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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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明确一般作业的申请、批准的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各类非常规性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一般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辖区内一般作业的安全管理(热力和电力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3.术语和定义3.1常规作业在属地范围内进行的日常工艺操作、设备维护保养、电气仪表设备运行操作、采样分析作业以及在固定维修点进行的检维修等日常、例行作业。

3.2非常规作业所有特殊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起重作业、断路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和常规作业内容以外的作业。

3.2.1特殊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起重作业、断路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

3.2.2一般作业在属地范围内,从事除特殊作业以外的其它非常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装置设施检修维修、设备及管线的油漆防腐保温、场地清理、厂区绿化等。

3.3属地工作管辖范围内,可以是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和具体的工作任务(项目),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

3.4作业现场负责人属地的工艺员、设备员、安全员、(副)组长、(副)工段长、(副)值长、(副中心主任(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单位(承包商)的安全技术专员;3.5申请人属地的带班长、工艺员、设备员、安全员、(副)组长、(副)工段长、(副)值长、(副)中心主任。

3.6审批人经过安监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工程师、(副)组长、(副)工段长、(副)值长(副)中心主任、生产管理中心调度长(夜间)、主管以上关键岗位人员。

4.职责4.1生产管理中心a)生产管理中心是一般作业的扎口管理部门,负责一般作业的技术指导和存在问题梳理汇总等;b)生产管理中心调度长负责夜间一般作业的审批;c)负责公司公用工程、牵涉到多部门一般作业的审批;d)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工厂/事业部执行《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考核。

4.2安监部a)对相关职能部门、工厂/事业部执行《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考核情况进行监督;b)对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过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抽查、监督;c)组织对所有一般作业票证审批人员培训授权。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涵盖生产过程工艺操作规程建立、工艺操作设施条件、工艺操作行为、设备选购、使用安全管理等内容。

2本制度分别由公司技术管理部(以下简称技术部)、设备管理部(以下简称设备部)落实。

技术部承当工艺过程的职能,设备部承当设备购置、使用过程的职能。

3 工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3.1运行3.1.1必需编制产品的工艺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依照安全规程操作。

3.1.2变化或修订工艺指标和工艺条件,必需由技术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下达技术通知书,操必需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变化工艺指标和工艺条件。

3.l.3操作工必需严格执行原化工部颁发的《操作工六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身的岗位。

3.l.4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便切断。

3.l.5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不安全部位检查,必需有人监护。

3.1.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3.1.7正确推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含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3.1.8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便进行交接班。

3.2开车3.1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冷,必需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材料子子、辅佑襄助料子的供应必需齐全、合格;投料前必需进行分析验证。

3.2检查阀门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通畅,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均应处在完好状态。

3.3保温、保压及清洗置换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需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3.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通畅,不安全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及医疗卫生部门的人员参加。

3.5必需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3.6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工艺、电气、仪表分工管理规定

工艺、电气、仪表分工管理规定

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艺、电气、仪专业工作分工管理规定(暂行)为加强生产工艺控制和仪表设备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工艺、电气、仪表专业的分工,本着服务于生产、方便工作的原则,按照专业跟随人员的要求,做到对现场装置、仪表和阀门及时维护、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运行的目的,根据工艺、电气、仪表专业职责分工,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工艺与电气、仪表专业具体分工第一条对仪表根部阀的管理分工(见图1、图2):1、工艺专业负责塔器(包括槽、罐等)、管道、设备上的仪表根部阀(包括阀前的法兰垫片)的打开、关闭及维修、更换、防冻保温。

2、现场属工艺车间管理的一次仪表根部阀、调节阀前后的截止阀和副线阀要确保完好,在调节阀损坏时,副线阀应能灵活开闭。

3、仪表专业负责:仪表根部阀仪表侧的垫片、螺栓、螺母、密封件的更换及仪表的紧固。

4、与仪表相连的密封水、冲洗水、保温蒸汽等靠近仪表侧的单台仪表的冲洗水或保温及阀以后管路的开关、更换、维修、保温,由仪表车间负责。

5、工艺专业人员根据仪表开启、停用需要配合操作确认。

第二条压力、温度、流量、液位计量装置的管理分工:1、工艺专业负责:塔器(包括槽、罐等)、管线、机组等设备所带玻璃视镜(包括双色水位计)、磁翻板液位计(若有外挂变送器的,变送器由仪表车间负责)、压力表(包括盘装压力表,电接点压力表除外)、双金属温度计(电接点温度计除外)、就地水银、酒精温度计、非用于测量的限流孔板的更换、维护、送检,并负责提报材料计划。

