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跨部门政府数据共享:问题、原因与对策

跨部门政府数据共享:问题、原因与对策作者:王芳储君张琪敏张亦琛赵安来源:《图书与情报》2017年第05期摘要:跨部门政府数据共享有助于促进协同办公,提升政府行政效率。
文章运用案例研究方法,对我国东部与南部沿海地区一大一小两座代表性城市的政府进行了研究,分析了跨部门政府数据共享存在的九大问题及其五大原因;最后从构建有效的政府数据治理体系、完善跨部门政府数据共享制度保障体系、提升数据共享平台的功能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信息资源;跨部门政府数据共享;数据治理;案例研究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68/tsyqb.1003-6938.2017094Cross-boundary Sharing of Government Data: Problems, Reasons and SuggestionsAbstract Cross-boundary sharing of government data could help to promote coordinative work of different departments and improve administration efficiency. Using case study as research method,the author examined the cross-boundary data sharing of two representative city governments of China. Nine problems were found existing in the cross-boundary sharing of government data and 5 reasons behind them. Then policy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from 3 aspects, including building effective data governance system, strengthening institutional supports and improving the government data sharing platform.Key words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s; cross-boundary sharing of government data;data governance;case study1 引言跨部门信息共享会为政府部门带来实质性的效果、效率与响应性提升。
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1、政府部门及领导重视程度不高,导致公开内容的表层化。
我市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畴部门共70个,包括50个市直部门、15个乡(镇)、3个办事处、2个开发区。
把部门分成市直、乡镇办两部分,把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大部分。
市直部门主动公开信息10大类,乡镇办主动公开信息7大类。
从这两年公开的情况看,政策法规类信息占30.5%,规划计划类占信息6%,业务管理类信息占11%,动态类信息占16%。
从这组数据中可以看出,政策法规类信息占全部信息比重近三分之一,由于这类信息在上级网站大部分可以查到,我们把它归类为表层信息,而公众最想知道的本级政府的意图和指导思想类信息仅占6%,公众急需了解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类信息只占11%。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这可能与政府和领导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有关。
探究思想根源,不外乎“三怕”思想在做怪:一怕麻烦,不想公开;二怕担责,不愿公开;三怕失利,不敢公开。
具体体现在:第一、个别部门及领导服务观念淡薄,公开怕麻烦,不想公开。
领导者的思想还停留在计划经济年代,习惯于对政府信息的掌控,愿以“父母官”自居,认为政府信息自然是就由政府掌握就行了,没有必要什么都向外公布。
如把这些信息梳理、发布,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信息公开了,公众知道了,弄不好会引来诸如上访会造成社会不稳定等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及领导会编出各种借口不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2010年7月,某企业职工吕某,到某部门申请政府信息,要求出具书面答复,工作人员只给予口头答而不肯出具书面文书,后经主管部门协调,才出具了书面答复,而书面答复与其之前的口头答复内容不符,据查,此申请与工作人员并无利益关系,仅是服务观念淡薄,怕麻烦所致。
第二、部门领导责任意识不强,公开怕担责任,不愿意公开。
推行信息公开,部门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他不但有责任把信息公布开来,更有责任界定信息的涉密与否,而对信息密级的确定是要参照一定的标准和法律依据的,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泄密。
浅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摘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转变政府职能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文章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作了初步分析,在找出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现状;对策一、政府信息公开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政府信息公开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初步建立。
市场经济要求行政决策更加民主、透明。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打破信息资源垄断,降低经济活动运行成本;有助于遏制腐败,维护市场竞争活动的公平、公正;有助于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避免因决策失误导致在经济发展中付出巨大代价。
(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服务型政府是集法治、透明、高效和低成本于一体的现代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形成开放、透明的政府形象,杜绝“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行为;有利于消除官僚作风、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信息低成本、大范围传播,以简单高效的方式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
