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铁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共13页
广东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广东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差旅费用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出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交通、食宿、通讯等各项费用的报销管理。
三、出差申请1. 出差前,员工须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目的以及预计费用,并报经直接上级审批。
2. 出差费用多于规定金额的,需额外征得财务部门同意。
3. 对于需要出国出差的员工,必须提前向人事部门申请办理出差手续。
四、交通费用管理1. 交通费用包括车费、车驾、机票等,应尽量选择最经济合理的交通方式。
2. 出差时,员工需提供相关交通票据,包括发票、行程单等。
3. 公司对于出差途中的额外交通费用,如出租车、地铁等,需提供有效票据进行报销。
五、食宿费用管理1. 出差期间的食宿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标准进行报销。
2. 员工需提供相关餐饮、住宿发票,并在报销单上注明详细消费情况。
3. 出差期间应遵守公司的餐饮禁忌和节俭原则,不得超支。
六、通讯费用管理1. 出差时所产生的通讯费用,包括电话、传真、上网等,需提供相关票据进行报销。
2. 通讯费用需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报销,不得私自增加费用。
七、费用报销1. 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报销单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2.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费用报销单交给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3. 确认无误后,财务部门将费用报销单录入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付款。
八、其他规定1. 出差期间员工需服从公司的相关安排和管理,不得私自增加费用。
2. 如有特殊情况需增加费用的,必须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并取得批准。
3. 对于违反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变更,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以上制度内容供公司全体员工遵照执行,如有疑问可向相关部门咨询。
希望全体员工遵守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保持公司财务安全和秩序。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
三、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四、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五、差旅费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六、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七、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见下表: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八、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九、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赴市外出差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十、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十一、住宿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十二、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300元/人·天(特殊城市见附表),在标准之内出差人员可以自行选择房间类型。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十三、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员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十四、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十五、省内出差伙食补助费100元/人·天,省外出差按中央和国家机关人员出差相关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1总则第一条差旅费指职工经批准外出期间应由单位负担的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卧铺补助费等费用。
各类外出人员的差旅费,凭出差(休假)报告按各章所规定的标准计算限额报销。
超过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报销,未超过限额标准的,凭票全额报销。
2职工出差期间的费用限额标准第二条伙食补助费(一)凡职工到集团公司外单位出差期间,不分职务(下同)、不分车上车下,每人每天补助:一般地区30元,省会及直辖市 40元(按所到地区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其他时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算)。
凡职工到集团公司内单位出差(指目的地为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机关等),除途中每人每天按30元计发伙食补助外,在目的地期间每人每天按20元计发伙食补助。
一次去同一地点出差超过15天的,超过天数每天按10元发放伙食补助费。
(二)参加中铁建系统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活动期间不计发伙食补助费。
(三)参加建设单位及中铁建系统内部组织的培训(研讨)班,10天以内的,按每人每天30元计发伙食补助费,超过10天的自第11天起按每人每天10元计发伙食补助费;主办单位文件通知中明确包含伙食费的,不予计发伙食补助费。
(四)误餐补助:在指挥部驻地近郊或江门市区办事,中午无法返回者在报备办公室后每人每餐补助20元。
第三条乘车补助(一)职工出差期间,无论乘坐火车、汽车或轮船,凡在车船上连续乘坐10小时以上者,每满10小时另计发30元乘车补助费,不足10小时者减半计发。
(二)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超过5小时的,每人每晚计发20元乘车补助。
(三)职工出差超过300公里可乘坐火车硬席卧铺,按规定应享受火车卧铺待遇而未乘坐卧铺的,均按硬席票价的50%计发卧铺补助费。
乘坐高铁或动车的不予卧铺补助。
不计发软卧与硬卧票价差额。
住宿费超过标准者个人自理,无住宿费发票不予报销住宿费。
乘坐长途汽车按票面载明起至地点的正规汽车票据实报销。
自驾车或者其他情况须先申请,经批准后按每公里1.0元(含燃油及过路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凭票在限额内报销(里程按交通图实查计算)。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篇: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总则1.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式2份),出差三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出差到省外参加会议和学习培训的无论时间长短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出差申请单交给行政事务部考勤人员,考勤人员按出差申请单统计出勤。
