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中铁四局武广Ⅱ标一项目队机械分队变更索赔管理办法(试行)1、总则1.1 为规范分队变更索赔管理工作,防范项目风险,创造经济效益,强化项目管理,充分调动工程项目施工有关人员参与变更设计及索赔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铁四局武广Ⅱ标经理部《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及武广公司《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变更设计管理细则(试行)》(武广Ⅰ〔2006〕67号文)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变更索赔工作的主责部门是分队工程部,实施的主体是各工区及技术组。
1.3为强化变更索赔工作的管理,分队成立变更索赔工作领导小组:由分队长任组长,分队其他领导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主管为组员。
2、变更索赔工作管理2.1 变更索赔工作的主要技术责任人是总工程师(或工程部长),预算责任人是工经部长(或预算员)。
2.2 变更索赔工作的重点:2.2.1 施工前在图纸会审中,仔细校核工程量,提出合理的修改方案。
核对图纸中的计算错误;核对设计图纸中的漏项而实际施工必须发生或定额要求或技术规范要求独立支付的部分工程数量;设计图纸中要求施工而工程数量表或工程量清单漏列的数量;根据定额或技术规范要求,需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确定的工程量,如清表土及清表后的填方数量;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工期,必须进行优化设计而增列的一部分工程量;现场实测与图纸不符的工程量,如原地面标高、土石成分等;施工现场地质或水文条件使施工作业受到限制或设计文件标定的自然或人为条件与实际不符,使投标或设计文件确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发生改变,从而使工程数量或支付细目单价发生改变,因技术标准,规范或规模变化引起的变更(包括业主的强制性标准)。
2.2.2 路基工程变更索赔重点:原地面地形地貌,特别是标高、断面、表植被、构筑物、水塘、淤泥等与设计文件的数量差;地基的处理形成或加固方案的改变;原地面的回填数量或填料改变;土石成份变化;土石调配方案,特别是运距变化;取弃土点的变化和相应的防护、施工便道、征地拆迁费用等;环境保护措施;边沟、天沟等排水构造物的开挖及数量,另外开挖的土石成份变化;路基填料及取、弃土石成份的变化,如填料改建等;路基边坡防护形成的变化;路基地下结构物拆除;过渡段数量差等。
集团公司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管理办法为明确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相关重要层次的权责,加强组织协调与管理考核,提升公司在项目变更、索赔方面的整体创效质量与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组织设置及权责划分第一条集团公司设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以增强管理协调合力、加大沟通交流力度,其主要职责为全面指导协调集团公司变更(索赔)工作的开展,制订修改、督促实施、检查落实相关变更(索赔)管理办法和制度,并受理分(子)公司和项目部的工作建议、相关责任人的投诉等。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审计监察部联合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牵头开展。
第二条各分(子)公司设项目变更(索赔)工作委员会或指定专门职能部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传达、落实《集团公司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管理办法》和集团工作组的工作要求;对所属项目的变更(索赔)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业务指导、季度考评和奖惩兑现。
第三条各项目经理部(含分经理部,下同)必须明确一名变更(索赔)工作直接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并按要求填报《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项目变更(索赔)工作责任人登记表》。
责任人调整必须报经分(子)公司办公室批准,并在批准后十日内将新的《登记表》和前后责任人间的交接说明报送分(子)公司办公室。
第四条责任人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所在项目的变更(索赔)工作,并接受分(子)公司办公室管理,其应负主要职责为:1、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2、了解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或运行情况,并进行总体测算;3、参与项目期中结算(工程计量款)的审核上报;4、督促对重大的合同变更进行审核,组织各类索赔;5、具体负责合同变更及索赔的提出、澄清、洽谈、处理,完善变更(索赔)资料,对相关重要信息上报分(子)公司办公室;6、参与项目竣工结算与完工结算;7、对所有变更(索赔)资料统一参照合同要求管理;8、按要求参加并完成公司办公室安排的工作,特别是信息管理及内部传递等;9、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待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态度诚恳、落落大方、耐心友好,及时沟通、跟踪解决所在项目变更(索赔)工作;10、注重搞好对项目分包方、协作单位的反索赔工作。
变更索赔奖励办法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何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保持企业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后劲,变更索赔和二次经营显得尤为重要,为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充分调动工程项目有关人员参与变更索赔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局近几年变更索赔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范围:以局资质中标,由局组建工程指挥部或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并管理的项目。
