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保护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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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未成年工保护的相关流程

聘用未成年工保护的相关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公司规范聘用未成年工保护的相关流程,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XXX聘用的所有未成年雇员。

3.1人力资源部3.1.1 负责对未成年工的厂证进行特别标识直至年满18周岁。

3.1.2 负责未成年工按期进行免费体检。

3.1.3 负责未成年工的劳动局用工备案。

3.1.4 负责规范各相关部门落实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3.2各相关部门3.2.1 负责对所有未成年工进行工作岗位安排、工作时间安排及管理和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4.1定义4.1.1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4.2标识及备案4.2.1 HR在未成年工的厂证上特别标识。

(如后附件)4.2.2HR在招收未成年工后,向东莞市劳动局松山湖分局办理登记备案。

4.2.3HR每月从HR系统中调出年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名单,HR将收回特别标识的未成年工厂牌并发放普通员工厂牌。

4.2.4HR收集书面《未成年工夜班及加班工作申请书》。

(如后附件)4.3体检4.3.1人力资源部将按以下规定为未成年工安排健康检查:a入职一周以内;b工作满一年;C 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4.3.2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入职体检时统一收取,在雇员第一个月工资中税前返还;如有入职当月离职的员工,在结算离职工资中计还返。

4.4部门工作安排4.4.1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岗位,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岗位。

4.4.2对被标识未成年工的雇员不得被安排从事《职业病预防控制流程》所规定的被识别为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

4.4.3 不得安排无提交《未成年工夜班及加班工作申请书》的雇员参加夜班及加班工作。

RBA-30 童工及未成年管制程序

RBA-30 童工及未成年管制程序
商/供应商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应用文件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3.公司政策
3.1本公司严禁招聘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拒绝公司内任何职工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入职的请
求。
3.2禁止合作之第三方招聘机构推荐或招聘未满16周岁的童工及16-18岁的未成年工、学生工等。
5.2由人事负责根据人事资料联系其家人,由当事人家属或由公司指定专员送当事人返家,公司负担期间
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
5.3结算薪资:按照劳动法及公司工资待遇支付当事人在工厂工作期间的所有工资。
文件名称
童工及未成年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WJ_RBA-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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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部门
管理部
制订日期
文件名称
童工及未成年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WJ_RBA-2-30
版本
页次
制订部门
管理部
制订日期
20XX.02.01
修订日期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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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实习生、学徒工、学生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宪法
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实习管理办法,及公司管理、实务、劳动用工,以及可能的对承包
片、户口本、毕业证或上网查询。
4.2.2年龄核对:可根据其学历证明、户口本、学习经历、知识掌握度等多方面核对。
4.2.3从其伙伴或者相关人员处尽可能多了解其相关身份信息。
4.2.4所有录取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备查。
4.3关于禁止使用童工对人事招聘专员及部门主管的培训规定
4.3.1人事应组织部门内人员学习此规定,内容包括招聘的技巧以及各类证件的辨别等。

童工和未成年工管理要求

童工和未成年工管理要求

1.0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生产管理有序进行,生产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让全体员工明确公司对于未适龄劳工的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此程序适用于安徽捷得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0运作程序:3.1 本公司在招工时,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3.2 公司在招聘工人时仔细查看前来面试工人的身份证;3.3 对前来应聘的工人年龄进行严格的把关,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的坚决不用;3.4 人事部审核应聘资料时,根据应聘者填写的个人资料查看其年龄、身份证、相貌是否相符;3.5 仔细核对其身份证的真假,如对提供证件有怀疑,可要求应聘者提供其它足以证明其身份、年龄的其它证件;3.6 一旦发现有未达到16周岁者(童工)隐瞒真实年龄,本公司将停止其工作,安排送往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并通知当地劳动局。

如果该童工身体健康,则经劳动局同意后直接安排专人将其送到家中,公司负责全部费用;如果需要治疗,则公司要承担全部费用直到痊愈。

如果童工的家庭不能负担其教育经费时,则公司负责承担该员工的教育经费,直至其超过16周岁为止。

当该童工达到法定年龄,自愿返回公司工作时,公司将无条件接受。

3.7本公司可以招用未成年工,未成年工的保护如下:3.7.1人事部要列出一份完整的未成年工名单,并到劳保局进行未成年工用工登记。

3.7.2 公司免费为未成年工安排体检,身体健康者方可安排工作,未成年工在工作满1年后体检一次。

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时须再体检一次。

3.8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带有危险性的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岗位,且不得安排加班、夜班等岗位工作。

