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的现状及对策
商标风险调研报告

商标风险调研报告商标风险调研报告一、引言商标是企业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重要标志,对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商标使用和注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本报告旨在通过调研,总结商标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二、商标相关风险1.初步审查风险商标注册前需要进行初步审查,以确保商标不与已注册商标或已在使用的商标存在明显相似之处。
如果企业未能进行充分的初步审查,可能导致商标注册失败,进而浪费了时间和金钱。
因此,精确的初步审查是避免商标注册风险的关键。
2.抢注风险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商标抢注风险逐渐增加。
有些不法分子会利用新闻事件等引人注目的词汇,抢注与之相关的商标,然后以高价出售给关注该事件的企业。
为了避免抢注风险,企业应及时注册自己的商标,并保持对商标的有效监控。
3.侵权风险商标侵权风险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常常面临的问题。
如果企业的商标与其他企业的商标存在相似之处,容易引发侵权纠纷,进而损害企业的声誉和品牌形象。
因此,企业需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的商标权益。
4.国际注册风险如果企业有意将业务拓展至国际市场,就需要进行国际商标注册。
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注册规定并不一样,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和难题,如不对称的优先权制度、语言和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差异。
因此,在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前,企业需了解各国的商标注册要求,并制定适应性战略。
三、风险管理策略1.加强初步审查工作企业应加强对商标的初步审查工作,包括通过搜索引擎、商标数据库等途径,检查是否存在相似的商标。
同时,企业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全面的商标搜索与评估,以降低注册失败的风险。
2.提前注册核心商标企业应及时注册核心商标,以避免被他人抢注。
同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商标战略,适时申请相关的商标类别和地区,并进行有效的商标维权工作。
3.加强商标保护意识企业应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置商标侵权行为。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应与其他企业保持沟通,积极寻求合作,避免可能导致商标纠纷的行为。
论驰名商标被国外恶意抢注的问题及对策

岫I$、tstom A nd s o e i o t V堡垒』圭塾垒竺!堡!璺里箧麓鬣藿麓论驰名商标被国外恶意张鹏辉抢莲的问题及对策摘要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内含产品或服务更高的信誉和更广的影响力,具有潜在的巨大经济价值.正因如此,近年来我国的驰名商标频频遭到国外的抢注,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如何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找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大课题.关键词驰名商标抢注国际公约中图分类号:13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091.02一、驰名商标与恶意抢注的概念辨析要谈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两个概念:驰名商标与恶意抢注。
驰名商标这一表述虽然皱国际公约及各国法律广泛采用,但却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
最早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没有为驰名商标下明确的定义。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虽然扩大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但同样没有为驰名商标下明确定义。
有学者认为,对驰名商标可以大致作如下表述: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且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商标。
‘I也有学者认为,驰名商标是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公众熟知的商标。
2笔者认为,这些定义并无太大区别,但更关键是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值得欣喜的是,2001年我国新修订的《商标法》第14条专门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问:(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这条规定第一次为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提供了法定的依据。
驰名商标凝结着企业的信誉,代表着企业的形象,是企业巨大的无形财富。
联合国工业计划署的有关研究表明,世界上高信誉商标在整个产品的商标中所占的量不到3%,但其市场份额却占整个世界商品市场份额的400,6以上。
商标侵权情况汇报

商标侵权情况汇报近期,公司发现了一些商标侵权的情况,特此汇报如下:1. 情况描述。
最近,公司发现一些竞争对手在其产品包装、广告宣传和线上销售渠道中使用了与我公司商标相似甚至相同的标识。
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商标权益,给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2. 具体案例。
在市场调研中,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典型案例:(1)某竞争对手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了与我公司商标近似的标识,虽然在细节上稍有差异,但整体风格和设计与我公司商标高度相似。
(2)在某电商平台上,有商家在其产品描述和广告中使用了与我公司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这直接导致了消费者对产品来源的混淆,损害了我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份额。
3. 影响分析。
这些商标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的市场竞争和品牌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首先,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了公司的商标形象受损,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降低,市场份额受到了挑战。
