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医家对治疗决定权的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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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医患关系

古代医患关系

古代医患关系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近年来,医患纠纷备受瞩目。

在中国古代,同样存在医患关系不和谐的现象,因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在史籍中多有记载。

那么,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理医患纠纷的穿越到古代看看那时的医患关系怎么处理古代医生的自我保护招数“病有六不治”《史记·扁鹊列传》记载:“骄恣不论于理”不治生老病死是一种自然规律,因而医患关系古已有之。

古代医生同样强调医德的重要性,对待患者讲究一个“仁”。

古人认为,“医乃仁术”,“仁术”要求医生重视每一位病人的生命;更进一步说,叫“仁者爱人”,这既是古代医生对患者应有的态度,也是一种职业操守。

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光有职业道德并不能减少医患纠纷,还得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过硬的医术,好的医术是减少医患纠纷的最根本措施。

古人看病有一个观点,叫“医不三世,不服其药”,此说最早见于《礼记·曲礼》,其意思就是强调临床经验对医生的重要。

但是即便医术再高明,职业修养再高,也不可能完全杜绝医疗风险,难免出现医患纠纷。

为了尽量减少麻烦,古代医生十分注重自我保护,在行医时会“挑病人”,拒绝治不好、不好治的患者。

先秦时期神医扁鹊提出的“六不治”观点,其实就是避免医患纠纷、自我保护的手段。

《史记·扁鹊列传》记载,扁鹊认为“病有六不治”,即6种人不接诊,第一种人就是“骄恣不论于理”。

这种病人傲慢放纵,不讲道理,最有可能成为“医闹”。

“预后”,则是古代医生自我保护的又一手段。

所谓预后,就是研究患者病情的发展,提前告知意外。

说白了,预后就是“打预防针”,这不是推卸责任,而是让病人及其家属有心理准备,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医患纠纷。

古代这一行医行规也影响到现代医疗制度,现代医院通行的下“病危通知书”、签“手术同意书”的做法,就是沿袭了古代“预后”的行规。

“红包”是古代医生的主要收入《大唐新语》记载:武则天“躬负缯宝以遗之”医生收受“红包”如今广受诟病,这也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

清朝的医学与医疗制度

清朝的医学与医疗制度

清朝的医学与医疗制度清朝是中国封建王朝的最后一个朝代,历时近300年。

在这个时期,清朝的医学与医疗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与发展,为人民的健康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本文将探讨清朝的医学理论、医疗机构以及医疗制度,以展示清朝时期的医疗事业和发展情况。

一、清朝的医学理论清朝的医学理论主要遵循了中医药的传统,强调阴阳五行的平衡和人体经络的畅通。

其中,医学经典如《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等被广泛传播和应用。

清朝的名医如屠呦呦、吴阶平等都以中医药的理论和临床实践成就了许多重大的医学突破。

二、清朝的医疗机构清朝设立了各级医疗机构,例如太医局、院、馆等。

其中,太医局是最高级别的医疗机构,负责皇室家族的医疗服务。

太医局分为内医和外医两个部分,内医负责皇族贵胄的医疗保健,外医则负责一般百姓和官员的医疗服务。

太医局下设太医院,是清朝的最高级别医院,聚集了当时的顶尖医生和药材,为皇室家族提供了全方位的医疗保障。

除了太医局和太医院外,清朝还建立了一些地方医疗机构如医馆、药店等,为地方百姓提供医疗服务和药物供应。

这些机构虽然规模较小,但也起到了一定的医疗保障作用。

三、清朝的医疗制度清朝的医疗制度主要由政府组织和管理。

政府通过颁布一系列法令和政策,规范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医生的行为。

医生需要通过考试取得医学资格才能行医,并且需要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保持医术的更新和提高。

在医疗费用方面,清朝采取了类似现代医保的制度。

百姓需要按照自身身份和财产状况交纳医疗费用,以保证自己享受医疗服务的权益。

同时,政府也对特定的弱势群体如孤儿、瘫痪者等提供免费医疗救助,体现了人民医疗保障的理念。

此外,清朝还积极推广疫苗接种和卫生教育,以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播。

政府通过组织疫苗接种、宣传卫生知识等方式提高了人民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有效减少了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结语清朝的医学与医疗制度在中国医药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

