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侵权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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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英国侵权法典型案例

1932英国侵权法典型案例

1932英国侵权法典型案例1932年,英国发生了一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侵权法典型案例。

这个案例不仅对英国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对全球的侵权法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这个案例的当事人是一位名叫Donoghue的女士和一家名叫Stevenson的饮料制造公司。

Donoghue在一个夏天的晚上,与朋友一起去一家酒吧消遣。

她的朋友给她倒了一杯由Stevenson公司生产的饮料,里面装有一瓶由玻璃制成的饮料瓶。

当Donoghue喝到一半时,她发现杯子里有一只已经腐烂的蜗牛。

这一幕让她感到极度恶心和震惊,她因此患上了严重的胃病。

Donoghue决定将Stevenson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她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

这个案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因为在当时的英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制造商对消费者的责任。

此前,消费者只能通过合同法来寻求赔偿,而合同法只适用于购买者和卖方之间的关系。

然而,Donoghue的律师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即制造商对消费者有一种特殊的责任,即“合理关怀”。

他们认为,制造商应该对他们生产的产品负责,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以避免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这一观点在当时是非常新颖的,因为以前没有类似的案例来支持这种主张。

最终,这个案件进入了英国最高法院,即伦敦上诉法院。

法院在判决中认为,制造商对消费者有一种特殊的责任,即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如果制造商没有履行这种责任,他们将被视为侵权,并需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这个判决被称为“Donoghue v Stevenson”案,成为了英国侵权法的里程碑。

这个案例的影响不仅限于英国,它对全球的侵权法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许多国家的法律体系开始借鉴英国的这个判决,将制造商对消费者的责任纳入到侵权法中。

这种观点也被称为“产品责任理论”,它强调制造商应该对他们生产的产品负责,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Donoghue v Stevenson”案例的判决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保护,使他们能够更容易地寻求赔偿。

第二章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案例

第二章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案例

• 第二,无过错责任部分。 • 该条仅规定在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而受害人一方有过错的 情况下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而不是免除其赔偿责 任。在适用上,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而受害人一方有 过错,机动车一方也要承担一小部分赔偿责任(如损害的 10%)。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而言,机动车一方承担的是 无过错责任。
三、归责原则之意义

第二节 过错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
(一)过错责任的含义 • 过错责任原则(fault liability)的基本含义是:过错是侵 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之所以规定由侵权人承担相应 的侵权责任,是因为其主观上具有可归责的事由。 • 耶林:使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不是因为有损害,而是因 为有过失,其道理就如同化学上的原则,使蜡烛燃烧的, 不是光,而是氧气一样的浅显明白。
• 第三,免责事由仅为受害人故意。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 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如自杀)造成的,机动车 一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免责事由规定,更接近于无过错 责任原则的适用。保险公司在先行赔付后,也有权向受害 人一方追偿。
(四)案例:烟灰缸案
• 2000年5月的一天,重庆市民郝某被楼上坠落的烟灰缸砸 中头部,被送至急救中心抢救。经诊断为特急性创伤性硬 膜下血肿、双额颞脑挫裂伤、左颞顶颅骨骨折、头皮裂伤, 共住院治疗112天,用去医药费8万余元。经现场侦查, 排除故意伤害的可能,但难以确定烟灰缸所有人。郝某遂 将2层以上共24户居民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法 院审理认为:除事发当晚无人居住的2户外,其余居民均 无法排除扔烟灰缸的可能,根据过错推定原则,由其余22 户共负赔偿责任,各分担8101.5元。被告上诉后,重庆第 一中级法院于2002年6月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

英美法律经典案例(3篇)

英美法律经典案例(3篇)

第1篇The case of R v. Dudley and Stephens (1884) is a classic English legal case that addresses the principles of salvage and the limits of human rights in the face of dire necessity. This case is significant becauseit sets a precedent for the concept of the "necessity defense" in maritime law and raises important ethical questions about the rights of individuals in extreme survival situations.Background of the CaseOn December 17, 1884, the yacht玛丽·塞尔达号(Mary Seldes)在前往巴西的途中遭遇了严重的风暴。