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由局成立项目经理部进行管理的工程项目(如合武、武广、宜万N13、杭州湾项目);二、由局设立项目经理部,委托某一子(分)公司管理,两个以上子(分)公司参与施工的工程项目(如宜万W1标、张集铁路项目)。
子(分)公司独立承建的项目由子(分)公司参照本办法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或细则。
第三条为加强变更索赔工作的管理,局成立变更索赔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变更索赔副总经理任组长,局工管中心、营销部、审计部、计财部、监察处和企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变更索赔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工管中心。
第四条变更索赔管理的主责部门是局工管中心,实施的主体是项目经理部。
工管中心负责制定并下达项目的变更索赔计划,—1—建立变更索赔管理台账,指导并参与项目经理部的变更索赔工作;项目经理部负责方案策划并落实变更索赔的各项具体工作,提出变更索赔费用分劈及奖励分配建议方案等工作。
第二章变更索赔奖励第五条变更索赔是错综复杂的经营活动,尤其是在建筑市场日趋规范的今天,业主控制手段趋于严密,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在软件、硬件配置上给予支持,对重大变更索赔项目要亲自参与和加强指导,预算人员也要以更积极的态度、更开拓的思维、更扎实的工作和富有成效的公关手段取得良好的索赔成果。
为提高变更索赔的积极性,在实现的利润中提取部分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有关人员。
根据目前管理特点,各子(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要加大对铁路工程I类变更的工作力度,同时加大奖励力度。
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管理体系和职责管理办法-建造价【2010】57号

关于印发《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管理体系和职责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单位:为加强集团公司变更索赔管理,提高集团经济效益,促进集团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股份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指导意见》,特制定《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管理体系和职责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管理体系和职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变更索赔工作,提高集团公司变更索赔工作水平,增强工程项目创效能力,改善集团公司经济运行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变更索赔是指在工程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设计变更、洽商、签证、合同变更、价差调整、政策性费用调整、索赔等增加项目经济效益的活动及为此目的所做的有关前期工作。
第三条变更索赔工作应贯穿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经理部要把变更索赔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
第四条变更索赔是工程项目增盈减亏的重要手段,是集团公司实现效益的重要途径,必须在确保安全、质量、工期和环保的前提下,紧紧围绕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展开。
第五条变更索赔工作必须强化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控制风险,不留隐患,并要防止反索赔事件的发生。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工程承包项目。
第二章管理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变更索赔管理体系由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子、分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三级组成。
第八条集团公司主要负责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变更索赔制度、办法和工作要求,并制订集团公司变更索赔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健全集团公司变更索赔工作的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完善与变更索赔职责相配套的内部经济政策;建立变更索赔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子、分公司实施考核奖罚;加强对子、分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建立变更索赔人员教育培训、业务研讨制度,加强变更索赔工作基础建设;组织、协调集团公司的重大变更索赔活动。
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附件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变更、索赔是指承包人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或损失而要求发包人对其进行费用和时间补偿的活动,是工程项自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索赔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变更、索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及附属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按照公司及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分级管理。
