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的认定
关联方认定标准 律师

关联方认定的标准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以及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
1. 会计准则认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一方如果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2. 持股比例认定: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未明确持有上市公司子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也可能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3. 控制关系认定:上市公司或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都可能被认定为关联方。
4. 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证监会及交易所通过列举式+概括式的立法模式确定关联方,这种立法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关联方的认定以及核查问题。
在实务中,券商、律师中介机构通常是根据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规定来认定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5. 实务操作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关于子公司(孙公司)是否作为关联方来披露,存在不同的处理方式。
大多数情况下,子公司(孙公司)会作为关联方来披露,但由于合并报表的原因,合并范围内的交易通常不作为关联交易来披露。
综上所述,在法律实务中,律师会根据《公司法》、《会计准则》以及证监会的规定来认定并披露关联方。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关联交易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也是IPO审查中的重点内容。
在处理关联方认定的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会计师,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在不同口径的认定标准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在不同口径的认定标准《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他山咨询给大家整理了不同口径下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认定标准,以便大家更全面的了解相关内容。
一关联方的认定标准1、会计准则与税法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2、证券监管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综上,《企业会计准则》、《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与《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方认定的主要差异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股票上市规则》强调“控制”关系,基于特定关联方关系出发,受前述主体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才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而《企业会计准则》中,除了“控制”关系,还考虑了“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等关系。
2、《股票上市规则》引入“潜在关联人”和“历史关联人”的概念。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不属于其关联方;参股公司不必然构成其关联方,要结合参股公司是否存在由关联方控制或者关联自然人任职等情形进行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则认定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均构成其关联方。
4、《股票上市规则》相较《企业会计准则》对如“关键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自然人的概念界定更加明确。
5、《企业会计准则》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均主要从控股、重大影响的角度判别,《企业会计准则》核心是实质重于形式,穿透至合营企业、联营企业、非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股东的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中定义的关联方规定较为细致和广泛,同时关联方不存在自然人,这是由于它所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关系而导致的。
二关联交易的认定1、会计准则与税法中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2、证券监管中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综上,《企业会计准则》、《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与《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交易认定的主要差异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股票上市规则》重在决策和事前披露,目的是防止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企业会计准则》重在财务核算与事后披露,目的是反映一个完整会计主体的财务信息,《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重在关注关联业务是否按照公平交易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目的是为防止公司通过关联关系减少纳税。
基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所有基金产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四条基金管理人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认定第五条关联方包括以下类型:(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基金管理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二)直接或间接控制基金管理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五)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第六条关联关系认定标准:(一)控制关系:直接或间接持有基金管理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二)共同控制关系: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重大影响关系:对基金管理人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四)其他关联关系: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第七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如下:(一)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二)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基金管理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三)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第八条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二)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合理性;(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四)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潜在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第九条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关联交易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摘要:1.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2.关联方的种类3.关联方交易的类型4.判断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关联方的方法5.关联关系的披露正文:一、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共同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
关联方关系通常表现为企业之间的控制、共同控制、间接控制、间接被控制等关系。
二、关联方的种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母公司与子公司:母公司是指控制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2.共同控制企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共同控制一个企业。
3.联营企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利润的企业。
4.合营企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作开展某项经济活动,共同分担风险和利润的企业。
5.关联自然人:指与其他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共同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自然人。
三、关联方交易的类型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关联方交易的类型通常包括: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
7.代理。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许可协议。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四、判断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关联方的方法判断集团子公司的联营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关联方,通常需要分析企业之间的控制关系、共同控制关系、间接控制关系和重大影响关系。
如果没有其他条件,联营企业之间通常不算关联方。
但在某些情况下,联营企业之间也可能存在关联方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五、关联关系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进行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

