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企业会计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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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会计制度(5篇)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5篇)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5篇)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篇1)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企业会计制度汇编5篇

企业会计制度汇编5篇

企业会计制度汇编5篇第一篇: 企业会计制度 1、完善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

2、负责凭单的装订及保管工作,并按照有关手续进行会计档案的借阅及核发。

3、负责复核每笔经济业务是否正确、合法、合理。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

挖掘增收节支潜力。

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及时向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设。

5、妥善保管会计凭*、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6、依据及公司的有关管理办法,对公司及项目部进行全面核算、控制、监督和分析。

7、掌握各种经济合同、费用支出、资金筹措和资金的分布,以便在各种经济业务支出与收入审批时有据可查。

8、掌握各工程的概算、预算,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调配资金。

9、组织协调财务与其他部门,特别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系。

10、总账的记录与年终财务决算的编制、汇总上报等工作。

11、按期填报审计报表,认真自查,按时报送会计资料。

12、公司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 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载、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资料,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政府财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财务法规、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目标: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科学的内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制度汇编及规章审查意见书安全管理常识。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单位资金和财产的安全、完整。

3、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货币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023年企业财务会计制度7篇

2023年企业财务会计制度7篇

2023年企业财务会计制度7篇企业财务会计制度1一、总则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财务管理细则一、总原则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一)财务经理职责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

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文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文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和准确性,保障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级财务会计人员和相关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参照国家相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经企业财务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第四条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依法、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财务会计工作,严格遵守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负责保管企业财务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财务会计核算第五条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记账、汇总、调整、报表”四个环节进行。

第六条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记账,确保资金的准确进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汇总,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八条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制作财务报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章:财务会计记录与凭证第十条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会计记录,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制作财务凭证,确保资金的准确进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填制财务凭证,确保凭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凭证的入库、出库和归档,确保凭证的安全和可查性。

第十四条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对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凭证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财务会计报表第十五条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制作财务报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六条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制作财务报表的材料和依据,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制作财务报表的形式和内容,确保报表的可比性和可读性。

第十八条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财务报表的审查和审核,确保报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企业财务制度怎么写的(7篇范文精选)

企业财务制度怎么写的(7篇范文精选)

企业财务制度怎么写的(7篇范文精选)企业财务制度怎么写的篇1第一节总则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

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财务会计制度范文(7篇)

财务会计制度范文(7篇)

财务会计制度范文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

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1.总则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

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

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

最新财务会计制度(15篇)

最新财务会计制度(15篇)

最新财务会计制度(15篇)财务会计制度篇一1.财务管理中关于财务人员2.财务管理中关于资金管理除了上述两种现状外,还包括了关于资金管理的现状,部分的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财务管理工作并没有建立严谨的资金管理体系,在实际的资金使用以及管理中常常会出现资金上管理不严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甚至会出现非法挪用资金的问题,给整个财务管理工作造成了严重的恶劣影响,除此之外,还有些事业单位对于资金管理中一些资金长期的闲置不用,并没有将这些资金用在需要的地方,而这些现状的背后原因不乏是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并没有建立严谨的管理系统,在平时的资金使用中也没有及时的盘点或者是清算等[2]。

1.财务管理中健全预算管理针对上述财务管理中预算管理的现状,在新会计制度环境下其改变的对策应该是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具体来说,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要建立完整的财务预算体系,同时还要将预算管理的编制方式针对问题部分进行一定的调整和完善,使财务预算体系能够更加的完整,具备科学性。

要大力提倡“零基”的预算方法,同时还要将原有的“零基”方式进行一定的修改。

在整个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将“零基”预算全方面的推行,同时在实际的预算管理中将预算的资金要最大程度的用到实处,避免间接拨付带来的资金“损失”,也就是说要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需要资金的项目中,这样不仅能够有效的降低预算资金的再次分配率,还能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2.财务管理中培养财务人员3.财务管理中完善资金管理针对上述财务管理中关于资金管理的现状,在新会计制度环境下其改变的对策应该是完善财务资金管理,可以说资金管理是整个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对资金管理涉及到很多方面,事业单位应该在原有的.资金管理体系中针对问题环节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体系。

在资金的使用中加大清算的力度以及资金使用后的盘点环节次数。

要将每笔资金的用处以及数量金额记载清楚,做到资金的使用要心中有数,同时财务管理的部门领导要经常对资金进行核查,这样不仅能够及时的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还能针对这样的问题快速的进行解决[3]。

2024年财务会计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财务会计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财务会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保障经济运行的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组织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会计核算,保持财务会计记录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确保财务报表的及时、可靠和真实。