第四条公司计量合同部负责制定工程变更、索赔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变更、索赔工作,审核工程变更、索赔奖励申请,培养变更、索赔管理人才,促进公司变更、索赔管理水平的提高,并指导、检查、督促项目经理部做好工程变更、索赔工作。
第五条公司项目策划组负责项目变更、索赔的总体策划工作;项目经理部是工程变更、索赔工作的主要实施单位。
项目经理、总工是工程变更、索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项目经理部技术、计合、物资、机械、财务等部门开展变更、索赔工作。
第六条公司经营开发部门及项目策划组职能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工程变更设计获得施工利润的基础和有效途径,是中标后增加合同额和效益的主要方法。
经营开发部门在投标时应考虑将来可能发生变更、索赔的问题。
在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面查勘施工现场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变化的工程项目、工程量和索赔机会进行预测,编制投标书、投标单价和最终报价时,在总报价确定的情况下,对可能出现工程变更和新增工程,要预先进行单价调整,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中有误或量差大的支付项目,为中标后获得较有利的计量收入打下基础。
公司项目策划组职能:对项目进行详细调查,认真研究招标文件(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对照施工图纸和招标图纸,确定对项目有利的变更点,给项目提出具体的变更方案、变更方向,或可能出现的不利于变更、索赔的因素。
从公司总体策化上指导项目完成变更、索赔工作。
第三章工程变更、索赔的控制要点第七条工程项目变更设计1.工程施工前做好设计图纸会审、仔细校核工程量,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方案。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变更索赔工作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强化目标和措施,依据xxxx号关于印发《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增收创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太焦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体系和职责分工第一条管理体系建立集团公司指导,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各工区具体实施的变更索赔管理体系。
第二条职责分工1、项目经理部职责分工经理部成立变更索赔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变更索赔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变更索赔负全责。
(1)主管工经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是变更索赔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带领各工区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联系沟通,保持稳定、和谐的公共关系;负责变更索赔工作策划和组织;定期召开变更索赔例会,总结前阶段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明确相关责任人,主动推进变更索赔工作。
(2)工程部负责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事项具体实施。
结合现场具体情况配合工经部编制变更索赔策划书;配合工经部编制、报送本项目变更索赔年度目标计划;及时收集变更通知单、会议纪要等重要资料;根据合同条款,满足变更条件的及时上报变更资料;负责项目竣工后的收尾清理工作,保证变更索赔工作的连续性;负责收集地方政府、铁路局、公路等单位与变更索赔事项有关文件、合同、协议等,建立变更设计动态管理台账。
(3)工经部要全面掌握、了解合同条款,结合现场具体情况编制变更索赔策划书;编制、报送本项目变更索赔年度目标计划;负责编制、报送本项目变更索赔动态管理台账、Ⅰ类变更设计跟踪情况、概算清理情况;负责项目竣工后收尾清理工作,保证变更索赔工作的连续性;负责与变更索赔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收集整理工作,并做好台账。
(4)物机部负责提供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甲供料实际采购清单;负责提供工区甲控材料、地材,分季度实际采购清单,及物资采购合同;(5)安质环保部负责提供与铁路局签订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要点施工纪要、电报等文件。
(6)财务部负责提供工程保险合同、缴纳发票;以及道路补偿、施工配合费等与变更索赔事项有关费用的发票。
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变更、索赔工作,强化业务管理,提高全公司变更索赔水平,充分调动全员、特别是各级机构和管理人员进行变更索赔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工程项目减亏、增盈及企业效益最大化,参照股份公司及集团公司有关意见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公司全部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变更,是指在满足业主要求的前提下,从项目立项跟踪直至竣工审计全过程中发生的建设范围、实施时间或价款调整的任何行为,通过主动地、有目的性地依据项目实际与合同约定进行总体策划进行工程变更,达到优化设计、增收节支、便于施工、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行为。
索赔,则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且应由业主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凭有关证据向业主或工程师(指监理单位)或第三方提出的赔偿,包括变更、补差、其他索赔事项。