由于风暴的破坏,船上的食物和水几乎耗尽,船员们面临着生命的威胁。

在这种极端的生存挑战下,船长詹姆斯·杜德利(James Dudley)和船员托马斯·斯蒂芬斯(Thomas Stephens)做出了一个极具争议的决定。

The IncidentDesperate for survival, Dudley and Stephens killed the sole surviving passenger, Richard Parker, and consumed his body to stay alive. They justified their actions by claiming that they had no choice but to do so to save their own lives. When the yacht eventually reached land, the surviving crew members reported the incident to the authorities.The TrialThe case of Dudley and Stephens was tried at the Old Bailey in London. The prosecution argued that the defendants had committed murder, as they had intentionally taken the life of an innocent man. The defense, however, claimed that the necessity of the situation justified their actions.The JudgmentThe jury found Dudley and Stephens guilty of murder, but the judge, Sir Alexander Cockburn, granted them a conditional pardon. He ruled that the necessity of the situation could be considered as a mitigating factor. However, he emphasized that this was an exceptional case and that the principle of necessity could not be used to justify the taking of a life in all circumstances.Legal PrecedentThe case of R v. Dudley and Stephens established a legal precedent that would later influence maritime law and the concept of the "necessity defense." The judgment clarified that necessity could be a valid defense in certain situations, but it was not a license to kill without consequences.Ethical ImplicationsThe case raises profound ethical questions about the rights of individuals in extreme survival situations. On one hand, it highlights the natural instinct for self-preservation and the desperate measures people may take to survive. On the other hand, it emphasizes the moral imperative to respect the rights and lives of others, even in the face of dire circumstances.Legacy of the CaseThe case of R v. Dudley and Stephens remains a significant legal and ethical precedent. It has been cited in various subsequent cases, bothin England and in other countries, to address issues related to survival and necessity. The case also continues to spark debates about the balance between self-preservation and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In conclusion, the case of R v. Dudley and Stephens is a classic English legal case that addresses the complex interplay between survival instincts, moral principles, and the law. It serves as a reminder of the importance of considering the rights and lives of others, even when faced with the most extreme circumstances.第2篇The Case of John Peter Zenger is one of the most celebrated cases in American legal history, serving as a cornerstone in the development of freedom of the pr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This case, which took placein colonial New York, involved the 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the right to publish information without fear of government censorship.BackgroundJohn Peter Zenger was a printer and publisher in New York City during the early 18th century. He owned a newspaper called the New York Weekly Journal, which was critical of the colonial governor, William Cosby. Zenger's newspaper published a series of articles that accused Cosby of corruption, tyranny, and abuse of power. As a result, Cosby had Zenger arrested and charged with seditious libel.The Charge and the TrialZenger was tried in 1735 for libeling the colonial governor. The charge of libel in colonial America was defined broadly, and it was common for government officials to sue critics for libel to suppress dissent. The case against Zenger was based on a series of articles published in his newspaper that were critical of Cosby's administration.During the trial, Zenger's lawyer, Andrew Hamilton, argued that thetruth of the statements made in the newspaper was a defense against the charge of libel. Hamilton presented evidence to the jury that supported the truth of the allegations made against Cosby. He argued that the press had a right to publish the truth, even if it was critical of the government.The VerdictThe jury, influenced by Hamilton's defense, returned a verdict of not guilty. This was a significant victory for freedom of the press, as it established the precedent that truth could be used as a defense against libel charges. The jury's decision sent a powerful message that the press had a right to criticize the government and publish information without fear of punishment.The ImpactThe Case of John Peter Zenger had a profound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freedom of the pr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It was one of the first cases to establish the principle that the press could not be censored by the government. This principle was enshrined in the 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which guarantees freedom of speech, press, assembly, and religion.The Case of John Peter Zenger also set a precedent for the role of the press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It demonstrated that the press serves asa check on government power by holding officials accountable and informing the public about issues of public importance.ConclusionThe Case of John Peter Zenger is a classic example of how the law can be used to protect individual rights and promote the public interest. It is a testament to the power of the press to hold government accountable and ensure transparency. The case remains a significant milestone in the history of 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continues to be studied and celebrated for its contribu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democratic valuesin the United States.Additional Notes- The Case of John Peter Zenger is often compared to the trial of the journalist John Wilkes in England, which also contribu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press freedom in that country.- The case is also notable for the role played by Andrew Hamilton, who went on to become one of the most influential lawyers in America.- The case had a lasting impact on the legal system, as it l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ctual malice" standard in defamation cases, which requires the plaintiff to prove that the defendant published false statements with knowledge that they were false or with recklessdisregard for the truth.第3篇一、案件背景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了一起具有历史意义的案件——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

