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土地流转改革分析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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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与耕地保护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与耕地保护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与耕地保护的问题随着城市化的进程日益加速,农村土地流转成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扩容和工业发展的必要手段。

然而,土地流转过程中所带来的耕地保护问题也日渐凸显。

本文将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与耕地保护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土地权属和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将土地流转给他人或企业使用,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获得相应的租赁或转让费用。

农村土地流转的出现解决了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土地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问题。

例如,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可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推动优良品种大面积种植,提高农业效率和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此外,农村土地流转有助于缓解农民闲置土地的困境,从而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流转中的耕地保护问题1. 耕地流失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土地流失现象。

有些租赁者或购买者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随意开垦和占用耕地。

这种做法使得部分耕地流失或退化,从而降低了农业生产能力和质量,阻碍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2. 耕地权属问题。

在流转农户之间存在土地流转上的权属不清晰问题。

由于土地流转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权益,因此土地权属问题一旦产生就很难解决。

这种情况会拖累耕地保护和土地的流转使用问题。

3. 土地占用问题。

土地流转中还存在不规范使用土地的现象。

在没有得到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和备案的情况下,一些不法分子或企业私自占用土地,不仅加剧了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问题,还会直接损害农民的利益,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三、对策和建议1. 实施土地保护政策。

土地保护是保障耕地资源永续利用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政策,也是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和提高耕地效益的有效措施。

要保护好农村耕地资源,建立健全国有耕地保护、耕地利用与流转、土地评估、土地征收与补偿等制度,多种策略齐发,全面促进农业持续发展。

2. 加强土地管理。

在农村土地流转中,要事先对土地进行清晰标注,努力解决土地权属问题和占用问题,防止不法分子或企业的土地不当占用行为,积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权益保护如何

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权益保护如何

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权益保护如何在当今的农村发展中,土地流转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农村土地流转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权益保护问题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农村土地流转,简单来说,就是农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组织。

这一过程中,农民可能会面临各种权益问题。

首先,土地流转的价格和收益分配往往存在不合理之处。

有些地方,土地流转价格过低,农民无法获得应有的经济回报。

这可能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民对市场行情了解不足,导致在价格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

同时,收益分配机制也可能不够清晰,农民在土地流转后的增值收益中所占份额较少。

其次,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也是一个常见问题。

部分合同条款模糊不清,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不明确。

例如,土地的用途、流转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表述不准确,这为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再者,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时得不到保障。

一些地方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没有充分征求农民的意见,甚至存在强迫流转的现象,严重侵犯了农民的自主决定权。

那么,如何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权益保护呢?政府应当发挥重要的引导和监管作用。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帮助农民了解土地流转价格行情,提高其在价格谈判中的能力。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规范和管理,制定统一的合同范本,明确各项条款,保障合同的法律效力。

同时,要完善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

明确土地流转的程序、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使土地流转有法可依,为农民的权益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农民自身也需要增强权益保护意识。

在进行土地流转前,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对于不合理的流转要求,要勇敢说“不”。

此外,还应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当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纠纷时,能够通过便捷、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

对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的分析

对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的分析

对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的分析发布时间:2022-06-22T02:52:45.135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22年5期作者:陈勇[导读]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对于农村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也成为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之一,土地流转就是目前比较提倡的一种方式。

新平县漠沙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653403摘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对于农村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也成为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之一,土地流转就是目前比较提倡的一种方式。

但是分析当前农村土地资源的总体情况,发现土地资源管理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这集中在建设用地方面。

对此,需要对农村建设用地管理与利用的实施意义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善对策,以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关键词:土地流转;农民权益保护;途径 1引言对于农村地区来讲,土地资源是最大且最具潜力的资源。

虽然我国拥有大面积的土地资源,但对于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率较低,管理水平不高,对于土地资源的价值挖掘不充分,尤其是对于农村来说,土地资源闲置、浪费等问题突出,这严重影响到了农村的发展。

对此,本次以农村土地流转为角度进行简单分析,探讨土地流转带来的农民权益保护问题,为此提出科学的解决举措。

2土地流转的现状与趋势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土地资源成为一项关键要素,关系到新农村建设以及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

因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的工作机会多,收入高,所以流入大量农村人口,使得各个农村地区的人口逐渐减少,出现大批的闲置土地和房屋。

同时,依然在农村地区发展的经济形式也表现出小农经济的特点,存在农田开发比较分散,效益不高等缺陷。

在这个情况下,展开土地流转操作,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开发和管理,可以提高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集约化水平。

