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涌出初速度q测定标准作业流程
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要求

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技术要求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因此,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是煤矿矿井每年必须进行的工作。
通过瓦斯等级鉴定可以掌握矿井的瓦斯涌出情况,对矿井瓦斯涌出量、涌出形式进行分级。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做到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针对性措施与装备,对矿井瓦斯进行有效管理与防治,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为确保全省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保证鉴定数据准确可靠,能切实用于指导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一、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一般要求、鉴定方法和鉴定报告内容。
适用于全省煤矿井工开采的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本技术要求未规定事项以《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AQ1025- 200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AQ1024-2006)规定为准。
二、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一)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的瓦斯涌出量和涌出形式所划分的矿井瓦斯等级。
(二)正常生产条件测定区域(矿井、煤层、翼、水平或采区)的实际产量(包括回采和掘进煤产量)达到该区域设计产量(或核定产量)的60%以上(但实际日产量不得超过核定日产量的110%)的条件。
(三)瓦斯喷出从煤体或岩体裂隙、孔洞、钻孔或炮眼中大量涌出瓦斯(二氧化碳)的异常涌出现象。
在20m巷道范围内,涌出瓦斯(二氧化碳)量大于或等于1.0m3/min且持续8小时以上的区域定为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危险区域。
三、鉴定要求(一)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以自然井为单位。
(二)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应当每年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确因矿井长期停产等特殊原因没能进行等级鉴定的矿井,必须经云南省煤炭工业局批准后,按上年度瓦斯等级确定。
(三)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根据实际测定的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鉴定矿井瓦斯等级,同时必须进行矿井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工作,作为核定和调整风量的依据。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正式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5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九年五月十四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区域防突措施;(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工作面防突措施;(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四)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完整版)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完整版)S 13 100D 09 备案号:17332—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1024—2006代替MT637—199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Specification tor identification of coal and gas outburst mine2006-02-发布 2006-12-01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AQ 1018—2006前言本标准依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颁发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5年下发的《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工作的通知》文件,以对原煤炭行业标准MT637—1996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代替MT637—199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
本标准与MT637—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a) 对范围进行了扩展(本标准1);b)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2);c) 修改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定义(本标准3.3;MT637—1996的2.3); ) 将“鉴定报告的审批程序”637—1996的8)完美为“鉴定与审批程序”(本d 标准4);e) 将判据与判定规则(MT637—1996的3.4.5)合并到鉴定方法一章中(本标准5);f) 增加了用抛出煤的吨煤瓦斯涌出量判定突出的指标,计算方法和判断规则(本标准5.1.2和5.2.2);增加了用突出预兆判定煤层突出危险性的指标(本标准5.1.3),细化了原有指标的采用、测定方法和测点要求(本标准5.1.3、附录A和附录B;MT637—1996的4);增加了判定非突出煤层的范围界定(本标准5.2.3);g) 增加了对突出矿井鉴定报告的格式要求(本标准7.2);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h) 按照GB/T1.1—规则)的要求,对MT637—1996的部分内容编写格式进行了规范(本标准5.6.7.8;MT637—1996的3.6.7.9);i) 对附录C的部分术语和错别字进行了修改,将“突出”改为“瓦斯动力现象”(附录C);j) 增加了对附录A和附录B。
