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审核操作规程
预结算审核流程

预结算审核流程
内容:
预结算审核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项目经理提交预结算申请。
项目经理需要填写预结算申请表,详细列出本期预结算的项目名称、工程量、单价、金额等,并附上工程量计算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 财务初审。
财务部门对预结算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核对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单价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材料费用是否有依据等。
3. 项目评审。
由项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检查项目进度是否符合预结算要求,质量和安全是否达标,预结算材料是否完整。
4. 财务复审。
财务部门对评审意见进行复审,并提出财务审核意见。
5. 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预结算申请,有权修改预结算金额。
6. 发放预结算款。
得到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完成款项的支付结算。
7. 整理预结算档案。
预结算单及相关审批材料归档留存。
以上是预结算审核的主要流程,请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以保证预结算工作规范、准确。
如果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项目经理或财务部门联系。
工程月度结算审核管理制度

工程月度结算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月度结算审核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月度结算审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月度结算审核是指在各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过程中,项目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当月发生费用、合同款支付情况进行清点、核对、审核及反馈的过程。
第二章工程月度结算审核管理程序第四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结算审核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和执行工程项目的月度结算审核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财务结算审核小组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一)每月初,项目负责人向财务结算审核小组提交上月工程项目的各项费用支出清单和合同款支付情况;(二)财务结算审核小组对上述清单进行核实和对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并提出处理建议;(三)财务结算审核小组定期向项目负责人和上级领导汇报审核情况,做好结算审计工作记录。
第六条工程项目财务结算审核小组应及时将项目月度结算审核情况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和合同款支付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工程项目财务结算审核小组对于发现的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合理解释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第八条工程项目财务结算审核小组应及时整理、归档审核资料,做好结算审核工作总结,为今后的结算审核工作提供参考。
第三章工程月度结算审核管理责任第九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月度结算审核工作负总责,应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审核和反馈每月的结算情况。
第十条工程项目财务结算审核小组组长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月度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财务结算审核小组成员要做到积极配合,相互沟通,互相学习,提高整体审核质量。
第四章工程月度结算审核管理监督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月度结算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结算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安徽省审计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操作规程

安徽省审计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防范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价款结算进行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括下列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一)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占概算总投资比例50%以上的建设项目,或者不足50%但政府拥有控制权的建设项目;(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国家事业组织投资的项目;(三)法律、法规、规章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第四条审计机关要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工程价款结算审计,重点加强对本地区工程价款结算工作的再监督,不得介入工程价款的管理环节,不得以审计代替结算。
第五条审计机关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作为协审机构,或者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工作。
第二章审计实施准备第六条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项目审计前组成审计组,审计组组长应由审计机关人员担任。
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机关应依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项目的规模、类型,结合中介机构的专业特长、综合能力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竞争性方式分配协审任务。
中介机构接受审计机关委托项目的,应确定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审计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审计通知书等方式告知建设单位。
第八条工程价款结算资料应由建设单位送审,不得由施工单位直接或代为送审。
建设单位应出具报送审计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承诺对工程价款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工程结算审核制度

工程结算审核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为保证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的准确性与合法性,制定本工程结算审核制度。
该制度依据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保每一笔工程款项的结算都经过严格的审查与核实。
二、审核机构及职责
1. 设立专门的工程结算审核小组,由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以及法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2. 审核小组负责对工程进度、变更、材料使用等进行审核,确保所有结算内容真实、合理。
3. 财务部门负责核对发票真伪,审计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4. 法务部门负责审核合同条款的执行,处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三、审核程序
1. 提交结算:承包商根据工程进度提交阶段性或最终的结算报告。
2. 初步审查:项目管理部门对结算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
3. 详细核对:财务部门对结算报告中的金额、账目进行详细核对。
4. 法律合规性检查:法务部门对结算过程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及法律规定进行检查。
5. 出具审核意见:审核小组汇总各方面的审核结果,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6. 结算审批:根据审核意见,项目负责人决定是否批准结算。
四、异常处理
1. 若发现结算中有虚假报告、超支或其他违规行为,应立即暂停支付并启动调查程序。
2. 对于争议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五、资料归档
完成结算审核后,所有相关文档资料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
询和核查。
六、其他事项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高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结算审核操作规程