“治未病”、“平衡阴阳”等中医药理念的传承和应用,使清朝医学与医疗制度在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清朝医学与中药的发展与传承

清朝医学与中药的发展与传承

清朝医学与中药的发展与传承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统治时间跨越了17世纪后期至20世纪前期。

在这个时期,医学和中药在中国的发展与传承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和创新。

本文将探讨清朝医学与中药的发展与传承,并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其重要性及影响。

一、清朝始终重视医学教育与创新在清朝初期,医学教育得到了特别重视。

康熙皇帝下令建立了许多医学学院和医院,为医学教育和培养医学人才奠定了基础。

清朝政府还成立了专门负责医学教育和考试的机构,如全国医学等级考试院,进一步促进了医学教育和研究的发展。

此外,清朝还鼓励医学创新,推动了对传统中药配方和疗法的改进与发展。

由于清朝统治者的关怀和支持,医学家和药剂师们有更多的机会去研究和实践,从而不断提高了中药的制备和应用。

二、清朝时期中药的研究与创新在清朝时期,中药的研究和创新达到了一个高峰。

许多著名的医书在此时问世,如《本草纲目》和《四库全书医类》等,这些经典著作对中药的分类、配伍和应用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和归纳。

同时,清朝时期还出现了一批杰出的中医学家和药物学家,如杨继洲、吴鞠通等,他们通过研究和实践,发现了许多中药的新用途和疗效,为中医药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清朝时期中药的国际传播与影响清朝时期,中药开始逐渐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

随着欧洲列强的侵略和贸易活动,中国的中药也传入了西方国家。

英国、法国等国家的医学家和药剂师前来中国学习中医和中药,在他们的推动下,中药逐渐传播到了世界各地。

国际间的交流和互动促进了中药的进一步研究和创新。

不同国家的医学家和药剂师们通过交流和合作,相互学习和借鉴,进一步改进和发展了中药的制备和应用。

同时,中国的中药也受到了其他国家医药文化的影响,形成了独特而多元的中医药学派。

四、清朝医学与中药传承至今清朝医学与中药的发展与传承对中国的医药事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且至今仍然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价值。

首先,清朝时期的许多医学经典和著作被后代医学家广泛引用和研究,对中医药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指导。

清代医学史简述

清代医学史简述
乾隆十九年(1754),薛雪(宇生白)所著《医经原旨》(六卷)刊行。薛氏因母病而潜心医学,博览群书,精于典籍。此书系选录《内经》重要内容,参酌张景岳《类经》注释,并广集诸家之说,重于撰注而成。简明扼要,颇有特色,但略于针灸的记述。
乾隆二十九年(1764),徐大椿(字灵胎)所著《兰台轨范》刊行。徐氏学有家传,博通天文、水利,兼工诗文,前后业医五十余年,经验丰富,疗效卓著。《兰台轨范》,本是一部综合性医书,对临证各科,分门阐述,辨证皆本于《内经》等古典医籍,去取极为严谨,对《灵枢》,《素问》精义,多有发挥。其特点是,“每方之下,多有附注,论配合之旨与施用之宜,于疑似出入之间,辨别尤悉,较诸家方书但云主治某证而不言其所以然者,特为精密”[5]。只是徐氏颇信前人“服食”之说,在所列通方之中,往往裁有金石燥烈之药物,这是此书的缺点。
张志聪的学友兼弟子高士栻(字士宗),曾继张氏纂集《本草》、 《伤寒》诸书。因感到《亲问》一书,各家注释,不是苟简隙漏,就是肤浅不经。对张志聪的《素问集注》,他也认为义意艰深,失于晦涩。不得已更作注解,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著《素问直解》(九卷)。此书注释简明,可与正文配合研读:
汪昂(字讱庵),早年业儒,为邑诸生,三十余岁弃举子业而笃志于医,前后历四十余年,著述颇多。汪氏认为《素问》,《灵枢》本是医家必读的要籍,但全书浩衍,随问随答,不便观览。于是参考各家之说,将两经合编为一帙,名为《素问灵枢类纂约注》 (九卷),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刊行。此书删繁辨误,附以己意,堪称《内经》节注中的善本。此外,陆懋修(字九芝)的《内经运气病释》(九卷),《内经遗篇病释》(一卷)、《内经运气表》(一卷)、 《内经难字音义》(一卷),胡澍(字荄甫)的《素问校义》 (一卷),陈念祖(字修园)的《灵素节要浅注》 (十二卷),都是各有特色的医著。诸家在某些问题上,虽观点不尽一致,但这些著作,均对研习《内经》,提供复