第二章变更索赔管理体系第四条变更索赔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是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为加强变更索赔工作的管理,公司特成立工程变更索赔领导小组,由指挥长任组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任副组长;经济管理部、经营部、工程技术、设部备运输物资部、财务部、安全质量监察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变更索赔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经济管理部。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工程指挥部)组建后,同步成立以项目经理(指挥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计划合同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征地拆迁办公室、试验室、安全质量监察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变更索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变更设计、索赔工作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变更索赔业务分工第六条公司变更索赔管理的主管部门是经济管理部,实施主体是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工程指挥部)。
1、经济管理部负责全公司变更索赔工作的日常管理。
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和各项目实施情况,分解下达公司变更索赔计划,审批变更索赔奖励基金的分配方案,建立变更索赔管理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和督导。
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XX项目部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明确项目部变更索赔管理职责,规范变更索赔行为,合理规避工程项目潜在风险,提高工程项目增收创效能力。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变更索赔管理办法》及XX客专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建XX至XX客运专线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工程。
第三条主要内容变更索赔包括变更和索赔两方面。
第四条管理原则(一)归口管理项目部工程经济部是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责任分工管理项目经理是变更索赔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经济师是变更索赔的业务负责人,工经部部长是主办责任人,工程部长是分管变更设计的直接责任人。
(三)风险分析与变更索赔策划同步实施项目部工程经济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项目潜在风险分析,以风险分析结果为依据编制变更索赔策划书,变更索赔策划书纳入项目管理策划书中。
(四)动态管理项目部根据审批的变更索赔策划,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潜在风险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变更索赔方案和措施。
项目部要建立变更索赔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
(五)定期分析报告项目部定期召开变更索赔例会,分析变更索赔策划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制定或调整实施方案,以项目管理报告方式上报公司工程经济部。
第二章变更索赔管理体系第五条变更索赔工作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是项目管理中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项目部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成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变更索赔工作的日常工作。
组长:XX副组长:XX、XX组员:XX、XX、XX、XX、XX、XX、XX、XX。
变更索赔工作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工经部。
第七条变更索赔业务分工(一)项目经理XX是变更索赔工作的第一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XX、项目总经济师XX为项目变更索赔业务负责人,工程经济部是业务主办部门。
(二)在实施索赔的过程中,涉及工程量签认的资料、变更资料等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门负责完成;涉及费用调整的资料(如费用政策性调整类)由项目总经济师牵头,工经部负责完成,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铁四局集团变更索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设计变更和施工索赔是企业降低经营风险、创造效益的重要途径,为适应新形势下集团公司开源增效需要,适应建筑业改革的形势,为强化企业管理,防范工程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充分调动工程项目有关人员参与变更索赔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范围: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由集团公司组建工程指挥部或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并直接管理的项目。
第三条变更索赔管理的主责部门是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实施的主体是项目经理部。
工管中心负责制定并下达项目的变更索赔计划,审批变更索赔费用分劈以及奖励分配方案,建立变更索赔管理台账;项目经理部负责方案策划并落实变更索赔的各项具体工作,提出变更索赔费用分劈及奖励分配方案等工作。
第四条为加强变更索赔工作的管理,集团公司成立变更索赔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工管中心、审计部、计财部、监察处和企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变更索赔管理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工管中心。
