,议会民主制,欧洲 日本, 8.25,议会民主制,亚洲 美国, 8.22,总统制, 北美洲 捷克, 8.19,议会民主制,欧洲 比利时,8.16,议会民主制,欧洲
概括来讲就是: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 法治为基石,以人权保障为目的国家权力运作 系统。
三. 宪政与民主的悖论
宪政与民主,历来众说纷纭,争论不休。民主 和宪政对于人类生活的基本价值观是相同的, 那就是个人尊严和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但民 主涉及的是权力的归属,宪政涉及的是对权 力的限制。
多元民主的这些缺陷必然导致派别专制、自利代表、" 多数暴政"等问题,这会给多元民主所珍视的个人尊严 和权利保护等核心价值带来极大的威胁和损坏。 正如美国著名的法哲学家约翰·罗尔斯认为,即使是由 选举产生的政权也很容易成为非正义的。
■ 双轨民主
布鲁斯.阿克曼提出"双轨民主",它把共和与多元民主 结合起来,它反映的是一种二元论的政治生活概念。
在阿克曼看来,这种二元"双轨民主"远远优于 多元民主这种单轨民主,它有利于克服单轨民 主的种种局限和弊端。
2. 宪政与民主的张力与平衡 宪政即有限政治,即以宪法规定政治权力、国家政府、公 共领域与社会生活、公民、私人领域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宪政的主要内容是限制国家公共权力和保护公民个人权利。
民主是指国家权力由人民产生、由人民参与行使、由人民 制约和监督的政治制度,民主的基本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即 多数决定的原则。
■ 思考题
1. 2. 3. 4. 5. 民主的含义 宪政的含义 何为宪政与民主的悖论? 浅谈20世纪宪政民主变迁。 我国宪政民主进程如何?
根据这种概念,以立宪政治的形式出现的"上位立法" 产生了规定宪法之中的特定规范,它能保证公民美德 和广泛的政治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和纠正"下位立 法"即常规政治的种种弊端和缺陷。
阿克曼的目的就是为了提出一种既不同于共和 制又不同于多元民主的更为细致、更有吸引力 的民主概念,即宪政民主制。
美国政治家萨托利将宪政概括为5要素:
1.有一部高级法:宪法,不管其是否成文; 2.存在司法审查; 3.有一个独立的法官组成的独立的司法机关; 4.正当法律程序; 5.存在有约束力的立法方式上的程序规定,可 以作为赤裸裸的法律意志进行有效控制机制。
路易斯·亨金认为,宪政意指“成立的政府要受到宪 法的制约,而且只能根据其条款来进行统治受制于其 限制”。 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丹·莱夫也以宪政蕴含的法治要 义来阐述宪政,认为“宪政意指法律化的政治秩序, 即限制和钳制政治权力的公共规则和制度。宪政的出 现与约束国家和官员相关。”
如果说,"民主制度涉及如何获得并保有权力。 宪政制度则涉及如何限制权力。 "宪政一方面 指"对多数决定规则的限制",另一方面也是"多 数决定规则赖以存在的形式,宪政和民主的关 系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体,它们之间存 在深刻的张力,又在一定条件下维持着平衡。
■ "先定约束"
"先定约束"和民主的悖论:作为先定约束的宪法,它既是限定性 的又是授权性的;它既是约束性的又是保障性的。宪法不仅要限 制权力,它同时也创设和授予了权力;宪法不仅约束民主,它同 时又保障民主变得更强大。 作为先定约束的宪法的基本功能是将某些决定从民主过程中 清除出去以阻挠多数人意志的实现,从这个角度来看,宪法是反 民主的。但民主制度需要定期进行修补,但其前提条件必须得到 保障,而这又是直接民主的方法不能实现的。"要保持自愿性,自 愿本身必须受到限制"。从这可以看到,"宪法约束能强化民主, 而远非体制性地反对民主"。
这个历史进程反映了民主理论和宪政理论相 互接受的过程。民主需要宪政的保护以防止 某些人窃取权力, 而民主是宪政秩序产生的 驱动力,是宪政秩序的根本之所在。
宪政也需要以民主为内核,即它保护的是民 众的权利。
在民主理念浩浩荡荡的年代,执着地与民主为难,只会 造成自身价值的失落。况且,宪政也能够促进民主,只 有公民自身权利获得了保证,他才有胆量去进一步扩大 民主。
