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时讯通讯社”文化记录公益行动正式开启可申请特约记者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在中国记者节前后做好新闻记者证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在中国记者节前后做好新闻记者证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10.18•【文号】新广出发[2014]119号•【施行日期】2014.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在中国记者节前后做好新闻记者证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从2014年7月15日起统一组织全国新闻机构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
为配合做好新闻记者证的换发工作,扩大新版新闻记者证的社会认知度,维护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激发广大新闻记者的社会责任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兹决定在中国记者节前后开展新闻记者证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各级各类报纸、期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单位要组织所属媒体在今年的中国记者节(11月8日)前后安排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开展新闻记者证公益广告宣传,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介绍新版新闻记者证的样式、特点等,扩大新闻记者证的社会认知度,大力推动新闻记者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增强新闻记者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为维护新闻记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内容总局设计制作的新闻记者证公益广告分为平面广告和影视广告两大类型。
请各有关单位通过中国记者网公告栏(网址:http://)统一下载公益广告电子文件,并按照不同媒体形态分别刊播。
三、具体安排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属媒体平台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新闻记者证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新规来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将实行全国统考

新规来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将实行全国统考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1月10日消息,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考试办法》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原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考试组织第七条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10.21•【文号】新广出发[2014]122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网信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网信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新闻机构主管单位,中央新闻网站:为加强新闻网站编辑记者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央有关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在已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一类资质并符合条件的新闻网站中按照“周密实施、分期分批、稳妥有序、可管可控”的原则核发新闻记者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领范围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一类资质并符合条件的新闻网站中,专职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在岗人员。
下列人员不发新闻记者证:(1)新闻网站中党务、行政、后勤、广告、发行、经营、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2)新闻网站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网站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特约记者,专职或者兼职为新闻网站提供稿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3)在新闻采编活动中因违法违纪受过严重处罚的人员以及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
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领条件新闻网站中申领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2012年申请领取新闻记者证的通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2012年申请领取新闻记者证的通知【法规类别】电视【发布部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发布日期】2012.05.09【实施日期】2012.05.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2012年申请领取新闻记者证的通知本市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单位申领新闻记者证的通知》(新出联〔2009〕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申领新闻记者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领范围(一)可申请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在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连续从事采编、播音主持实习满一年、身体状况能胜任所申请工作岗位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已取得《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的;2、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或参加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的(省级台资格考试口试为A级,区县级台资格考试口试为B级以上),确需承担新闻采编任务的播音员主持人。
(二)下列人员不发新闻记者证:1、广播电视新闻单位中党务、行政、后勤、广告、发行、经营、技术等非采编岗位的工作人员;2、广播电视新闻单位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广播电视新闻单位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特约记者、专职或兼职为广播电视新闻单位提供稿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3、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4、受过党纪政纪开除处分的;5、因本人过错造成重大宣传事故的;6、违反职业纪律、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7、品行不端、声誉较差的。
二、申领办法1、申请领取工作,统一通过中国记者网“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以下简称中国记者网,网址:http://)进行。
2、新闻出版总署统一为可申领新闻记者证的各新闻机构配备中国记者网数据传输安全加密终端(以下简称“加密终端”),应由专职的新闻记者证管理人员在专用电脑上安装驱动程序(中国记者网→常用下载(首页的左下方)→USB-KEY驱动程序→点击下载),然后插上加密终端,即可使用。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单位申领新闻记者证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单位申领新闻记者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06.15•【文号】新出联[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单位申领新闻记者证的通知(新出联[200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中央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0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9年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新出报刊[2009]6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广电新闻单位记者证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就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单位申请领取新闻记者证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申领国内通讯社、报纸期刊、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单位必须统一申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印制的新闻记者证,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不再使用。
申领及换发新闻记者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领时间此次集中申领新闻记者证工作于6月30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各广电新闻单位应在10月30日前完成新闻记者证的申领工作。
三、申领程序为加强广电新闻采编人员的记者证管理,根据国办发[2008]90号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协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广播电视记者证进行管理”的规定,中央广电新闻单位申领新闻记者证的人员经国家广电总局审核后,由新闻出版总署核发;地方广电新闻单位申领新闻记者证的人员经所在地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广电总局复审,由新闻出版总署核发。