结算审核操作规程一、引言结算审核是指对企业的财务记录和报表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
结算审核的目的是减少错误和欺诈行为,保证企业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本文将介绍结算审核的操作规程。
二、审核程序1.业务凭证审核每一笔业务的资金流向都需要有相应的凭证记录,结算审核的第一步是对这些业务凭证进行审核。
审核重点包括:(2)凭证的完整性:审核员需要检查凭证是否完整,包括日期、编号、制单人等。
(3)合规性:审核员需要确认凭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2.流程审核流程审核是对企业内各项业务流程的合规性进行审查。
审核重点包括:(1)审批流程:审核员需要核对审批流程是否符合企业的规章制度,检查是否有越权操作。
(2)权限控制:审核员需要确认每个环节操作人员的权限是否合理,以防止内部欺诈行为。
(3)审批文件:审核员需要检查每个环节的审批文件是否齐全、规范,并与实际操作相符。
3.数据核对数据核对是对企业财务数据与其他数据源进行对比,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审核重点包括:(1)资产负债表:审核员需要核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数据与企业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2)利润表:审核员需要核对企业的利润表数据与经营活动的一致性。
(3)现金流量表:审核员需要核对企业的现金流量表数据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一致性。
4.问题发现和处理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有问题,审核员需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处理措施包括:(1)调查核实:审核员需要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其原因和影响,并核实相关数据。
(2)问题解决:审核员需要与相关部门沟通,制定问题解决方案,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修正账簿:审核员在问题解决后,需要及时修正账簿,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审核人员要求1.专业素质审核人员应具备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背景,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具备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2.保密意识审核人员应具备保密意识,严守行业道德规范,保护企业的财务隐私。
咨询单位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作流程

咨询单位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作流程单位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是指对单位工程项目的费用进行审核和结算的过程。
该过程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参与方,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规定进行。
下面将介绍单位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的一般工作流程。
一、立项和拟定结算依据:在项目启动前,项目经理和财务部门需要共同商定项目的预算和结算依据。
预算是项目开展和完成所需的资金,并且需要被财务部门审核和批准。
结算依据是指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服务和其他相关费用,需要在结算过程中进行查验和审核。
二、收集和整理结算资料: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和财务部门需要确保所有的结算相关资料都齐全和完整。
这些资料通常包括合同和补充协议、工程洽商记录、工程验收证书、质量检测报告、材料收据和发票等。
这些资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和分类,以便于结算审核人员进行查验和审核。
三、复核结算依据:结算审核人员需要抽取一部分结算资料进行复核,确保结算依据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这个过程需要仔细检查结算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是否符合项目的特殊规定和合同约定。
如果发现问题或者疑点,需要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核实,并记录下来。
四、核算结算金额:在确认结算依据无误后,结算审核人员需要进行费用计算和核算。
费用计算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实际发生情况计算人工、材料、设备、服务和其他相关费用。
核算过程中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扣款和奖励等。
五、编制结算报告:在核算完成后,结算审核人员需要编制结算报告,明确核算结果和结算金额。
结算报告通常包括结算依据、费用计算细则、核算金额和结算说明等内容。
结算报告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以便于上级部门和业主进行审查和批准。
六、结算审核和审定:结算报告经过编制后,需要提交给上级部门和业主进行审核和审定。
审核过程中,上级部门和业主需要仔细查阅结算报告的内容,核对结算依据和核算金额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如果发现问题或者需要沟通和核实,可以与结算审核人员进行沟通和讨论。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04•【文号】财办建〔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的通知财办建〔2018〕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高法院办公厅,高检院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等规定,制定了《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财政部办公厅2018年1月4日附件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程序和行为,保证工作质量,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为财政部、中央项目主管部门(含一级预算单位和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审核批复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行为规范和参考依据。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中央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财务关系隶属于中央部门(或单位)的项目,以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占项目资本比例超过50%的经营性项目。
第四条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项目决算)批复范围划分如下:(一)财政部直接批复的范围1.主管部门本级的投资额在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按完成投资口径)以上的项目决算。
竣工结算审核操作规程

