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优评先实施办法
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教师评先实施方案暂行

一、考核内容1.教学水平考核教师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教学工作,因此对教学水平的考核是非常重要的。
主要考核指标包括:教学设计和备课的质量、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教学效果的评估等。
2.学业指导考核学业指导是教师对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对学业指导的考核是必不可少的。
主要考核指标包括:学生学业水平的提高、学生能力的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激发等。
3.班级管理考核班级管理是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考核班级管理的有效性可以反映出教师对学生整体素质教育的关注程度。
主要考核指标包括:班级纪律的建立和维护、班级学习氛围的营造、班级风采的展示等。
4.科研水平考核科研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科研水平的考核可以提高教师的学术素养和创新意识。
主要考核指标包括:科研项目的参与和成果的产出、学术论文的发表和专业知识的更新等。
二、评优标准1.教学水平评优标准(1)教学设计和备课的质量高,教学方法新颖且富有创意。
(2)教学效果良好,学生学业成绩明显提高。
(3)师生关系亲密,备课准备充分,教学过程生动活泼。
2.学业指导评优标准(1)爱岗敬业,关心学生,积极参与学生的学习指导。
(2)学生学业成绩良好,能力和自信心得到提升。
(3)对学生的个性特点有深入的了解,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指导。
3.班级管理评优标准(1)班级纪律严明,学生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2)班级学习氛围浓厚,学生能积极主动参与到学习中。
(3)班级文化建设丰富多彩,展示了班级的特色和风采。
4.科研水平评优标准(1)积极参与学校科研项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能够承担一定的科研课题,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3)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和创新的能力。
三、评优程序1.自荐阶段教师根据工作实际,自愿申报评优。
教师需提交个人材料和工作成果等相关资料。
2.初评阶段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评选出符合评优条件的教师。
3.专家评审阶段学校组织教研部、学科带头人等专家对初选出的教师进行现场评审,并根据评分确定最终评优名单。
教师评先评优方案

教师评先评优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遵循教育规律,强化德育实践,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以教学实绩作为重要依据,以学生满意度为主要标准,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过程与终端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三、评选对象及名额评选对象:全校在职在岗教师。
评选名额:根据上级分配名额评选。
四、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教育思想端正,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3、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综合素质得到发展。
4、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并取得好成绩。
5、近两年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7、无违法违纪行为。
8、近两年内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年的评选:(1)本年度旷工或者请事假累计5天以上;(2)本年度病假累计20天以上;(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4)违反收费规定的;(5)出现安全事故且情形较严重的;(6)其他违反师德规范和相关规定的。
五、评选程序及办法1、制定方案学校制定教师评先评优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2、宣传发动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对评先选优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充分的思想动员工作。
3、自荐与推荐由教师对照条件自我评价,向所在年级组自荐报名。
年级组根据条件和教师工作情况,择优确定候选人上报学校。
学校根据上报情况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了解情况。
教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教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简介:教师评优评先是一项旨在激励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旨在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和影响力。
本文将探讨教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的重要性、目标、评选标准、程序和效果等方面。
一、背景教师评优评先是一种重要机制,旨在鼓励和奖励教师们的教学和学术成就,进一步促进整体教育质量的提高。
评优评先可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激励他们对自身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追求和提高。
二、目标教师评优评先的终极目标是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和影响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学校整体提升。
通过评优评先,有助于选拔出优秀的教师,引导教师发挥榜样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
三、评选标准教师评优评先需要有明确的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应包括教师的教学成果、教育贡献、教育教学方法和创新意识等方面的指标。
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评选标准,才能确保评优评先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程序教师评优评先的评选程序应当是公平公正的,包括自愿参加、申报材料提交、专家评审、综合评价和公示等环节。
各个环节的设计和执行需要具备可操作性和透明度,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五、评估方式教师的评估方式应包含多种形式,如个人评估、团队评估和学生评估等。
个人评估重点考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设计和执行能力;团队评估重点考察教师在团队协作和专业发展方面的表现;学生评估则通过学生的反馈和评价来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
六、奖励与激励在教师评优评先中,对于获奖的教师应进行相应的奖励与激励。
奖励可以是荣誉称号、奖金或晋升职务等,以激发教师的动力和积极性。
同时,还可以通过培训和进修等方式,提供专业发展的机会,进一步激励教师的成长。
七、改进与完善教师评优评先制度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在制度实施中,应及时收集教师和学生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良,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八、成效与回顾教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的成效应该通过定期的回顾和评估来进行检验。