清朝的医学与药物发展

清朝的医学与药物发展

清朝的医学与药物发展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的医学与药物发展具有独特的特点。

在这个时期,医学科学在中国得到了一定的进步,药物的使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本文将介绍清朝的医学与药物发展历程以及其中的一些著名医药学家和药物。

一、医学发展清朝时期,医学发展水平较前朝有所提升。

清朝皇宫设有御医,专门负责皇宫中的医疗工作。

同时,清朝建立了一些医学机构,如北京协和医院的前身北京医院。

在医学理论方面,清朝继续传承了中医学的基础,但也有一些新的发展。

其中,望闻问切四诊法得到了更加深入的发展和应用。

此外,清朝还重视儿科医学,成立了专门的儿科医学机构,关注儿童的保健和医疗服务。

在手术医学方面,清朝的医生进行了一些创新和改进。

与前朝相比,清朝医生在外科手术技术上有所突破,如治疗骨折、切除肿瘤等手术。

二、著名医药学家清朝医学发展中出现了一些杰出的医药学家,他们对医学和药物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1. 赵尔巽(1727-1814)赵尔巽是清朝著名的医学家和药物学家,他对中药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撰写了《本草纲目》,该书被视为中国药物学的重要著作。

2. 吴鞠通(1701-1766)吴鞠通是清朝著名的医学家,他主张结合临床实践和理论研究,注重四诊合参。

他的著作《医林纂要》被广泛运用于医学教育和临床实践,对后来的医学发展有着深远影响。

3. 曾钊(1745-1795)曾钊是清朝末年的著名医药学家,他是中医学和针灸学的权威专家。

他的著作《针灸甲乙经》系统整理了针灸学的内容,对针灸的发展和推广起到重要作用。

三、药物发展在药物研究和应用方面,清朝的医生积极探索新药,提高对中药的认识,并且采用了一些西药。

1. 清宫秘方清朝皇宫中有许多秘方,是由御医们根据临床经验总结而成。

这些秘方以中药为主,被广泛运用于皇宫中的医疗。

2. 西药引入在清朝时期,西方医学和药物开始传入中国。

由于西药具有新的治疗方法和药效,一些医学家积极学习西方医学知识,并将其应用于临床实践中。

清朝的疾病与医疗制度

清朝的疾病与医疗制度

清朝的疾病与医疗制度清朝时期,疾病与医疗制度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在这个时期,疾病的流行和医疗手段的发展都对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清朝时期的疾病流行情况、医疗制度与医疗技术发展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疾病的流行情况清朝时期,人民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疾病威胁。

根据史书记载,清朝时期的常见传染病有霍乱、痢疾、天花等,这些传染病的爆发给人民的健康和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此外,像结核病、麻风病等慢性疾病也广泛存在,使得人民的健康受到长期的威胁。

二、医疗制度的发展清朝时期,医疗制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完善。

在清朝时期,设有太医院、宫内监疗院等机构来为皇室和宫廷提供医疗服务。

同时,衙门设有大夫,负责为当地政府和百姓提供医疗服务。

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医疗状况,但由于医疗资源的有限,一般人民的医疗需求得不到有效的满足。

三、医疗技术的发展清朝时期,医疗技术有了一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有名的医家和医学家。

比如《千金方》作者陈藏器等人为医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此外,清朝还采纳了一些外来的医疗技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麻醉技术的引入。

这些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为医疗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草药与针灸的使用在清朝时期,草药与针灸仍然是主要的医疗手段。

医生们广泛使用草药来治疗疾病,并在实践中总结出许多有效的方剂。

同时,针灸作为古老的中医疗法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通过草药和针灸,医生们能够缓解病痛,帮助人们恢复健康。

