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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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一、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虚假的陈述或者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该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件是必须基于合同关系所进行的诈骗行为。

二、构成要件
1.双方基本信息:包括甲方和乙方的名称、地址、营业执
照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

2.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明确甲方和乙方的身份,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履行方式、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3.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中的条款需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果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了中国法律法规,该条款无效。

4.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合同中应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
力和义务。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或商品;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5.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合同应是符合法律要求、具
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并且可执行。

6.其他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还可添加一些特殊条款,如
保密协议、违约金、争议解决等。

以上是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作为律师拟定该合同时,应注意合同中的条款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有违反,可能会被视为无效行为或违法行为。

此外,律师应在拟定合同时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力求合同的清晰明了,以避免双方的纠纷和争议。

浅述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

浅述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

浅述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一、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正确理解和把握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是有效防范和惩治合同诈骗罪的前提。

对于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刑法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有不同表述,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1.以刑法第224条的规定为根据,认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以刑法经224要规定和诈骗罪的传统定义为根据,认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3.以合同诈骗罪的主客观特征为根据,认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为公私财物为目的,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通过签订经济合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上述几种观点都揭示了合同诈骗罪骗取他人财物的本质属性,并指出了合同诈骗罪是利用合同手段进行的诈骗犯罪,但都没有指出合同诈骗罪的另一本质特征,即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笔者在结合上述概念的基础上将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定义为:“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犯罪构成理论在犯罪理论体系以及整个刑法理论体系中都占有核心地位。

对于犯罪的成立与否,判断的惟一根据只能是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

同样,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考察该行为是否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因此,对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探讨是有效预防和惩治合同诈骗罪的基础。

根据犯罪构成理论,结合我国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方面:1、犯罪客体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秩序、国家合同管理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秩序要求交易主体在符合市场交易规则及商业交易习惯的基础上进行自愿、平等、公正、合理的交易活动和行为,而合同诈骗行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合同制度,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显然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秩序和国家的合同管理制度。

司法对合同诈骗罪的理解与诠释

司法对合同诈骗罪的理解与诠释

司法对合同诈骗罪的理解与诠释合同诈骗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重要经济犯罪类型,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体而言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诠释这一罪名,本文将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对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构成要件、表现形式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合同诈骗罪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陷入错误认识,致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经济上遭受损失,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 主体要件:合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 主观要件:合同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财产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3. 客体要件: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体而言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客观要件: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陷入错误认识,致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经济上遭受损失,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1. 虚构合同主体:行为人虚构合同主体,与他人签订合同,诱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陷入错误认识。

2. 虚构合同内容:行为人在合同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诱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陷入错误认识。

3. 隐瞒合同事实:行为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致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经济上遭受损失。

4. 采取欺诈手段:行为人采取欺诈手段,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经济上遭受损失。

5. 利用合同进行非法集资:行为人利用合同进行非法集资,骗取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财物。

四、法律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诈骗罪的认定和处罚,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全面、客观地分析行为人的行为特征、危害后果、主观恶性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判。

合同诈骗的名词解释

合同诈骗的名词解释

合同诈骗的名词解释在现代社会中,合同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它对个人和经济体系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合同诈骗是指通过欺骗、虚假陈述或其他诡计手段,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的行为。

下面将对合同诈骗的定义、特点以及预防方法进行探讨。

一、合同诈骗的定义合同诈骗是指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与他人签订合同或者其他法律文书,采取欺骗、虚假陈述、恶意竞争、威胁恐吓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不法手段。

合同诈骗既涉及个人之间的交易,也可能牵涉到企业之间的合作。

合同诈骗可以发生在各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金融、物流、购物等。

在执行过程中,常见的手法包括虚假宣传、隐藏关键信息、变相扣款等。

合同诈骗的个案和模式各异,但其核心目标和手段都是为了获取他人财产。

二、合同诈骗的特点合同诈骗的特点是多样性和隐蔽性。

首先,合同诈骗犯罪的手段非常多样化,犯罪分子可以借助社交媒体、电子邮件、电话等工具进行欺骗,其中一些手法甚至十分巧妙。

其次,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通常是以和平合作的形式进行,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对合作方的信任,伪装诚信的形象,从而陷入被欺骗的圈套。

此外,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往往混迹于合法经济活动中,他们可能拥有高超的技巧以及法律知识,使其更加难以被识别和追捕。

