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是企业为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而采取的管理体系。
OHSMS的建立和运行需要专业人才的支持,而内审员是OHSMS中的重要角色之一。
内审员的职责内审员是指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担任OHSMS审核工作的人员。
内审员的职责主要包括:1.制定内审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对OHSMS进行审核,编制审计报告。
2.根据内审计划,进行审核,审核记录需真实、客观、全面、精准。
3.针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向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
4.维护审核的独立性和保密性,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核程序。
内审员的资格要求担任内审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要求,包括:1.专业知识内审员需要具备相关OHSMS知识及相关法律、标准、规范等方面的知识,了解与OHSMS有关的领域和行业标准,掌握体系管理诊断和审核技术。
2.培训和考试认证内审员需要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并通过考试认证,取得内审员资格证书。
3.工作经验内审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企业管理流程和体系运行,了解OHSMS应用和维护的实际情况。
内审员的技能和素质内审员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工作中,需要具备以下技能和素质:1.沟通能力内审员需要和不同层级的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促进信息流通,认真听取管理层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正确处理和表达,协助管理层建立和维护OHSMS。
2.分析能力内审员审核时需要运用各种分析技巧,结合实际情况,分析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合理提出建议和改进方案。
3.判断能力内审员需要在审核过程中做到客观公正,确保审核结果正确、准确,判断管理体系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4.保密意识内审员需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保护企业机密的规定,保护审核信息的保密性。
5.团队合作能力内审员需要和审核团队成员进行良好的合作,及时分享信息,主动协调沟通,保证审核工作流程的协调性和连贯性。
内审员的发展前景作为企业贯彻执行OHSMS的关键人员之一,内审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职业健康安全内部审核管理程序

职业健康安全内部审核管理程序AQXDFDJD-AQBZH-CX-16 1 目的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运用内部审核方法发现体系运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纠正预防措施,达到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酒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全面自我验证。
3 职责3.1 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年度内审方案、审核实施计划和内部审核报告。
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内部审核方案;下发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的内部审核报告到各部门。
3.3 审核组负责编制内部审核实施计划,编制内审检查表,实施内审,开具《不符合项报告》,验证不符合整改情况,编制内部审核报告。
3.4 各部门负责根据审核计划接受审核组的审核,确认并整改审核组发现的不符合项,接收内审报告。
4 工作程序4.1 年度内审方案的编制4.1.1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内部审核方案,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至各部门。
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内部审核,必要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可增加审核频次。
4.1.2 审核方案内容应包括:a) 计划开展内审的时间;b) 审核组人员名单(要求经过内审员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人员组成审核组);c) 审核任务要求等。
4.2《内部审核实施计划》的编制4.2.1 审核组长编制《内部审核实施计划》,并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至各部门。
4.2.2《内部审核实施计划》内容应包括:a) 审核目的、范围和依据;b) 审核时间;c) 审核区域;d) 审核组分工及审核内容。
4.3 内审检查表的编制每次审核前,由审核组长组织分工编写检查表,内审检查表应包括:a) 审核条款;b) 审核内容;c) 审核方式。
4.4 内审实施4.4.1 首次会议内审实施前应召开审核首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管理者代表、审核组成员、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参会人员应签到,使用《会议/培训签到表》,会议主要内容包括:a) 明确审核的目的、范围和依据;b) 宣布审核组成员名单;c) 介绍审核的方法,明确审核的要求;d) 确认审核的日程安排及末次会议的时间。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是为了检查与确认体系各要素的实施效果是否按照计划有效实现,它是对体系运行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目标所作的系统的、独立的检查和评价,是OHSMS体系一种自我保证手段。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是用人单位最高管理者亲自对体系的现状是否有效地适应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要求,以及体系环境变化后确定的新目标是否合适等所作的综合评价。
它是在体系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但并不是每次体系内部审核后都要进行管理评审,而是视客观需要,决定对体系的全部或部分要素进行核查活动。
两者的不同内部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的比较管理评审通过年度计划安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管理评审一般由总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如内审员等)参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应将OHSMS现状及其变化趋势和提交研究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
评审会议对有关提案或问题作出明确决定,如体系内审结果、方针、目标贯彻落实情况,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持续改进的承诺,有关纠正和预防措施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等。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是向用人单位管理者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正常的证明,以便根据审核结果采取措施,消除、减少和预防各种不符合项;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是发现、寻找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不足,发现新的需求和用人单位内外部环境的重要改变,以便对OHSMS手册进一步完善。
当然,应该认识到,一方面手册的完善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过程,另一方面,还要保持其相对稳定的执行期。
