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公司境内境外上市条件比较分析
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利弊比较

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利弊比较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考虑上市。
在选择上市地点时,境内和境外上市是最常见的两种选择。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比较境内外上市的利弊。
一、境内上市的利弊1. 利:法规环境更熟悉:中国企业选择在境内上市,可以更好地适应国内的法律法规环境,减少适应期和风险。
2. 利:政策优惠支持: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境内上市,包括减免税费、优先融资等。
这些政策措施为境内上市提供了一定的优势。
3. 利:便于监管和管理:中国证监会对境内上市企业的监管更直接,便于监管和管理,增加了公司在维权和合规方面的优势。
4. 弊:融资规模有限:相对于境外上市,境内上市的融资规模相对较为有限,对于一些资金需求较大的企业而言,境内上市可能无法满足其融资需求。
5. 弊:投资者结构单一:由于境内上市主要面向国内投资者,投资者结构相对单一,公司在融资渠道和股东结构上的多样性较低。
二、境外上市的利弊1. 利:融资规模更大:相对于境内上市,境外上市的融资规模较大,尤其是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可以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者,扩大企业的融资空间。
2. 利:提升国际知名度:通过境外上市,企业可以提升其国际知名度和形象,增强在国际竞争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3. 利:享受国际投资者资源:通过境外上市,企业可以获取更多的国际投资者资源,包括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等,提升企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4. 弊:法律法规环境复杂: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环境存在差异,境外上市需要企业遵守不同的规定,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和风险。
5. 弊:监管距离较远:境外上市企业受到国内和国际监管机构的监管,监管距离较远,企业可能面临更多的管理和合规挑战。
综上所述,境内外上市各具优势和劣势。
选择境内上市能够获得政策优惠、适应性强等优点,但融资规模和国际知名度有限;选择境外上市可以获得更大的融资规模、国际资源和知名度,但需要应对复杂的法律法规环境和监管挑战。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要求与差异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要求与差异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在境内外上市。
在进行财务报告时,境内外上市公司会面临不同的要求和规范。
本文将深入探讨境内外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方面的要求与差异,并分析其中的原因。
一、境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要求境内上市公司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其财务报告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国会计准则(CAS)中国会计准则是国内上市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基础规范。
根据CAS的要求,境内上市公司需要按照特定的会计政策和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2. 中国证监会要求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也对境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提出了具体要求。
例如,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相关风险和关联方交易等信息,以提供给投资者全面的信息。
3. 上市规则境内上市公司还需要遵守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包括报告期限、财务报告披露方式等。
交易所将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二、境外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要求境外上市公司面临的财务报告要求与境内上市公司存在一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境外上市公司往往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财务报告。
IFRS要求境外上市公司按照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进行报告,以便给全球投资者提供可比性强的信息。
2. 地方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境外上市公司还需顺应当地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例如,纳斯达克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关键业绩指标,以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3. 跨境差异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商业环境存在差异,境外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中还需披露一些特定信息,如外汇风险、政治风险等。
三、境内外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要求差异的原因境内外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要求的差异是由如下几个原因导致的:1. 法律法规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提出不同的要求,这源于各国/地区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市场监管的不同关注。
海外上市与境内上市的优劣势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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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集资金:海外上市可以帮助公司筹集到大量的资金,这有 助于公司扩大规模和提升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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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海外上市有助于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和透 明化,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严格监管:海外资本市场监 管严格,对公司的要求更高
稀释股权:公司上市会导致 股权被稀释
融资成本高:海外上市的融 资成本相对较高
,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ies
汇报人:
01 02
Part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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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
添加项标题
品牌推广:海外上市可以让公司品牌在国际市场上得到更广 泛的认知和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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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发展:海外上市可以帮助公司拓展国际业务和实施全球 化战略,从而获得更广阔市场的文化差异和
融入问题
Part Two
筹资规模:境内上市筹资规模相对较大 上市成本:境内上市成本较低 市盈率:境内上市市盈率较高 投资者基础:境内上市投资者基础更加广泛
