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伟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奖惩制度
秩序维护部奖惩制度

秩序维护部奖惩制度为了规范秩序维护部队员的行为,提高大家的工作素养和工作效率,特订立以下奖惩制度。
一、嘉奖方式1. 表扬优秀的表现和杰出的工作将受到表扬。
表扬可以通过组织集中、口头表扬、个人谈话、发放证书等方式进行。
表扬的依据重要包括以下方面:•优质的工作成果•积极地参加工作•艰苦创业、敢于创新、不畏艰险•职业技能方面表现优异•帮助他人完成任务2. 提高待遇杰出的工作表现将会提高待遇,这包括以下方面:•提高岗位级别•依据表现提高月工资•供给机会让他/她参加职业技能的培训和学习3. 奖金为了激励秩序维护部门的队员,表现杰出者将获得奖金。
奖金的依据基本上同样是以上所提到的那些方面。
4. 推举杰出的工作表现将会得到推举。
推举可以包括以下情形:•推举参加一些紧要会议•推举参加一些高层级别的职务•推举参加各种学术交流和案例研讨会二、惩罚方式秩序维护工作可能显现的错误重要包括违反规定和不作为两种情况。
对于这些情况,我们将实行以下惩罚方式。
1. 警告对于较小的错误,我们将会予以口头警告并让他/她签署承诺书。
警告的依据包括如下事项:•违反规章制度•干预他人的工作•未能或者耽搁工作进展2. 记过人员有较为严重的错误,我们将会实行记过的处理方式。
记过的依据包括以下方面:•在执勤中疏忽大意,发生严重后果•执勤期间擅离职守•失职造成了经济损失或人身损害3. 降级严重错误将会影响员工的岗位,也将导致他失去某些社会地位。
下面的事情可能会导致降级的处理:•与犯罪分子勾结•施暴或者不当对待被拘押者•大量用毒品或与罪犯勾结4. 辞退很严重的错误将会导致辞退,对于以下的事情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解聘该员工:•内外勾结•多次严重失职、擅离职守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多次显现与罪犯同流合污或者被收买情况三、奖惩制度的使用奖惩系统应当是公开的,并且可以由全部参加者自由审查。
系统应当建立在相互敬重、公正、公正和公平的基础上。
同时,全部参加者都应当紧密关注、合作,以确保嘉奖和惩罚的相对公正。
物业秩序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秩序员工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意识,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业管理秩序部门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实施奖惩。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优秀员工,颁发荣誉证书;2. 表扬在特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3. 举办优秀员工评选活动。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提供晋升机会;2. 提供额外的绩效奖金;3. 提供年度评优奖金;4. 提供旅游、培训等福利。
第七条以下情况可给予奖励:1. 工作表现突出,为物业管理秩序工作做出显著贡献的;2. 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秀的;3. 在紧急情况下,主动承担责任,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护业主和公司利益的;4. 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的;5. 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九条警告适用于以下情况:1. 工作态度不端正,影响团队士气的;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但情节较轻的;3. 迟到、早退,但未影响工作的。
第十条记过适用于以下情况: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重,造成一定影响的;2. 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3. 在工作中造成安全事故的。
第十一条降职适用于以下情况:1. 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当前岗位的;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3. 连续两次记过。
第十二条辞退适用于以下情况: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2.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声誉的;3. 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第四章奖惩程序第十三条奖惩由物业管理秩序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四条奖惩结果应向全体员工公示,接受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物业管理秩序部门负责解释。
秩序维护队员岗位奖罚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秩序维护队员岗位奖罚安全考核管理制度1. 背景为了保障秩序维护队员岗位的工作质量和安全,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制定本文档,明确秩序维护队员岗位的奖罚制度和安全考核管理。
2. 奖罚制度2.1奖励措施•优秀个人奖:每月评选出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秩序维护队员,并给予相应奖励;•优秀团队奖:每季度评选出在团队合作中表现突出的秩序维护团队,并给予相应奖励;•加薪晋升机会:对连续半年或更长时间表现优秀的秩序维护队员,公司将给予适当的薪资调整和晋升机会。