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补助费、公杂费补助。
3.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
4.出差人凭出差审批单申请预借差旅费。
二、城市间交通费1.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除飞机票和汽车、火车、轮船等车船票的票面额度外,还包括购买飞机票和车船票的订票费、退票费,以及出差途中的行李托运费和寄存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等发生的超支费用自理。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职务级别交通工具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正、副经理其余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软、硬席(软座、硬座、硬卧。
硬席(硬座,硬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二等舱一等舱二等舱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商务舱特殊情况需申请后乘坐特殊情况需申请后乘坐2.乘坐火车,白天乘车超过8小时或夜间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因工作需要,领导带有随行人员的,随行人员可以与该领导乘用相同级别交通工具。
4.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5.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1.同性别工作人员出差,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有单数的,单人可住单人间或标准间。
两人住一个标准间的,只按公司规定标准报销一人住宿费,两人为不同级别职务的,可按高级别职务标准报销。
住宿费标准见附件一中规定的“住宿费”项目。
四、餐饮补助费1.出差人员的餐饮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倡导开源节流,杜绝浪费,在确保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差旅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负责差旅费的合规性审核和报销工作;公司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发生的差旅费的真实性、效益性负责,并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好差旅费,控制费用成本。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管理细则第一条员工因公出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出差应以最短的时间、最经济的方法进行,出差期限及行程须经批准。
(二)出差日期、行程如有变更,应事先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或变更。
第二条出差人员应办理的手续一、所有人员出差,需在钉钉系统填写《出差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差。
审批流程:1、集团公司一般管理人员出差:报部门负责人→集团总裁批准;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级及副总裁级出差:集团总裁批准。
2、区域公司、子集团部门员工:报部门经理→公司总裁或董事长批准;部门经理及副总级出差:公司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区域公司或子集团公司总裁、董事长出差: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
3、项目公司、子公司部门员工:报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及副总级出差:报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出差:区域公司、子集团总裁或董事长批准。
4、未在钉钉系统填写《出差申请》,或未获批准出差的,视为自行出差,不予履行报销及补助。
5、出差后应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填写出差办理事项的落实、完成情况。
6、出差人员应在回来后凭《出差申请审批单》及机票、车船票等在次月25日前,办理报支手续。
第三条差旅费报销办法差旅费指工作人员到外地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餐补等。
一、交通费报支标准1、集团总裁可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火车(高级软卧);2、集团公司部门总经理级管理人员、区域及子集团副总级及以上,可乘坐飞机(经济舱)、高铁(一等)、火车(软卧);3、其他人员,乘火车12 小时以上到达的可乘坐飞机(经济舱)、12 小时以内到达可乘坐高铁(二等)、火车(软卧)。
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为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特修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出差,包括公务出差、培训、会议、工程安装、售后服务等。
二、因工作需要出差的,须分级请示主管领导审批。
三、出差交通工具应选择汽车(不包括出租小汽车)或火车(硬卧),费用按实报销。
为鼓励员工乘座火车硬座,可按火车硬卧与火车硬座票价差补贴50%。
若特殊情况确需乘坐飞机的,机票背面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报账.四、当天来回、无住宿的,分别按10元/餐、20元/餐、20元/餐补贴误餐费(误餐费补贴时间为早上7时30分前、中午12时20分后、下午18时20分后)。
五、经领导同意需住宿的,出差期间伙食补助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实行费用包干制,除伙食补助费50元/天可以按天数补贴外,其余所有费用一律凭票据报销(即发票额=包干总额-住宿票据额—伙食补助费50元/天)。
六、包干补贴按差旅事由核定,住宿费不得超过限额标准,单人出差(包括公务、工程队等出差)住宿标准超标在1倍以内的,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按实报销,超支1倍以上的,超出部分自负50%。
七、晚间乘车途中按相应住宿标准扣除包干补贴。
八、因公需要出国的,按照财政部相关标准进行补贴。
九、工程安装、售后服务差费相关规定:1、司机随同工程安装的,所需路费等在本部门借支,差旅费由部门主管注明按队长标准核报,并备注同行人员,住宿费票据应单独开具;2、单人工程安装或售后服务出差的,按队长标准核报;3、工程安装由对方提供住宿或租房住宿的,给予25元/天住宿补贴,公司不再报销住宿用品。
4、当天有业务联系的由工程管理员视情况可核报销电话费10元/天(1人出差每天报销10元,若多人出差只限队长1人报销话费),异地工程电工每天核报电话费5元(每个工程只限1名电工报销话费)。
5、工程安装、售后服务必须注明安装工程工号、售后服务号,若工程时间较长,无法查出工号的,则应说明具体工程内容.十、其他规定:1、出差执行的包干标准按出差事由由派差部门统一核报,且同行同报。
出差及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出差管理及差旅费报销规定第一条差旅费开支范围:集团所有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长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应严格控制出差的次数、人数及借款和费用支出,确因工作需要出差,应办理申报批准手续。