五、民间医术的传承除了官方的医疗机构和医学家,清朝时期的民间也存在着丰富的医术传统。

许多民间医者凭借自己的经验和探索,发现了一些治疗疾病的方法,并将其代代相传。

这些民间医术的传承,为人民提供了额外的医疗资源,对缓解疾病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综上所述,清朝时期的疾病与医疗制度的关系密切。

在当时,疾病的流行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的健康和生活受到了严重威胁。

然而,医疗制度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为人民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医疗保障,使人们能够获得一些有效的治疗手段。

明清朝医患关系的法制史

明清朝医患关系的法制史

明清朝医患关系的法制史【摘要】明清朝医患关系的法制史是中国医疗领域的重要历史时期。

本文从明清时期医疗制度的法律规定、医生责任与权利的法制化、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患者权益的法律保障以及医患关系的演变与法律规范等方面进行探讨。

通过对明清朝医患关系的法制历史总结,可以发现其中蕴含着医疗法律制度的影响与启示。

本文还展望了未来医患关系的法律发展趋势,指导今后医患关系的改善和法律规范的制定。

这一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对于今天的医疗行业仍有深远的启示意义,值得今人深入研究。

【关键词】关键词:明清朝、医患关系、法制史、医疗制度、医生责任、权利、医患纠纷、患者权益、演变、法律规范、总结、影响、启示、展望、法律发展。

1. 引言1.1 明清朝医患关系的法制史概述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医疗制度日益完善、医患关系日益重要的时期。

在这一时期,随着医学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变革,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也日益受到法制化的规范和保护。

明清朝医患关系的法制史是一段丰富而复杂的历史,涉及到医疗制度的规定、医生责任与权利的法制化、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患者权益的法律保障,以及医患关系的演变与法律规范等方面。

在明清时期,医疗制度的法律规定逐渐完善,包括医生的资格认证、医院的建设管理、药品的配送使用等方面。

医生责任与权利也得到了明确的法制化规定,医生需要遵守医德,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保护。

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也逐渐形成,法律逐渐介入医患纠纷的处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程序和规定,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患者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障,包括隐私保护、知情权、自主选择治疗方式等方面。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学的进步,明清时期的医患关系也在不断演变,法律规范也在不断更新完善。

明清朝医患关系的法制史对于当今的医疗法律制度有着重要的影响与启示,也为未来医患关系的法律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2. 正文2.1 明清朝医疗制度的法律规定明清朝医疗制度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明太宗章程》和《清太宗章程》等法律文件中。

清朝的医药与民间疗法

清朝的医药与民间疗法

清朝的医药与民间疗法清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而独特的时期,也是中医药发展的重要阶段。

在这个时期,清朝的医药传统与民间疗法共同发展,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医药文化。

本文将介绍清朝时期的医药与民间疗法,并探讨其对中国医药文化的影响。

清朝时期,中医药在宫廷中备受重视。

清朝皇室不仅注重医学的研究与应用,还设立了专门负责医药事务的机构,如太医院等。

太医院拥有一流的医药资源和专业的医疗团队,为清朝皇帝及其家族提供医疗服务。

在清朝宫廷的影响下,中医药的研究与发展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和支持,促进了医药科学的进步。

除了宫廷内部,清朝的医药科学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推广。

医学院校的兴起为医药教育的普及提供了基础。

清朝修订了数部医学著作,并编纂了大量的医学教材,使医药学知识广泛传播。

特别是《大藏经》中的医药经典,为后来的医学研究和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与官方医学并行发展的是清朝的民间疗法。

在清朝时期,许多民间医者通过自学或师从传统医家,积累了丰富的医疗经验和技术。

他们常以自然草药、按摩推拿、针灸等方法进行治疗,以满足广大民众的医疗需求。

这些民间医者以其独特的治疗技法和经验,具有一定的医疗效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信任。

在医药实践中,清朝时期的医药界形成了一些特色疗法。

其中著名的有针灸疗法、草药治疗和药膳疗法。

针灸疗法作为一种重要的治疗方法,被广泛应用于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针灸可以调和人体的阴阳平衡,促进气血循环,以达到治疗疾病的效果。

草药治疗则是通过采集天然草药,制成草药汤剂或外敷药膏,用以调理人体的气血,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而药膳疗法则是将草药与食材结合,制成可食用的药膳,通过调理饮食来改善身体的健康状况。