3.9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3.9.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3.9.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3.9.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3.9.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3.9.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3.9.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3.9.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9.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3.9.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3.9.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3.9.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3.9.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3.9.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拨三千米以上的高温作业(不包括世界高原者)3.9.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3.9.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3.9.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3.9.17锅炉司炉作业;编制:批准:。

10未成年工保护管理程序

10未成年工保护管理程序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温作业(不包括世界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17)锅炉司炉作业;
2、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一、未成年工的定义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二、运作程序如下:
1、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D、严重贫血,其血色素每升低于九十五克(9.5g/dL)。
4、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2)工作满一年;
3)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5、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本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6、公司应根据未成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劳动。
5)内分沁系统
A、甲状腺机能亢进;B、中度以上糖尿病。

未成年工保护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未成年工保护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未成年工保护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相信现在的企业已经不存在非法雇佣还未满18岁孩子的现象,但是企业也架不住可能会在未成年人对年龄的欺瞒下的无意招聘。

所以企业为了避免没有及时发现使用未成年工的情况而被法规处罚,会在事前制定出系列的未成年工保护管理规定加以规范。

下面一起来看看这个规定的内容有什么?相信现在的企业已经不存在非法雇佣还未满18岁孩子的现象,但是企业也架不住可能会在未成年人对年龄的欺瞒下的无意招聘。

所以企业为了避免没有及时发现使用未成年工的情况而被法规处罚,会在事前制定出系列的未成年工保护管理规定加以规范。

下面一起来看看这个规定的内容有什么?▲一、未成年工保护管理规定的内容1.目的为使公司在不明真相下一旦雇佣了未成年的操作能有所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意外情况下雇佣了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3. 定义3.1童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在年龄未满16周岁的工人定义为“童工”。

3.2 未成年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年龄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工人。

3.3 拯救儿童:为了保障曾经担任童工并遭遣散的儿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的所有必要的支持和行动。

4.职责厂务部:针对童工采取必要的支持活动并负责童工及未成年工的识别。

5.工作程序5.1 厂务部在招聘员工时需辨识身份证明,本公司不允许雇用童工的行为。

5.2 本公司如有童工则给予遣散,被遣散之童工报酬全额发放,并保留必要的记录。

5.3本公司在新员工招聘时进行严格的人事资料的审核,并不定期检查是否聘用任何童工。

5.4若发现本公司有任何不满16周岁之雇员时,应立即通知SA8000管理代表或厂务部停止童工的使用并采取必要的支持行动,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财务及其它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

6.未成年工的保护6.1对于本公司的未成年工人,必须对其合法权益给予保护,厂务部在招聘时需辨识身份证明,如果录用则保存其身份证明复印件于其档案中,识别未成年工并通知用人部门,各部门未成年工人,与成年工人实行同工同酬。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管理程序(Verfah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管理程序(Verfah

版次:Version: 3 生效日期:Valid Date: 2015-12-14页数:Seite: 1 / 21目的保障女工在工作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中方员工。

3术语未成年人: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4职责4.1人力资源部负责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女工工作,不招用未成年人。

4.2安全保障部安全监督管理部生产安全科(外埠单位:安全保障科、工厂服务科)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后勤保障科(外埠单位:工厂服务科)每年组织女工进行体检。

4.3各单位负责执行本程序中的具体要求。

4.4公司工会负责对本程序的执行进行监督。

5 程序5.1各部门禁止安排女工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女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5.2在女工怀孕期、生育、哺乳期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不得予以辞退(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形的除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5.3女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作业项目。

5.4女工在怀孕期、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忌从事的劳动。

5.5女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和在哺乳期间(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所在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5.6怀孕女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根据《员工考勤制度》5.3.9规定,女工怀孕三个月后,可按医生要求进行身体检查,但累计占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7个工作日)。

5.7女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公司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5.6 女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国家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具体规定执行一汽集团公司《生育保险业务规程》及公司《员工考勤制度》(VAHR0481)。

版次:Version: 3 生效日期:Valid Date: 2015-12-14页数:Seite: 2 / 25.7公司工会对在执行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VAPL0383)处理。

RBA禁止使用童工和保护青少年工管理程序

RBA禁止使用童工和保护青少年工管理程序

禁止使用童工和保护青少年工管理程序(EICC/RBA6.0)1.0目的确保曾经担任童工并遭遣散的儿童及未成年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所有必要的支持行动。

2.0适用范围所有曾在本公司的童工及正在本厂的未成年工。

3.0定义3.1童工:从事劳动未满16周岁的工人。

3.2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工人。

3.3拯救儿童:为了保障曾经担任童工并遭遣散的儿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的所有必要的支持和行动。