出差人员按出差的任务、时间、地点、路线等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因工作需要,聘请非本公司人员为公司办理业务而出差,需公司负担差旅费用的,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公司员工出差办理,其标准按管理人员执行。
第三条出差路途较远的应乘火车,乘长途汽车者,汽车票价超过火车票价(硬卧票)部分不予报销。
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远或任务紧急的,应报经总经理批准。
凡事前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报销时按同等线路的火车票价报销(按相应的级别标准),超支部分自理。
第四条随同高级管理人员出差的人员,其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可以享受高级管理人员标准,但最多限2人。
第五条严格控制订票费用,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订票费用自理。
若遇特殊情况,个人可写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但一次最高不得超过20元。
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干部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凭单据报销。
第六条外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及订货会议的,经总经理批准,住宿费按会议通知标准报销,会议通知不明确的按本办法第十二条执行。
凡享受会议伙食补助的人员不得享受伙食补助费。
第七条一次出差到多个地点的人员,车票报销时应列明从某地到某地的票费数额清单。
工作人员趁出差之便办私事或绕道的各项费用自理,且不得享受伙食补助费。
第八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九条差旅费的开支范围为: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长途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出差人员所取得的票据不符合规定,不能报销的,经办人必须换取合格票据,因此而支付的差旅费均由个人自理,公司不予报销。
差旅费管理办法新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机制,根据“财政部财行[2013]531号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及外部交通补助、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本办法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所正式职工,项目聘用人员、研究生和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参见下表:(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的费用个人自理;(二)从严控制管理部门人员乘坐飞机,建立出差审批机制,所有人员出差报销,必须凭《出差审批单》办理,无《出差审批单》或批准的《出差审批单》与实际行程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办理。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出差审批单(三)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每天8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出租车票和市内交通票据;院士、所领导、研究员和课题组长,可选择包干使用,也可选择据实报销,二者任选其一;(四)自带所内车辆出差的,只给予出差目的地标准的伙食补助,无市内交通费包干补贴,住宿费参照当地适用标准执行;(五)丢失交通票据(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和船票)需出具两个人以上证明,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方可报销,丢失的其他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六)乘坐飞机报销时,必须将登机牌作为报销附件。
无登机牌者,一律不予报销;(七)住宿费、机票等交通费用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财务原则上不再预借差旅费;(八)院士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随行人员的费用由课题组承担;(九)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只能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三章住宿费第五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出差目的地标准执行。
具体标准参照附件。
(一)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和出差目的地适用标准计算报销,限额以下,按照实际发生额报销,超过规定限额的部分自理。
广东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_办法_
广东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广东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广东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省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内出差内部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第四条省直单位应当将差旅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在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前提下,严格控制差旅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差旅费。
第五条省财政厅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经济、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如下:(略)第八条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九条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条乘坐飞机的,机场往返市区接驳专线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广州公司差旅管理制度
广州公司差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行为,加强出差费用控制,提高差旅效率,保障员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出差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出差行为应当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出差。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出差费用报销申请,并按规定核发报销款项。
第五条公司领导部门应当加强对出差行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出差期间,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形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出差权益。