2、其余检测元件由仪表车间负责。

其中压力表(强制检定的由机电部负责外协检验)及双金属温度计由仪表车间的计量室负责检定。

3、工艺管道、设备上的调节阀、流量计、节流测量装置、变送器、液位计、电接点压力表、电接点双金属温度计在工艺吹扫、试压、外修或长期停用拆除,更换拆除回装工作由仪表专业负责。

若需增加长期或临时短节、丝堵、盲板的,由工艺车间负责,仪表车间提供有关参数、资料。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该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工艺过程和设备的安全性,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并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本制度的依据包括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需求。

二、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工艺过程和设备,无论其规模大小和产品种类。

三、管理职责1. 企业负责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对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改进;为工艺、设备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 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和宣传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工艺、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和报告工艺、设备安全事故。

3.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本部门的工艺、设备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及时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艺、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1. 安全意识:所有从事工艺过程和操作设备的员工都应具备安全意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措施,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 安全培训: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包括工艺、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紧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设备维护和检修:企业应定期对工艺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

4. 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预案、事故报告制度等。

5. 安全防护设施: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消防设备等,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六、工艺、设备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1.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对工艺过程和设备进行全面的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2. 紧急救援预案:制定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置。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安全操作。

第二章工艺安全管理第六条工艺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工艺流程合理、工艺参数稳定、工艺设备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工艺特点,制定工艺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艺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工艺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工艺参数的监测和控制,确保工艺参数在安全范围内运行。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艺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三章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设备安全管理应当遵循设备设计合理、设备选型适当、设备安装规范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合理选择设备,确保设备能够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评价,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电气仪表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电气设计合理、仪表选型适当、仪表安装规范的原则。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合理选择电气仪表,确保电气仪表能够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电气仪表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电气仪表进行安全评价,确保电气仪表安全运行。

安监总管三〔2013〕88号1

安监总管三〔2013〕88号1

六、试生产安全管理
▪ (十四)明确试生产安全管理职责。企业要明确试 生产安全管理范围,合理界定项目建设单位、总承 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 安全管理范围与职责。
▪ 项目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商负责编制总体试生产方案、 明确试生产条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对试生 产方案及试生产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对采用专利技 术的装置,试生产方案经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审 查同意后,还要经专利供应商现场人员书面确认。
(十三)新装置投用前的安全操作培训。 新建企业应规定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要求,
变招工为招生,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养。 工厂开工建设后,企业就应招录操作人员, 使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先接受规范的基础知识 和专业理论培训。
装置试生产前,企业要完成全体管理人 员和操作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确保全体管理 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合格后参加全过程的生 产准备。
全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 (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包括: ▪ 收集和利用化工过程安全生产信息; ▪ 风险辨识和控制; ▪ 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 通过规范管理,确保装置安全运行; ▪ 开展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 严格新装置试车和试生产的安全管理; ▪ 保持设备设施完好性; ▪ 作业安全管理; ▪ 承包商安全管理; ▪ 变更管理; ▪ 应急管理; ▪ 事故和事件管理; ▪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等。
二、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 (二)全面收集安全生产信息。企业要明确责任部门,按照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的要求, 全面收集生产过程涉及的化学品危险性、工艺和设备等方面 的全部安全生产信息,并将其文件化。
▪ (三)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信息。企业要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 类信息,明确提出生产过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通过建立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作工 艺卡片、编制培训手册和技术手册、编制化学品间的安全相 容矩阵表等措施,将各项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纳入自身的安 全管理中。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篇一: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工艺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规范无棣汇成化工(以下简称公司)操作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开、停车作业的安全,正常操作以及各种异常情况的正确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运行,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各操作岗位。