进行土地流转,将分散的土地资源集中到一起进行利用,可以减少闲置问题,不断提升利用率,扩大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益。

但是目前来说,土地流转操作取得一定成效,以新平县漠沙镇为例,2011年当地成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中心,土地适度规模有序流转正式开启,从2011年至2021年整整10年,全镇共新增签订登记土地流转合同面积109381亩,截至2021年底,现有登记土地流转合同面积94658亩。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状况及解决途径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状况及解决途径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状况及解决途径失地农民是相对于国家建设和发展需要而遭受土地征收、征用等行为所致的农村居民群体,他们因征地而失去生产生活来源,社会保障难以得到保障,社会地位降低,生活质量难以维持。

在当前国家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开展规划建设的背景下,失地农民的问题日益突出,需要我们关注和解决。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状况及解决途径进行分析。

一、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状况1.就业岗位少失地农民由于失去了土地资产,无法从事农业生产,又因为缺乏相关技能,难以进入城市工作市场,造成他们就业的难度较大,就业岗位较少。

2.生活水平降低失地农民在征地补偿后,往往无法再有一个固定的收入来源,许多失地农民的经济状况大幅度下降,生活水平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3.社会保障问题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许多人的社会保障难以得到保障,许多失地农民因为没有社会保障,生活中发生了疾病等不幸事件,往往承担不起治疗费用,最终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4. 土地保障问题征地补偿给失地农民带来了一定的补偿,但在实际操作中,头绪不清的程序化,强行要求信访部门办理或是要通过诉讼解决的情况主要还是存在的。

土地已经是关系农民衣食住行,社会安全的重要生产资料之一,因此失地农民的土地保障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二、失地农民权益保障解决途径1.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政府可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强化对失地农民的保障责任,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让失地农民有更好的医疗保障和更稳定的养老金。

2.拓宽就业渠道对于失地农民,可以发挥其劳动力,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可以从建设农产品加工厂、环境维护清理、统计调查、中介服务等多方面扩大居民的就业渠道。

3.加快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承包流转是解决失地农民土地问题的重要途径,可以通过合理的土地承包流转,保护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

在流转中可以让失地农民受益,获得红利,由此得到宽限和帮助。

4.鼓励创业探索立足农村、发挥农业资源优势,拓宽农民的经济来源。

浅析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问题

浅析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问题
流 转对 象 和 利 益关 系的 多 元化 ,农 民的 合 法 权 益不 断 受 手 续 上 ,集体 与 土 地 流 转 的 农 户没 有 签 订 规 范 的 合 同或
到侵害,有关土地的纠纷、上访也越来越 多。解决 农村 协议,很多农户采用 “ 口头协议”方式转让土地承包经
土 地 流转 中农 民 权益 保 护 的 问题 ,不仅 事 关 农 民 的切 身 营 权 ,不 遵 循 一 定 的程 序 和 履 行 必要 的手 续 ,未 通过 流 利 益 ,而且 事关 社会 主 义新 农村 建设 和农 村 经济 的发 展。 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遗 留了较多的纠 因此 ,确 保 农 民 在土 地 流 转 中的 主 体 地 位 ,维 护土 地 流 纷 隐 患 。最 后 ,在流 转 过 程 中 , 某 些 集 体 经 济组 织 并 不
2 . 1农村土地产权 不明晰
我国 土地管理法》中出现 了若干个所有权主体 :村
1 . 1土地流转违背农 民意愿 ,农 民的 自主权 受到侵 害
土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转 本 质 上是 一 种 市 场 行 为 ,农 民
是 流转主体,土地是否流转和以什 么方式流转,都应 由 农 民集 体 、村 内两 个 以上 农村 集体 经 济组 织 的农 民集 体 、 农民 自己做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或者 阻碍流 乡 ( 镇) 农民集体。 法律体系所界定的集体土地主体模糊 , 转 ,然 而现 实 生 活 中 农 民的 主 体地 位 却 一再 受到 肆 意 侵 主 体 代 表 法 律地 位 不 明确 、权 利 和 义 务 不 清 晰 ,这 就 使 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集 中土地搞规模经营 ,不尊重农 得集体与农民之 间的权益关系变得十分模糊,农 民的各 民的意愿 , 使用行政指令调整农户承包地, 干涉农业生产 , 种土地权益没有保障 ,不断遭到来 自政府、村委会等势 强行收回外 出务工农 民的承包地 ,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 力的 剥夺和 侵犯 。