与此同时,清朝的医药与民间疗法也深受防病保健观念的影响。

清朝人们注重饮食健康、养生保健,认为预防疾病比治疗疾病更为重要。

因此,清朝时期形成了许多饮食保健的习惯和方法。

例如,人们注重草药的食用和清汤的煮熬,以增强身体的免疫力和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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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医家对治疗决定权的争夺渭南师范学院历史系张田生摘要:在清代医病关系中,社会中上层病家掌握着治疗的决定权,但医家并不因此完全被动,他们利用医术这一知识权力,积极争夺病家手中的治疗决定权。

他们所采取的策略主要有说服病家,延请其他医家作证,要求病家治疗保证专任,哄骗病家、包治等。

在激烈的争夺中,医家的心理产生了一些变化,有成功后的庆幸,对病家的感激,有失败后的无奈,也有遭到误解后的愤怒。

出于发泄对病家的不满,为自己在病家博弈中的被动做出心理补偿等目的,医家在医书中故意矮化病家,书写他们的多种负面形象,如不相信诊断,频繁换医,畏惧寒凉药物和疼痛,喜好温补,违犯禁忌等。

在社会下层病家与医家的关系中,医家掌握着治疗的决定权。

关键词:清代、医病关系、治疗的决定权、争夺自从福柯研究政治之外的权力以来,权力问题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医疗史研究中,医病关系中的权力也被学者讨论。

上个世纪80年代,英国学者罗伊·波特论述前近代西方医病关系时指出,病人的权力使得医生变成商人,医生因之感到愤怒1。

后来,台湾学者雷祥麟和涂丰恩在论述中国明清时期的医病关系时,也相继涉及此问题。

雷祥麟认为,在治疗中,病人全家全方位参与治疗的过程,握有最终的治疗权,医家没有权力2。

涂丰恩主张,病人有充分的权力与医者对话,甚至推翻对方的诊断。

病人握有治疗的决定权,医者对治疗往往无能为力3。

这三位学者的分析的确反映了一定的事实,在前近代,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病人掌握着治疗的决定权,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医生,医生为了获得任用,受制于病人。

然而,就中国历史时期医病关系来看,医书中的一则材料反映,台湾两位学者的说法只是医病关系的一个面相。

太仓沙头镇陈厚卿,秋天“觉神疲肢倦,胃纳渐减”,先后三位医家治疗,疗效全无。

病者“四十余日为更衣,二十余日未食”。

医家余景和受邀诊治,但病家众人对其治疗方案和用药质疑,多次议论纷纷。

余氏先是以包治,后以“延医治病,其权在医,旁人何得多言掣肘”之辞,平息了众议,治愈病者4。

余景和通过策略,两次说服病家接受自己的治疗方案,1罗伊·波特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病人掌握着选择医生的权力,医生不得不奉承和讨好病人,以获得其任用。

医生的这种行为类似于商人讨好顾客。

见Roy Porter. The Patient’ view: Doing Medical History from below. Theory and Society. Vol. 14, No. 2(Mar., 1985), pp. 189-192.2雷祥麟:《负责人的医生与有信仰的病人——中西医论争与医病关系在民国的转变》,《新史学》2003(1),第45-95页。

3涂丰恩:《择医与择病——明清医病间的权力、责任与信任》,《中国社会历史评论》2010(11),第149-169页。

4参见余景和:《诊余集》“不食不便”,刘更生主编:《医案医话医论名著集成》,北京:华夏出版社,1997年,第430页。

这说明医家在治疗中并非完全被动,而是积极争取治疗的决定权。

同时,关于治疗决定权的问题,从病家被说服的情况看,病家也认同医家掌握治疗决定权的说法。

这则材料说明了前近代社会医病关系中的权力问题并非像上述学者所说的那么简单,同时,医家并非完全被动,而通过诸多策略,积极争取治疗的决定权。

这则材料所反映现象只是医家对治疗决定权的争夺的一个缩影,问题的全貌其实更为丰富和复杂。

为了全面呈现医家对治疗决定权争夺的全景,推进中国历史时期医病之间权力关系的研究,本文在上述学者对中国前近代社会医病之间权力问题研究的基础上,选择以清代医病之间的决定权问题,拟对医家对医疗权力的争夺及其策略,期间产生的心理,以及争夺对如何影响医家对病家的书写等问题,做出全面而深入的分析。