第二章变更索赔分类第五条变更是指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增减单项工程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身过错,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第六条根据集团公司目前承揽工程情况,将变更索赔分为以下几类:1.变更设计。
因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和改变结构、增减单项工程致使施工单位增减费用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
主要有:⑴现场实际施工环境与设计图纸不符,主要表现为地质情况的差离、分项工程数量差等;⑵业主出于质量、造价、使用等原因,要求增减的工程项目,以及为满足环保等要求需增设的工程;⑶应地方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要求需增设的工程。
2.施工图量差。
指铁路项目投标时采用技术设计或初步设计资料,施工图出来后,施工图与原投标时数量变化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变化。
3.索赔。
根据发生的原因不同,分为以下几类:3.1外部环境:由于业主供图、供料、村民干扰等原因造成停工费用损失而产生。
3.2不可抗力:因地质条件、恶劣气候等现场条件变化引起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3.3工期变化:由于业主要求提前竣工或由于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后,业主仍要求按期竣工而引起的施工单位费用增加。
3.4 价格变化:材料单价上涨、运距发生变化增加费用。
3.5工程保险:施工单位在遭受损失时,根据投保的险制,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索赔3.6其他:合同约定的其他索赔。
4.政策性调整。
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建设项目的标准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数量和工程造价的增加。
主要指铁路工程中的价差系数调差、建设标准提高增加工程。
第三章变更索赔管理第七条变更索赔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有理有据的原则。
要认真分析合同条款,所有的变更索赔资料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合同约定。
第八条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工程项目变更索赔工作,项目经理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副经理(总工程师)、预算人员、技术主管、物资、机械、试验、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变更索赔工作小组。
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副经理(总工程师)是变更索赔技术责任人,预算人员(计量合同部长)是主办责任人,技术主管(工程部长)是分管变更设计的直接责任人。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变更索赔责任制,明确分工,树立全方位、全过程的变更索赔观念,重点做好投标过程中、开工前、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阶段的变更索赔的工作。
1.投标阶段的变更索赔工作。
经营部门以不平衡报价、合理的投标施组为变更索赔谋划策略。
项目中标后,经营部门应向项目经理部移交有关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答疑书、合同,以及经营关系。
由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向工程管理中心交底,工程管理中心组织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进行项目管理交底的同时,负责有关资料办理交接和登记,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合同条款、全面熟悉营销背景和工作重点。
投标技术文件中施工方式、工艺、标准、设备等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准,避免设计变更后建设标准提高或施工工艺改变而单价不提高的情况。
另外在投标商务或报价文件方面,不做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并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
2.开工前的变更索赔工作。
在施工图尚未出图之前,要根据合同条款,有针对性地协助建设、设计单位做好施工调查、完善方案和数量核查等工作,减少项目潜在风险,对确实无法改变的不利情况,要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保险;尽量将低利润项目更改为高利润项目。
3.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索赔工作。
工程开工后,项目经理应经常组织副经理、总工程师、预算、技术、财务等相关人员研究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随时提出变更索赔事项,明确各自职责分工。
3.1做好图纸会审工作、仔细校核工程量,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方案。
校核图纸工程量的重点除了设计图纸中计算错误的工程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⑴设计图纸中漏项而实际施工必须发生或定额要求或技术规范要求独立支付的部分工程数量。
⑵设计图纸中要求施工而工程数量表或工程量清单漏列的数量。
⑶根据定额或技术规范要求,需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确定的工程量。
如清除表土及清表后的填方数量。
⑷为保证工程质量,必须进行优化设计而增列的一部分工程量。
⑸现场实测与图纸不符的工程量。
原地面标高、土石成份等。
⑹施工现场地质或水文条件使施工作业受到限制或设计文件标定的自然或人为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使投标或设计文件确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发生改变,从而使工程数量或支付细目单价发生改变。