第二章工艺管理2.1 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一)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物理特性、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等;(二)工艺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等;(三)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器类别、调节阀系统设计、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2.2 各车间应保证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一)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阀门及法兰等;(二)泄压和排空系统;(三)紧急停车系统;(四)监控、报警系统;(五)联锁系统;(六)泵及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七)材料、备品、备件等。

2.3 对工艺过程进行危险性分析(一)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二)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三)控制失效的影响;(四)人为因素等。

2.4 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和条件确认,满足下列要求:(一)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二)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转运转调试合格,并有记录;(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已制订;(四)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五)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并有培训记录;(六)各种危险得到消除或控制。

2.5 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规定的步骤进行,并有停车操作记录,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得用于正常停车;(二)设备、容器卸压时,要防止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品的排放和散发而产生事故。

2.6 装置开、停车方案按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执行。

化工行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行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在职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公司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水平。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员工应主动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公司对举报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重大危险源,公司应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控和管理。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第十六条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整改措施等内容。

第十八条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事故整改不力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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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工艺安全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化工工艺管理的内容要求和方法,适用于全厂化工生产活动中管理事项的管理。

2.化工工艺管理内容及要求2.1操作人员对工艺文件(岗位操作法、岗位责任制等)熟练程度,要求达到工艺操作标准要求。

2.2化工操作人员对现场工艺流程熟练,要求达到工艺操作标准。

2.3化工操作人员对<<化工通用管理标准>>执行情况,要求符合标准。

2.4工艺记录报表、交接班记录填写情况是否按时、准确、整齐,保管妥善,符合原始记录管理标准。

2.5巡回检查制执行情况要求符合化工操作通用管理标准。

2.6工艺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

2.7工艺指标、定额消耗情况要求符合标准。

2.8工艺事故处理情况要求符合工艺事故管理标准。

2.9工艺台帐要求健全、完整。

2.10化工岗位清洁文明要求达到标准。

2.11生产技术部负责每月五日前将上月化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考核结果汇总上报。

3、化工工艺纪律检查方式及要求1.对化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采取巡回检查。

不定期抽查和定期全面检查三种方式。

2.巡回检查由主管生产工艺的副部长负责进行.每周至少一次,负责本车间范围内所有化工岗位的检查,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操作者有权制止或停止其操作。

3、不定期抽查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进行,每月最少四次。

检查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化工岗位。

对不符合本标准的操作人员有权停止其操作。

4、定期全面检查由厂组织联合检查组负责进行,每季度一次。

范围包括所有化工岗位。

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操作人员有权停止其操作,并责令其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

5、生产班组长必须按点定时检查,生产调度随时抽查。

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者应及时纠正或停止其操作。

6、每次检查必须有检查纪录,作为执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维护保养制度为维护与保养好设备,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长周期、安全、稳定、经济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1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车间”活动,使每台设备、管线、阀门、仪表处于专人负责的双包机状态。

1.2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做到“四懂”、“三会”,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全部设备在运行中不准超压、超温、超电流、超负荷。

1.3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和设备点检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做好润滑工作。

1.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保证设备整洁,及时消灭跑、冒、滴、漏。

1.5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

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

未处理的缺陷必须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1.6设备维修严格按机、电、仪明确分工,保证维修质量,主动向各班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详细记入设备技术档案。

1.7传动设备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备用设备每月应不少于两天的运行时间,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8未经设备科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备用设备拆件使用。

2、设备检修管理制度为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计划检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

2.1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提高检修技术水平,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2.2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并同时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报设备科批准,年度计划在年前两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十五天提出。

2.3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由生产副部长全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大检修前成立大检修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

大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检查、验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

2.4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设备中、小修计划由设备科批准,设备大修计划由公司批准,并且需要有大修方案。

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和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要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

2.5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

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

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志,以确保安全检修。

2.6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设备科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7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招待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程及标准。