4.0权责4.1人事针对童工采取必要的支持活动。

4.2人事负责童工及未成年工的识别。

4.3管理者代表确保本公司行为符合本程序规定。

4.4员工代表代表劳动者就本程序执行情况与管理层沟通。

5.0程序5.1人事在招聘员工时需辨识身份证明,必须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检验身份证,核对相片确认无伪才能登记入厂。

暂未领取身份证或未办理身份证的,应持有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核准的十六周岁以上的证明,入厂年龄检查记录在《员工花名册》中;本厂不可雇用童工。

5.2本公司如发现有未满十六岁的儿童被登记入厂和分配,应立即向人事报告,人事要迅速派人将其护送回原居住地,要求其父母或监护人签收,并有当地村级以上部门盖章确认,交回人事门存档。

还须动员其亲属应送子女进一步求学才能参加社会工作。

5.3发现童工,我们会耐心劝说童工上学,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同时护送童工回原居地,所需费用,全部由厂方承担;5.4本公司在新员工招聘时进行严格的人事资料的审核,并不定期检查是否聘用任何童工。

5.5公司反对供应商使用童工,禁止使用童工,并且不允许童工出现在工作场所。

5.6若发现本公司有任何不满16周岁之员工时,应立即通知管理代表或人事,停止童工的使用并采取必要的支持行动;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财务及其他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并对误用情况进行记录,检讨误用原因并改进;针对其他员工重新核实,针对公司全体员工加强宣导等。

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

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

1.目的制定政策、程序和补救措施以有效地控制不招用及不支持招用童工。

2.范围公司管理、实务、劳动用工,以及可能的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要求。

3定义童工: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凡录用不满16周岁的人,视为童工。

4程序本公司承诺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及ICTI标准,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在招工时向求职者明示公司社会责任及安全卫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在对新员工实行培训时进一步阐明公司有关政策和有关规定公司有计划地进行宣传、公告。

由社委会负责将公司社会责任政策和相关要求转达给供应商/分包商及其其他利益团体。

行政部在招工时须对身份证等证件严格查验,对年龄及其他资料确认无伪方可招用证件必须是原件。

采取两级面试(行政部及部门主管面试)如对年龄等证明文件的有效性质疑时,应聘员工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证明或公司与公安派出所联系以求确认。

无身份证或持伪证者一概不予录用。

按公正、自愿原则和法规要求签署劳务合同,建立人事档案、社委会需对合同和档案进行复查为防止疏漏和避免有人假冒代替已办好入厂手续的员工上班,社委会和行政部工作人员须在一个月内对新员工进行统一普查,一个月后视情形进行抽查。

抽查依据下列情况进行:对员工年龄产生质疑。

其他人员提供某员工不具合适年龄的信息。

当发现有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被错误招用,应立即结算其所有薪资并采取补救措施。

耐心劝说,立即派人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需其父母或监护人签收。

护送童工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公司负担,并视情节给予支援,促使童工接受学校教育,直到他们超过儿童年龄为止。

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伤残的童工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生活费用。

严禁不负责任遣散童工。

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部门或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16—18岁的未成年工,应严格按照《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来执行:不得安排从事对身体发育有害或具安全卫生风险的工作(如喷油、注塑、搬运重物、碎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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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12-01-06 东莞市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未成年工保护管理程序编号04
修订日期2012-01-06 版次A01
程序文件第4章页次01
1、目的:为保护我司在职未成年工的权益及人身安全、健康、教育。

2、范围:适应本公司所有未成年工
3、责权:人事部
4、定义:未成年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年龄在16周岁到18周岁之间的劳工。

5、工作内容
5.1、人事部在招聘员工时需识别应聘者的身份证(参见《身份证识别程序》),检查应聘人员的身份
证真假情况。

5.2、人事部不定期检查是否聘用未成年工。

一旦发现应采取以下几项行动,以确保未成年工的安全。

5.4 、公司发现之未成年工若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将其送到附近的学校完成学业,并控制其每
日交通(公司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10小时。

公司按当地标准支付学费至九年制义务教育完成止。

5.5、未成年工管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注册管理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需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相
关手续并遵照其有关规定,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

5.6、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于危险、不安全或不健康的工作环境,不得从事电工、警卫,不得操作各种
危险机器。

不得使用化学品与过敏性工作,以保证未成年工不在危险性较大的环境中作业。

5.7、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夜间、有毒、有害、高温、低温、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5.8、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及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作业。

5.9、按规定要求定期(半年)对未成年工进行详细的健康体检。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按有关未成年工
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未成年工的体检和登记由公司统一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10、各部门按照未成年工体检情况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应减轻劳动
或安排其它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

6、支持性文件
6.1、《劳动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6.3、《身份证识别程序》
6.4、《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7、相关记录
7.1、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7.2、员工入职登记表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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