三、合同诈骗的预防方法为了防止合同诈骗的发生,个人和企业可以采取以下一些预防措施:1. 提高防范意识:个人和企业需要认识到合同诈骗的危害性,加强防范意识,警惕各种可能的欺诈行为。

2. 仔细查验合同:在签订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书前,应详细阅读并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真实正确,并注意合同中的风险提示和免责条款。

3. 谨慎签署合同:在签署合同前,应与对方进行充分交流,了解对方身份、信用等信息。

如有必要,可以通过尽职调查等手段获取更多信息。

4. 注意合同风险:合同涉及的金额和条款应在能力范围之内,并避免涉及高风险的交易,如过于迅速的回报和过高的利润。

5. 密切关注警示信息:关注媒体和政府发布的有关合同诈骗的警示信息,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合同诈骗罪的认定及裁判规则

合同诈骗罪的认定及裁判规则

合同诈骗罪的认定及裁判规则一、基本概念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权利。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1、客体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对合同的管理秩序,属于复杂客体。

犯罪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方面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实行了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且骗取财物的数额较大。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要素:首先,诈骗行为须发生在合同的签订或者履行过程中,这也是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对于合同的的形式,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其次,行为人实施了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主要为以下五种情形:(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后,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

即骗取财物行为构成犯罪,必须达到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主体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在执行职务的活动中,以单位的名义,为了单位的利益,利用签订、履行合同进行的诈骗犯罪活动。

2024版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解释

2024版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解释

2024版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解释1. 合同诈骗罪的定义: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主观要件: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了签订、履行合同的行为,且该行为具有欺诈性质。

3. 欺诈行为的认定:- 行为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使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

- 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无知、轻信等心理状态,实施欺诈行为。

4.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根据合同诈骗的金额大小,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等级。

- 数额较大,指诈骗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但未达到数额巨大标准。

- 数额巨大,指诈骗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一定倍数。

- 数额特别巨大,指诈骗金额达到数额巨大标准的一定倍数。

5. 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诈骗金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对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原则:- 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退赃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 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 合同诈骗罪的例外情况:- 对于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民事争议,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 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因误解、疏忽等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问题,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8. 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 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9. 合同诈骗罪的证据要求:- 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实施了欺诈行为。

10. 合同诈骗罪的预防措施:- 加强合同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

- 提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 加强合同监管,防止合同诈骗行为的发生。

注:本司法解释仅供参考,具体案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判断。

合同诈骗的总结报告范文

合同诈骗的总结报告范文

合同诈骗的总结报告范文一、引言近年来,合同诈骗作为一种常见的经济犯罪行为,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本报告旨在对合同诈骗进行总结和分析,以增强对该类犯罪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二、合同诈骗的定义与特征合同诈骗是指通过伪造或篡改合同文件,或以虚假身份和虚假意向签订合同,以非法获取利益的行为。

其特征包括:1. 隐蔽性强,常以技术手段伪造或篡改合同文件;2. 骗局多样,手法繁复;3. 涉及面广,不同行业和领域均有发生。

三、合同诈骗的主要手法1. 伪造合同:犯罪分子通过伪造虚假的合同文件,制造虚假交易,以获取非法利益。

2. 篡改合同:犯罪分子对原真实合同进行修改,通常是修改相关条款或价格项,以谋取私利。

3. 虚假身份签约:犯罪分子以虚假身份参与合同签订,冒充他人或伪造证件以达到欺骗目的。

4. 虚假意向签约:犯罪分子制造虚假意向,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或背弃合同义务。

5. 借口诱骗:犯罪分子以合理借口引诱他人签订合同,从而实施诈骗行为。

四、合同诈骗的危害及影响合同诈骗对经济安全和社会秩序产生严重危害和不良影响: 1. 经济损失:受骗人遭受经济损失,影响个人和企业的经济利益。

2. 市场秩序混乱:诈骗行为损害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3. 社会信任缺失:合同诈骗破坏了社会信任,使人们对商业合作持怀疑态度,增加了其他合作风险。

五、合同诈骗案例分析1. “非法借款合同”诈骗案:犯罪分子以高利贷方式伪造合同文件,以虚假借贷为名骗取财物并压迫债务人。

2. 网络购物合同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伪造或篡改网络购物合同,实施虚假交易骗取消费者钱财。