英美法系十大经典案例

英美法系十大经典案例

英美法系十大经典案例1.Palsgrafv.LongIslandRailroadCo.(1928):这是一个纽约地铁站的案件,一个乘客试图上车,但是她手中的包被一个工作人员推到了地上。

包里面装有烟花,烟花爆炸后导致站台上的天花板掉落,伤害了一个站台上的乘客。

法院最终裁定,工作人员的行为不会导致这样的后果,因此铁路公司不应该对这个乘客的伤害负责。

2.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1954):这是一起在美国堪萨斯州的案件,黑人学生布朗在当地一所学校被拒绝入学,原因是该学校只招收白人学生。

最高法院在1954年的判决中,裁定种族隔离违反了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这个判决成为了美国民权运动的里程碑。

3. Marbury v. Madison (1803):这是美国宪法法律学上的一起重要案件,由于美国宪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最高法院有权审查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最高法院在这个案件中创立了宪法相关的司法原则,即司法复核权。

4. Roe v. Wade (1973):这是美国历史上最有争议的案件之一,涉及妇女的堕胎权。

最高法院裁定,妇女有权在怀孕前三个月内选择堕胎,这个判决引发了激烈的反堕胎运动。

5. Miranda v. Arizona (1966):这个案件涉及警方如何对嫌疑人进行询问。

最高法院裁定,嫌疑人必须被告知自己有权保持沉默,并且有权请律师代表自己。

这个判决成为了美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法律原则。

6. Brown v. Entertainment Merchants Association (2011):这个案件涉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制定的一项法律,禁止销售暴力视频游戏给未满18岁的儿童。

最高法院裁定,这项法律违反了第一修正案,即言论自由原则。

7. Scott v. Sandford (1857):这是美国历史上最有争议的案件之一,涉及奴隶制度。

最高法院裁定,奴隶不是美国公民,没有权利起诉,也没有权利获得自由。

法院案例选:侵权典型案例 8 则

法院案例选:侵权典型案例 8 则

陈枝辉 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导读:天同码,是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借鉴英美判例法国家的钥匙码编码方式,收集、梳理和提炼司法判例的裁判规则,进而形成中国钥匙码的案例编码体系。

经与天同诉讼圈商定,审判研究每周独家推送全新天同码系列。

文后另附:天同码 188 篇往期链接 。

天同码导航图本期天同码,案例来源于《人民法院案例选》2017第7辑总第113辑至2017第10辑总第116辑部分典型侵权纠纷案例 。

规 则 要 述0 1 . 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仍可获侵权赔偿劳动者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法定期限,不能优先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下,仍有权利通过民事诉讼获得侵权赔偿。

02 . 非工地人员在施工现场受伤,施工单位应过错赔偿非工地人员在施工现场随意走动,落入未设置警示标志的电梯井口受伤,电梯安装企业、施工单位相应过错赔偿。

03 . 个人为单位提供劳务受伤,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使用人制度内部关系中,劳务提供者为个人、接受者为单位时,不发生请求权规范竞合,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04 . 侵权行为诱发危险行为并致损,成立相当因果关系一方先行侵权行为诱发另一方采取一定危险行为并导致损害发生,成立相当因果关系,侵权人应负相应赔偿责任。

05 . 劳动者获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后,仍可主张工伤保险因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侵权致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享有工伤保险和对第三人侵权的赔偿请求权。

06 . 噪声污染间接损失,无高度盖然性证据支持,不赔因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引起环境噪声污染侵权,无高度盖然性证据支持的间接损失不在赔偿责任范围之列。

07 . 因见义勇为而人身受损,侵权人赔偿,受益人补偿人工建造构筑物因维修、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负侵权赔偿责任,见义勇为受益人应适当补偿。

08 . 地铁施工造成房屋损坏,应赔偿维修费及贬值损失因地铁施工造成相邻房屋所在楼宇整体出现不均匀沉降情况,侵权人应赔偿房屋所有权人维修费及房屋贬值损失 。

英美法律案例法(3篇)

英美法律案例法(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普莱斯诉约翰逊案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法律案例之一,它涉及到了合同法、侵权法以及个人责任等多个法律领域。