一、医家争夺治疗权的策略文献显示,为了争夺治疗的决定权,医家采取了诸多策略。

在此,我们讨论主要的几种。

(一)说服病家说服病家接受自己的治疗,是医家经常采取的一种策略,尤其是病家怀疑诊断结果的情况下。

有位七旬老人患疟疾,病家惶恐,延请医家章楠诊治,但质疑其诊断结果。

章氏以《内经》为据,就病证做了冗长的医学辨析,说服了病家,继而治愈了病者1。

限于文献,我们很难明确判断病家是否听懂章楠复杂的医学解释,易言之,病家到底是“看门道”的内行,还是“看热闹”的外行?或许,两者应该兼而有之。

因为,如此专业的解释,如果没有相当系统的医学专业训练,则很难做出评判。

不过,章氏之所以作这样的解释,病家至少有一定的文化层次和基本的医学常识2,否则章氏不会无的放矢。

相比章氏冗长的专业辩论,医家王泰林所做的解释则更加通俗。

三十二岁的浦瑶官,九月间因好几天劳碌和服用酒肉,患伏暑证。

王泰林为其治疗,治疗起初不仅无效,而且病情持续恶化。

病家惶恐,对于王氏的用药提出了质疑。

“病家曰:‘先生昨日用寒,今日用热,有是理乎?抑有所据乎?但此子性命,全托先生身上。

’余闻此言,因徐徐告曰:‘医之心,仁心也。

所以敢冒不韪,而随机应变。

有是证,必有是药,昨热用寒,今寒用热,又何疑乎?余肯写此方,是余之热心也,服与不服,余不相强。

然势已急,欲图万一之幸,舍此别无良法。

’言毕辞归,次日复来请,盖喜其昨幸服药1章楠:《医门棒喝》卷二“伤虚损论·附真寒假热治案”,北京:中医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94-96页。

2明清时期,医学知识在社会上有了一定程度的普及,尤其是在江南地区,业师余新忠和梁其姿两位学者对此曾有论述。

见余新忠:《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项医疗社会史的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306页;梁其姿:梁其姿:《面对疾病——传统中国社会的医疗观念与组织》,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9-47页。