(三)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方式。
一方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求政府把决策变成集思广益的过程,从而做到趋利避害。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提高,对政府信息有了更高的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公众在深入了解、有效参与的基础上,正确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
二、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一)取得的成就1.制度建设初见成效,信息公开有法可依目前,中央各部委、31个省级政府均已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
一些具体制度也在不断落实中,例如: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法律、法规公告体系、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度等。
此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从法律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做了明确规定,并确立了公开、平等、服务、便民等一系列重要原则。
2.电子政务提高效率,信息公开方便快捷电子政务已经成为政府部门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依靠信息技术,政府门户网站不断增多,发布大量用于社会共享的信息,已成为承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流载体和窗口。
国外电子政务的发展现状及分析(1)

国外电子政务的发展现状及分析人类社会进步的历史就是不断创造和利用科学技术的历史,社会发展的历史充分表明,科学技术革命对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都产生了重大影响,电子政务的出现和发展是信息社会发展的直接产物。
美国社会预测学家约翰·奈斯彼特(John Naisbitt)在《大趋势》一书中认为,人类信息社会始于1956年和1957年,主要依据两个基本标志:一是1956年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从事技术、管理和事务工作的白领工人数字超过蓝领工人;二是1957年苏联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开创了全球卫星通信的新时代,标志着全球性的信息革命的开始。
一般所认为的信息革命,是指以电子计算机的发明为开始的新的技术革命,它始于20世纪40年代末,一直延续到现在,其间形成了两次大的信息浪潮:第一次是20世纪40年代以来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技术的发明和广泛应用;第二次是20世纪90年代"信息高速公路"的兴起,一场新的信息化浪潮迅速席卷全球。
这场新的信息革命就是以数字化多媒体集成和互联网络等技术综合而成的第二次信息化浪潮,网络技术是其主要标志。
电子政务就是在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发展的基础上所产生的政府管理的改革。
一、从政府信息化到电子政务1.1政府信息化的发展政府信息化是技术驱动型概念,它是指政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政务活动的效率和生产率。
从国际上来看,过去五十年间,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主机和小型机(20世纪50-80年代初),微机加局域网(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和互联网(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三个阶段。
现代信息技术在政府中应用的早期沿着两个方向发展,即办公自动化和政府信息系统。
前者着眼于提高办公室业务活动的效率和生产率;后者的目标则是通过对政府信息的组织和利用帮助政府履行其行政和管理的职能,并进而帮助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决策,从整体上提高政府业务活动的有效性,效率和劳动生产率。
三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三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一、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日益紧密。
为了加强政府的透明度和服务效能,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推行“三务公开”制度,即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和公开决策。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不可忽视其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三务公开存在的问题1.信息不对称在当前信息化时代,政府已经有了更多渠道获取和传播信息的途径,但是很多地方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公开村务、财务和决策等内容存在信息缺乏或者误导性差异,使得民众无法真正了解到相关干部的决策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影响了有效监督和参与。
2.信息发布形式单一目前,在三务公开方面主要采用传统媒体进行发布,如报纸、电视等。
虽然这些媒体具有广泛覆盖面和较高可信度,但是受限于时间、空间等因素,并不能满足民众对于真实、及时、全面信息需求的要求。
同时,互联网的普及也使得传统媒体在信息传播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3.监督机制不完善三务公开作为加强政府与民众关系的重要手段,需要有有效的监督机制来保障其顺利进行。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很多地方对于监督机制的建设还相对滞后。
缺乏有效监督和问责机制会导致行政权力滥用、利益输送等问题的出现,从而削弱了三务公开的效果。
4.民众参与度低尽管三务公开意在加强政府与民众的互动和参与,但是目前很多地方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形式单一等原因,导致民众对于三务公开的参与度较低。
这种情况不仅减弱了居民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影响力,而且也无法真正实现让群众参与到决策过程当中来。
三、改进三务公开的建议1.促进信息透明化为了解决当前信息不对称问题,政府需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可信。