此案发生在19世纪末的美国,具体时间是1892年。

原告普莱斯是一名农民,被告约翰逊是一名医生。

普莱斯因为约翰逊的诊疗失误而遭受了严重的身体伤害,于是将约翰逊告上法庭。

案情简介:普莱斯在约翰逊的诊所接受了治疗,由于约翰逊的误诊,普莱斯被错误地诊断为患有肺结核。

根据当时的医学知识,肺结核是一种传染性疾病,因此普莱斯被迫隔离治疗。

然而,普莱斯实际上并不患有肺结核,这种隔离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

普莱斯在治疗期间,身体和精神状况均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导致他失去了部分劳动能力。

普莱斯在治疗结束后,向约翰逊提出了索赔,要求赔偿其因误诊而遭受的损失。

约翰逊拒绝赔偿,理由是普莱斯并未直接遭受财产损失。

普莱斯随后将约翰逊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约翰逊赔偿其因误诊而遭受的精神损害和身体伤害。

法院判决:初审法院审理了此案,并做出了对普莱斯不利的判决。

初审法院认为,普莱斯并未直接遭受财产损失,因此无法获得赔偿。

普莱斯不服判决,向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州最高法院审理了此案,并做出了有利于普莱斯的判决。

法院认为,虽然普莱斯并未直接遭受财产损失,但他遭受了严重的身体和精神伤害,这已经构成了对他个人权益的侵犯。

根据侵权法原则,被告约翰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进一步指出,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以确保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约翰逊的误诊行为已经违反了这一义务,因此他应当对普莱斯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州最高法院判决约翰逊赔偿普莱斯因误诊而遭受的精神损害和身体伤害。

此案成为美国法律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对后来的合同法和侵权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案例意义:普莱斯诉约翰逊案在法律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个人权益保护:此案强调了个人权益在法律中的重要性。

即使没有直接遭受财产损失,个人权益的侵害同样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英美法的变化及典型判例

英美法的变化及典型判例

• 根据传统的普通法契约理论,对价是不可缺少的要件,协议若 不具有对价,则不成其为契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显然,在 这个判例中,对法律的公平正义的追求被置于重要的位置。
1837 Priestley v. Fowler案
• 在生产和工作中,雇员受到的损害如果是由于另 一雇员的过失 造成的,则受害雇员不能向雇主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只有当雇 主个人的过 失行为造成雇员的损害时,雇员才可以向雇主提起 诉讼。雇主不对由于同伴工人的过失引起的损害承担责任。 • 一般认为,该案真正确立了同伴工人过失规则(fellow-servant rule)。1948年为《法律改革(人身伤害)法》所废止。从此, 劳工赔偿案件不再适用自冒风险,而采用严格责任及替代责任。
1868 Rylands v. Fletcher案
•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Fletcher拥有和开采一家矿场,地下有 一些竖坑与上诉人(一审被告)Rylands的土地相邻。这些竖 坑将原告的地下作业与被告的地下作业联接了起来,但是,原 告被告双方都不知道这些旧的而且不再使用的采矿竖坑的存在。 被告是一家水磨坊的业主,他在他的土地上建造一个水库,他 们雇佣有能力的承包商施工。在建造水库时,这些承包商发现 了废弃的矿竖井,但是没有适当地填充。当水库建成并蓄水时, 水冲进竖井,淹没了原告的矿。原告提起了诉讼。 • 该案认为:土地所有人在非依自然方法使用 其土地过程中,为 了自己的目的,在土地上堆放物品,应就该物品逃逸而造成的 他人的 损害负赔偿责任,而无论其是否具有过失。 • 贵族院以此案件确立了一种新的独立的侵权行为形式,即一种 严格责任。在英国,这一原则最初适用于采矿、建筑、交通等 存在特别危险的部门,以后又扩大适用于原子能利用领域、动 物持有人的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方面。

国际私法案例分析大全及答案

国际私法案例分析大全及答案

国际私法案例分析大全及答案国家的豁免权案例1:1977年7月2日,美国人马·司考特和他的朋友斯皮门在其住地燃放烟火,烟火本来指向空旷地方,但点燃后突然改变方向,击伤司考特的弟弟的右眼,所燃放的烟花是由中国进口的“空中旅行”。

于是狄恩·司考特的父母即委托律师,于1979年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向法院提起诉讼。

他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当作生产烟火的制造厂商作为第一被告,以中国外交部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理人,并以进口烟火的美国远东进口公司和烟火经销商作为第二、三被告,要求赔偿100万美元。

