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深度融合助力营改增
国地税融合下的汇算清缴规划与防控(1)

✓ 三、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功能有关事项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2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A、B、C、D, 真的很有用,你懂不?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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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票查询平台最新政策: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功 能及系统维护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57号)
✓ 一、纳税人每日可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 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 信息。
6.建立统一的网络 发票系统
全面“去审批”时代,利好还是利空?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好,还是不好? ✓ 国家税务总局:七项保留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布
✓ 企业所得税优惠全部备案
✓ 对取消和下放的所有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税务部门均制定 了后续管理办法和措施,并把后续管理融入到发票管理、 申报管理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推进后续监管精细化和 税收风险管理常态化。
✓ 精神残疾算不?
✓ 劳务派遣的残疾人,算不算?
✓ 小微企业能免残保金吗?小微企业是指小规模还是小型微 利企业?
✓ 就不交残疾人保障金,能把我咋地?
文化事业建设费,到底怎么交?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 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 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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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 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Fra bibliotek016】23 号)
2022年企业税务管理初探

企业税务管理初探摘要:国地税合并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对于广阔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有着深远的乐观影响。
国地税合并对企业税务管理的影响已逐步体系,本文介绍了国地税合并的背景,分析了其对企业税务管理的影响,并给出了企业税务管理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国地税合并;企业管理;税务管理2022年3月1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公布了国地税合并的改革方案,省级及以下国地税机构合并,完善结构布局和力气配置,构建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体系。
国地税合并后,共同担当辖区内的税收征管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地税改革既有利也有弊,总体上是利大于弊的,对于企业而言,如何发挥国地税合并的乐观作用,消退对企业税务管理的不良影响,是需要仔细探究的重要课题。
一、国地税合并的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进展,现存国地税征管结构分立成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障碍,国地税合并的呼声越来越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支持。
国地税合并的缘由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国地税合并有现代技术的支持。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目的在于区分中央和地方收入,当时受限于技术力量,中央政府难以对地方税收征管进行有效监督。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展,尤其是金税工程的推动,能够保证中央税收的顺当征收,中央财政收入逆境的问题已经解决,这为国地税合并供应了基本前提。
其次,国地税合并符合大部制改革的进展趋势。
我国政府部门正在推动大部制改革,削减行政职能交叉,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务院部门削减到25个,下属机构也不断裁并,涉及到各行政机构,国税和地税部门也不例外。
国地税合并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符合大部制改革的大趋势。
第三,国地税合并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
国税和地税分立不仅税收征管效率低,也大幅增加了征税成本。
截止2022年底,国地税部门在职人员近80万人,两套机构在办公场地、人员配置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投入,税收征管业务存在重叠,在相关业务协调过程中还要花费沟通成本,这对纳税者增加了纳税负担,纳税乐观性也受到影响。
心得体会:税收征管体制的根本性改革(最新)

心得体会:税收征管体制的根本性改革(最新)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国税地税合并备受关注。
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这意味着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行国地税机构分设24年之后,中国税收征管体制迎来了再次重大改革。
这一重大变革对于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夯实国家治理的财力基础,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税收征管机构从分设到合并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变迁,可以说每次重大变革都是由当时的客观情况决定的,是时势推动的结果。
先看1994年分税制改革。
改革开放后,中央实行了向地方政府放权让利的各种财政包干制,这一改革大大调动了地方的发展积极性,但同时也造成了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持续下降,1993年降到了历史最低的22%。
中央宏观调控所需财力严重弱化,甚至一度出现了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借款的现象。
1993年7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在全国财政会议上首提分税制,并于1994年推行。
在当时背景下,很难将省级以下隶属于地方政府的税务部门直接转变为中央垂直管理的税务机关,而如果仍继续由地方税务机关来为中央和地方筹集收入,在央、地间财政关系没有彻底理顺的情况下,要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几乎不可能。
因此,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借鉴国际经验,在征管体制上在各地分设国税和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前者隶属于中央,后者隶属于地方,独享的税种各自征收,共享的税种视情况划分征收。
国地税机构分设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的双重积极性。
机构分设后,随着新税制的顺利实施,我国税收收入逐年快速增长,中央财政收入占比迅速上升,从1993年的22%迅速提升至1994年的55.7%,显著提高了中央宏观调控所需的财力。
但在运行过程中,国地税机构分设的税收征管体制的弊端也越发明显,包括国地税机关之间征管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机构设置重复、纳税人办税不够便利、税收征纳成本高等。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营改增”后续接收纳税人处置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营改增”后续接收纳税人处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2.11.05•【字号】苏国税发[2012]第163号•【施行日期】2012.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营业税,增值税正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营改增”后续接收纳税人处置工作的通知(苏国税发【2012】第163号)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为保证全省税务机关能快速办理“营改增”后续接收纳税人相关涉税事宜,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优质的纳税服务,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过渡,经省局研究决定,就做好“营改增”后续接收纳税人处置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适用对象(一)地税后续移交户1、各地在第一、二批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相关数据集中导转后(2012年8月20日以后),地税陆续移交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2、第一、二批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在前期因查无下落、无法联系确认为“待定”户后,现联系可确认为“营改增”纳税人。
(二)自行办理户地税未移交或前期调查确认为“待定”户的,但实际经营属于“营改增”范围的,自行到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的纳税人。
以上地税后续移交户和自行办理户以下统称后续接收户。
在2012年10月1日后,工商新设立登记属“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按正常程序办理相关业务,不适用本方案。
二、职责分工(一)省局职责1、负责《“营改增”后续接收纳税人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指导各省辖市局操作实施。
2、完成CTAIS2.0正式环境“绿色通道”相关角色、功能模块、文书受理权限设置。
(具体要求见附件1《“营改增”绿色通道角色及岗位设置方案》)3、负责本方案的培训工作。
(二)省辖市局职责1、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2、依据省局制定的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做好方案培训,指导下级具体执行。
耕耘不辍 春色满园——六盘水市税务系统砥砺奋进谱新篇