但另一方面,"司法审查"这种由非公选产生的、 非责任制的法官来推翻代表机关的决策和法律 的现象,也必然带来了以少数人的意志来决定 和推翻多数人的意志的现象。当政策和法律一 旦由少数人组成的机关一锤定音,那也导致民 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的损害,这也反映了在"司 法审查"中宪政与民主的紧张和冲突关系。
第一讲:宪政与民主的悖论
一. 民主
二. 宪政
三. 宪政与民主的悖论
四. 社会变迁中的宪政民主
一.民主
1. 民主的含义
在一定的利益集团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 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在民主体制下, 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 民主是由全体公民直接或通过他们自由选出的代表行 使权力的政府。
民主与寡头政治和独裁政治相悖。
2. 民主的形式
直接民主
又称为纯粹民主,是一种人们直接投票决定政 府政策的制度。之所以称为直接是因为决策的 权力直接由人们所行使,而不经过任何媒介或 代表。如古代的雅典民主。
代议民主
人们并非直接投票决定政府政策,而是选出民 意代表来参与政府实体或议会。民意代表可能 是由全体选民选出或代表特定的区域。 许多代议民主制也结合了一些直接民主的成分, 如公民投票。
■ 全球接受民主制程度的国家
■ 民主制国家权力分制图(也是宪政国家)
二. 宪政
1.宪政的含义
宪政是以宪法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即民主与法治的结合。 宪政:也称“立宪政体”,“立宪主义”,是以宪法为前提, 以民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 态或政治过程。 毛泽东对宪政做出了精辟而深刻的解释:宪政就是:“民 主政治”。
所有有效的民主制度,正如实际所表明的那样,都是在 由稳定性约束所确定的范围内运作的。
现代社会理想的政治,必须既是民主的,又是宪政的, 宪政民主是我们判定当代政治的基本标尺。
进入20世纪上半叶,西方国家侧重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作 用,国家的力量在不断地强化;而50年代和60年代由国家 干预经济导致的福利国家也造成了很多问题,一些人又主 张国家权力的收缩问题,重视对权力的制约。国家公共权 力作用的范围和边界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主扩张下的 公域与宪政保护下的私域的关系。而双方的边界和范围随 着时代的理性和社会变迁而成"钟摆式"的变化,这种变化 也反映了民主和宪政矛盾统一关系的动态变化过程,它推 动着宪政民主理论和实践的不断转型和发展。
民主国家定期举行全体公民参与(直接或间 接)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民主使政府遵循 法治,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 其权利受到司法体制的保护。
民主体制可以多种多样,反映着每个国家各 自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特点。
在民主国家,公民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负有参与政 治体制的责任,而他们的权利和自由也正是通过这 一体制得到保护。 民主社会奉行容忍、合作和妥协的价值观念。民主 国家认识到,达成共识需要妥协。 "不宽容本身就 是一种暴力,是妨碍真正民主精神发展的障碍。"
1. 多元民主与双规民主
■ 多元民主 它从功利主义出发,把民主看作是一种反映、选择、 聚合和塑造人们偏好的市场,通过民主市场形成反映 大多数人的偏好的政策和决定,以对社会的稀缺性资 源形成权威性分配。
"阿罗不可能定律"说明:通过多元民主想精确地聚合
人们偏好是不可能实现的。
公共选择理论也证明了周期循环问题、策略性 的和操纵性的行为、偶然的机会以及其他因素, 会使得多元民主极不可能提供一种精确的偏好 聚合。再加上在代议制民主中,由于立法机关 和选民存在"动力传递损耗"、选民施加政治影 响的交易成本的障碍,就很难使立法结果准确 地放映人们的偏好的数量和强度。
3. 世界民主状况(民主指数)
■ 《经济学人》:民主指数排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