问题:1.本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被告是否合法?2.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识别案例2:一对夫妇,夫为加拿大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

问题:中国法院在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作什么?并说明其含义。

先决问题案例3:施韦伯尔和安加是一对犹太人夫妻,他们在匈牙利设有住所。

后来他们决定移居以色列。

在去以色列途中,他们俩在意大利的一个犹太人居住区离婚。

对他们的离婚,匈牙利法是不承认的(当时匈牙利仍是他们的住所地),但依以色列法则可以承认。

随后,他们俩又均在以色列获得选择住所。

取得这种住所的女方后来来到加拿大多伦多与第二个丈夫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她接着以第二次婚姻是重婚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法院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

本案涉及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该女子的再婚能力,根据安大略的冲突规范,这个问题依以色列法解决。

另一个是该女子与第一个丈夫离婚的有效性问题。

依据安大略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无效;但依照以色列的冲突规范指定的准据法,该离婚则是有效的。

问题:1.什么叫先决问题?本案所涉及的两个问题中,哪一个是先决问题?2.对于先决问题是准据法的确定,有哪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来选择决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该案将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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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承担风险
【英国】怀特是一位有经验的老爷车竞赛车手,他曾经参加过一些由本案被告俱乐部所组织的比赛。

在竞赛场的入口处及赛道旁都张贴有告示,上书:“公开警告:赛车竞赛危险,进入该场地的条件是:所有与该活动之动议和/或组织和/或会议行为有关的人......都豁免于这样的责任,即观众或持票人发生的致命或者其他的损害或人身伤害责任”。

因为是参赛选手,怀特没有买票就进入了赛场。

在观看一场他未参加的竞赛时,他站在一根主杆旁,所有安全绳都系在这根主杆上,而他应该在这些绳子的后面,一辆赛车跑出赛道,撞绕在绳子上,把绳子拉紧,结果将主杆从地里拔起,主杆正击中了怀特,导致了他的死亡。

成文法授权
1860年,被告是铁路公司,有成文法的授权运行蒸汽式火车头,火车头与铁轨碰撞所发出的火花损害了原告。

判决的结果是:因为火车头是以全部合理技术和注意而制造出来的,而且不可能完全防止火花的溅出。

所以成文法的授权豁免了铁路公司的侵权行为责任,原告可以依该成文法规定的补偿获得补偿。

火花溅出所发生的损害,在国早期的普通法中一直是可诉讼的侵权行为,但在这里被成文法的授权所取代。

紧急避险
这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名案。

1895年12月24日,旧金山某地发生一场大火,消防队赶来救火,原告的房屋处在正在燃烧房屋的旁边,大火即将要烧到原告的房子。

原告拼命地从屋里往外搬运家里的财物,被告是消防队的负责人,为了防止大火蔓延,他命令将原告的房子炸掉,由此毁坏了原告的房屋及财产。

原告提起侵权行为诉讼,他声称:如果消防队不阻止他们的话,那么即使不能够移出所有的物品,他们也可以从房子里抢出更多的东西。

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因爆炸而毁坏原告房屋及财产的损失。

被告抗辩道,依照他的工作性质和职权范围,他有权利毁除掉该房屋。

在第一审中,陪审团作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此案到了加州最高法院,莫利首席大法官给出了他的法律意见书。

神力行为
被告是一艘汽船的船主。

1905年11月27日,该船在原告的码头上停留卸货。

晚上10点,东北方向刮起了暴风雨,风速达每小时50英里,且有继续增大的趋势,暴风雨一直持续到29日上午。

在这个期间内,任何人都不能有效地驾驶他的船舶,当时,汽船卸完船上的货后,被告曾经发出过信号,要求一艘拖船把他们拖出码头,但是因为恶劣的气候没有人能够收到这个信息。

当时如果连接船和码头的绳索断裂,那么船肯定会发生漂离,然而实际上绳索却拉得很紧,且只要一根绳索断裂或者磨损,就会更换一根更坚固的绳索。

汽船靠在码头的外侧,船头朝向东面,风浪有力地撞击着船舷右侧,船体上下颠簸并冲击着码头,结果导致了码头的损坏。

码头主状告了船主,法院判定原告胜诉,陪审团认定的损失为500美金。

被告提起上诉,最后上诉到了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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