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障探析

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障探析

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障探析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正变得越来越普遍。

土地流转将土地从个体农户手中流转至规模化经营主体或者非农企业等用于农业生产或者经济发展,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推动了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但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保障问题也随之出现。

因此,本文将探讨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障的关系。

首先,农业生产的现状使得土地流转变得必要。

我国农村土地面积固定,劣地较多,土地利用高效率低,由此带来了农业生产成本高、效益低、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等问题。

而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实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集约化,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这也为土地流转提供了动力。

其次,土地流转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

传统的农村土地主要是集中在个体农户手中,由于个体农户的经济实力和生产技术参差不齐,而且由于土地的碎片化,造成了生产成本的增加和效益的降低。

土地流转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

同时,让专业化的经营主体进行生产经营,创造更多的效益。

然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农民权益保障问题是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

在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土地被农业企业占用,存在着农民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问题。

如何保障农民的利益,才是土地流转发展应该解决的问题。

一方面,政府应该严格控制土地流转规模,避免土地流转过程中形成过大的规模和过度垄断的情况。

这一方面需要从政策层面制定相关规定,例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十步法规》中规定“不能挤占草原等资源型耕地,不能擅自变更土地用途”,政府还可以要求土地流转双方签署严谨的合同或者协议,以保护农户的权益不受损。

另一方面,需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

政府应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力度,建立监管机制,查处侵害农民权益的非法行为,为农村的土地流转提供保障。

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媒体的作用,通过普及农民权益保护知识、加强社会监督、引导舆论等方式,解决一些农民合法权益受损的问题。

土地流转进程管理中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现实表达与法治回应

土地流转进程管理中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现实表达与法治回应土地流转是指土地所有权转移,出让、租赁给其他经营主体使用,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

土地流转可以促进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但在实际操作中,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问题,这就需要法治回应来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

土地流转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受到侵害的现实表达有以下几个方面: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些失地农民由于教育水平低、信息获取渠道少,对土地流转相关政策了解不清,容易受到其他经营主体的欺诈和误导。

他们可能会因为对流转合同不了解而在签订合同时吃亏,甚至遭受恶意排斥。

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存在着补偿不公平的问题。

一些失地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虽然拿到一定的流转费用,但由于没有得到足够的补偿,导致他们的生计受到影响,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存在着合同不平等的问题。

一些失地农民在与经营主体签订土地流转合由于地位弱势、谈判能力低,容易受到经营主体的强势地位压制,导致合同内容不平等,缺乏对自己权益的保障。

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存在着违法违规操作的问题。

一些经营主体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可能会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土地流转的许可,包括行贿、偷占耕地等违法违规操作,这将直接损害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针对土地流转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现实表达,法治回应必不可少。

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失地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让他们了解自己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利和利益,从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监管制度,加强对流转过程的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流转中的权利和责任,规范流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障双方的权益平等。

要建立起失地农民维权的渠道,让失地农民有一个发声的平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

土地流转进程管理中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现实表达与法治回应

土地流转进程管理中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现实表达与法治回应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流转到其他农户或者企业使用,流转方可以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等组织形式,也可以是农民个体经济户。

土地流转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在土地流转的进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护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如何在土地流转中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也需要法治的回应和规范管理。

失地农民是指在土地流转中失去土地的农民,他们通常是贫困户或者低收入农户,土地是他们生活的重要保障。

在土地流转进程中,要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需要有相应的政策和法律保障。

不过,当前在土地流转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护问题依然存在许多现实表达问题,需要法治的回应,以规范土地流转的管理和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

失地农民的土地流转补偿问题成为了一个突出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土地流转成为了地方政府推动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会侵犯失地农民的权益。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以政府指导价来安置农民流转土地,而这样的补偿价格通常是偏低的。

失地农民在土地流转后,往往面临着失去稳定的土地收入来源,导致生活困难。

当前土地流转进程中,失地农民面临的土地流转补偿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土地流转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护问题,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加以保障。

在土地流转中,需要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明确失地农民的权益保护问题以及相应的补偿和安置政策。

需要建立健全的投诉和维权机制,鼓励失地农民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监管机制,对违法行为予以严格打击。

需要加强对土地流转中的宣传教育,提高失地农民的法律意识,降低因为法律意识薄弱而导致的权益受损问题。

土地流转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护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需要有相应的法治回应。