2.2惩罚措施•警告:对在工作中轻微违规或失职的秩序维护队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扣款:对较为严重的违规或失职行为,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扣除相应的工资;•停职处分:对重大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可以暂时停止其工作职责,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开除:对严重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根据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3. 安全考核管理3.1 岗位要求•秩序维护队员应具备一定的体力和抗压能力,能够在各种环境下进行有效的秩序维护工作;•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协作完成各项任务;•应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能够正确处理各类紧急情况。
3.2 考核内容•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考核;•安全知识:包括对应急处理、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知识考核;•安全意识:包括对安全隐患的发现和上报、危险及紧急情况下的反应和处理等方面的考核。
3.3 考核周期•工作表现和安全知识的考核周期为半年一次;•安全意识的考核周期为每季度一次。
3.4 考核标准•工作表现: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等进行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安全知识:根据对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行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安全意识:根据对危险和紧急情况下的反应和处理能力进行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秩序维护队员岗位奖罚安全考核管理制度(4篇)

秩序维护队员岗位奖罚安全考核管理制度秩序维护队员是社会公共单位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他们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和安全。
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正确认识和运用奖罚制度,严格遵守安全考核管理制度对队员的安全意识进行培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秩序维护队员岗位奖罚安全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奖励制度1. 奖励的目的奖励是对秩序维护队员在工作中表现出色、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种肯定和激励,旨在激发秩序维护队员的工作热情,提高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的能力和水平。
2. 奖励的类型(1)表扬奖励:对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方面的先进个人或集体进行表扬,并在内部公示,提高其荣誉感和归属感。
(2)奖金奖励:对在秩序维护行动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队员给予额外奖金,以鼓励其继续努力。
(3)晋升奖励:对长期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工作中表现出色、具备培养潜力的队员进行晋升,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
3. 奖励的标准(1)工作业绩:根据队员在秩序维护和公共利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成绩进行评估,以取得突出业绩的队员为对象,给予相应奖励。
(2)责任担当:对于在处理突发情况、制止犯罪行为等方面表现出勇敢和果断、有担当的队员给予适当奖励。
(3)团队精神:对在团队中表现出优秀的协作和团结精神的队员进行奖励,鼓励队员之间相互支持、协调配合。
二、惩罚制度1. 惩罚的目的惩罚是对秩序维护队员在工作中违反规定、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等行为进行纠正和教育的方式,目的是使队员充分认识到错误行为的严重性,并引以为戒,改正错误。
2. 惩罚的类型(1)警告处分:对秩序维护队员轻微违纪或失职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错误。
(2)记过处分:对于违反规定、失职疏忽等较为严重的行为,给予秩序维护队员记过处分,限制其岗位晋升和职务提升。
(3)记大过处分:对于严重违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给予秩序维护队员记大过处分,并进行相应的惩戒,甚至可能面临开除处分。
物业秩序部奖罚制度

物业秩序部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1. 优秀员工奖:对工作表现突出,积极解决问题,得到业主好评的员工,给予月度或年度优秀员工奖。
2. 创新贡献奖: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方案,对提高工作效率或服务质量
有显著贡献的,给予创新贡献奖。
3. 忠诚服务奖:对长期服务公司,表现稳定,忠诚度高的员工,给予
忠诚服务奖。
4. 团队协作奖:对在团队协作中表现突出,促进团队合作,共同完成
任务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团队协作奖。
二、惩罚制度
1. 工作失误惩罚:对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或影响
服务质量的员工,根据失误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罚款。
2. 违反纪律惩罚: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
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服务态度惩罚:对服务态度恶劣,遭到业主投诉的员工,根据投诉
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
4. 工作失职惩罚:对因工作失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质量严重下
降的员工,给予严重警告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奖罚实施细则