3. 建筑工程合同诈骗案:犯罪分子以虚假工程合同方式,通过恶意拖延工期、偷工减料等手段非法牟利。

六、合同诈骗的防范对策1. 增强风险意识:对合同诈骗风险有充分认识,及时了解、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2. 强化合同管理:合同签订过程中严格审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提高知识水平:提高公众对合同法律和商业常识的了解,增强个人对合同诈骗的识别能力。

合同诈骗罪定义和构成

合同诈骗罪定义和构成

合同诈骗罪定义和构成合同诈骗罪定义和构成甲方(以下简称“诈骗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注册地:乙方(以下简称“被害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注册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定义合同诈骗罪是指以欺骗手段,使对方实施了某种行为,达到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

第二条构成要件诈骗方必须具备如下构成要件:1.以欺骗手段的,即采用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等方法,误导被害方作出某种行为;2.使对方实施了某种行为的,即被害方要进行某种行政、民事或刑事活动,而且是在认为自己根据法律或具有判断力的公众性机构批准或授权;3.达到非法占有目的的,即诈骗方以获得非法利益为目的收取被害方的财产,使被害方遭受了财产损失。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1.诈骗方有义务如实明确自己的行为目的,不得虚构或隐瞒事实,以误导被害方作出行为;2.被害方有权要求诈骗方明确行为目的,不得接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同时,被害方有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具有判断力的公众性机构批准或授权的行为;3.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在履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应协商解决。

第四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如被害方的违法行为给诈骗方带来损失的,诈骗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追偿;3.如诈骗方的欺诈行为给被害方带来损失的,诈骗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条款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第六条其他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意外事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协商和处理。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诈骗方(签字/盖章):被害方(签字/盖章):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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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
一、合同诈骗罪的概念
正确理解和把握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是有效防范和惩治合同诈骗罪的前提。

对于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刑法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有不同表述,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1.以刑法第224条的规定为根据,认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
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以刑法经224耍规定和诈骗罪的传统定义为根据,认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
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3.以合同诈骗罪的主客观特征为根据,认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为公私财
物为目的,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通过签订经济合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上述几种观点都揭示了合同诈骗罪骗取他人财物的本质属性,并指出了合同诈骗罪是利用合同手段进行的诈骗犯罪,但都没有指出合同诈骗罪的另一本质特征,即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笔者在结合上述概念的基础上将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定义为:“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犯罪构成理论在犯罪理论体系以及整个刑法理论体系中都占有核心地位。

对于犯罪的成立与否,判断的惟一根据只能是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

同样,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考察该行为是否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因此,对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探讨是有效预防和惩治合同诈骗罪的基础。

根据犯罪构成理论,结合我国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方面:
1、犯罪客体
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秩序、国家合同管理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秩序要求交易主体在符合市场交易规则及商业交易习惯的基础上进行自愿、平等、公正、合理的交易活动和行为,而合同诈骗行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合同制度,
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显然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秩序和国家的合同管理制度。

同时,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因此,合同诈骗罪也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行为方式;(1)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
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构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
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犯罪主体
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同时,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签订、履行合同一方的当事人。

4、犯罪主观方面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三、合同诈骗罪的防范
研究犯罪的根本目的就是如何预防犯罪的产生。

犯罪预防是整个犯罪科学的最终归宿,被誉为犯罪科学理论的皇冠。

研究任何犯罪的形态、构成,其根本目的不在于如何打击犯罪,比打击犯罪更高一个层次的问题是如何防范犯罪。

“所谓犯罪预防,是指国家和社会为消除或者减少犯罪产生的一切原因和条件,防止、阻碍犯罪行为的发生、减少乃至根治犯罪现象,对全体社会公民所采取的一系列防治措施体系及其控制过程”。

预防的举措主要是防范,即防范于未然,制止犯罪企图于预谋中,从而减少犯罪的机会。

1、合同诈骗罪防范的概念及宗旨
合同诈骗防范就是根据合同诈骗犯罪的原因、规律,综合社会各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各种措施,以防止、控制和减少合同诈骗犯罪及其重新犯罪的系统工程。

这一系统工程包括有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内容,属于犯罪预防科学的一部分。

合同诈骗防范的宗旨在于:努力克服合同诈骗犯罪诱因,多方设置实施合同诈骗犯罪的困难条件,有力地打击合同诈骗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建设的繁荣与发展。

预防的举措主要防范,即防患于未然,制止犯罪企图于预谋中,及时消除各种潜在的危险性因素,针对合同管理的行业性特点,加强条件性预防和环境设计预防,堵塞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减少合同诈骗犯罪的机会
2、合同诈骗罪防范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社会
运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进行合同诈骗防范,就可以直接减少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人的行为的合同诈骗案件的出现,减轻对社会造成的各种危害,节约司法成本,从而实现社会保护。