其次,侵权行为还给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维权成本,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4. 应对措施。
针对这些商标侵权行为,公司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1)成立专门的侵权应对小组,负责收集证据、跟踪侵权行为和制定应对方案。
(2)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保护公司的商标权益。
(3)加强市场监测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侵权行为。
5. 展望。
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商标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我们相信,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有效维护公司的商标权益,保护公司的市场利益,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以上就是公司近期发现的商标侵权情况的汇报,希望各位领导能够重视并支持我们的工作,让我们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和利益保驾护航。
浅析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浅析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作者:陈昱阳来源:《科学与财富》2019年第21期摘要:商标承载着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以及信誉。
近年来,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商标注册意识显著增强。
但同时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也层出不穷,这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特定的阶段息息相关。
这种行为也破坏了市场应有的公平公正的秩序,对社会经济活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关键词:商标;恶意抢注;法律规制一.商标恶意抢注的概述实践中,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复杂多变,随之商标抢注的外延也越来越丰富。
狭义概念《商标法》规定,抢注他人已经使用的但是尚未注册的商标或者一些已经被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在非类似的商品上进行注册的行为。
其具体体现为我国《商标法》第32条,狭义概念下,其抢注对象仅仅针对商标而不包括其他权利。
广义概念广义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将已经注册为商标的在其他种类上申请注册或者对在先权利作为权利客体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或者说将他人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标识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在广义概念下,其权利客体则不限于商标。
在最初的时候,商标恶意抢注采用的是狭义概念,当时的商标恶意抢注仅仅是抢注为注册的商标。
后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商标恶意抢注的对象扩展到其他领域。
本文的商标恶意抢注采用的是广义概念,以便能够更好的囊括目前所发生的抢注行为。
二.商标恶意抢注的认定《商标法》第44条第1款主要规定了责令改正和撤销注册商标的不正当行为。
在实践中,对于在先权利、不正当手段等认定商标恶意抢注的要素并无明确规定,对于主观恶意的认定也存在着争议。
结合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下列提出了关于行为认定的看法。
“在先权利”的认定我国商标法第32条仅使用在先权利一词来界定违反商标法的行为,但是对于在先权利的概念并无明确规定,在現实的司法活动中有着极大困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的规定,可以认定在先权利是一种概括性规定,其范围是开放的,不应当简单的给其设定范围。
商标法存在的问题

商标法存在的问题
商标法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商标审查标准不统一: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由于审查标准不统一,导致有些商标能够顺利注册,而有些商标则被驳回或异议。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标注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商标侵权行为难以界定:在实践中,对于哪些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以及如何界定侵权行为的性质和程度,往往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
这给商标权人维权带来了困难,也给一些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3. 商标权保护力度不够: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标法律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大,侵权行为的成本仍然相对较低。
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4. 商标代理行业不规范:商标代理行业是商标法律服务的重要一环。
然而,目前一些商标代理机构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如代理质量不高、恶意抢注、隐瞒事实等。
这不仅影响了商标代理行业的声誉,也给商标权人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5. 国际商标法律环境的变化: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商标法律环境也在不断变化。
我国在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往来时,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国内商标法律制度,以适应国际市场的需求和变化。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商标法律制度,加强商标权的保护力度,规范商标代理行业,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提升我国在国际商标法律环境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我国商标制度与商标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商标制度与商标发展的现状和问题一、我国商标制度的现状及其问题分析商标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进行品牌宣传和产品销售的有效手段。