在土地流转中,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障探析

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障探析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的权益保障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土地流转的背景和现状入手,探析农民权益在土地流转中的保障措施,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土地流转的背景和现状1.1 背景农村土地流转始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农村改革大潮中,国家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私有化的改革浪潮也逐渐兴起。

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越来越受到重视,土地流转逐渐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农村资源配置方式。

1.2 现状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已成为了常态。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末我国流转土地面积超过3亿亩,流转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

土地流转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泛,除了农业生产经营,还包括了房地产开发、工厂建设等多个方面。

二、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保障措施2.1 法律法规保障在土地流转中,农民的权益保障首先需要依靠法律法规的保障。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土地流转相关法律,如《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土地流转的程序和条件,保障了农民在流转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2 补偿机制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到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因此在流转过程中需要对农民进行合理的补偿。

对于失地的农民,要实行适当的补偿机制,包括一次性经济补偿和可持续的就业扶持等。

2.3 安置转移政策在土地流转后,一些农民需要转移居住和就业。

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安置政策,对于因土地流转而受到影响的农民进行合理的安置,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利。

2.4 参与决策权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农民的参与度也至关重要。

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土地流转方案时,应该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农民在流转过程中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3.1 权益保障不足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农民的权益保障还存在不足之处。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政策评析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政策评析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土地流转不仅涉及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等问题,同时也关系到土地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针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是其中的一些措施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的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行分析和评析。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不断加快。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数据,2018年全国土地流转规模达到了6300万亩,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0%左右。

农村土地流转不仅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同时也可以提高土地效益,加强土地资源的整合和保护。

因此,在实践中,土地流转被认为是促进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分析1.土地资源短缺中国的农业人口众多,耕地面积却比较有限,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土地流转到城市,以满足城市扩张和工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农村土地流转导致了农业生产资料的短缺,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此外,农村土地流转还会导致土地的集中化,使得农村资源利用不均衡,进而影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2.农民权益损失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尤其是在流转的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护不够完善,容易出现一些纠纷。

例如,一些贫困的农村家庭会因为需要资金支持而将土地流转出去,但是当他们需要收回土地时,因为没有妥善的监管机制,容易遭受到相关企业的侵犯。

3.农村土地利用不充分一些地区的土地资源不足,但是由于政策的支持以及市场的需求,整块土地被流转到其他地区,导致土地在本地的利用不充分。

因此,在土地流转中,需要考虑到土地利用的最大化,充分发挥土地的作用。

三、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评析1.政策的优劣性近年来,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我们国家制定了很多的政策措施,例如明确流转土地用途、完善土地流转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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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土地流转改革分析失地农民
权益的保障问题
在工业化过程中,尤其是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一个国家都要经历这样的过程。

但是在我国,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往往得不到补偿或者得到极少的补偿,生活没有了保障,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政府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努力,比如: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开展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建立农民权益法律保障制度等。

这些政策和举措的出台很及时,也很有必要,但是,治标不治本。

维护农民利益,还要从剖析失地农民获不到等额补偿的深层次原因入手。

一、案例
戎小平是靖江市城南街道(原八圩镇)六圩村一组的村民,他们都是失地农民。

没有了土地,部分农民的生活难以得到保障。

只能外出打工挣点零钱维持生计。

像戎小平这样的失地农民,全村还有60多位。

2004年,当地国土部门在并未告知村民的情况下,将60余亩地出让给了(靖江)宏联木业公司。

并以“国有土地征用没有任何补偿”为由,拒绝给村委会及村民任何补偿。

二、失地农民权益受损深层次原因
土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在需求不断增长、供给不变的情况下,它的价格应该是上升的。

但是在本案例中,农民不仅没有从土地转让中实现利益增值,反而连本该有的等价补偿都没有获得。

抛开此次事件中官员有贪腐行为的可能性不谈,农民失去了祖祖辈辈赖以为生的土地却得不到任何赔偿,其背后的制度机制才是问题的根本。

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土地所有权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具体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用地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

也就是说,农民耕种的土地的所有权不属于农民自己,而属于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

当土地被征用时,就产生一个问题: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在是否自愿出让土地以及土地出让金的数额上没有任何决定权。

在一场正常的经济交易中,土地作为一种商品,它的价格是在自愿交易的基础上双方公平协商决定的,但是,实际上,在土地征用中农民没有商定的权利,无论是否愿意转让土地还是土地转让价格是多少。