申请领取新闻记者证的广电新闻单位,须按照新出报刊[2009]60号文的有关规定填报书面申请材料(包括《领取中国记者网加密终端申请表》、《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等),并通过中国记者网“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以下简称中国记者网,网址:http://)报送电子材料。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向资深新闻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证章的通知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向资深新闻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证章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公布日期】2023.08.10•【文号】•【施行日期】2023.08.10•【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关于向资深新闻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证章的通知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全国性行业类媒体、全国性新闻报刊出版单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根据《资深新闻工作者荣誉证书证章颁发办法》,今年将在记者节前向资深新闻工作者集中颁发荣誉证书和证章,体现党和国家对新闻工作者的关心和关怀,传递中国记协“记者之家”的温暖。
为做好颁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深新闻工作者的资格条件1.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新闻性报刊出版单位、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县级融媒体中心(传媒中心)等新闻单位,持有国家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或与新闻单位具有相对稳定的聘用或合作关系,从事新闻相关工作的人员。
2.申报的资深新闻工作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恪守新闻职业道德。
3.申报的资深新闻工作者须从事新闻相关工作满30年。
其中,在新闻采编岗位工作不得少于20年。
其中,“从事新闻相关工作”包括新闻采编和新闻单位党务、行政、后勤、经营、广告、工程等工作。
4.新闻工作者的工作年限,既包括在同一家新闻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也包括在不同新闻单位工作的累计年限。
离开新闻单位后的工作年限不能累计。
5.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刑事处罚的,不得申报。
6.已经领取过我会颁发的资深新闻工作者荣誉证书和证章的人员,不再申报。
二、荣誉证书和证章的报送流程1.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全国性行业类媒体、全国性新闻报刊出版单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是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资深新闻工作者的申报单位。
申领新闻记者证的基本资格条件

申领新闻记者证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申请条件
1、持有大学文凭或者其他学历证书,具备良好的新闻采写能力,熟悉媒体运行规律及相关法规;
2、年龄在22周岁至4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坚实的政治立场,关心社会公共事务,具有一定的新闻责任感;
4、有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有一定的新闻采写经验;
5、拥有新闻采写成果或者从事新闻采写的荣誉证书可以加分;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需向新闻出版署提交自身学历证书、个人简历、有关新闻采写成果和情况介绍,以及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
2、申请人需参加考试,会有关新闻采写、新闻职业道德及技术等科目,及时交纳考试费用;
3、新闻出版署受理完毕后会给予正式审批,如审批通过则发给证书,并对申请人授予新闻记者资格;
4、申请人在取得证书后,需要保持健康的形象,不得有任何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
5、如申请人在使用新闻记者证时出现不当行为,新闻出版署有权依法取消所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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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日期】2022.01.12•【文号】国新出发电〔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新时代新闻记者队伍建设,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21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2022年1月15日至3月15日。
二、核验范围2021年12月31日前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均须参加2021年度核验,2022年1月1日后核发的无须参加2021年度核验。
三、组织实施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中央在京新闻单位(以下简称中央新闻单位)的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工作;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新闻单位及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工作。
四、核验重点1.具备法定条件情况。
持证人员是否为新闻单位编制内人员或与所在新闻机构签有劳动合同,是否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是否为新闻采编岗位在岗人员;是否存在被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列入不良从业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受过刑事处罚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
2.遵规守法情况。
持证人员是否存在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等“以媒谋私”的问题,是否存在编造、传播虚假新闻的问题;是否存在擅自以记者职务身份开设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问题,是否存在擅自发布职务行为信息的问题;是否存在从事与记者职务有关的有偿服务、中介活动或兼职、取酬的问题;是否存在创办或参股广告类公司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核验程序1.新闻单位自查公示。
各新闻单位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逐个审核持证人员条件,在媒体显著位置公示拟通过年度核验人员名单(如在报刊公示须至少公示1次,如在网络媒体公示须在首页至少连续公示10天)并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收回并主动申请注销不符合条件的新闻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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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时讯通讯社”文化记录公益行动正式开启可申请特约记者证
“中国新闻时讯通讯社”简称:《新时社》,是依法登记成立的记录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并与多家媒体强势联合、联办的大型纪实性、综合性集信息采集、出版、发行的联合性群组期刊、增刊、珍藏版专题刊物及影视节目团体。
“中国新闻时讯通讯社”长期扎根“港味”更浓、“海味”更足的通讯社报道特色,致力凸显“短、快、活”的特色文风,故深受内地、港澳台和全球华文媒体的关注,视为报道港澳台及內地新闻的重要参考平台之一。
始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顺应中国共产党十八大后的时代发展新形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崇高的精神鼓舞人、以优秀的作品感动人”,以一支具有高度凝聚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新闻编采团队,及时“记录时代特征、有效传播社会、聚焦社情民意、倡导民权民生、讴歌主流思想、服务人民生活”,力求及时、客观、权威地报道新闻,并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国际资讯服务,为社会呈现纷繁世界的精彩之处,为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广泛信息及时代特征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中国新闻时讯通讯社”通过传统平面媒体与网络新媒体的紧密结合,以“记录时代、传播信息、讴歌主流、痛斥邪恶”为宗旨,以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为原则,通过多媒体的表现手段,为读者提供含图文、视(音)频的全方位新闻资讯服务,充分满足广大读者浏览、表达、交流、分享等多元化与个性化的观赏。
“挖掘记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行动”是中国新闻时讯通讯社主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颁布以来,全球性的珍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掀起热潮。
日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工程隆重启动。
该项目得到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的支持,坚持以“弘扬祖国民族文化,展现可爱的中华,加强人类交流和理解,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为宗旨,为中国乃至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发展,推进中国的文化建设和文化繁荣,更培养了广泛的,优秀的,以摄影为手段,记录、挖掘、保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任的社会力量。
为配合此项行动,本社特制了“记录行动”证件。
自此证投入使用以来,会员普遍反映用它可以很方便地向被采访、记录对象传达行动含义,节省了一些手续和金钱。
但本社要提醒大家的是:任何超范围要求的使用,都可能破坏证件的含金量和“记录行动”的崇高意义,我们要感谢那些给我们方便和照顾的人和单位,一些要求得不到满足时,也应多从对方的权益立场考虑出发,做一个有学问的记录人。
总之,提倡大家要擅用、妥用证件,为大家维护一个良好的使用证件。
“挖掘记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行动”开展至今,受到广大会员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
继记录证件证隆重推出以来,考虑到越来越多的有车一族愿意驾驶爱车自驾外出采访,本社又倾情设计制作了极富时代感的新闻工作车证。
为会员的采访摄影活动提供更全面的支持。
车证正面粗体大字注明“新闻工作车”字样,简洁鲜明,中英文对照表述“挖掘记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行动”这一重要使命。
车证背面除必备的车辆基本信息外,对记录者使命、记录者守则以及协会情况做了简单介绍。
颁发车证的同时,还会加盖本社红印,更加提升了该车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凡会员都可为自己的爱车办理新闻工作车证,办证时需要提供车牌号,并说明车的颜色。
只要你热爱新闻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均可申请新闻观察员证以及特约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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