瓦斯含量 各项试验的操作步骤

一、瓦斯放散初速度(△p)的测定1、制样:采取全层和分层煤样,煤样从最新暴露煤层面采取,其重量不少于1Kg,并密封。
采用60~80目的分析筛筛取粒度为0.2mm~0.25mm的煤样10克左右。
2、准备:取下带杯真空活塞下端的样杯,用甲苯擦洗样杯和活塞下端,待甲苯挥发后,从煤样中取出两份,每份重3.5克,装入煤样杯中,并在煤样面上铺上脱脂棉,然后在活塞下端均匀涂上一层真空脂,按顺序装上样杯。
3、气密性检查:开机预热20分钟后,使各煤样杯和梳形管相通,启动真空泵,转动活塞“Ⅱ”连通真空泵和梳形管。
按动控制板上“2”键,待显示窗上视值接近0时(一般20分钟),转动活塞“Ⅱ”使真空泵和梳形管断开,同时启动秒表,如果10分钟后,视值<20时,气密性良好。
4、脱气:旋转活塞“Ⅰ”使甲烷气源与梳形管断开,启动真空泵,缓慢旋转活塞“Ⅱ”使真空泵与梳形管相通,然后逐一旋转活塞芯使样杯与梳形管相通,脱气1.5小时。
5、吸附:煤样脱气1.5小时后,旋转各样杯上的活塞与梳形管断开,转动活塞“Ⅱ”使真空泵与大气相通,然后停真空泵。
旋转活塞“Ⅰ”使甲烷气源与梳形管相通后,旋转各样杯上的活塞,使甲烷进入各样杯,样杯在近似一个大气压的条件下吸附甲烷1.5小时。
6、测定步骤:在吸附结束前,按“预臵”键,输入测定日期、煤样编号,预臵完毕后,按“2”键,使仪器处于显示状态。
7、吸附结束后,旋转煤样活塞,关闭样杯与梳形管的气路。
8、旋转活塞“Ⅰ”使甲烷气源与梳形管断开而与检测器相通,启动真空泵,缓慢旋转活塞“Ⅱ”使真空泵与梳形管相通,对测定系统抽真空,当显示窗显示值接近0时,2分钟后,转动活塞“Ⅱ”使真空泵和梳形管断开,然后按“监控”键,再按“采样”键,此时准备灯亮。
9、旋转活塞“1”使样杯“1”与梳形管相通,此时,测量灯亮,准备灯灭,仪器开始自动采集数据,1分钟后测量灯灭,测量数据自动存入储存器,表示第1个样杯测量结束,然后旋转活塞“1”使样杯“1”与梳形管断开。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防突细则)

(一)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三)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四)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突出矿井区域防突工作必须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尽保、应抽尽抽、抽采平衡。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树立“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的理念。
突出危险区域煤层必须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区域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的煤层不得进行采掘活动。
当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还应当实施工作面局部突出危险性预测,无突出危险性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否则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危险性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该矿井具体的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煤层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具体的防突措施。
第二十五条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更换、维修或回收支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垮落而引起突出的措施。
在过突出孔洞及在其附近30m范围内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加强支护。
第二十六条突出矿井的通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具有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
(二)在突出煤层中,严禁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鉴定依据下列煤层突出危险性的基础资料进行:
(一)煤层赋存质及厚度;
(四)煤层瓦斯含量、煤层瓦斯成分、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及煤的坚固性系数;
(五)煤层瓦斯地质图;
(六)水文地质情况、地质构造类型及其特征、火成岩侵入形态及其分布;
(七)勘探过程中钻孔穿过煤层时的瓦斯涌出动力现象;
第二十一条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或突出矿井开拓的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揭穿(开)各煤层时,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它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
李学成 煤炭与瓦斯突出的防止技术

2.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基本要求
• 2.4 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措施
区域预测方法: 区域预测方法:
• 依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 依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
区域防突的基本措施: 区域防突的基本措施:
• • • • 开采保护层 顶底板岩巷穿层预抽掩护煤巷掘进 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 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
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
主讲:李学臣(瓦斯防治高级工程师)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焦煤公司科研所 电 话:13839136467 0391-3531647 E-mail:kyswss@
主要内容
• 1.煤与瓦斯突出的危害 • 2.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基本要求 • 3.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 • 4.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 5.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 6.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护