竣工结算审核操作规程竣工结算审核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确保结算结果准确、合理、公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公司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的全部业务。
第三条目标:确保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保证结算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四条基本原则:公正、透明、高效、精细。
第二章竣工结算审核程序第五条竣工结算审核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交申请:承包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受理审查:审核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受理审查,并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 报告编制:审核部门根据初步审核结果,编制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4. 审批:审核部门将审核报告提交给领导层进行审批。
5. 公示:领导层审批通过后,将结果进行公示。
6. 客户验收:在竣工结算审核通过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客户验收。
7. 付款:根据竣工结算结果,进行相应款项的支付。
第六条审核标准:竣工结算审核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1. 合同约定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审核。
2. 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
3. 相关规范标准:参照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审核。
第七条审核时间:竣工结算审核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三章竣工结算审核要求第八条提交资料要求:1. 竣工结算申请书:包括结算金额、结算内容等。
2. 相关附件:包括相关合同、进度报告、质量验收报告、材料清单等。
第九条审核内容要求:1. 结算金额:对结算金额进行核对和计算。
2. 结算内容:对结算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与合同约定相符。
3. 支付款项:核对已支付款项和待支付款项。
第十条审核结果要求:审核结果应准确、合理、公正,并书面通知承包单位。
第十一条结算公示要求:1. 公示内容:将结算结果公示,包括结算金额、结算内容等。
2. 公示期限: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客户验收要求:1. 客户验收时间:应在结算审核通过后,尽快进行客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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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核项目操作规程
一、项目交底
1 部门负责人接到项目的当天,应请合同跟踪人进行初次项目交底,作好交底记录。
2 项目交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内容:工程预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工程决算审核、工程结算编制、其他服务;
(2)委托方要求:时间要求、成果质量要求、增值服务要求(提出管理建议)、其他要求等,提供委托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3)工程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结构形式、总投资额、设计单位等情况,施工单位情况等内容;
(4)工程款支付情况:合同价款、已付工程款、甲供料款等;
(5)其他相关情况;
(6)交底不能全部了解的内容,由执业人在咨询过程中进一步完善。
二、人员配置
部门负责人根据委托方要求、项目大小、难易程度或其他特定条件,确定独立的或者团队合作的执业人员名单,包括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其他造价人员及辅助人员、校核人员、审核人员等,并及时通告至每个人。
1 确定项目负责人的原则:一般单体项目负责人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以上造价员担任;群体项目的总负责人由部门主任担任,群体项目负责人由项目管理专员担任;跨部门作业的群体项目负责人由公司领导研究确定;
2 项目负责人能够独立完成的一般单体项目,不配备其他专业造价人员;
3 项目负责人不能独立完成的一般单体项目或群体项目,分专业配备造价人员或辅助人员;
4 确定收费责任人、档案装订负责人;
5 超出常规时间要求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前请审核人员全程跟踪控制。
三、咨询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查
1 项目负责人组织各执业人在提交的初步结算资料三天内完成资料的审查工作,检查图纸是否齐全,有无缺页、缺专业图纸的现象,对照清单逐一向委托方落实其他可能涉及到的资料是否存在,书面列出缺少资料的清单;
2 对于清单中委托方不涉及的资料以答疑的方式请委托方书面确认;
3 针对资料审查发现的问题,与委托方沟通,让委托方(尤其是没经验的、外行的委托方)明白这些资料及时提供才能节约时间、保障项目按要求的时间完成,请委托方帮助落实这些事项并做出书面答复。
4 与委托方沟通是否存在甲方分包项目,这些分包项目是否已经结算,确定分包项目结算值;
5 与委托方沟通是否存在甲方供料(已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回材料款的不属于甲供料的情况),有哪些种类,供应数量与单价,及早与施工单位核对清楚,如果委托方没有能力,应当协助委托方办理此项工作,同时确认施工单位有无发生自购的情况,以便处理甲供料的超欠供,如委托方不要求处理超欠供,应当有书面指示。
6 还需要落实委托方对成果文件的要求(是否分部位或分专业出具、文件份数等);
7 每一次接收资料都要做好交接记录;
8 项目咨询过程中所有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接收的上述资料,特别是电话、口头约定的影响造价的事项,必须在出具成果文件前请委托方逐一盖章或签字确认。