第八条公司对出差过程中的信息保密工作负有责任。
第九条未经公司财务部门批准,不得进行超额报销。
第十条公司保留对本制度进行解释权。
第二章出差计划第十一条出差计划应当提前报备,包括目的地、出差时间、出差任务等。
第十二条出差计划应当符合公司规定的出差费用标准。
第十三条出差计划需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提前办理出差手续,包括订票、订房等。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按时到达出差地点,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领导。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应当积极完成出差任务,保障公司利益。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应当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出差费用第十八条出差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等。
第十九条出差费用应当符合公司规定的标准,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第二十条出差费用应当实事求是,不得虚报、冒领。
第二十一条出差费用发生后应当及时报销,超过规定期限不得报销。
第二十二条出差费用报销申请需附相应凭证,如发票、行程单等。
第二十三条出差费用报销需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四章出差安全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意识,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第二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六条出差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二十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安全,不得参与不安全活动。
第五章出差管理第二十八条出差管理应当建立出差档案,包括出差人员信息、出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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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文件广铁财发〔2019〕158号广铁(集团)公司关于公布《广铁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各单位:现将《广铁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本办法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起来,制订适用于本单位的具体操作细则,强化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总额控制,确保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到位。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各单位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广铁集团公司差旅费标准明细表2.职工出差审批单广铁(集团)公司2014年9月8日第 1 页广铁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保障出差职工工作与生活需要,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财〔2019〕179号)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国铁各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临时外出公务是指外出时间上具有临时性和非经常性,外出地点具有非固定性,且工作任务也属临时性任务的公务活动。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公务出差分为以下三种类别:非集团管内出差,指职工临时离开常驻地,到集团公司管界范围以外的地区开展公务活动。
集团管内一类出差,指职工临时到常驻地所在省份以外的集团公司管内其他地区开展公务活动。
集团管内二类出差,指职工临时到常驻地所在省份内的其他地区开展公务活动。
第四条差旅费实行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差旅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
在预算总额内,应根据部门、岗位、工作性质、作业范围等特点,实行差异化管理。
其中:对出差频率较高,人次相对固定的部门,可采取预算包干制,包干额度内据实报销,包干预算原则上不得调整。
对出差不固定的部门,可采取定额预算加调整预算的控制方式,当年出差量变化较大时,可适当调整预算。
对出差很少的部门,可采取一事一报预算审批方式。
第二章出差审批第六条完善内控制度。
要按照出差审批权限与差旅费预算执行责任对等的原则加强出差审批权限管理。
原则上运输站段单位副职领导出差应由单位党政正职领导批准同意,其他人员出差应由单位副职以上主管领导审批;集团公司机关部门正职出差应由集团公司分管以上领导批准同意,部门其他人员出差应由部门正职审批。
第七条实行事先审批制度。
职工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
安排出差任务必需事先审批,职工出差审批单要详细填报外出理由、出差地点及时间、出差人数及行程安排,有文电要求的提供相应的文电依据作为附件,按单位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差。
第三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八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 3 页第九条职工出差原则上应乘坐火车,使用铁路乘车证,按规定办理签证。
乘坐火车席别应严格按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不得越席乘车。
确需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应严格按规定等级乘坐。
未按规定越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第十条各单位要从严控制乘坐飞机,原则上应在出差任务紧急或出差路途在2000公里以上的情况下,集团公司机关、直属及附属单位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运输站段、运输辅助单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非运输企业及建设指挥部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
第十一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乘坐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凭据报销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报销。
第四章住宿费第十二条住宿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公寓,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原则上应入住出差地的铁路宾馆、招待所、公寓等铁路内部住宿点,出差地没有铁路内部住宿点或满员时,应在规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出差人员应自行据实交纳住宿费,住宿费发票抬头应以入住出差人姓名开具。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各内部住宿点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提高内部接待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按弥补成本原则制定内部住宿收费标准,接待出差人员应按规定开具发票或内部住宿收据。