融资压力:境内上市企业需要满足更多的融资需求,否则可能面临退市的风险。
监管限制:境内上市公司需要接受证监会的严格监管,包括财务、治理结构等方面,这可能会 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投资者关系:境内上市企业需要与国内投资者建立良好的关系,这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决策和运 营。
品牌影响力:境内上市企业的品牌影响力相对较小,这可能会限制企业的发展和扩张。
汇报人:
企业在国内与国外上市的比较

企业在国内与海外上市的比较一、国内上市要求:(一)、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二、海外上市的标准要求:(一)、香港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可以分为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两个市场有不同的上市要求。
1.主板上市的要求:(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6)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2.创业板上市的要求:(1)业务纪录及赢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
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2)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3)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4)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5)信息披露: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6)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二)、美国——纳斯达克标准一:(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7)3个做市商;(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2)110万股公众持股;(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6)3个做市商;(7)两年的营运历史;(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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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C 特殊目的并购公司
SPAC是出于完成一个商业并购的目的而成立的公司,它的合并对象是一个未确定的运营中的商业实体 SPAC通过IPO筹集资金,其唯一目的是并购一家运营中的商业实体。 并购行为可以通过任何形式的商业合并方式进行,包括:现金,股权,债权或者这些方式的结合 优点:费用少, 时间短(3-6月),直接利用SPAC 资金,无需审批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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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筹模式
大红筹模式 境内企业履行行政审批或者备案程序,采取收购,换股或行政划拨等方式,将境内企业权益注入到境外上 市实体之中。一般为我国内地大型国有企业,或者是具有国务院各部位或地方政府背景的企业,如中国五 矿,中国粮油,上海实业 小红筹模式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履行行政审批程序 1. 设壳:境内企业实际控制人在开曼群岛,维尔京,百慕大等离岸中心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 2. 并购境内企业:SPV基于评估价格,收购境内企业股权,境内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此时尚无须支付 股权转让款) 3. 境外基金增资进入SPV 4. 支付收购对价。SPV 获得境外基金后向境内企业股东支付并购对价(3个月内,特殊情况可延至6个月60% , 1年内全部付清) 5. 控股股东将所得款再借给境内企业。基金不允许股东“落袋为安” 6. SPV将从境外基金处获得的其余资金增资或提供股东贷款投入境内企业 7. SPV 上市,基金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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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简介
严格保密
2010年11月 年 月
目录
境外上市方式 境外上市基本流程 美国上市要求 香港上市要求和流程 常用的美国上市公司公告 纳斯达克网站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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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上市的方式
直接上市 IPO 需报证监会审批 间接上市 买壳上市 境内公司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的境外上市公司(壳公司)取得上市地位 “反向收购”,壳公司向境内公司 定向增发股票, 境内公司的资产注入壳公司 手续简单,无需审批,时间短(6-8月),成本低,费用少 ,成功率高 募集资金有限; 壳不够干净 红筹模式
公司申请境外上市的基本条件与报送文件有哪些

公司申请境外上市的基本条件与报送文件有哪些目前,证监会已不再出具境外上市“无异议函”,即取消对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的审阅;也取消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分批预选制,改为成熟一家,批准一家;同时还取消了原来重点支持国有企业的提法,只要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不管所有制形式均可申请境外上市。
一般而言,境内企业境外上市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具有规范的法人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境内公司业绩除了满足我国证监会的要求,各证交所均对公司申请上市有一定要求,比如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要求,最近一年股东盈利不低于2000万港币,前两年累计股东盈利不低于3000万港元。
二、境内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需报送的文件1、申请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公司演变及业务概况,重组方案与股本结构,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说明,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本年度税后利润预测及依据),筹资用途。
申请报告需经全体董事或全体筹委会成员签字,公司或主要发起人单位盖章。
同时,填写境外上市申报简表。
2、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境外上市的文件。
3、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4、公司审批机关对设立股份公司和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
5、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决议。
6、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的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7、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
8、公司章程。
9、招股说明书。
公司在国内上市的条件

公司在国内上市的条件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上市是许多公司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通过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提升知名度,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然而,要想在国内成功上市并非易事,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