四、勘察现场
1 在委托单位的协助下,对工程所在地进行现场初步勘察,了解工程是装修房还是毛坯房,厨房卫生间施工到什么程度,内门是否安装,楼地面做法,内外墙做法,公共部位做法等;
2 与施工单位核对过程中,随时记录施工方提出的与图纸不符或与初勘不符的
情况,与施工方共同到现场确认;
3 每次勘察现场均应作好勘察记录。
五、确定实施方案
咨询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咨询合同签订前的服务方案和咨询合同签订后的实施方案,前者可参照公司投标方案修编,此处的实施只是对具体项目的操作指导。
1 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实施方案;
2 项目负责人通过进一步研究图纸等资料,找出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以及能采取的应对措施,作好计划安排、设置好控制点;
3 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项目研讨会,请项目组成员或部门主任、其他员工一起分析、讨论方案的可行性,作好会议纪要;
4 根据项目研讨会的结果修改实施方案;
5 与委托方沟通实施方案,得到委托方的认可;
6 委托方每次提出新的要求,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正,每次修正后都要与委托方进行沟通。
六、实施项目
1 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结算方式:是合同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按实结算,是否执行招标时优惠,对照施工单位报审的结算书,确定其正确性,对偏离合同的事项做好标记,予以纠正;
2 根据施工合同确定计价依据:套用定额的种类及年度、工程类别、取费标准、人工工资单价标准,对照施工单位报审的结算书,确定其正确性,对错误的地方、应予扣除的费用做好标记,予以纠正。
3 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对照施工单位报审的结算书,对多报的工程量予以核减;
4 按照定额规定检查施工单位报审的结算书,对定额套用错误、不合适的项做出标记,修正或调整定额子目;
4 检查报审结算书的议价材料是否与委托方限价或市场价相吻合,对符合市场
行情的甲方批价单,负责扫描、上传到公司网站以实现资源共享,若存在委托方限价严重偏离市场价的情况应特殊处理;
5 检查甲方分包项是否包含在报审结算书中,检查甲供料是否完全扣除;
6 认真分析现场签证,是否与定额包含内容、取费内容重复,分析造成基础超深的原因,凡是现场签证表述不够明确、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需要书面向委托方逐一落实;
7 检查建筑做法与隐蔽验收记录是否相符;
8 准备工作完成后,组织召开审前沟通会,邀请委托方、施工方参加,说明项目计划安排,征求各方的意见,约束配合方工作纪律,确认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约定开始核对的时间等,做好会议纪要;
9 与施工单位核对过程中,被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搁置争议问题,待无争议问题核对完成后再解决争议;
10 与施工单位核对过程中,如果发现资料不全需要补报的情况,请施工单位提出后补资料申请,报委托方审批后才可接收,并办好交接手续;
11 根据核对结果上机操作,按照委托方要求合理划分项目的目录结构;
12 认真核对预算软件的正确性,熟练掌握预算软件的操作要领,上机时尽量选用基本单位,避免出现小数点错误;
13 出具不含争议问题的初步结果,列出与施工单位在核对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测算争议问题造价,提出初步解决方案;
14 组织召开项目研讨会,请项目专员或部门主任、其他员工一起研究争议问题解决方案的可行性。
15 与施工单位沟通解决问题,对不能达成共识的问题,提交专家委员会专题继续研讨,再与施工单位沟通解决,仍然不能解决的问题,请委托方出面协调;
16 先与委托方沟通,让委托方了解存在哪些争议问题,每个争议问题涉及的造价是多少,施工单位的对争议问题的态度,有几种解决方案等,然后召开由委托方、监理方、施工方、咨询方共同参加的商讨会,通过辩论达成共识,做
好会议纪要;
17 经过多方会议仍不能解决的问题或产生的新问题,重新提出书面申请,重新研究解决方案直到达成共识;
18 根据解决方案调整结算书,请施工方进行结果确认及应付咨询费用确认;
19 列出该工程的单项造价、整体造价指标,主要材料用量指标,分析指标的差异的合理性,检查结算书的正确性;
七、校核、审核
1 执业人将自行检查后的结算文件及相关资料提交项目管理专员,请项目管理专员对成果文件进行校核;
2 经校核无误后,将结算文件及相关资料提交审核人员,请审核人员对成果文件进行审核;
3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校核与审核可在争议问题解决前进行。
八、最后的沟通、定稿与交付
1 经审核无误后,向公司副总经理汇报,确定与委托方沟通要点;
2 与委托方沟通,介绍项目执行情况,工程造价核减情况,征求委托方意见,接受委托方的审查,以达到客户满意为目的;
3 按报告的签发程序签发报告;
4 交付成果文件,同时返还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九、项目总结
1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后,除了按要求整理档案、提交完工信息以外,还要完成客户满意度调查,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
2 总结项目产生了哪些争议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哪些,最后是如何解决的,解决的方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我们起了哪些促进作用;
3 总结项目是否让客户满意,分析让客户满意的亮点或不满意的原因,;
4 总结项目组成员在执业过程中有哪些提高,学到了什么新知识,了解了哪些新工艺,存在哪些不足还需要改进;
5 总结执业流程执行中有哪些步骤不合适需要修改或补充;
6 总结项目管理过程中委托方在现场管理中有哪些方面做得很好使工程造价降低,有哪些方面做法不当使工程造价增加,设计上存在哪些不合理的地方,发生的设计变更都是哪些因素造成的,监理方的投资控制方面存在哪些不负责任的行为,施工方在哪些方面的做法导致工程造价增加。
7 总结报告的格式不限,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含上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