更重要的是要让居民真正参与到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中来,通过建立信息孵化器、开展社区问卷调查等方式,提高信息全面性和准确性。
2.多元化信息发布渠道除了传统媒体的发布途径外,政府应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三务公开的宣传。
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等,使得居民可以随时随地获取相关信息。
政务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措施

政务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措施一、引言政务网作为政府向公众提供服务和信息的重要平台,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发现政务网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如信息不透明、服务不便利等。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二、信息不透明的问题1. 缺乏完整、准确和实时的信息:政务网在信息发布方面存在不足之处,许多政府部门的工作进展、决策制定等信息无法及时更新和公开。
2. 信息难以查询和获取:政府文件和法规常常散落在各个部门、地方网站和互联网上,市民很难找到所需的资料。
解决方法:1. 加强政务网统一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一个集中管理各类行政机关数据与文件的数据库,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2. 建立统一查询平台:通过整合各级政府部门的数据和文件,提供一个统一且易于使用的查询平台。
三、服务不便利的问题1. 办事流程复杂繁琐:办理某项业务需要跑多个部门、填写多张表格,浪费了市民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2. 缺乏在线办事功能:市民需要亲自到政府部门进行办理,缺乏在线办事的便利。
解决方法:1. 简化办事流程:通过推行“一网通办”政策,整合各部门的业务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2. 开发在线办事平台:建立一个统一的在线申请和提交材料平台,方便市民随时随地进行办事。
四、信息安全问题1. 网络攻击威胁:政务网承载着大量敏感信息,面临来自黑客和网络犯罪分子的威胁。
2. 数据泄露风险:政府网站在信息收集、存储和处理过程中遭遇数据泄露事件的潜在风险。
解决方法:1. 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体系:加强网络防护能力,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政务网正常运行及敏感数据安全。
2. 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加强对政务网站运营管理单位的监管力度,并设立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缺乏用户参与和反馈机制问题1. 缺乏用户参与:政务网往往只是单向传递信息,缺乏市民参与的机会。
2. 缺乏用户反馈渠道:市民对政务网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反馈,导致改进工作的不足。
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信息公开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它可以帮助政府行使公共权力,也可以有助于促进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但是,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信息公开中的问题。
首先,对于信息公开的内容,存在着许多问题。
许多政府部门倾向于实施信息公开方面的审慎,使得信息公开仅面向一般公众,而不是公民,进而使得信息公开保护了政府的利益,但忽视了公民的利益。
其次,关于收集、存储和使用信息的问题也是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之一,许多政府部门会在信息公开中收集大量的个人信息,以便进行整合和分析,但是其中也存在着许多潜在的风险,例如,政府可能会将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监控公民,或者将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从而破坏公民的隐私权。
再次,信息公开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也是存在问题的一个方面。
个人信息公开可以使企业改善其管理水平和透明度,但同时也可能导致滥用信息,例如在市场竞争中利用个人信息,或者将个人信息用于不正当用途,从而影响市场机制的平等性和公平性。
因此,要解决上述问题,除了应当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之外,还应当采取如下对策:1、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上,主动调整信息公开的机制,使之重视公民的知识权力,并实施有效的公民参与机制,确保实现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使其能更有效地参与信息公开活动。
2、在信息公开的收集、存储和使用上,应当从立法制定、政策规定和技术保障等方面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以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并规范和管理信息公开活动。
3、落实社会责任,在信息公开的实施过程中,让各个企业形成良性的习惯,不得利用个人信息进行滥用,并将企业的信息公开机制贯穿于全社会,使得企业在信息公开中落实责任,做到公平公正。
信息公开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社会活动,它不仅可以帮助政府有效行使公共权力,促进公民的权利和利益,而且还可以推动企业形成有效的社会责任机制,从而实现健康的社会发展。
但是,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内容问题、收集存储使用问题和社会影响问题,因此,应当采取适当的法律法规和措施,来促进信息公开的健康发展,从而有助于改善社会环境和公民权利。
我国政府网站与国外政府网站的对比及经验

我国政府网站与国外政府网站的对比及经验在当今信息化时代,政府网站作为政府对外展示形象、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就我国政府网站与国外政府网站进行对比,并总结其中的经验。
一、界面设计与用户体验我国政府网站在界面设计上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色彩搭配普遍较为单调,缺乏鲜明的视觉效果。
其次,排版不够清晰,信息呈现不直观,导致用户阅读困难。
再次,导航栏设置不合理,使得用户很难迅速找到所需的信息。