通过量化和定性的数据,来评价教师评优评先对教师教学质量和学校整体教育质量的影响。
教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教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教师评优评先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改革举措,旨在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为了确保教师评优评先工作的有效实施,以下是一份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评优评先,激励优秀教师,激发教育教学创新活力,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2. 原则:公正公平、权威科学、导向明确、激励导向。
二、评优评先标准1.教学能力:包括授课水平、学生学习情况、教学效果等。
2.教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成果、教育教学论文、获奖情况等。
3.业务能力:包括课题研究、教师培养、校本教研等。
4.师德师风:包括师德操守、团队合作、学生关爱等。
5.学校荣誉:包括学校成就、社会影响力等。
三、评优评先流程1.遴选选拔:学校通过自荐、推荐及考察等方式确定参评教师,确保公正公平。
2.材料提交:参评教师按要求提交个人教学科研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案例、科研成果等。
3.评审评议: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参评教师进行评审评议,深入了解其教育教学情况,评选出优秀教师。
4.公示公示:学校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与意见反馈。
5.表彰奖励:学校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如评优证书、奖金等。
四、实施措施1.加强指导:学校应组织专家对参评教师进行培训指导,帮助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2.注重实践:评优评先不仅以教师的理论水平为依据,还要关注教师的实际教学情况,注重实践能力的提高。
3.鼓励创新:评优评先过程中,应鼓励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多元评价:评优评先过程中,要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包括个人材料评价、教师自评、同行评价等,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5.公开透明:评优评先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五、制度建设1.建立长效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评优评先的长效机制,使其成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
2.完善奖励制度:学校要加大对优秀教师的奖励力度,形成激励教师工作的有效机制。
2023年学校教师评优评先考核工作方案

2023年学校教师评优评先考核工作方案____年学校教师评优评先考核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学校教师评优评先考核工作是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和学校管理贡献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的重要环节,旨在激励教师发挥个人优势和特长,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为实现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和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服务。
二、评优评先考核的对象全校在职教师。
三、评优评先考核的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评优评先考核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评价结果公正公平;2.多元综合评价原则:综合考察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成果和学校贡献等方面,全面评估教师的综合素质;3.激励引导原则:通过评优评先考核,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四、评优评先考核的内容1.教学能力: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课堂管理以及教学效果等方面表现,包括教学成绩和学生评议等指标。
2.科研成果:评价教师在学科研究、教育论文发表、科研项目承担等方面的表现,包括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等指标。
3.职业素养: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师德师风,包括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等方面表现。
4.学校贡献:评价教师对学校管理工作的贡献,包括参与学校事务、担任职务、参与团队合作等方面表现。
五、评优评先考核的程序1.自愿申请:教师可以自愿申请参与评优评先考核,也可由校内主管部门推荐。
2.材料申报:教师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教学资料、科研成果材料、职业素养材料和学校贡献材料等。
3.评审组成:学校要组建评审专家组,包括教育教学专家、科研专家、职业素养专家和管理专家等。
4.综合评价:评审专家对申请教师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注重客观性和科学性。
5.面试答辩:评审专家可以组织面试、答辩等环节,进一步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研究方向等。
6.评议汇总:评审专家按照评分标准和权重,对教师进行评议汇总,形成评优评先名单。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XXXX小学教师评优评先管理办法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我校教师评优表彰细贝1目的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
一、评优评先原则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教职工中的优秀人员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2、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评先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评优评先名额分配1、乡(镇)、校级优秀人员。
每学年教师评优名额占学校教职工人数的50%左右。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统考年级)等统考科目评优名额占评优总名额的60%左右,其他学科及行政评优名额占评优总名额的40%左右。
2、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70%名额用于统考学科教师,30%名额用于其他学科教师及行政班子成员。
在前两类名额数均为小数的情况下,双年度以收尾法方式优先确定语数英学科教师评优总数,单年度再以此法优先确定常科教师及行政班子成员评优总数,循环进行。
3、其他优秀人员。
按照教育局制定的评选方案,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评优评先否决性条款1、评优评先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