3.2变更设计。
工程变更应以业主批准或许可为基础,坚持不平衡报价和有利企业利益和方便施工为原则。
在选择变更方案的同时,要以完善使用功能为原则,以满足业主综合需要为依据,注意多种方案的经济比较,力争投入与产出最佳结合。
如尽量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支付单价高的工程量,减少支付单价明显偏低的工程量;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支付项的工程量,争取重新确定新增工程量单价的机会。
3.2.1变更设计的主要技术责任人是总工程师或工程部长,预算责任人是预算人员(计量合同部长)。
3.2.2设计变更的重点。
路基土石方工程:①原地面地形地貌,特别是标高、断面(变坡点及桩号加以区别)、地表植被、构筑物、水塘、淤泥等与设计文件的数量差;②地基的处理和加固方案改变;③原地面的回填和沉降数量;④土石成份的变化;⑤土石方调配方案,特别是运距变化;⑥取、弃土点的变化和相应的防护,施工便道、征地拆迁费用等;⑦环境保护;⑧边沟、天沟的开挖及数量;⑨路基填筑的材料及取、弃土石成份的区别。
如掺石灰等。
桥涵工程:①原地面地形地貌,特别是标高、断面、地表植被、构筑物、水塘、淤泥等与设计文件的数量差;②地基的处理和加固方案改变,基底换填数量和用量;③基础开挖土石成份的变化,有水开挖与无水开挖的改变,临时挡护工程方案等④桩基钻孔地质岩层与设计地质资料的区别;⑤桩径与墩台身尺寸的统一等。
路面工程:①路床与桥面的标高与平整度验收情况;②底基层、基层的强度和标准的改变;③混合料生产能力的提高;④摊铺方式或混合料掺量的改变。
隧道:①围岩类别的变更;②初期支护型式的变更;③施工方案的变更;④增加工程项目,如斜井、横洞等。
其他:①防护工程基础开挖;②防护工程方案的改变;③工程施工所在地地方与村民的要求增加的工程,地方摊派;④临时工程及半永久性工程及配套设施、过渡方案待。
3.2.3变更设计应做好现场签认和变更文件办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
设计变更的现场签认和变更文件是办理计量支付的重要依据,也是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组成部分,必须高度重视。
做好签认工作必须做到:⑴项目经理部领导重视,加强技术部门和预算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⑵项目部配备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签认和变更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预算水平;⑶有关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事件,应尽量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同时要加强和协调好与业主代表、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的关系,签证资料中列明合同依据、变更理由、拟调整的工程量或费用,确保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取得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签认。
3.3索赔。
索赔工作要遵循及时、真实、合法三个原则,因此要深刻理解合同条款,加强合同管理,树立合同意识,提高合同履约率,协调好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多方的利益,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认真分析进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有效的索赔策略,争取在合同条件规定的范围内获得最大利益。
3.3.1索赔主要条件有:⑴业主的违约行为造成的索赔;⑵不可预见因素(异常气候条件)造成的损失、损害或一个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无法预见的外部障碍或自然条件。
如施工现场发现化石、古币、文物等;⑶其他因业主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延误;⑷国家或地方政策性变化增加的费用索赔等。
3.3.2 索赔的程序:当上述索赔条件发生,项目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费用或工期索赔。
⑴索赔意向通知;⑵同期记录;⑶索赔证明或报告。
3.3.3索赔的策略。
由于种种原因,施工单位在合同履行中往往处于劣势,项目的索赔策略制定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非常重要。
⑴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维护自身利益的理性行为,争取得到业主、工程师的理解和配合,营造索赔的良好外部环境;⑵在项目建立和健全索赔管理制度,设立专职索赔人员,开展施工全过程的索赔;⑶熟悉招标文件和图纸,并结合施工现场,利用工程变更主动寻找机会索赔;⑷定期召开索赔专题会议,总结得失,分析形势,及时明确和提出索赔意向;⑸提高索赔报告编写和谈判人员的素质,提高索赔成功率。
4.工程竣工阶段的变更索赔工作。
项目经理部要认真办理竣工决算。
决算编制工作应由副经理(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门提供工程决算数量(必须与竣工图数量保持一致),预算部门根据数量编制决算资料。
竣工决算资料由集团公司预算和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后方可报建设单位。
第四章变更索赔奖励第九条变更索赔是错综复杂的经营活动,尤其是在建筑市场日趋规范的今天,业主控制手段趋于严密,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对软件、硬件配置上给予支持,预算人员也要以更积极的态度、更开拓的思维、更扎实的工作和富有成效的公关手段取得良好的索赔成果。
为提高变更索赔的积极性,在实现的利润中提取部分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有关人员。
第十条奖励基金的提取。
奖励基金依据变更索赔实现利润额,结合项目利润率以及公司下达的责任预算,按以下系数提取:1.项目单项毛利率为负并且在公司下达的责任预算范围内亏损的,不提取奖励基金。
2.变更索赔项目实现利润率为5%及以下,不提取奖励基金。
3.变更索赔项目实现利润率为5%~10%(含),按变更索赔利润额的2%~4%提取。
4.变更索赔项目实现利润率为10%~15%(含),按变更索赔利润额的4%~6%提取。
5.变更索赔项目实现利润率为15%以上的,按变更索赔利润额的6%~10%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