用人单位的0HSMS内审员应熟悉用人单位的0HSMS运行情况,包括OHSMS文件的编写是否符合标准、是否便于操作,在实际运作中,哪些要素、哪些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哪些部门、哪些过程是薄弱环节等。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教师授课资质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教师授课资质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前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是指经过培训,能够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执行审核工作的人员。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的资质评审是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教师授课水平标准化的重要环节。
本文档用于统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教师授课资质评审工作的规范,确保审核员培训教师的授课水平和培训质量。
评审流程1.资料填写审核员培训教师需提供以下资料:–证书齐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教师证书复印件。
–最近一次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教师授课记录表。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非学历性的继续教育课程除外)证明的复印件。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知识培训教材资料(包括讲义和PPT 等)。
审核员培训教师需将上述资料编制成资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主办单位。
2.资格审查主办单位对审核员培训教师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资料进行认定。
3.客观测试主办单位将安排行业相关的专家,对审核员培训教师进行客观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相关知识和教学能力等。
4.面试通过客观测试的审核员培训教师,将进入面试环节。
主办单位将分别从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等方面进行面试,并将面试结果计入总成绩中。
5.成绩评定主办单位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客观测试结果和面试结果进行加权平均得分,得出最终成绩。
达到总分要求的审核员培训教师,将评定为合格。
6.发布评审结果主办单位将公布评审结果,并将合格的审核员培训教师名单报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管理机构备案。
监督检查为促进审核员培训教师授课质量的提高,主办单位将在审核员培训教师授课过程中,随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授课内容与审核管理机构规定相符合。
审核员培训教师如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生,将予以严肃处理。
结束语本文档旨在规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教师授课资质评审工作流程,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教师的授课质量和授课水平的高标准,为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管理办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以下简称内审员)的管理,确保内审员的水平和内部审核的质量,满足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开展内部审核从而达到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满足用人单位对第二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需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并从事用人单位内部或第二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人员,均需经合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内审员资格。
第三条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注委办公室)对内审员资格实施评审、备案等管理。
第四条内审员培训均需采用安注委指定的统编教材《中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教程》。
第五条内审员考试试题库由培训机构建立,安注委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定,并将有关结果报安注委批准;安注委办公室定期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第六条内审员资格证书采用统一格式的证书。
证书由安注委统一印制,加盖安注委办公室公章有效。
第七条申请注册的内审员应具备的条件:a) 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或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b)从事2年以上(含2年)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教育或科研工作实践;c) 接受过具有内审员培训资格机构的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d) 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e)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第八条内审员资格取得应遵循以下程序:a)个人申请。
参加取得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班”,并需填写规定的内审员报名申请表;b)按照内审员培训管理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c)由培训机构向安注委办公室统一申请内审员备案;d)安注委办公室与培训机构颁发内审员统一资格证书。
第九条本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具有内审员培训资格的机构是指:由安注委批准具有内审员培训资格的机构,其课程设置、管理程序等应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培训课程批准准则》的规定。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一、引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企业为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而建立的一套管理体系。
作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员,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任务。
本文将从内部审核员的角度,探讨他们的职责、技能要求和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的职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审核计划制定:内部审核员负责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计划,包括审核的时间、地点、范围等,并确保计划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2. 实施内部审核:内部审核员按照审核计划,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
他们需要对相关文件、记录和程序进行审核,以评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3. 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内部审核员负责发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他们需要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和改进。
4. 监督和评估:内部审核员需要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持续有效性。