1. 奖罚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和秩序部联合制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2. 所有奖罚决定需经过部门经理审核,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员工有权对奖罚决定提出异议,异议处理程序应公开透明。
4. 奖罚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奖罚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另行补充规定。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奖罚制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奖惩制度

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奖惩制度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的工作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奖励1. 优秀秩序维护员对于表现良好、工作认真负责的秩序维护员,可采取以下奖励措施:•称职表彰:凡表现良好的秩序维护员,公司可在公示栏、公司通讯、公司网站等宣传渠道进行表扬,并给予奖金、证书等奖励。
•工作经验交流:优秀秩序维护员可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交流活动,提升个人工作素质,拓宽认知视野。
•晋升提拔:公司按照员工绩效评估结果,优先考虑优秀秩序维护员的晋升与提拔,评估标准包括工作业绩、服务态度、专业技能等方面。
2. 个人先进奖对于孜孜不倦、服务客户的表现突出的秩序维护员,公司将颁发个人先进奖,并给予相应的奖金、奖杯、荣誉证书等激励。
3. 集体荣誉对于表现出色的服务团队,公司将颁发集体荣誉证书、奖金、奖杯等奖励措施,以激励秩序维护员的集体利心,鼓舞士气,提高服务标准。
二、惩处1. 惩罚措施若发现秩序维护员在工作中有以下行为,公司将按照严重程度采取惩罚措施。
•迟到早退:第一次迟到早退警告并记录档案,第二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第三次违规将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停薪留职或辞退处理。
•工作不负责任:对于投诉量、建议量超出同行平均值的秩序维护员,将启动评优评先程序,同时告诫和帮助员工认真对待投诉和建议,并对表现不积极、服务态度恶劣的员工进行工作纪律的监督和处罚。
•严重违规:如发现秩序维护员恶意伤害业主、侵犯私人财产、无故迟到早退、借机进行恶意讹诈等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行为,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甚至予以解雇。
2. 违纪记录公司将对秩序维护员的绩效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对员工违反工作规定、低效工作等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辅导、甚至是违规行为的记录,实行严格的惩罚和系统性的监督,以保证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总结以上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奖惩制度,希望可以推动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鼓舞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物业服务,同时也为员工提供更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秩序维护队员岗位奖罚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秩序维护队员岗位奖罚安全考核管理制度岗位奖罚安全考核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秩序维护队员的工作行为,确保岗位安全和维护队员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岗位安全要求:
1.秩序维护队员须熟悉并遵守相关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
2.秩序维护队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必要的技能,确保遇到突发事件时能迅速应对;
3.秩序维护队员在工作中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手套等;
4.秩序维护队员要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不得患有影响岗位安全的疾病;
5.秩序维护队员要严禁使用违禁品,如毒品、酒精等,在工作中不能饮酒。
二、奖励制度:
1.秩序维护队员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积极配合其他工作人员完成任务的,可被给予表彰和奖励;
2.在紧急情况下,秩序维护队员能冷静处理,防止事态扩大的,可给予适当奖励;
3.秩序维护队员的工作成绩突出,达到一定标准的,可以给予晋升和加薪的奖励。
三、处罚制度:
1.若秩序维护队员违反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2.对于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开除处分;
3.秩序维护队员发生事故,并对他人或者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四、考核管理:
1.定期对秩序维护队员进行岗位安全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2.根据考核结果,对秩序维护队员进行评定,分为合格、优秀等级;
3.对考核不合格的秩序维护队员进行培训和辅导,必要时可以进行再次考核。
通过上述秩序维护队员岗位奖罚安全考核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同时确保岗位的安全和稳定。
秩序维护部的奖罚制度

秩序维护部的奖罚制度秩序维护部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优秀表现奖:员工在维护公司秩序、保障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可获月度优秀表现奖。
