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本
药店购进管理制度范本

药店购进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为规范药店的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范围
药店采购的物品范围包括药品、保健品、日用品等。
三、采购程序
1. 采购计划确定:根据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需求,确定采购计划。
2. 询价比价:向不同供应商询价比价,选择性价比较合理的供应商。
3. 签订合同:确定采购商、供应商、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相关事项,签订合同。
4. 货款结算: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货款。
5. 验收入库:收到货物后,要进行验收,确认货物质量,数量无误后入库。
6. 记录登记:对采购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和记录,做好档案管理。
7. 问题处理:如发现货物质量、数量等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解决。
8. 绩效评估:对采购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高采购效率。
四、采购管理
1. 采购部门负责: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工作。
2. 采购人员管理:对采购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采购技能和水平。
3. 采购流程管理:建立健全的采购流程,确保各个环节顺利进行。
4. 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分类管理。
5. 库存管理:根据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
六、其他
1. 本制度经药店负责人审批后生效。
2. 本制度如有调整,需经药店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3. 本制度解释权归药店负责人所有。
以上就是药店采购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门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门店药品的购进管理,确保门店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本制度依据《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店药品的购进环节,包括供应商选择、采购流程、验收和入库等。
三、供应商选择1.门店应根据药品的质量要求、品种需求和供货能力等因素,制定供应商评估的标准和程序。
2.门店应及时收集和更新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和证书,如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等。
3.门店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价格、交货时间、配送服务和药品质量等方面。
四、采购流程1.门店应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和采购时间。
2.门店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不得超量采购或超过采购计划的金额。
3.门店应与供应商签订合格的采购合同或协议,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和交货时间等。
4.门店应定期与供应商进行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的评估,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验收和入库1.门店应在药品到货后,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应根据药品的进货单、药品标签和药品外观等,确认药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
2.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退货或要求换货。
3.门店应建立健全的药品入库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准确入库和保存。
4.入库药品应进行分类、标记和编号,便于日后的查找和管理。
5.入库药品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六、供应商绩效评估1.门店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货及时性、药品质量、配送服务等方面。
2.评估结果将作为和供应商继续合作的重要依据,高绩效供应商将得到优先选择。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的行为,门店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于故意采购假冒伪劣药品、超量采购等严重违规行为,门店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门店的管理人员应严格落实和执行本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门店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范文1. 序言药品是医院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物品,对于保障患者的健康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药品的购进与验收管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本文制定了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药品购进与验收的部门和人员,不得有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2. 购进管理2.1 药品需求评估在购进药品之前,相关部门应进行药品需求评估。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患者的需求,评估各类药品的需求量,确保购进的药品能够满足患者的诊疗需求。
2.2 药品采购计划根据药品需求评估结果,相关部门应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药品采购计划要明确药品的种类、数量、规格、质量标准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或委托采购,保证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3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在进行药品采购时,相关部门要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与选择。
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质量管理体系等。
选择供应商时,应选择具备良好信誉、质量管理有保障的供应商,确保购进的药品质量安全可靠。
2.4 药品采购合同购进药品时,相关部门要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药品采购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地点、验收标准等。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合同的管理与监督。
3. 验收管理3.1 验收标准药品验收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药品质量管理规定进行。
验收标准主要包括药品外观检查、包装完好、标签齐全、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生产批号等。
3.2 验收操作验收药品的操作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药品知识和验收技能。
验收时,要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确保与采购合同一致。
同时还要进行药品外观检查、包装完好检查、标签齐全检查等。
3.3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对于不合格的药品,验收人员要立即进行记录,并及时向采购人员报告。
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程序与供应商协商处理,如退货、换货等。
同时,要对不合格药品的来源和原因进行调查,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 监督与管理4.1 监督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药品购进与验收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药品购进管理验收制度范本

药品购进管理验收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药品质量,规范药品购进和验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购进1. 采购计划药品采购员应根据医院临床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报请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 采购渠道药品采购应通过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合法生产或指定经营单位进行。
3. 采购合同采购药品时,应签订明确质量条款、包装标志、运输注意事项等要求的购货合同。
4. 采购记录药品采购过程中,应做好采购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供货单位、采购日期等信息。
经办人、负责人应签名确认,记录保存五年备查。
三、药品验收1. 验收人员设立专门的药品验收岗位,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2. 验收程序验收人员应按照药品验收程序,对每批药品进行逐项检查,包括药品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等。
3. 验收记录验收过程中,应做好验收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供货单位、验收日期等信息。
验收员签字确认,记录保存五年备查。
4. 验收标准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不符合标准的药品应拒收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5. 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对于特殊管理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物制品等,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严格验收。
四、不合格药品处理1. 不合格药品指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标准、包装破损、有效期不足等药品。
2. 不合格药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区,并做好标识,以免误用。
3. 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五、药品保管1. 药品入库后,应按照药品的特性、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存放,设置适宜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2. 药品保管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养护,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安全。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范本一、当购进的二类精神药品因外观、包装等质量问题需进行退货处理时,应将其妥善存放于退货区域,并设置显著标识以示区分。
同时,应立即向质量管理科报告相关情况。
二、若客户因药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要求,应详尽记录客户反馈的具体情况,并将此记录及时提交至公司质量管理科进行审查与处理。
二类精神药品销毁、报损管理制度一、在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与运输过程中,若发生药品破损情况,仓库保管员及负责人需共同撰写书面报告,并上报至质量管理科。
经实物核对、原因查明及提出处理意见后,需获得总经理批准方可填写报损单进行报损处理。
二、在开箱验收二类精神药品时,若发现原箱药品短缺或破损,验收人员应立即撰写报告并上报至质量管理科。
待质量管理科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向供货商提出索赔请求。
三、对于破损药品的残体部分,应妥善保管以备相关部门进行后续检查与处理。
保管人员严禁擅自处理或销毁破损药品残体。
四、在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与储存期间,若发现药品出现虫蛀、霉变、污染或过期等情况,应及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并上报至质管科进行确认。
确认后,应将不合格药品移至不合格区域进行管理。
五、经检验或确认为不合格的二类精神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放置于不合格区域。
保管人员需填写报损单并上报至质管科进行审批。
质管科在签署意见后需向药监部门提交销毁报损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销毁操作。
六、在销毁不合格二类精神药品时,必须在药监部门及本单位质管人员的共同监督下当场进行销毁操作,并确保监销人员均签字确认以备查验。
七、未经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不合格二类精神药品严禁擅自销毁处理。