相比之下,国外政府网站在界面设计和用户体验上更为出色。
它们往往采用简洁明了的色彩搭配,注重信息的可视性,使得用户能够迅速找到所需的信息。
同时,国外政府网站通常采用扁平化设计,排版清晰,内容呈现更加直观。
二、信息丰富度与分类精细度我国政府网站的信息丰富度较高,但分类精细度不够。
以国家政府网站为例,它们往往将过多的信息集中在首页,导致信息过于杂乱,用户难以找到具体所需的信息。
此外,分类不够细致,许多相关信息被混合放置,用户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才能获得所需信息。
相比之下,国外政府网站在信息分类和精细度方面更为出色。
它们经常将信息分门别类,设立明确的栏目和子栏目,使得用户能够迅速地获取所需信息。
同时,它们还提供强大的搜索功能,方便用户准确地定位到所需信息。
三、互动与参与机制在互动与参与机制方面,我国政府网站存在一定的不足。
目前,大部分政府网站仍然采用传统的信息发布模式,缺乏与用户的积极互动和反馈机制。
这导致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有限,无法有效地了解公众需求和意见。
相比之下,国外政府网站更加注重互动与参与。
它们通常设有在线留言板、问题反馈功能,还提供在线调查和问卷,以便了解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国外政府网站还会定期组织公众参与的活动,增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
四、开放性与透明度国内政府网站在开放性和透明度方面还有提升空间。
尽管部分政府网站已经提供了政策法规等信息的公开途径,但仍然存在信息不够全面、透明度不够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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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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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2009年8月 第4期(总第99期)
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出适宜公众信息请求的文件清单;对信息公开法置
若罔闻或拒不执行,在韩国已经成了司空见惯的事 等H J。韩国信息公开法在执行中之所以产生这些问 题,既有政府的意志因素(政府本身不愿意公开),也 有能力因素(想公开但心有余而力不足)。但主要还 在于政府理念的转化问题,一味强调权力,忽视民众 权利。 二、信息公开立法规定笼统。信息公开与保密文 化冲突 从国外信息立法来看,各国在界定公开信息的 范围时,普遍采用肯定概括与否定列举的方式。例 如荷兰《政府信息公开法》第3条规定,任何人都可 以向有关的行政当局、机构、服务部门或公司提出申 请查阅与行政事务有关的文件中所包含的信息。该 法第10条又规定,威胁到王国统一,损害国家安全, 或者包含由自然人或法人向政府秘密提供的关于公 司或者生产T艺的数据不得公开。该法第3条是概 括的规定了信息公开的范围,而在第10条又列举了 不公开的信息‘lI p141。政府机关在法律强制保密的情 况下,无形中扩大了自己在信息保密范围方面的自 由裁量权。这就导致相应的机关擅自扩大政府信息 的内部掌握范围,公开什么,不公开什么,公开多少, 公开程度如何均由政府部门自身决定,没有从行政 相对人的需要或要求出发。实际上,政府信息公开 的边际己经成为行政权力任意行使的延伸线。这不 仅不利于公民参政、行使和实现自己的权利,而且也 不利于公民权利在受到侵害时寻求救济,更不利于
曹婷婷,戎双双 (燕山大学,河北秦皇岛066004)
摘要:国外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府观念问题,漠视公众权利;信息公开立法规定笼 统,信息公开与保密文化冲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不当,权责主体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支付问题;政府 机关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后的处理期限问题以及权利救济问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可以预示我国在实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境。 关键词:信息公开;保密文化;权利救济 中国分类号:D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154(2009)04—0022—03
903件,7日内答复的为939件,15日内给予答复的 有1566件,30日内答复的为476件,超过30日内答
人的权利状况,从而避免了冗长的诉讼过程,节省了 诉讼成本。然而,行政复议毕竟是行政系统内部的
程序,因而无法克服部门利益的影响。
作为另一种权利救济方式,行政诉讼是绝大多 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国家所确立的最终救济 手段。较之行政复议而言,行政诉讼具有更严格的 程序制度和证据制度,并且法院的超然地位和公正
publicity of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is general,the
conflicts between information di8cloBure and confidential culture;mismanagement of the Government。the powers and responsibilities ceive the
Joumsl of Shandong Admir6stration Institute&Shandong Economic Marmgement Personnel Institute
Aug.2009 N0.4 Ser.No.99
有企业向该局提出了信息自由申请,要求获得包含
有新数据资料的磁盘。但土地管理局拒绝了该申 请,理由是该数据系统仍在开发中,属于正在制定过 程中的决定,应该属于信息自由法规定的例外之一。 然而,根据信息自由法,这一例外只包括观点而不包 括事实。尽管当事人申请的材料的储存形式发生了 变化,但它们都是事实,而且过去也是公开的。因 此,对于这些材料而言,不存在决定过程问题,当然 就不应该适用例外的规定。经过数年诉讼,法院认 定土地管理局的决定不合法。在本案中,土地管理 局的目的是想独占新开发的数据系统并从中牟取经 济利益,因此,排斥潜在的竞争者就是必然的,尽管 它最终败诉了,但同时也导致信息公开晚了好几 年‘3|。 此外,韩国在实施《公共机关信息公开法》的过 程中也暴露出类似问题,例如政府机关经常不适当 地拒绝公众的信息公开请求;许多政府机关无法列
Discuss the Problems
Which
Exist in the Publicity Information of Foreign Government
CAO Ting—ring。RONG Shuang—shuang
(Yanshan University,Qinhuangda0066004,China)
Abstract:In the course of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publicity the problems are:the issue of the concept of the government that ignore the public’s right;legislation about the