2. 创新贡献奖:员工提出创新性的秩序维护方案,经实施后效果显著,可获创新贡献奖。
3. 团队协作奖:团队成员之间协作紧密,共同解决重大秩序维护问题,可获团队协作奖。
4. 忠诚服务奖:员工长期服务于公司,对维护公司秩序有显著贡献,可获忠诚服务奖。
5. 特殊贡献奖:在特殊事件中,员工表现出色,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或赢得荣誉,可获特殊贡献奖。
二、惩罚制度:1. 工作失职罚:因个人疏忽导致秩序维护工作出现失误,根据失误程度,给予警告至解聘的处罚。
2. 违反纪律罚:违反公司秩序维护相关规定,如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滥用职权罚:滥用秩序维护职权,损害公司或员工利益,给予严重警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或解聘。
4. 信息泄露罚:泄露公司秩序维护相关的敏感信息,给予严重警告,并根据泄露信息的性质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5. 不正当竞争罚:在秩序维护工作中进行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声誉或利益,给予解聘,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奖罚实施细则:1. 奖罚标准:明确各项奖励和处罚的具体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2. 奖罚程序:设立奖罚评审小组,负责审查奖罚申请,确保程序透明。
3. 奖罚记录:建立奖罚记录档案,记录员工的奖罚情况,作为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
4. 奖罚公示:定期公示奖罚结果,增强制度的透明度和威慑力。
5. 申诉机制:设立申诉渠道,员工对奖罚结果有异议时,可提出申诉。
以上奖罚制度旨在激励秩序维护部员工积极履行职责,同时对不当行为进行约束和纠正,以保障公司秩序的稳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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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伟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奖惩制度1.目的为确保物业安全,提高秩序维护工作质量,发挥每一个秩序维护员的主观能动性及加强员工在工作期间的自我约束能力;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将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认真及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员工进行处罚。
为此,针对秩序维护工作的特点,拟定如下奖惩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能够共同遵守。
2.适用范围秩序维护部3.内容3.1奖励:3.1.1嘉奖(奖励当月工资的百分之十)3.1.1.1受到客户书面表扬者。
3.1.1.2拾金不昧者(具有一定金额)。
3.1.1.3自动协助其它部门工作有成效者。
3.1.1.4坚持公司原则,遵守公司制度而受伤害者。
3.1.2记小奖(奖励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得到业主赠送锦旗者。
3.1.2.1及时扑灭初级火警。
3.1.2.2对偶发事件处理得当,减少公司损失者。
3.1.2.3当值时发现窃案,并抓获作案者。
3.1.2.4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员工,未违反公司任何规章制度的。
3.1.2.5对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情能事先举发或防止,使得公司减少损失者。
3.1.2.6书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管理制度及生产力明显改善,并被公司采纳者。
3.1.3记大奖(奖励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五十或公司予以特别奖励)3.1.3.1在恶劣环境下尽忠职责者。
3.1.3.2受到区级以上单位表扬,为公司争光。
3.1.3.3在公司业务竞争中成绩特别优异者。
3.1.3.4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治安、消防隐患者。
3.1.3.5发生紧急事故,抢救有功者。
队员被奖励时,现场主管享有30%的荣誉奖励,当值班长享有50%的相应奖励。
3.2处罚:3.2.1口头警告(对初犯者)3.2.1.1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洁者。
3.2.1.2行为和语言不规范者。
3.2.1.3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破坏小区环境卫生者。
3.2.1.4值勤时与他人闲聊者。
3.2.1.5值勤时精神不正。
3.2.1.6无故迟到、早退十分钟者。
3.2.1.7未经批准擅自换班者。
3.2.1.8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者。
3.2.1.9当值期间利用对讲机开玩笑、说脏话、聊天者。
3.2.1.10无故不参加秩序维护部组织的例会、培训、活动者。
3.2.1.11门卫室超过规定人数者(罚不是本岗位值勤的人员)。
3.2.1.12未经允许擅自陪同亲友或其他人员进入小区者。
3.2.1.13当值期间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就餐者;3.2.1.14不当值期间进入小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3.2.1.15无故拖延时间换岗者。
3.2.1.16值勤时嚼口香糖、吃零食者。
3.2.1.17工作记录不详,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者。
3.2.1.18交接班不清未造成后果者(如果造成后果,将按造成后果的轻重给予另行处理)3.2.1.19不按规定巡视、巡逻,对违规者不予以纠正。
3.2.1.20发现问题没有及时的处理、上报、记录者。
3.2.1.21发现车辆阻塞不及时疏导、调度,不按规定利用交通指挥手势引导车辆泊位者。
3.2.1.22对小区门岗进出的陌生人员、车辆没有做到严格的询问、确认、登记者。
3.2.1.23对进出小区的物品没有严格的检查者。