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最新版)目录1.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与规定2.关联方交易的类型3.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4.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正文一、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与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与该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的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
关联方关系通常表现为企业之间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关联方交易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各类交易,如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提供资金等。
二、关联方交易的类型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关联方交易的类型通常包括以下几种: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
7.代理。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许可协议。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三、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在判断企业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标准:1.控制关系:包括直接控制、间接控制、直接被控制和间接被控制。
2.共同控制:指多个方共同对某个企业进行经营决策,并能够共同控制该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重大影响:指对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股东、债权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
此外,还可以从企业之间的组织结构、经营业务、交易规模、交易频率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以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四、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进行披露,以增加信息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了解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企业在披露关联方交易时,应充分披露交易双方的关系、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目的等信息,以便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判断和评估。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主要涉及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方交易的类型、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以及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等方面。
尽调企业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培训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知识培训在基金投资尽调和对外投资时,经常会遇到对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处理,到底哪些属于是关联方,什么行为才称之为关联关系?下面就对关联方和关联关系进行详细介绍:一、关联方的定义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关联方具有以下特征:(1)关联方涉及两方或多方,任何单独的个体不能构成关联方关系;(2)关联方以各方之间影响为前提,以建立控制、共同控制和施加重大影响是关联方存在的主要特征;(3)关联方的存在可能会影响交易的公允性。
二、关联关系的认定关联方关系的存在是以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为前提条件,在判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时,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从一个企业的角度出发,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各方包括:(一)公司层面的关联关系(1)公司的母公司,不仅包括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该企业的其它企业,也包括能够对该企业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单位等。
(2)企业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者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其它企业,也包括直接或者间接被该企业控制的企业、单位、基金等特殊目的的实体。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因为两个或多个企业有相同的母公司,对其都有控制力,他们的相关活动都受到母公司的决定,存在为自身利益而进行的交易受到某种控制。
因此,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两个或者多个企业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包括直接的共同控制和间接的共同控制的投资方与该企业之间是关联关系,但这些投资方之间不能因为共同控制同一企业而视为存在关联关系。
(5)对该企业实施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包括直接或间接重大影响,但对该企业实施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之间不视为关联关系。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包括合营的子公司,合营企业是以共同控制为前提的,两方或多方共同控制某企业时,该企业则为投资者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财务附注关联方判定标准

财务附注关联方判定标准一、关联方判定标准概述关联方判定标准是企业财务报告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企业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认定、披露和管理。
关联方判定标准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二、财务附注关联方判定标准的具体内容1.关联方关系的认定关联方关系是指企业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等关系。
关联方判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1)控制关系:包括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控制等。
(2)共同控制:指两个或多个关联方共同控制一个被关联方,从而共同享有被关联方的权益。
(3)重大影响:指企业对关联方或其他企业具有重大影响,但未达到控制的程度。
2.关联方交易的分类及披露要求关联方交易是指企业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产转让、资金往来、劳务供应等各种经济往来。
关联方交易分为正常交易和非正常交易,其中正常交易主要包括商品购销、劳务提供、资产转让等。
关联方交易披露要求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性质、交易价格、交易对象等信息。
3.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与公允性评估关联方交易定价应遵循市场价格、成本加成、协商定价等原则,确保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对于存在关联方交易的上市公司,应定期进行关联方交易的公允性评估,确保关联方交易不损害企业和投资者的利益。
4.关联方交易的审批程序及披露流程企业应建立健全关联方交易审批制度,明确关联方交易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披露要求。
关联方交易在实施前应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并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关联方判定标准在财务报表中的应用1.关联方交易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关联方交易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关联方交易可能导致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等项目的波动。
(2)关联方交易可能影响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计量。
(3)关联方交易可能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2.关联方披露对投资者决策的作用关联方披露有助于投资者了解企业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情况,从而对企业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风险水平进行全面评估。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上会标准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上会标准一、关联方认定1. 关联方定义:关联方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受控制于、或与上市公司共同受到控制于一方,以及直接或间接被一方控制、共同被控制于、或与上市公司共同受到控制于一方。
2. 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等。
二、交易类型与披露标准1. 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资产等。
2. 披露标准:关联交易应按重要性原则分两类披露:(1)重大关联交易,指涉及金额较大的交易;(2)其他关联交易,指除重大关联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三、交易金额与比例1. 重大关联交易的金额标准:重大关联交易的金额标准由各证券交易所规定,一般规定为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
2. 其他关联交易的金额标准:其他关联交易的金额标准由各证券交易所规定,一般规定为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
四、交易条款与条件1. 定价政策: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得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 付款方式:关联交易的付款方式应符合公司利益和风险控制要求,原则上应采用预付款和验收合格后付款的方式。
3. 担保条款:关联交易中涉及的担保事项,应遵守公司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 经营影响:关联交易应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和长期发展目标,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2. 财务影响:关联交易应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得损害公司财务状况和独立性。
3. 声誉影响:关联交易应遵守公司声誉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和信誉。
六、关联交易的合规性1. 合规性审查:关联交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
2. 内控要求:关联交易应经过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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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的认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二条:
挂牌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的情形,以及挂牌公司、主办券商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情形。
企业会计准则36号规定的关联方示意图
其中: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示意图
延伸了解1:交易所对关联方的认定
交易所《上市规则》、《信息披露办法》等规定的关联方示意图
延伸了解2:关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判断
延伸了解三:股转系统与交易所对关联方的区别
二、关联交易的类型
《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一条:挂牌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挂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三、关联方交易的日常管理
监管要求:允许,但要规范和减少。
即
1.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和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利益及利益输送的情形;
关联方披露准则第十二条企业只有在提供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
2.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在程序上遵循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3.关联交易的数量不宜过多,影响公司独立性;
4.及时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隐瞒情形。
1、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参考.docx
四、关联方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