首先,从财务方面来看,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
对于主板上市,要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对于创业板上市,要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1000 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 5000 万元。
除了盈利指标,公司的财务规范也至关重要。
财务报表需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并且无虚假记载。
公司的资产质量良好,负债结构合理,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在股权结构方面,公司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对于主板上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对于创业板上市,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 万元。
公司的治理结构也是上市审核的重要内容。
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各机构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制度需要完善,能够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等。
在主营业务方面,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所处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公司的业务模式清晰,具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和市场份额。
对于信息披露,公司需要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包括财务信息、经营信息、重大事项等。
这不仅是对投资者的负责,也是维护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保障。
此外,公司还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美国上市公司条件

美国上市公司条件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许多企业都希望能够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
然而,在美国上市公司并非易事,有一系列的条件和规定需要满足。
本文将介绍美国上市公司的条件,并探讨这些条件对企业的重要性。
一、财务条件1. 公司规模:一家有资格在美国上市的公司通常要求市值达到一定规模。
具体而言,纽约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市值至少为2000万美元,纳斯达克要求至少为4000万美元。
2. 收入要求:纳斯达克对上市公司的收入要求相对较高,要求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中的任意一年实现净收入为750万美元。
纽约证券交易所对收入要求相对宽松些,要求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中至少有两年实现净收入1000万美元。
3. 财务报表审核:上市公司需要提交详尽的财务报表,并接受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二、公司治理条件1. 治理结构:上市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独立的董事会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2. 高级管理层:上市公司需要拥有一支资深、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团队,他们应该具备管理公司的能力和专业知识。
3.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需要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
三、法律合规条件1. 法律申报:上市公司需要按照美国证券法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交相关文件和申报。
2. 内幕信息控制:上市公司需要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和操纵市场。
3. 合规程序:上市公司需要建立合规程序,包括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确保公司在业务运作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其他条件1. 托管机构:上市公司需要选择一家托管机构负责保管和结算公司的证券,以确保交易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2. 公司形象:上市公司需要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品牌声誉,以吸引投资者和维护股东利益。
以上只是美国上市公司的一些基本条件,具体要求会因不同的证券交易所和市场而有所差异。
但总体而言,成为一家上市公司不仅需要满足财务条件,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和法律合规等方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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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公司境内境外上市条件比较分析境内公司境内、境外上市条件比较分析1. 国内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要求比较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经营时间持续经营3年以上持续经营3年以上财务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超过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股本要求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业务经营完整的业务体系,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公司管理最近3年主营业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变动,,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最近两年主营业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重大变动,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委员会,各委员会至少指定一名独立董事会成员担任委员*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至少三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为独立董事(更为详细的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条件比较见附表1)2. 香港上市标准香港资本市场有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之分。
创业板市场主要面对规模较小,但是具有较高增长潜力的公司,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为宽松。
主板市场面对规模大、较为成熟的企业,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严格。
2.1 香港主板上市主要要求✓ 公司须依据其注册或成立地方的法例正式注册或成立,并须遵守该等法例及其公司章程大纲。
✓ 公司须具备相若的管理层营运下的详尽营业记录。
此等营业记录须不少于三年,而头二年的税后利润须合共有至少三千万港元,而最近一年之税后利润至少有二千万港元;✓ 由公众持有的证券预期市值最少为五千万元,至少须由一百名人士持有;✓ .公司预期在上市时的市值不低于一亿港元;✓ 最新财务资料须不超过六个月前编制;✓ 公司其中两名执行董事须为香港居民;2.2 香港创业板上市主要条件✓ 不设盈利要求✓ 公司须有两年的“活跃营业记录”✓ 须主要经营一项业务而非两项或多项不相干的业务。
不过,涉及主营业务的周边业务是容许的。
✓ 有关营业记录规定的弹性处理:联交所只接受基建或天然资源公司或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活跃营业记录”少于两年。