应该说,犯罪预防的一切措施都旨在实现社会保护倘若不能防止防止社会治安问题的出现,不能有效地保护社会,再成功的教育也是失败的教育,再好的管理也是徒有形式,再能干的警察、再精通法律的法官也是梁山军师吴(无)用。

可见,相比较造成后果后再想办法堵塞漏洞、事后进行刑事处置等措施,防范的作用最为显著。

(2)有利于挽救失足者
待合同诈骗犯罪行为已经发生,危害结果己经出现,社会已经受到伤害,则相当多数的行为人必然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

社会对他们的惩罚名正言顺,合情合理合法,犯罪行为人是咎由自取,罚所应得。

然而,社会对其惩罚又会带来众多的社会问题。

如行为人被判处刑罚后,配偶与其离婚,父母无人赡养,小孩无人管教,这些问题的出现又会不利于对其进行矫治。

枪毙一个危害社会、罪大恶极的罪犯,对罪犯个体,对罪犯亲属以及对社会有关方面的损失都是巨
大的,而这些问题最终还会使社会背上包衹。

如果在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的行为发生前及早采取措施加以积极防范,使其不能乃至不愿实施合同诈骗犯罪行
为,其就不会因此而违法,更不会有经济、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损失,从而得
到一种实质性的挽救。

(3)有利于提高刑事司法工作的效率
预防是整个犯罪科学追求的最高目标,也是刑事司法工作追求的终极目标。


防是一种卓有成效的犯罪防控措施。

实行防治结合、以防为主、从防到治的犯
罪防控方略,才可以变被动为主动,才可以从根本上提高刑事司法工作的效率,
从根本上解决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客观不足。

四、合同诈骗犯罪防范的可能性
1、合同诈骗犯罪的发生发展具有一定规律性
合同诈骗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发生发展必有一定的社会运动规律;合同
诈骗犯罪作为一种人的行为,其发生发展必有一定的人的行为的规律。

合同诈
骗犯罪的运行规律就是:利用被害人的缺陷心理以售其奸;依靠制造假象以创
造条件;从骗取被害人信任转入骗取被害人钱财。

曹操必走华容道,既然合同
诈骗犯罪的发生发展是合乎逻辑的,有客观的规律可循,则就可以被认识和掌握,可以运用其规律进行控制和预防。

2、合同诈骗的发生发展具有一定过程性
合同诈骗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出现不是“上帝”安排的,而是一定社
会运动过程的产物;作为一种人的行为,它的存在也不是固有的,而是一定的
人的行为实践过程的产物。

合同诈骗犯罪的发生发展,既有一定的规律,又有
一定的过程。

合同诈骗的犯罪分子在打算行骗时,往往都有一个准备的过程,
制造各种证明文书或者租赁一个地点,为其以后的诈骗行为创造假象。

之后与
被害人之间有个签订合同的过程,在骗取被害人的预付款等财物后,还有一个
假装履行合同的过程。

既然合同诈骗犯罪有一个完整的发展变化过程,人们就
有可能对其进行认识,利用其事变必须经过的时间抓紧做工作,进行施设防。

3、合同诈骗犯罪的发生发展具有一定征兆性
合同诈骗犯罪的运行既然有一定的规律和过程,其发生发展就会有一定征兆,
人们利用这些征兆就可以发现问题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合同诈
骗犯罪的运行有一个形成系统的过程,在合同签订之前、之中、之后,都会有
一定的结构信息显示出来。

如当行为人开始虚设单位、虚报注册资本时,就表
明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前有诈骗的征兆;当行为人隐瞒真实身份,就表明行为人
在签订合同时有诈骗征兆;当行为人骗取被害人财物后逃匿,就表明行为人在
履行合同后有诈骗征兆。

这些从外部显露出来的信息就可以被人们所利用,人
们因此可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合同诈骗的发生。

事实上,合同诈骗犯罪
是发生于社会的客观事物,其运行中必然要与外界发生一定联系,必定要改变
一定的客观社会情况,从而在客观外界及行为人主观上出现一定征兆。

这些征
光可以帮助人们发现合同诈骗的线索,认识和掌握合同诈骗的运行规律和过程,
采取措施防止合同诈骗的发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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