我国商标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如下:1.商标注册缓慢,审核周期长目前,我国商标注册的审核周期长,需要平均6-12个月,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效益。
2.商标认定不严谨在商标认定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和不严谨性,导致了一些虚假商标、伪劣商品出现,损害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3.商标保护难度大由于我国商标保护的法律、监管和执行力度不够,许多企业和个人采用恶意注册、侵权等手段,将已有的商标剽窃、仿冒或者跨界使用,导致商标保护难度大。
4.商标维权成本高由于我国商标案件诉讼成本较高,决定了商标维权难度大,尤其是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讲,商标维权往往是一项多赔少赚的事情。
5.商标管理薄弱在商标管理方面,我们民间组织力度不够,对于商标的研究和管理多停留在表面,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我国商标发展的现状及其问题分析商标是企业进行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品牌意识的逐渐普及,我国商标的发展也逐步壮大,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如下:1.商标意识淡薄在我国企业当中,不少中小企业对于商标意识较为淡薄,基于对商标的认识缺乏,存在商标使用、管理、维护、保护等一系列问题。
2.品牌竞争不够激烈在我国品牌竞争,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不够激烈,很多中小企业缺乏对于市场的认识和自我推广的能力,导致一些中小企业被市场淘汰。
3.商标营销方式单一在商标的营销方式上,目前还存在一些企业只使用传统的广告宣传方式,对于社交媒体、移动端等全新的营销渠道没有足够的了解与应用。
4.大量商标缺乏专业性针对国内中小企业,很多商标设计都缺乏专业性,甚至有些商标的图案、字体等方面缺乏美感和可视性,影响了其市场竞争力。
5.商标研究力度不够在商标研究方面,我国大量的学科、机构都未开展有效的研究,特别是跨领域的商标研究课题,更是较少受到重视。
【完整版】我国出口商品商标注册问题现状及对策分析

我国出口商品商标注册问题现状及对策分析一、我国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现状为了认真执行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扩大国际经济贸易交往,发展对外贸易,我国出口商品商标应及时在国外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商标专用权。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部分企业对出口商品商标的专用权重视程度不足,导致商标的国外注册没有及时办理,再加上多数出口商品商标的使用和注册相对较为分散,因此在国外市场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并给商品出口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甚至影响到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我国当前出口商品商标注册中所存在问题的分析与研究,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以切实保证我国对外贸易的正当权益。
二、我国出口商品商标注册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出口商品商标注册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被他人抢先注册商标。
在国际贸易中,即使在商品未出口之前,也可以在大多数国际申请商标注册,以避免被他人抢先注册。
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多数企业都没有及时在国外申请商标注册,从而被国外的一些不法商人在当地抢先注册,反而控告企业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所有权,并可能以此为要挟,或索取高额的佣金或卖商标专用权。
例如,我国已在美国打开销路的火炬牌打火机,被瑞士商人在伦敦抢先注册,结果迫使我国不得不将此商标退出美国市场,因而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出口商品中,已存在200多起在国外被抢先的案例。
2、被他人仿冒注册。
当出口商品商标注册以后,谁仿冒商标谁就侵犯了商标专用权,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部分出口商品没有及时注册商标,而被外商仿冒注册的案例时有发生。
例如,英雄牌金笔在20世纪初期销往日本,并深受当地消费者欢迎。
然而由于没有及时注册商标,而被其它外国商人在日本仿冒注册,导致销售英雄牌金笔的商户应无利可得而被迫停止经营,最终导致英雄牌金笔丢掉了日本市场。
三、我国出口商品商标注册问题的对策研究1、及时在进口国进行商标注册。
我国出口商品的商标想在进口国受到法律保护,进行商标注册是一种可靠而且必要的手段。
2022年商标工作总结_打击商标侵权工作总结

2022年商标工作总结_打击商标侵权工作总结2022年是商标工作的关键年,为了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打击商标侵权工作。
经过一年的努力,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将2022年的打击商标侵权工作总结如下:一、组织实施专项行动为了提高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效果,我们组织了2022年的专项行动。
针对市场上出现的高仿冒品、盗用商标、恶意注册商标等侵权行为,我们加大了整治力度,通过加强巡查、加大惩罚力度等方式,积极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在专项行动中,我们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60余起,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在打击商标侵权工作中,宣传教育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为了增强全社会对商标保护的意识,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
通过组织商标知识培训、开展宣传周活动、发布相关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了公众对商标保护的认识,进一步推动了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工作。
三、加强协作配合商标保护工作需要各方的协作配合,为了增强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合力,我们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合作,建立了联合打击商标侵权的工作机制。
通过与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动,实现了信息共享、线索交流,形成了打击商标侵权的合力。
这种协作配合为商标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加强执法监管为了确保商标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我们加强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执法监管工作。