凡是有违背师德情况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2、受到上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3、当年中被认定为教学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
4、当年师德满意率不合格的教师,且反映情况属实者。
5、事假每年累计10天以上,病假累计超1月者。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7、所执教班级的学科联考评比中名次排列后一半者。
8、当年继续教育不合格者。
四、评优评先计分细则1、按《学科教师岗位考评细则》计算基础得分。
2、教学质量加分:学期期末统考成绩以四校联考排名为依据,取执教年级班额一半之前为标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以此类推。
如果以后总班额数超过10个,则以总班额数1/2为第一名的加分基数。
3、奖励加分项目:(1)论文、微课、案例等获校级奖励校级加1分,区及加2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以此类推。
(2)个人荣誉称号获校级奖励校级加1分,区及加2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以此类推。
教师评优评先工作办法

教师评优评先工作办法教师评优评先工作是对于教师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的评价,对于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升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详细介绍教师评优评先工作办法。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体系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体系是教师评优评先工作的基础。
评价标准应包括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等多个方面。
评价体系应包括定性和定量两个层面,定性评价可以通过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教育成果等进行评估,定量评价可以通过学生的学习效果、教师的考试成绩等进行评估。
二、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评价机制是教师评优评先工作的保障。
首先,在评价过程中应确保公正和客观,采取多角度的评价方式,避免评价过程中的主观偏见。
其次,评价应该是全程跟踪的,要综合考虑教师的长期表现和短期表现,不能仅以个别短暂的工作结果作为评判标准。
最后,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教师,并为教师提供进一步的发展机会和指导。
三、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教师评优评先工作应重点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
通过评价过程,可以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学习最新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提高自身的教育素质和教学水平。
同时,评价结果也可以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依据,激励教师主动学习和成长。
四、强化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教师评优评先工作需要强化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
这可以通过教学观摩、教学交流、教学比赛等方式进行。
教学观摩可以让教师互相学习借鉴,教学交流可以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教学比赛可以激发教师竞争意识和教学创新。
五、注重教育教学成果的评价教育教学成果是评价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评价过程中可以考虑教师的学生成绩、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学评价等因素,以此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
此外,教育教学成果还可以通过科研项目、教学论文、教材编写等方式体现。
六、加强评价结果的使用和反馈评价结果的使用和反馈是教师评优评先工作的重要环节。
评价结果应该公布在全校范围内,为教师的晋升和职称评定提供参考。
教师量化细则及评优评先方案

教师量化细则及评优评先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师德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工作全面发展。
二、量化细则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公平公正地对教师进行评价,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激情,学校按德、能、勤、绩给每位教师按满分100分进行量化(德:10分;勤:20分;能:30分;绩:40分),另外对教育教学成果不计入奖励赋分。
学期末主要参考上、下两半年的量化赋分,取平均值进行年度考核(新调入的老师,原则上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根据一学年上、下两学期的量化赋分,取平均值进行评优评先(如果本学期没有结束,就参考上一学期的量化赋分)。
备注:(一)德评价方案根据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平时的工作表现,学期末由学校党支部对全体教师进行评议。
(二)绩为了公平、公正地评价教师,学校根据期末统考成绩作为参考来计算统考成绩。
非统考科目的教师其业绩按所有统考教师业绩的平均值来计算。
(三)评优评先“优”是指年度考核,“先”指综合荣誉。
主要参考教师量化赋分,但也会考虑教师的工作量、工作态度、学校实际、教师实际等情况。
学校成立9人评选考核小组(领导5人,教师代表4人)进行考核。
三、德(10分)按《师德考核方案》计分,满分10分。
四、能(即教师教学常规,30分)按《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评价标准》计分,满分30分。
五、勤(20分)按《教师考勤制度》计分,满分20分。
六、成绩计算及评优评先办法(一)考试科目成绩办法(40分)1.成绩计算:按照区考核办法计算我校教师的成绩。
2.成绩折合办法个人成绩=(教师成绩/全校本年级本科目最高个人成绩)×403.备注(1)教学成绩取得全区前三名的教师在教师个人专业培养发展等方面优先考虑。
(2)一个年级所有班的同一科目由一名教师任教的教学成绩参考南山区某小学同年级同科目的成绩。
(3)校长量化成绩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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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评优评先实施办法
(2021年12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育内部活力,调动广大教师潜心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为了增强评优评先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人为因素对评优评先工作的干扰,依据上级各部门对教师考核的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考核量化分为主的原则。
(三)坚持分层化、多元化考核的原则。
(四)遵守上级文件评优条件的原则。
(五)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学校管理人员、一线教师、教辅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
三、考核内容
评优评先围绕德、勤、能、绩、廉、学六个方面内容,重点考核教师的道德风尚、职业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专业发展等情况。
四、评优评先推荐周期
(一)评优评先推荐周期为一学年。