2.8设备大、中、小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在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3、设备密封管理为加强密封管理,减少跑、冒、滴、漏,提高效益,降低消耗,消除污染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3.1密封与静密封的划分范围:动密封是指各种机电设备连续运动(旋转和往复)的两个偶合件之间密封。

如压缩机轴、泵轴、各种釜类旋转轴等处的密封均属动密封。

静密封是指设备及其附属管线和附件在运行过程中,两个没有相对运动的偶合件之间的密封。

如设备管线上的法兰、阀门、丝堵、活接头、机泵设备上的油标、附属管线、变压器、油开关、电缆头、仪表孔板、调节阀以及其它设备的结合部位均属静密封。

3.2静密封检验标准:设备及管线的结合部位用目测检验观察,不结焦,不冒烟、无漏痕、无渗迹、无污垢。

气相系统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蒸汽系统用肉眼观察不漏气,无水垢。

酸、碱等化学系统,用肉眼观察无渗迹、无漏。

三、电气仪表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安全用电和电气仪表的日常管理,加强生产车间日常维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费用开支,规范电气仪表大修、技改的工作质量,确保各车间电气仪表正常运行,更好的服务于生产,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生产车间所有电气仪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电气仪表维修、检修、技改项目管理。

3、职责安全用电管理1.1 动力设备部负责电气安全生产的管理,各类电气作业证的办理、签发。

1.2 安全环保部负责电气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

2.电气仪表日常维护管理1.1电仪科负责各车间电气仪表的监督、管理。

1.2 各使用部门负责电气仪表的日常维护、管理。

3.电气仪表检修、技改管理2.1 总经理负责车间大型电气仪表大修、技改项目的批准。

2.2 总经理、生产主管负责更新、报废电气仪表的批准。

2.3 经营二部负责电气仪表的采购和技改工程款的结算。

2.4 物管科负责电气仪表零部件的计划提报,保障合理库存。

2.5 电仪科负责电气仪表到货、安装后的验收、移交,更新、报废设备的审核。

2.6 各生产车间负责电气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更新、封存、报废的提出。

具体内容及要求1.1 高压电气的管理1.1.1 不论高压电气带电与否,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护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护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全距离。

1.1.2 高压电气的操作必须有至少两人在场,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

1.1.3 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

1.1.4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1.1.5 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1.6 高压电气发生接地时,任何人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 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 米以内。

确因工作需要进入上述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1.2 低压电气的管理1.2.1 从事电气作业,应先检查是否带电,如需带电操作,仅允许在对地电压220V 以下的设备和线路上进行,并且在工作时,应当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2.1.1 进行带电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1.2.1.2 应当有完全了解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的人员在旁监护。

1.2.1.3 工作人员必须站在绝缘件上或穿绝缘鞋进行操作。

1.2.1.4 带电工作时,所使用工具的绝缘手柄必须安全可靠。

1.2.1.5 工作时只能接触一根导线,在开始工作前,应设法将其它的赤裸导线或接地物体用绝缘材料隔开。

1.2.1.6 带电工作应穿长袖、长裤、扎紧袖口。

1.2.2 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绝缘必须良好,刀闸开关要有防护罩。

1.2.3 埋入地下的电缆线,应埋深度不低于0.7 米,并经常对线路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1.2.4 为了安全用电消除人身触电事故,应尽可能减少临时性电气线路,使用部门不得随意安装,如需安装必须保证线路的绝缘性、安全性。

1.2.5 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重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1.2.6 照明器离地高度不得少于2.5 米。

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 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 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电缆,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1.2.7 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1.2.8 移动或搬运电器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不允许带电移动或搬运电器设备。

1.2.9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非电气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1.2.10 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1.2.11 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1.2.12 任何人不得在电气设备上蹲坐。

不得在电气设备、电机或开关,电气线路上放置或挂吊任何物品,注意附近的环境整洁,应防止水、酸、碱液流到电气设备内外。

严禁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当班电工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2.13 发现电气设备有不正常运转,焦臭气味等,应先切断电源,停止运行,及时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当班电工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电仪科解决。

1.2.14 在带电线路附近,进行起重吊装、土建施工、管道安装等工作前,必须向安全环保部(科)提出申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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