他们需要定期评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的技能要求作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技能要求:1.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内部审核员需要熟悉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以便能够准确评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合规性。
2. 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内部审核员需要具备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包括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管理、事故调查等方面的知识。
3. 优秀的沟通能力:内部审核员需要与不同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以获取必要的信息和了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
4. 分析和判断能力:内部审核员需要具备分析和判断问题的能力,能够准确判断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实施过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实施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审核范围和目标:内部审核员首先需要确定本次审核的范围和目标,明确需要审核的文件、记录和程序等。
内审员及安全员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公司xxxxxxxxx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内审员及安全员管理办法文件编号:QZ/HG13 023—2011发放编号:—生效日期:2011年7月31 日内审员及安全员管理办法为了确保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促进各部门内审员和安全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适用范围: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覆盖的部门。
2 职责:2.1发挥桥梁作用,经常与安环处沟通,及时向本部门传达体系运行工作安排,制定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2。
2 负责组织本部门体系策划、作业文件编写、审查和修改工作.2.3 对本部门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2。
4 负责本部门员工安全、消防、“7S”教育培训工作.2.5 安全员负责本部门安全、消防、“7S"日常管理、检查考核、计划及总结工作。
2。
6内审员参加公司的内部审核,配合认证公司的外部审核,必要时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方审核。
3 内审员及安全员任职资格3。
1 内审员任职资格3.1.1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下同)。
现在岗的内审员无大专以上学历的,必须在三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3.1。
2 三年以上生产一线或一年以上环境和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本部门的生产工艺流程和作业活动。
3.1.3 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3。
1.4 掌握审核程序、审核过程和审核技术。
3。
1.5 具备清晰的陈述概念和意见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3。
1。
6 熟悉环境和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
3.1.7 具备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自我完善的能力,能够掌握及运用《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等标准。
3。
2 安全员任职资格3.2。
1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会电脑操作.2011年6月30日前在岗的安全员经集中培训按“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仅供参考[整理]安全管理文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 页共4 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是为了检查与确认体系各要素的实施效果是否按照计划有效实现,它是对体系运行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目标所作的系统的、独立的检查和评价,是OHSMS体系一种自我保证手段。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是用人单位最高管理者亲自对体系的现状是否有效地适应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要求,以及体系环境变化后确定的新目标是否合适等所作的综合评价。
它是在体系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但并不是每次体系内部审核后都要进行管理评审,而是视客观需要,决定对体系的全部或部分要素进行核查活动。
两者的不同内部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的比较管理评审通过年度计划安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管理评审一般由总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如内审员等)参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应将OHSMS现状及其变化趋势和提交研究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
评审会议对有关提案或问题作出明确决定,如体系内审结果、方针、目标贯彻落实情况,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持续改进的承诺,有关纠正和预防措施相关方关注的问题等。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是向用人单位管理者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正常的证明,以便根据审核结果采取措施,消除、减少和预防各种不符合项;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是发现、寻找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不足,发现新的需求和用人单位内外部环境的重要改变,以便对OHSMS手册进一步完善。
当然,应该认识到,一方面手册的完善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过程,另一方面,还要保持其相对稳定的执行期。
用人单位的0HSMS内审员应熟悉用人单位的0HSMS运行情况,包括第 2 页共 4 页OHSMS文件的编写是否符合标准、是否便于操作,在实际运作中,哪些要素、哪些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哪些部门、哪些过程是薄弱环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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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以下简称内审员)的管理,确保内审员的水平和内部审核的质量,满足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开展内部审核从而达到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满足用人单位对第二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并从事用人单位内部或第二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人员,均需经合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内审员资格。
第三条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注委办公室)对内审员资格实施评审、备案等管理。
第四条内审员培训均需采用安注委指定的统编教材《中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教程》。