序不完善等等,都可能引发政府腐败现象的发生,所 以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支付问题应当引起注意。
五、政府机关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后的处理期限 问题
言,复议机关熟悉被申请公开的信息,利于对信息的 可公开性做出准确判断。较之诉讼程序而言,行政
复议期限短,程序简单,不收费,便于尽快确定申请
各国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审查期限规定不 同,但对于申请人的答复期限都可以分为三种:一是 提出申请时当场答复;二是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一定 期限内答复;三是法定允许情况下可以延长一定期 限的答复。若公共机关从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做 出决定是否公开信息,应视为决定不予公开。据统 计,韩国国家机构收到的13057件信息公开申请,申 请当天收到答复的为9044件,3日内给予答复的为
息的一般权利,而是规定政府信息是否公开由公务 员根据官方信息法的立法目的和保密理由来确定, 因而这一规定在实践中遭到了批评。该法制定后不
久,一位《全国商业评论》的记者将之描述为“一种
由法》赋予报刊转载公文的自由至今,政府信息公开 法律制度从无到有已经发展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
的制度。到2002年世界上已有近50个国家建立了
典型的小贩伎俩——笔与《政府保密法》相同的坏
交易,但是,是以更为公民接受的方式出现的一揽子 交易。”[2]p216
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p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也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为
信息公开法规范的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行
为,但该法制定后政府机关能否按照法律所规定的 内容、程序进行信息公开,公民能否依法获得属于公
Keywords:Publicity
of Information;Confidential Culture;Relief of the Right
信息民主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政 府信息公开的程度成为信息时代民主社会的标志之
一,也是判断行政体制公开、法治政府与民主政府发 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自从1766年瑞典《新闻自
与预算办公室主任经公告与评论程序后制定的各机 一2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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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2009年8月 第4期(总第9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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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M衄嘲伽删Perao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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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 第4期(总第9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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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of Shandon.2009 N0.4
Institute&Sh∞dollg
Economic
Management Personnel Institute
Ser.No.99
国外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防止行政腐败p懈。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不当,权责主体不明确 国外立法中虽然规定了享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权 力主体必须履行的职责,诸如维护和及时更新政府
信息等等。但是权责主体不明确以及责任主体的缺
位,加之缺乏对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评估与监督,导
致了权力主体怠于履行职责。部分国家在政府信息
公开过程中出现了信息公开内容不完整、不真实、不 及时以及随意性等问题。此外,由于同一国家内部 不同的行政机关拥有和掌握的信息有所差别,对于 同一事件在不同时刻的报导也会因时因事而异,倘 若各地区不能将信息统一,就很可能误导公众,进而 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为保证行政行为的统一 和连续,有必要在推行行政信息公开过程中,实施不 同层级、不同地区的行政机关之间信息共享,以真实 全面的信息提高决策的正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支付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分为政府机关主动公 开与依据公民申请公开。这两种形式所需费用来源 不同。前者主要由政府承担,后者则由各部门向申 请获取信息的人征收。随着信息社会的来临,信息 经济价值凸显,政府部门借手中的信息寻租的现象 已经变得普遍。如果放任政府机关借信息牟利,或 者变相抬高获得信息的成本,就会影响信息公开制 度的实施,增加公众获得信息的成本。因此,世界各 国均将免费作为一项原则确立下来。例如保加利亚 《获得公共信息法》第20条规定获取公共信息应免 费。 但是任何自由的实现都需要费用的支出,获得 政府信息权利同样需要成本支出。为了减轻政府机 关的负担,也为了杜绝各种不合理的申请行为,必须 由申请人承担检索、复制与寄送信息的成本费用。 例如芬兰《公文公开法》第34条规定,以文件副本或 打印方式提供文件,或者以技术界面或其他电子形 式提供文件,以及国家机关提供的恢复和寄送服务, 可以按照具体的规定收费。以其他公开方式提供信 息不得收费。 在政府收费方面,世界各国普遍规定了对于经 济特别困难的信息申请人减免费用的规定。例如, 美国《信息公开法》第l条第4款规定:“为了实施本 条规定,每个政府机关应经公告与评论程序后制定 规章,明确规定根据本条处理申请的收费标准,并确 定减免收费的程序与指南。这种收费标准应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