3.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
• 3.2 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分类
钻孔预测指标的机理
• 钻屑量指标S——反映地应力的大小,理论计算每米钻孔(直径 42mm)的自然出碴量1.8L。 • 瓦斯涌出初速度q——反映钻孔周围煤体中的瓦斯压力(含量)、 煤层的应力状态及其破坏圈的大小,含量越高、应力梯度越大, q值越大。 •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或K1值——煤的瓦斯放散能力和瓦斯压力 大小。瓦斯突出危险性愈大的煤层,瓦斯压力愈大,煤的强度愈 低,煤屑瓦斯解吸量也愈大。
• • • 突出——有口小腹大的空洞,煤有明显分选现象; 倾出——空洞有较规则的形状,煤无明显分选现象; 压出——表现为煤体的整体位移。
重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1.煤与瓦斯突出的危害
• 1.4 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1)早期预兆 )
主要特征:煤变软,光泽暗,节理层理紊乱。 主要特征 处理原则:密切观察,提高防突意识,加强防突措施和防护 处理原则 监控。
安全工程专业实验教程8.4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的测定ppt课件
〔5〕退出封孔器。测定完成后,将胶囊泄压,从钻孔中退出 封孔器。
〔6〕用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和钻屑量进展突出危险性预测或 检验时,每钻进1m应测定一次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
按钻孔深度要求将测定安装的封孔器、导气管、丈 量室管等与各辅助部件衔接好,检查能否气密。
〔2〕打孔。按上述有关要求布置钻孔,在每段钻孔 钻进前应在钻杆上标识出预定的打钻深度。钻进时应 防止钻杆摆动,钻进速度应控制在0.5~1 m/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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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验原理
〔3〕封孔。钻孔钻进至预定深度,立刻用秒表计时,迅速拔 出钻杆,把封孔器送入孔底,并用打气筒进展充气。全部操作应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三、实验原理
用电煤钻或风煤钻带动螺旋钻杆,在煤层中钻进 φ42mm钻孔,每钻进1 m或钻进到预定深度,退出钻 杆,送入封孔器,用打气筒充气封孔,然后用流量计测 定打钻终了后2min时规定长度钻孔的瓦斯流量。
在煤层中按规定的技术要求施工钻孔,在到达预定深 度,2min时,在规定长度钻孔内涌出的瓦斯流量。用符 号qm或q表示,其单位为L/min或L/m·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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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验原理
〔2〕回采任务面。在回采任务面运输平巷以上10m、回风平巷以 下15m,沿任务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垂直于任务面煤壁的钻孔 ,孔深根据任务面条件确定,但不得小于3.5m(见图4)。 〔3〕 对各类任务面进展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其钻孔布置除应满 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将检验孔 打在两个防突措施钻孔的中间。
钻孔瓦斯涌出速度测量标准
钻孔瓦斯涌出速度测量标准
测量钻孔瓦斯涌出速度的标准步骤如下:
1. 将煤样粉碎,筛分粒度为0.2mm-0.25mm个试样,每个试样重3.5g。
2. 取下带杯真空活塞下端的样杯,用苯或甲苯仔细擦洗样杯和活塞芯下端。
3. 待苯或甲笨挥发后,从每种被测煤样中各取两份,每份重3.5g,装入同组两个样杯内(样杯顺序从左到右为1、2、3、4、5、6,6个样杯分为3组,每组放同种煤样),并在煤样面上铺上薄薄一层脱脂棉或玻璃棉,避免脱气时煤样抽入真空系统中。
然后在活塞的下端均匀地涂上一层真空脂,按顺序装上样杯,将弹簧托盘托好样杯。
4. 采用1.2kW电煤钻、42mm直径麻花钻杆10m,镀锌白铁皮水桶、弹簧秤(量程25kg)、初速度测定装置一套、水银温度计(0~50℃)、管钳、秒表、高压气枪、煤气表等仪器设备进行测量。
5. 当钻孔进人煤层后,应换电煤钻钻孔,并启动秒表,钻进速度宜控制在1m/min左右。
瓦斯规范
4.2.9,全封闭防瓦斯地段有地下水时,宜采取在 左右边墙下部外侧铺设纵向透水管,将地下水引 离含瓦斯地段的排水措施。透水管终点宜设置气 水分离装置,分离出的瓦斯气体可用管道引出洞 外在高处放散。 4.2.10从隧道内引出瓦斯的金属管,其上端管口距 地面不应小于lo m,并应妥善接地,防止雷击。 瓦斯放空管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5Ω,其周围20m 内禁止有明火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 4.2.11当隧道内含瓦斯地段较长且初始瓦斯压力大 于0.74 MPa时,宜在衬砌背后预埋通向大气的降 压管;有平行导坑时,可从平行导坑向正洞施钻 瓦斯降压孔,防止隧道建成后瓦斯压力回升。
1
本规范用词说明 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采用 “可”。
1 总 则 1.0.1为统一铁路瓦斯隧道勘测、设计、施工及验 收的技术标准,使铁路瓦斯隧道建设符合安全实 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铁路瓦斯隧道的勘测、设 计、施工及验收。 1.0.3铁路隧道勘测与施工过程中,通过地质勘探 或施工检测表明隧道内存在瓦斯,该隧道应定为 瓦斯隧道。 1.0.4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当发现有关煤与瓦斯的 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时,应根据实际揭示的地 质资料,及时修正设计。 1.0.5铁路瓦斯隧道的勘测、设计、施工及验收, 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 制性标准的规定。
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
本规范用词说明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采用“可”。
1 总 则1.0.1为统一铁路瓦斯隧道勘测、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标准,使铁路瓦斯隧道建设符合安全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铁路瓦斯隧道的勘测、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铁路隧道勘测与施工过程中,通过地质勘探或施工检测表明隧道内存在瓦斯,该隧道应定为瓦斯隧道。