第五条内审员考试试题库由培训机构建立,安注委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定,并将有关结果报安注委批准;安注委办公室定期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第六条内审员资格证书采用统一格式的证书。
证书由安注委统一印制,加盖安注委办公室公章有效。
第七条申请注册的内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a) 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或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
b) 从事2年以上(含2年)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教育或科研工作实践;
c) 接受过具有内审员培训资格机构的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
d) 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
e) 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第八条内审员资格取得应遵循以下程序:
a)个人申请。
参加取得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班”,并需填写规定的内审员报名申请表;
b)按照内审员培训管理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
c)由培训机构向安注委办公室统一申请内审员备案;
d)安注委办公室与培训机构颁发内审员统一资格证书。
第九条本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具有内审员培训资格的机构是指:由安注委批准具有内审员培训资格的机构,其课程设置、管理程序等应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培训课程批准准则》的规定。
第十条内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a)受用人单位的聘用,承担用人单位内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和第二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
b)尊重客观事实,确保审核的真实性、有效性;
c)保守技术秘密;
d)接受管理机构和聘用机构的监督。
第十一条安注委办公室对内审员资格实施监督管理。
对不能履行本办法第十条所述各项义务,或经证实资格未能保持的,经审议后,暂停或撤销其资格,收回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每一个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用人单位至少应有5名以上(含5名)经培训合格取得内审员资格的内审员。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安注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
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以下简称内审员)培训工作的管理,规范内审员培训工作质量,依据我国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制度的法规、规章及国家授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内审员实施培训的机构是指获得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委员会(以下简称安注委)内审员培训课程批准,依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培训教程”组织培训的内审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第三条对培训机构实施培训课程批准制度,安注委办公室负责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企业应选择经安注委批准的内审员培训机构培训的,并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备案资格的内审员。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安注委办公室统一管理内审员培训、备案工作,其职责:
1.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划,建立和完善内审员培训管理制度。
2.负责受理培训机构提出的申请,内审员培训课程资格初次评审。
3.负责组织内审员教材的审定工作。
4.组织审定内审员考试试题题库,并定期评审。
5.统一规定并印制OSHMS内审员资格证书。
6.负责内审员备案事宜。
7.公布获得批准的OSHMS内审员培训机构名录。
8.处理有关对培训机构的投诉。
9.对获得批准的培训机构进行年度审核。
10.对违反本规定的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培训机构应具有法人地位,或是经法人机构认可的、法人机构相对独立的一部分。
第七条培训机构应具有必要的、能满足所提供培训服务的资源,如人力资源、固定的办公场地、相对固定的教学场地、基本的教学设施等。
第八条培训机构中至少应有5名经安注委培训注册的OSHMS内部审核员培训教师,兼职内审员培训课程指导教师应能够确保其完成培训机构规定的培训课程。
第九条培训机构的课程安排应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培训课程批准准则》。
第十条培训机构应有文件化程序以处理申诉/投诉,包括对申诉/投诉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四章程序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培训课程批准的申请
1.欲从事内审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向安注委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安注委办公室接到申请后60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安注委办公室对申请机构依据本办法组织评审组进行初次评审,并对其文件进行评审、现场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由评审组形成评价报告,并向安注委推荐,安注委依据提交的评审报告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二条安注委对培训机构、内审员培训课程所出的批准决定的有效期为4年。
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培训课程批准后的监督管理
1.安注委办公室每年对培训机构的授课和管理体系进行为期1-2天的监督;当培训机构出现多次投诉和其他严重情形时,由安注委办公室对机构及时进行监督评审。
2.培训机构每年向安注委办公室通报培训计划、培训情况总结。
3.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安注委办公室交纳管理费用。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在批准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复评申请,安注委办公室组织评审组对其进行一次全面复评。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形时,安注委可以暂停或撤/注销培训机构已取得的资格:
1.出现严重不符合本办法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培训课程批准准则》的规定要求,经警告后仍未得到及时改善。
2.培训机构已取得的资格到期,而又未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评的。
3.培训机构提出请求的。
第十六条培训机构对评审组进行的课程跟踪、初次评审、监督评审、复评有异议时,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安注委提出申诉,安注委将在6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七条培训机构如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办法按照此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完成内审员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者,各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安注委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