(二)学校每年只在教师节按比例表彰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先进工作者等(不重复评选)。
(三)其他各类评优评先推荐按相关方案执行。
五、评优评先推荐办法
依据分层、多元的原则,分副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含未评)、教辅人员进行评优评先,按照教师总人数和职称人数确定比例。
(一)评优评先时按80%的名额按量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推荐(量化成绩排名在各职称级别总人数的50%以下的教师不在推荐范围),20%名额由两委会(支委会、校委会)研究决定(全县各类考试中获得前六名的可直接推荐为校级优秀,可重复推荐,若获得前六名的同时获得倒数三名的不推荐)。
(二)“优秀教师”(不含班主任考核成绩和跟班教师考核成绩)以本学年度量化考核均分分副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教辅人员按照教师总人数和职称人数确定比例,由高到低直接确定;
(三)“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思品(思政)课教师”、“优秀专职政治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劳动模范”、“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由所在组(处、室)推荐,校委会研究决定;
(四)“优秀班主任”参考班主任量化成绩,由德育处提名,并通过两委会(支委会、校委会)研究决定。
(五)“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评比先由个人申报再经所在组(处、室)考核推荐,教务处复核,最后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六)“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参考《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
(七)校级荣誉两年内不重复推荐;县级荣誉以两年度量化考核均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年不重复推荐;州级荣誉以
三年度量化考核均分由高到低推荐,四年不重复推荐;省级荣誉以四年度量化考核均分由高到低推荐,五年不重复推荐(包括上级部门指定入选的荣誉,同级奖项及以上奖项按以上时间不重复)。
(八)对学校有特殊贡献或在某一领域内有特殊成就的,学校将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九)凡是没有通过学校评选程序取得的荣誉一律不予承认;教学竞赛每学期每人只能参加一类,根据评选结果,可逐级上报。
六、评优评先推荐流程
各类评优评先及教学竞赛评比等采取如下流程:
(一)首先公示方案或评选条件或评分细则;
(二)其次,按程序评选、上报支委会通过;
(三)最后,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七、评优评先否决性条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优评先
(一)事病假请假天数超过学校规定或无故旷工的。
(二)在本校工作不满一年或评选当年不满工作量的;担任班主任工作不满一年的;连续担任班主任不足三年的不推荐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
(三)所任班级出现重大违纪、安全等责任事故的。
(四)上班期间喝酒或酒后上课、在有学生场所吸烟等现象的。
(五)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或因工作失误受到县教育局批评,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因直接或变相驱赶学生,导致学生流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严重违反上级部门及学校师德规范要求,参与黄赌毒、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的,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处理的;在学期量化考核时师德未达到满分的。
(七)在工作中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无理取闹;不以大局为重,对学生打架、破坏公共财产等行为视而不见的;对学校处理意见不予采纳、罚款不及时缴纳、不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
(八)在中考及县质量检测中所任某班科目成绩列全县倒数三名者(即使某班科目成绩列前六名也不评优评先);校级考试中,任教科目成绩差距较大的。
(九)在网络上传播不雅视频、传播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话题、传播谣言等有损教师形象的。
(十)违反教育部规定的师德“十条红线”、师德“十条禁令”、《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相关规定的。
(十一)违反《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三年内不准评优评先。
以上各条如遇与上级下发文件要求冲突,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八、评优评先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一)学校成立教师评优评先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校教师评优评先工作。
评委员会由7--9人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
评委会应由各年级组教师代表组成,其中量化成绩排名在总人数的50%以下的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二)学校成立教师评优评先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
小组)。
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成员由校委会代表、工会代表和其他教师代表参加,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二分之一。
(三)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本校教师评优评先过程中评选行为的规范性,发现评选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优评先程序的,有权要求评委会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程序执行。
(四)参评人员发现评委会在评优评先过程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优评先程序的,可向监督小组或校委会书面申诉或检举。
(五)评优评先工作的领导人员与监督人员要采取回避制,即:当与参评人员有直系亲属、同学等亲密关系时,自动提出退出评委会或监督小组。
注:“荣誉称号”是指中央、地方党委及教育工委和各级政府或政府授权的行政部门、学校及社会团体颁发的奖项。
包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品(思政)课教师”、“优秀专职政治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青海省优秀专家”、“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师德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教学新秀”等荣誉称号。
“教学竞赛奖”是指教学成果、教学竞赛、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奖。
九、评选结果由校长、主管副校长、学校办公室存档。
十、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上级有关新的文件精神相抵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十一、本办法解释权在支委会,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支委会研究决定
十二、以上制度经支委会研究决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