1.0.4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当发现有关煤与瓦斯的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时,应根据实际揭示的地质资料,及时修正设计。
1.0.5铁路瓦斯隧道的勘测、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2.0.1瓦斯gas从煤(岩)层内逸出的各种有害气体的总称,其主要成分为甲烷(CK)。
2.0.2煤系地层coal formation在成因上有共生关系并含有煤层(或煤线)的沉积岩地层。
2.0.3瓦斯工区work area with gas地层含有瓦斯的隧道施工区段。
2.0.4吨煤瓦斯含量gas content for each ton of coal每吨煤含有的瓦斯数量,系游离瓦斯与吸附瓦斯量之总和,以m3 /t计。
2.0.5瓦斯压力gas pressure隧道开挖前煤(岩)中瓦斯的原始压力。
2.0.6石门rock cross-cut在与煤层走向正交或斜交的岩石水平坑道中揭煤时,开挖工作面与煤层间的岩柱,其厚度一般取为1.5-2.0 m,当岩层松软、破碎时应适当增大。
2.0.7岩柱rock column岩石坑道开挖工作面与煤层之间的岩体,其厚度即开挖工作面与煤层之间的垂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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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防突工
严禁在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巷道支护不完好情况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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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点布置
1)煤巷掘进工作面至少布置3个预测效检钻孔,测点尽可能在软分层;
2)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米布置一个预测效检钻孔。
1)钻孔直径42毫米,钻孔深度8-10米;
2)煤巷掘进工作面断面中部布置一个钻孔,并平行于掘进方向,距巷道左右两帮0.5米处各布置一个钻孔,终孔点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2-4米;
3)采煤工作面所有钻孔平行于工作面推进方向。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
瓦斯防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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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定数据
1)准备好煤电钻、钻杆、钻头;
2)选择合适的喷嘴与节流管相连,喷嘴与节流管连接时,先反向拧半圈,再正向拧紧,保证喷嘴与节流管正确直连接;
3)钻孔开钻1米后,立即拔出钻杆,插入封孔器、连接封孔器瓦斯导管、流管;
1
1.1流程图
1.2流程概述
流程名称
瓦斯涌出初速度q测定标准作业流程
流程编号
流程说明
针对井工矿瓦斯涌出初速度q测定的标准作业流程
适用范围
井工矿
流程接口
1.3标准作业工单
序号
流程步骤
作业内容
作业标准
相关制度
作业表单
作业人员
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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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测量装置
1)仪器充电;
2)检查封孔器、瓦斯导管、取压胶管、节流管、喷嘴、打气筒;
2)填写防突测定结果报表、及时送审。
1)明确采掘进度;
2)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瓦斯防突工
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测定记录表
瓦斯防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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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标志
1)工作地点悬挂防突标识牌;
2)填写、悬挂防突预测效检牌板,标识喷孔、卡钻、顶钻、响煤炮等动力现象;
3)测定结果通知其他现场作业人员并汇报矿调度室。
1)标识牌完好,悬挂合适、牢靠;
2)防突预测效检牌板数据真实,标识清晰、准确。
瓦斯防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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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汇报
1)每次测定的数据作系统整理、分析;
3)喷嘴测量范围与瓦斯流量相匹配。
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测定记录表
瓦斯防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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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定煤屑温度
1)每米钻孔施工过程中,收集钻屑量测定煤屑温度并记录;
2)观察并记录喷孔、卡钻、响煤炮等动力现象。
1)测定该1米段煤屑温度;
2)做到每1米段推、拉钻杆次数基本相同。
《钻孔瓦斯涌出速度的测定方法》MT/T639-1996-5.34)Biblioteka 取压胶管连接节流管取压嘴与仪器取压口;
5)封孔器充气胶管、压力表、打气筒顺序连接,并进行打气封孔;
6)读数完成后,封孔器进行卸压并拔出,进行下一循环测定;
7)继续钻进1米后,进行下一循环测定,如此往复直至本钻孔测试完毕。
1)钻孔钻进速度1米/分钟;
2)钻孔每施工1米测定1次数据,测量室长度1.0米,起钻后2分钟内读取该段q值;
3)检查秒表、压力表、温度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
1)仪器完好电量充足;
2)工具齐全完好;
3)仪表齐全完好。
瓦斯防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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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作业环境
1)检查作业地点有毒有害气体情况;
2)检查作业地点巷道支护情况。
1)通风良好;
2)有毒有害气体不超限,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巷道支护良好,无漏顶、无片帮;
4)作业环境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