耕耘不辍春色满园——六盘水市税务系统砥砺奋进谱新篇谌晗【期刊名称】《当代贵州》【年(卷),期】2018(000)052【总页数】2页(P74-75)【作者】谌晗【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24年前,六盘水市国税局、地税局在国家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潮中应运而生。
今年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六盘水国地税从合作走向合并,就此开启发展新篇。
1994年9月,六盘水市国税局、地税局在国家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潮中应运而生;24年后的2018年7月,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时间节点,六盘水市国地税又重新“牵手”,正式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
24载岁月峥嵘,六盘水市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扎根凉都沃土,锐意进取、创新思变,一路凯歌;24载耕耘不辍,六盘水市税务系统与乌蒙山水共阅沧桑,与凉都人民共写荣光,谱写出改革创新大转变、服务经济大发展、税收工作大突破的激昂乐章。
24载税收爬坡、24载内外建设,他们交出了一份漂亮的税收账本——1994年六盘水地税从1.02亿元起步,到2017年年底实现税收92.16亿元,24年增长了89倍;六盘水国税2017年组织税收收入81.95亿元,是1995年4.15亿元的20倍。
机构分设廿四载峥嵘岁月跨越发展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
1994年,为理顺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调动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积极性,保障中央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和宏观调控能力增强的财政体制改革需要,分税制改革就此全面铺开,此为国地税机构分设的源起。
遥想分设初期,“一间青瓦房、两条旧板凳、算盘不离身、手工开税票”,艰苦的环境里,六盘水税务人勠力同心、共克时艰,迈出了助力地方经济腾飞的坚实步伐。
回望六盘水税务分设的24年,是六盘水经济跨越发展的黄金时期,翻阅已泛黄的当年《政府工作报告》,一个数据出现在眼前——1994年,六盘水市国民生产总值26.3亿元。
为什么会有国地税合并说