通过加大巡查频次、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加强对商标注册过程的监控等方式,提高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效果。
在执法监管方面,我们共开展了100余次巡查,依法查处了一大批商标侵权行为。
五、加强技术手段支持为了提高对商标侵权行为的监测和打击能力,我们加强了技术手段的支持。
通过引进先进的监测设备和软件系统,实现了对市场上商标侵权行为的快速监测和分析,为打击商标侵权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这种技术手段的支持,提高了商标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六、深入开展社会调查为了全面了解商标侵权行为的形势和特点,我们深入开展了社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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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的现状及对策发布时间: 2007-04-23 14:03:45 浏览量:1339市一中院赵青[①]【摘要】:为促进我国商标品牌保护,本文从我国商标频遭抢注的品牌保护现状入手,深入分析了导致商标频遭抢注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企业缺乏品牌保护意识、品牌保护制度本身以及抢注者受利益的驱动,认为保护商标免遭抢注的对策和措施在于:1)增强品牌商标保护意识,及时注册商标;2)进行防御性注册;3)重视国际注册;4)加强海内外市场监测,最后阐释了商标抢注的救济。
【关键词】:品牌保护;商标抢注;现状;原因;对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标作为企业的标识和无形资产,自然成为被侵犯的对象之一。
商标抢注是诸多侵犯商标专用权中最普遍、危害最大的一种行为。
商标抢注一般是指将他人未注册的商标或将他人已为公众知晓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注册的行为。
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抢注未注册的商标。
2、将在A国注册的商标利用地域性特征抢先在B国或其它地域注册。
[②]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品牌保护中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突显,然而我国企业商标保护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商标频遭抢注,鉴于此,本文阐述了我国商标抢注的现状,分析了我国商标陷入频遭抢注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商标保护的对策和措施,以期为我国品牌商标保护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一、我国商标抢注现状及危害近年来,中国企业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事件频频发生,“被抢注清单”令人触目惊心。
2003年初,联想集团启动新商标“lenovo”,就是因为“Legend”商标此前在很多国家就已被抢注,联想商标在美国注册的时间甚至比国内还早。
我国老牌中药店“同仁堂”的中药制品畅销海内外,但进不了日本市场,因为“同仁堂”商标已于1983年被日本一家经营食品饮料的企业注册。
还有如“杜康”在日本被抢注,“阿诗玛”在菲律宾被抢注,上海冠生园食品总厂的“大白兔”商标在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美国和英国都曾被抢注,包括拉芳、六神、舒蕾、雕牌、雅芳、大宝、小护士、满婷、立白、采诗等在内的13件家喻户晓的知名日化商标已经在香港遭到抢注。
目前,我国产品在海外申请注册商标中约有15%遇到已被抢注的尴尬局面。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曾有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
北京集佳商标事务所律师李雷曾指出,“中国内地商标在境外遭抢注现象正进入高峰期,这种情况至少将持续五年。
”知名商标一旦被抢注,可能产生两大恶果:一是被抢注商标的企业产品在销往当地时会出现障碍,产品不能以原有的商标进入当地市场,只能另换商标,这将对企业已有的无形资产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增加企业经营成本;二是抢注的公司可以合法地把自己的产品冠以抢来的知名商标,大摇大摆地进入世界市场,挤压被抢注商标企业的市场开拓空间,扰乱被抢注商标企业的市场销售秩序,严重损害被抢注商标的企业利益。
二、商标抢注的原因(一)企业自身原因企业商标保护意识薄弱,对品牌保护缺乏可预见性和全球视野。
刘凤军教授曾指出:“中国品牌频频被抢注,与中国企业的重产品,轻品牌观念不无关系。
或者说中国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大多数还处于保护产品的商标阶段。
”我国企业其商标法律意识淡薄,不注重甚至不懂商标权的保护,主要表现在:①商标未注册。
商标创设出来后,企业应及时申请注册。
北京集佳专利商标事务所律师刘文斌指出:“企业要拥有自己的品牌,首先应寻求法律的全面保护,构建属于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体系,而法律意义上的商标注册是品牌国际化的通行证。
如果没有这张通行证,所有为品牌而做出的努力都是为他人作嫁衣。
”但在实践中,有的企业对新设计的商标不是及时到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而是迫不及待地投入使用、推广。
然而中国实行申请注册在先原则,而不是像美国等少数国家那样实行使用在先原则。
因此,往往有的企业在投入数百万广告费推广未经注册的自主商标品牌后,却因自己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而不得不“饮恨”放弃。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即使再投入巨资去抗辩、申请注册商标撤销裁定也往往枉然。
②商标注册范围狭小。
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企业一般习惯只在自己现有的商品或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而且选择小类,忽视了企业未来对连接或类似领域业务的可能发展,没有未雨绸缪地在大项或相关类别或更多的类别上申请注册。
这会留下自己商标有可能被其他企业在其他商品或服务类别(大类或小类)上抢注的潜在风险。
③不注重国际注册。
我国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的总量仅相当于一个大型跨国集团的全球注册商标总量。
这无疑不能适应中国入世、经济日益全球化的当今世界。
如果我们想要走出国门,参与世界性的竞争,就必须要在相关的贸易国取得商标专用权,否则就有被“封锁”在国内的危险。
[③]④缺乏对国内外市场的监测。
大多数企业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基本没有自我品牌市场的监测预警系统,同时又未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海内外市场实时监控,未及时收集侵权信息,对方商标一旦获得注册,撤销的难度及费用将可想而知,企业要夺回商标权将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如去年的“五粮液”商标在韩国遭抢注案,中方商标权人正是由于及时的市场监测最终取得胜利。