二类精神药品丢失、被盗安全管理制度一、为加强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相关仓库应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并确保值班记录完整准确。
二、严禁非保管人员随意进入药品仓库区域。
下班前应对仓库内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夜间值班人员需进行巡回检查以监控仓库周围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工作。
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范本一、药品购进、验收必须严格执行《____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和验收。
二、药品购进、验收人员必须是药学专业和相关医学、护理等专业人员担任,并熟悉药品知识。
三、药品购进必须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并索取有关证照存档。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验收记录,购进、验收记录载明供货单位、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验收结论等内容,票据和购进、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少于二年备查。
五、购进进口药品需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并验收,检查其包装和标签,以及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中文说明书。
六、购进药品必须签订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等内容。
七、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得配备《____自治区个体诊所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
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范本(二)1. 序言药品是医院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物品,对于保障患者的健康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药品的购进与验收管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本文制定了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药品购进与验收的部门和人员,不得有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2. 购进管理2.1 药品需求评估在购进药品之前,相关部门应进行药品需求评估。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患者的需求,评估各类药品的需求量,确保购进的药品能够满足患者的诊疗需求。
2.2 药品采购计划根据药品需求评估结果,相关部门应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药品采购计划要明确药品的种类、数量、规格、质量标准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或委托采购,保证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3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在进行药品采购时,相关部门要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与选择。
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质量管理体系等。
2024年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范本1、为确保药品质量事故得到妥善处理,保护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应及时向相关院领导报告质量事故,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药品监管机构。
2、一般质量事故,质量管理人员须在当日向负责质量的院领导汇报,由其详细调查事故原因,迅速采取措施,并在规定时限内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3、事故发生后,质量负责人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和补救措施。
4、处理药品质量事故时,遵循“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5、宁明县那堪利民药店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规定,旨在严格控制不合格药品,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
分管质量的院领导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施有效管理。
6、凡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和规定的药品,包括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包装等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和使用。
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存入专用区域并标以红色标识,及时上报处理。
7、不合格药品的销毁由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其他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处理,销毁过程需详细记录。
应查明原因,区分责任,及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8、宁明县那堪利民药店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规定,以加强药品安全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不良反应指合格药品在正常使用下出现的非预期有害反应。
9、药品不良反应包括已知和未知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药房应指定人员负责收集、分析和上报不良反应信息。
各岗位人员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给监测人员。
10、监测人员应定期汇总分析不良反应报告,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11、宁明县那堪利民药店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规定,以确保药品质量。
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对药房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责,并明确各岗位卫生管理职责。
12、药房应保持清洁,配备必要的温湿度监测和防护设备。
储存设施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损。
禁止将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
13、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健康检查,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必须进行法定的健康检查,包括视力和色盲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药品购进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5篇)

药品购进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一、严格药品的购进和质量验收管理,保证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制定本制度。
二、,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票据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三年,但不得少于一年。
三、购进首营品种要进行质量验证,合格后方可购入经营。
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四、为保证药品质量,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相关合法证照复印件(加盖原印章),药品销售人员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供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购货合同等,首营品种还应包括法定的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批准文号批准证明文件及同批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原印章),产品出厂合格证,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药品最小包装样品。
五、每半年举行一次对进货情况的质量评审,分析总结药品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供货单位的供应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
六、严格按照《药品质量验收操作程序》规定的取样原则和验收方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七、根据药品的质量标准和购货合同中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进行质量验收。
具体包括对药品的外观性状,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对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产品出厂合格证、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质量状况等进行逐一验收。
八、对货与单不符,包装不牢或破损、标识模糊、质量异常或可疑情况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医院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九、根据供货企业的药品销售清单随货同行联及质量验收情况做好“药品购进与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应完整、准确,书写工整,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五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药品购进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2)是医疗机构为了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规范药品采购和验收流程而建立的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方面:1. 药品目录和药品采购需求确认: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和药品目录要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和采购需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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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目的:加强药品购进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二、依据: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2012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药品购进的质量管理。
四、责任:药品购进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1 把质量作为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条件的首位,严格执行“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购进药品;2 严格执行《药品购进规程》,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等,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可靠的药品。
3 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规定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如购货合同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时,应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限。
4 严格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法证照、生产批文、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标签、说明书、物价批文等资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购进。
5 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做好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