见效矣。

”王氏继续治疗而病瘥1。

面对病家的怀疑,王泰林没有做医学上的解释,而从医德和治疗方法两个方面作了辩解,并且告知其病情的危险性和自己的努力,继而以辞别表达自己的不满。

当然,也可能是,王氏由于对病证没有完全掌握,无法做出医学上的解释,才以自己的医德为掩护。

从上述两个案例可知,针对病家的质疑,医家不管是从医理,还是从医德,都积极说服病家,接受自己的治疗,获得治疗的决定权。

(二)治疗前口头约定专任在治疗前口头约定专任是医家避免弃用,获得治疗权的又一重要策略。

王士雄就曾这样做。

“朱生甫明经令郎仲和,于六月初旬患疟,寒少热多,呕渴痞闷。

逆孟英视之曰:‘曩曾屡患此病,证形大略相同,广延名手治疗,总难即愈。

病辄经年,大受其累。

闻君疗疟极神,不知能否于月内即痊?’”王士雄认为限期太常,十天可以治愈,但“不可商于人,恐其于五种伤寒未能辨晰,而泥少阳正疟之法以相争也。

”病家答应后,王氏用八剂药物治愈了病者2。

朱生甫曾患疟疾,知道此病难治。

因此,尽管社会传言王士雄治疟如神,但他还是先以治疗期限,试探其把握性。

王氏则顺水推舟,以保证更短的期限为由,提出专任的治疗条件。

这个策略很成功。

明末清初医家李中梓也是如此。

侍御冯五玉女儿患发热咳嗽,已有半年之久,十月见吐血甚多,卧病在床。

李中梓为其诊断后说:“法在不救,人所共知。

若能惟余是听,不为旁挠,可救十中之一。

”之后李氏如法治疗,病者服用七十剂药物后,才能起床,又经过三个月治疗,完全康复3。

在此案中,李中梓向病家说明病情的严重性,治愈的可能性及其条件——专任。

在得到病家专任的承诺后,他才着手治疗。

由上述两个案例可知,医家获得专任的情况是,病情十分严重,前面医家束手,当事医家向病家指出治愈的可能性,进而提出专任的治疗条件,最终获得治疗的决定权。

(三)邀请他医作证邀请其他医家作证,也是医家力保治疗权不被剥夺的一个策略。

王士雄经常采取这一策略。

“程燮庭乃郎芷香,今春病温而精关不固,旬日后陡然茎缩寒颤,自问不支。

人皆谓为虚疟,欲投参附。

”王士雄力批其非,辩论滔滔,病家信服,以病者为历代单传,恳请王氏治疗。

王氏说:“予虽洞识其证,而病情轇轕,纵有妙剂,难许速功,治法稍乖,亦防延损。

虽主人笃信,我有坚持,恐病不即瘳,必招物议,中途岐惑,其过谁归?倘信吾言,当邀顾听泉会诊,既可匡予之不逮,即以杜人之妄议,程深然之。

”于是王顾二人商议立方,经过一番周折,治愈了1王泰林:《西溪书屋夜话录》“医话”,褚玄仁辑注:《王旭高医书全集》,北京:学苑出版社,2001年,第77页。

2参见王士雄:《王氏医案三编》卷一“疟”,盛增秀主编:《王孟英医学全书》,第364-365页。

3参见李中梓:《医宗必读》卷六“虚劳·医案”,包来发主编:《李中梓医学全书》,第196页。

病者1。

在治疗伊始,王士雄担心病家因疗程较长,病患不易痊愈而换医,要求邀请医家顾听泉助阵,病家答应,治疗顺利完成。

吴塘与陈颂帚两位医家经常合作治病,前者甚至对后者用药的胆量能做出准确地估计2。

这两位医家尽管也有技术上的合作,但壮大医家一方的阵营,以应对病家,也应该是他们合作的潜在目的。

总而言之,医家邀请同行作证,主要是给病家证明自己诊断和治疗的正确性,让病家信服自己,从而获得治疗的决定权。

(四)设法哄骗病家服药见于病家经常因不认可某种药物或者某些治法,医家有时为了避免受其阻拦,想方设法,哄骗病家接受。

这个策略正是所谓的“瞒天过海”!徐大椿就曾用此招。

“淮安程春谷,素有肠红证,一日更衣,忽下血斗余,晕倒不知人。

”医家抢救后苏醒,但无法继续治疗。

病家急忙延请徐大椿治疗,徐氏诊断后告诉病家:“病可立愈,但我方君不可视也。

”病者回答:“我以命托君,止求效耳,方何必视。

”尽管如此,徐大椿“用茅草根四两作汤,兼清凉平淡之药数品,与参附正相反,诸戚友俱骇。

春谷弟风衣,明理见道之士也,谓其诸郎曰:‘尔父千里招徐君,信之至,徐君慨然力保无虞,任之至,安得有误耶。

’服一剂,是夕稍得寝,二剂手足温,三剂起坐不眩。

然后示之以方,春谷骇叹,诸人请申其说。

”徐氏详细讲述了其中的医学道理,“于是始相折服”3。

见于病家畏惧寒凉之剂,徐氏为了避免干扰,不给病家看药方,但在煎药的过程中,还是被病家发现,受到质疑。

所幸,有人为徐氏援手,平息了反对意见。

治愈后,徐氏让病家观看药方,病者既惊骇又感慨。

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藏匿药方这招,徐大椿对治疗的决定权肯定一开始就被剥夺。

有的病家则以轻剂之名,哄骗病家服用峻猛之剂。

“吴人畏服重药,马元仪预用麻黄浸豆发蘖,凡遇应用麻黄者,方书大黄豆卷,俾病家无所疑惧。

”4麻黄发汗力量较强,可能伤病者元气,吴人因之认为麻黄是重药,畏惧服用。

为了消除病家的畏惧心理,马元仪将麻黄与大豆一起浸泡,同时在方中将麻黄写成大黄豆,病者因此从名和药都无法认出麻黄,毫无顾虑地服用。

可见,在当时,善意的谎言成为医家取得病家信任,获得治疗决定权的可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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