第四条财务会计核算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谨慎的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的信用性和可比性。

第五条财务会计核算应当坚持合法、合规、精细的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第六条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包括:凭证的填制、账簿的登记、汇总、调整和报表的编制。

第七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应当准确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和所有财务事项。

第八条账簿应当按照科目分类进行登记,每笔业务应当记录正确的金额、日期和内容。

第九条汇总应当按照期间划分,进行科目的汇总和调整,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可靠。

第三章会计政策和财务会计准则的应用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的会计政策和财务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会计政策和财务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核算。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政策和财务会计准则的正确应用。

第四章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六条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十七条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时间的连续性进行编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第十八条财务报表应当及时披露,便于内外部利益相关方进行评估和分析。

行审计和审计报告的编制。

第五章财务会计信息的使用和保护第二十条财务会计信息可以用于企业经营分析、决策和绩效评估等方面。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对财务会计信息进行保密,禁止泄露、篡改和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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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企业会计制度7篇最新的企业会计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会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简称金融企业,下同),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下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三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四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五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金融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金融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六条金融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七条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进行会计核算,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金融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金融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金融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金融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金融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也不得少计负债或费用。

(十二)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

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三)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的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八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二章资产第九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金融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还应按发放贷款的期限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第一节流动资产第十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第十一条金融企业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存放款项、拆放同业、贴现、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保费、应收分保款、应收信托手续费、存出保证金、自营证券、清算备付金、代发行证券、代兑付债券、买入返售证券、短期投资、短期贷款等。

(一)存放款项,是指金融企业在中央银行、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存入的用于支付清算、提取及缴存现金的款项,以及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缴存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等,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款项,应按实际存放的金额入账。

(二)拆放同业,是指金融企业因资金周转需要而在金融机构之间借出的资金头寸。

资金拆放应按实际拆出的金额入账。

(三)贴现,是指金融企业向持有未到期商业汇票的客户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贴现的款项。

金融企业办理贴现,应按票面金额入账。

(四)应收利息,是指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及购买债券等,按照适用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应收取的利息以及其他应收取的利息。

应收利息应按当期发放贷款本金、购买债券面值等和适用利率计算并确认的金额入账。

(五)应收股利,是指金融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

应收股利应按当期应收金额入账。

(六)应收保费,是指金融企业应向投保人收取但尚未收到的保费。

应收保费应按当期应收金额入账。

(七)应收分保款,是指金融企业之间开展分保业务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应收分保款应于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按照分保业务账单标明的金额入账。

(八)应收信托手续费,是指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收的各项手续费。

应收信托手续费应按当期应收的手续费金额入账。

(九)存出保证金,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交存的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

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十)自营证券,是指金融企业为了获取证券买卖差价收入而买入的、能随时变现的且持有期间不准备超过1年或虽不能随时变现但其发行期或购入至到期日的剩余期限不满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基金和权证等经营性证券。

自营证券应当按照清算日买入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实际成本包括买入时成交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

(十一)清算备付金,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

清算备付金应按实际交存的金额入账。

(十二)代发行证券,是指金融企业接受委托代理发行的股票、债券等。

代发行证券应当按照承销合同规定的价格入账。

(十三)代兑付债券,是指金融企业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债券而实际支付或垫付的款项。

代兑付债券应按实际兑付的金额入账。

(十四)买入返售证券,是指金融企业按规定进行证券回购业务而融出的资金。

买入返售证券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入账。

(十五)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债券等。

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

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等,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2)收到投资者作为投入资金的债券等,如为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2.短期投资的利息,应当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利息”的除外。

3.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

4.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当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等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节贷款第十二条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主要包括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一)短期贷款,是指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贷款,包括押贷、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进出口押汇等。

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用自有资金发放的1年期(含1年)以内的贷款也包括在内。

短期贷款本金按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

期末,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

抵押贷款应按实际贷给借款人的金额入账。

(二)中期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各种贷款。

(三)长期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各种贷款。

第十三条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的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本息分别核算。

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应当按照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

期末,应当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取的利息,并分别贷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核算。

(二)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三)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自营贷款是指金融企业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金融企业承担,并由金融企业收取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企业(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金融企业发放委托贷款时,只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

金融企业因发放委托贷款而收取的手续费,按收入确认条件予以确认。

(四)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

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

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

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第十四条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当在期末按本制度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应计贷款与非应计贷款应当分别列示。

第三节长期投资第十五条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十六条金融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核算:(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现金资产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以债转股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债转股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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