再加上目前我国行政系统的制度安排使各级行政部门拥有几乎不受制约的权力,导致政府在与村委会利益博弈中,村委会处于弱势。

地方政府受土地财政驱动和投资商受利润的诱惑,这就导致了二者联合,利用强势地位随时征用土地,同时付出相当小的成本,因此,大面积的土地被征用。

三、我国土地流转改革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中讲到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农村土地的规范流转已经成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背景,在保持土地所有权的公有性不变的前提下,将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转让给其他经营者。

转让方式可以分为:转包、
互换、出租、托管或代耕、转让、入股、反租、倒包、土地信托。

四、土地流转有助于维护农民权益的理论基础及现实意义
(一)理论基础
从社会支持理论看,国家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允许农民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疑从政策、法律等政治层面上给予了农民有力的社会支持,健全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社会支持体系;从社会工作优势视角理论看,土地的流转,强化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形成了农民的一项社会资源,提高了农民在处置土地使用上的优势地位。

(二)现实意义
首先,对农户之间流转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双方在价格上进行协商,实现土地流转价格市场化,签订合同,进行公证,按合同办事。

其次,从现有的土地流转形式来看,引进龙头企业,农户以土地入股,建立农业园区,采用股份制发展现代农业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比较理想的一种组织形式。

它较好地解决了土地变资产,资产变股份,使土地成为农民平等参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现代农业的最可靠资本和农民普遍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来源。

使转移到城镇的农户享有土地的股东权益,有利于土地的长期流转;使留在农村的农户,既可以获得股息,又可以在园区上班获得稳定的工资,实现预期收益的增殖。

五、制定配套措施,维护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城乡统筹的必然要求。

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只有这样才能使土地流转得到农民的积极参与,并让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第一,要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

保障农民的知情权是维护农民权益的前提。

只有农民对土地流转有充分的了解,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将土地流转的意义、目的和具体使用途径、收益情况、补偿方式等情况,通过公示、村民会议等途径详细告知农民,让农民充分了解自身权利义务。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要注重与农民沟通。

第二,要充分保障农民的决定权。

虽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的所有者,但农民是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也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对农村土地流转应具有最终决定权。

因此,在保障村民充分知情的前提下,是否进行流转、流转多少、流转价格(租金、股权等)等问题,都应该由村民委员会形成方案,并提请村民会议通过民主方式集体决定,然后由业主与村民分别签订合同。

同时,也应允许村民个人自主与业主签订流转合同。

可以考虑建立听证机制,在与农民利益休戚相关的决策上实行表决。

这即有利于农民维护自身权利,更有利于调动农民加快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第三,要充分保障农民的收益权。

收益权是农民最重要的土地权利。

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最终要落实到保障农民的受益权上来。

首先,要公开发包程序。

村组集体发包农户流转土地,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制订招标承包方案,在本村或更大范围内公布招标承包告示,村民主理财小组必须对土地招标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其次,要公平分配收益。

村组集体获取的流转土地发包收益应设立记帐专户,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发包收益在扣除招标过程中发生的必要开支后,必须按农户流转土地面积每年全额一次性返还给农户。

同时,村民主理财小组对费用支出要进行逐笔审核,然后将发包收益、费用开支及分配明细统一在村财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农户监督。

第三,要严格监督检查。

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收益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出现挪用、克扣、私分等违规违法行为。

第四,要进一步确立农民对土地使用权的产权主体地位。

任何资源要实现其价值,
进行优化配置,必须建立清晰的产权关系。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这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为进一步明确农民在农村集体土地中的主体地位,奠定了基调。

明确农民土地产权主体地位,最根本的就是实现承包经营权的财产权,即以确立土地承包经营为农民有长久保障的产权为核心,实现农村土地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的基础上,再实现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使用权的分离,进而推动土地流转,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这样既巩固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又稳定了承包经营权,更搞活了土地使用权,使土地真正成为农民的财富资源,在进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配置中,更好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让更多的农民分享到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带来的好处。

另外,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与政府、集体、农户之间合理分配制度是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关键。

土地征用是计划经济的产物。

土地,作为一项稀缺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通过市场交易来获取,土地价格应以现期市场价和预期收益的综合评估为基础,还要考虑土地对农民承担多重社会保障的功能来测算,实现城乡同权同价。

其金额应当能够保障农民在生产、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必要支出,不仅要保持原来的水平,而且要更加有保障。

分配给农民的部分,是一次性补偿,还是解决农民的安置和社保,可以根据各地情况和农民的意愿而确定。

要加快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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