3.2.1.24在日常工作中遇到业主、客户没有做到相关礼节礼貌者;3.2.1.25其他违纪行为由上级领导认定属“口头警告”处分进行处理。
3.2.1.26如队员受到口头警告处分时,现场秩序维护主管负有30%的管理责任、当值领班负有50%的管理责任。
3.2.2书面警告(半年内不得晋升和提薪)3.2.2.1一个月以内已违反二次“口头警告”者,如发现第三次再违反“口头警告”将列为“书面警告”处分。
3.2.2.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工作调配者。
3.2.2.3因讨论工资收入问题引起矛盾者。
3.2.2.4操作不当引起业主、客户投诉者。
3.2.2.5当值期间未经上级领导批准干私活。
3.2.2.6在小区内擅自张贴广告、通知或擅自涂改、私揭小区告示者。
3.2.2.7上级领导查岗时通风报信者。
3.2.2.8上下班交接班不跟队者。
3.2.2.9在岗位上打瞌睡者。
3.2.2.10在岗位上抽烟者。
3.2.2.11利用公司电话办私人事者(产生的电话费自理)。
3.2.2.12背后发表不利于团结的言论,未造成不良后果。
3.2.2.13对业务不精通造成后果者。
3.2.2.14上班时看书报杂志者听录音乐、玩游戏者。
3.2.2.15捡到物品不上交者。
3.2.2.16当值期间在上岗时间内使用手机者。
3.2.2.17利用对讲机处理个人事务,未经许可私自调换对讲机频道者。
3.2.2.18未经许可私自进入监控室、办公室、机房及私人房间者3.2.2.19损坏值勤物品者(除给予处分外需按价赔偿损坏的物品)3.2.2.20伪造工作记录或谎报工作事实。
3.2.2.21因言行不规范、不礼貌而收到投诉得到证实者。
3.2.2.22擅离职守,脱岗、串岗、聚岗者。
3.2.2.23对小区技防系统报警信号不及时处理者。
3.2.2.24其他违纪行为由上级领导认定属“书面警告”处分进行处理。
3.2.2.25如队员受到书面警告处分时,现场秩序维护主管负有30%的管理责任、当值领班负有50%的管理责任。
3.2.3记过(一年内不得晋升和提薪)3.2.3.1一个月以内已记二次“书面警告”者,如发现第三次再违反“书面警告”,将列为“记过”处分。
3.2.3.2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报告者3.2.3.3私自向业主、住户、客户借款者。
3.2.3.4未经上级领导的批准,无故停止工作者。
3.2.3.5未经部门批准将消防设备设施或其他设备设施、公用物品任意挪做他用。
3.2.3.6发现公司的财产、财务损坏或丢失不向上级报告者。
3.2.3.7当值期间在上岗时间内多次发现使用手机者3.2.3.8当值期间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调配,而且顶撞上级领导者。
3.2.3.9工作时间偷懒怠工及在岗位上严重睡卧者。
3.2.3.10和业主、客户、同事之间言行过激(未有打架行为)者。
3.2.3.11工作时间中未经准许或假公济私擅离职守者。
3.2.3.12拒绝为业主提供服务,或索取小费者,及小额财物(人民币100元以下)。
3.2.3.13身带酒气上班者或当值期间饮酒。
3.2.3.14未按岗位要求操作,引起不良后果、造成经济损失较小者。
3.2.3.15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资料而造成重大损失者。
3.2.3.16旷工二天以内。
3.2.3.17工作疏忽敷衍塞责或捏造事实蒙骗上级,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3.2.3.18如队员受到记过处分时,现场秩序维护主管负有30%的管理责任、当值领班负有50%的管理责任。
3.2.3.19其他违纪行为由上级领导认定属“记过”处分进行处理。
3.2.3.20一个月以内已记一次“记过”者,如发现第二次再违反“记过”行为将列为“除名”处理。
3.2.3.21一月内某一班组有15%的队员被处以记过的,领班将给予降级、降薪或撤职处分(此类队员的“记过”行为主要是指上级领导在日常岗位巡检中发现的,领班开据的记过处分单除外)。
3.2.4除名3.2.4.1一个月以内已记一次“记过”者,如发现第二次再违反“记过”行为将列为“除名”处理。
3.2.4.2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员工手册,导致公司、业主、住户、声誉、生命受到危害或损失的。
3.2.4.3聚众闹事,给公司造成影响者。
3.2.4.4工作态度恶劣发生打架行为的(因打架造成的后果由肇事人员自行承担)。
3.2.4.5对同仁胁迫、恐吓、欺骗或造谣而妨碍工作。
3.2.4.6当值期间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调配,而且顶撞、漫骂上级领导并且造成工作延误和在团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3.2.4.7在职期间有偷盗行为或破坏行为者。
3.2.4.8因玩忽职守、违反规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并且造成重大损失。
3.2.4.9当值期间,未经批准擅离管理区域者。
3.2.4.10蓄意破坏公司及上级名誉或利用公司和上级领导的名义招摇图利者。
3.2.4.11未经上级领导批准同意私自配取公司和住户钥匙者。
3.2.4.12当值期间在岗位上屡次出现打瞌睡而不听劝告或者在小区的公共部位死角、空置房内铺设睡卧物品进行睡卧行为者。
3.2.4.13在工作场所赌博、酗酒或有伤风化者。
3.2.4.14因泄密而造成公司损失,对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商业资料者。
3.2.4.15有违法行为或受公安机关处理者。
3.2.4.16连续旷工三天或以上,以及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的。
3.2.4.17当值期间收受贿赂或收取相关费用不开局票据中饱私囊者。
3.2.4.18其他违纪行为由上级领导认定属“除名”处分进行处理。
3.2.4.19一月内某一班组有10%的队员被处以“除名”的,现场主管将给予降级、降薪或撤职处分(此类队员的“除名”处分主要是指上级领导在日常岗位巡检中发现的,主管提出的除名队员除外)。
3.2.5处罚办法:对以上违规者,除记“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除名”等行政处分外,尚需按以下进行经济处罚:3.2.5.1“口头警告”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人民币20元/次;3.2.5.2“书面警告”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人民币50元/次;3.2.5.3“记过”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人民币100元/次;4.质量记录和表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