为什么会有国地税合并说为什么会有国地税合并说?一是营改增后,作为地方税务部门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改为增值税,征管部门也将从原来的地税局转变为国家税务局,地方地税系统的业务将面临极度萎缩,地方税务局的业务被架空了。
(1、从税收收入上说2019年数据,中国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加占全国总税收的42.5%,而前者是国税的主要税种,后者是地方第一大税种。
2、从全国范围来讲,绝大多数省份的营业税占地方税收的比重都较高,特别是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服务业的占比更大。
3、税种征收情况看,关税、消费税、从央企征收的所得税都成为中央财政收入,增值税、资源税、地方企业所得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归国税征收。
地税部门征收的税种中,除营业税以外都是一些征管难度较大的零散税收。
营改增又将使原本属于地方税收主体税种的营业税中的交通运输、金融保险、邮电通讯、房地产等‘收入大头’并入增值税。
)二是国地税分家以后的税收成本上看,这种合并也是势在必行。
叶青表示,国地税分家至今已20年了,目前国税与地税加在一起的税收成本是20年前没分家时的一倍。
事实证明,我国是税收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
美国的税收征收成本占税收收入总额的0.58%,日本为1.13%,而我国已接近8%。
施正文表示从长远来看,将来地税系统由于业务量锐减合并到国税局是件好事。
三是从整个税收征管、将来完善或者改革的方面来看,目前我国国地税机构分设已经带来了很多负面问题,比如管辖交叉、管辖不明确给纳税人的税收登记、申报与稽查带来了很多重复与不便。
此外,征管成本与纳税成本显著上升。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即便“营改增”不推行,目前国地税分开运行这个机制产生的实际效果也是弊大于利。
四是构建大财政体系的需要。
基于以上四个角度于是出现了国地税合并说。
“国地税合并问题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起就有争议。
但由于进入21世纪后我国税收连年的高速增长,对于国税地税机构改革的问题几乎没有纳入国家的改革计划之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在线答疑(2016年4月21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文集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在线答疑(2016年4月21日)【标 签】营改增,国地税协同工作,代征税款,代开发票【业务主题】增值税【来 源】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部署,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将全面覆盖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
2016年4月21日上午9:30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总局网站开展一期以“全力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国地税征管协作,确保‘营改增’平稳落地”为主题的在线访谈。
主 题:全力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国地税征管协作,确保“营改增”平稳落地时 间:2016年4月21日上午9:30嘉 宾: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 韩国荣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 杨培峰[ 主持人 ]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本期在线访谈。
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韩国荣副司长和杨培峰副司长做客访谈现场,与广大网友就“全力优化纳税服务确保‘营改增’平稳落地”这一话题进行在线交流。
欢迎两位司长![ 2016-04-21 09:34 ][ 纳税服务司副司长 韩国荣 ] 谢谢。
大家好!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跟大家交流。
[ 2016-04-21 09:34 ][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 杨培峰 ] 各位网友上午好![ 2016-04-21 09:34 ][ 主持人 ] 我们知道,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就要在全国全面推行了,我们在纳税服务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可不可以先请韩司长为我们做一个简单介绍?[ 2016-04-21 09:34 ][ 纳税服务司副司长 韩国荣 ] 好的。
按照国务院部署,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营改增”,将全面覆盖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
此次改革涉及的纳税人数量众多,业务量较大,为有效应对营改增给纳税服务工作带来的挑战,确保营改增顺利推进,我们提前谋划、精心安排、狠抓落实,根据对各地纳税服务工作量增加情况和现有纳税服务能力的准确分析和预判,制定科学严谨的服务保障方案,做好“三点一线”工作,即以确保宣传咨询精准到位、确保办税服务井然有序、确保权益保障及时有效三个方面为重点,以深入开展“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专项活动为主线,着力提升一线税务干部昂扬斗志,全力优化纳税服务质效,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地税部门应积极应对“营改增”新政

地税部门应积极应对“营改增”新政肖杨权杨涛熊江涛内容摘要:营业税作为地方税收的第一大税种,于2012年开始尝试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试点改征增值税,此项改革是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最为重要的一次改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地税机关作为此次改革的重要利益关联方,应对改革带来的变化、思考应该采取的措施,确保改革的成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关键词:“营改增”税负税源征管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同时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2012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分批扩大至北京等11个省市。
这次改革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
改革将有助于消除目前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通过优化税制结构和减轻税收负担,为深化产业分工和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本文试图从税务机关的视角,探讨研究“营改增”新政所带来的影响。
一、主要政策规定(一)税制安排方面一是规定了试点行业。
规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上海首选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
二是规定了适用税率。
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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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深度融合助力营改增
在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的进程中,地税分局主动作为,积极与国税部门联合,在深化合作中推进改革,在推进改革中深化合作,通过统筹国地税资源,实现国地税业务合作深度融合。
截至目前,临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地税部门已顺利完成互设办税窗口、网络互通、联合培训、代征代开等多项预期目标,为营改增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展至“四大行业”,涉及2000余户纳税人,开发区国地税部门立足工作实际,主动对接,召开联席会议,制定管理办法,在信息交接和业务过渡等环节,坚持协调配合原则,做到业务衔接有序,在顺利完成信息传递和确认工作的同时,双方还联合建立了包括二手房销售等业务在内的代征机制,为推行营改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针对营改增过程中出现的办税数量骤然增多、咨询需求加大等问题,临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部门优化整合纳税服务资源,互设联合办税窗口,实现提速减负,从纳税服务角度助推营改增。
此外,两部门还以推进营改增工作为契机,采取双向辅导的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辅导,实现管理水平共同提高,并联合对外宣传扩大宣传效果,进一步拓展国地税合作领域,着力实现营改增业务管理服务的全面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