2003年2月14日,代理“五粮液”商标的四川超凡商标事务所韩国监控方突然发现一名韩国人将“五粮液”商标的汉语“WULIANGYE”抢注商标,该“WULIANGYE”商标的公告时间是1月23日,根据韩国商标法,如无他人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将在30天后对该商标发布授权公告。
如果仅剩9天的异议期被错过,“五粮液”要想成功维权,将会困难重重。
(二) 制度性原因1、商标权的地域性。
商标权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其地域性,经一国或地区的商标注册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其所有人的专有权被限定在该国或该地区的领域内,其他国家或地区对此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
也就是说,商标所有人只能在商标的注册国享有商标权,在其他国家不享有商标权。
如果需要在其他国家取得商标保护,则必须按照该国法律的规定,在该国申请商标注册。
2、商标注册的申请在先原则。
绝大多数的国家在商标立法中都规定了注册取得制度,而实行注册制度的国家均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即以申请日期为依据,受理在先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在后申请人的申请。
对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申请者可以排斥在后申请者获得注册。
申请注册是能产生商标权的惟一法律事实,而在先使用并不能作为获得商标权的依据。
商标使用者即使很早就使用某一商标,但如果未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也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
因此,对同一商标申请注册的先后顺序对商标权的取得有决定性的作用,也就是说,在这种制度下,申请注册的时间先后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商标抢注事件屡屡发生的最深层次的原因。
(三)抢注者利益的驱动海外企业大肆抢注我国商标的目的:一是借此牟利,由于商标本身就是一种商品,抢注者获得商标的注册后可以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坐享其成,获取高利。
如我国的芭蕾系列化妆品畅销日本、东南亚,一位外商以300美元在这些地区获得了注册,致使我国厂商的该商标产品不能大批量出口,最后我方只得以20万美元买回了该产品的商标权;二是阻止中国内地同行业的知名企业进军该国市场。
通过抢注对手商标,树起“市场篱笆”,使被抢注商标的企业以原商标进军国际市场发生困难。
[④]像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博西公司抢注海信的著名商标事件,不排除他们担心海信成为其在德国的竞争对手而设置的障碍。
在博西公司把HiSense商标进行欧盟注册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国际注册之后,不仅使海信在法国、保加利亚、西班牙等国的商标注册一路受阻,而且其在整个欧盟地区内的商业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⑤]三、商标抢注的对策(一)增强品牌商标保护的意识,及时注册商标。
利用注册商标保护品牌,对企业经营者来说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方式,商标一经注册,企业经营者就因此取得了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使用权及继承权等权力,经营者的品牌因此受到法律的保护。
企业应强化商标保护意识,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切不可等到产品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以后再注册,以免遭抢注,使自己苦心经营的品牌被别人合法地使用。
企业应在商标创设出来后、正式公开前,特别应在投入使用、推广之前要做好保密,及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争取在先权。
北京2008年奥组委对福娃系列的注册保护就是一个成功案例。
奥组委在2005年l1月l1日晚公开发布2008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福娃系列之前对吉祥物的形象设计绝对保密,并且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完成了注册保护。
(二)进行防御性注册注册防御性商标,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商品、服务上注册同一商标,以防他人利用自己声誉在其他商品或服务上采用自己的商标。
国内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际适当构筑防御性商标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性注册,以免受侵害。
以“娃哈哈”商标的防御性注册保护便是一成功案例,娃哈哈集团除在自己经营的主要产品类别上注册“娃哈哈”商标外,还将“娃哈哈”商标在其它多个类别上注册。
同时,还将易与“娃哈哈”混淆的“哈娃哈”、“哈哈娃”等商标分别进行了注册。
(三)重视国际注册。
经济全球化时代,市场已突破了地区和国家的界限,实现了国内竞争国际化、市场竞争全球化。
品牌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而其中的第一步则是商标的国际注册,因为商标权的保护是以国家为界限的。
我国产品欲扬名世界,必须注重商标注册区域的广泛性,增强国际注册意识,实施商标国际注册。
如神龙公司的富康品牌,不仅申请注册了国内商标专用权,还在香港、台湾地区和东南亚的缅甸、泰国、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依法办理了国际注册申请,使神龙公司享有跨地区、跨国界的驰名商标。
中国企业到国外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对于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中国企业可以《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通过国家商标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2)商标逐一国家注册。
对于不能通过马德里系统途径办理商标国外注册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委托申请注册。
(四)加强对海内外市场的监测。
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也可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海内外市场实时监控,及时收集侵权信息,而及时制定应对抢注的措施。
(五)积极应对商标抢注良好的预防机制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遭抢注的危险,但如果抢注还是发生了,积极稳妥应对抢注是国内企业商标跨国保护策略的关键。
据报载,我国品牌在国外申请注册时,约有95%的品牌会遇到已被抢注的问题。
对此,我们不能消极等待,听之任之,而应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