药品购进记录和购进票据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五年。
6 药品购进记录应包括:购货日期、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购进数量、有效期、批号、购进人员、备注等内容。
2、一、目的:把好购进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本企业。
二、依据: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2012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所购进药品的验收。
四、责任:验收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1 药品验收必须执行制定的《药品质量检查和验收操作规程》,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以及购进凭证等,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 药品质量验收应包括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专有标识等内容的检查。
3 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进行检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4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提供的该批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 验收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审核其《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
6 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五年。
7 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齐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8 验收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予以拒收,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查。
9 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员应与营业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营业员依据验收结论和验收员的签章将药品分类放入相应的货位。
3、一、目的:为确保企业经营场所内陈列药品质量,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
二、依据: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2012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三、适用范围:企业药品的陈列管理四、责任:营业员、养护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五、内容:1 陈列的药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
2 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过本企业验收合格,其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药品。
3 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应分开摆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4 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5 拆零药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完为止。
6 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柜中,不得在常温下陈列,需陈列时只陈列包装。
7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8 中药饮片应一味一斗,不得错斗、串斗、混斗;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饮片斗前必须写正名正字。
9 对陈列的药品应每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复查。
10 用于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4、一、目的:为确保所陈列和储存药品质量稳定,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
二、依据: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2012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三、适用范围:企业陈列和储存药品的养护。
四、责任:养护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1 药品养护工作的职责是:安全陈列,降低损耗,保证质量,避免用药事故。
2 依据陈列药品的流转情况,制定养护计划,进行循环的质量检查;对质量有疑问的或陈列日久的品种,应勤检查。
3 做好温湿度检测和记录。
4 对陈列的药品应每个月检查一次。
5 在药品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或马上撤下柜台并暂停上柜台,尽快通知质量管理员进行复查。
6 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营业场所的温湿度、药品的储存陈列、清洁和防火、防潮、防鸟、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进行检查。
5一、目的:为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合格和质量可靠的药品。
二、依据: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2012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管理。
四、责任: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购进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1 首营企业的审核1.1 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1.2 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GSP或GMP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3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4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MP或GSP证书等。
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所、质量管理体系、检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
1.5 购进人员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依次送质量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药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2 首营品种的审核2.1 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新品种等)。
2.2 购进人员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及药品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2.3 资料齐全后,购进人员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依次送质量管理人员审查合格后,企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货。
2.4 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2.4.1 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4.2 了解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及质量状况。
2.4.3 审核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
2.5 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2.6 审核结论应明确,相关审核记录及资料应归档保存。
6、一、目的: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质量不合格药品。
二、依据: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2012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
四、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1 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证,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 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3 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要按用途陈列。
4 营业员依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 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6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药师等内容的胸卡。
7顾客凭处方购药,按照《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执行。
8 销售非处方药,可由顾客按说明书内容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如果顾客提出咨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9 药品拆零销售按照《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执行。
10 销售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执行《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
11 销售中药按照《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制度》执行。
12 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
13 不得销售国家规定不得零售的药品。
14 销售药品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
15 药品营业人员应熟悉药品知识,了解药品性能,不得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6 店堂内的药品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和《药品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
17 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购进人员传递药品信息。
18 做好各项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一、目的:加强处方药品的管理,确保企业处方药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依据: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2012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四、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1 销售处方药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
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如顾客不肯留下处方,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将处方内容登记在《处方登记记录》上。
其他处方药,顾客可以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2 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方可调配。
3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4 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2年备查。
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做好处方登记。
5 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
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6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8.一、目的:为加强拆零药品的质量管理。
二、依据: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2012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拆零销售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