各单位要就近比选一到两家路外宾馆作为定点住宿宾馆,以合作方式签订优惠房价协议,在出差地没有铁路内部接待点或接待点满员时,为出差人员联系入住单位定点宾馆。
集团公司逐步建立完善管内各地市定点接待宾馆名录。
第十五条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应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标准间住宿。
第十六条集团管内及非集团管内分地区、分职级的住宿费按附件1公布的限额标准控制。
住宿费标准需调整时,由集团公司按总公司相关规定履行报备手续后调整公布。
第五章伙食补助费第 5 页第十七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职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八条伙食补助费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集团管内及非集团管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按附件1公布的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九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并自行据实交纳伙食费。
出差人员在铁路宾馆、招待所、公寓等内部住宿点或接待单位食堂就餐的,应按就餐食堂标准据实交纳伙食费。
不在单位食堂用餐的,应自行承担用餐费用。
接待单位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得超标准安排出差人员用餐。
第二十条各内部住宿点和单位要完善职工食堂就餐管理办法,公布就餐收费标准,按规范进行财务核算,收取的餐费应用于补助食堂支出。
第六章市内交通费第二十一条市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集团管内及非集团管内出差按附件1公布的限额标准控制。
职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一律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限额内凭据报销,自带交通工具及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报销管理第二十二条规范差旅费开支范围,职工培训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列入职工培训费支出;纳入会议费统一安排的会议住宿费、伙食费等会议费用按规定列入会议费支出,会议主办方已在会议支出中统一安排并结算了食宿费的,参加会议人员不得再报销相关费用。
职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往返会议、学习培训地点的交通费和伙食费由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报销。
第二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或内部住宿收据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天数和包干使用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在标准限额内凭票据实报销。
违反规定超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五条职工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含文电等附件依据)、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凭有效凭证填报差旅费报销单。
差旅费报销单须注明出差人员、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由经办人签字,并报经出差审批单原批准人审批后办理报销手续。
执行“一单一报销”制度,一张出差审批单原则上只报销一次,同一事项出差为多人时,应按出差审批单批准的人数和范围,统一办理报销手续,不得多人多次报销或各自办理报销。
第 7 页第二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
对照出差审批单、文电依据,审核出差报销单、费用明细票据等凭证是否符合批准的出差人员、天数、路线,按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报销差旅费,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须由原出差计划批准人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要严格审核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票据真实性,以及票据发生地、发生时间、发票抬头等要素的合理合规性。
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不得报销与出差无关的开支。
第八章监督问责第二十七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结合实际建立相关制度,对出差审批、差旅费预算等进行有效控制。
第二十八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出差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审批权限设置是否合理,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出差活动是否必要,出差人数安排是否合理;2.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通过差旅费变相发放各种补贴性支出;3.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4.是否自行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费,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5.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九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1.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2.虚报冒领差旅费的;3.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4.违反规定报销差旅费的;5.转嫁差旅费的;6.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务部门会同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在集团公司规定的差旅费标准内,应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本单位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的执行标准,并报集团公司财务处备案。
第三十二条控股合资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参照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 9 页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前发差旅费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第 11 页附件2抄送:中国铁路总公司财务部,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
广铁(集团)公司办公室2014年9月8日发第 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