✓ 附属公司经营的活跃业务:申请人的活跃业务可由申请人本身或其一家或多家附属公司经营。
若活跃业务由一家或多家附属公司经营,申请人必须控制有关附属公司的董事会,并持有有关附属公司不少于50%的权益。
✓ 管理层、拥有权或控制权于营业记录期间有变:除非在联交所接纳的特殊情况下,否则申请人必须于活跃记录期间在基本上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运营。
✓ 竞争业务:只要于上市时并持续地作出全面披露,董事、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及管理层股东均可进行与申请人有竞争的业务(主要股东则不需要作持续全面披露)。
✓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0,000港币。
✓ 最低公众持股量:若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不足港币10亿元,则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20%;若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为港币10亿元或以上,则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15%。
✓ 管理层股东及高持股量股东的最低持股量:管理层股东及高持股量股东必须合共持有不少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35%✓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公众股东至少有100人。
(更为详细的香港主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见附表2)3. 新加坡上市标准3.1 主板上市条件3.1.1 最低公众持股数量和业务记录(1)至少1000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25%,如果市值大于3亿,股东持股比例可以降低至10%;可选择三年的业务记录或无业务记录。
(2)最低市值:8000万新币或无最低市值要求。
(3)盈利要求:过去三年的税前利润累计750万新币(合RMB3750万元),每年至少100万新币;或过去一至二年的税前利润累计1000万新币(合RMB5000万元);或三年中任何一年税前利润不少于2000万新币且有形资产价值不少于5000万新币;或无盈利要求。
(4)上市企业类型:吸引国内外优质公司上市,寻找国际伙伴,开放市场引入国外券商。
(5)公司注册和业务地点:自由选择注册地点,无须在新加坡有实质的业务运营。
(6)公司经营业务信息披露规定:如果公司计划向公众募股,该公司必须向社会公布招股说明书;3.2 创业板上市条件(1)无需最低注册资本;(2)有三年或以上连续、活跃的经营纪录,并不要求一定有盈利,但会计师报告不能有重大保留意见,有效期为6个月;(3)公众持股至少为50万股或发行缴足股本的15%(以高者为准),至少500个公众股东;(4)所持业务在新加坡的公司,须有两名独立董事;业务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须有两名常住新加坡的独立董事,一位全职在新加坡的执行董事,并且每季开一次会议。
4. 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标准4.1 标准一:(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7)3个做市商;(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4.2 标准二:(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2)110万股公众持股;(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6)3个做市商;(7)两年的营运历史;(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4.3 标准三:(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7500万美元;(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6)4个做市商;(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应当指出:美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比较成熟,监管制度和监管力度较强,市场化程度高,政府的监管手段结合市场的力量对上市公司构成极大的约束,一旦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处罚严厉。
5. 香港与国内上市比较5.1流程比较香港大陆第一阶段:选聘中介机构第一阶段:选聘中介机构第二阶段:重组及评估完成股权整合完成招股书及财务报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设立SPV完成SPV境内并购取得CSRC批文向香港联交所申请上市第二阶段:改制重组审计设立股份公司上市辅导制作申报材料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审核提出上市申请第三阶段:市场推广及路演组成包销团公开招股第三阶段:公开招股询价和定价发行第四阶段:定价及完成销售挂牌上市第四阶段:挂牌上市时间共28周,约7-8个月扣除第一阶段,送件到挂牌6-7个月5.2 指标对比分析两个市场在相关指标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制定上市计划时,应根据企业现实国内A股国内创业板香港主板发行和挂牌市盈率高高低公司筹资便利性较好较好较好再次募集资金能力手续简化-容易,手续简便发行审核周期短-短现阶段上市难度中中中发行成本中中高集资规模大中中大股东股票流通可以(三年以上) -可以(维持控股权) 二级市场活跃程度活跃-活跃投资者身份国内投资者-国际投资者信息披露要求低-一般市场规范程度中新市场规范5.3 优劣分析5.3.1 香港上市的优点与缺点1)优点(1)知名度高,成熟透明:香港系国际主要金融中心之一,在亚太地区规模仅次于东京,全球排名第七,有数以千计的投资银行、基金管理及财务金融公司聚集,市场运作成熟。
对公司本身知名度有提升效应。
(2)集资和再次增资便利:香港的资金供应充沛,法令完备,服务人员素质良好、专业性强,市场人为干预少,造就香港金融资本市场集资之便利性。
(3)控股公司可直接上市:香港允许以国外控股公司名义赴港上市挂牌,以资产重组和注入方式提升业绩。
(4)有利于概念性题材行业企业上市:对于概念性题材和新兴行业的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筹备难度较大或不明确的企业,选择在境外上市较容易。
2)缺点(1)发行市盈率较低、对筹资额和上市股价影响较大:香港股票市场历来以地产、银行、通讯等服务业公司为主,篮筹股较受香港投资人青睐,股价表现突出。
非当地企业则相对不易获得投资人重视。
工业类股票的发行市盈率不高,上市后市盈率水平通常不高,交易不活跃。
非热点上市公司的配售难以获得足够认购。
(2)增加额外成本,境内中介机构收费标准混乱,且远高于境内上市:国内企业赴港上市,通常需境内协调人,境外协调人、保荐人、承销商和境内外会计师、评估师和律师,还需按规定有2名以上执行董事在港居住,且需聘用专职的公司秘书、财务总监及拥有办公场所,从而增加额外成本,公告和维护成本较高。
(3)审查程序繁复:以红筹方式境外上市需事先获得商务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除需提交各项申请书件外,企业需到香港联交所接受聆讯,过程较为繁复。
5.3.2 境内上市的优点与缺点1)优点(1)审核程序:上市申请是否成功,主要考虑公司经营业绩、业务成长性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发行审核周期大大缩短。
上市后定向增发新股的审核程序简便,再融资的发行认购踊跃。
适合包括内资和外商投资等在内的各种类型企业。
(2)发行价格和二级市场价格较佳,有利于筹措资金:企业一旦通过上市审核,发行价格及挂牌后股价表现远较香港为优。
一般发行市盈率在20倍左右,有利于资金筹措,二级市场市盈率通常在30倍左右不等。
而香港的发行市盈率仅10-12倍,二级市场的市盈率20倍左右。
(3)具备本土化优势:国内上市具有本土化优势,企业熟悉国内操作惯例和游戏规则,资本运作空间大。
(4)筹资成本低:随着国内资本市场日益规范,操作程序更加透明,市场理念更加市场化,上市费用透明、成本较低,上市后维护费较境外市场低得多。
2)缺点(1)与境外市场相比,国际化程度较差:国内股票市场为亚洲新兴市场,市场规模、知名度、金融品种以及国际化程度,皆逊于香港。
(2)市场不成熟,人为管制多:国内股票市场主要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供需无法由市场决定,上市后发行新股的审核程序较香港市场复杂,从而影响企业长期发展计划之执行。
(3)新经济模式企业难以被监管机构接受:在盈利模式、持续经营、资金投向等方面难以被监管机构认可条件A股主板/中小板创业板IPO办法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年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盈利要求(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